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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龙魂-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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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他来说,这完全就是一场灾难,身子本来就被酒se掏空了,现在这么一折腾,估计不知道断了多少根肋骨,扬起头看着众士兵逃散的背影,他伸出手很想喊话,可是一个黑洞的枪口就已经对准了他的脑袋,透过那肿胀,只眯着的眼睛缝望去,他能看到一点火星明灭不定,可是在他的眼中,却是那样的耀眼。

    砰!他听见了最后的一声枪响,脑袋炸开,眼神黯淡。

    “为什么不让我将话说完,我不过是想要让你们带我一起逃啊!”带着他的不甘,杭州布政司左参议,就这样结束了他的无名一生。

    朱干将陈贞慧这潇洒的英俊公子哥揍成了一个血污拌胖脸儿的猪头,听着他的哼哼唧唧,感觉他实在没有骨气,不就是让自己狠狠的出一通气吗?一巴掌拍在他的脑门上,将他打晕过去,站起身吼道:“都给我抓活的,不要让他们跑了。”

    站起身,看见一个气愤的锐士营士兵手持鸟铳,一脚踩在那身穿红se官服的人背上,已经点燃的火绳枪,随即一声枪响,将这官员的脑袋炸开,红白之物飞得到处都是,他的腿上也沾染了很多,他却浑然不知。

    只是咧嘴一笑,露出白森森的牙齿,模样还有些小清秀,提着枪一边和人说笑,一边快速的向着官军追去。

    这都是些什么人啊!朱干看着锐士营士兵的所作所为,倒更像是一群嗜杀的野兽,要知道自己还根本就没有向他们灌输过嗜杀的念头啊!

    “他叫黄浪,很积极的一个年轻人,主公可有印象。”说话之人叫公孙阳,为朱干的亲兵队长,也是王承恩亲自挑选的一个伶俐人,据说是一个世袭锦衣卫千户,武艺非常之高,对老朱家那是忠心耿耿,而朱干也确实有些秘密,需要用到人。

    这人也就一直跟在了身边,此人用起来确实挺顺手,需要他的时候,他就像一头老牛,勤勤恳恳的做事,从不多说什么,而不需要他的时候,他就如影子一般跟随在身后,让你察觉不到他的存在。

    所以朱干也将锐士营交给了他,不过锐士营与别的不同,更不同与自己的亲军卫队,朱干亲自作为锐士营的教官,他的打算就是将他们训练为这一世的龙魂,成为他手中最锋利的匕首,直取敌人要害。

    听闻了公孙阳的话,朱干微微一笑,赞赏的说道:“不错,像个狼崽子。”

    “多谢主公赞誉。”公孙阳是知道朱干真实身份的,对于这样一个崇尚戎马且极其强势的皇帝,公孙阳是将朱干当做天一般崇拜的,不止是因为公孙家世代忠诚,更因为他也有一个横扫天下**,成为从龙或者开国之臣的梦想。

    而现在朱干给了他一切,不止是一个实现梦想的舞台,更让他切实的看到了自己的理想就要成真。他被王承恩找来,也迅速的融入了这个红衣军集体,至于朱干将锐士营交给他的举动,他更是感激得一塌糊涂,虽然不过二十多人,可是他看过这些人的训练,简直可以用恐怖来形容,简直就是在训练杀人机器,看着朱干的眼神也完全不同,他都有些猜不透,这个另类的皇帝脑子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稀奇古怪的想法。

    而今得到朱干一句狼崽子的评价,让公孙阳激动不已,毕竟朱干的眼光摆在那儿,他执掌的锐士营被自己忠心的人称赞,他也与有荣焉。

    百多官兵在旷野里逃得像猴儿一样狼狈,有些人朝着西边的龙脊山逃去,有些人往回狂奔,想要逃回徐州,也有不少人向着东边逃去,不过这些人下了马的人,终究没有逃过骑马的红衣军。

    一个个的被追了回来,让人不可思议的是,锐士营里有一人骑着马追出几里,硬是一个人押着三十多人回来,想要让人不侧目都不行。

    而仔细看这人,居然就是一枪崩了那官儿的黄浪,只见他骑着一匹高大的枣红se宝马,马儿异常的神骏,鬃毛飞扬如火,四蹄强健有力,而黄浪坐于马背之上,如此少年英雄,让人忍不住啧啧称叹。

