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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鼎记-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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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在对高丽的一次战役中,在千军万马中,有一袭鲜艳的白袍赫然映入了李世民的眼帘。

    那是一个年轻的战士。所有人都身披铠甲,只有他是一袭白袍。

    只见他手持长戟,腰挂箭袋,在战场上纵横驰骋,左冲右突,如入无人之境。

    李世民大为惊异,连忙问左右此人是谁。

    可是,没有一个人认识这个白袍勇士。

    战斗结束后,李世民第一时间就命人把白袍勇士带到了他的面前。

    这个人,就是享誉后世的大唐传奇名将薛仁贵。

    然而此时,他还只是一个刚入伍不久的普通一兵,这是他第一次走上战场大显身手。

    薛仁贵自恃骁勇,为了创建奇功,故意不穿铠甲而披白袍,希望以此引起高级将领们的注意。可他绝对没有想到,第一个注意到他的人,居然就是大唐皇帝李世民!

    李世民略为询问他的身世之后,对他大为赞赏,随即赐给他两匹战马、四十匹绢,并擢升他为游击将军。

    高丽战争结束后,李世民在撤军途中曾经颇为感慨地对薛仁贵说:

    “朕诸将皆老,思得新进骁勇者将之,无如卿者;朕不喜得辽东,喜得卿也!”

    回朝后,李世民开始让薛仁贵镇守玄武门只到今天。

    朝中之人当然都知道玄武门的重要性,而薛仁贵长期镇玄武门,见他是多么地受皇上的信任。

    所以朝中大臣,包括长孙无忌,张行成等几位老臣对他都是相当的客气,更别说长孙润这些侍卫了。

    长孙润虽然输了球,但也不敢在薛仁贵面前放肆,他点头哈腰地走上前去,夸赞薛仁贵球技高明:

    “将军与刚才这位小哥的球艺,想来在我们整个大唐也无出其右者,在下十分佩服,现为时尚早,不如我们再打回马球如何?”

    长孙润知道薛仁贵的马球也是独步天下,在整个大唐也是数得着的人物,想来这安和步球水来虽然很高,但马球的水平就不一定了。

    长孙润是个花花公子,平时无所事事,就知道吃喝玩乐,他自己就建有马球场与步球场,平时带着几个侍卫没事时就在场上玩乐一番,倒也练出一身精湛的马球术。

    刚才在步球上输了,就想在马球上找回面子,顺便教训一下安和。

    薛仁贵没想这么多,他是一员武将,经常驰骋在沙场之上,在马上的日子比在地上的日子还多,一听公孙润找他打马球,他当然很高兴,看了看刚才的马球场,原来哪两队人马正在哪歇息呢,正好马球场腾了出来可用,就一口答应了下来,让手下侍卫到玄武门牵马。

    长孙润又转过头来对安和说:

    这位小兄弟,你的马球如此出神入化,想必击鞠之术也自不凡,某想领教领教阁下的球技,如何?”

    安和笑道:“惭愧,在下既不会骑马,也不懂击鞠。”

    公孙润仰天打个哈哈,脸上却没有一丝笑容,冷冷地道:

    “大唐的男子有几个会蹴鞠而不会击鞠的,男子汉大丈夫,太过谦虚那就是虚伪了。”

    安和可不计较输赢,只是相玩玩而已,再说他虽然在后世玩过与之相似的高尔夫球,但确实没有打过马球,他虽然也骑过马,但是他的马术还是半瓶子水的水平,完全上不了台面。

    可看了看长孙润哪不屑的样子,心中便笑了笑,很好脾气地应道:

    “在下实在是不懂击鞠,不过……既然兄台如此要求,那在下试试好了。”

    薛仁贵将他们的对话都听在耳中,待那人走开后,马上靠近安和,安慰道:

    “你不用担心,这又不是一对一的挑战,我们本来就只有五人上场,你虽不擅长击鞠,多你一个也不碍事,你只管骑在马上做做样子就好,输赢全与你没有干系。”

    击鞠开始了。

    击鞠的球门分为单门和双门两种,单球门是在木板墙下方开一个一尺见方的小洞,洞后结有网囊,以各队入球多少计算胜负,一般女子好使单球门,因为单球门的球场运动量较小,而双球门的打法则与现代相仿了,双方各立一个丈余高的球门,以球击过对方球门为胜。

    击鞠所用的球呈鲜红色,大小如拳,是用硬木制成的,球杖则是一根长丈许,顶端呈半弦月形的击杖。

    安和也拿了一根球杖,翻身上了一匹马,长孙润持球站在中线,手中高举红球,睨着双方,突然向上一抛,那红球便先升后降,向地面落下。

    “喝!”

