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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1275-第6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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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说法让所有人都为之心惊,一直以来,对于敌国的都城,就算不是屠得精光,抢掠一番也是应有之义,原因很简单,胜利者拿什么用来奖赏追随者,没有比它更简单粗暴加有效的了,城里有什么可劫掠的,小民小户的家中能有几个余财,不都是冲着他们这些大户来的么?财帛倒也罢了,人口子女都要任人宰割,搞不好就会一家绝了后,哪里还坐得住?
丁应文静静地听着他们一言一语地诉苦,也不接话,直到所有人停下来,“咳”了一声,让所有人的视线转过来,这才好整以瑕地开了口。
“诸位叔伯兄嫂,这里的情形是明摆着的,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大汗有令,地无分南北,人不分老幼,皆有守土抗敌之责,咱们丁家自是要响应的,这不官府的征调令已经送到了府上,按三丁出一男,丁家有口一百二十七,需要出丁四十二,看在区区的薄面上,零头抹了,只需送四十人,时间紧任务重啊,两天之内交不出人,咱们就要吃上官司,这件事,分摊到各个房,谁去谁不去,诸位叔伯不妨议一议,拿个章程出来,某也好交差。”
此言一出,满堂大哗,本就是为了这事来拆苦的,谁知道人家轻飘飘一句话,就给定了名额,更有甚者,说不定被抹去的那个零头,就是人家大房的,这上哪儿说理去?
“三丁抽一?”
”这是要绝户啊!〃
“大汗这是疯了么?”
“住嘴,祸从口出,俺看你才是疯了,尽给族里找事。”
一个老者喝止他们,转头对他说道:“老二家的,没得商量了么?”
丁应文做出一个无奈的表情:“人数没法减了,人家也要交差,不过差使可以商量,某尽量让族人留下,不跟大军上前边去就是,”
老者松了口气,感激地冲他点点头:“还是你有路子,能这般也算不错了,需要什么打点,咱们各房分摊一下,定不教大房亏了去。”
“好说好说。”
丁应文交待了几句便起身离开,留下他们在那里争吵计较,出了家门,早有一乘小车在外面等着,他掀起帘子坐上去,低声吩咐了一句。
“去顺承门。”
此时的大都城,街面上的人家大都关门闭户,在外头行走的,除了他这样有些路子的,便是明火执杖的军士,有许多人连衣甲都不甚齐整,穿着各异也就罢了,手中连片铁都没有,竟然是削尖的木棍子,一看就是新近征召入募的百姓。
到了顺承门附近,这种情况更是明显,沉重的包铁大门紧闭,城头上的守军如临大敌,他一下了车就看到了吴千户的身影。
“老吴。”
“丁大当家。”
吴千户忙不迭地跑下城头,将他迎进一个屋子,这里原本是税吏核算之处,如今充作了军营,味道并不好闻,他忍不住皱了皱鼻子。
“你这里的人走了多少?”
吴千户苦着一张脸摇摇头:“什么都瞒不过你的眼,上司提了万户,带着原来的人手去充军用,留下的你也看到了,除了某原来那个百人队,全都是城中拉来充数的,有些连棍子都拿不稳,莫说去守城了。”
“某家那四十个人,你费费心。”
丁应文扔了个袋子过去,吴千户拿手一捏,面色稍稍好一些。
“都是姻亲,某省得,不过如今某自家也难保了,只怕未必能如你所愿。”
“你也要调走?”
吴千户压低声音:“有个人看中了某的位子,想要调某出城,以前不过是个苦差使,避之唯恐不及,如今倒成了个香饽饽,为了不去打仗,什么脸也顾不得,哼。”
丁应文不动声色地说道:“你们都不愿随大汗出征?”
吴千户左右看了一眼,再度放低声音:“自然,你不知道,前几天有人从昌平逃回来,刚到城下就被捉了去,某是守将看得真切,人都跑得没了魂,嘴里混说什么天惩地罚之类的,竟像遇上的不是宋人,而是什么妖魔鬼怪,你说说,这仗如何还能打得。”
“既如此,守又能守得多久?”
吴千户叹了一口气:“能晚死一会儿也是好的,再说了,实在不成,还能。。。。。。”
他捂住自己的嘴,丁应文也没再问下去。
“可知那人的底细?”