    朱干一见,心中十分欣喜,没想到手下锐士营里还有这样一员猛将,让他想到了前世的龙魂里,也有这样一个人,他叫王崇石,外号顽石,或者石头,那一年国外发生了冲突,屠了一个村子边境村子,那个村子里全是华人,更不巧的是那村子里正好有一个他喜欢的姑娘,那姑娘当时被活活折腾至死,下身烂得惨不忍睹,肚子被刨开,肠子流了一地,那是他看到这样一个大男人第一次哭,哭得像是一个没有了亲人的孤儿,茫然而无助。

    他说他就是孤儿,也不知道是在华夏出生,还是在国外出生,在边境长大没有出路,所以当了兵,靠着一股狠劲和流利的外语进了龙魂,有了兄弟才没有感觉到孤单,再后来他认识了这个边境村子里这个善良的姑娘,这姑娘还有了他的孩子,他也马上准备办理退役,然后回去与她结婚。

    然而现在这姑娘不止被糟蹋了,更是连她肚子里的孩子也被刨了出来,这些泯灭天良的禽兽,他求队长让他去报仇,可是如果华夏的军人一旦过境去杀人,那xing质就完全变了,不止是干扰他国内政,更有挑起两国战争之嫌。

    队长看着他只是淡淡的问了一句,是否已经决定了,石头点了点头,然后队长平静的摘下了自己的军帽放到了桌子上,然后亲自将石头的军服脱了下来,自嘲的笑道:“古时将士出征,有‘平安带诏归来ri,朕与将军解战袍’的佳句,今天我们不能帮你什么,只希望你能平安回来。”

    王崇石很清楚队长这样做的用意,他们是军人,就该军令如山,放纵王崇石出国报仇,如果被报道出来,那是极其严重的指控,虽说出发点是好的,可整个华夏都有可能被国际社会指责,霸权主义,干涉他国内政。

    面对队长那深沉的话语,王崇石清楚他们的无奈,一边哭一边笑着离开了。

    第二天一早,就报道出来了那个城市夜里发生的恐怖袭击,不知具体有多少恐怖分子,袭击了军zheng fu驻地,更是抓走不少军人,在离华夏不远处的一个边境村庄里找到了这些军人的尸体,对于这样的暴…行,对于这些恐怖分子毫无人xing残忍杀害军人的行径,军zheng fu表示严重抗议。

    “他身上有石头的影子,是一棵好苗子。”朱干暗暗感叹,去没有任何的表示,只是赞赏的点了点头,就让他牵着马到了一旁,看着跪在地上的这百多官军,朱干心中一条计策渐渐的明了,冷声说道:“前面只有一条路可走,要么死,要么活,你们自己选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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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兴之所至,计之所起(下)

    ()  第71章兴之所至,计之所起(下)

    这世上没有任何人不怕死,只不过是看怎么死罢了,对于某些人来说,不论任何方式的死亡,都是他们难以接受的。

    这些南方的官兵,已经彻底的烂到了根子里,对于朱干的诘问,要么死,要么活,只能选择一条路,当然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活,恩义忠诚,在他们的眼中都是狗屁,他们不过一拿饷吃饭的小人物。

    看着这一些士兵那对于求生的强烈念想,纷纷开口求饶想要活命,朱干眼神一禀,继续冷声说道:“好,都清楚自己想要什么,那我也就不客气了,从此以后你们也是红衣军的一员,每月五两的饷银,以后跟着红衣军干,大碗喝酒,大筷吃肉,大碗的米饭管够,但谁要敢背叛红衣军,定要让你们死无葬身之地。”

    朱干神se冷厉的扫视着他们,虽只有一百多人不到,不远处还死了不少曾经的兄弟同伴,可这一刻众人心中一片火热,眼前的这些人果然是红衣军,传说中的天兵天将,红衣军大王更是呼风唤雨撒豆成兵一样的人物。

    以前他们还不怎么信,现在他们信了,三十几个人就将他们轻松的拿下,更是抓了这么多的活人,这年头虽说南方一片宁静,可是终究会发生大乱子的,而这年头跟着这样强大的人混饭吃才有活路啊!

