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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鼎记-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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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有机会从宫中出来,哪怕是做个女仆,她们都高兴死了,特别是在安和这样一个少年家当女仆,她们更是一百个愿意。
因为她们惊奇的发现,这个少年主人很随和,从不把她们当仆人看,吃饭的时候总是招呼大伙一块吃,晚上洗脚都是自己打水自己洗脚,有一次,睛云给他打来热水要给他洗脚,反而把他吓了一跳,差点把洗脚盆给踩翻了,无论如何也不让晴云洗,睛云只得作罢。
安和还总是给她们灌输一些新的理念,像什么男女平等,只有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等等。
他从不直接叫她们的名字,而是喊她们姐姐,让她们感觉既新奇又感动。
后来她们发现他们的男主人每天早上都喜欢穿上有点羞于见人的短裤,像蒙了眼拉磨的驴子一样在宅子里一圈接一圈地疯跑,只到汗流浃背,像狗一样伸长舌头喘着粗气时才停下来,然后扑腾一声跳进刚砌好盛满水的池子里,从这头扑腾到那头,然后转身又扑腾回来,往返几次才肯罢休。
金凤还有一次看到男主人爬在地下,用手撑着地,身子俯下去,又撑起来,哪样子,使金风想起了一种很不雅的行为,于是捂着羞红的脸跑回到屋子中去,又禁不住好奇地隔着窗户向外偷看。
安和刚游完泳躺在他改造的游泳池边的沙滩上晒太阳,虽然天气已经很冷了,但对于一个冬游爱好者来说,这全不是问题。
后背上的刀伤,在抹了几次孙思邈送的创伤药后,也已经痊癒了,只是背上还有一道不太明显的刀疤痕。
一个身材婀娜,皮肤光洁,个子高挑的女子款款走来,手里端着一杯煮好的茶,这个女子就是晴云。
这晴云就是有一种好字才留在宫中的,晴云写了一手好的飞白体,曾受到太宗的赏识。
所谓飞白是书法中的一种特殊笔法,相传是书法家蔡邕受了修鸿都门的工匠用帚子蘸白粉刷字的启发而创造的。东汉灵帝时修饰鸿都门,匠人用刷****的帚写字,蔡邕见后,归作“飞白书”。它的笔画有的部分呈枯丝平行,转折处笔画突出,北宋黄伯思说:
“取其发丝的笔迹谓之白,其势若飞举者谓之飞。“
今人把书画的干枯笔触部分也泛称飞白,笔画中丝丝露白,像枯笔所写。汉魏宫阙题字,曾广泛采用。
安和这几天每天都跟着睛云写字,现在也能掂得起毛笔写字了。
晴云看到安和穿在身上自制的游泳短裤,晒成小麦色的皮肤,脸上有点烫。
自己的男主人很前卫。
安和从晴云手中接过茶杯,美美地喝上了一口,看着羞红脸的晴云,故意逗她:
“要不要我给晴云姐姐你们三人各做一套游泳衣,没事时,我们一起游泳啊?:
这要是在现代,男女在一块游泳可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可晴云是唐代人哪能接受得了这啊!
睛云一朵红云飞上俏面,娇声说道:
“阿郎休得玩笑,奴家只是您的仆人,怎敢和主人一块洗啊!”