    红球尚未落地,薛仁贵和对方一个球员便大喝一声,双双策马急冲上去,手中弦月木杖“呼”地一声同时击向那枚朱红色的圆球……

    安和的确不曾接触过马球,更不会骑马,所以他到了场上,便当起了摆设,勒马一停,一动不动,看起了热闹。

    击鞠的主力是薛仁贵与房贵爱他们,但是对方也看出他是最弱的一环,同时本就有心让他出丑,因此借助人多的优势,对其他人看得甚紧,以人盯人、甚至两人盯一人的法子,只在安和一个方向露出一个空档,逼着他们把球传给安和。

    薛仁贵等人听安和说他根本不会打球,哪肯传球给他,以致连连失球,每失一球,双方便交换场地再战,无论怎么换,安和都不用动,因为他根本就是骑着马站在中线上。

    长孙润这队人马哪击鞠的水平比蹴鞠的水平明显高了去了,他们个个马术精湛,在场上纵横弛聘,灵活自如。

    如此几个回合下来,双方比分已经变成了五比一,薛仁贵这一队大比分落后。

    薛仁贵弄得也急躁起来,当他再次得球,拍马直冲对方球门,却被四名对手联手截住去路的时候,迫于无奈,他只好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把球传给了安和。
………………………………

第一0八章 球神诞生

    薛仁贵把球传来,安和见球到了面前,不能不出杖,不想一杖击出,那球就飞了,一直飞到场外,险些打中围观的人,引得对方一阵讪笑。

    但是当安和一方的球员第二次被围追堵截,迫于无奈把球传给他时,安和又是一杖击出,这一次却球化流光,攸然穿过敌我双方几名队员,准确地落在了薛仁贵的马前。

    这个球传位非常准确,更难得的是,他选择的人恰恰是正急急回返,以致遥遥落在敌后的薛仁贵,薛仁贵接球在手,趁着敌队后方空虚,球应声入门,比分变成了五比二。

    几乎每个人都以为安和是瞎猫碰到了死耗子,因此当第三个球再次被迫传到他脚下时,没有人会想到他能再度打出一个好球,然而他一杖挥出,这个球又一次选准了空档、选对了人,比分由此变成了五比三。

    这一下,每一个人都相信他是扮猪吃虎,所谓的不会打马球是故意作态了。

    其实,安和真的不会打马球,也真的不会骑马。

    但是,他会打“高尔夫”,而且是个打高尔夫球的高手。

    你想哪高尔夫球多小啊,比这马球小数倍,安和能准确的用球杆将球送进几十米外的只有酒盅大小的球洞里,这马球与高尔夫球只是玩法各有不同,规则各有不同,球也各有不同,但道理还是相通的。

    只是现代的高尔夫球竞争性并不高,而注重于技巧性,根本就是有钱人闲极无聊用来消磨时光的一种游戏。

    但是由于这种球很轻,所以想要把球运用自如,就需要相当高的控球技巧。

    而安和恰恰是一个高尔夫球高手。

    第一个球打飞了,是因为安和还不了解马球的重量和硬度,可是这个球打出去,他心里就有谱了,第二次再得到球时,他就能迅速调整好自己的力度和击球的角度。

    马球也是一种运动,是运动就离不了身体的灵活性、柔韧性、协调性的运用和对力量的支配、对反应速度的要求以及对分析判断能力的要求。这些方面,安和不管是作为一个高尔夫球高手,还是一个武术高手,都已达到了一个马球手的最高标准。

    他所欠缺的,是不会骑马和对球杖的生疏。可是就像一个八卦掌宗师掉过头来去学劈挂掌,以他对武学的领悟力和已经达到的身体素质,现学现卖打出一掌,一个已经学了三年劈挂掌的学徒照样望尘莫及。

    安和只消稍稍掌握一些这方面的知识,就远远超越了这些非专业球员,虽然他的马术无法立即提高,不能策马驰骋,抢球、带球,进攻,但是以他的眼力,只要飞快地扫一眼,就能准确地判断出全场形势,找出对方的薄弱点,球到了他的杖下,就一定能又准又稳又快地传给他想传的人。

