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百年孤神之仙路风云-第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肉很发达,看得出身体很强壮。林忆寒才十岁,力气不大,费了很大劲才把男人平放在地上,解开绑在男人手脚上的绳子。
林忆寒在男人手腕上寻找脉搏,摸来摸去也没摸着。他在自己手上找出来,对照着在男人的手上找,也没有感觉到跳动的脉搏。折腾一阵后,林忆寒到男人的脖子上找,还是没感觉到有跳动。其实一个受重伤的人的脉搏,又岂是一个九岁的小孩能够感觉得到的。林忆寒想:“可能是死了。”心里渐渐害怕起来,又转念一想:“不对!如果人死了,身体是冰冷的。”
林忆寒清楚的记得妈妈躺在祠堂里那种冰冷的感觉,这个人的身体没有这种感觉。他把手放在男人的胸膛上,虽然有点凉,但可以感觉到温暖,更重要的是,他的手刚好放男人的心脏位置上,隐隐约约感觉到了心脏的跳动。
知道不是死人,林忆寒心里踏实下来,头脑也开始想起办法来。他看了看很远的公路,只有那里才有人,他知道自己是没力气把男人弄到公路上的,看来只有去找人帮忙了。
离开时林忆寒在路上留下记号,走到公路上,林忆寒向公路上驶过的车辆频频招手,没有一个人理他。林忆寒离开家十多天了,这十几天长途跋涉,累了就坐在地上,困了就睡在草丛里,衣服没还过,,头发也没洗过,在别人眼里,他就是一个小乞丐。一个乞丐在路上拦车,又怎么会有人会停下来呢?
眼看就要到中午了,他的肚子又咕咕的叫起来,林忆寒决定先找点吃的东西。走了一阵,看见公路旁边有三棵大树,满地的鞭炮纸屑,正在燃烧的香烛,香烛前一碗白饭,三个苹果,三个鸡蛋,还有一只烧鸡,一瓶酒。
林忆寒知道是一个奉神的地方,在家里,奉神的东西是不能吃的,吃了会肚子痛。他两眼放光,口水直流,肚子咕咕叫得更大声。暗道:“痛就痛,总比饿死强。”对着神位磕了三个头,把一碗白饭,一个苹果,三个鸡蛋和半只烧鸡塞进了肚子,满足地打了个饱嗝。把剩下的两个苹果和半只烧鸡用衣服包好,那瓶酒插在裤兜里,又在路上找到两个空塑料瓶,到公路旁的水渠里装满了水,回到昏迷的男人那里。
那男人还是原来的姿势,林忆寒摸了摸男人的胸膛,知道还没死。把男人的嘴掰开一点,把带回来的酒一滴一滴地滴进去,大约滴了一小口,林忆寒就停住了,他知道不能一下子滴得太多。又用水清洗干净男人的伤口和身上的血,隔一段时间又滴几滴酒在他嘴里。当洗尽血迹后,男看清了男人的面孔。长得一般,就是鼻子特别勾,林忆寒没见过这样的鼻子,多看了几眼。
林忆寒数了一数,男人身上的伤口,竟有三十处之多,看样子有些是刀子割的,有些是棍子打的,身上淤黑的地方更是不计其数。林忆寒没见过这一个人伤成这样,虽然十几天的流浪让他胆子比同龄人大了不少,但也看得心惊肉跳。李家沟的人都认识一些草药,在这在草丛生的地方,要找一两种也不难。林忆寒找了些草药捣碎涂在他伤口上。
带回来的东西也够晚上吃了,林忆寒没再离开。折了些树枝,找了些干草,搭了个小草棚遮着那男人,把装他的麻袋盖在他身上,还塞了一堆干草,晚上虽然凉了,过夜应该问题不大。林忆寒又给自己搭了个一样的草棚,找了一大堆干草。
天sè慢慢暗了,林忆寒每隔一会儿就给男人滴点酒,男人原来苍白的脸sè有了些红润。在完全黑下来之前,林忆寒吃完带回来的东西,钻进草堆。他吃饱了肚子,厚厚的干草让身体很暖和,他伸了个懒腰,很久没有这么轻松,这么舒服了。
妈妈死后,林忆寒的生活就没了目标,离开李家沟来深圳,他也是不知道来干什么。流浪的ri子唯一的工作就是填饱肚子,跟动物一样。每天几乎都一个人,特别是晚上,远离人类的孤独和寂寞让他心慌。现在为了救一个男人,他要做很多的事,心里反而比以前踏实了。
第二天,受伤的男人还在昏迷,林忆寒又像野狗一样出去找东西吃。他来到了三棵树下,这里又有新鲜的鞭炮纸,当然还有新鲜的奉品。林忆寒昨天又鞠躬又磕头,吃得战战兢兢,今天拿起就吃。当一个人只为生存生活的时候,跟动物是没什么区别的。
林忆寒每天出去一趟,然后回来守着男人,隔片刻就给男人滴些酒。有件事做,他的生活充实了许多。第三天中午的时候,受伤的男人终于醒了。林忆寒正在收集干草,听到微弱的呻吟,赶紧丢下干草走过去。
男人已经睁开了眼睛,一脸茫然。
“你醒来了?”林忆寒明知故问。
“我,这是在哪里?”男人不停地看周围,他躺在地上,看到的只有草和树。
林忆寒把那天晚上的事告诉他。
“谢谢你!小兄弟。”男人的声音很小。
“不用,我也没做什么。”
“我叫谭斌,小兄弟你叫什么?”
