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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七书之却月-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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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兵们振臂高呼:我们去!
“我们不会永远活在战场上!等关陇平定,北方息烽,四夷臣服,华夏一统,我刘寄奴会把你们还给你们的父母妻儿,把江南塞北的大片沃土分给你们,到了秋天丰收的时候,你们的新稻子新麦子拿来酿酒,请我刘寄奴喝一杯,也请那些长眠沙场的弟兄们喝一杯。我们这些为国家流血流汗的人,会在父老乡亲的歌舞中一醉方休。为了这一天早点来,诸位同袍,各位乡亲,请受刘裕一拜!”
三拜之后,刘裕跳下将台,翻身上马,穿过含泪欢呼的人群,向长安进发。
他的部下们为热血所激,暂时忘却小我,跟着他去长安。
往者不可谏。
来者犹可追。
人在局中。
局在城中。
长安,多么大的一座城,多么见多识广的一座城,能吞吐多少得失成败啊!(未完待续。。)
ps:
和这些老将一番周旋后,来到陈嵩和郭旭面前,刘裕顿时觉得一身轻松。年轻就是好,身子骨既像铁,硬邦邦坚不可摧;又像水,自己可以修复清浊,好像怎么使唤都使唤不坏。心思单纯,向前就是死战,向后就是寻欢,不算计、不在乎、不攀扯、不顾忌,因此也就不陈腐。每次看到他们那朝气蓬勃的脸,刘裕就油然生出一种带着嫉妒的喜欢。u
………………………………
中卷三十八章 男儿心事
ps:你家的羊儿两只角啊
啃光了我的草
我想剪掉它的毛啊
它往你家跑
你家的马儿四条腿啊
搅浑了我的水
我骂它是小坏蛋啊
它踢了我的嘴
你家的老婆一张嘴啊
喝干了我家马奶
我想抱她睡一觉啊
她打了我一孤拐
犒劳前线诸将的晚宴没有持续很长,因为刘裕进长安不到两个时辰,皇帝慰劳三军的钦差也到了。北府诸将的内部庆功,临时换成了给钦差洗尘。如此一来,刘裕就不能开怀纵酒,没法嬉笑怒骂,诸将也得跟着收敛酒量,约束舌头。架子一端起来,酒场就成了官场,觥筹交错却虚情假意,礼数周到而兴味索然,完全不对这群战将的胃口。几轮酒敬完,钦差宣称不胜酒力,要告退了。刘裕说既然钦差舟车劳顿,先歇息也好。钦差说别因为我扫了各位将军的酒兴,诸位不妨留下来接着喝,恕我不能陪到底了。话虽如此,场子其实已经冷了,诸将纷纷说我们也回去,改日再侍奉钦差。
陈嵩和郭旭巴不得如此,趁着刘裕陪钦差边走边聊,他俩从人堆里钻出来,策马出了长安南门。在夜色中疾奔一阵子后,远远看见浐水岸边几堆篝火。再往前跑一会儿,迎风已经能够闻到烤肉的香味,隐约听到说笑声。
在野外搞一个弟兄们的烤肉宴,痛痛快快喝一场。淋淋漓漓唱一回,这是斛律征的主意。陈、郭二人进宫赴宴时。斛律征已经和疯子、绿豆带着一群兵在浐水边找了个好地方,堆好了柴。宰好了羊,备好了酒,搭起了帐篷。陈、郭下马的时候,几个架子上的烤全羊已经皮酥肉嫩,羊油孜孜滴落在炭火上,吱吱格格,悉悉索索,激起一丝丝欢快的窃笑。看见他俩来,席地而坐的人们都站起来。一个高大的身影迎着他们跑过来。一把抱住郭旭,几乎把他扑倒在地上。
徐之浩回来了。
在黄河边猎杀阿薄干时,他飞锤打掉了斛律征的头盔,自己也被后者当胸射了一箭,还好他的胸肌像小山包一样宽厚,虽被层层撕裂,却还是把箭头挡在了距离心脏不足半寸的地方。骠骑队一路鏖战的时候,他一直在白直队养伤。伤养好了,长安也拿下了。他很懊恼:弟兄们一路斩关夺隘。郭旭和疯子更是双骑入长安,抢了全军头彩;自己却躺完了大部分北伐,只能在病榻上艳羡弟兄们的战功。可是转念一想,错过了风风火火的连台好戏。总比错过阳间的千般福气好。想到菜虫惨死那一幕,再想到自己还有福气和其余弟兄重聚,又不禁以手加额。谢天谢地。
郭旭把徐之浩拉到火堆旁,一把扯开他的衣襟。看到灌木丛一样密实的胸毛中,有一片鸽子蛋大小的粉色空地。那里永远不会再长出灌木了。他小心地用指头点了点那里:
“当真没问题了?能抡锤打铁了?”
