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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狱尸变-第1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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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冤冤相报呀
主人叹了一口气,第一次在脸上露出对于自己徒儿的死的吊念之情。随后他说:“我本来以为病儿好勇斗狠,与人搏斗才落得这么一个下场。哪知他倒是不偏不倚的行使了他的道。我是他的师傅,既然他在自己的路上出了差错,我就应该为自己徒儿的人生路画一个圆满的句号。飘柳,看来我要下一次凡间了!”
“终于思考着报仇了吗?”
“不是报仇,冤冤相报何时了。我只是为我徒儿的人生路画一个圆满的句号”
“冠冕堂皇的理由,这个句号还不是以那头猪的死亡来画?哎呀,师尊大人,你倒是秉承了自己的作风,一贯的不要脸。”
飘柳笑嘻嘻的把主人邪恶用心给挑明了,但主人却一脸正气长存的斥责他胡说八道。咱家倒是对此抿嘴纳言,不发一句意见。虽然主人道貌岸然,内心龌龊,而咱家愤世嫉俗;眼里容不得沙子。但不知为何,咱家对于主人此刻的表里不一却选择了沉默,内心中更是觉得:主人要是下凡杀猪,貔貅大哥跟着那头猪死去也好。
为什么会有这种邪恶的思想,难道只因为貔貅大哥不是以前的貔貅大哥?
对于这道问题,咱家不敢去深度思考。内心隐隐有些惶恐不堪,很是害怕自己和虚伪少年,表里不一的主人成为一体。
最后,主人与飘柳商议着明日下凡找猪画句话。咱家听后在心中默默打算着明日一定要跟着主人一起去凡间一趟,不管如何,貔貅大哥对于咱家来说是来此地的第一个朋友。要是主人出手格杀大哥,作为朋友的咱家理因去送一程。
晚间的风声吹的呼呼发响,咱家在院中望着明月。月色清澈明亮,纯洁无暇,好像以前的貔貅大哥一样。以前的貔貅大哥是多么的憨厚,一颦一笑中都透露出关心他人之意。而如今却与猪狗为伍,以吃人为乐。这几日,咱家每每想到这里,就不由暗自神伤。神伤中,心中更是恨透那只叫嘲风的狗。都怪那只狗,要不是那只狗引诱大哥,哪里能弄的这种地步。
旭日在东边悄然升起。当透明温和的第一缕阳光照在咱家身上时,咱家才发自己已经在寒冷的院中蹲坐了一个晚上。嘴巴呼出的气体也已经结成冰甲,把猫须等一些软和的绒毛都变为僵硬的钢板。主人已经起床了,正在书房一边等着飘柳的到来,一边拿着一本书籍看着。咱家神色憔悴的步入书房,在主人身边老实的待着,只要主人和飘柳准备起身下凡,咱家就跟在他们后面。
凡间与修真世界是怎么相连的?咱家要如何跟着主人他们下凡?
关于这些问题,就请不要问咱家了。一来,咱家这几天心底烦忧,没怎么思考过。你问咱什么,咱家也无法回答。二来,咱家虽然来这里也有些时日了,但从来没有想过回凡间转转,对此倒真没有什么研究。只是从飘柳他们的谈话中得知,下凡好像是一件极其简单的事情,比寒冬腊月天吃大白菜还容易许多。
既然从这个世界到凡间是极其简单的一件事。而又有‘简单,便容易突破’这条名言在,那么咱家想来随意跟着主人屁股后面就可以下凡了吧。
时间一点点过去了。到了中午,艳阳已经高高挂起。阳光射入书房,书房中的主人气呼呼的坐着,一脸难受的看着明亮的太阳。随后他气愤的站了起来,嘴巴里面骂着飘柳是个**,不守时间之类的脏话。当骂完了,就在书房中间焦急的来回渡步。中间连师娘叫他吃饭,也气愤的用脏话顶了回去。搞得师娘此刻唉声叹气的埋怨自己老了,相公不爱了。
下午,当太阳公公已经向西移动了四十二度时,飘柳大仙才优哉游哉的走了进来。
“呀!您怎么来的这么早?我还没有吃晚饭呢!”主人一见飘柳的这幅悠闲的样子,就气不打一处来,开始冷嘲热讽起来。而大仙却好像没听出主人的讥讽,反而一本正经的说:“来早了吗?那我就等等你,你先去吃饭吧!”接着他坐下来用‘真拿你没办法’的表情看着主人。主人本来是在忍耐着,但他这幅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给彻底把主人激怒了,他跳起脚,开口便骂:“混账东西,你难道就没有一点羞耻心?”
