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奋斗在洪武末年-第1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闹吧,就让蓝玉去闹!

    我倒要看看,你丫的脑壳有多硬!

    朱棣把蓝玉的事情扔在一边,他又笑了起来,“王妃,俺真是没有想到,那个小子居然是个实心办事的人,他把田产都拿出来,作为雇工的奖励,日夜赶工,替我做军粮,这也算是尽心尽力!难得,真是难得!”

    徐妙云笑道:“王爷,妾身知道的比你还多哩!那个柳淳不但把地拿出去了,钱也花了,光是铁锅买了一百口,还弄了二十个石磨。我听说他还建了一个风车磨盘,一个水车磨盘。五百两银子花光了不说,还把房产都给抵押出去了。”

    “当真?”朱棣惊问。

    “那还有假!”徐妙云取出一份字据,递给了朱棣,“他就在我们徐家的当铺,典当的房产。是妾身授意,作价一千贯的,妾身还让下面收拾了一些病牛老马给他们。”

    徐氏感叹道:“说是给他们,其实也是花在王爷身上了。咱们大儿子看起来憨憨的,还真交了个好朋友。”

    徐妙云又拿出了一份乘法口诀给朱棣。

    乘法口诀又称九九歌,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出现了,只不过那时候的九九歌是从“九九八十一”开始的,刘淳把顺序改过来,更加方便记忆,他告诉朱高炽,把乘法表背熟了,就可以学郭氏之学了。

    朱棣仔细看过,字迹虽然不漂亮,但绝对工整,用心。“看起来,俺这双眼睛也有看错的时候,那小子还算是个实诚人,可用之才!”

    徐妙云掩口轻笑,要知道丈夫对道衍的评价,也仅仅是“可用之人”,比起刘淳还低了一格呢!

    自从和夫人的一番谈话,朱棣更加关心刘淳,时常询问,而且按照约定,军粮交割的时间越来越近了。

    这一天朱棣跟张玉等人练习骑射,跑了一身汗,还没来得及洗漱,朱能就气喘吁吁跑来。

    “启禀王爷,大事不好了!”

    朱棣沉着脸道:“什么事情?是鞑子偷袭了?”

    朱能咧嘴道:“不是鞑子偷袭,是,是永昌侯!”

    “又是蓝玉!”

    朱棣的眉头都立起来了,“他干了什么好事?”

    “王爷,他把柳小郎送来的军粮给扣下来了!”

    “荒唐!”朱棣气得暴怒,一跃上马!

    冲着张玉等人喊道:“尔等随着本王出击!”

    一霎时,无数将士,跃身上马,怪叫着杀出军营,直奔蓝玉的大营而去。

    就在朱棣气冲冲找蓝玉算账的时候,刘淳正笑呵呵陪着蓝玉,查看军粮。

    蓝玉抓起一个布袋,展开之后,从里面散发出一股特有的焦香。他伸手抓出了不少黄褐色的粉末。

    “这,这是什么东西?”

    刘淳笑道:“是军粮,用米、豆、芝麻、葱蒜等物炒熟磨碎制成的,可以干吃,也可以用热水冲服,味道更好。”

    蓝玉试着抓了一点,塞进嘴里,微微咀嚼,眼睛发亮。

    “味道还成,比醋布好吃多了。”

    刘淳笑道:“这里面加了盐,干菜,有的还加了肉末,果干,只要携带一种军粮,不要再带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能大大节省运输难度,将士军卒吃起来也更容易快速。这打仗不就是讲究兵贵神速吗!快一点是一点。”

    蓝玉频频点头,哈哈大笑道:“没看出来,你个小崽子还懂兵法!”

    刘淳腼腆一笑,“多谢永昌侯夸奖,侯爷若是有兴趣,只管向草民下订单就是!”

    “订单?”蓝玉不解。

    “这些军粮是燕王殿下订购的,永昌侯想要,只能等一等了……好在工人们愿意干活,要不了多久,就能给侯爷送来。您只要先付三成订金就行!”

    蓝玉听得哑口无言,不知道说什么好!

    这小崽子是脑子坏了怎么滴?

    还跟我要钱?

    你是不知道我永昌侯的威名!

    想到这里,蓝玉把眼睛一瞪,“小崽子,你叫柳淳,是你授意吕长安,诬告王堂,害得他被杀了!你可知道王堂是什么人?”

    不愧是带兵的悍将,蓝玉把眼睛瞪圆,杀气腾腾,他身后的人,怒目而视,只要一个眼神,立刻就能把刘淳给剐了!