    薛仁贵改变了打法,他们以伫马中场,一动不动的安和为核心展开了反扑,进攻途中,任何球员受到拦截,都会立即传球给安和。

    安和只要得球,球就能准确地越过对手,传到最应该控球的球员马前,却不管那人是远是近,在什么位置

    一时间,整个赛场形势陡转,比分被迅速追上,紧跟着开始拉开,长孙润那边十个人被薛仁贵一方的六个人压着打,竟连还手之力都没有。

    安和立马中场,既不前进也不后退,马鞍上横一球杖,球不传到他面前,任你杀得天翻地覆他也一动不动,但是那枚红球只要传到他的马前,甚至从他头顶飞过,他都只是把球杖一挥。

    只要他一挥杖,你想断他的球、裁他的球,抢他的球,那都不太可能了,因为他不会让球在手中多停一秒钟,就会立即传到应该控球的队员手中,到后来,对方球员只要看见他一挥杖,就会立即条件反射般地往己方球门跑,以便及时进行拦截。

    而安和,一杖挥出,便又像没事人儿似的,横杖于马鞍桥上,冷眼旁观地看热闹。

    谁人横刀跃马,唯我安大将军也。

    安和虽然不争不抢,完全没有融入到马球激烈的竞赛氛围当中去,却已抢尽了全场的风头,每个人都希望看到他那神乎其神的传球技术,以至于他一方的人得了球,观众马上就放声高呼:

    “传给他!传给他!”

    安和得了球,一杖挥出,便是一阵狂热的欢呼,所有观众都被他这种神乎其神的传球技术给征服了。

    唐人酷爱马球运动,安和现在已变成了观众心中的球神,这场比赛发展到后来,双方争抢的一切努力,都只是为他彗星一闪般的神技做辅垫,狂热的粉丝们只为安和一人喝彩。

    “围住他,围住他,逼他带球!”

    长孙润站在赛场边上,双手拢成喇叭,气极败坏地向场上的人大喊,又是一个球传到了安和脚下,对方几名球员在球传出的刹那,就已拨马赶来,呼啦一下将安和围在中央。

    对方其他的成员正紧盯着安和的同伴,由于这几名对方球员的严密包围,安和视线受阻,很难准确地把球传到己方队员脚下,他不带球突围,就只能挥杖将球从对方球员头顶打出去,这样的话,很难保证这个球到底传到谁的脚下。

    观众们的呐喊声停下了,所有的人都想看看,他们心目中的球神准备如何应对这个场面,他的“奇迹之杖”是否会再度诞生奇迹。

    他们希望“安和不会骑马”和他不会打球一样也是一个伪装,如果这时安和突然策马狂奔,带球疾冲,过五关斩六将直接杀向对方的球门,他们绝不会意外,更不会唾骂,只会为他狂吼、欢呼。

    众目睽睽之下,安和动了!

    安和没有踹镫策马带球前冲,他依旧是一挥杖,居然依旧是只一挥杖。

    安和一杖挥出,马球便从包围他的对方队员头顶掠过,化成了一道虹光,划着一道弧线,仿佛一颗彗星般横亘于长空之中。

    所有人都仰起头,向空中看去,目光追随着那道红光移动着,从这颗球一飞出去。

    人们就从角度上知道,它不是传给任何一人的。难道是安和自知这一球无法准确地传出,所以存心破坏,想要让球出界?

    随即,他们就目瞪口呆地发现,那团化作红色流光的虚影,竟然径直飞向了对方的球门……

    站在中场,直接射门?

    这个打法,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

    不错,他们在沙滩上随意划定的这个球场不太规范,比标准球场的确小了一些,可也不是站在中场,就能直接掷球入门的啊!

    须知,这时的击鞠用球都是实心坚木制成的,弹性有限,又比较重,站在中线位置挥杖,根本不可能把球打进对方球门,哪怕你是大力士也不可能,因为你的力道太大的话,只能使球杖的弦月形顶端折断,或者那实心木球受力不住,一击粉碎。

    但是,安和做到了!