“是个权贵的衙内,用钱怕是做不到。”
丁应文淡淡地说了一句,让他后脖子直发凉,愣在那里很久。
“钱不成,就用别的。”
………………………………
第二百三十八章 北伐(九十六)
“大汉?”
忽必烈在嘴里咀嚼着这个字眼,他的汉话说得还算流利,怎么说也被人奉为“儒宗”,不好太过粗疏,显得很无知。
“无非是拾人牙慧罢了,汉朝灭国千余年了,后世的什么成汉、羯汉、前朝的刘知远、岭南的粤汉,哪一个成了气候?如今又拿出来,谁会认。”
廉希贤的话让他皱起了眉头:“真是这样,为何北地的百姓几百年来都以汉人自居?”
这话一说,汉臣们顿时低下头,偏偏忽必烈并不打算放过他们,没有再看廉希贤,而是对着姚枢说道。
“姚卿,你是大家,你说说。”
姚枢定定神,一拱手缓缓说道:“秦亡天下,高祖奋勇,遂有汉室,何尝上承千古,三皇五帝,夏商周哪一个不是渊源流长,也未曾见有后世子孙争相见复者,何也?汉室仁德著于天下,虽王莽之流不可侮,光武中兴,又是两百年,威服四夷,就连匈奴、羯胡也以赐姓为荣,纵观史书,以汉为国号者凡十余次,远超他国,到了前朝,晋人割燕地于辽,后又没于金人,直到我朝定都,百姓为中原王朝所弃逾三百载,他们不称宋人、不称辽人、不称金人,却独独选了一个千年之前的旧号,可见心之所向,如今伪宋覆亡在即,冒出一只所谓北伐军,想要以此为号,不过是投机取巧,混淆视听,欺骗愚夫愚妇罢了,但凡有识者无不心知肚明,唯有我大元才堪天下之主。”
所谓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这番话说得忽必烈也是心下熨贴,他的手里捏着一张揭帖,也就是俗称的“传单”,此物最近频频出现在大都城的各个坊街巷市,上面当然都是那些大逆不道的话,直斥他们是鞑虏,而这些汉臣则是汉奸,号召百姓们起事,推翻异族的统治云云,如果说以前刷在江南那些村舍屋瓦上的标语,他还能置之一笑的话,如今这些眼皮子底下的事物,就十分令人惊惧了,很难说,离开富丽堂皇的宫殿跑到京郊的大营里来,究竟与之有多大的关联。
“姚卿是大儒,素以直言著称,朕相信他说得是心里话,这些年来,朕广纳名家,推崇儒门,鼓励读书,重用士人,自认并不苛待百姓,也从不偏袒族人,当得起一个公允的评价,然而贼人呢?他们在荆湖、河南、河北等地都做了些什么?欺凌乡绅、鱼肉百姓,种种不法,罄竹难书,居然还口口声声以汉室子孙自居?若是汉高祖当真有此不肖子孙,怕是会气得从陵山里跳起来吧。”
周围响起阵阵轻笑,恰到好处地为他做了一个注脚,忽必烈脸带轻蔑地扔掉那些揭贴,状似无意地用靴子将它们踩进泥里,这一带群山环绕,西山、玉泉山、瓮山、石径山等构成了一个小小的半圈,拱卫着大都城的北大门,而山脚下,大片大片的军营连在一起,布满大大小小的山谷。
按照他的命令,中书省各地的戍军早在数月前就在向大都城集结,随之而来的是各种物资,粮食、军械、马匹等等,随着北伐大军进入河北,局势日趋紧张,大都城内也是风声鹤唳,直到前些日子,他颁下勤王令,全城戒严,所有的百姓按户籍征调,从十四到六十的男子按照每三丁抽一丁的原则,组成一只为数超过二十万人的后备队伍,有点像是金人的“签军”,哪怕无法上阵,用来做辅助也是很需要的。
如今最困扰的不是人力,而是粮食,这个工作早在山东变乱就开始了,当时的阿塔海奉命进剿,麾下二十万大军的供给就是由中书省各路征集而来的,为此,河北、河东、山西甚至是陕甘等地都在催发,整个北地的百姓结衣缩食,供养着近百万大军的用度,早就搜括得山穷水尽,如今还能盘剥的余地不多,影响也更为严重,或许会触碰到他的基本盘,也就是眼前这些汉人世家的利益,可不如此,又能怎么办?