在她的意识里,安和这是在洗澡,唐代人还没有游泳的概念。
看到安和额头渗出的细小的汗珠,晴云忙从怀中掏出一方丝巾,温柔体贴俯下身去,给安和擦去脸上的汗珠。
一阵少女的体香从丝巾上传来,安和有点沉醉,一抬眼,由于晴云正在俯下身子给他擦汗,上半身都俯在她的身上,睛云偏又穿了一身袒胸裝,绯色v领内,哪对与她纤细的身材不甚相衬的饱满乳丘挤出一道诱人的沟儿。
随着她的呼吸,****一起一伏,雪白的肌肤阳光下如同初晴小雪,慢束罗裙半掩胸,蝉翼罗衣白玉人。
安和心中一阵狂跳,感觉到下身有点异样,怕晴云看到,忙站起,扑腾一下跳进水中,一连游了几个来回,哪种感觉才消退。
安和发现,近来他越来越经不住女性的诱惑了,尤其看到漂亮的女人,心中总有一股莫名的冲动。
但他知道,唐代虽然开放,但还达不到现代哪种一夜情,两相忘的程度,女人对这方面看的还是很重的。
与女人上了床后,除非她是青楼女人,否则,她就一辈子跟定你了,但个别水性杨花的女人除外,所以,安和很谨慎,虽然有时爱的别的女子开玩笑,但他也从未敢越雷池一步。
晴云不明白男主人刚刚从池子里爬出来,怎么么突然之间,又跳了进去,只当他体力充沛,喜欢在池子里瞎扑腾,并没有往别的地方想。
安和心跳的感觉虽然已消退,但下身仍然鼓成一个包,一时半会竟然没有平复的意思,心想,晴云按宫中炖法炖的老母鸡人参枸杞汤以后还是少喝点为妙。
看晴云端着茶站在哪里一直不走,安和又不好意思让她看到自己的异状,只好在池子里磨蹭着不往外出。
谢天谢地,晴云看他一直在水里玩,终于端着茶水回屋了,安和长出一口气,忙从水池中爬出,换上放在池边的长裤,长袍。
看看天,已经是午饭的时间了,他知道善长做饭的婉月肯定已经做好满满的一桌子的菜等着他去就餐呢,于是,他吹着口哨向屋中走去。
………………………………
第一0五章 精彩球技
太史局平时事务少,工作很清闲,安和好长时间都没去太史局了。
但作为一个在后世习惯于每天都要去上班的人来说,老是待在家里,安和心里很不踏实,所以决定去太史局看看。
想到自己的五品官服还在许敬宗哪儿,安和就去许府拜见了许敬宗。
安和看历史书,书上对许敬宗的评价都不太好,说他做人没原则,而且又爱财,好色。
安和心想:对于这样的上司空手而去,肯定得不到什么好脸色。
于是安和投其所好,去前备了一份价值不菲的礼物。
许敬宗虽然人品不咋的,但他是个聪明人,看安和小小年纪已经是五品的承议郎了,又听说这小子能预测地震,深受皇上的赏识,说不定,将来的官位还在自己之上。
所以有意拉拢安和,看了看安和的礼单,心中对这少年更满意,心想:
“这小子别看年龄小,倒是很会办事。”
因为太史局是个清水衙门,太史局里的人平时自己还顾不上自己呢,那有钱给他送礼啊!
这也是平时很少去太史局的原因之一。
许敬宗有意留安和在家中吃饭,虽然许敬宗是自己的的顶头上司,但安和并不想深交这样的人,借故推托回家了。
回到自己宅中,安和在晴云的侍候下换上五品的承议郎官服,照了照铜镜,衣服还挺合身,浅绯色的官服,金的色腰带,镶玉的幞头,人也显得越发的神采奕奕。
一旁的晴云忍不住赞叹:
“阿郎穿上这身衣服,越发的显得英俊潇洒了。”
安和笑著接了一句:必须的,谁让俺的底子好呢!
安和出了宅子,向太史局走去,走到太史局对面的司农寺草场的时候,看到有两队人马在玩球,一队人在玩步球,一队人在玩马球。
步球就是蹴鞠,马球就是击鞠。
唐代轻骑盛行,朝廷注重训练有高速机动性和有利长途奔袭的轻骑兵,李世民得知吐蕃人打马球有利于训练骑兵后,便在大唐促进开展这项运动。
当时吐蕃使臣得知唐太宗喜欢马球,还特意赠送了他一只马球作为礼物。不过李世民不想让吐蕃人知道他的真正用意,便佯做不喜欢,把马球给烧了。可是此后,马球游戏终究在不知不觉间,盛行于整个大唐了。