“我叫林忆寒,回忆的忆,寒冷的寒……哦,那里有吃的东西,我拿过来给你,你很久没吃东西了?”
林忆寒把带回来的烧鸡拿过来。谭斌吃了几片鸡肉,再喝了几口酒,jing神明显好了很多。在谭斌的眼里,林忆寒就是一个小乞丐,但救了他的命,他还是非常感激的。道:“小兄弟,我的腿断了,走是走不动了。这里荒山野岭的,你也背我不走,这样,我给个电话号码你,你帮我找个人,说我的名字,他会来帮我的。”谭斌身上的伤虽然被草药敷着,血是止了,但并没有好,两只腿也断了,痛得厉害,但更痛的是胸膛,一阵阵,随时会让他晕过去,必须尽早医治。
林忆寒这才注意谭斌的脚,斜放着,肿胀得厉害,果然是断了。这几天用心护理谭文武上身的伤口,他的下身穿着裤子,倒没留意他的腿。
“谭大哥,我昨天去找过人了,没有人听我说话,我没钱,他们也不让我打电话。”昨天的事林忆寒还记得清清楚楚。谭斌现在也只穿一条裤子,身上什么东西都没有,一时间之间还真难倒了谭斌。
林忆寒突然记起那神位后面有一些硬币,估计是奉神的人丢的,有十几枚,估计够打电话。昨天林忆寒拿着烧鸡也懒得捡。于是道:“我有办法了,谭大哥,你告诉我电话号码。”
谭斌说了号码,林忆寒记好,到神位后捡了硬币,到水渠把硬币洗干净,也洗了洗自己,林忆寒本生的白净,理顺头发后就没有乞丐的模样了。那店老板没认出林忆寒就是昨天的乞丐,还帮他拨号码。
大半个小时后,一辆面包车冲到林忆寒面前,涌下来五六个人,他们稍一迟疑就闪到了林忆寒面前。林忆寒本已经站了起来,一下子围上五六个人,吓得又跌坐在地上。
“我大哥在哪里?”为首的光头抓着林忆寒的衣服,把他生生的提了起来,问道。
“在哪里?”
“快说!。”
……
同时几个声音询问,林忆寒赶紧指了指大概的方向。林忆寒在车上为光头指路,这两天他已经熟悉了这一片山野,认路并不费劲。车停在那天晚上三个人停车的地方。林忆寒指着下面的草棚,道:“就在那草棚里。”
六个人都冲了下去,齐喊:“大哥!”带头一人掀翻草棚,又叫了一声:“大哥!”后面的声音激动,纷纷问:“大哥怎么了?”