    刘淳自从运粮队被劫持,就做好了心里准备。

    “永昌侯,王堂贪赃枉法,咎由自取,干草民何事?”

    “他是太子殿下的人!”

    “错!”刘淳勃然大怒,“我虽然是山野小子,却也知道,太子仁孝忠厚,孝顺父母,爱护兄弟,贤德之名,人尽皆知。永昌侯却说太子结党营私,包庇贪官污吏,你,你是何居心?”

    这可是见了鬼了,蓝玉踩了朱棣还不满意,想找只“鸡”宰了,替太子挣回面子。

    谁知道这只“鸡”不按套路出牌,反而责备起蓝玉了,最妙的是,蓝玉居然被问得无言以对。

    下面人怒目横眉,不停往前凑,就想拿下刘淳。

    哪知道蓝玉突然一摆手,“滚,你们都给我滚!滚远点!”

    手下人吓傻了,难道侯爷要亲手杀了这小子?

    他们赶快往后退,蓝玉抓着胡须,眼神不定,突然,他冲着刘淳诡异一笑,“小兔崽子,本侯爷看你不错,怎么样,要不要给我当干儿子?”
………………………………

第25章 够意思的朱棣

    刘淳头一次觉得自己这么招人稀罕,柳三想收自己,那是他没儿子,蓝玉堂堂永昌侯,炙手可热的大红人,难道也准备把侯爷的位置留给他?

    世上可没有这么便宜的事情,蓝玉不但有儿子,还有一大堆的亲朋好友,怎么也轮不到刘淳啊!

    实际上蓝玉有收干儿子的习惯,当下他就有一百多个干儿子。

    这些干儿子,有的是别人塞给他的,有的是袍泽弟兄的遗孤,还有收留的孤儿,以及有些才能本事的年轻人。

    蓝玉统统都收入麾下,名义上是干儿子,其实就是私兵部曲,还是绝对一条心的那种!

    “你读过书?会写字吗?”

    刘淳点头,他上辈子练过一段时间书法,经过这些日子的适应,已经完全能驾驭繁体字了。

    其实真正简化的繁体字十分有限,多数的简体字早就存在,有的是书写简便,有的是源自草书,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是繁简体并存的。所以觉得繁体比简体高雅的,那一定是脑筋不清楚,文字有演化的规律,追求复古,干嘛不去写甲骨文!

    刘淳以郭氏门人自诩,写字读书,当然是小菜一碟。

    蓝玉抓着胡须,上下打量刘淳,突然眯缝起眼睛,赞道:“小子,长得不错嘛!”

    刘淳吓得小脸变色,什么意思?别是这个姓蓝的有什么特别的喜好吧?

    你要是敢打歪脑筋,我先灭了你九族!!

    刘淳在心里疯狂呐喊,好在蓝玉还不是摧残少年的畜生,他笑道:“你给本侯当儿子,本侯送你进东宫,如何?”

    “啥!”

    刘淳脸都绿了!

    这个姓蓝的太畜生了,本少爷才不进宫呢!

    见刘淳下意识捂关键的部位,弄得蓝玉仰天大笑。

    “傻小子,你想什么呢,我是说让你给太子当伴当,这可是多少人求之不来的美事!”

    的确,能搭上太子的线,等于一步登天,唯独刘淳半点没有兴趣,朱标再好,也是个短命鬼。更何况身边围着一大堆像蓝玉一样的人。

    咱大好男儿,干嘛去锦上添花,捧这帮人的臭脚?

    短短的接触,刘淳已经看出了蓝玉的不靠谱。

    难怪朱元璋要砍了他,纯粹是咎由自取!

    刘淳定了定神,想好了应对之法,不慌不忙道:“侯爷,进东宫,是太子的意思,还是您的意思?”

    蓝玉不悦道:“小兔崽子,你算什么东西,太子殿下怎么可能知道你?”

    “那,那我如何能进东宫?”

    “哈哈哈,这么点小事,还难得住本侯爷吗?”蓝玉傲然道,他可是把握十足,姐夫死了,他就是太子的长辈,东宫的事情,还不是他一句话!

    别说安插一个人,就算更大的事情,他也能替朱标做主!

    什么叫骄兵悍将,说的就是蓝玉这样的。

    刘淳轻笑道:“看起来侯爷当真不凡,连东宫的事情都能管,了不起啊!”

    蓝玉越发恼怒,他阴沉着脸,“小崽子,本侯爷难得一片好心,看你懂得兵法,长得也不错,是块材料,你别给脸不要脸!”

