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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龙牙-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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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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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章 能治?
房玄龄并不知道火药用于爆破的效果,他虽然知道惊雷司是干什么的,但是也就是知道而已,他甚至都不如魏征幸运。
因为魏征好歹见过惊雷炸阿房宫遗址时的样子。
冯盎也只是见过惊雷箭的威力,虽然见过人级惊雷却没有看过人级惊雷炸裂的样子。
“惊雷司统领,如你所说,可是把大型惊雷箭用于开山裂石?”
张仲清用看傻子一样的表情看着冯盎:“大型惊雷箭,内部火………内部爆炸产生的威力会稀释太多,制造起来也麻烦,只用来炸一响太浪费了。”
冯盎想象不出到底怎样才能开山裂石,不过眼见过惊雷箭的他对张仲清的话深信不疑。
“既如此,此路可修!”
冯盎的一句话,算是彻底给这件事定下了音。
既然开山修路能够带动岭南繁荣起来,他没有理由不同意。
李世民的内心顿时高歌起来,岭南是目前大唐三个不安定因素之一,这三个不安定因素就是“东突厥新土”、“五姓七望”、“岭南”。
只有天堑变通途,岭南才能真正成为大唐的国土,否则,岭南一旦出现叛乱,中原也很难对付它。
赵佗就是一个最经典的例子。
当年身为南方军最高指挥者的南海郡尉赵佗,在攻伐岭南时做出了非常具有野心的选择:他一面以重兵布置在屏障南方的五岭,遮断通向中原的道路,防备中原的反扑。一面趁机扫除秦国残留在南边的其他贵族势力。在极短的时间内,他完成了对南方地区的整合。
赵佗只是一个郡尉,在秦朝连个屁都算不上,可是他偏偏抓住了机遇,拿下了岭南。
当项羽刘邦杀得难解难分之时,赵佗在岭南也在大杀特杀。当刘邦平定中原,大汉在中原崛起之时,赵佗也彻底平定了五岭以南的荒僻之地,形成了以中原移民为核心、兼有百越各部的南越国。
汉朝成立以后,也不敢翻山越岭去征伐南越国,只能在嘴上叫嚣着不服打你。
赵佗为什么成功?秦朝破灭后群雄并起,天下大乱的天时!岭南与中原之间地域崎岖,难以行军的地利!
只要通了路,李世民不认为岭南还会出现南越国,只要不需要翻山越岭疲行军,关中军士什么样的敌人打不过?
李世民和冯盎各取所需,都异常愉快,一场问对终于结束了。
李世民牵着冯盎的手说:“本来朕打算留你住在皇宫的,不过熩国公的府邸也不比皇宫差,他家的厨子,御厨可是拍马难及。不如今日我们去他家再吃一顿如何?”
冯盎大笑道:“天底下能比皇宫的饭食还要美味的地方可是不多,哈哈,当然要吃一顿。”
冷锋无奈地看了李世民一眼说:“你少带点人过来,洞庭湖的银鱼,我只是盐封了一箱,人多就吃不过来了。”
“银鱼?哦,就是你们炒着鸡蛋吃的那种啊,朕也要尝尝。”
说完,李世民就率先走了出去。
李世民只叫了五个人:
长孙无忌,这是他大舅子,也是朝廷重臣,必须得叫。
尉迟恭、程咬金,尉迟恭和程咬金戍边半年,前不久刚刚回京,可谓劳苦功高,他们俩不可不叫。
房玄龄、杜如晦,他俩是李世民很重要的心腹,自然得叫上。
当冷锋把这群大爷安排到餐厅,告诉老李上菜后,就忍不住先去后宅看看刘淑雯。
“啊……啊………”
刚一进后院,冷锋就听到了刘淑雯极度痛苦的呼喊声。
是谁!
冷锋奔跑着想拔三棱刺却拔了一个空,该死的,居然忘了三棱刺给了冯盎了!
一脚踹开房门,冷锋直接傻眼了,抓住刘淑雯脖子扭来扭去惹得刘淑雯发出痛苦声音的居然是孙思邈!