时下,皇家在各处宫殿中都建有马球场,一些达官显贵在自己的府邸附近也建有马球场,他们建的马球场比现代的标准足球场略宽一些,长度却略小,总面积与一个足球场大小相仿,但建造质量极其考究,平望如砥,下看若镜。
为了让地面平滑柔韧,夏天不长草,冬天不结冻,有些豪门甚至不惜靡费巨资,把一桶桶的油泼到球场上去。
下这么大的力气,可见当时的上流社会是如何的喜欢打马球,他们对马球的痴迷,丝毫不亚于现代人对足球的酷爱,甚至尤有过之。
不过平常人家买不起马,少有骑马的机会,故而马术不精,于是就打步球。
安和马术不怎么不样,对玩马球的那队人马不太感兴趣。
作为一个资深的球迷和大学学校足球队的队员来说,安和立马就被玩蹴鞠的那队人吸引住了,站在一边,饶有兴趣的看了起来。
玩蹴鞠的一共十二个人,分为两队,六人为一队,其中一个浓眉大眼,鼻直口方,面如冠玉,头上系着一根红绸,看起来大概三十多岁的样子的人踢得最好,双脚像手一样灵活,控球,带球过人,凌空抽射,一系列动作潇洒娴熟,很快就超另外一队四五个球了。
安和正看和起劲,突然鞠球被场上的一名队员一脚踢飞,正好落到安和的脚下。
这枚鞠球不是充气的,而是六块皮革缝成一个球,中间塞上毛发等轻软而有弹性的东西,最中间又加点重物,免得球过于轻盈,不好控制。
安和看了看,和现代的足球差不多,于是走到皮球边,并不俯身捡球,而是脚尖一挑,将那球儿挑飞过肩,一个“魁星踢斗”,便稳稳地停住了那球。
安和双手拢住衣袖,以双脚控球,展示起了球技,只见那球上下翻飞,脚尖、脚背、脚缘、膝盖、足踝……
球儿在他双脚前流星一般滴溜溜乱转,看得人眼花缭乱,却始终不曾落地。
忽而极其潇洒地一跳,脚面一弹,“啪”地一声,那只皮球便飞回了场地之中,场上的人都是踢球的高手,都大声的喝彩。
头上系红绸的那人看到施展出如此高妙球技的安和,脚上穿得居然不是皮靴,也不是芒鞋,而是一双鞋底很高的高齿木屐朝靴,更是惊得张大了嘴巴合不拢来。
能踢得如此一手好球,已经极为不易,脚下居然是一双高齿木屐朝靴,其难度更是可想而知,这小子竟有这般好功夫!
他有意再试试安和的球技,走上前去,把用脚把球掂啊几下,忽然脚尖一踮,那只似乎粘在脚尖上的皮球腾空而起,直向苍穹飞起,他这一脚也未见如何用力,竟把球踢得如此之高。
这时,那颗似要直入云宵的球从空中坠落下来,眼看就要砸到安和的身上,以他的控球能力,岂能不知球的落点,看来他踢球入空之时,就选择了这个落点。
安和察觉有异了,一抬头,看见那球凌空落下,安和双足一顿,一双高齿木屐朝靴一弹即起,整个身子旋转而上,那一袭绯色的宽大朝服因为他的疾旋仿佛一朵从水里绽放开来的红莲,刷地一下向四下里铺展开来。
安和一脚飞出,正中那枚皮球,球应声飞出,化作一道长虹,贯入“风流眼”中。
“风流眼”就是球门,这球场左右各立了一道球门,球门的形状仿佛一个牌坊,只是要比牌坊矮了许多,球门用漆了红漆的木料做成,两边有云纹的飞檐,中间顶端还有一个带尖的圆球,有些西域建筑的风格。
其下就是球门,有一人多高,与现代的球门相仿,但是根据不同的打法,并不是所有的球都要贯进这个球门才算得分。
这个球门上方不是一道横梁,而是两道横梁,在两道横梁中间,有一个小一些的球门,其形状就像一些古代花园墙壁上的开窗。
这个孔洞就叫“风流眼”,有些难度较高的比赛,球要贯进这个球洞才算赢,而要射进这个“风流眼”,可比射进下面那个大些的球门要难上几倍。
安和这一记凌空抽射,准确有力地直贯球门,而且他身在球场一侧,由于倾斜的角度,更增添了射门的难度。
一时间,场上的人与场外看球的人,都不禁喝起彩来。
头上缠有红绸的人见到他这一脚抽射,目中也不禁泛起一抹异彩:“好个少年郎,倒是不能小觑他了!”
………………………………
第一0六章 赢得比赛
他走到安和面前一抱拳,小兄弟好球技,在下薛仁贵,何不到场上玩几局?