    “多谢侯爷给我的一张脸!”刘淳道:“都说太子是半君,普天之下,除了皇帝陛下,就是太子最尊贵,真没有想到,居然有人能做太子的主!永昌侯,你是这份的!”

    刘淳伸出了大拇指。

    蓝玉气得笑了,他再迟钝,也能听出嘲讽之意。蓝玉面露杀机,他这些年,收了那么多干儿子,就没有一个敢拒绝的,刘淳算是头一份!

    “小畜生!”蓝玉近乎咆哮道:“你想挑拨离间吗?告诉你,太子妃是我的外甥女,太子就是我的外甥女婿!我们是一家人,你这是找死!”

    “哈哈哈!”这回轮到刘淳发笑了,“永昌侯,都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你跟太子隔着那么远,算什么一家人?太子和燕王殿下,是骨肉兄弟,那才是真正的一家人!我是替燕王运送军粮,你敢扣押我,这事情传出去,只怕对侯爷不好!”

    “不好?”蓝玉怒极反笑,“燕王算什么?乳臭未干的毛孩子,你想那他吓唬本侯,还差得远呢!”

    蓝玉的话音未落,突然有人厉声喝道:“永昌侯,本王来了!”

    说话之间,朱棣骑着一匹大黑马,像是箭似的,越过外圈人群,直接冲了过来。蓝玉手下都是精兵悍将,只是他们想不到,堂堂燕王,居然会直接闯营,不提防,让朱棣得手。

    敢情蓝玉的兵,也只是徒有其表!

    朱棣转眼到了近前,冲着蓝玉抱拳。

    “永昌侯,本王特来取粮,还要多谢侯爷替我保存!”

    蓝玉老脸铁青,他进来越发以太子的人自居,对手握重兵的藩王,向来不假辞色。尤其是越发头角峥嵘的燕王,更是如此!

    “朱棣,你敢擅闯军营,可知道军中法度?”

    朱棣抬手,亮出了一块腰牌。

    “我有宋国公冯老将军的手谕,来此取走军粮,永昌侯,莫非你连宋国公的命令,都视若罔闻吗?”

    蓝玉被问住了,他是副将而已,真正的主帅是老将军冯胜。朱棣这家伙,真是做事滴水不漏!

    蓝玉突然笑了,“燕王,你是圣人四子,堂堂燕王殿下,就为了这么一个小崽子,闯我的大营,值得吗?”

    朱棣从马上跳下,伸手把刘淳拉过来,放到自己的身边。

    “永昌侯,此子是吾儿朱高炽的朋友,他就是我朱棣的子侄!前些时候,我让他赶制军粮,结果他散尽家财,把田亩银两都拿出来,给我置办军需。将心比心,凡是真心对俺的,朱棣向来不会亏待!”

    燕王朱棣又道:“永昌侯,今天的事情,我会写一封信,原原本本告诉太子哥哥。俺朱棣无意和任何人作对,可若是有人把朱棣当成了土鸡瓦狗,呵呵,这泥人还有三分土性呢!”

    此话说完,朱棣转身,提起刘淳,上了战马,绝尘而去,等从人群冲出,跟张玉和朱能碰面,朱棣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运粮!”

    “遵命!”

    这俩人可太解气了,王爷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狠抽姓蓝的嘴巴!

    活该!

    让你小瞧我们燕王府,知道什么是强龙不压地头蛇,想跟我们斗,你还不够格!

    这俩人带着王府兵马,大摇大摆,把军粮悉数运出,只留下一个暴跳如雷的蓝玉。

    “王爷,没看出来,你还真够意思!”

    刘淳坐在马背上,想到蓝玉吃人的样子,就手舞足蹈,嘴上没了把门的。

    朱棣哼了一声,“你先别往自己脸上贴金,蓝玉不把我放在眼里,给他点教训,也是应该的。不过话又说回来,本王可是救了你,就没有什么表示?”

    还真是现实啊!

    刘淳刚刚升起的那点感激之情,一下子消失大半。

    “王爷想要答谢,我也没有什么更好的东西,只是做了点火药,不知道王爷有没有兴趣。”

    朱棣半真半假,没想到诈了刘淳两句,还真掏出好东西了!

    “你小子懂得火药?”

    “那是自然,我们郭氏门下,都会用火药开山取石,修桥铺路。”

    能炸开山石,自然能炸死鞑子。

    朱棣沉吟道:“本王刚刚得到了一批从应天运来的火药,你的火药,比之如何?”

