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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在洪武末年-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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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初他还战战兢兢,生怕别别人发现,可渐渐地,胆子也就大了,或者说,脸皮变厚了。

    过去的终究要过去,若是想以身殉国,早就该死了,何必等到今天!

    既然舍不得死,那就好好活着!

    “老大人,其实这也没有什么难的,关键是要给他们一些基本的尊重,但是又不能把他们太当回事。循序渐进,水滴石穿,一点点适应,我前番给陛下写过一个方案,这次又完善了许多,详细总结了一套办法,正准备上呈陛下。可巧老大人来了,不知道能不能给晚生润色一下?”

    所谓润色当然是客气话,这是明目张胆,分功劳给刘三吾。

    对于老朱来说,驯服蒙古,绝对比杀光蒙古诸部,成就来得要大得多!甚至可以说,是让朱元璋超越历代雄主的一项伟大成就。

    毫无疑问,这一套办法,必定会流传广远,重要无比。

    能在上面署名,那可是要名留青史的。

    刘三吾此刻才认真打量柳淳……这小子年纪不大,最多十四五岁的样子,做事竟如此老道,把人心把握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真是怪才啊!

    假使他早生几十年,没准能和当今陛下争夺天下啊!

    见刘三吾眼中带着敬畏,柳淳可不想太过高调,忙道:“老大人,这套改造之法,并非小子独创,而是我的师门前辈设计的,他们在前朝为官,熟知胡虏秉性,故此拟定了这一套办法。小子也只是如法炮制,没有想到,的确有奇效。”

    “哦!”

    刘三吾恍然,这就能说得通了,要不然眼前的小子,就真是妖孽了。

    “那好,老夫一定全力以赴。”

    他答应下来,这才扭头,瞧了瞧一直黑着脸的吴华,老头大为开心,抓着胡须,眯缝着眼睛,笑呵呵问道:“吴佥事,你看这北元皇帝都已经当街煮茶,和一个卖茶的小贩私通,算不上什么大罪吧?”
………………………………

第109章 拿东厂吓死你

    刘三吾是真的高兴,发自内心的那种。

    这一路上,老先生都处在紧张担忧之中。他太清楚了,锦衣卫有心掀起大案,这还不算最可怕的,真正要命的是朱元璋想杀人!

    没错,就是皇帝的意思!

    跟了朱元璋几年,刘三吾发现这位天子,是真的多疑。尤其是对于超出他掌控的东西,总是不会客气。

    北平是故元大都,又天高皇帝远,光凭这两条,就足以让朱元璋怀疑。

    所以当得知通元的事情,皇帝几乎没有犹豫,立刻降旨严惩,屠刀已经悬在头顶。

    至于锦衣卫这边,更是一群嗜血的恶狼,有了皇帝的旨意,他们更是肆无忌惮。

    一场足以摧毁一切的杀戮,马上就开始了。

    刘三吾甚至存了死谏之心,无论如何,他也不能坐视无辜受诛。

    他的肩上,有朝野之望,也有太子的嘱托,无论如何,也不能退缩……刘三吾做好了背水一战的准备。

    只是真正到达战场,老爷子却发现了令人吐血的一幕。

    原来敌人早就缴械投降,没有了威胁……

    “柳经历,把你的方略给老夫,老夫连夜就帮你修改。”

    柳淳将自己撰写的小册子递给老先生,一同给他的还有许多统计的资料图表,内容详实,非常丰富。

    “老先生长途奔波,不急于一时,还是先休息几天,不用着急的。”

    刘三吾朗声大笑,“人逢喜事精神爽,老夫现在想睡都睡不着!我现在是双喜临门,其一,是元廷覆灭,彻底臣服;至于第二……”他瞧了眼吴华,哂笑道:“我不说,你也知道,所以……老夫告辞了!”

    老爷子抱着书稿资料,哼着家乡小曲,就往外面走,全然没有朝中宿老的威严。可也正是如此,才显示出老爷子的真性情!

    有人高兴,就有人愁。

    吴华就是那个黑脸的。

    “腐儒老朽,无用之人!”吴华恶狠狠道,他猛地扭头,盯着柳淳,两个人的气氛很不和谐。

    “你是锦衣卫!”吴华率先发问。

    柳淳纠正道:“准确说,我是隶籍锦衣卫,家父才是真正的锦衣卫。”

    “哈哈哈,不着急!锦衣卫向来是父死子继,你逃不掉的!”

