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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辰喜景-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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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尖叫声在小红的舌尖上打了个转吞了下去。

    抬头看清了来人,小红舒出口气抬高的眉梢便放了下来。李大富把手移开,兀自坐在了桌边。

    “大富哥,你怎么来这里了?”小红还心有余悸,轻轻拍了拍胸口,旋即又是一脸的惊讶。

    李大富是怎么知道她住在这里的?

    后又一想他毕竟是平武侯府的公子想要知道她住在什么地方也不是难事。

    “我是专程来带你走的。”李大富难得眼中带着严肃,这句话说的尤其认真,一点儿也不像是在开玩笑。

    来带她走?

    小红愣了一下,张了张嘴,但很快她的脸上带起一丝苦恼。

    “大富哥,我不能跟你走。”她语气中透着一股无可奈何。

    李大富拧着眉,不死心地劝道:“小红,李贵是什么品行,你难道不知道吗?你跟着他,你这辈子就算完了,要是他真有这个心,直接就会把你带回侯府抬你做姨娘,他把你扔在这宅子里是什么意思你不会不知道,他不想给你名分却是要你服侍他,你是个好女人,不能就白白被那个混蛋糟蹋了!”

    小红拿起帕子压了压眼角,“大富哥,你不要再劝了,我是不会跟你走的,我跟着你大哥是心甘情愿,你不要在我身上花心思了。”

    她的眼中渐渐蒙上了一层雾气,虽然她说自己是心甘情愿,但她此刻的神情却是千万般不愿,似乎是在说她跟着李贵都是无奈之举。

    李大富心下一沉,“不就是因为你那年迈的母亲和三个哥哥,我也有钱,我把所有的钱都给你,你跟我走吧,李贵是不会真心对你的。”

    小红拿帕子再按了按眼角,低着头眼里闪过一丝厌烦,嘴上却道:“大富哥,我知道你是为我好,但我心意已决,你不要再劝了。”

    李大富听她这么说,捏了捏拳头,心头一阵接一阵的气闷。

    小红这么好的姑娘,怎么也不能被他大哥那样禽兽不如的东西祸害一辈子。

    这次不行,那他下次再来。

    说什么也要把小红带走。

    李大富站起身,对小红无比真切地说道:“你放心,我一定会带你走的,我不能让你被我大哥欺负,要是他再对你动手,你就派人来侯府找我,我一定为你出头。”

    小红抽抽搭搭撑着扶手站起来,一边擦着眼角一边点了点头。

    李大富打定主意,顿时觉得自己一身正气凛然,就连他自己都被刚才这番毅然决然的话感动的痛哭流涕。

    他潇洒的转了个身,一跃跳出了后窗。

    “哎呀!”

    李大富倒栽葱似的栽了下去,一只脚挂在窗沿上还抖了两下。

    意外!完全就是意外好吗!

    他的身手可是很好的。

    李大富颤颤巍巍爬起来,在窗户外冲着小红甩了甩他自认为俊俏的脸,这才头也不回的走了。

    小红忙敛住心神,打开房门慌慌张张对门外守着的丫鬟低声哭诉道:“快,院子里进贼了。”

    那丫鬟闻言吓了一跳,但却是立即抖开嗓门大喊了一声:“有贼,院子里有贼!”

    护院们一听,眉梢眼睛里全是兴奋,操、起棍子一窝蜂似的抓起贼来。

    不一会儿就听见后院的一处墙角传来李大富“哎哟哎哟”的惨叫。

    “你们做什么!你们知不知道本公子是谁!你们竟敢……哎哟……轻点轻点……你们知不知道……”

    “知道个屁!我们管你是谁,天王老子也照打不误!”

    “我是平武侯府的九公子!你们胆敢……哎哟……胆敢打老子,老子回头就要你们吃不了兜着走!”

    “啊呸!你是平武侯府的九公子,老子就是玉皇大帝!敢在老子面前充老子,兄弟们给我铆足了劲儿狠狠的打,打的这毛贼屁股开花,我今晚就请大家喝花酒!”