徐之浩憨憨一笑。挥起碗大的拳头,结结实实地在胸口上砸了四五下。陈嵩赶紧上前抓住他的手:
“好了好了,你个愣头青,要是伤的是蛋,我看你怎么砸!”
弟兄们哄堂大笑起来。
斛律征从人堆里转出来,一手端着酒碗,一手搂住徐之浩的肩膀:
“你是被我射坏的,你应该砸我的胸!”
陈嵩坏笑着说你这个狡猾的老狐狸,砸和射能比吗?依我看,要么你站好了让徐之浩射一箭,要么就让他砸你的蛋,你喜欢哪个?
斛律征翻着白眼装作难以取舍的样子,最后说男人宁舍命不舍蛋,那还是射一箭吧。
哄笑声中,亲兵们张罗着给大家倒酒。每个人面前都有三个木头小方盘,一个用来切食羊肉,一个装满本地各色干鲜果子,还有一个装着胡饼。
陈嵩端起酒碗,扫了大家一眼,想说点啥,又不知该说啥。秦国夷灭,秦军扫平,大胜之后,反倒茫然,乃一口喝干。众人跟着一口闷。陈嵩看了看身边的郭旭,本想说你给大家来几句,却只是拍了拍他的膝盖。
郭旭在来的路上本来兴致极高,现在坐下来,看着这一圈弟兄,心情突然低沉下来。少了一个菜虫,多了一个斛律征,菜虫之死,命令来自阿薄干,而斛律征到最后一刻还在决死保卫阿薄干,现在,敌友易位,阴阳两隔。他想起那天在黄河边大家喝酒行酒令,徐之浩的最后一句是“操鲜卑他妈”。今天他很想替菜虫再来一遍这个酒令,但却因斛律征在眼前而道不得。抬头看烤全羊,那些架起来任人宰割的躯体,让他想起被处死的姚秦王室成员身首分离、横尸渭滨的样子。他不忍心看夏侯嫣母子引颈就戮,但能想见一家人瞬间成鬼的惨状。到此刻为止,他也找不到仇恨他们的任何理由。战争就是这么怪,你浑浑噩噩地打完杀完以后,发现有些结果并不是自己想要的。从夏侯嫣,又想到孙俏,想起渭河边那连片的刀斧砍头声,不禁毛骨悚然,觉得就是自己拼个粉身碎骨,也不能让夏侯嫣的命运落在她头上。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她远离战乱,在一个安安稳稳的地方丰衣足食地过小日子。这许多想法如流星滑落,乃举起碗,不伦不类地说了一句:
“打完仗,我要回去打铁!”
众人知道他不善言辞,但既然端起碗了,那怎么着也要有个祝酒词之类,哪怕是一声“干”也行啊。现在听到这么一个没头没脑没征兆的心迹,先是一愣,继而笑成一片。
唯独斛律征没有笑。此前和陈嵩聊天。得知菜虫和这几个人的关系。他虽然曾经“士为知己者死”,拼死保卫过阿薄干。但并不赞同他那样虐杀晋军战俘。现在和菜虫的铁杆兄弟坐在同一堆篝火边,人家不说。可伤疤犹在。他知道汉人婉转,绝不会去碰这个伤疤,但他斛律征是鲜卑牧人,心里有话不会藏着。
“打完仗,我要回去放羊!”
人们发出轻轻的笑声。他们不能想象这个神箭手脱下盔甲战袍,穿着油乎乎的皮袄醉卧草地,任由羊儿自东自西,太阳自起自落的样子。
“今天这碗酒,我先敬给你们那个兄弟。菜虫!”
大家低头无声。
木头烧裂,噼噼啪啪。
“他是好样的,临死前和阿薄干说话,每个字都是铁做的。如果我是阿薄干,我就算要杀他,也会让他痛痛快快的,不会那样折磨他。就是那样,他到最后也没有说一句软话。阿薄干杀了他,但是没有打败他。你们汉人,要是都像他那样,都像你们这样,就不会退到长江那边去。”
这个鲜卑人。就这样硬生生地戳了大家的伤口,也戳了全体汉人的伤口,但戳得光风霁月。令人心服口服。
“我以前看不起汉人,但是自从跟你们在一起。我的想法变了。有很坏的汉人,也有很好的汉人。我们鲜卑人也一样。阿薄干是我的上司,我必须听他的命令,不过他不太好。我回去放羊,会告诉我们的人,汉人有很多是可以做朋友的,汉人和鲜卑人打来打去,其实会害了很多好人。这碗酒,我喝了,你们也喝,如果真的拿我当兄弟,就不要恨我!为了菜虫,你们可以用刀砍我,就是不要心里藏着恨不说出来。”
火光下,陈嵩第一次看到斛律征的眼睛里泛着泪光。再看各位弟兄,目中无不含泪。不能不佩服鲜卑人这份磊落。
“斛律征,你不要小看我们,我们既然坐下来和你喝同一坛酒,就真心拿你当兄弟,更何况菜虫也不是死在你手上。徐之浩倒是差点被你给干掉,之浩兄弟,你恨他吗?”
