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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妻中请勿扰-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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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德根这样想着,竟似要动手。
可他永远也不能明白,一个被母亲抛弃的孩子在幼年时受到的创伤会有多大。而他更不会知道,喜欢上那个被母亲所疼爱的弟弟,又是怎么一件荒唐而可笑的事。
夏当归眉头一跳,胸口也似打起了鼓。
郝七姿势如被定格,一手伸入地下,随即抬起头,诡异一笑。那笑不是对着夏当归,也不是对着邵德根和杨丙芳,而是对着——枯坟。
女孩儿一惊,有什么从脑中一闪而过。些微坍塌的洞穴,扑簌簌往下掉的散土,还有那墓碑,明明刚才邵德根和杨丙芳只挖出一个表面,为什么郝七会把手探到那么下面?
他在找什么?
在墓碑处已经让邵德根和杨丙芳磕了头,为何还要让他们到坟前再磕一次?既然恨两人,磕头的时候就该冷冷瞧着,为何却走到后面摸起了墓碑?
他那一笑,不是对着夏当归的挑衅,也不是对着邵德根杨丙芳的讽刺,他看着枯坟,不见对谢华的追思,不见对父亲的愧疚,反而……
夏当归瞳孔一缩。
她竟光顾着看戏!忘了自己是个微表情与行为分析者!
“这一跪,代表爱,代表抱歉,代表忏悔。”
耳边回荡着郝七先前那句话,而现在,她将推翻的之前自己为此下的定义!
那一跪,他跪的不是谢华!是邵三!
所以他看枯坟的眼神,是如此复杂!
夏当归呼吸一窒,再抬眼,正好看到郝七的手从墓碑埋着的地方伸出!
哪来什么衣冠冢,当年郝七匆匆忙忙离家,连父亲尸骨都来不及收,怎会记得带上衣服?
那坟中,分明就是——
“你们的小光,不就埋在那里面吗?”郝七轻笑,指间一根黑线,“你们都给他磕了三个头了,他死得不可惜。”
邵德根双眼霍然圆瞪,眸中血丝遍布,几欲瞪裂。
杨丙芳静默三秒钟,发出一声近乎撕心裂肺的吼叫。
“我的儿子!”眼泪从来未干,此时更如决堤,流了满面。
“快跑!”夏当归一眼便看到郝七指间那根线,刺眼又刺心。
那是一根引线,一拉,就爆。
枯坟内埋的是邵三剩下的尸块,还有炸药。
郝七的最后一件事,是要邵德根和杨丙芳给谢华磕头来道歉,给邵三磕头来羞辱,然后一拉线,炸死他们。
当然包括她,夏当归。
------题外话------
这章字数少,明天白天会补上来,顺便揭晓上一章的答案!【已补!】
谢谢大家一直以来不离不弃,真心感谢!
答案:蟹炒年糕!或者年糕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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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故事还在继续【卷二完】
“哄——”
那一声震天动地。
唐景枫四处搜找却遍寻无门的身子猛然一僵,随即凌厉回头,那眉峰扬得高,似看见不远外,烟火冲天,黑云翻卷。
不知道是多大威力的炸药,不知道引爆者是谁,不知道有没有人受伤,但此时此地,这荒无人烟的角落,这一望无际的乡野,除了他,还有谁在?
是郝七?是邵德根和杨丙芳?
还是夏当归?
唐景枫竟有片刻人抖了抖。
他经历过爆炸事件,也曾目睹过无数引爆拆爆现场,他清楚近距离范围内,炸药的杀伤力有多大。
“夏、当、归——”
一字一顿,尾音拉长,唐景枫高吼,随即一提气,拔腿就往声音起的方向跑。
胸口似有什么沉沉压着,喘不过气,也不想浪费时间再喘气。太阳穴一阵刺痛,眼前黑白变化,视线模糊。有些恍惚,有些惶恐,那是他从未有过的害怕和担忧。
哪怕在当年受罪犯禁锢万般折磨,也没有此刻心惊肉跳。
他越跑越快,身姿狼狈而搞笑。
而那里,黑烟弥漫,遮天蔽日,本就已沉下来的夜色,更添一分诡异的暗……
一周后。
郝七因治疗无效在海城市医院去世。
轰动整个城市的恶性碎尸案,以一种众人完全想不到的结局落幕。
而川南郊区一场不知缘由的小规模爆炸,伤者三人,亡一人。
亡的那一个,就是郝七。
海城市民听说爆炸炸出了一堆人肉,其中就包括死者郝七被炸断的下半身。至于其他,那就无从可知了。不过有人猜测,那些人肉尸块就是警方一直在找的碎尸案被害者的残缺身躯组织。
尽管凶手已死,但这案子的定罪仍旧可以执行,只是对于社会舆论的反击就显得柔弱无力了。
警务人员忙活那么久,竟然凶手死了才破案?这不是搞笑?