    木棍噼里啪啦胡乱挥舞,李大富被揍的鼻青脸肿,满口老血……

    ――――――――――――

    吴珍儿挎着药箱从仁春堂出来就往住在榆树胡同的童家来了,童老爷子如今虽然能下床走动,精神气儿也是十足,但他毕竟卧病在床多年,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痊愈,至少还需要大半年的调理才行。

    童海和童妈妈平日里要忙差事,而童老大痴痴傻傻,童老二腿脚不便,童老二的媳妇要忙着张罗一家子的吃食生计,虎头年纪又太小,吴珍儿秉着医者父母心,每隔三天便会亲自把药材送过来。

    榆树胡同距离仁春堂其实不太远,只隔两条街就能到。

    但榆树胡同是在背街上,所以相比其他街道较冷清,人流也少很多。

    住在榆树胡同里的人家大多都是外乡或是从京城郊外的县城迁居过来的,有家底殷实的,也有家境一般的,不过比起其余一些鱼龙混杂的市井胡同,榆树胡同却是坏境清幽、安静整洁。虽说住在这里的人不是大富大贵,却是没有哪家穷酸粗鄙。

    一到傍晚各家各户还会在门外挂上大红灯笼,供来回的路人照明用。

    榆树胡同偏僻是偏僻了点儿,但街坊邻里大多都是知书达理、客客气气。
………………………………

第六十二章 挑琴

    吴珍儿来过这胡同几次,听爷爷提过,榆树胡同因胡同里有棵百年老榆树而得名。

    据说相府大老爷当年还没金榜题名前便是住在这榆树胡同,高中拜官后,还回过这胡同吟诗一首,成为了一时佳话。后来便有无数赶考的秀才将这胡同当作风水宝地,在临考前纷纷前来对那老榆树诚心跪拜。

    再后来就有很多考生索性搬来这榆树胡同里住下,前后加起来也有十来个高中进士,榆树胡同便是名声大噪,越来越多的外乡人在这里开府建宅。

    渐渐地就形成了现在书香气息浓郁的幽静胡同。

    榆树胡同因为地域的关系,宅子屋舍都不算大,当然也不便宜。

    童海能租下胡同里一户两进的小院也是碰巧那家人的老爷急着调任官职,又见童海这一家子都是老实人,正好帮着看看家聚聚人气儿,就答应便宜些租给他。

    童海赚到了钱当然想头两房的人过上好日子,二话不说就把这小院租了下来。何况这里与仁春堂就隔着两条街,大夫上门诊治或是抓药都很方便。

    原本都是仁春堂的伙计帮忙送药,但吴珍儿性格洒脱,见医馆里忙不过来,就亲自前去童家送药。

    此时她正挎着药箱大步流星往胡同里走去。这会儿胡同里没什么人,只有几个孩子学着大人的模样吟诗作对,拐过一道弯,便是颇有名气的百年老榆树。

    榆树上挂着满满的红色绸带,都是赴考的秀才或是他们的家人前来请愿高中榜首挂上去的。

    吴珍儿不自觉停住了脚步,抬头打量了一会儿。老榆树葱葱郁郁,枝叶繁茂,枝头有新长的芽苞,如同翠玉一般。

    清风徐徐,树叶飒飒,听着让人心神宁静。

    “哎哟喂……哎哟喂……”

    一个突兀的叫唤声打断了吴珍儿的思绪,低头一看就见一个衣衫破烂、头发凌乱的乞丐抖着一只乌黑的手正欲拉住她的裤脚。

    吴珍儿一惊,下意识一抬脚就把那乞丐踹飞了出去。

    砰――

    李大富趴在地上啃了一嘴的泥巴,哆嗦着自己差点儿残废的手拨开挡住视线的散乱发丝,抬起头来望着几步远端正站立的英姿飒爽的女子,眼中闪烁着哀怨的泪光。

    “你、你……真是太没人性了……连老弱病残都下得了手!本公子不过是想你带我去附近的医馆瞧个病,你用得着下这么重的……脚吗?”

    李大富故意在“残”字上狠狠加重了语气,期期艾艾一脸的委屈。

    他今天怎么就这么倒霉,被人莫名其妙揍了一顿,连个好心带他去医馆的人都没有。

    方才他可是把一身骨头都抖散架了才勉强从树下爬过来,岂料刚一伸出手,还没想要怎么样,就被人一脚踹飞了去。

    他容易吗?

    他容易吗!

    吴珍儿皱眉着了看他,只见他一脸淤青,嘴巴红肿,眼圈青紫,看上去像是被人打成了重伤。

    难道这人是真的只想她带他去医馆而已?