回到长安以后,冷锋就中途吩咐老元把孙思邈送回了冷府,以孙思邈和冷锋的关系,是不可能被安排到前院的……
一个男人抓着别人夫人的脖子,让她发出痛呼,这是很……那啥的,可是当这个男人变成孙思邈后,换作谁都不会起龌龊的念头了。
“哦,冷锋啊,你过来,帮老道按住她的肩膀,不要让她动弹。”
刘淑雯见冷锋来了,很开心,伸出手擦了擦眼角疼出来的泪水,眼色重新地变得坚毅了。
冷锋按照孙思邈的要求按住了刘淑雯的肩膀,问道:“有希望吗?”
孙思邈抓着刘淑雯的脖子,显然是想要治刘淑雯的嗓子,冷锋不是全才,他不可能懂得治嗓子。刘淑雯也说过,她的嗓子不是没看过大夫,京城名医、走方郎中、宫里御医都看过,都束手无策。
她的嗓子是在教坊司时伤到的,当时教坊司的一个变态官员,就让刘淑雯专职唱歌,歌声必须镇过乐声,否则就会挨打。
所谓的“乐声”,其实是两个大鼓………
“不容易,这是陈年旧伤,如果是刚受伤时找到老道,很容易就能治好了。现在……有点难。”
“不容易”
“有点难”
那就说明概率不是“0”!而且孙思邈出手,概率是要翻倍看的。
孙思邈双手各自按住刘淑雯的一侧脖子,对刘淑雯说:“你再试着发出‘w…o’的声音,先延长声音说,再短促地说。”
刘淑雯微微点头,发出了“w…o……”的声音。
“再大声点。”
“W…O……”
提升了声音后,刘淑雯的嗓子明显感受到了痛苦,忍不住伸手抓住了冷锋按住她肩膀的手。
“嗯,改成短促。”
孙思邈换了一个地方,只是按了一下,刘淑雯的嗓子就变得清亮了一点。
“wo,wo”
“加大声音。”
“WO!WO!w…咳咳”
声音改成短促用力过后,刘淑雯就受不了了,抓着冷锋的手瞬间加大了力气,筋都绷得笔直。
孙思邈点了点头,对冷锋说:“有希望的,只不过……”
不等冷锋问,刘淑雯就费力且沙哑地问:“只…不过…什么。”
孙思邈叹息一声说:“只不过这个过程就像今天一样,特别痛苦,而且,辅助的中药苦的要死,还不能加糖。”
牢骚发完了,舒畅。
感谢风华燃尽指间沙、清风明月的月票。感谢轻舟江海的打赏,熬了这么久,轻舟终于也上架了啊,所以说作者真的不容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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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 朕…朕…长兄如父!
孙思邈自学医以来,什么药材没尝过?他都说苦的不行,那一定就是特别苦了。
刘淑雯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只要能治好嗓子,再苦的药她也能喝下去。
孙思邈走到书桌前,提起笔写下了“卧”“啊”………的字,然后对刘淑雯说:“从今天开始,只要没有咳血,就按着这些字读,先拉长,再短促,周而复始,每个字每天读最少三千遍。”
“三千遍?”
冷锋看了一眼刘淑雯香汗津津的模样,不由得说:“老孙,三千遍太多了吧!”
孙思邈摇摇头:“不多,不多,服药以后,还要慢慢递增,什么时候能每天能读一万次,而且不再疼痛,才可以停止。”
“可是………”
“没…关系…的。”
刘淑雯抓住了冷锋,很认真地说:“我…能行。”
孙思邈把纸给了刘淑雯,然后拉着冷锋的手腕往外走,边走边说:“你就不要太关心她了,关心则乱,你看看你,脉搏从来没这么紊乱过。”
随手抓人手腕还要习惯性地感受脉搏,也就孙思邈能干出这事。
“不说这个了,老孙,你告诉我这事儿靠谱不?别辛苦一回反而没治好。”
两个人并着肩朝餐厅走去。
孙思邈说:“旧伤难治,贫道只有七成把握,但是如果她能坚持下来,还能再加一分。”
孙思邈从来不会说谎话,他说七成到八成,那就准没差。
“那就好,那就好。”
冷锋和孙思邈走到了餐厅,餐厅内已经就缺他们两个人了。
李世民笑道:“今日来熩国公府做客,你这个主人家倒是把宾客扔到了一旁,实在是失礼啊,该罚酒三杯!”