徐之浩一摇头:
“战场上拼杀,生死在天,有什么好恨的!我那一锤要是再低点,不也就把狐狸大哥干掉了吗?”
众人哄笑着把酒干了。
斛律征却不坐下:
“你们汉人喝酒行令,我们是唱歌跳舞。我给你们唱一个鲜卑小调。”
陈嵩见识过斛律征的歌声。此刻天朗气清,浐水无语,羊肉浓香,米酒甘醇,篝火照亮这些休战战士的面庞,有歌自然最妙。
不是上次那种悠扬深沉的长调,而是一种诙谐轻快的小曲:
你家的羊儿两只角啊
啃光了我的草
我想剪掉它的毛啊
它往你家跑
你家的马儿四条腿啊
搅浑了我的水
我骂它是小坏蛋啊
它踢了我的嘴
你家的老婆一张嘴啊
喝干了我家马奶
我想抱她睡一觉啊
她打了我一孤拐
第一段大家就已经忍俊不禁,第二段已经合不拢嘴,及至第三段,一个想入非非的鲜卑男人偷鸡不成蚀把米,被一个只占便宜不吃亏的鲜卑女人敲了一棍子,所有人都撑不住,喷酒的喷酒,岔气的岔气,揉肚子揉肚子,抹眼泪的抹眼泪。
像当兵的所有酒局一样,只要有人提到女人,这个话题就会自动延续下去,无九牛二虎之力,势难再扳回别的车道。大家猜拳行令又喝了几轮后,疯子首先点火,说狐狸大哥,长安有个地方的女人很多很漂亮,会抢着跟你睡觉,绝不会用孤拐打你,要不要我带你去?
郭旭知道疯子对那天路过见到的妓院心存相思,迟早会去风流,只是没想到会用这种方式提出来。刚想说疯子别闹,斛律征已经满眼放光地说真有这样的地方?
陈嵩猜出疯子要说什么。北府兵军纪很严,官兵决不可骚扰民女,但并不禁止士兵**。刘裕曾经考虑过下禁令,主要是担心士卒染病减员,后来想到士兵们旺盛的精力如果不从这里宣泄,势必会另找出口。免不了还是要祸害百姓,最后决定萧规曹随。由他去。陈嵩自己偶尔也**,只不过他很挑剔。不但要人家貌美,还要会弹琴歌舞,这样的女孩子在江南妓院不缺,长安是姚秦都城,应该也能挑出色艺双全的花魁来。现在姚秦已经灭亡,短期内不会有大战事,当兵的寻开心是很自然的事。果然,疯子口沫横飞地描述了一番那个妓院的气派后,斛律征、绿豆和其他一干人都蠢蠢欲动。恨不得今晚就怒马进城,借战胜之余威,逞胯下之猛进。
再看郭旭,却丝毫没有动心的迹象。后者低着头,用小刀把一块羊肉切成细条,再切成小碎块,却并不往嘴里送。
“郭旭,你是见过的那家青楼的,有疯子说的那么好么?”
疯子笑了。
“大哥你问错了。老郭心里已经装了个大美人,那还能看上那些风尘女子?”
这倒是新鲜事,陈嵩来了精神:
“啊,几天不见。我们的铁匠兄弟出息了。说说看,是不是闯了长安城,看上姚泓的哪个妃子啦?”