    他一杖挥出,球化流光,在所有人的目瞪口呆中,直接射进了对方的大门。
………………………………

第一0九章 习练马术

    这不是力大无穷就能办到的,臂力要大,更要使得一手巧力,那球不是被击出去的,是被球杖抄起来旋到一个最易发力的角度时抛出去的,唯其如此,才能解释为什么球杖好端端的,球也没有碎,却能打出这么远的距离。

    可是抄球时要柔,抛球时要刚,力道运用之妙存乎一心,这可不是懂得它的道理就一定能够办得到的。

    球飞进对方的球门,落在地上弹动几下,便落在场外的一架马车旁边。

    围观的人群疯狂地欢呼起来,安和挥杖击球,球化流光,球杖定格于空的刹那英姿,深深地印在了他们的脑海之中。

    在安和一方的赛场边缘,每进一球,便会插上一面红旗,那个负责“唱筹”(裁判)的人正插下一面新的红旗,薛仁贵一方的旗已成林。

    对方球员继续比赛的勇气被安和这一杖彻底击溃了,在山呼海啸的欢呼声中,他们无奈地承认:“我们输了!”

    “小兄弟,真是好样的!”

    薛仁贵大笑着向安和挑起了大指。

    安和笑了笑,翻身下马,快步去追那颗红球,自打上场就压根没跑过一步的那匹骏马打了个很响亮的鼻儿,摇头摆尾地走到一边,自顾啃草去了。

    安和走到马车旁边,将马球拾起,得意地向上一抛,然后伸手接住。

    不经意间一抬脸,却发现马车上的轿子里的窗户的锦帘缓缓打开,露出一张精美绝伦的脸,安和定睛一看,却是高阳公主。

    高阳公主去宫中见李小九,途中恰好经过此处,无意中看到安和与房遗爱他们在球场上打球,如今,王公贵族、士子书生、军中将士尽皆喜欢打马球,就连许多大家闺秀包括皇城里的宫娥都精擅马球游戏,禁不住停下来观看,不过她的目光不在房遗爱的身上,却一刻也没有离开过安和。

    强健的体魄,俊美的脸膀,潇洒的动作,青春活力的安和不断冲撞着她的心菲,她的心就像像那球场上的马球,被一杆打到了半天空,晕晕乎乎、飘飘摇摇,好半天都没着没落的。不知不觉中她将安和与辨机合为一体……

    “啪”地一声,马球落在了她的身边,她的心才像被放了线的风筝一样拉回。

    当安和走到她车前捡球时,她禁不住拉开车帘,向安和灿然一笑。

    绝世的芳华,倾国的容颜。

    安和一呆,不过很快转过神来,忙捡了球,转身离去。

    高阳公主也没说话,秀眉一剔,嘴角弯出一丝笑意,给马夫使了个眼色,马夫马鞭轻扬,“啪”地一声,在空中挽了个鞭花,三匹上好的突厥马,迈着轻快的步子,马铃叮铛绝尘而去。

    房遗爱站在球场上看到妻子的马车从这里经过,竟然有点怅然若失,不知道妻子是否看到了他这个驸马球场上的英姿。

    安和重新回到球场上,下面的看球的人仍然热情不褪,旁边不知是哪位女人脆声声地喊了声:

    “球神!”

    于是引发了场外观球的人更大规模的反响。

    “球神,球神……”

    喊声不绝于耳,整个球场上成了欢乐的海洋。

    就连长孙润也不得不承认安和的球技着实出神入化,他们几个虽然都以击鞠自傲,也不得不承认安和的马术虽然并不比他们高明,捕捉战机的眼力甚至还要略逊于他们,但是只要他那根球杖挨着了马球,那等运用自如的本领,实实地比他们要高明许多。

    安和又一次体会到了在后世大学生运动会上带领球队取得冠军时激动与骄傲。

    薛仁贵一把拉过他,激动地说:

    “小兄弟,上元节马上就要到了,到时朝庭要举行大规模的马球比赛,到时突厥、吐蕃等都会来参赛,每年击鞠比赛,我大唐参赛的球队虽多,结果却总是由西番人获胜,今年上元还是要赛球的,不如你加入我们宫中侍卫队,说不定能助我大唐夺一个魁首回来。”

    没有电影、电视、电脑,也没有丰富多彩的户外运动,大唐的娱乐活动还是很缺乏的,难得找到了一个可以解闷的运动,安和一口应承了下来

    要打马球必须拥有精湛的马术,这马术可不仅仅是骑在马上,能策马飞驰就行,横步,反跑,跳跃、转弯等各种马术技巧都需要十分娴熟,而安和就连最基本的骑术都欠缺。

    薛仁贵在球场上看在眼里,哈哈大笑说:

