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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龙牙-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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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觥!�
“还有几个,而且没什么事可做,臣这就准备。”
“不必准备,惊雷的事儿还得天下楼楼主做主,等他回来你就去他那里听命吧!对了,他现在到了哪里?”
张仲清苦笑道:“百骑司的人手第一次盯上他和蜀王,他就发觉了,从边境到长安多条路线的百骑司成员再也没有见过他俩的踪迹……”
百骑司的一帮蠢蛋居然想追踪一个杀手,真是玩笑!
冷锋回长安的途中还打算做实验呢,怎么能被人盯着!
每到一处县城,冷锋都会买些东西,等到了无人区以后,冷锋就开始制作张文口中的“惊雷”。
在一个山谷里,冷锋第一次引燃了他自制的黑火药弹。
嗤!引信被点燃,冷锋立刻把李恪按到树后面。
轰!
远远地就能看到飞溅的土石,李恪像看神一样看着自己的师父,太牛了!只是几种粉末混合,再用鸡蛋清搅拌成颗粒,最后装到一个铁酒壶里,点燃后就有如此威力!
相比较而言,那个什么粉尘爆炸简直就是玩具!
直到硝烟散尽,冷锋才查看了一下威力。
酒壶炸了以后形成了直径一米,深二十公分的土坑,酒壶的碎片和一些碎石子深深地钻进了周围树的树干里。
不行呀,威力还是差点,可能是硝不纯的原因,要不然黑火药这种已经是军事化范围的东西威力不会这么低。
冷锋指着树上镶嵌的石子对李恪说:“火药这种武器,有两种造成杀伤的方式,一是冲击波,二是破片。作为一个合格的统帅,学会使用它是首要任务。那我现在考考你,你说火药还能怎么用?”
李恪想都不想就说:“装在八牛弩上,装在投石机上,攻城便捷无比,装在箭矢上,射箭射不准也没关系了。如果凿山挖路,用它也比人工快得多!”
冷锋对李恪的回答很满意,就拍了拍他的肩膀:“走吧!咱们回长安。你那皇帝老爹估计等急了。”
……
李承乾特意带着姚思廉观看书院的建造过程。
书院选址在渭水边,山清水秀,鸟语花香都不足以形容这里的优美的环境。
原本渭水距离与东突厥的边境不远,很容易遭受战火侵扰,所以没人在这里定居。(便桥之盟就是明鉴!)
可是此次征战过后,东突厥国土的南部彻底成了大唐的领土,于是不少王公贵族都打算在渭河边盖一所别院,夏日酷暑难耐的时候,来这里避暑可是难得的享受。
冷锋出关以前把一百万贯都扔给了李承乾,这些天无数的工匠被天下楼高额的工钱吸引到这里,土地已经平整完成,就等着天气暖些打地基了。
姚思廉毕竟上了年纪,陪着李承乾走了一会儿就腿脚酸痛,只能坐下歇息。
“唉!此处虽好,可是距离长安还是远了些,每日往来,老夫这腿脚也不知道能不能吃得消。”
李承乾从亲卫手里要过酒壶,恭敬地递给了姚思廉,等姚思廉喝了酒缓了缓气才说:“先生家境贫寒,连代步的驴子都没有,承乾怎敢让您每日奔波。渭河边到时候会建不少邻水小榭,都说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先生是世间少有的智者,住进去可是再好不过了。”
姚思廉急忙挥手:“按你之前所说在你天下书院执教,老夫等人每月薪水二十贯,这已经是大大的占便宜了,怎么能再要房子呢!”
李承乾笑着说:“当然不是送给您的,您接了这房子,两年的薪水可就没有了。”
“原来算是借的,这样也好!”
休息够了,姚思廉又继续爬坡,忽然他发现不远处的河边也有不少人在大面积清理土地,就问李承乾:“我看书院选址已经够大了,怎么那边还在平地?”