“那玩意能吃吗?”大仙反唇相击。
“这个···好像不能”
“那要羞耻心干什么”
“也是啊!不对!混账东西!不能吃也得要!”
“好了,好了”大仙笑嘻嘻的安慰了一下主人来,随后从介子袋拿出一套西服来,说:“我来迟也是没办法的事啊,还要给你做西服啊。难道你要穿着这些衣服下凡?你要是这样直接下凡,别人一定会把你当成疯子的。别看凡间的人一个个都高傲的自称自己为华夏后裔,其实他们内心里面可看不起自己的文明。你要穿着汉服下凡,我保证你会被他们耻笑的连地缝都找不到。还有啊,头发也得剪一剪。弄成我这样的短发。”
主人摸着自己的鬓角,眉头皱成一团蠕动的大胖蛆,表情犹犹豫豫的看着飘柳手中的剪刀。
“这奇奇怪怪的衣服我能穿,但头发就不要剪了吧。奇形异状的,不成体统!”
“嗳,怎么是奇形异状呢?这叫时尚。还有,现在的凡间里面,不剪头发的只有乞儿,难道你想让别人给你投硬币?来,来,我给你剪,我的手艺可好了。”
说完,主人被飘柳压着用剪刀咔嚓卡擦的剪了起来,随着一丝丝头发的飘落。主人也认命的不在反抗了,背脊都少有的挺得笔直。主人的认命,让飘柳也安心起来,于是他也不在瞎剪了。开始细心的用剪刀在主人头上比划起来,接着,这一刀,那一剪。不消片刻,一头层次短发就在主人头上形成了。不过让咱家颇为奇怪的是,这短发脑袋在主人脖子上一溜,那双干枯如屎一般的眼睛也变得炯炯有神起来。脸面也不是主人特有的神色,那红润的小脸,反而让人不管怎么看都认为这是一位只有十七八岁的美少年。
飘柳点了点头,看样子对自己的手艺相当自豪。随后他看了看西服,又瞧了瞧主人,摇了摇头,说:“不配,真不配!师尊大人呀,你现在看上去也忒小了些,明明前一刻还像个二十七八直逼三十岁的老男人,现在却这么嫩。倒是我衣服搭配的不好了。走,咱们去柳君家转转,他下凡一年多,家里一定有好看的衣服。也顺便用他们家族的阵法去凡间。”
“哎!好吧!”主人低头看了看自己被剪下来的头发,随后摸了摸自己的短发。哭丧着脸说:“悄悄的走,别让人看到了,真是失态之极”
本来飘柳在低头收拾自己的东西,也没有注意主人的表情。但此刻忽然在听到主人的哀求,在看主人哭丧着脸的表情,他突然意识到了一件好玩的事。那就是:要是现在把师娘叫进来,会形成咋样的场面?
这缕思绪在他大脑里面转了一圈以后,就如百年老树落根在丰厚的土壤中,怎么也剔除不了了。他原本就是一个以他人痛苦为自己乐趣之人,现在碰到有可能让主人痛苦的事,当然不予放过。于是他立马大声叫了起来:“哎呀,希毅兄,现在这个样子真好看,也年轻了许多。比师娘还年轻哩!”