对此,姚枢自是心知肚明,等他稍微转过身,赶紧上前一步,低头作礼。
“老臣家中还有些积蓄,愿输捐粟米一千石,充作军用。”
他一带头,一干汉臣顿时群起响应,纷纷上前,一千、五百、三百、一百地报出数字,忽必烈冷峻的面容渐渐展开,笑言道。
“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诸卿急人之所急,慷慨解囊,这份心朕都记下了,这些粮食算是朝廷借的,等到局势稳定了,朕用江南的贡米偿还,决计不让忠臣吃亏。”
他转过头,叫到一个色目人的名字:“阿合马。”
“小臣在。”
“你带人去把这些粮食运出来,朕的大臣都带了头,城中那些大户想必也会争相效仿,好好同人家去说,不要动粗,明白么?”
阿合马抚胸弯腰,谦卑地答道:“小臣一定好好向他们宣扬大汗的仁慈。”
这是要釜底抽薪了么?姚枢心里一跳,赶紧低下头去,遮掩脸上变幻的表情。
解决了军粮的问题,忽必烈的脸上并没有太多的欢欣,在一队怯薛的护卫下,他来到西山的火器工坊,这里已经处于停工状态,因为原料的供应断了。
郭守敬的面前摆着三枝火枪,准确得说是两把加一堆零碎,其中一枝被他拆开了,幸好工艺不算复杂,否则光是那些内六角螺丝就得把这个上过国际天文行星命名的科技工作者难倒,饶是如此,看着眼前这些做工精细到了极点的钢铁零件,他也是不知所措。
是的,就是不知所措,内行看门道,大到一根无缝钢管,小到一个合金扳机,哪怕不知道物理定律、化工材料、制作工艺、电子制图等等,对于机械颇有研究他也能将构造和原理猜出个大概,有些东西一旦想清楚了,心里反而更不托底,就像人类突然发现一艘外星飞船,上面的黑科技足以令人兴奋,可兴奋过后呢?是不寒而栗。
因为这样的事物他造不出来,哪怕有了实物的参考他也造不出来,而宋人有十几万枝,他们是怎么做到的,随便捡来的两三枝,几乎一模一样,拆开之后零件可以互换,拼拼凑凑也能用,这是怎么做到的?想不通的科学天才就这样呆了很久,直到被人叫醒。
“这便是李世安带回的火枪?”
“嗯。”郭守敬下意识地答了一声,突然反应过来,赶紧起身行礼。
“不知陛下到此,臣失礼了。”
忽必烈却如恍若未觉地绕过他的身边,走到大案前,伸手拿起一枝火枪掂了掂,不由得惊呼了一声。
“这么轻?”
表情与他之前刚拿到时的一模一样。
“约摸七斤一两半。”郭守敬答道,三把的重量相差不到五钱,这应该是使用后造成的差异,刚出炉时还要精准些。
忽必烈半晌无语,无论之前的回报有多惊人,也不如眼前的实物来得震撼,他们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不过弄出了近百斤的铁枪,需要三四个人抬着才能动作,平时只能靠驮马来运,操作极为繁琐,可人家呢?
“听闻你想了两天,可想明白了?”
“臣想明白了。”
“说来听听。”
忽必烈把玩着那枝火枪,眼神却落到了他的身上。
“大汗,走吧,咱们不成的。”
郭守敬的话让他的表情一下子僵硬了,手上也停下来。
“三个月的功夫,咱们集中了最好的铁匠,日以继夜,也不过打造了三千枝可用之枪,需要一万五千人来操作,需要两万驮马,发射一次需二十息以上,打十发就要浇水,以防枪管子发红变形,宋人的枪,一次可以打上一百发而无恙,更不必说,他们还有。。。。。。”
他没有说下去,忽必烈喃喃接道:“他们还有火炮。”
“正是,大汗,宋人既有利器,又不畏死,咱们很难相抗,不如暂避一时,徐徐图之。”
忽必烈沉下脸,睁着他看了一会儿,对方丝毫不曾躲闪,眼中饱含诚挚。
“是该走了,不过不是朕,郭卿可愿带着这里最好的工匠和样枪,避往漠北?”