    “至少一倍以上!”刘淳信心满满,他接手白羊口,弄到了几条火铳,也装模作样,打了几次。不得不说,明朝的黑火药还不算成熟,比例不合适,打过之后,残留的渣滓太多。

    刘淳按照完美的比例,配置了五十斤火药,老爹柳三亲自验证过,威力大了至少两倍!刘淳还是个谦虚的好孩子。

    “嗯,本王请宋国公,颖国公,还有……永昌侯,一起来开开眼界!”朱棣很想看到蓝玉吃苍蝇的模样!
………………………………

第26章 独挑重担的朱棣

    小孩子往往很喜欢黏着别人,尤其是比自己大几岁的,比同龄人成熟,又不像大人那样遥远。

    自从刘淳再度来到燕王府,小胖墩就成了尾巴,而在小胖墩的后面,还有个若有若无的尾巴!

    熊孩子朱高煦越发讨厌大哥和刘淳了,以前朱高炽刚到北平,他仗着地头蛇,可以欺负大哥,朱高炽任凭他捉弄,也不敢怎么样。

    现在可不成了,小胖墩从刘淳那里得到的不只是锻炼身体的办法,更是自信和胆量。兄友弟恭,当哥哥的要对弟弟好,可该管教的时候,也要管教!

    更让朱高煦沮丧的是,大哥霸气起来,父王和母妃都向着大哥,昔日的父母宠儿,频频遭白眼冷落。

    可把朱高煦给气坏了,又没有办法。

    这不,小和尚又来了,肯定又会教大肉球坏主意!

    他像是影子似的,躲在柱子后面偷听……“我听说你把田产都拿出去雇工了,不心疼?”朱高炽蹲在墙角,一边啃着包子,一边问道。

    刘淳笑道:“没有办法,咱们陛下奉行均田,普天下的老百姓,都有一块土地。北平人口不算稠密,大家各安生业,虽然过得清贫,但却乐在其中。若是不用土地,老百姓是不愿意来做工的。”

    “哦!”

    小胖墩点了点头,还真别小瞧他。

    朱高炽很小的时候,就跟着一帮堂兄弟在朱元璋面前接受教育,耳濡目染,见识比起一般的成年人也不差太多。

    “那为什么不征用民夫,征民夫可是不用花钱的!”

    刘淳哑然,“大公子,古人说舍得舍得,有舍有得,而我们郭氏认为,存在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利用民夫,固然不花钱,可军粮的质量没法保证,效率也提不上来。花了钱,付出了代价,民工们谨慎做事,踏实小心,确保军粮的质量。将士们吃饱了肚子,才能跟着王爷阵前杀敌立功,你说是不?”

    小胖墩把小半个包子塞进嘴巴里,三口两口吃掉,伸出两个油乎乎的大拇指,冲着刘淳笑道:“我听懂了,你这是为了父王!母妃可说了,你是个顶好顶好的朋友!”

    刘淳跟朱棣总是隔着一层,倒是徐氏挺偏爱刘淳的,所谓爱屋及乌,徐氏早早随着朱棣北上,把大儿子留在了老朱身边。

    一晃这么多年,徐氏总觉得亏欠朱高炽很多,可她又不知道怎么补偿儿子,朱高炽交了刘淳这个朋友,徐氏索性就对刘淳好一些,这也是情理之中。

    “对了,王妃不是说要给将士配驱蚊包吗!我准备了。”刘淳笑呵呵道。

    小胖墩一跃而起,立刻拉着刘淳去见母妃。

    ……

    麻布小包,结实耐用,有巴掌大小,针脚十分细密均匀,抽口处系着一条绳子,装上药材,把口扎进,挂在腰带上就行了。

    徐氏看得很满意,连说好好好。

    “东西虽小,可见你上心了,一万个也不容易,要多少钱,你说吧!”

    刘淳忙道:“王妃,按理说草民该孝敬王爷的,可这些东西,是不少妇人熬夜赶制出来的,我可不敢欠她们工钱。一个就要八文,全都给她们,我一个铜板都不会揣进腰包的。”

    徐氏轻笑,“该是你的就是你的,堂堂燕王府,可不会占你的便宜。只是才要八文钱,不会亏本吗?”