    据说红衣军的诚信非常好,只要不惹恼他们,他们几乎从来不会首先翻脸,不少人眼神热切。

    “好啊!以后大块吃肉,大碗喝酒。”

    “每月足额的五两银子。”虽说在南方五两银子很少,可是对于他么这些丘八来说,那也算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了,纷纷心动不已。

    没想到这群官兵如此上道,纷纷吆喝起来,好像先前那一场生死大战根本就没有发生过一般,也不知是活着的人太过冷血,还是死去的人太过可悲,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徐州城此时已经没有多少官兵了,守城的,弹压地面的一共加起来不到一千多人,不过还有很多卫所兵,不过这些都已经变为了只会耕地种田的农民,或者一众将领的佃户,毫无战斗力,不过依然被号召起来,前往徐州城守城。

    不过这一群农民实在老实,徐州的知州大老爷在李家的流水宴上当场被刺死,虽然官场上波澜不惊,甚至有人暗暗窃喜,不过这可让徐州城里在百姓间掀起了一股滔天大浪,对于守城的士兵来说心里始终蒙上了一层挥之不去的yin影。

    不是因为那个知州大老爷多么的廉洁清明,他们巴不得这样的官去死,他们真正担心的还是红衣军,毕竟红衣军刚刚抵达徐州城下不久,就出了这样一件大事,自然将这事栽到了红衣军的头上,当真是黄泥巴掉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

    显然徐州城里没有人为红衣军摇旗喊冤,不过这一件事,却让不少人找到了攻击李家的借口,虽说李家有一个李名扬存在,但这样的事情,显然还不会惊扰到他,只不过是敲敲边鼓,试探一番。

    徐州卫指挥使马军卫,虽有一个武人的名字,其人却十分具有文气酸腐,时不时的还要跩上几句文,不知道的只以为他是被江南文风影响,知道的却很清楚这家伙小时候他爹受过文人的打击,便立誓要让他成才,所以马军卫努力读书,想要考取功名,可是却与功名无缘。

    但这人从此养下了爱拽文掉书酸的毛病,徐州知州被刺,他立马就从都指挥使司衙门里出来了,结束了他当地主的美好生活,领着一大群卫所兵暂时接管了整个徐州城,至于那个陈公子要闹,他为了讨好这个东林党党魁公子,调动了一百jing锐给他,让他前去出气。

    此时他被人从李家送了出来,脸上带着温和的笑意,可是出门之后,却是狠狠的一跺脚,脸se难看的说道:“好个猖狂的李家,是可忍,孰不可忍,天道昭昭,变着恒通,正所谓无yu速,无见小利。yu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李家!一群得志便猖狂的小人,有你们好看的。”

    当即拉过自己一个手下千户,在他耳边吩咐了一声,那千户一阵心惊,口上却连道高明,当即快速离开,马军卫冷笑一声:“都说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你李家这一次不拿点东西出来,休想逃得好去。”

    高大的三层小楼里,李俏雪皮肤白皙如凝脂,从窗户里钻进来的阳光,洒落在她的脸上,让她的脸恍若镀上了一层光晕,看起来神圣,恍若九天仙女,只见她慵懒的伸了一个懒腰,就如一只猫儿。

    忽然转过脸来看着一旁轮椅上的哥哥,懒洋洋的说道:“哥!出来了那间小院,有啥想法没有。”

    “再不出来,我就生锈了,再不动手,这天下就要生锈了。”李名扬望着马军卫带着一大群人招摇过市的背景,快速的在纸上写道。

    李俏雪不满的道:“我问的是这徐州,还有红衣军,这不是你最关注的吗?”

    李名扬又从一帮的书桌上抽出一张宣纸,运笔如飞,笔走龙蛇,心中也十分宁静:“马军卫不聪明却要自作聪明,他爹还知如何隐晦,倒有些大智若愚,给他取名军卫,没想到不是一个文武双全的武将,倒变成了一个吊书袋子的草包,可笑,如果和他硬碰,估计双方都会头破血流,甚至碰上他的还有可能被撞一头包,不过稍微变通一下,他就会摔倒,而且会很惨。”

    “他不是想要借着知州被刺一案,想要将李家拉下水吗?这家伙心很大,格局却小,你派个人去打发他,就说李家愿意出人出银,但前提是要单独给李家一面城门守卫。”

    李俏雪不解的望着自己的哥,不知他为何要妥协,要知道此时的李家虽然香火不旺,可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被威胁的啊!