“混账,叫什么叫!”主人立马焦急起来,用宽大的袖子把脸一遮,慌慌张张的就往外跑。这等狼狈样子让飘柳看的开心起来,心中更是觉得自己的想法完全没错。手便快速的抓住主人的衣带,拉着他又是大叫着:“希毅兄,怎么跑了?这么年轻的样子就该让师娘看看,自家相公比她年轻许多,一定让师娘心生惭愧的”
这话说的,其心可诛!师娘本来就对自己的容颜衰老心中颇有芥蒂,要是听到飘柳的话跑过来,咱家都不敢想象会有怎样一场鸡飞狗跳。
“小兔崽子!叫什么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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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我们该下凡
主人边叱骂飘柳,边狼狈的从他的手中挣脱,随后一脚把飘柳踢到在地上就慌慌张张的从书房消失了。
而仰面躺在地上的飘柳却死命的大笑着,好像在他心中这事真是一件惹人高兴之事。至于咱家,忽然见主人飘然离去,心中怕因此而下不去凡间,便立马撒腿就向主人追去。临走时,还为主人报了一箭之仇,在飘柳的肚皮上狠狠的踩了几脚。
在追寻主人的路上,咱家突然发现自己越来越像人类了。人类的愚蠢,在咱家身上居然都可以看到。就如有些时候,有些人类明明知道自己被人骗了,还情愿相信别人,而且还相信的死去活来的。这种吃亏不反思的愚蠢性格,此时此刻就在咱家身上发生了,这使咱家颇为惆怅。
早在以前,就是水水先生拜访主人那段时间,咱家就曾跟踪过主人。但结果如何呢?人家都是修真之人,不是寻常人类,脚力当然非同寻常。不一会就把咱家扔到荒郊野外了,让咱家惨兮兮的与枯树白雪相伴。而此刻的咱家不思以前的教训,还自大的想要去跟着主人去飘柳家,也难怪再一次被主人扔到这满山白雪之地。
望着这白茫茫的一片,咱家叹息了一下便苦笑起来。这几日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貔貅大哥的事情,怎么老是犯这种低级错误。咱家是猫族智者,智者就应该多虑,而多虑就是应该善于总结和反思事情的成败。哪里像咱家这般,把错误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的反,整个一糊里糊涂,难以揣摩的人类。
就在咱家哀叹自己被人类传染了白痴病时,飘柳大仙悠悠的从路的一边走了过来。
“找到了”他走到咱家面前微笑的说着,随后抱起咱家大步流星的向前走去。不一会,就到了柳君家中。
柳君的家比之主人的家那是天壤之别。换而言之,如果主人的家和柳君的家作比较,那就是老鼠洞与阿房宫之差。如此之大的差异,直接导致柳君家的茅厕都比主人的卧室漂亮许多。而且咱家去转了一圈回来,不由的发现这所茅厕的装潢和摆放的各种小物件都比主人卧室高雅的不知几何倍。
这等差距实在让咱家心生羡慕,忽而觉得要是来这里生活,就是当一个只知道吃喝拉撒,毫无思想的宠物咱家都愿意。
当飘柳抱着咱家进入大厅之时,主人已经换好从柳君哪里拿来的衣服,正正经经的坐在椅子上喝茶。
“怎么才来?太阳都下山了”
“找你家的猫来,柳君去哪里了?”飘柳把咱家往地上一扔,就左右寻找着柳君。
“在书房写小说呢?不过我看八成又是一本烂小说”
“是吗?那真够悲剧的”答复了一声,坐在椅子上的飘柳又瞧了瞧主人此刻穿的衣服。上身是一件宽大的卫衣,下身是一条蓝色的牛仔裤。还有一根大拇指宽的骷髅项圈在脖子上挂着。他点了点头,正经的说:“衣服品味不错,尤其是那骷髅项圈,真是时尚界的楷模”
不知道飘柳如此夸奖是何居心?以咱家的眼光来看,这哪里是时尚界的楷模,整个是凡间小混混的装束。
“哎呀,多谢夸奖。这是柳君给我找的呢,说凡间像我表面年龄的人都穿这个!”
“哦,不过,就是缺点什么。对了!不如把头发染成红色的怎么样?那就更好看了,绝对的帅的一塌糊涂”飘柳好像想到了什么,开始怂恿起主人染发来。而主人也信以为真的问:“真的吗?”
“绝对好看,不信把头发染了让柳君看看!”
“在聊什么?”恰巧,柳君打开书房的门走了出来,一脸疲惫的在主人旁边坐了下来。
“没什么,倒是你,新小说写完了?”飘柳好像很怕在柳君面前说起刚刚的话题,轻轻的撇开话题以后,又装出一副对新小说感兴趣的样子问着柳君。
“恩,差不多了。只是我写的小说用的技巧过于诡异,越到后面的越难写。因此这几日发愁的厉害。”
“是这样吗?真是委屈你了;这么苦难的写出一部小说,到以后也没人看。”主人天真的答话,把柳君身子一下子都僵硬起来。另一边的飘柳点头说:“希毅兄的补刀技术有待提高,怎么能这么直白的把柳君写出来的小说没人看的事实给说出来呢?”
“反正也没人看,呵呵···”
主人与飘柳的话严重的打击到柳君,以至于他低头消沉的自言自语完以后,就留下一阵意义未明的呵呵声,又回到了书房。
主人用好奇的目光随着柳君的身影移动,在柳君把书房的门关住以后,就问:“他怎么了?”