李承乾解释说:“那边与咱们书院不同,咱们是天下书院,教的是学问,学得是孔孟之道。那边是天下武院,教的是兵法,学的是刀枪棍棒。”
姚思廉点了点头:“文武兼备才是强国之道,太子殿下,吾虽为太子冼马,可是从未教过太子殿下治国安邦的学问,也没有教如何执政。今天咱们正好站在书院武院中间,臣有些话需要告诫太子殿下。”
姚思廉虽然只是挂着“太子冼马”的头衔,可是放到明面上就是李承乾的老师,更何况他是饱学大儒,教导谁都是够格的。
李承乾急忙拱手:“孤必洗耳恭听。”
姚思廉指着北方说:“突厥之患,虽平民百姓亦可知。有些迂腐不化的老臣口口声声说需要以德服人,以理教服天下,最后达到万国来朝的境地,然后就可以刀枪入库,马放南山,天下太平了。太子殿下,您怎么看?”
李承乾呸了一声,说:“放屁!”
姚思廉哈哈大笑:“说得对,就是放屁。此次陛下出兵征讨东突厥,好多人都说陛下贪功冒进。我不这么看啊!古人云: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诚不我欺!对敌戍边,就需要武力,治理百姓,就需要文才。武力衰弱,则外敌入侵,文臣乱法,则内民揭竿。太子可懂我的意思?”
李承乾不假思索地说:“先生的意思是一个国家同时需要武力和文治,二者缺一不可。”
姚思廉叹息道:“自古以来文武相争都不可避免,殿下若是得继大统,千万要注意二者持衡之道。”
李承乾恭恭敬敬地一礼及地:“多谢先生教诲!”
………………………………
第60章 血誓
冷锋刚刚回到天下楼,还没来得及喝杯热茶,就见到了一个鬼气森森的家伙—张仲清。
张仲清拿出了张文的信,以及李世民盖着皇帝印的密信,证明了自己的身份。
冷锋边喝着茶,边读李世民的信,读完后才问:
“你是曾经的百骑司统领张仲清?”
张仲清单膝跪地:“正是属下。”
冷锋并不意外张仲清的行为,因为李世民信里已经说过了,张仲清已经脱离百骑司,划归冷锋管理。
“张文的信你是读过的,惊雷的威力你也清楚,这样的武器不是可以随意流出的。皇帝既然对我说说可以完全信任你,我就相信你。可是这东西不能全交给你去做吧。”
张仲清说:“百骑司有很多成员被我调回了长安,这些人都可以完全相信。就是您下令让他们死,他们也不会眨一下眼!”
冷锋点了点头:“既然你这么有自信,等准备好场地以后我就把惊雷的制作方法告诉你。哦,对了,明天你进宫让皇帝秘密出来,我带你们开开眼界。”
……
想要皇帝秘密出来瞒过宫人百官是很难的,不过百骑司的人出手,自然不在话下。
一个身高、声音和李世民很像的百骑司供奉,躺在龙床上装病,皇后陪在身边,就连魏征都没有发现不对。
李世民难得出宫一趟,这次又是实验“惊雷”,所以他特意穿上了尘封已久的铠甲,铠甲上刀砍斧削的痕迹清洗可辨。百骑司整整一百多个老手全副武装陪在他左右,皇城禁军将方圆几里都封锁了,就连施工的书院武院都临时停工。
实验的地点就是渭河边武院的地基,这里有一块儿巨石阻碍了平地基的工程,工匠想要把它挖出来,结果挖了几米深都没看到它的底儿。
既然挖不出来,那就平掉呗!火烧水浇的裂石办法多费事,还不如炸了它!
冷锋在石缝安装好了火药,然后把长长的引信一直拽到李世民藏身的木屋里。
李世民看着木屋外钉着的厚厚一层木头和百骑司众人举着的大盾,问冷锋:“有必要搞这么大的阵仗吗?张文信中说的惊雷不过杀伤十几人马而已,咱们既然离的这么远,还躲在木屋里,何必再设盾牌防护?”
冷锋白了李世民一眼:“喝水还有噎死的呢,你要是交代到这儿了,我可就臭留青史了。”
李恪拽了拽李世民的衣袖,小声地说:“父皇,惊雷的杀伤力在于冲击波和破片,那一日张文用的惊雷只有他的拳头大,今天咱们炸石头,可是放了脑袋大的一个惊雷,而且惊雷炸响,碎石势必化为箭矢,不可不防!”
李泰在一边也说:“父皇,孩儿这些日子正在研究动能这一项学问。孩儿发现,箭矢的速度越快,穿透力越强,师父说了,惊雷炸响后激发的碎石速度极快,近距离的威力不亚于八牛弩!”