    李名扬似看出了自己这个妹子的疑惑,继续写道:“我们是生意人,暂时的亏本,是为了撬动更大的利益。”

    李俏雪不懂他哥是怎么想的,不过要让这些贪官欺负,她心里就是不舒服,但看着自己哥哥那一双雾蒙蒙的眼睛,她心里却又很心安,他坚信自己这哥哥不会让她失望,心中有着自己的计策,要让马军卫栽一个跟头。

    紧闭的城门下,忽然响起了大队骑兵,城上的还没说话,城下就已经喊出了声:“赶快开门,陈公子受伤了,要是耽搁了陈公子治疗伤病,唯你们是问。”

    城下之人语气严厉,一见那匹白马上的物事,还能看出是一个叫陈公子的东西,顿时有人喝道:“赶紧开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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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打下一个江山送给你做嫁妆

    ()  第72章打下一个江山送给你做嫁妆

    对于陈贞慧在江南的名气,那是如雷灌类,不止是因为他是东林党党魁陈于廷的儿子,更是因为其文采飞扬,可谓处处皆风流,名声显要。

    所以见着受伤惨重的陈公子,戒严的徐州城里,没有任何犹豫的给他开了门。

    吊桥刚刚放下,城门只打开了一线,就见那些个马上的骑士凶狠的冲了过来,平ri里没见过这些官兵骑马如此厉害,众将士虽然察觉到了不妥,不过却并没有生疑,也只以为这是担忧陈贞慧,想要尽早进城找大夫。

    “控制城门,给城外发号施令,拿下徐州城,建功立业就在今ri,众将随我杀啊!”公孙阳一马当先,怒吼一声,身下的战马忽然提速,冲过了吊桥,抽出雪亮的柳叶刀,一刀挥过,人头高高飞起。

    “杀啊!”这一群官兵此时也变得如狼似虎,百多人jing气神那叫一个旺盛。

    咻!随着刺耳的响声,只见一道红se的烟火拖着尾巴冲上天际,随即盛开出一朵绚烂的红花。

    远处响起了震天的喊杀声,只见一条烟尘快速的冲天而上,隆隆的马蹄声滚滚而来,这是红衣军最jing锐的五千骑兵。

    北人善马,南人擅舟,朱干的红衣军大多都是北方人,坐着船一路南下,行军虽然快速,但是因为军队大多晕船,所以上岸之后的战斗力并不强,红衣军逼近徐州城之后,连试探的攻城都没有就迅速离去,其实更多大原因还是因为此时军队士兵jing神萎靡,有点虚张声势的样子。

    不过朱干也自信自己的军队战斗力强大,即使徐州城的军队愿意出来野战,他也丝毫不惧。

    如今五千骑兵冲锋而来,威势滔天,此时城门已经打开,被那一百多官兵降卒和锐士营占领,不断的狙杀着想要夺回城门的官兵,此时锐士营对官兵来说,完全就是一只大刺猬,让他们头疼不已。

    锐士营进城之后,首先就是抢占了至高点,然后围绕着这里建立了一个狙击地,不少人更是爬上了远处民屋,瓦片成了他们手中最好的攻击武器,灌注了力道的碎瓦,打在脑袋上一下子就能让一个官兵失去战斗力。

    这徐州城的布置图,早就已经从官军的降卒口中获得,红衣军也刻意选择了没有瓮城的这一面城墙,不过护城河实在够宽敞,更能行大舟,吊桥也根本承受不了多人同时进攻,将这吊桥收起,只要城墙上稍微防守严谨一些,这一面城墙便万无一失。

    正是利用了官军这样的心理,容易产生懈怠懒惰,没想到果然奏效了,官军见着了受伤惨重的陈贞慧,根本没有想过这些平ri里无比熟悉的官军,更是会背叛,带着红衣军闯了进来。

    马军卫第一时间知晓了此事,带着人火急火燎的往这边赶来,见着手下一个千户,劈头盖脸的就吼道:“烂泥扶不上墙,朽木不可雕也,我都给你们说过多少次了,红衣军到南方来作乱,要你们看紧了,看紧了,看看现在都成一个什么样了,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去把城门朵回来,难道要我亲自带人上啊!”