尉迟恭就抱着酒坛等着打开,听了皇帝的话,大笑着打开了酒坛,程咬金则递上了一个大碗,接连喝三杯酒多费事,还不如干掉一碗来的爽快。
尉迟恭满满地倒了一碗酒,老李凑过去端到了冷锋面前。罚酒不喝,不得入席,这是规矩。
这酒得认罚,毕竟刚刚把一桌子重臣,特别是还有一个大头—皇帝给晾了。
冷锋端起酒碗,一饮而尽,还好,不是天下楼的高度酒,否则这一碗高度酒干了,就要打晃了。
这酒虽然不是天下楼的酒,但是入口轻柔如絮,还带着果香,相当不错。
冷锋忍不住对尉迟恭伸出了大拇指。
尉迟恭哈哈大笑:“怎么样,不错吧,这可是俺家婆娘入长安之时就酿造的酒,埋了十多年了。”
罚酒喝了,冷锋就和孙思邈入了席。老李立刻招呼仆役上酒菜。
房玄龄看着面前摆着的大酒坛直发愁,他虽好饮,可是酒量实在不怎么样,桌子上这些人里,就数他和杜如晦酒量差。
长孙无忌虽然也是文臣,可是他毕竟是武将出身,有底子。
至于孙思邈,孙思邈是从来不喝酒的。
“陛下,今日饮宴,有什么令道,您不妨先说说吧。”
杜如晦抢在皇帝或者冷锋招呼众人饮酒之前说了这话,饮酒当有酒令,没有酒令约束,这些武将一旦开始狂饮,他们可就惨了。
李世民没想到杜如晦会让自己定酒令,忍不住看向冷锋,冷锋是主人家,就该是冷锋来定。
冷锋轻咳一声说:“这样吧,让我管家老李来做令官,咱们都听他的,每次罚酒,不得超过三杯,如何?”
房玄龄和杜如晦自然是举双手双脚同意,李世民也点点头。
老李没想到自己也能有给一群国公和皇帝当令官,有皇帝在的酒席上,自然不能出现武器,“投壶”这种需要箭的游戏,就得研究研究了。
老李盘算许久才吩咐仆役:“去拿一些筷子来。”
说完,老李朝着众人一礼:“小人准备的游戏还是‘投壶’,只不过投壶所用非箭,而是筷子,呵呵。”
杜如晦皱眉道:“箭沉且稳,投掷方便,换作筷子可就不那么容易了,李管家,你这是想要我们都喝酒啊!”
老李笑道:“非也非也,小人还有一条规矩,就是投中者,可令一人饮酒,呵呵。”
听到老李这么说,杜如晦才放下心来,接过仆役递过来的筷子,等着老李抬上花瓶。
不一会儿,一个仆役抬上了一个花瓶,才刚刚放下,长孙无忌就拍案而起!
“这是……”
李世民不满地说:“无忌,不过一个粗陋的花瓶,你惊讶什么!”
长孙无忌快步走到花瓶前面,伸手摩挲一阵儿以后才说:“没错了,没错了,这可是至宝啊!”
房玄龄忍不住说:“‘釉色洁白如雪,造型规范如月,器壁轻薄如云,扣之音脆而妙如方响。’这样的瓷器才是极品。
赵国公,这瓷瓶表面粗陋不堪,就是农家饭碗都比它强些。如何能担得起‘至宝’之称?”
长孙无忌摆摆手:“梁国公此言差矣!刑窑等地的瓷器虽然都是精品,不过却是当代之物,而此物,虽然粗陋不堪,却最少是周朝之物!
瓷器易碎,能够流传百年的,都已经是精品,更何况是周朝的瓷器!”
长孙无忌此言一出,立惊四座,房玄龄立刻离座去看,杜如晦撑了两次才站起来。就是冯盎,也忍不住伸长了脖子多看两眼。
世家大族的藏宝,是无可争议的底蕴之一,五姓豪门家里的一草一木都可以说是古物,收藏古物,是所有高官显贵的爱好。
“没错,最早是周朝之物啊!”
冷锋看着三个国公围着花瓶羡慕不已,忍不住说道:“三位国公,你们都错了,这花瓶,其实是商朝的。”
“商朝!?”
这下连李世民也跳起来了,皇宫藏宝,最早的就是周朝的铜鼎,商朝的东西,一个也没有!
长孙无忌狐疑地看着冷锋问:“熩国公是如何得知这是商朝的瓷器?古籍记载,瓷器起源于商周,按理说,商朝虽然开始烧瓷,可是以我之见,很难成这种大型器件啊!”
冷锋指着瓶底说:“赵国公,你看这个字,三个三角,这是商朝文字,意思是‘山’!”