“没什么,大概小说有灵感了。走吧,我们也该下凡了”接着柳君抱起咱家就朝后院走去,而主人又瞧了一眼柳君的书房后,也跟着飘柳向后院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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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凡间不舒服
在现在这个以应试教育为主基调的社会,有那么一群人,他们独立标新,思想开放,从来不把应试教育放在眼里。他们做着他人厌恶或者鄙夷的事情。以自己独特的能力为自己所热爱的国家做着贡献。他们就是自由工作者,又名:上城市打工的乡巴佬,即:农民工。
社会的基础原本是他们构成的,他们本来应该享受到一种很微妙但有很伟大的荣耀,这种荣耀使得他们受人追捧,得到人们的尊敬。但,现实却往往很戏剧。构成社会的基础,得到的,往往是人们的随意鄙夷。追其原因,大概就是因为他们小时候不把应试教育放在眼中或者厌恶应试教育。从而没有拿到应试教育赋予的人生价值,以至于现在只能在农民中打转,成为农民工。
以上是咱家主人——希毅兄的观点。咱家也只不过是实话实写(虽然不觉得这话有什么,但咱家以防万一还是说一句:千万别把什么反社会安稳罪安在咱家头上,咱家只是一只猫而已,承受不起,承受不起)至于主人为什么突然发出这等无聊的观点?其实是我们下凡之后,碰到了一幕极其富有戏剧性的情景,这就让主人有感而发的说出这种观点。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当咱家在飘柳怀中与主人从柳君家房子后面的一处传送阵来到凡间时,就忽然听到一阵吵吵嚷嚷的声响。接着好奇发生何事的主人就拉着飘柳去看,咱家也因此瞧到这颇为戏剧性的一幕。这一幕也相当简单,只是一位中年男士在和一位年纪轻轻之人殴打起来。但不知为何,那青年没有还手。而且这位中年男士用着散打之类的架势把年轻人揍的相当有美感。
听周围人议论,事情的起因好像是因为年轻人在工地搬砖时,一不小心把推车给翻到了,溅起的灰尘又一不小心把中年男子那瓦亮瓦亮的皮鞋给弄脏了。皮鞋被弄脏了就被打,这不由让主人看的大为惊奇。咱家对于这件事也感觉挺怪的。一只皮鞋引发的惨案,这还真是完美的阐述了‘人生如戏’这句话。如此富有戏剧性的情节,想来也只有这位名为‘现实社会’的伟大作家才能写出来。
后来,不知谁喊了一声警察来了。周围人一哄而散,那位打人的中年男士也施施然的走了,原地中就留下那位青年和主人,飘柳以及以英名过了头的咱家。
主人瞧了瞧青年,满脸疑惑对青年问出刚刚积郁在心胸的疑问:“一只皮鞋,至于吗?”
“希毅兄,在凡间碰到这种事,应该先虚伪的表达你的关怀之情,开口问‘你没事吧?’才对!然后在问你内心感兴趣的地方。”一边的飘柳对主人的问话开始吹毛求疵起来,随后又说:“这事其实很好理解,我们现在处于的位置是一片工地。哎,上一次来时还是公园来着,看来应该让柳君把传送阵改一改方向了。工地是什么,希毅兄知道吗?算了,想来你也不明白。我就好好解释一下吧”他指着远处的一座三十六层高的大楼说:“就是那栋高楼大厦的前世。所有的高楼,底楼都是从这里诞生的。而在这里工作的人,不是农民工,就是农民工的头头。对了,好像还有一种,是头头的头头。看那个中年男人的穿着,应该是属于第三种。等级的社会嘛,人家既然是头头的头头,那么打个农民工也算是可以理解的嘛。”
在地上坐着的青年人听到飘柳的话就抬头看了看两人。在瞧到主人打扮的像一个小混混时就发出了一阵轻蔑的冷笑。眼神中更是透漏着‘人渣’二字,接着他拍了拍屁股,拉着倒在一边的推车向砖堆走去。
“喂”主人叫住了他:“那么受窝囊,就别干了。”
“你知道什么?”青年人回头狠狠的瞪着主人,随后居然又说出了一段特莫名其妙的话:“我还能干些什么?社会······对!社会早已经给我规划了人生,以前我曾认为只要自己努力,自己有才华,即使不去拿什么文凭也能在社会中生活的顺风顺水。但现在呢?我现在除了来这里出卖自己的力气,还能干什么?难道回老家种田?没有文凭,即使我有管仲之才,也无法打开别人眼睛。”
“我还能干些什么?”