其中一人道:“晕了,快,快抬上去。”
一帮人把谭斌抬了上来,林忆寒一直站在车旁边,一个胖子一把推开他,叫他走开。他就站远了一些,直到车走了也没人记得他的存在。好长一阵,林忆寒怅然若失,像做了一个梦一般。
………………………………
第009回 初到惠州日难挨
() 又走了两天,林忆寒终于走进了密密麻麻的水泥楼群里。
这就是惠州,与深圳毗邻。深圳是沿海最开放的城市,工厂密布,巨商云集,贸易发达,十几年的经济发展使深圳成为了全国最大的城市之一。紧靠深圳的惠州也自然跟着发展起来,虽然速度还比不上深圳,但城市也不断建设扩大,在广东省也算是个很大的城市。
前两天在城市的边缘,见到十几层的楼房,林忆寒就惊奇不已。越接近城市中心,高楼越来越多,也越来越高,马路上的车来来往往,络绎不绝,街道的人密密麻麻,行sè匆匆。街边商铺林立,商品琳琅满目,应有尽有。
这一切都是在李家沟看不到的,林忆寒瞪圆眼睛,张大嘴巴,贪婪得看着所有的东西。跑一阵,停一阵,一会抬头,一会低头,看看这边,瞧瞧那边,眼睛放着异彩,咧着嘴傻笑。对于这样一个傻子,惠州的人也见怪不怪,几乎没有人会留意他。
当对食物的渴望超过眼花缭乱商品的诱惑时,林忆寒知道必须要找东西吃,这是这几天最头疼的事情,但也是最大的事情。城市里没有番薯给他挖,没有动物给他烤,因此之前生存的方法在这繁华的城市失去了作用。林忆寒一时竟不知道任何生存,这两天根本没像样的吃过什么东西,肚子早咕咕的叫,只是一直太兴奋没在意。
“叔叔,你好!我没有钱,可不可以给碗面我吃?”在餐馆门口,林忆寒低声问道。老板叱道:“走开,别挡我做生意,走不走?”林忆寒赶紧跑开,稍迟一点,老板的巴掌恐怕就要扇到他的脸上。
“不知道现在我算不算是乞丐了?”林忆寒暗道,一脸的无奈。他问了四家餐馆,除了得到四个白眼和四声斥赶外,他没有得到任何有用的东西。来的路上曾有几个好心的婆婆留林忆寒吃饭,都是别人主动邀请的,他还没开口讨过饭吃。在他心里还是有极强的自尊,不愿做乞丐的事情。
林忆寒走进第五家餐馆,如果还是一样的结果,他恐怕再也没有勇气进第六家了。餐馆前台站着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女人,林忆寒走上前,道:“阿姨,我两天没吃饭了,可不可以给点东西我吃?”
女人看着林忆寒,审视的眼神带有一丝可怜。道:“你到外面等着。”林忆寒长长嘘了口气,在门口坐了一会,女人提了一个白sè塑料袋子出来。把袋子递给林忆寒,顺势指着一处草坪,道:“你去那边吃。”
林忆寒一脸感激,就差点落泪,道:“谢谢大娘,谢谢!”林忆寒坐在草坪上,从袋子里拿出餐盒,打开。是一盒牛肉炒河粉,几片牛肉微卷,河粉白里盖金黄,夹杂几段青葱,香气扑鼻而来。这是一盒刚炒的河粉,专为林忆寒炒的,林忆寒再也忍不住,眼泪涌出,百感交集。
和着咸咸的泪水,林忆寒很快把河粉吃完,他擦去嘴角的油腻,看着对面的“昌记牛肉”饭馆,牢牢记住心里,眼神多了一丝坚毅,起身离去。
来到惠州五天了,林忆寒知道脚下的城市是惠州,并不是他要去的深圳。他并不清楚深圳在哪里,每天在惠州的街道盲目行走,饥一顿饱一餐,不知不觉走到了惠州现在的惠城区。
渐渐的熟悉了都市的风景。偶尔林忆寒还会驻足欣赏眼花缭乱的商品,但眼神却是淡然,也不会因抬头看大厦顶看得晕头转向。他知道哪些都与他无关,任何在这里生存下去才是最重要的,而生存是不需要眼花缭乱的商品,也不需要高楼大厦。寻找食物还是最难的事情,有时候运气好,会得到很多食物,更多时候什么也得不到。
冬天越来越近,街上很少看得到穿短衫短裤的人了,林忆寒身上的衣服已经越来越脏,开始破烂。进入城市后,他就没看到可以洗澡洗衣服的河水,有的尽是污水沟,比他的衣服还要臭。晚上睡觉更麻烦,又暖和又安全的地方很难找,有一天晚上,林忆寒睡在一个角落里,半夜被一群酒鬼狠狠的丢了一酒瓶子,破碎的瓶子在身上划了好几道口子,林忆寒拼命的逃,身后不断有瓶子砸破。
“又一天过去了!”林忆寒望着没落的太阳,感叹道。