    柳淳耸了耸肩,“其实也不是不行,比如我现在就是大宁都司的经历官,若是我能高升几级,或者考科举,拿到了功名,自然就摆脱了锦衣卫的身份!”

    吴华眉头,瞬间脸上罩上一层寒霜,可很快又恢复了正常,高深莫测一笑,随口道:“你就这么迫不及待想要跟锦衣卫作对?你觉得,如刘三吾一般的腐儒,能保得住你吗?或者说,你想投靠太子?燕王?还是蓝大将军?”

    这个吴华的语气相当轻蔑,弄得柳淳很不舒服。

    “我不想投靠任何人,只想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过点安稳的日子。”

    吴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说的是什么天真的傻话?

    还过安稳的日子?

    你小子做的事情,哪一件是安稳的人干的?

    别的都不说了,锦衣卫酝酿了这么长时间的一击,就让你给轻轻松松化解了。让指挥使大人情何以堪。

    “柳淳,别的话我不想多说,只是告诉你……一日为锦衣卫,一生为锦衣卫。一人为锦衣卫,世代为锦衣卫!谁要想背叛锦衣卫,绝没有好下场!锦衣卫没有杀不了的人!”

    柳淳轻笑着叹道:“好一个厉害的锦衣卫,我倒要请教,何为锦衣卫?”

    “锦衣卫者!天子鹰犬爪牙耳目也!”吴华断然道:“锦衣卫的天只有陛下,锦衣卫的使命,就是替陛下做事,百死不悔!”

    “说得好!那我很想知道,是怎么替陛下做事?掀起大狱?”

    吴华突然大笑,豪迈道:“没错!文官武将,商贾士绅,地方豪强,他们就像是田里的杂草,稍微不注意,就会蔓延一大片。这些人没有什么无辜不无辜,每隔一段时间,就要砍一些脑袋,警示天下人!”

    “柳淳,你见过猎犬吗?”吴华玩味问道。

    “见过。”柳淳惜字如金。

    “见过就好!”吴华问道:“你可知道,一旦猎犬老了,受伤了,不能抓猎物,会怎么样?”

    “会……被主人炖了!”

    “聪明!”吴华赞道:“我曾经在锦衣卫养鸽子,其中有一只紫点子,是我最喜爱的,每一次都能顺利传递消息。可有一次,足足晚了三天……等我发现的时候,才知道紫点子翅膀受了伤,飞不高。它真聪明,居然知道躲人,愣是连走带飞,回到了鸽舍,看到我的时候,它用脑袋蹭我的手心,咕咕叫着,跟我讨吃的,就像是得胜归来的大将军!”

    吴华感慨道:“柳淳,你猜我怎么处置这只鸽子的?”

    柳淳瞧了瞧他,就凭这家伙语气的阴森,那只鸽子绝没有好下场。

    “我是不知道你怎么办的,但若是换成我,一个极好的鸽子,哪怕受了伤,我也会小心养着。让它传宗接代,子子孙孙,替我做事,你说呢?”

    “这个……”吴华的脸突然憋得紫红,血压飚高。他怎么就没有想到!把那么好的一只鸽子就给烤了,真是浪费!

    “吴佥事,你的话我懂。”柳淳一改被动的态势,轻笑道:“你无非想说,锦衣卫不能抓猎物,不能咬人,就会像猎狗一样,被主人宰了。但人毕竟不是狗,锦衣卫对外探查军情,对内监督百官,可以做的事情太多了。若是靠着陷害无辜,大兴冤狱……早晚有一天,会吃大亏的!”

    吴华咬了咬牙,语气依旧轻蔑,却不复最初的从容。

    “柳淳,你是想说虚无缥缈的报应吗?告诉你,锦衣卫是天子的鹰犬,这天下都是圣人的!而且不管谁当天子,都离不开爪牙!”

    柳淳笑着点头,“高见!只是聪明莫过帝王,养一只狗,不如养两条。比方说,让那些太监负责一摊,跟锦衣卫分庭抗礼,吴佥事以为如何啊?”

    吴华的脸越发难看了……他想起一件事……数年前,岐阳王李文忠病逝,有关他的死因,众说纷纭,可根据锦衣卫的消息,李文忠是吓死的!

    没错,这位征战沙场的战神,就是被吓死的!