青年又喃喃自语了一声,面容有些扭曲,语气充满了不甘。
他在不甘什么?主人表示很是疑惑。
主人的疑惑倒是不难理解,自从凡间工业化革命以后,主人就再也没有下过凡间。虽然平时飘柳和柳君这些下过凡间的人讲凡间如何如何改变。但主人的印象还停留在遥远的过去,而在过去中,只要人有着才华,即使是在南山下种菊花也是受世人追捧的,受世人所肯定的。哪怕是有才华而不受世人所认可的人,也因为才华的熏陶而性情平和。不会这般怨天尤人,面容扭曲。反而只会潇洒的做一位隐士,哪怕锄田也是快乐的。曾有一首诗就把这种大才子安于清平的情形淋漓尽致的表达了出来。至于这首嘛,就由才华横溢的咱家用好听的声音给读出来吧!
“野外罕人事,穷巷寡轮鞅。白日掩荆扉,虚室绝尘想。时复墟曲中,披草共来往。相见无杂言,但道桑麻长。桑麻日已长,我土日已广。常恐雾霾至,零落同草莽。”
怎么样,读完是不是心一下子沉稳了许多?当然,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来说,写这首诗的人也并非是什么怀才不遇而安于清平的才子。恰恰相反,此人在某一时刻混的可是相当顺风顺水。但即使顺风顺水又如何?到了以后,人家即使锄田,也是安心的锄田,根本就没有什么不甘与怨恨。
而现在为什么有着管,鲍之才的青年却在如此不甘,如此的怨天尤人?这就是主人他疑惑纳闷的地方。
难道文明的进步就是让有才华的人,失去那颗沉稳的心?
在肯德基,这种西方快餐店中吃饭时,主人咬着一根沾有番茄酱的薯条把这个问题向飘柳问了出来。而飘柳却插科打诨的说:“别想这种问题,还是吃东西吧!汉堡堡没听过吧?这可是西方国家的街头小吃。尤其是这里的炸鸡腿,很嫩的。就是可惜这间小店里面没有酒,不然边吃边喝倒是潇洒的很呢!”
“我倒是觉得这东西难吃的要紧。甜不甜,咸不咸的。一股子尿骚味。”
主人把刚刚喂进嘴巴里面的薯条吐了出来,脸上露出吃到屎一般的表情。随后把放在自己面前的托盘往外推了推,又说:“虽然我不是凡间之人,但你应该知道我以前可是相当喜欢来凡间游玩。即使从鞑靼入关以后就很少来凡间游玩,但这里也算的上我的第二故乡了。故乡往好的发展我喜欢,故乡成为这样,我就不喜欢了。喂!别吃了,快点把原因告诉我。”
“哎呀,希毅兄啊,时代在进步,思想在进步,人民在进步。一切都往好的进步,怎么能话里话外的说现在的社会扭曲了呢?这可不行!要是被人听到了,你就会被扣上反和谐的大罪。”飘柳抓着鸡腿劝说着主人,主人却不理会劝说,反而倔强的逼问着飘柳。最后被逼无奈的飘柳又说:“这事真不想讨论,凡间人怎么文明,怎么进化是他们的事。我们这些外人讨论这些也没用啊。还有,现在的人都一个个喜欢自以为是,读过几天书就自认为天地都是由蠢蛋构成的。在这种心态的存在下,你确定那个青年人就真有管仲之才?而非马谡之能?”
主人一时被问的语塞,只是睁大眼睛瞧着飘柳。他虽然不怎么清楚现在凡间人的秉性,但他知道人类是一种会撒谎的动物。又是唉声叹气的一下,他站起来摸了摸脖子上的那根骷髅链子,面色露出烦躁之意。左右瞧了瞧周围吃饭的人群,说:“还是以前好啊!现在的凡间真不舒服。”恰好这时,前面的座位上有一个戴眼镜的男子因为主人的突然行动而把注意力放在主人身上,也因此与主人的目光相互碰撞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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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猪兄在哪里
“喂,有事吗?”主人走过去问道。
“我不想惹事,知道管这一片的张队长吗?那是我大舅哥”那位男子表情淡然的说完,就站起来朝门外走去。他异常的反应把主人搞得一头雾水,随后主人转身看向飘柳,希望这位经常下凡间的大仙指点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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