    想着刚才那一脚确实有点儿狠了,吴珍儿便走到他身边蹲下来扶起他。

    李大富赶紧把整个人搭上去。

    “怎么样?还能走吗?”吴珍儿开口问道,也不拘泥于小节,把李大富的手搁在自己的肩上,扶着他往前走了几步。

    李大富疼的嗷嗷直叫,却是一步一步撑着她消瘦的肩骨往前迈步。

    看在你还有点儿良心的份上,我就暂且原谅你刚才的那一脚吧。

    李大富在心里腹诽一句。

    “前面就是童家,我正好要去给童老爷子送药,我扶你进去,再给你仔细瞧瞧。”吴珍儿也没多余的话,直接就说明接下来要做的事,要是他答应,她就带他去童家。

    李大富哪有不答应的,要是他能走,也不会在那榆树下苦思冥想大半个时辰。

    现在有人伺候他何乐而不为呢。

    李大富心里一阵偷乐,斜了她一眼,觉得这姑娘长的还真不错,不过看上去怎么有些眼熟呢?

    ――――――――――――

    流云琴坊与顺风票号隔着一条街,在京城中颇有名气。

    一般高门大宅的小姐都会首选流云琴坊挑琴,京城中的勋贵公子们都称道流云琴坊的琴匠心独运、别具一格。每一把琴的样式都是天下独一无二。

    但这家琴坊的琴价值不菲,大家小姐们也不是想要就能买下来的。

    真正出得起价钱的都是家底颇为丰厚的。

    蒋绮蔓看着满铺子巧夺天工的古琴,眸光闪亮。

    这可是流云琴坊的琴啊!样样都是珍品。这么多年她也只有一款这家琴坊的琴。

    再多她可是想都不敢想的。

    她的手轻轻抚过青鸾火凤雕案上的鸾凤和鸣古琴,心尖儿抖了一下,指尖也跟着抖了一下。

    蒋家虽然是大户人家,父亲也是太子颇为器重的朝官,但祖父为官时清廉刚正,蒋家人便是秉承家训节俭清正。

    看似偌大的蒋府实则外干内空,根本就没几个钱。

    她一心想攀上苏家或是潘家,也不过是想着以后能有个好日子过。

    潘家虽然只是世袭三代的忠勇伯,但却是家大业大,腰缠万贯,吃喝几辈子也不用愁。

    况且潘大公子乃是后起之秀,说不定几年后就能在朝堂中站稳脚跟。

    而苏家自是不必说,当初赵国公嫁嫡女光是嫁妆都是二百八十大抬,还有数不清的庄子铺子良田,赵国公几乎把整个国公府都陪嫁给了赵氏。

    苏馨不过是一个姨娘的女儿却也是有好几款流云琴坊的琴,赵氏一死,苏大小姐一死,所有的嫁妆都落在了郑氏和苏侧妃的手中。

    她不甘心!凭什么苏馨就这么好命!

    难道她一个堂堂蒋家的嫡女还比不上一个姨娘生的女儿?

    她都要妒忌死了。

    她不能再这么下去,她要好好为自己今后谋划谋划,她要好好为自己博一个前程!

    蒋绮蔓心思转的飞快,挂着一脸的笑回头对苏馨说道:“馨姐姐,你过来看看这款鸾凤和鸣是否合你的心意?”

    正看着别的琴的苏馨听见蒋绮蔓的话头也没抬,不以为意地回了一句:“那鸾凤和鸣上次来琴坊时已经见过,是用香柏打造,但这种琴较重,琴面较厚,音律稍欠松透,与我不大合适,而我眼前这款飞泉就不一样了,木纹有绢丝光泽,纹理细腻而软,音质清润圆厚。”
………………………………

第六十三章 雪莺

    蒋绮蔓听着这话就像一盆冷水兜头浇了下来。

    她的好心、她的好意就这么被苏馨一句话给抹掉了。

    这明明就是鸡蛋里挑骨头,鸾凤和鸣可是流云琴坊十大名琴之一。

    当着琴坊掌柜和其他挑琴的小姐们的面这么说,不就是故意让她下不了台!

    蒋绮蔓余光瞄到铺子里的人似乎都把视线聚在她这边,顿时觉得脸颊火辣辣烧的疼。

    既然你这么会挑琴,为何还要我来陪你挑!