郭守敬一愣:“和林?那陛下呢。”
“朕还不能走,留下来与他们决一死战,才对得起这么多忠勇的将士。”
郭守敬不敢犹豫,拱手答道:“臣愿追随陛下左右,任凭差遣。”
“那好,这里所有的工匠除了你选中的,一律编入火器营,他们会造想必也会使,你连夜就走,朕会派人护送,他们的主力被吸引在昌平一线,你们绕一下,走檀州、古北口出去。”
“下臣遵命。”
事到如今,郭守敬也只能是顺从,等他们走后,忽必烈叫过一个蒙古男子,低声嘱咐道。
“月儿鲁,派一个怯薛百人队,务必要人送出去。”
玉速帖木儿恭敬地答道:“这里呢?”
“等人走了,一把火烧掉。”
忽必烈背着手朝外走去。
………………………………
第十章 神通
作为辽东最大的城池,辽阳城经过数十年的建设,已经颇具气象,坐落于城北黑虎山脚下的辽阳王府则是占地面积最大的一处府邸,几乎囊括了整片山区,附近的百姓谁不知道,府里的主人不光有那位十七皇子辽阳郡王殿下,还有他的生母辽阳王太后。
也就是先帝后宫中最特殊的一位妃嫔,金贵妃。
先帝驾崩已经两个月了,辽阳城中依然是满城素缟的国丧景象,从郊外的机场缓缓驶来一列车队,除去护卫的军车,位于车队最中间位置的,是一辆体形修长的红色座驾,就算不认识车头的龙形标志,光是这种涂色,已经表明了来者的身份。
明红是大汉皇室的专属涂装。
叶璟靠在柔软的后座上,闭着眼睛养神,坐了将近五个时辰的飞机,虽然也曾睡过一阵,可心里头藏着事,怎么也不可能休息得好,眼看要到地方了,不知怎么得心情反而放松下来,这困意便上了头,一搭一搭地直犯瞌睡。
岁月不饶人哪。
“圣人,圣人。”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被一声轻呼唤醒,眼前是一张清秀的面容,正是她侍从女官张溪渚。
“到了么?”
“到了。。。。。。”
见她欲言又止的样子,叶璟奇怪地问道:“人不在?”
“是,辽阳王府里的从事说,郡王离府快一个月了,没有人知道他在哪里?”
“老十七失踪了,为什么没人禀报?”
“只怕是另有内情。”
张溪渚附着她的耳边,轻声说了一句,叶璟惊讶地看了她一眼。
“如今府里头,只余了一个小郡主,就连王太后也在昨日匆匆离去,听闻是有了消息,前去接应了。”
“哎,当真是祸不单行,希望他们吉人天相,不要再出什么事了。”
叶璟扶着她的手下了车,看着巍峨的郡王府,叹了一口气。
“去同他们说,今日咱们就在府里歇下了,晚饭前,你去把郡主请来吧,我还是第一次看到真人呢。”
按照她的指令,王府的大门洞开,她的侍从们已经早早地进去安排了,叶璟在张溪渚的搀扶下,慢慢地走进大门,府里到处都悬挂着白幡,满眼白茫茫地一片,这不光是国丧,还有家丧,想到那个双重打击之下的孩子,她的心又软了几分。
过了辽东郡向北,人烟便逐渐稀少起来,这也是没法子的事,大汉朝建国不过五十余年,做为主体人口的汉人从建国初期的五千余万,发展到如今的近四个亿,完全要得益于高效的医疗保障和卫生习惯,只不过,相对于整个世界,这点人口东撒一点西撒一点,平均下来就不够分了,像是辽东一带,除了沿海的各郡,没有人愿意跑到寒冷的三江平原去开荒,因此那里基本上还保持着原始的生态,甚至可能比之前还要退化,因为曾经强势的女真人、渤海人、靺鞨人都退出了历史的舞台,余下的野
人部落成为了散布在山林间的主体,寻找起来并不容易。
一架嫦娥三型直升机沿着牡丹江流域向乌苏里江的方向飞行,这种直升机是在早期引进的直八F仿制后经过多次改进后的最新型,如今成为了使用最为普遍的一种多用途中型直升机,具有维护简单,操作便捷,适航优秀的特点,犹其是在高寒地带,得到了使用者普遍的赞誉,这架灰白色涂装的嫦娥三隶属于驻辽东的陆航第五军,它的前身就是大名鼎鼎的忠武军。
“太后,看,他们在那里!”