安和一听,没想到面前这人就在大名鼎鼎的一代名将薛仁贵,“良策息干戈”、“三箭定天山”、“神勇收辽东”、“仁政高丽国”、“爱民象州城”、“脱帽退万敌”,后世关于他的事迹、电视剧、小说和评书多得数都数不过来。
安和忙一抱拳说:“在下安和,久闻将军大名。”
安和是个十足的球迷,一听薛仁贵的邀请,一时技痒,想也没想,就答应下来了。
脱了官袍,只穿里面的布衫和长裤,就走上场了,薛仁贵又介绍了一下场上的队员,其中一个是大唐绿帽子王房遗爱。
安和看房遗爱身材高大,面部略黑,但也长得仪表堂堂,一脸的英武之气。
心想:
这绿帽王看起来还不错啊,不知道为什么高阳公主就看不上他呢?
看来女人的心思和口味,还真是有点难测。
安和加入薛仁贵的队伍,可另一队不干了,本来就输着球呢,对方又加入一个超级球员,这球还怎么踢啊!
于是对方三个候补球员一下子全上了,反正不是真正的比赛,大家都图个乐呵,也都没太在意。
安和看了看对面的球员,竟然还有一个他认识的人,那就是长安城的小霸王长孙润。
长孙润上次在东市挨过安和一顿揍后,回到家中,脸上还没有消肿,正好被长孙无忌看到,长孙无忌问他怎么回事,
长孙润兵捂着脸委屈地地说:
“父亲,太史局有个叫安和的,昨日在城内无故痛打于孩儿,请父亲为孩儿做主。”
长孙无忌知道儿子的德性,闻听此言,眉头皱了起来,心想:
我给你做主,我给你做什么主?再说了,你要不为非作歹,人家怎么会无缘无故打你一个权贵子弟?真是家门不幸生此逆子啊!
对于长孙润,他算是没辙了,到处寻花问柳惹是生非,要不是长安的地方官看在他开国元勋的面子上,早就将他绳之于法了。
为此,他也没少教训长孙润,甚至是屡屡动用家法,但所谓“狗改不了****”,长孙润是一个“记吃不记打”的人,一出门,长孙无忌的“谆谆教导”就抛到脑后了,看到漂亮点的女子就忍不住想调戏霸占。
但毕竟是亲生儿子,只要他不是太出格,他也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好在长孙润并不愚蠢,他“柿子”专捡“软”的捏,对于那些官宦家的女子他是从来不去招惹,他要知道青衣是高阳公主的人,打死他也不敢调戏。
这也是他一直嚣张至今的重要原因。
长孙无忌有点厌恶地看了一样长孙润,气呼呼地说:
“他是无故打你,还是你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他才打你呢?
别以为我在家中,什么都不知道,咱们长孙家就是因为位高权重,所以平时才应该更加的低调,为父我听说朝中几个老臣,正在向皇上进言,说我们长孙家的坏话,你以后没事少在外面惹事生非,以免让他们抓住把柄。
说完头也不回地出去了。
长孙润看老爹不为自己做主,还平白落了一番抢白,心中很是郁闷,平时都是他揍别人,哪里吃过哪样的亏啊,心中十分不平,于是就将这仇记在了心里,总想着找个机会报复安和一下。
没想到今天在球场上竟然见到了安和,他岂肯错过这么好的机会。
于是对身旁的几个队友耳语了一阵,几个队员点了点头,显然已心神领会。
安和先绕着球场跑了一圈,活动了一下脚腕和手腕。
比赛开始了,安和感觉这一帮人,一个个行动如风,身手矫健,都是踢球的好手。
那时的蹴鞠其实比现代的足球要野蛮得多,有一些合理冲撞的动作,加上长孙润早就和其他队员们叫好的口,就没有打算规规距距地把这比赛打完。
长孙润靠着他爹的关系已是南衙一名校尉了,加上他带领的这一帮人全是南衙的侍卫,武功个个不弱,安和与薛仁贵这队又比对方少了两人,刚一开战,刚一开始还真有点不太适应,连连被对方逼近球门。
“稳住!回缩防守,先适应他们的打法!”
薛仁贵大声疾呼,与安和一左一右担任了两个前锋,硬生生截住了对方的攻势,其他队员这才狼狈退回自己的半场,被打乱的阵形稍稍恢复了一些。
安和截球,踏球于脚下,向左侧的薛仁贵睃了一眼,沉声道:“薛兄,并肩做战,叫他们看看咱们的厉害。”
薛仁贵大笑:
“好!咱们两个,打出男人的威风来,杀!”
长孙润皱皱鼻子,道:
“少吹大气,只管放马过来!”