疯子说妃子倒是没有选中。妃子的梳子倒是搞了一把,郭大哥要给心上人献殷勤。用心很细致的。
陈嵩说天哪,郭旭会送礼了!什么样的姑娘能让郭旭的铁锤脑瓜开窍啊。
郭旭此刻已经满脸涨红。他唯恐疯子嘴上不留德,乃举其双手制止大家的起哄,自己小声说就是我那天在鲜卑营中救出的那个女孩子,叫孙俏。
陈嵩没有和小俏打过照面,不知道她长啥样。斛律征却是在阿薄干帐篷里见过的。他知道那个女孩子是阿薄干掳来的,也听士兵们传过阿薄干夜里怎么成宿地折腾她。鲜卑人从来不以贞操为念,但他知道汉人在乎,听说郭旭爱上了阿薄干玩弄过的女人,虽然觉得两人挺般配,但身为兄弟,有些事不能瞒着郭旭,于是端着酒碗过去:
“兄弟,你喝三碗酒,我跟你说一件重要的事。”
郭旭喝完,热切地望着他。斛律征看了一眼周围的人,又有点犹豫。郭旭虽然迟钝,看见他这样游疑,却忽然开窍,意识到斛律征曾经是阿薄干的身边人,要说的话隐约可以想见了。果然,斛律征说要不我们先喝酒,改天再说。陈嵩心思本来就比郭旭细致,一听说这个姑娘是从鲜卑营中救出,也已经想到**成,为郭旭颜面计,说你们改天聊吧,今天以兄弟喝酒为主。孰料郭旭的倔脾气升了起来,丝毫不肯撤兵。孙俏被阿薄干掳掠糟蹋,他一开始就知道。后者被救时,正处在堕胎的昏迷中。他并非纯然不在意这一点,但这些日子,这种念头已经被越来越浓的相思从脑海中擦干。他要的,是和这个女孩子一起过明天,而不是和她一起过昨天。
“狐狸大哥,你是不是想说孙俏被阿薄干糟蹋过?”
斛律征没料到郭旭如此坦然地挑明这层意思,一下子反倒进退失据,乃尴尬地点点头。诸人也没想到话题会拐到这里,一时不知该怎么酬对。当兵的很知趣,都躲到火光外的暗影中。郭旭一挺身站了起来,身影被火光投在地上,显得异常高大。
“各位兄弟,狐狸大哥说的对。我救下孙俏时,她是昏迷的,因为她找郎中求了药,正在打胎。不错,她已经**了。可是我还是喜欢她,越来越喜欢。我说不清楚喜欢她什么,但就是喜欢。我想娶她。有时候我想,她这样的姑娘,流落到北方,被人掳掠霸占,不是她自己的错,恰恰是我们无能。我们要是做得好,大晋朝要是不失败,怎么会让我们的女人遭这种罪?以前的事情我无能为力,但从现在起,只要我郭旭还活着,就决不让孙俏再受一点罪,再吃一丁点苦!”
他一向口齿不灵,这一次为真情所冲,不惟流利顺畅,而且堂皇气派,激扬之势丝毫不逊于纵马陷阵。几个弟兄听他说完,良久无声。这个狼烟四起的乱世,人命微贱,朝不保夕,大家结伴冲杀,九死一生,赤条条来去无牵挂,没有人认真想过成家立业,也没有人当真把哪个女孩子放在心里,现在他们中间的一个陷入爱河,要以九尺之躯保护一个弱女子了,这触动了他们内心最柔软的那部分,人人都在想自己的归宿不知在何处。最后陈嵩轻轻地说:
“兄弟,你长大了,是个男人了!”
几个人走过来,围拢在郭旭身边,伸手拍着他的脑袋。
斛律征一下子高兴起来:
“那兄弟你今天为什么不带她来这里呢?她在哪?”
郭旭说我问了白直队队主丁旿,他说孙姑娘人还在潼关,要等长安这边消停了再看她愿意不愿意来。
斛律征一跺脚:
“你真是个傻瓜!你爱的女人你自己不去接,还要丁旿给你接。我要是你,早就飞过去了!”
郭旭顿时觉得自己真的很傻,这几天就知道想,什么都没做。
突然就觉得很慌张。
就没法再在这里多呆一刻。
就必须立刻上马去潼关。
就得在天亮的时候跟着第一缕阳光去敲门。
陈嵩看着他六神无主的样子,微笑着摇了摇头:
“兄弟,忍着点!说归说,走夜路还是不好,遇上姚秦散兵也罢,遇上狼也罢,都是麻烦事!接茬喝酒,明天一早你带一小队人去,既稳妥,也体面!”