一身黑色飞行夹克的金雉奴从机舱玻璃往下看去,果然发现了升上空中的三股彩烟,在灰白色的大地之间异常显眼,她沉着地推下操作杆,庞大的机身轻盈地转了个向,朝着信号的发生地飞去。
信号不是刘开放发出的,他原本只联系了最近的驻军,没想到那些人为了找他,都快急疯了,乍一听闻,马上如临大敌般地行动起来,一面派人与他接上了头,一面直接通知了远在辽阳的王府,同时限制了他的自由,无论怎么威逼利诱,这些老娘的老部下根本油盐不进,直到辽阳王太后老人家亲自到来。
不等飞速旋转的旋翼停下来,金雉奴便拉开舱门跳了下去,顶着不断被吹起的尘土,怒气冲冲地走过来,刘开放刚刚站起身,眼前一晃,“啪”得一下重重地打在脸上,好险没有摔倒。
“娘!”
这声呼唤让她的第二下停在了半空中,看着这个自己四十岁高龄几乎拼了命才生下来的幼子,眼圈不由自主地红了。
“你还知道有个娘,那你知不知道,你还有个女儿,一走就是一个多月,音讯全无,你的老娘和你的幼女天天在府里等着,无数的人在到处寻你,刘开放,你这个逆子,既不慈又不孝,枉为人子,枉为人父!”
“娘!”刘开放双膝跪地,抱着她的双腿嚎陶大哭:“对不住,儿子不孝,让你担心了。”
金雉奴高举的手轻轻放下,摸着他的头说道:“娘是怕你过不去啊,映雪已经走了,你要是再有个好歹,让娘和晨曦怎么办?这三个多月,你到底去哪儿了。”
刘开放哽咽着说道:“儿子找到了。”
“什么?”
她没有听明白,刘开放抬起头,朝她眨眨眼睛,金雉奴先是疑惑,接着心中一惊,低声说道:“这不可能,你怎么会找到?你父亲试过所有的孩子,没有一个能成,你当时也试过,记得吗?”
“我记得,那是五年前,你拿着这串链子,说是父亲送与我成亲的礼物,儿子当时很高兴,便把它转送给了映雪,她走了以后,这条链子就成了遗物,一个月前我带着它开车进山打猎,无意中发现了它的不寻常之处,娘,你说会不会是父亲看到儿子太难受了,才会赐下这份神通?”
“这不可能,这不可能!”
金雉奴喃喃地念叨着,突然一扬手,让所有的人都退下山去,然后一把将刘开放拉起来。
“现在没人了,你是如何做的,让娘看
看?”
刘开放当着她的面,将那个光圈弄出来,金雉奴惊得目瞪口呆,根本不敢相信眼前所看到的,她一步一步走过去,看着乳白色的光晕在周身萦绕,近在咫尺又触不可及,仿佛又回到了那一天。
“就是它,就是它,天哪,我又看到了,要是你爹还活着,该有多好啊。”金雉奴涕泪交加,喜不自胜。
光圈慢慢地消散在空中,她也慢慢地收住了声,趁此机会,刘开放向她讲述了自己的发现,一个从未听闻过的世界,当金雉奴看到手机上的照片时,与他之前的反映一模一样。
“像,太像了,如果你不说,娘真会以为是她在世,只是面相黑了些,所以这些日子,你一直同她在一起?”
“嗯,儿子知道不是她,可一看到那张脸就无法视而不见,我该怎么办?”
金雉奴将手机放到他的手上,平静地说道:“娘能理解你的心情,就像是一件心爱的事物失而复得,你舍不得,如今你已经长大了,想要做什么,娘都会支持,它能在你手上显灵或许就是天意,只不过,除了我,不可再告诉他人,特别是你的兄长们。”
“三哥和十哥也不能说么?”
金雉奴摇摇头,刘开放不禁愕然,皇三子齐王刘铮与皇十子鲁王刘锵与他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母亲居然要求连他们也瞒着,这却是何道理?不过很显然,母亲没打算与他细说,而是提到了另一件事。
“你的嫡母应该到了,不见一面,她是不会走的,如今你是个什么打算,不妨先同娘说说,也好有个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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