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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噬乾坤-第2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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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伯时苦笑,道,“岳家在天庭也是权贵家族,且那日我等公然违抗天庭旨意,唯恐此事不会善罢甘休。”
即墨也敛起笑容,细思片刻,道,“你等不用担心,只要我还未倒下,便保诸位无恙。”
他也不是喜好权势之人,再加之梅山六友合他脾气,而且当日逃囚车时,他也有份在内,那岳云峰还被他一戟拍飞,此事真要追究下来,他肯定脱不了干系,索性将其便揽在自己身上。
梅山六友闻言,着急起身抱拳,康安裕道,“圣君,我等并无此意,只是想言及其中厉害。”
即墨摆手,说出自己的理由。
梅山六友显然是误会了他的意思,因此才会惶恐,毕竟六人适才追随即墨,还无功劳,便要劳烦主君,此等事一般人都难接受,很可能还会产生反感。
听完即墨解述,六人羞愧难当,当即再表忠心。
又说了片刻闲话,即墨起身看向天际,道,“此处明皇虽属于我,但我却还不熟悉,此刻要到四周去看过,你等若是繁忙,便各自散去吧!”
时间已经不早,此间事了,他还要回翠竹居。
六人知道即墨这是要遣他们离去,便留下传音方式,纷纷告辞,向远方去了。
即墨见六人远去,也动身走向远处。他倒不是提防六人,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既然六人愿追随他,他也不会凭空揣摩。
只是他独来独往惯了,身边突然多出几人,还畏手畏脚,无法敞开说话,感觉总有些怪异,若是兔子几人,言谈说话,从来都荤素不忌,他反而感到舒畅。
不久后,即墨在一个峡谷前落下,此处山青水秀,灵气蒸腾,雾霭朦胧,竟是一处罕见的福地洞天。
便是在亘古矢荒,这样的地方都很罕见,一般人可能难寻找,但即墨有寻龙术,找到此处并不困难。
他落地走入峡谷,挥袖扇走灵气云霞,只见眼前出现一个山洞,洞口并不大,仅有一人之高,而这山洞,正是这峡谷奇异的来源。
“这竟是一处天生灵地。”即墨微惊,不想在凡间竟有这样的宝地,连他也看走眼了。
天生灵地,都是得天地造化而生,不同于人为改造而得的灵地,这样的灵地,除了罕见外,更重要的是能孕育出灵宝瑰珍,每一件都十分珍贵。
明皇的这份礼,实在太厚重了。
观看少许,即墨缓步走入山洞,这处洞口,便如人的口鼻,其乃是灵地的灵眼,吸收灵气所用,能直通灵地核心。
这样的宝地,竟还是无主之物,简直是罕见,若是将其放在紫薇极道星上,定能引起两个传承之间的争夺。
这也多亏是在凡界,修士并不多,且并非每个人都能识货,否则这样的宝地早被人占走,可能都已是一个传承的祖地了。
进入山洞,不复狭窄,反而霍然开朗,洞内非常干燥,凉风习习,来往的灵气都快形成风暴,在不远处,有异兽盘踞,即墨走进来,那些异兽纷纷起身咆哮,紧张看向他。
这灵地虽未被人发现,终还是被某些异兽抢了先机,即墨扫了几眼,竟直向山洞深处走去,沿途的石壁散发银辉,越向地底核心,灵气便越丰富,光华的洞壁上都是灵气露滴。
又走了不远,灵气已充沛蒸腾,在这里,即墨感到都要被炼化了。
灵地惑动人心,但很多灵地都能得以保存,便是因其本身便是大杀器,一般人进入,非但无法得到机缘,还可能被炼化,丢了身家性命。
即墨祭出封天石坠,手提混沌紫玉剑,默念升灵诀中的窍门,继续深入,这也多亏是他,若是其他修士,和他同境界,绝对会被阻挡在这里。
他能继续深入,除了本身实力强悍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便是他乃是阴阳师,阴阳师寻龙点穴,经常和各种宝地打交道,自然总结出一套应对之法。
许久后,即墨停步,看向前方,震惊难言。
在他前方是一个巨大空间,而在这空间中央,悬挂着一个人头大的七彩光团,雾霭蒸腾,神曦四溅,整个空间都是朦胧的霞光。
在那七彩光团下方,是一池五彩灵液,全部由灵气凝结成。
“混沌玉髓!”即墨惊呼,这种东西,他也只是在升灵诀的记载中看到过,没想到现实中真有存在。
古圣言珍馐玉食,其中玉食,便指的是玉髓,哪怕是再普通的玉,只要诞生玉髓,价值都呈数万倍增加。
而这混沌玉髓,便更加珍贵了,混沌玉髓诞生于混沌,天生便有混沌印记,能够显化万法,兼容万物。
因其诞生于混沌,并不沾染后天浊气,因此每一寸混沌玉髓,都能助修士领悟到最纯粹的道。
这种宝物太罕见了,数千年都未必一见,即墨能认出,完全是因升灵诀中有记载。
混沌玉髓乃天地间排行前百的罕珍,如果有一座小山那般大,便足够引起大帝哄抢,这块混沌玉髓虽只有人头大小,但若至圣得知,也绝对会动心。
除此之外,即墨知晓还到一个鲜有人知的秘密,混沌玉髓除了能助修士悟道外,还能增强修士的神魂,提升血气。
可以说,只要应用得当,混沌玉髓能给修士带来全方位的提升。
即墨神目放光,抬手向前抓去,但还未触及混沌玉髓,便被其弹飞。
那混沌玉髓不动如山,周遭的氤氲霞光剧烈摇晃,无形威势降临,灵液小池沸腾起来,恐怖的大势从天而降,山摇地动,整个世界都像是要颠倒。
“赦!”