林宵心情不太好,沉着脸走进病房,病房内并列排着两张床,左边邵德根,右边杨丙芳。
邵德根被爆炸引起弹射的碎石砸中了左眼,半张脸此刻看还有些血肉模糊。
不过比起杨丙芳,他算是幸运的了。
杨丙芳炸断了一条腿,还是之前没受伤的那条,由于提前出院,她原本的骨折本就未痊愈,被郝七一顿折腾加上事故发生,估计不废也得跛。所以,杨丙芳相当于两条腿都报废了,之后的十年或者二十年,她只能在轮椅上度过。
当然,如果她不会因为两个儿子的接连离世而深受打击,她还能活一段时间。
邵德根一见到一身警服的林宵情绪就激动了,“我儿子呢?我儿子在哪里!”事情已经过了一个星期,再封闭的消息都该传进他的耳朵,邵德根如此问,不过是心中忿忿难平,“我们家是造了什么孽啊!”
最后一句,林宵听出了邵德根的无奈和痛苦。那个年近古稀的老人,比实际年龄要苍老不止一两岁,此刻,他伸手无力地抱住头,喉间低低闷吼,如泣如诉。
林宵不语,也不知该说些什么。他本来是例行公事来亲自做笔录的,因为拖了一个星期,两人的恢复情况已经可以接受调查了。可看现在这情况,不做也罢,反正案子已经可以结了。
杨丙芳自林宵进门就一直闭着眼,她睁眸的时候,眼底污浊,目光混沌,似瞎的不是邵德根,而是她。
良久,待邵德根终于再无力气怒吼,她才慢慢抬眼看向林宵,“都死了?”似问,似自答,眼前的青年和自己两个儿子差不多岁数,泪渐渐模糊双眼。
林宵犹豫了一下,点头。
一口气吐了出来,似泄尽此生气力。
最终还是没有任何对话。
只不过林宵临出门的时候,轻道——
“清理爆炸现场的时候,我们有兄弟发现,爆炸点源并不在谢华的坟头里,炸药其实埋在……埋在谢华墓碑下,郝七落脚处。”
那天结束后续工作时,川南分局上上下下一帮子兄弟尽管没有显得多么兴高采烈,但还是都松了一口气。毕竟案子结束了,能回家吃顿热饭洗个热澡,虽说结得压抑,可终究不是自个儿家的事,且看多了这种,对情绪并没几分影响。
除了夏当归。
夏当归是几人里面受伤最轻的,撇开一些小擦伤,后腰处那道被石头划开的狰狞创伤还是挺需要注意的。不过好歹没缺胳膊少腿,已算不幸中的万幸。
只是,她的情绪低得离谱。
医生要求住院观察,唐景枫便从外面买了饭。他不是贪图方便,只是夏当归现在的状态,似乎不适合自己再跑回家给她做顿好的。
住院一星期,身上的伤好了许多,但人却比他一开始见到的那个夏当归更加沉闷。
唐景枫进门,看到的就是女孩儿靠在床头,不动,不言,似一个没有神识的木偶娃娃。
他叹气,“当归,这不是你的错。”安慰着,虽不能感同身受她的自责,但,心底还是有些庆幸与雀跃。
她还活着,好好儿的活着,多棒。
夏当归不知道听没听进去,只是直勾勾的目光盯着床尾,木讷而恍惚。
唐景枫久久看着她,随即坐到床边,将买来的饭菜放好,然后一揽,把小小的女孩儿拥入怀中。
“你不能预知到郝七在地下埋了炸药,别把责任揽在自己肩上,否则,我是不是错得更离谱,因为我来晚了太久?”唐景枫轻轻道。
的确,他应该比夏当归更自责。但,现在她没事,他就不用浪费时间在自责上,好好反省,以后寸步不离就是了。
夏当归靠着唐景枫的胸膛,些微温热,有节奏的心跳声透过耳膜传进她浑浑噩噩的大脑,渐渐让思维苏醒。
他扣在她肩膀处的手也热,掌心温度烫着了她的背。只是他下意识上下抚着,颇有点安慰小孩子的架势。
唐景枫说着话,湿软的呼吸夹杂着淡淡清新味道,无端惹人安心。
夏当归不是爱纠结爱计较的人,也非那种一经历生死或者情感故事就情绪泛滥的姑娘,她甚至可以说看多了各种各样的案子,内心早已变得坚硬麻木。
但只有一种情况除外——
因为她自己的一念私心,造成任何不可控的后果。
就比如,她任由郝七去完成他的“最后一件事”,任由他兜兜转转回到谢华坟前,任由他将邵德根杨丙芳给引来川南,甚至任由他羞辱、刺激以及报复无辜之人!