    李文忠喜欢效法古人,豢养门客,他自觉是朱元璋的外甥,感情亲厚,如同父子,就跑去跟老朱说,让朱元璋少用宦官……这下子可把老朱惹恼了。

    你自己养门客,不许我用宦官。

    老朱发出了那句惊天动地的叱问“若欲弱吾羽翼?”

    不但问了,而且还痛下杀手,处死了李文忠身边的所有门生儒者,这位曹国公,李景隆之父,就惊惧暴毙!

    李文忠之死,至少说明了一件事情,就是朱元璋已经一改不许宦官干政的方针,开始给予宦官权力。

    所以柳淳所言,放出宦官,牵制锦衣卫,并非不可能!只是老朱一直没做而已,直到朱棣登基之后,才抛出来东厂,分锦衣卫之权!

    “吴佥事!”

    柳淳十分低声呼唤,“你放心,我这个人最讨厌不男不女的太监了……所以我不会跟太子讲,也不会向蓝大将军提议,放心,他们想不到的。不过,我希望你提醒指挥使大人,要顾忌一些锦衣卫的体面,免得激起众怒,被别人取而代之!你说是不是啊?”
………………………………

第110章 第一干吏

    蒋瓛用吴华,用在一个狠字!

    而吴华畏惧柳淳,则在一个智字。

    以宦官牵制锦衣卫,这绝对是超级高招。

    吴华甚至有些后怕,假使一年前有人对太子这么讲,那可就不是废不废锦衣卫的事情了……朱标一味逼迫老朱,结果是锦衣卫废而不废,实权依旧。可若是按照这个办法,锦衣卫就是不废而废,直接被架空了!

    而且吴华敢说,使用宦官,在朱元璋那里能非常容易通过,真的,没有一点问题!

    老朱在立国之初,是很厌恶太监的,这也是吸取前朝的教训。

    元代疆域空前辽阔,蒙古人并不放心汉人,因此大量使用外国宦官,有色目人,也有高丽人。

    最著名的高丽宦官就是元顺帝时候的朴不花。

    这家伙是皇后的同乡,靠着元顺帝的宠信,独揽大权,甚至能掌控朝政,废立宰相,权倾一时……在朴不花的折腾之下,元朝很快灭亡。

    老朱吸取了前朝教训,立下宦官不得干政的铁律,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情。

    可哪怕强悍如洪武帝,也不是完全铁石心肠。

    他御极二十多年……那些宦官就天天围着他,小心翼翼伺候着,把他当成天,当成祖宗,当成神佛!

    自从马皇后死后,跟皇帝时间最长的,不是妃子,不是太子,而是这帮太监!

    二十一年!

    就算是块石头,也给焐热了,所以才有了李文忠的事情!

    说起来也怪朱标没运气,身边的人,居然没有柳淳一般的见识,如果是建议以宦官牵制锦衣卫,没准头几年就能做到了。

    “柳淳,你果然机敏厉害,小小年纪,就能名扬天下,着实不简单。你当真要跟锦衣卫对着干吗?”

    不知不觉间,吴华的语气已经软下来了。

    “吴佥事,我已经说了,真的无心跟任何人做对,我就是想守着自己的家业,做点事情罢了!只要不在我的一亩三分地胡来,我就知足了!”

    “你的一亩三分地?”吴华突然玩味一笑,“柳淳,你是说大宁都司吗?”

    “也包括白羊口铁厂!”

    “哈哈哈!”吴华朗声大笑,“柳淳,你当我跟那个腐儒一样没有见识吗?”

    他起身,背着手,在地上踱步。

    “你所谓的改造,还是脱不了威逼利诱的那一套!你以为鞑子现在低头了,就能一直低头?想靠着宽厚仁慈,就能让这帮胡虏感恩戴德,永远听话?错!你错了!”

    吴华声音渐渐高亢!

    “胡虏之所以为胡虏,就是他们不懂仁义,不懂孝悌,不讲情义!说白了,他们就是一群白眼狼!只要有机会,他们还会反叛的!你现在教给他们冶铁的办法,早晚有一天,他们会用来制造武器,反过头屠杀百姓!”

    吴华伏身,冲着柳淳轻蔑一笑。

    “你太年轻了,根本不知道鞑子有多狠!我可以告诉你,除了把他们屠杀一空,别无办法!”