    “不过,小兄弟控球技术虽然堪称神乎其神,但说句实话,你的马术的确为兄的确不敢恭维,现在离上元节还有两个月的时间,还请安弟平时多练习马术,如果你得闲的话,可以到这里来,为兄我亲自教你。”

    安和上一次与尉迟循毓兄妹几人去终南山打猎,在尉迟阿敏的调教之下,稍稍熟悉了骑术,但也只是停留在会骑上,至于,横步,反跑,跳跃、转弯这些技巧,他还基本上没有掌握。

    这一次,安和正好让薛仁贵教他好好练习一下马术。

    每天下午,安和都在薛仁贵的陪同下练习骑术,薛仁贵那班兄弟也都全体跟随纵马驰骋苦练骑术,并在司农寺草场宽广空阔的场地上制作了许多障碍,练习控马技巧。

    安和虽有一身好武功,几天下来也是腰酸背疼,连大腿都磨破了,不过安和本来就有很好的身体素质,所以学习马术也快,很快就能熟练掌握一些基本要领了,眼下距上元节还有半个月的时间,每天如此习练,又有薛仁贵这个名师指点,相信到上元节时,他的骑术已足以用于比赛。

    每年在对吐番与吐厥的马球比赛中,房遗爱都是大唐马球队的一员,在安和学习骑术的过程中,房遗爱也经常来司农寺草场练习马球,并教会了安和很多骑马的技巧。

    房遗爱身材魁梧,膀大腰圆,一看就是个习武之人,按说,他这样的人应该是性格开朗才对,可安和总能从他的眼神中看到一丝忧郁,他紧锁的眉头好像从来就没有舒展过,哪怕是在他挥杆进球的时候。

    他每次挥杆的力度都很大,仿佛要将心中的忧愁和烦闷全都发泄在球杆上。

    有时,他也一个人站在草场年发呆,一站说是好半天时间,落日的余辉将他渡成一个金色的雕像。

    有时薛仁贵、安和与他一起喝酒的时候,别的人都兴高采烈,他却很少说话,总是一个人默默地喝酒,一杯接着一杯,只到自己醉烂如泥。

    薛仁贵对安和说:

    “以前房遗爱并不是这样,他也是个性格开朗的人,可后来就变成了这样子了。每次他都喝个醉烂如泥,还要大伙送他回家,现在都很少有与他一埠喝酒了。”

    安和看了一眼已经喝多,趴在桌子上打呼噜的房遗爱,心想:

    绿帽子戴在谁的头上也是不好受的。何况他的绿帽子已经成了长安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了。
………………………………

第一一0章 再见高阳

    高阳公主端着一杯葡萄酒站在窗前细细的品味着,她已经喝了好多杯了,她的面色有些绯红。

    酒是个好东西,自从辨机被腰斩后,高阳公主就迷恋上了酒,酒已成了她生命中的一部分。

    旁边的案几上放着一个淡青釉面的细口酒瓯,瓯瓶口上插着胡杨木裹红绸的塞子,那瓶儿的曲线与高阳公主妖娆的身材倒有七八分相似。

    这瓯美酒,来自西域,是一瓯葡萄酿,美味之极,是高阳公主最喜欢喝的一种酒……”

    这时中原也有酿制葡萄酒的,但是品质最好的葡萄酒还是来自西域。即便是中原酿制的葡萄酒价格也极高昂,来自西域的葡萄酒则更甚。

    葡萄酒,金叵罗,吴姬十五细马驮……

    这是在讲一位出嫁的少女,带着嫁妆往夫家去,她携带的嫁妆就是葡萄酒和金叵罗。金叵罗是纯金打制的器具,言下之意,这上等葡萄酒之昂贵,直可以与金制器皿相媲美。

    这瓯美酒希罕,就希罕在它的酿制之法,此酒酿法,大异于其它的葡萄酿,酒力较之寻常葡萄酒,高出两倍不止,是以酒味非常甘醇,如此美酒,可谓有价无市。

    实际上这瓯葡萄酒确实与市面上常见的葡萄酒不同,这时候一般的葡萄酒都是加热灭菌后,再添加酒曲,从而发酵成酒,而这瓶酒却是采用了罕见的蒸馏方法制作出来的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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