如果不是将自己的情感寄托在郝七的行动中,如果她有个完整的家庭而非那个当初同样被母亲抛弃的孩子,她会这样做吗?
答案是肯定,她不会。
她甚至在市医院就会雷厉风行地将郝七给逮捕,哪怕她并没有逮捕他的权利。
唐景枫的怀抱很舒服,但却还不足够让她安心。
夏当归知道,其实郝七那一条命,邵德根那一只眼,还有杨丙芳那一条腿,通通可以算在自己头上。她若早早将郝七行踪告诉林宵或者唐景枫,什么事也不会发生。
一念私心,一念成魔。
她长叹一口气,却还是觉得心里堵得厉害。
那天,碎尸案彻底结了。涉案的除了已经死亡的郝七,还有市医院的胡医生。所幸胡医生在得知郝七去世后并没有执意反抗警方的调查,一切进行得十分顺利。
后续报告中,只将郝七的作案动机记录为年少引发的仇恨,只字未提同母异父的哥哥对自己的弟弟存在的另一种情感。
因为此事,只有夏当归知道。
郝七最后,终究没有舍得炸了邵三的尸体,即便他已经被胡医生分尸了。说到底,这份感情难以启齿,不仅仅只是社会的压力,还有内心的抗拒。
在审讯胡医生之前,林宵一度认为郝七的光头只是为了避免DNA检测,直到胡医生看着他冷冷一笑——
“得了吧,别以为你们是警察就什么都了如指掌了,他若不是命不久矣,我会默许他把自己给炸死?”
淋巴癌是真的,只不过比起化疗拖延时间以延长根本不能延长多久的生命,郝七选择以和邵三同样的方式死亡——将自己变成碎尸。
究竟这个男人,心中的爱多些,还是恨多些?
恐怕谁也不得而知。
郝七并非死在抢救台上,是在几天后因为伤口感染太严重才去世的。除了夏当归和唐景枫,分局来调查的兄弟都见过郝七满身可怖的样子。
但他的模样没有他那一段话给人印象深刻。
“刚进HT的时候,老板要求我们改头换面,问我姓什么,我想了想说,郝。”
“郝谐音好,我很喜欢。”
“不过可笑的是,我们八个人,老板把数字七给了我。”
“郝七,好欺,这是注定的吗?”
那个时候的川南渐入深秋,夏当归不知道最后的最后,这案子要如何判刑。她只知道,当唐景枫为带她散心两人登上飞往流城的飞机时,邵德根也带着杨丙芳,回了崎县老家。
川南的日子还在继续,林宵懊恼于没有趁此机会掘出HT的资料,对于唐景枫和夏当归的暂时离开并未多加挽留。
而顾弗青,冻了一夜饿了一夜的丫头,在郁望带他出来的时候,只看到了林宵忙碌而去的背影。
也许他们的故事仍有进展,也许所有的缘分应尽于此,但眼下,一切又重回轨道。川南慢慢就会忘记这一起碎尸案,人们也只会更关注今天的晚饭该吃些什么。
唯有那一对老夫妻,会永远记得。
卷二完。
------题外话------
这章是昨天!是昨天的!是昨天的!
昨天公司要求翻译一个非常长非常专业化的表格,蠢暖压力山大!吃奶的劲儿都用来做中译英了!