今天运气不错,下午一个美女姐姐把一盒饭都给了他,还有两个鸡腿。惠州的街边有很多小吃屋,有个黄发美女端着饭盒坐下,林忆寒刚好经过那里,刚好肚子饿了,他鬼使神差走过去,刚好坐在美女的对面,可能他留下的口水刚好被美女看到,反正无数个“刚好”后,那盒饭就到了林忆寒手里,还有两个鸡腿。美女姐姐倒没有注意去哪里了。
现在还有两个鸡腿在裤兜里,他现在是兜里有粮,心里不慌。当太阳最后一缕光辉消失的时候,林忆寒开始寻找晚上栖身的地方。
在城市呆的时间久了,林忆寒总结了一些经验。栖身的地方有几类,在比较偏僻的yin暗角落,没人会管,可以栖身但不安全,常被酒鬼扔酒瓶子。比较好的地方是光亮人多的角落,虽然没有人打扰,但不遮风,如天桥下。最好的地方是废弃的房子,没有人打扰还暖和。
大约找了一个小时,林忆寒找到一幢旧楼,四周有近两米高的围墙,围墙壁用石灰写着几个白sè的大字:拆。
“原来是待拆的旧楼,运气不错,今晚就睡这里了。”林忆寒自言自语道。
旧楼有四层,所有的门窗都已经拆了,可以看穿到后面。林忆寒沿着围墙找入口,在围墙的东面,有一道铁门,被两把锁牢牢锁住,林忆寒身躯瘦小,他想推开一点钻进去,可只能推开一点,连头也进不了,努力几次后林忆寒放弃这个想法。
他想找一处较矮的地方,爬墙进去。在大门的左边,林忆寒无意踢了一脚墙脚的一块木板,木板倒在地上,围墙露出一个洞,洞口很小,林忆寒身子不大,刚好能钻进去。
旧楼的一楼里面除一些碎砖块外就没有什么东西了,二楼的客厅地面有一堆火灰,在火堆旁有几块砖垒成一个砖桩,应该是人坐的。在一个角落里还有一堆木板枯树枝。看得出来这些都是人活动的痕迹。
林忆寒屏息缩在楼梯口,在没了解情况之前,他不敢贸然进去。大门口很多杂草树叶,看得出已经很久没开启过了。林忆寒猜住这里的人一定也是从那个墙洞进出的。在踢开木板的时候,林忆寒头脑里就闪过了这个念头,但惊喜时并没有细想。现在想想,能从那洞口钻进来的也只有和他差不多的小孩,一个小孩的威胁应该不大。
林忆寒的脸掠过一丝轻松,在门口仔细听了一会,没有听到人的声音。轻手轻脚进了客厅。客厅的火堆不是新烧,应该有一段时间了,在一间房间的地上铺着一块棉垫,棉垫上还有一张被子和一些破旧衣服,另外还堆着很多破烂废品。这些东西显然是有主人的。
他不敢留在这里,走上三楼,蜷坐在一个角落里。天sè已经暗了,街道两旁亮起了街灯,万家灯火也陆陆续续亮起。林忆寒感觉有点冷,夹紧双臂,把头缩在双膝上。这是他离家后第一次在房子里面过夜,眼神渐渐朦胧,想起李家沟的家,家里的妈妈、爷爷还有小军。多ri受的委屈一起涌上心头,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就要流出来。流浪的生活确实很苦,没有任何人在乎他,爱护他。他只能在记忆里感受妈妈的爱,就算是虚无的爱,也足以让他哭上半天。
“今晚真冷呀!”林忆寒深深吸了口气,坚毅的抬起头,硬生生把泪水收了回去。夜已经很深了,他一直听着楼下的动响,没听到有人回来。“那人肯定是离开了,我就借被子睡一个晚上。”林忆寒给自己找了个下二楼的借口,他冷得根本没有办法睡觉。
睡在被窝里,他感觉舒服极了,很久没有睡过床了,只一会儿他就睡着了。
………………………………
第010回 乍逢秋伟意相投
() 林忆寒牵着妈妈的手在河边散步,阿黄在他们周围蹿来蹿去,妈妈去了菜园摘菜,林忆寒在草地上逗阿黄玩,阿黄飞跑过来扑倒他,把他压在身下,脚被压痛了。
林忆寒痛得睁开了眼睛,脚还在痛,有人压在他的脚上。“人?”林忆寒一怔。
“啊――”一声尖叫响起。
“啊――”林忆寒也跟着叫起来。
一个黑影跳起来,飞出了房间,林忆寒迅速起来缩到墙角。
不远的路灯照进来,厅里的光线比房间亮很多,勉强可以看清。一个男孩逃到客厅,在柴堆里捡了一根树棍站在火堆旁边,年龄林忆寒差不多,但要壮实一点,眼睛jing惕地盯着房间,不敢进来。喝道:“谁在里面,出来。”
林忆寒渐渐镇静下来,厅里的男孩和自己差不多,壮着胆子走了出去。
看着房间走出一个男孩,比自己还小一点,厅里的男孩眼神一闪,流出一阵惊喜,他用手揉了揉眼睛,然后有点失望,说话的语气友好了许多,道:“你是谁?为什么睡在我家?”