李世民联想了一下八牛弩激发的场景,立刻把自己的三个儿子推到身后,亲自拿了一块盾牌准备防御。
张仲清颤抖着双手,试了好几次才用火把点燃了引信,然后立刻举盾防御。
等了好久,众人期待的声音都没有响起来。
冷锋小心翼翼地探头看了一眼……引信只烧到了一半,走到那里看才发现原因。
原来是半截那里的引信被露水浸湿了。
张仲清从木屋也探出了头问:“怎么了?”
冷锋指着引信说:“湿了。”
直到确定安全了,李世民才从木屋里走出来,一群人围着引信发愁,这样的火药,限制性太大了,遇到雨天根本没法用。
冷锋敲着脑袋回忆防水引信会是什么材料,可是怎么也想不起来,用惯了制式装备,自制炸弹只学了黑火药,别的都没学。
李泰用了好大的力气才挤进去,呲着牙对李世民说:“父皇,用蜡包裹引信,不就能防水了?”
李世民愣了一下,对啊,用蜡包裹引信就可以啊!
“还是我的青雀儿最聪明!”
李世民抱起李泰狠狠地亲了他一口。
冷锋指着引信说:“准确的说用蜡涂引信只能防露水,雨天作战,还是要全面防护。之前我跟张文提过惊雷箭的设想,以后可以研究一下,把引信隐藏在箭里,应该就不会受雨天的影响了。”
李世民从张仲清的手里要过火把,问:“现在点燃到爆炸有多长时间?”
冷锋设想了一下:“大概十几息。”
李世民点点头:“够了!你们进去,朕来点火!”
张仲清急忙抓住火把:“陛下不可以身涉险,还是我来点吧!”
李世民哈哈大笑:“十几息的时间,朕散步都能回到木屋了,如此盛事,还是朕亲自点火比较好!”
李世民的胆子很大,大到了可以称为“作死”的地步,百骑破万敌的事儿他都敢干,换作别人,早就是万敌追百骑了。
百骑司的这些人当然不能让李世民为所欲为,争执不过,就拿着盾牌在一边护卫。
嗤!
点燃了引信以后,李世民在百骑司盾牌的护卫下奔跑着回了木屋。冷锋很想问问他之前说“散步回来”的豪气哪里去了。
轰!
惊雷都不足以形容那一声轰响!
破碎的石块四处乱飞,木屋外不时响起石头撞击木头的声音。有两块小碎石甚至通过木屋窗户的缝隙钻了进来。
虽然小碎石只是在盾牌上敲击了一下,盾牌连凹陷都没有凹陷,可是所有人此时都是一阵后怕。
等外面的声音归于平静,冷锋才叫众人撤了盾牌。
李世民领先走了出去,当他看到那块没了踪影的巨石,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这一次冷锋制火药选用的都是长安最顶级的材料,硝也是提纯了的,火药的威力自然惊人。
李世民感慨说:“如此利器,果然堪称‘惊雷’之名!”
冷锋环视四周,对众人说:“威力你们也见识了,你们也应该知道这东西泄露出去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冷锋拔出了三棱刺接着说:“惊雷的制作和管理,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任务,丑话说在前面,关于惊雷的事儿,就连你们的家人也不能告诉一字。否则……”
说完,冷锋把三棱刺掷到了地上,三棱刺的尖端入土,插进去了一半。
张仲清立刻领头单膝跪地:“吾等至死不会泄露一丝!”
李世民笑道:“当然了,朕也不会亏待你们,你们虽然会被严密监视,等闲不得与家人相见,可是你们的妻子儿女都会得到很多的钱财,足矣富足一生。朕也可以保证,你们的孩子如果有优秀的,可以优先踏入仕途!”
李世民这话一说,这些人直接就双膝跪地,大喊“谢陛下”!
以自己头悬钢刀换取妻儿的富足前途,这是一笔很划算的买卖。
唐朝人最注重誓言,所以当一大坛酒摆上桌的时候,张仲清割破了脸,把血滴进了酒坛。
一百二十四人纷纷效仿,最后冷锋和李世民也刺破手指滴了一滴血进去。
混合着血与酒的液体被所有人匀着喝了下去。
这是血誓,张仲清等人割破脸滴血更是最高等级的血誓。
完成了这样一场仪式,张仲清打头的这一百二十五人就算是完全把命献了出去。
李世民又仔细地看了一遍巨石破碎的痕迹,对冷锋说:“惊雷的杀伤力太大了,朕不希望它完全装备到大军。”
冷锋知道李世民的想法,掌握了火药的军队完全可以灭掉十倍的敌人,这东西流传出去,第一个受到威胁的就是他的皇位。
所以这火药只能作为杀手锏封存!