安和哈哈一笑,脚尖一拨,身随球转,似左忽右,鬼魅般一闪,长孙润一脚踢空,安和已从他身侧一闪而过,刚要放足狂奔,迎面人影一闪,一个高大壮实的队员便拦在了前边,冷笑道:
“想过去,先过我这一关!”
安和带球左冲右突,一连使了五个假动作,居然都没有骗过他,这家伙下盘极稳,如影随形,始终拦在他的前面,这时长孙润也纵身抢球,对他形成夹击,安和一看,立即大喝一声:
“接着!”
安和抽足飞射,那球忽地一下掠过长孙润的左肩,直向薛仁贵前方三丈处落去。
薛仁贵发力奔跑,快逾奔马,带着球向前冲去,一连晃过两个人,离球门愈发近了,这时因为一连晃过两人,他控球的力度也有些掌握不好了,使足一拨,角度没有控制好,球向前弹出两尺,对方两名球员看机会难得,一左一右包抄过去。
薛仁贵大急,这时他使出了八步赶蝉的轻功提纵术,一道身影起落如飞,快捷无比,抢在二个的前面,看了看安和所在的位置,凌空一脚,将球传出,同时高喝道:
“安和,接球!”
若非情急之下,他是不会轻易使用提纵术的,武术能增强一个人的体魄,却不可能让人变成神。这种靠爆发力的东西,使用不了几次的,否则赛场真成了武术高手的天堂。
比如说,一个人凭着爆发力,可以把七八百斤甚至上千斤的巨石抱起来,旋身扔出一丈多远,可是你给他一口三斤重的剑,让他平举两个时辰,他根本办不到。
这提纵术,也能短时间内骤然提高人的速度,在那刹那之间,要说赶上奔马也未尝不能。可你让他用这样的速度跑上半个时辰,你杀了他的头,他也完不成。
因此,若非确见机会难得,薛仁贵也会惜力的,不会轻易浪费自己的体力。
安和身形一顿,一脚抽射,球应声入网,贯入“风流眼”,场上场外,立即欢声雷动,薛仁贵队先拔一筹。
长孙润气得嘴歪眼斜,瞪着其它队员道:
“刚才怎么给你们说的,要看好刚上场的哪小子,怎么还让他踢进了呢?”
接下来的比赛长孙润指挥着他的球队针对安和无所不用其极,下绊子,使肘子,故意撞人,各种阴招全用上了。
无耐,都被安和一一化解,他的球技和对蹴鞠技巧、规则的掌握也越来越熟练,越来越灵活。
到后来,两三个队员已根本拦不住他,安和连连进球,最后以大比分赢了这场比赛。
………………………………
第一0七章 马球比赛
一场球踢了下来,长孙润和几个南衙侍卫累得跟孙子似的,蹲在那里哮喘一般的大口地喘着气,几个人虽然拼尽了全力,无耐实力悬殊太大,一场比赛下来,输了八个球。
几个人本来想在球场上通过使阴招给安和下绊子,可惜连安和的一根汗毛也没伤到。
长孙润很是沮丧,看了看还在用脚玩球的安和,恨得牙根直痒痒,恶恨恨地心想:
你小子别太得意,早晚一天犯到我的手上。
薛仁贵在刚才踢球的过程中,看出安和除了有一身娴熟的球艺之外,还有有一身的好功夫。
就凭刚才哪次的凌空抽射,如果没有相应的功夫作后盾,别说进球了,可能连重心也把握不住,早四仰八叉地倒在地上了。
薛仁贵要不是看安和身上穿着五品的官服,都想把他弄到自己的侍卫队去。
薛仁贵现仁右领军中郎将,镇守玄武门,要知道玄武门是进入宫城的重要通道,一直由重兵把守,自从李世民发动玄武门政变以来,这个地方更是成为一个重要而且敏感的地方。
李世民是玄武门政变后才登上皇帝的宝座的,当然更明白守好玄武门的重要性。
在李世民心中玄武门的守将一是要勇猛,要有万夫不挡之勇,二是要对自己绝对忠诚,所以他一直在物色合适的人选来镇守玄武门。
一次在对高丽的一次战役中,在千军万马中,有一袭鲜艳的白袍赫然映入了李世民的眼帘。
那是一个年轻的战士。所有人都身披铠甲,只有他是一袭白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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