即墨张口吐出曦光,字若珠玑,声如莲华,将封天石坠挡在身前,踏步向高空走去,手中打出繁琐手印,正是八十一禁封。
嗡!
混沌玉髓岂会如此简单便被捉住,它爆发神威,一圈圈光华涟漪向四面八方扩散,直接冲散即墨布下的封锁线,满空的气机更加复杂了,似要演化出道法与规则。
“你天生地长,本为人所用,此刻还不受降,更待何时!”即墨不慌不乱,他自有一套收取天材地宝的法门。
这混沌玉髓虽已诞生灵智,感到危机降临,想要反抗逃遁,但即墨哪能让它如愿。
轰!
即墨步履稳健,步步登天,打出一串串繁杂的手印,暗念法诀,抬掌向前按过去,封天石坠适时飞出,编制出一张金色大网,将混沌玉髓镇压在下方。
嗡!
混沌玉髓光华闪烁,陡然间形态模糊,竟是想遁走。
即墨微震,提起混沌紫玉剑便斩过去,瞬间满天气机消散,封天石坠布下的金网收缩,将混沌玉髓紧紧裹住,而后一颤,飞到即墨手中。
即墨翻手将其收起,又祭出吞虚鼎,将地上的灵液全部收走了,这都是混沌玉髓吸引来的灵气,不知沉淀多少岁月,每一滴都异常珍贵。
接着,他仔细搜寻四处,竟又挖出半方混沌古玉,虽只是最普通的白玉,远比比不上混沌紫玉,但就是这白玉,都能引发至强者争夺。
因为这混沌白玉,却是祭炼圣兵的材料。
仔细搜寻完四周,再无所获,即墨这才转身走出。
这是一方天生灵地,他虽收走混沌玉髓,但只要地势还在,依旧是福地洞天。不过若要再诞生玉髓,就不知要多久岁月了,却永远都不可能再诞生混沌玉髓。
走出山洞,只见天色已晚,夕阳落山,满天星斗,即墨暗叫不好,在那山洞中竟忘了时间,他可是说好要回翠竹居吃晚饭,此刻莫说是晚饭,赶回翠竹居,早饭都能吃了。
当即,他哪敢再迟疑,急急向东赶去,但当他赶回翠竹居,星辰已隐退,东方见白光。
……
………………………………
第五百五十三章 一顿饭等到天亮
玉兔昏黄,将从西方坠落,半亩翠竹,月影婆娑,竹叶缝隙间,偶尔淅沥落下几点月霞,清晨的风吹来,竹叶哗啦啦的响起。
房屋的门半掩,老榆树下,石桌沾上几滴晨露,屋内昏黄的灯光摇曳,似乎下一刻便会熄灭。
即墨推门而入,只见屋内放着一张木桌,桌上丰盛的菜肴已冰冷,却未动半筷。
李煜正坐在桌边,手中捧着一本古书,单手撑着额头,昏昏欲睡。
即墨心头一震,划过一道难名的暖流,似乎,这个场景很能拨动人心弦。
许是开门的声音惊醒李煜,他扶住额头看来,见是即墨,匆匆站起身,道,“墨仙长,你回来了。”
又看向桌上的饭菜,尴尬道,“什么时间了,未想等着等着便睡着了。”
“寅时。”即墨道。
“寅时……”李煜许是还未睡醒,嘴中默念了一次,才大惊道,“此刻是寅时了!”