李世民凑到冷锋身边揽着他的肩膀不好意思的说:“朕…朕…长兄如父,你和淑雯的婚事还是朕做的媒,你没发现你还没有下聘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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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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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冷府夜宴
古代要结个婚很麻烦,先要找个媒人上门说亲,这很好办,刘淑雯已经没有家人了,媒人是魏征和李世民当的,李世民也作为刘淑雯的长兄签署了婚书。
在这之后,还有五礼,需要找个大人物抱着鸟去下聘礼。
为啥不是抱着大雁?因为除了高官显贵,平民很难捉到大雁的,所以平民小户一般就会抓其它鸟类。
能抓到黄鹂鸟的,算是出人头地,如果真的抓到了大雁,恭喜,这牛能够吹一辈子。
冷锋摸了摸瓷瓶,问李世民:“这个瓷瓶可就一个,有了它,其余五礼我就不送了。”
李世民立刻点头,这样可遇不可求的至宝,什么代价拿下来都是值得的!
当然,李世民并不知道,这个瓷瓶只是冷锋在一家民居无意间发现的,看到甲骨文“山”字后,出于好玩,才花了一文钱买了下来。
就这,那家的汉子还用看白痴的眼光看了冷锋好久。
买回来以后,冷锋只是研究研究上面的甲骨文,研究完了,就随意地放置在书房了。
李世民很自然地把长孙无忌和房玄龄他们都推到了一边,现在这瓷瓶是他的东西了!
长孙无忌叹息一声,他平生最爱古玩,可惜今日这瓷瓶被皇帝妹夫看上了!否则就是倾尽家产他也要买下来!
“无名!带人把瓷瓶送回皇宫珍宝阁,如若磕损一角,朕把你脑袋砍成八瓣!”
在餐厅外边候着的无名立刻走进来,浑身颤抖着招呼人抬,皇帝虽然对下属要求严厉,可是自登基以来从未杖毙过奴才,今天皇帝居然说要把脑袋砍成八瓣!
乖乖!这可得看好了,
无名干脆脱下衣袍,把这个瓷瓶包裹起来,其余宦官见状,也纷纷效仿,直到把瓷瓶包成一个大布球才罢休。
眼见瓷瓶,或者说大布球被抱走了,李世民才长舒了一口气,笑呵呵地对老李说:“李管家,你再去找一个瓷瓶,用来投壶。”
老李偷偷摸了一把冷汗,他只是在主家书房随便找了个瓶子,没想到居然价值连城,连皇帝都眼热。
这下,老李只能去前院自己的屋子拿了一个瓷瓶过来。
那个华丽的瓷瓶刚放到地上,长孙无忌就条件反射般又看了一眼………呸!市面上的破烂货!
老李仔细地把瓷瓶放到众人的中间,才退后。
房玄龄只是看了瓶口一眼,就绝望了,该死的老李拿过来的瓷瓶口只有拳头大,他离着瓶子二米远,这怎么投?
李世民拿起筷子比划了一下,发现确实挺难。
哪有光喝酒不吃菜的宴席?所以老李一直等着上菜再招呼各个大佬开始投壶。
“上菜……第一道菜,炸肉丸!”
老李这段时间一直在调教新收的仆役,这些仆役个个身穿白衫,走路都整齐划一,菜盘子里的酱汁很满,却没有滴落一丝。在给每一个人都上了菜后,又整齐划一地走了出去。
李世民最喜欢肉丸子,喜欢到了几天不吃就浑身难受,所以给他的这一盘是加量的,第一道菜也是肉丸子。
冯盎也很喜欢吃炸肉丸,吃的不比李世民慢,筷子上下移动,几息时间盘子里的丸子就少了一半。
老李见每人都吃了东西,才说:“现在投壶开始!”
冷锋自然是不会失手的,手里的一根筷子扔出,筷子在空中画出优美的抛物线,垂直地进了瓶子。
而其他人的筷子,却都碰到了瓶壁上。
“呵呵,侥幸,侥幸。”
冷锋站起来,环视一遍人人自危的众人,最后定格到了杜如晦身上!
杜如晦内心叫苦连天,这冷锋怎么想到来坑自己了?
冷锋呵呵一笑:“克明兄有病在身,我就不找你了……”
说完,冷锋又看向冯盎:“耿国公,远来是客,您先请!”