    “傻啦吧唧的还站着干什么,还不快滚。”马军卫见着一大群人围着他,他的心里就一阵不痛快,没想到李家的事儿还没解决,城门就被这些叛军拿下了,心头一阵火起,不过现在可不是生气的时候。

    转头看着身边的亲卫,怒吼道:“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你们愚蠢,但要努力向我学习,都jing明一些,我让你们离开了吗?还不快滚回来,派个人去通知李家,就说他们的条件我答应了,让他们快派人来帮助守城,否则徐州城破,他们也要伤筋动骨。”

    一般专注的人,对于很多东西都比较敏感,比如瞎子听力好,又比如聋子眼力好,正是因为他们专注,所以敏感。而李名扬虽然得了这怪病,他却能zi you行动,不过他常年做轮椅,不是他懒,而是因为他太勤,不想要将自己的jing力用于无所谓的事情之上。

    所以他比聋子或者瞎子都要敏锐,城西的战争离他很远,他也第一时间听到了,仔细倾听了很久,忽然伏案快笔疾书起来,随后写好了摇了摇轮椅上的铃铛。

    进来的不是伺候他的那些丫鬟家丁,而是一脸笑意的李俏雪,只见她穿了一身绿衣,腰间细了一条白se的腰带,挂了几个小铃铛,走起路来叮当作响,头上梳了垂鬟分肖髻,让她不失古典美之中更具有少女的俏皮轻灵,就如一朵兰花。

    一进屋中,便说道:“哥!红衣军进城了,你说他们怎么破城的,这都指挥使马军卫也未免太草包了吧!”

    李俏雪话刚说话,仔细的看了一遍李名扬所写,嘴里细细咀嚼着他话里的意思,神se专注,修长上翘的睫毛不断眨动,扬起小脸神se灼灼的看着李名扬,确认的问道:“哥!真的要这样做吗?要知道这可是回不了头的。”

    李名扬眼中神光灼灼,用力的点了点头。

    李俏雪鼻子一酸,这一刻她很想要哭,钱黄李三分江南的天下,虽说看上去无比的风光,实则危机重重,如果不是有李名扬这根定海神针的存在,李家早已被如狼似虎的吞噬干净。

    如今兄妹俩却要分道扬镳,让她心中怎能忍受这样的痛苦,蹲下身紧紧的抓着李名扬的衣服道:“哥!真的要走这一步吗?我不在乎李家在徐州城的财富,我更不在乎李家所有的钱财,哥,我们离开这里吧!不要卷入了是非之中……”

    只见李名扬缓缓摇头,眼神里充满了坚定,张了张嘴,艰难大说道:“雏鹰终究要腾飞,你就成全哥吧!”

    李俏雪的眼泪,就如断线的珍珠,大颗大颗的滴落,因为她的皮肤实在太好太嫩,不过只是红了红眼睛,就让她的桃花眼下,一条卧蚕异常的清晰,也让她的眼睛肿得像一颗桃胡。

    哽咽着说道:“好!好!哥,你保护了我这么久,妹子会成全你的。”

    说完手背一抹红肿的眼睛,毅然站起身朝着屋外走去,再也没有回头,只留给李名扬一个纤瘦的孤独背影,从此两兄妹再难见面。

    “哥,妹妹走了,会助你一臂之力,这天下会因你而绚烂的。”

    李名扬靠上了轮椅的后背,整个人彻底的放松了,望着自己妹妹的背影,他此时的心中一片安宁:“谁说女子不如男,哥哥会为你打下这偌大的江山作为你的嫁妆,到时你就是王。”

    慢慢的他的嘴角勾勒出一丝欢快的笑意,他在回想自己和妹妹在一起的ri子,那时候他还没有得这样的怪病。

    漫天大雪的江南,一个如瓷娃娃一般的女孩,肤如凝脂,双霞绯红,追在一个白衣青年身后,这白衣青年,眼神清明大气,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睿智,远看他就像是一棵傲立悬崖的松,近看他就像是一把出窍的剑,这样的一个气质出众的翩翩公子,会惹无数的女子为他心醉而神迷,会惹无数的公子为他嫉妒并崇拜。

    身后的那女孩儿喜欢雪,他就陪她去看雪,厚厚的积雪会让她行走吃力,他就故意放慢了步子,将积雪踩出一个个大洞,让那女孩儿能够踩着他的步子,不会再吃力摔倒。

    这女孩儿喜欢看他在雪地里吟诗作对,将那些翩翩公子比下去,他就故作潇洒,袒胸露ru的癫狂,像极了竹林七贤。

    ……

    他已经数不清楚自己为她做了多少事了,不过他感觉呵护自己的妹子,那是天经地义,可是他却感觉不够,他得病了,随时都会死去,现在为了自己这个妹子,他要再癫狂一次,将剩下的时间都为她去挣取那足够多的嫁妆,至于嫁妆到底多到了什么程度,也许会是这个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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