他急急推开木凳,大声道,“若伊,墨仙长回来了,饭菜已经冷了,你快去热了拿来。”
唤了几声,却未见半点回应,不由脸色一变,不悦道,“这丫头怎么回事,莫非是睡着了!”
随即尴尬看向即墨,笑道,“仙长要不再等等,我去叫若伊那丫头。”
即墨摇头,道,“不用了,李叔还未吃晚饭?”
“晚饭……”李煜微愣,抹着头大咧咧道,“早吃过了!”
话音未落,腹中却传来一阵咕咕怪叫,不由老脸一红,抹着脑勺不语,顿了片刻,道,“我还是去叫若伊那丫头吧。”
“再等等!师……李姑娘也等了一晚?”即墨看向桌上完全冰冷,却毫未动过的饭菜,不由想到今日早晨之事。
“不错!”李煜收敛笑容,正色道,“我看着这丫头长大,从未见过她如此。说实话,这丫头性子太冷了些,有时连我也敢不理,像这两日来这般失神,还从未见过。”
“时间还早,李叔先去休息吧!”即墨屈指一弹,一道光华落入李煜体内,驱散他的饿意,唤醒他的倦意。
李煜张口紧打哈欠,拉开房门,道,“时间还早,墨仙长也去休息片刻!”
即墨点头,看着李煜关上房门,转身看向李若伊的房间,只见那房门拉开半道缝隙,似乎有人正透过缝隙看来。即墨淡笑,正要回头,神色却凝住。
他急步走到李若伊屋前,推门进入,只见那少女瘫坐在地,满脸煞白,嘴唇无意识的在颤抖,蒸腾的寒气从她头顶冒出,如同白烟。
即墨蹙眉,急急走到李若伊身后,并指点出,掐出手印,将灵气炼化为暖流,输入她体内。
此刻,若再说李若伊与嫣然没有关系,即墨绝不会相信了。
每日黎明全身泛寒,这正是玄阴圣体的表征,他不知后来的嫣然可否还发作过,但昔日,她数十次发病,都是即墨陪伴渡过,这种体质的特点,他再熟悉不过。
未想到,李若伊竟也是玄阴圣体。之前,若说是因她与嫣然有相同的容貌,且身世几近相似,即墨才将她当做嫣然的话。
那此刻,即墨已几乎把她当作嫣然,甚至他笃定了,李若伊便是嫣然!
不过,他很快便苦笑否决,李若伊已在这个世界生活十余年,与嫣然年龄相仿,怎可能会是嫣然。
除非嫣然能某时生活在紫薇极道星,某时又来到帝皇霸道星,但显然,这并不可能。
即墨炼化全身灵气,悉数渡入李若伊体内,为其驱散寒冷。他已不比当年,入虚五重天实力全部施为,李若伊只是凡人,片刻后,便悠悠醒转,转头向后看来。
即墨截下一段热流,让其继续温暖李若伊的身体,然后轻轻收手,道,“李姑娘,你醒了?”
李若伊点头,回眸道,“你都看到了?”
“这十数年来,苦了你了。”即墨点头,并未否认,尽管李若伊不是嫣然,但他的语气依旧很温和,担心声音稍大,便会将眼前的人儿惊走。
“你的那个师姐……是否也有这个毛病?”李若伊斟酌问道。
即墨点头,道,“这不是毛病,这是体质。”
“你说……我会是你的师姐么?”李若伊垂头,声音很小,像是蚊语,耳畔烧起两朵红云,臻首垂到胸口,“最近,我一直在做一个梦,梦中我变成了另一人,我有一个师弟……他叫即墨。”
即墨怔愣,看向李若伊,感到她的身影完全与嫣然重合了。
“不过梦很快便醒了,梦中的情形,许多都记得不再清楚。”李若伊笑了笑,站起身,向屋外走去,“饭菜凉了,我去将它重新热一下。”
“你不要多想,那只是一个梦。”走到门口,她转头,道,“以后外出,记得早些回来,我会做好饭菜等你。”
即墨身躯大震,双目失神,看向已到屋外的李若伊。
他此刻竟只剩下一个念头,天大的事塌下来,似也轮不到他管,只要有李若伊相陪,此生足矣,任何事,似都不能再动摇他这个决心。
许久后,他才怅然回神,世上真有同样的花么?嫣然与李若伊,难道都仅仅只是冥王分身?若说二者没有必然的联系,他都不愿相信了。
或许,李若伊便是失忆的嫣然,毕竟即墨能从沉默之海来到这异域星空,为何嫣然不可?