冯盎自认千杯不醉,不用杯子,豪迈地倒了一碗酒,端起酒碗一饮而尽!然后……
“咳咳咳!”
冯盎被烈酒呛得连连咳嗽,甚至有酒水被他咳到了尉迟恭的脸上,现在桌子上的可不是尉迟恭刚刚分享给冷锋的宝贝陈酒,也不是他参加国宴时喝的那种,而是天下楼的酒。
天下楼的烈酒,冯盎还是第一次喝,自然适应不了。
“咳咳咳,好酒!竟然如此呛喉!”
尉迟恭满不在乎地把脸上的酒水星抹去,大笑道:“冯公还是乖乖用杯子比较好,这酒?就是酒神来了也得喝醉!”
冯盎喘匀了气,才把碗底的酒喝了下去。
李世民吃丸子很快,丝毫没有皇帝的样子,加了量的肉丸子很快就吃光了。
老李朝外边招了招手,然后说:“第二道菜……凉拌蔬菜!”
肉食过后是素菜,这就是给孙思邈安排的了,孙思邈几乎不吃肉,对素食情有独钟。
蔬菜很普通,大家都吃过,可是冰镇过的就是高级货了。虽然现在是十月,可是秋老虎依旧在肆虐,还不到加衫的日子,这样的天气有冰镇的蔬菜吃简直就是享受。
更何况拌蔬菜的调料可是天下楼的秘方,自然不是凡品。
一轮吃罢,老李又笑道:“第二轮投壶,可以开始了。”
老李的话音一落,冷锋手里的筷子就飞了出去。
咔!
天有不测风云,冷锋的筷子居然和尉迟恭的筷子撞到了一起,双双落地。
这一次,全灭……
老李尴尬地看着一地的筷子,忍住笑说:“继续。”
这一次冷锋可不敢随意了,认真地扔了出去,这一次,冷锋和冯盎的筷子一起进了瓷瓶。
冯盎哈哈大笑,果断地选择了李世民:“陛下,微臣陪您一碗如何?”
说一碗那就一碗,李世民端起酒碗,倒了一碗后,和冯盎遥敬一下,就喝了下去。
老李朝外边招了招手,说:“第三道菜………银鱼炒鸡蛋!”
李世民早就等着这道菜了,不由得期盼地看着门口的方向………
是夜,餐厅内的众人喝的格外兴起,除了杜如晦身体不好外,就是李世民也被灌的发了酒疯,跳上桌子,不管随侍宦官在下边哀求,必须要和冯盎比舞。
冯盎也喝多了,纵身一跃,没跳上去,跳过界了……
索性也就不再上桌子,俩人就这么伸胳膊蹬腿地PK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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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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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请期
唐朝的歌舞很出名,最著名的就有《秦王点兵》和《霓裳羽衣曲》,分别是唐太宗李世民和安史之乱里的杨贵妃所创,是盛唐文化的代表。
可是现在李世民明显还没有开始弄《秦王点兵》,否则天性爱显摆的他在招待冯盎的时候就会弄出来显摆显摆。
看不懂啊,李世民只是在桌子上踢腾腿,冯盎只是在地上跳来跳去的,尉迟恭和程咬金就拍手叫好,房玄龄被长孙无忌灌的分不清东南西北,忘记了地上那个瓷瓶是老李后拿来的,抱着瓷瓶亲吻,一定要老李答应把瓷瓶送给他才罢休。
冷锋也被冯盎和李世民灌了几次酒,不过没有醉到耍酒疯的地步,就是胃里一顿翻江倒海的不怎么舒服。
孙思邈见冷锋捂着胃难受的样子,就在冷锋身上画了一条线,冷锋也不傻,当即伸出大拇指按着孙思邈画的线来回按压。
按压了几遍之后,胃果然舒服了许多。
“酒这个东西,少喝可以疏松筋脉,活血化瘀,喝多了就会伤胃伤肝,以后记得不要喝这么多。”
冷锋苦笑道:“你看看我喝的那几碗酒,不是冯盎就是皇帝让喝的,哪能拒绝?”
孙思邈压低声音说:“事不可为,以头杵菜盘就好,你不是会用寸劲吗?在檀中穴下十寸用一分力道一拍,当场就能吐出来,还不会伤到胃。”
冷锋知道,这是孙思邈在关心自己,这样的好意是不能拒绝的,所以当即在孙思邈说的地方拍了一下。
“哇!”
冷锋当场吐了出来,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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