    说到底还不是想在她面前彰显自己有多么的金贵,嘲讽她有多么的不懂琴。

    蒋绮蔓暗暗捏住拳头又松了开,整顿好脸上的神色,抬步缓缓走到苏馨的身边,眯缝着眼笑了笑道:“馨姐姐果然是好眼光,这把飞泉的确不错,琴面看上去宛若玄月流光溢彩,且小巧轻盈,适合女儿家用。”

    苏馨却是叹了口气,神情中带起一丝不舍,“飞泉纵然是好,只不过却是比不得纳音为桐的九霄环佩,九霄环佩取材杉木,出音清透润朴,有金石韵,这才是上上之品。”

    蒋绮蔓听完这话气得手脚冰凉,嘴角狠狠抽了一下。

    良好的教养在这一刻差点儿就崩塌了。

    蒋绮蔓绷着脸艰难地扯出个笑来,“馨姐姐当真是慧眼独到,轻而易举就能将琴分辨的通透。”说罢转身走到另一边去,故作轻松地挑起琴来。

    方才她的余光分明瞟到那些挑琴的小姐们都朝她看来,她恨不得刨个地洞钻进去。

    都想看她的笑话,都在嘲笑她连个琴也不懂!她羞愤之极!她的好脾气,她的好教养却是不允许她与一个姨娘的贱种当众撕破脸。

    她是蒋家的嫡小姐,岂是一个庶出的贱蹄子能相提并论的?

    总有一天,她要堂堂正正让苏馨高看自己一眼!

    见蒋绮蔓脸色变幻不定,又听见她语气中透着一股子酸味儿,苏馨心情大好,接连又看了好几款新出的琴。

    这琴她要好好的挑,慢慢的挑,一定得挑一款满意的。

    下个月祭祀仪典后的皇家宴会她一定要力压群芳博得一个好名声。

    那样的话陵王殿下说不定就能将她牢牢放在心上了。

    “方才听苏小姐那一番话,连老奴都自愧不如,苏小姐对琴的造诣可谓是颇有天分,我们琴坊昨日才上了一款名为“雪莺”的琴,要不拿出来给苏小姐瞧瞧?”琴坊的掌柜袖起手站在一旁笑眯眯地开了口。

    “掌柜推崇的琴一定是好琴,那就拿出来看看吧。”苏馨抬起头来说道,不过却是客气话,难道还有什么琴比九霄环佩、绿绮、冰清更适合她?

    琴坊的掌柜笑着示意小厮将库房里的雪莺琴抱出来。

    不一会儿就见那小厮把一款曲线优美的连珠式琴端端放在了一张古道梅花雕案上。

    苏馨眼睛一亮,娇俏的脸上浮现欣喜,几步就到那雕案边迫不及待地伸手抚上。

    这款雪莺琴的琴面上有梅花断纹,一般有断纹的琴音律透澈,加上这款琴是用水曲柳所斫,琴身有花纹光泽,呈黄褐色,古韵尤浓。

    正好配上她要献奏的《浔阳曲》。

    “这款琴是数百年前的古材所锻造,纹理细直,软韧松透,音律清亮而厚,泛音尤其清爽灵敏。”掌柜垂手站在一旁,笑着说道。

    苏馨眼里闪着兴奋,指着那雪莺点着头,“掌柜,就把这款琴送到相府吧。”

    掌柜立即答应了一声。

    相府的苏小姐出手挺阔气,在他们流云琴坊买过好几款琴。

    不过这雪莺却是价值千金,苏小姐价钱都不问就直接要了,看来苏家还不是一般的富庶。

    掌柜亲自装点雪莺琴,苏馨便是又看了看铺子里的其他琴。

    她对这款雪莺甚是满意,也只有这样的琴才配得起她的身份。

    有了这么名贵的琴,一定能为她在宴会上的献艺锦上添花。

    “听人说静淑斋的后山有一块姻缘石可灵验了,求什么就来什么,还真不由得你不相信!岑许氏你听没听过?她相公是工部柴炭司的岑大人。”

    “是不是前半个月调任到通州杂造局为副使的那个岑大人?”

    “是是,就是他!当初岑大人见到许氏可是一只眼皮也不会抬,后来怎么着?岑大人不仅把许氏娶回家,还捧在手心里疼,家里除了一个姨娘,通房、陪嫁什么都没有,你知道为什么吗?”

    正暗自盘算的苏馨被多宝阁后传来的细碎谈话声打断了。

    多宝阁上放着各类琴谱,两个翻看琴谱的小姐正在窃窃私语。

    但这声音却是能令恰好站在多宝阁前的苏馨听见。

    为什么?苏馨也很想知道,背着多宝阁往后挪了一步,又挪了一步。

    那说话的小姐卖起了关子,另一个小姐便催促她,“你快说,到底是为什么?”