………………………………
第61章 待我长发及腰
渭水边虽然被禁军封严,可是爆炸的声响可是封不住的,不少周边百姓都听到了那一声惊雷般的声音。
再加上禁军包围,不允许任何人进入,更给这个事件蒙上了一张神秘的面纱。
朝堂之上,长孙无忌特意询问皇帝这件事的缘由,现在民间百姓民心惶惶,各种版本的谣言层出不穷,什么朝廷在拜祭山神,却惹得山神发怒啦,什么渭水有灵,即将现身啦……
民间谣言不可信,但是禁军的出动是皇帝亲下的命令,皇帝肯定知道是什么原因。
李世民难得出一回宫,在渭水边钓鱼弄舟疯玩了一天,回来以后就装作大病初愈的样子。
“咳咳,这件事朕确实知晓,具体情况朕不能说,不过朕可以告诉你们,朕下令禁军包围封禁渭水是因为朕……咳咳,是因为有人在那里实验一件神器,威力惊人,不便旁人在场。”
听皇帝这么说,魏征站了出来义正辞严地说:“陛下,子不语怪力乱神。神器?怕不是江湖术士之流蒙骗陛下吧!陛下,秦皇求长生之事被士人耻笑至今,陛下难道还不自省吗!”
有魏征引头,不少老臣都站出来劝谏皇帝不要走入迷途,不管多英明的皇帝,求长生的可笑念头都会扎根在他的身上。
李世民苦笑道:“朕也不信长生之术,咳咳,你们理解错了,朕实……派人实验的是一种可以装备到军队的武器,威力非凡,所以不能泄露消息。”
杜如晦是兵部尚书,所以也出班启奏:“陛下,既然是装备到军队的武器,为何微臣并不知晓?”
李世民正色道:“此神器威力惊人,需要绝对忠诚的人看护管理。而且神器威力过于惊人,朕有感上天有好生之德,所以将其封存,不到覆国之危难不愿动用也。”
河间郡王李孝恭这一次没有被派出戍边,就出班启奏道:“陛下,臣深知此等神器不该由我等看管,可是臣希望见识一下这神器的威力,心里也好有一个底。”
李世民笑道:“这有何难,咳咳,等朕身体好些,带你们出城实验一番就是!”
……
张仲清的脸因为恐怖,所以一直未娶,那些调到惊雷司的百骑司成员都在趁还没工作与家人团聚的时候,他却一个人在天下楼喝酒。
冷锋外出骑马归来,得知这个消息以后也拎了一坛酒和张仲清同饮。
“楼主共饮,可是张某莫大的荣幸啊!”
张仲清一个人已经喝了不少,说话都有些大舌头。
“酒这种东西,一群人喝热闹,两个人喝热情,一个人喝就伤身体了。惊雷司人员居住的屋舍还在建造,我现在也是无事,不如陪陪你喝酒。”
五六十度的白酒,最是醉人,等冷锋喝了一坛子以后,就已经头晕目眩了。
“老张,不是我说你,整天戴着面具多难受,喝个酒还要戴一个露嘴的款式,摘下来不行吗?整天戴个面具,好人家的女子谁能看上你!”
张仲清用手指敲了敲脸上的面具,苦笑道:“当年为救陛下,这张脸被烈火所焚,虽然幸而未成一个瞎子,可是这脸毕竟是毁了。若非陛下四下寻找名医,我能不能活下来还是两说。
一个面庞狰狞犹如恶鬼的人,别人唯恐避之不及,蒙陛下不弃,赐我百骑司统领一职,又赐宫女十数人,可惜啊!那些宫女见到我如同见到厉鬼,我又怎能强迫她们呢!”
说完,张仲清揭下了面具,露出了他那张可怕的脸。
冷锋虽然见过不少世面,可是还是被张仲清的脸吓了一跳。以前见张仲清戴着面具,只以为是他的爱好,原来是因为脸被毁了,才不得不戴上面具。
一般人见到这张脸估计都会呕吐,不过冷锋不在意,反而又塞进嘴里一块红烧肉。
“以前醉心军功,从未娶妻,现在成了这副模样,连敢接近我的女人都没有,又谈何娶亲,传承后代呢!”