林忆寒解释道:“对不起!我太冷了,才睡到你床上的,我以为没人的。”
男孩把树棍往柴堆一丢,坐在客厅的砖头上。他叫王秋伟,一年前和弟弟王秋华走散,至今也没找到,刚才看到林忆寒他还以为是他弟弟,先有了几分亲近。王秋伟知道林忆寒也是个无家可归的流浪孩,又见林忆寒态度谦恭,便无心为难他,丢了几个砖头过去,道:“坐。”看林忆寒小心翼翼地坐下,又问道:“你叫什么?怎么一个人出来?”
林忆寒道:“我叫林忆寒,家里没人了,……就出来了。”说到家里没人时,又勾起心里的悲伤,说话就有点伤感。王秋伟听在耳朵里,他同样有不幸的遭遇,哪里体会不到,道:“一汗?……嗯,我叫王秋伟。”王秋伟没读过多少书,显然没听明白林忆寒的名字,又道:“我妈妈死了,爸爸去了坐牢,我和弟弟出来,去年走散了,也不知道他在哪里。”王秋伟说起弟弟,愁眉苦脸,丢了弟弟怎么向爸爸交待。
两人同是天涯沦落人,一下子亲近起来,王秋伟又在客厅生起一堆火来,两人就围着火堆说话,两人都很久没跟人说过话,越聊越兴奋。林忆寒把藏在身上的两个鸡腿拿出来,王秋伟也在房间里翻出一小包花生,两人一边吃东西一边聊天。王秋伟觉得林忆寒像他弟弟,他丢了弟弟,心里一直有个弟弟的位置,提议和林忆寒拜把子。林忆寒在外面举目无亲,正求之不得,两人一拍即合,对着磕起头来。
王秋伟大林忆寒一岁,做了哥哥,林忆寒年纪小,就做了弟弟。林忆寒听王秋伟叫他“一汗”,用碳把“忆寒”写在地上,王秋伟摇头不认识,他就认识“一汗”两个字,林忆寒没办法,只好随便他叫。
不知不觉已到半夜三更,两人都困了,睡到床上,也不知道说到什么时候,两人都睡着了,一觉醒来已是第二天近中午了。
“一汗,你的衣服臭死了,我昨晚差点都被你熏死了。”
“我也不想呀,但我就一套衣服,要不你借一套我。”
“都在那,你自己去挑。”王秋伟倒大方。
在棉垫的一边有一堆衣服,各式各样,有大有小。虽说不少,但要找到适合的也挺难。林忆寒找到一条运动裤,裤头有点大,但有裤头绳子,把绳子拉紧就行了,裤脚长出足有二十厘米。看在林忆寒束手无策,王秋伟倒干脆,找出一把刀子几刀就割掉一大截,林忆寒穿上去,几乎露出小腿,刚才嫌长现在嫌短了,王秋伟看着只管傻笑。
里衣是一件t?,倒挺合身,没有厚外衣,林忆寒再穿了一件衬衫,鞋子还是原来的布鞋。王秋伟刚从厅里进来,原本的傻笑变成了大笑。
“你再笑我就扒你的衣服。”林忆寒被他笑得吼了起来。
“好,不笑,等会我带你去找几件好衣服,哈哈……”王秋伟围着林忆寒看,“你怎么还是臭呀?”
“好久没洗澡了,当然臭了。”林忆寒有点不好意思起来。
“走,今天带你好好享受一下。”
王秋伟在惠州流浪了两年,生活经验比林忆寒丰富得多。领着林忆寒在大街小巷里穿梭,林忆寒一身怪异的打扮一路上吸引了很多目光,开始林忆寒觉得很不自在,走过三条街后,他就若无其事了,对别人异样的眼光漠然处之。
林忆寒跟着王秋伟,越走身边的街道越繁华,最后看着王秋伟走进一间豪华的超级市场,随意的介绍:“这是万虹超市,里面有很多吃的东西。”
林忆寒在惠州的这段ri子,根本不敢进这种超市,只在外面远远看过。在他逻辑里,超市的装潢比街边的饭馆豪华多了。进饭馆都被老板滚出来,哪里有资格进这样豪华地方。看王秋伟大摇大摆走了进去,林忆寒心里震惊,愣在门口。看到没有人理会王秋伟,也硬着头皮跟了进去,心里扑通扑通的跳。
万虹超级市场是惠州城区最大的超级市场,有四层。每层都超过五千平方米,一楼右边是市场,左边是zi you休息区,有四十几张桌子,也是吃饭的地方。万虹超级市场出售各种各样的快餐,价钱很便宜,附近很多人在这里吃饭。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