或许,李若伊便是嫣然,有个声音在即墨心中呐喊,一颗种子种下,很快发芽,即将成为参天大树。
饭菜很快便被重新温热,即墨帮助李若伊从厨房端到院中。
此时旭日破晓,柔和的曦光恰好跃过屋顶,落到即墨二人脸上,即墨抬起手,习惯性的为李若伊擦掉额顶的香汗,等到擦完,才是愣住,似乎,李若伊没有反对。
他抬头,看向翩步走进屋内的李若依,唇角轻轻扬起。
很快,李煜便走出屋,撑起懒腰,猛然发现即墨正望着他,老脸涨红,灰溜溜的钻进屋洗脸去了。
李若伊缓步走到桌边坐下,提起竹筷,默不作声的小口吃起来,连半点声响也未发出,即墨也启筷不语,大快朵颐,没有多少顾忌。
此刻,那老榆树上露珠晶莹,恰有一滴玉露压弯叶头,滚下尖端,坠进树下的古井。
嗒!
古井中,水面不再平静,以那滴落的露珠为中心,向四周散去一圈又一圈的涟漪,恰如即墨此刻的心情。
一顿饭无语,饭罢,李若伊依旧去收拾碗筷,即墨本想起身帮忙,却被她轻笑着拒绝了。
“墨仙长,你觉得若伊这丫头如何?”李煜悄声问道。
即墨微愣,道,“李姑娘人很好,烧得一手好菜,性格温柔细腻,谁若是能娶到她,乃是千万世修来的福气。”
“那墨仙长以为,我若是将她许配给你,你会接受么?”李煜再小声问道。
即墨心头大动,复又矜持笑道,“我与李姑娘相识不过两日,这如何当得……”
其实他已经意动,如果有可能……这似乎也不错,这可算得上是明媒正娶了!
李煜佯怒道,“莫不是以为若伊配不上你,这十里八村,你去问问,哪个小伙子不想把若伊娶回家?”
即墨大汗,李若伊嫁给凡人?这种事,他永远都不会让其发生。
李煜若真敢这样做,他非要一榔头把这老家伙撂倒在地上,然后打他个七荤八素,管他是不是李若伊的二叔。
“李叔,这凡乡僻壤的俗子,岂能配得上李姑娘。”即墨咬牙切齿。
李煜大笑,道,“墨仙长想多了,其实我也只是说说,若伊这么乖巧的丫头,我可舍不得把她嫁出去。”
即墨顿时无语,忍住将李煜揣上两脚的冲动,取出酒壶,倚靠古井坐下,静静看着院中的李若伊,偶尔将伊人看的羞怯进屋,他也懒得收敛目光。
艳阳高升,鸡鸭都出笼,李若伊端着一盆杂谷,向出散去,顿时引起一阵哄抢,即墨目光凝住,看向一只大公鸡,抹嘴道,“这鸡绝对有料,今晚把它宰了。”
李若伊花容失色,李煜举起手中的诗书,作势要砸即墨的头顶,但终未敢砸下去,尴尬道,“我看你头上有只蚊子,没想到它又飞走了。”
即墨也不点破,这一日,他再未走出去,他的心宁静了,从未有哪刻,他能如如今这般,感到生活已满足,无需再改变。
这一日,李若伊走到哪里,即墨都远远跟着,不求同行,但求远望足够。
期间,他又发现那条秃毛大黄狗,由于心情大好,直接给那大狗丢了一只洪荒异兽,甚至割了十数斤龙肉。
那大黄狗满意吃了,转头看了即墨一眼,冲破空间离去。
日头西斜,鸡鸭回笼。
突然,鸡笼中传来一阵嘈乱,鸡毛乱飞,李若伊玉脸沾尘,额上略带几滴香汗,轻声娇喘,从鸡笼中提出一只大红公鸡。
那公鸡羽毛折断,饱受折磨,高傲的鸡冠软绵绵的耷拉在头顶,垂头丧气,似已知晓接下来的命运。
即墨微怔,心中划过一道暖流,这只公鸡,好像有些熟悉……
几百年修真,又哪能比得上片刻温馨?