    “这还想不到?我都讲明白了静淑斋后山有一块姻缘石求什么就来什么。当初许氏心系岑大人,便去了那姻缘石跟前求姻缘,没想到真真的灵验,没过一个月人家许氏的姓氏前就冠上了一个岑字,岑大人对她那是出了名的好。”

    “要是这样的话,我改天也去求一求,倘若能求的一桩好姻缘……我就拿一百两银子还愿。”

    “这话说过就得做到,我大姐也是去求过,不然怎么能嫁给那样一户好的人家,她还的愿可不仅仅是一百两银子那么简单,她整整在姻缘石前打扫了一个月,那时可是严寒料峭的大冬天,也不知道她哪儿来的毅力坚持了下来。”

    “心诚则灵,要是我,我也心甘情愿这么做。”

    ……

    静淑斋后山的姻缘石。

    苏馨眼睛眯了一下,把这几个字牢牢记在了心里。

    或许她也去求一求,陵王就会正眼看她,对她另眼相待了。

    姻缘石这么灵验,一定能令她心愿达成。

    要不是姐姐嫁给了陵王,她倒是能够把心思告诉母亲,母亲必定会想办法帮她。

    只不过如今陵王已经娶了苏家的两个小姐,一个正妃,一个侧妃。

    母亲是决不会再把自己嫁到陵王府。

    除非陵王对她生意,亲自来相府提议亲事或是向皇上求来一道赐婚。
………………………………

第六十四章 下套

    马车停在流云琴坊的对街,两个丫头嘴馋,见街边有一家豆花铺子便两个人推攘着前脚搭后脚进了那家铺子,一人要了一碗葱末拌豆花,捎带给七小姐和童四哥也要了一碗。

    这家豆花铺子在京城中也是出名。

    价钱公道,分量十足,葱花、黄豆、榨菜、酱油加一大勺白嫩嫩的豆花块,均匀地搅拌一下,那味道是格外的鲜香。

    苏喜妹捧着热乎的大碗,舀了半小勺喂进嘴里,那鲜嫩的豆花块入口即化,在舌尖上一绕还留有余香。

    章家所住的宅子位于京城北面的元林巷。元林巷离北街隔了两条大街和一条背街。

    虽然称作“巷”但却是能通车马的小街。

    阿牛媳妇的成衣铺子还有被章家买下的裁缝布匹铺子都在那条小街上。

    很多务工的外乡人或是做吆喝买卖的都住在元林巷里,平常街上大多时候都是热热闹闹、人来人往。元林巷的口子上也有一家豆花铺子,一文钱一小碗白豆花和(huo)半小勺酱油,两文钱可加葱花黄豆等配料,要是大碗就再各加一文钱。

    一到吃饭的点儿那家豆花铺子就人山人海只见黑压压一片人头,生意最好的时候排着长队一眼望不到头也不见有人离开。

    那时为了省钱,她便是只要一文钱的白豆花。

    什么榨菜黄豆葱末她是真真舍不得,连想一下都是觉得奢侈。

    她住在城外,城门一开,天还未亮,她就忙着赶往城北的米铺搬搬抬抬挣点儿散钱。天亮的时候她便会来巷子口的豆花铺子要一碗白豆花。

    久而久之,豆花铺的娘子就与她熟络了起来,生意不忙的时候也会给她添一小勺葱末加点黄豆香菜,却是怎么也不肯收钱。

    据她所知,北街的这家豆花铺与元林巷的那家其实是一家子开的。

    姓陈的两个亲兄弟勤勤恳恳经营着两家铺子,他们的媳妇都抛头露面地打着下手。

    苏喜妹心思转了转,笑着开了口:“凌香,一人再要一碗豆花,多加一份配料,童妈妈就快回来了,也要一碗。”

    凌香喜滋滋地答应一声,几口就把碗里剩下的豆花塞进了嘴里,转过头就大声喊道:“娘子,再来五碗豆花,每碗多加一份配料。”

    “好咧!”铺子里传来一个应声。

    豆花还没送来,童妈妈已经回来了。

    “小姐,事办妥了。”童妈妈压低了声气儿,“每人给了十两银子,还有买给那两个姑娘的褙子罗纱裙、头上戴的发钗都按您的吩咐送给她们了。”

    苏喜妹轻轻搁下大碗,抽出帕子压了压嘴角,方才还有笑意的俏脸转眼就沉静了下来。

    “不下点儿本钱,苏馨是不会相信的,就算是现在她也不会完全相信,一定会寻人打听岑大人和岑许氏,还有静淑斋后山的姻缘石。”

    “就让她打听好了,这其中样样都是真的,那岑大人和岑许氏,住在榆树胡同的人家那个不清楚不明白?还有那姻缘石也是实实在在的。”元香一边吃着豆花一边皱着眉接上话。

    不知道的人看着她这副表情大概会以为这豆花有多难吃。

    苏喜妹不禁失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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