说到这里,张仲清开始落泪,早年间他家里遭遇了饥荒,全家人就活下了他一个,眼见年近四十却膝下无子,又想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话,不由得悲从心来。
冷锋伸手摸了摸张仲清的脸,尽管已经是陈年伤疤,可是被碰触到的时候张仲清还是感觉到了幻痛。
冷锋挠了挠脑袋,这种烧伤,就算是后世顶级医院也很难治疗,更何况现在这个连外科手术都没有人敢尝试的年代呢!
张仲清用期盼的眼神看着冷锋,在皇宫偏殿,皇帝就跟他说冷锋有可能有能力治疗他的烧伤。
冷锋忍不住开口道:“以你的权势,花费重金随便找一个女人也可以呀……”
张仲清苦笑道:“如果是这样,敢来的都是些风尘女子……”
冷锋了解了,在这个血脉传承大于天的年代,只有良家女子才是“良配”,而青楼妓馆女子生的孩子,哪怕父亲是一个豪雄,也会被别人暗地里指指点点。
这可就难办了啊!
张仲清看着冷锋为难的样子,叹了一口气,他已经预料到了这种情况,索性就抱着酒坛猛灌,不如一醉方休。
冷锋知道张仲清的想法,只能苦笑着也抱起一坛酒陪张仲清痛饮。
酒喝多了就是神仙也会醉,这还是冷锋第一次喝这么多。
张仲清喝到不省人事,睡梦之中犹在垂泪。
冷锋虽然还清醒一点,可还是趴在庭院池塘边狂吐,直到肚子里再没有一点东西,才倚在栏杆上喘气。
一只雪白的手伸了过来,尽管喝多了,冷锋还是一把抓住了它。
“啊!”
略带沙哑的痛呼传来,冷锋使劲摇晃了几下脑袋才发现伸出这只手的人是刘淑雯。
“额……你来这干什么?”
刘淑雯用另一只手把湿热的毛巾覆盖在冷锋的脸上,轻轻地擦拭着:“您喝多了,奴家不放心,过来看看,您吐了一身,还是擦擦吧。”
冷锋摇摇头说:“去给我准备洗澡水,我要洗个澡,吐了一身,都是酒味……”
“好,我还是先服您回房吧,夜了,外面湿气重。”
冷锋摇晃着站了起来,被刘淑雯半扛着回了屋里。
脱衣、洗澡、穿衣,一切都是在模模糊糊中完成的,当冷锋躺在床上时,顺手就把大汗淋漓的刘淑雯揽在了怀里。
刘淑雯的身体瞬间就僵硬了,等了许久却不见冷锋有下一步的动作,当她疑惑地看向冷锋时,却发现他已经睡着了……
清晨的阳光照射到屋里的一刹那,多年以来养成的生物钟到底战胜了酒精的麻醉,冷锋直接睁开了双眼。
虽然脑袋还是昏昏沉沉的,可是冷锋还是第一时间感受到了身边的异状—刘淑雯!
刘淑雯此时整个人都被他搂在怀里,阳光照在她白皙的脸上,竟有些耀眼。
感受到身边的动静,刘淑雯也醒了过来,看到冷锋直勾勾地盯着自己,刘淑雯的脸腾的就红了:“您昨天晚上安寝时搂住了奴家,奴家挣不开……”
冷锋松开了锁紧的双臂,右手抚在刘淑雯的脸上:“我知道了,以后不要一口一个奴家的,待我长发及腰,就娶你可好?”
………………………………
第62章 养鸡场?
不能无后。
这是动物都明白的道理,人又怎么能例外。
冷锋家里只有他一个独子,昨夜见了张仲清的泪水,冷锋也觉得自己也是时候成家立业了。
在唐朝这个早婚的年代,十五六岁已成人父的不在少数,况且朝廷鼓励生育,虽然律法规定男十五,女十六方可成婚,可是没人放在心上,官府也会视而不见。
冷锋到唐朝已经整整一年了,原本隐藏在内心深处那回家的渴望已经消磨殆尽,与其找个不认识的女人成婚,还不如直接找刘淑雯。
毕竟……她琴弹的好听,人也很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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