羊肉越烤越香,酒越喝越滑口,疯子一个接一个行酒令,斛律征一段接一段唱小曲,陈嵩后来开始歪歪扭扭地舞剑,一群当兵的在火堆旁猜拳。
百般热闹晃在眼前,郭旭心中却只有一个身影。(未完待续。。)u
………………………………
中卷三十九章 谁护我心
郭旭坚持一个人去潼关。
潼关到长安,两百多里路,单骑要走整整一天,若是孙俏坐马车,时间还要更长。秦国初败,境内狼藉,谁都说不清楚会遇到什么麻烦。
最后陈嵩端出老上司兼老大哥的架子,要他必须带一小队人。最后折中的结果,是疯子和绿豆随行。
三人出发后,陈嵩让斛律征带了100精骑远远跟着,脱有不虞,这队人马足够支撑到大队来援。
疯子和绿豆都是宿醉未消,迷迷糊糊地伏在马鞍上。郭旭却是清醒而兴奋,马蹄子也轻快,不知不觉就远远地跑在前头。
他穿着盔甲,盔甲下是战袍,战袍下是他青春强健的身体,身体和战袍之间,藏着一个小布兜,小布兜紧贴着心跳。
那天进秦宫,听说他要一把最好的梳子,太监搜罗来一大盘让他挑。他做梦都没想到梳子还能有那么多的材质和花样。最后他挑了一把镶嵌了玳瑁和红宝石的银梳子。想到这把梳子滑过孙俏乌黑的长发,他会无声地笑出来。那长发曾经在风中拂过他的脸,轻微的痒,他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这把梳子一直藏在他怀里,直到秦国王族被集体诛杀那天。
那天晚上,他坐在没有掌灯的帐篷里,想象着夏侯嫣母子幽魂游荡,孤苦无依。作为军人,他非常佩服姚绍。国家危亡时刻,这个人苦苦支撑,直到志绝身残。老天爷如此残酷。并不因为一个人忠贞报国,就放过他的遗孀和孩子。郭旭虽然不善做深思。也从来没有怀疑过刘裕的英明,这一回却觉得他做得不漂亮。不分忠奸。凡姚姓王族都杀,让姚绍这样忧国如身的人绝嗣,只能让那些跟他一样的人寒心。
突然就开始憎恶自己。
他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事。
他的父亲和爷爷若有知,会狠狠责骂他。
在秦宫中掠取一把华美的梳子,形如趁火打劫。
这把梳子的主人,或后或妃,此刻都已经是地下幽魂。
她一个弱女子,不决政务,不帅三军。能背负多少罪恶呢?
他不能让这把纠缠着冤魂的梳子,陪伴在自己心上人身边。
后半夜,他走到渭河边,把梳子扔到了黑暗无声的河水中。既然他们都被斩杀在渭河边,那就让渭河一瞬间的激荡,做一次小小的招魂吧。
他在长安街上找到一家卖梳妆用品的小铺,精心地挑了一只柄上刻了比翼鸟的桃木梳子。老板说将军是要送给女子吧。郭旭说是的。老板说将军平定长安辛苦,你买梳子,我送你一面镜子。祝有情人终成眷属,白头到老。
那是一面只有拳头大小的铜镜,女孩子们可以随身带着,即便不在闺房。也能随时拿出来用。镜面磨得溜光水滑,郭旭揽镜自照,能清晰地看到上唇冒出的小瘢痘。
现在。这面铜镜和梳子一起,随着他的心跳上下起伏。
中午时分。他和绿豆、疯子在路边席地而坐吃干粮。
疯子起身到一边去撒尿。就要转身离开,突然发现草丛动了一下。刚才若动。是被尿冲的,此刻动算是怎么回事?四下一看,一丝风都没有。他心思一跳,拔出剑在草丛中撩拨,一边向前探看。突然,一个人跳起来,转身向不远处的一个树丛跑去,一边跑一边大喊:
“弟兄们,快,是军官,有钱!”
疯子的头发瞬间就树起来,他来不及多想,猛地把剑投出去。那个人刚刚喊出第二声,就被飞来的剑刺中肩膀,惨叫着倒下去。疯子扑过去拔出剑,没头没脑地猛砍一下,立刻撒腿冲向郭旭他们。郭旭和绿豆已经跳上马去,牵着疯子的马迎上来。疯子上马的一瞬间,看到那边的树林里涌出一群人,有的有盔甲,有的没有,兵器也是长长短短、五花八门。
果如陈嵩所虑,他们摊上了秦军的散兵游勇。
秦军败散后,不甘心就此回去种地的兵油子摇身一变,都成了土匪。
在晋人站稳之前,他们可以趁乱干几票,之后带着这些不义之财,回去买田置地。
郭旭急于赶到潼关,不想和这些鼠辈纠缠。三人快马加鞭,想速速脱离,不料前面路上已经有十来个人拦着了。
他们有弓箭。
郭旭一手挥槌,一手舞剑,策马全速冲过去。箭在他耳边飕飕掠过。绿豆和疯子尽可能低地伏在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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