    吴华说起鞑子,切齿痛恨,额头的青筋凸出,近乎疯狂。真不知道他有什么过往,会如此嫉恨鞑子!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正是因为仇恨,他才想掀起大狱,处置那些私通蒙古的士绅商贾。

    好好的一盘棋,被柳淳给搅合了,怎么不气!

    “唉!”

    柳淳叹了口气,“吴佥事,你很鞑子,这一点咱们是一样的!”

    “不一样!”吴华恶狠狠道:“如果你真的恨,就该拔刀杀人!而不是寄希望一些虚假的仁义道德!”

    柳淳知道,再说什么,也不管用了。

    “吴佥事,不知道你愿不愿意,跟我去大宁城走走,咱们沿途瞧一瞧,你再做判断!”

    “去大宁城?”吴华沉吟了一下,轻笑道:“好啊,我正好瞧瞧,你是怎么治理一方的!”

    ……

    钦差赶到北平的第三天,就从北平出发,坐着北上的马车,越过喜峰口,进入了大宁都司的地盘。

    塞外风光,沙尘漫天,骆驼商队,铃声悠扬……刘三吾的脑中,不断闪过诗篇。而吴华则是想到骑兵弯刀,劫掠杀戮……只是眼前的塞外,完全出乎了他们的预料!

    瞧瞧!

    快瞧瞧!

    道路两旁,全都是明艳的浅黄色,一眼望不到尽头。

    刘三吾揉了揉老眼,努力瞪大。

    是油菜!

    怎么会这么多啊?

    一直蔓延到天边,全都是油菜,眼下正是开花的时候,左边开花,右边开花,油菜两开花!

    一株油菜分出四五个叉,每一叉都挂满了黄色的小花,加起来就有几百朵,而千千万万株油菜花,把视野都填满了。

    马车置身在花的海洋之中,蝴蝶蜜蜂,飞舞繁忙,嗡嗡的声音,丝毫不觉闹腾,反而是生机勃勃的证明!

    无边无际的花海,鲜艳明亮的黄色,当真是让人心胸开阔,酣然畅快,美景和美酒一样,都能让人沉醉!

    刘三吾坐在通向春天的马车上,那叫一个心绪飞扬,文思如泉涌。他很想吟诗做赋,写下眼前的盛景。

    不过老爷子还算冷静,他身为钦差,还有更重要的事情!

    “柳经历,你,你怎么想到在大宁种这么多油菜啊?能行吗?”

    “老大人,长城以北,夏日短而冬日长,种粮食产量不高,且容易遇到霜雪。油菜最短三个月就可以收获,春种秋收,非常适合大宁都司的气候。”

    刘三吾瞧了瞧茂盛生长的油菜,忍不住点头。

    “的确如此,可,可油菜当不得饭吃,还要有粮食的!”老爷子忧心道。

    柳淳笑道:“大宁都司适合种粮的土地不多,所以只能仰仗内地供应。以油菜籽换粮食,就是晚生的计划。”

    柳淳陪着老爷子,一路北上,讲了一路。

    除了油菜之外,大宁都司还种了许多大豆和甜菜,三样东西,构成了大宁都司的拳头产品!

    “其实不只是大宁都司,在辽东也可以推动,要知道辽东的黑土,可是最好的大豆产区!”柳淳充分展示了忽悠功力。

    假如真能说动大明朝廷,全力以赴,经营辽东,没准两三百年之后,就遍地都是汉人,再也没有野猪皮放肆的机会了。

    这也算是为了大明提前除害!

    “老大人,目前为止,大宁都司已经开垦耕种土地500万亩,根据我的估算,除了养活屯田百姓之外,还可以供养一万八千名士兵!”

    “哦?能养这么多?”

    “对!还是在不用耗费朝廷粮饷的情况下!”柳淳充满自信道:“如果再有三年,开垦田地达到两千万亩以上,就能供养五万大军!有精兵坐镇,漠南就永远是大明的疆土,我们的防线向北推了近一千里,鞑子就再也没办法袭扰北平等地,昔日的边民,也能安居乐业,享受太平!”

    “而且漠南会成为大明的油库,糖罐,还能提供战马,牛羊,钢铁……总而言之,大宁都司就是塞上江南,北疆的明珠!”