    刘淳连忙摇头,“王妃,实不相瞒,做荷包的布匹不是新的,有些是从北平布庄绸缎行收来的碎布头,有些呢,是用粟米换的旧衣服……不过王妃放心,这些布全都放在热水里煮过,清洗干净,绝对没有问题。”

    给士兵用的,的确不用那么太仔细,新布反而是浪费。

    徐氏点头,“没看出来,你还挺会算计的,那些乡下的贫妇也不容易,为了养家糊口,白天操劳,晚上还要做女红。这样吧,按十文钱一个算,再有以后王府的三卫,需要制作鸳鸯战袄,袍服衣甲,也都交给你,这是我跟王爷说!”

    嘚!

    刘淳心花怒放!

    他费尽心思,散尽吕家的财产,为的是什么?

    巴结朱棣只是一个方面,他是想弄到一条稳定的来钱路子。

    而按照朱元璋的理想,任何投机倒把的路子,都被堵得死死的,哪怕天下最赚钱的营生……食盐,在洪武年间,也是有亏本的可能!

    因为需要运送粮食到九边,才能换取盐引,然后从盐场领了食盐,还要官府运输,官府销售,一个环节卡死,就会赔的裤子都没了。

    其他行业更加可想而知。

    刘淳已经不指望靠着经商能快速致富了,剩下的两条路,一是种地,二是做工。种地他有些想法,可问题是粮食要一年一收,没法跟老天爷抗争。

    所以就剩下做工一条路,而明初的商业需求又被压制到了极低的水平,和老百姓没什么可交易的,只剩下和军方交易。

    好在朱元璋历次北伐,全是大获全胜,跟着明军背后,喝点汤汤水水,绝对不成问题。

    徐氏还真是心细如发,不用刘淳多说,她就主动提了出来。

    可省了刘淳许多麻烦。

    徐氏直接让人取钱,一万个荷包,每个十文,一共十万钱,折合一百两银子。徐氏没有拿宝钞糊弄事,直接从自己的小金库里,取出了两个五十两的大元宝,给了刘淳。

    “驱蚊的香料王府已经备下了,回头装好,就发给将士们。我也就能替王爷做这么多了。”徐氏微微低着头,不管是谁,千里远征,出击塞外,都不是一件小事,徐氏的心悬了起来。

    赚了两块大元宝的刘淳眯缝着眼睛,抑制不住的喜悦,有这一百两,他还能多建五个风车石磨,加工军粮的能力可以增加两倍!

    “大公子,咱们该谈谈股份划分的事情了。”刘淳笑呵呵对小胖墩道,朱高炽傻乎乎的,完全不知道,一个大馅饼,从天而降了。

    ……

    “这一次父皇的意思是大军屯住北平通州一带,观察动静。然后先取庆州,然后袭取金山!”

    徐氏将门虎女,很快领会了朱元璋的意图。

    按照柳三的密报,朱元璋得知北元朝廷跟辽东的太尉纳哈出之间矛盾重重,故此先拿下庆州,切断二者的联系,然后呢,北上攻取金山,切断纳哈出西逃的路线,把他二十万人,压缩在辽东一地,步步紧逼,压迫纳哈出投降!

    光凭这一番部署,谁敢小觑洪武天子的用兵之才!

    出其不意攻其不备,避实击虚,以势压人!

    纳哈出二十万人,朱元璋也是二十万人,如果出辽东,硬碰硬蛮干,即便获胜,也未必能消灭纳哈出,搞不好他弃了辽东,归附北元朝廷,反而会形成更大的威胁。

    老朱这一手,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高明!

    “王爷,庆州尽在咫尺,拿下不难,这一战的关键,是如何夺取金山!”

    朱棣含笑,“夫人英明,俺跟宋国公讨令,就要主动去攻击金州!”

    “什么?”徐氏花容变色,“王爷,太危险了,你,你不能以身犯险啊!”

    朱棣伸手,拦住夫人的脖颈,在她耳边道:“做大事必有风险,俺朱棣绝不会让蓝玉之流小瞧!”

    燕王霸气外露,他这是要挑起此战的全部重担!

    “当然了,宋国公也没有立刻答应,他说要校阅北平的人马,看看俺准备得如何!”朱棣无奈苦笑,“真想不到,俺这次出战,要靠那小子的本事了!”
………………………………

第27章 二十年前的姻缘

    刘淳迷迷糊糊,就被朱能从被窝里提了起来。

    刘淳的起床气还不小,挥拳就打,朱能连忙躲开,讨饶道:“我说柳兄弟,你想打等晚上,随你动手,现在可不行!”

    刘淳揉了揉眼睛,发现朱能居然人模狗样,崭新的衣甲,崭新的披风,明代起自南方,颜色尚红,朱能穿得跟红火炭似的,冷眼看去,竟好像个新郎官!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