卷二结束了,明天又是新的开始!故事已经一半,感谢大家的陪伴!
………………………………
卷三 红颜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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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流城景色
流城是个好地方。
埔西省省会城市,靠海,属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在25。7°C,素有“天然温室”之称。十二月初别地儿的市民忙着准备避寒,流城的大人小孩还能穿着单衣甚至去海里游一游泳。所以,这时节更是旅游旺季,因为人们如今形容流城的词,就是——舒服。
流城的“山、海、河、城”巧妙组合,浑然一体,这里有着终年不变的夏季气候,有着美轮美奂的海洋风光,还有着世界上最好的沙滩,沙滩上随处可见身材火辣性感苗条的年轻姑娘,这样的“东方威尼斯”,怎么能不令人向往呢?
当然,到流城旅游,不得不去的地方那就必须是——
“啪!”
有人把遥控器狠狠一摔,电视里笑容甜美姿势端庄的旅游节目主持人瞬间消失,连带着她悦耳动听的介绍都戛然而止。
郁望不满地嘀咕一声:“他俩倒是去流城逍遥快活了,留我一个人在川南,嘁!”
杜进、高诺那几个兄弟都不在海城工作,现在唐景枫又跟夏当归飞去了埔西省,郁望颇有一种孤家寡人的淡淡忧伤。
当然,主要还是因为跟爷爷有了这二十多年第一次发生的摩擦。
虽说爷孙俩经常性小打小闹,郁望也总是把老人给气得不轻,但那再怎么说也就是无伤大雅的闹腾,绝没有这次来得火药味儿十足。
“唉!”郁望叹了口气,翻身从床上下来。
如果唐景枫在,还能帮着他劝劝爷爷。
其实左不过一件谈恋爱的事,可郁望发现,他妈的自己真是一直搅和在谈恋爱里没消停过!
和顾弗青认识有一个多月了,他在她沉默选择退学自己找工作的时候伸出援手,也隔三差五去探望一下如今已愿接受治疗的顾香。此事爷爷一开始是默许的,毕竟他是军人出身,这样充满正义感的男人行为,爷爷巴不得自己多做点好改了之前纨绔的名号。
直到该死的朱祥放话出去说——
“郁家小太子爷要把AZ女娶回家!”
爷爷吓得当场心脏病爆发。
郁望不敢在这个时候再去刺激老人,可爷爷却开门见山——
“我没要求你门当户对,但好歹找个干干净净清清白白的姑娘回家!”
这话郁望起初以为爷爷是误会了顾弗青,很想解释其实是顾弗青的母亲感染了HIV病毒。但后来他才知道,爷爷获知此事后,雷厉风行地调查了顾弗青。
调查结果便是,这女孩是津大的学生。
听到这里时的汇报,就让郁家老爷子心里十分不舒服。津大是海城出了名的差学校,不仅差而且乱,每年刚成年的犯事者一大半出自这里,里头就跟一个小型社会一般。
不过,这只是让老爷子心头不舒坦,还没到生气的地步。
直到下头的人说:“前两年分局搞扫黄任务,这丫头进过警局。”
郁老爷子闻言,倒吸一口气差点没喘上来,那可不只是单纯的生气了,那是要气炸了!
放着好好儿清白的沈家闺女不要,却对一个不干不净的小女人献尽殷勤,还是当宝贝的那种,小兔崽子是想气死他?
上流人家最看重名声,郁老爷子不古板不保守,只要姑娘人好,家里条件怎么样无所谓,反正最后要嫁进来,郁家养啊。可人女孩儿名声太差,扫黄任务都给她扫进局里了,有假?
郁望现在都记得一周前爷爷在医院不客气道:“你要自己找媳妇儿没问题,但这姓顾的丫头就免了吧。”
他烦闷地挠挠头,其实他也是当时才知道顾弗青以前有那么一出,可怎么说呢,直觉她不会是那样的人。但爷爷从小养他长大,郁望有分寸,如今风口浪尖,他不会再去因此而争执。
对顾弗青的新鲜感,或许会因为这一周的不接触而冷却吧,毕竟他再怎么说也是个男人,哪有男人不介意女人那事儿的?郁望甚至介意得紧!
可……终究还是对那姑娘挺有好感的……
郁望简直快疯了!