    柳淳描绘的场景,让老头刘三吾心驰神往,若不是亲眼见到,他绝对不敢相信。可事实摆在面前。

    也由不得他不信了。

    老爷子瞧着柳淳,抬头纹都笑开了。

    “诚如是,柳经历可称大明第一干吏!老夫替你立刻上奏天子请功!”
………………………………

第111章 强者修路,弱者修墙

    刘三吾到了大宁城,老爷子最大的感触就是整齐,一望无际的油菜田,每一株油菜距离都差不多,恰逢开花,一水儿的淡黄色,看不到任何多余的东西。

    整齐本身就是一种力量,能做到并不容易。

    士兵整齐了,多半能战无不胜,所向睥睨,庄稼整齐了,没有杂草,也能丰产丰收。而且在中原和江南,是绝对见不到满眼一色的壮阔景象。

    土地分割,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最多二三十亩,哪里能做到这般辽阔无垠,震撼视野!

    老先生终于相信,大宁都司是一块宝地。

    “对了,柳经历,老夫发现田地整齐也就罢了,怎么每隔一段距离,修的田埂,水渠,水井,怎么也都一样啊?”

    柳淳笑道:“这就是军屯的妙处了……圣人留下了三万多北伐大军,让将士们解甲归田,拿起锄头,戍守一方。晚生就按照军中的编制,拨给了土地,每一营就是一个村子,一个村子有多少田,有多少房,要修多少路,挖多少水井,建多少水渠……统统都有规划,他们只要照办就是,而将士们最能忠诚执行命令。”

    刘三吾频频点头,“好,果然干练!柳经历虽然年纪小,但心思缜密,能做到别人想不到的事情,这才是青年才俊,国之栋梁!你放心,老夫说到做到,一定向陛下推荐,要重赏柳经历才是。”

    柳淳含笑,“老大人太客气了,为国效力,本就是晚生的职分,要说赏赐,我是不敢奢求的,不过若是朝廷能帮大宁解决一些难题,晚生求之不得。”

    “你还有难题?说!有什么就讲出来,老夫一定尽力!”

    刘三吾是真的满意了,大包大揽,一副予取予求的慷慨模样。

    “是这样的,大宁都司什么都不缺,唯独粮食缺口还是太大,我想请老先生帮忙。”

    刘三吾点头,“粮食当然重要……你是想也好朝廷出多少粮食?”

    “不!”

    柳淳摇头,“我不要粮食!”

    “那你要什么?”老头不解了,缺粮不要粮,这个小子没发烧吧?

    “我要路!”

    “路?”刘三吾不解。

    “我需要一条官道!”柳淳笑呵呵道:“老大人,你从喜峰口到大宁城,觉得这段路如何?”

    “还算平整。”刘三吾思量道。

    柳淳点头,“没错,这条路是为了北伐,颖国公傅友德临时调动民夫修的,由于工期紧迫,很多地方没有修好。随着夏季暴雨来临,很可能就要中断。所以,我需要朝廷帮忙,把路修好。”

    老头吸了口气,修一条几百里的官道,还要坚固结实,花费可不小,而且还要动用很多民夫。他这个钦差只是来查案的,却不是修路的,上书陛下能答应吗?

    刘三吾有点后悔了,他嘴太快,就不该大包大揽。

    柳淳见老头犹豫,也急了。

    虽然柳淳早就计划着修路,可他毕竟创业时间太短,家底儿也不丰厚,拿不出修路的钱……再说了,筑城修路,这样的大事情,必须朝廷亲自协调,才能顺利无碍。

    “老大人……你瞧,大宁都司有铁厂,有油坊,有糖寮,有各种各样的商品。我们不需要朝廷施舍粮食,靠着自己,不但能换来粮食,还能过得很好。只是想要互通有无,就必须修路,这一条路修好,能产生无法估量的效果。”

    柳淳充分发挥大忽悠的本事,不停给刘三吾灌迷魂汤。

    靠着朝廷拨粮食,需要每年输送,一点不能少。可修路之后,靠着商人,就能把粮食运来,朝廷要支付的只是一点维护的费用。

    而且路一旦修好,还能收取不菲的过路费,填补地方衙门之用。

    “老大人,从大宁到北平,商贾往来,财货通畅,朝廷边军用度充足,自然不用惧怕鞑虏。而且赚钱的机会多了,军户就不会逃跑,相反,还能吸引更多的人来到边地,对朝廷来讲,绝对是大好事,每年能节省的军费开支,就相当可观了。”

    “其实不妨把眼光放得更长远一些,老大人你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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