……
………………………………
第五百五十四章 强娶
即墨匆匆起身,面带喜悦,走过去将那大红公鸡提在手中,看向满脸不舍的李若伊,试探问道,“要不,将它放了?”
李若伊微怔,抬起一双明眸,琥珀般的眼中先是疑惑,后化作欣喜。
她长长的睫毛犹如玉扇;并不粗浓,不加半点修饰,却十分好看的峨眉突然绽开。
大概是看的久了,长长的睫毛垂下,低头抱过即墨手中的大公鸡,而后小心返回鸡笼,将其放了进去。
未起身便双耳绯红,捂着脸从即墨身边急步走过,带起一串香风,张皇失措的向厨房去了。
即墨微张嘴,目瞪口呆,而后咧出一个难看笑容,这算什么?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他只是象征性的问问而已,李若伊怎能真的把那大公鸡放走了?
李若伊走了几步,略顿转身,小声道,“其实,我不太会处理鸡毛……”
复捂面回头,几步走入厨房中,掩上门,道,“我去做饭。”
即墨笑而不语,转身走到老榆树下,晃了晃快见底的酒壶,仰头大灌一口,笑容更盛,双眼微弯,嘴角斜提。
此刻的李若伊,完全就是一幅斤斤计较的‘小媳妇’模样。
或许是因从未见过嫣然会有此神情,也或许是因他已完全将李若伊当做嫣然,因此当看见李若伊有如此精打细算的一面,即墨除了诧异,便是新奇。
最后,心头仅剩一道暖流。
当晚的菜肴没有大红公鸡,却依旧丰盛,李煜跟着沾光,边吃边不满的嘀咕,“真是女大不中留啊,这丫头太向外了,从前我可是半年都见不到油花。”
李若伊悄声抬脚,踢在李煜小腿上,而后若无其事的端起碗,轻轻挪了挪凳,理顺垂到额前的青丝,慢条斯理的细嚼慢咽。
李煜脸色涨红,一口饭卡在喉中,转头猛咳,指着李若伊大声道,“好丫头,长胆了是不,看我不修理你。”
但他终究没舍得下手,不断摇头叹息,“这姑娘养大了,就再不是那个姑娘喽。”
李若伊玉面绯红,小心放下碗,转头扎进屋中。
即墨微愣,面色不善的看向李煜,而后转头看向李若伊的闺房,只见那房间的窗扇裂开一道缝隙,似有人隔空望来。
李煜缩了缩头,赶紧大口扒饭,将一张欠扁的嘴堵住。
即墨嘴角微扬,露出一丝不太明显的浅笑,虽已回头,却已神飘九霄外。
窗扉悄声掩上,李若伊抬手捂住微热的耳根,眼中闪过一丝迷茫。
接连三日,即墨都未再外出,他十分享受目前的生活,不期待有任何改变。
他心中有一种急切和恐惧,担心眼前的一切最终会消失,不复存在,因此他珍惜每一刻,不愿放松任何一息。
更多时,他是融入其中,仿如,他此刻便是凡人,再不是修士,不是人王转世,不是当世圣胎,他就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凡人。
他需要一日三餐,他需要喜怒欢笑,他需要朝起暮息。
早晨起来有一碗清粥,半碟咸菜,晚上睡前,能看着某个房间的灯先熄灭,而后安然入梦。
即墨沉醉了,逐渐,他忘记了时间,他仿如彻底化为凡人,每日看到那张熟悉的面孔,有些许斤斤计较,或喜或嗔,或欢笑或失神,便足矣!
他紧绷的神经完全放松,没有任何顾虑。他享受当下,享受每一个呼吸,每一个动作,并将她们印入脑海,悉心保存。
又是一日,天还未破晓,鸡便已啼鸣,那大公鸡盖是为了庆祝劫后余生,这些日叫的格外起劲。
即墨起身推开窗,一阵清风吹来,屋后的半亩翠竹随风摇曳,沙沙作响。
他心中陡然发紧,有一种莫名怒火,感到压抑不住,便站在窗口,任清冷的晨风吹到脸上,稍许,才压下心中的那抹躁动。
少许后,房门悄声打开,院中传来些许响声,即墨也穿衣走出屋,用冰凉的泉水洗面,看着李若伊走进厨房,他也随后跟进去。
没有过多言语,只是打些下手,李若伊话语很少,性子清冽,更多时候是在沉默,偶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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