不过,比起心情糟糕的郁望,另一当事人倒过得自在。
碎尸案落幕后,顾弗青的“自首”自然不攻自破。好在有林宵的关系,警方只教育了她两句就把人给放回家了。顾香也因此,沉默同意了女儿一直恳求的药物治疗。
接受治疗,等于钱。
以前每周三次的兼职肯定没法养活两个人,而母亲感染了这样的病,自然也再无人问津。所以顾弗青决定退学,一是因为学费根本负担不起,二是她得照顾并养活母亲。
郁望愿意主动帮她,顾弗青当然不会拒绝。毕竟她没有本科文凭,连专科都没有,顶多是个高中毕业的,要找工作难于登天。因为现在的就业压力太大,特别是海城这样人口爆棚的大都市,要么去出卖劳动力,当然没有哪家公司会找这样细胳膊细腿的女孩子,要么就凭借硕士证、博士证、计算机证、会计证、英语证、教师资格证等等证书去做脑力工作,当然顾弗青什么都没有。
于是在前者的安排下,她在一家规模不算大的公司揽了个类似实习生的活计,每天只要处理一下信息的录入以及复印打印扫描传真或者收寄快递等琐碎,不需要任何经验技巧,就能轻轻松松拿个几千块钱,吃饱穿暖,足够了。
郁望每天在她下班的时候会过来逛逛,顾弗青很清楚这个大男生眼里流露出来的情感代表着什么,因为她读过津大,她看得透彻。
可她却再无当初想攀上林宵那样的念头去攀上郁望,不是不敢不是不愿,是不能。
自打那天看到林宵头也不回去处理碎尸案后续,而给她带来一件外套的郁望陪在身边,到处给她找热水暖胃,顾弗青就知道这样的男人,跟林宵一样,永远碰不得。
林宵是太冷,而他是太热。
郁望虽是豪门子弟,但心思纯粹,就算他的家里人能同意他们的交往,她也不能同意自己那一点点借此衣食无忧的邪念。
顾弗青看似单纯无害,心里想的却比谁都多,心理年龄太大。
至于林宵,她似乎很久没跟他有过交集了,案子了结,他反而更忙碌了,听说是准备彻底调查HT。
顾弗青忽然有些无所谓了,虽说妈妈生了病,但转念一想,不见得就是多坏的事。至少现在,生活比以前太平宁静,她安心。
当然,几百里开外的某人,比顾弗青还过得舒服。
流城有世界上最优质的白色沙滩,绵软洁白的海滩上还有绿色如茵的椰子树,最美的绿色风景不过如此。此时,某个心情就跟升天没两样的男人正懒洋洋躺着,戴着太阳镜却还高傲地眯着眼,目光没有落在海面冲浪游泳的性感美女身上,也没有落在沙滩上晒日光浴的妩媚女生身上。
他只定定地瞧,瞧那个没穿泳衣只着一件简单衬衫的女孩。
她的穿着在一众暴露的男人女人里显得保守而另类,并且,她不下水,只独自坐在沙滩边,盘腿望远方,眸含深意。
到流城已有一月,夏当归低落的情绪早已恢复,而在这期间,她渐渐喜欢上了这座充满魅力的城市。这里的生活节奏比海城慢了不少,很多时候可以看到人们在街上悠闲地散步,恣意潇洒。
这景象在海城几乎是不可见的,因为海城市民走路脚下都带风,忙碌地奔波在上班与下班途中。
“当归,去吃饭吧?”唐景枫隔了十几米喊她,“你不是昨天说想吃那家什么面来着?”
夏当归闻言起身,天还亮堂,但已是晚饭时间。
这一个月,唐景枫借散心为由带她出来旅游,短租了一幢小房子三个月,生活好不惬意。
男人赤着上半身,只着了一条沙滩裤,所以他左肩胛处的伤疤,夏当归一览无余。
这是他们到流城一个月后第一次来白色沙滩,因为夏当归不喜欢人多热闹的地方,这回还算是迁就了唐景枫。
她的眉眼更淡了,看什么都波澜不惊的样子,包括看到那条狰狞伤疤。
她不问,他已经准备好的措辞都没法说出口,这让唐景枫有些无奈又委屈。之前说好的碎尸案一了结就聊聊该聊的事,可夏当归现在这态度吧,总给唐景枫一种她爱理不理的错觉。就比如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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