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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纪-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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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司徒袁安薨。是时天子幼弱,外戚擅权,安每朝会,及在朝廷,议国家〔事〕〔一〕,未尝不慷慨流涕,〔形〕于言色〔二〕,自天子及朝中大臣皆倚安。会病薨,朝野痛惜焉。

    〔一〕 据范书补。

    〔二〕 据陈璞校记补。

    初,安妻早卒,葬乡里。临终遗令曰:“备位宰相,当陪山陵,不得归骨旧葬。若母先在祖考坟垄,若鬼神有知,当留供养也。其无知,不烦徙也。”诸子不敢违〔一〕。子赏车骑校尉,京〔蜀〕(属)郡太守〔二〕,敞司空,京子汤官至公辅。

    〔一〕 袁安碑曰:“闰月庚午葬。”

    〔二〕 蜀、属形近而讹,范书作“蜀郡太守”,据改。

    初,安辟庐江周荣,与语甚器之,每预大议。及奏论窦宪,宪客徐齮胁之曰〔一〕:“子为袁公腹心,排大夫,窦氏刺客今至矣,子宜备之。”荣曰:“荣乃江淮孤生,蒙先帝大恩,备宰士〔二〕,正为窦氏所害,诚所甘心。”常敕妻子:“仓卒遇飞祸,无得殡敛,冀以区区腐身,以悟朝廷。”及窦氏败,荣召为显官,至尚书、郡守。〔三〕有孙曰景,至太尉。

    〔一〕 齮时任太尉掾。

    〔二〕 惠栋曰:“王应麟云:周官太宰之属,有上士、下士。公羊所云宰士,隐元年,宰恒。盐铁论:文学谓丞相史曰‘处宰士之列,无忠正之心’是也。又见翟方进传。”今按古称三公曰宰,故其掾史亦得称宰士。〔三〕 按范书本传,荣先后任颍川、山阳太守。

    四月丁丑,太常丁鸿上封事曰〔一〕:“臣闻日者,阳之〔精〕(积)〔二〕,守实不亏,君之象也。月者,阴之精,盈缩有常,臣之表也。故日蚀者,阴凌阳;月盛者,下骄盈也。变不虚生,各以类应。远观往古,近察汉兴,倾危之祸,靡不由兹。故三桓专鲁,陈氏擅齐,六卿分晋,吕族覆汉,哀平之末,庙不血食,此皆失其权柄,以势假人者也。故有周公之亲,无其德,不得行其势。伏见大将军窦宪,虽敕身自约,不敢僭差,然天下远近,皆惶怖承旨;大小望风,莫不影从。宠极则骄,验见于天,虽欲隐讳,神明垂象。间者,月满不亏,此大臣骄溢之应也。陛下未悟,故天重见诫,日有蚀之,诚宜畏慎以防其祸也。诗云:‘畏天之怒,不敢戏豫。’〔三〕夫疏岩绝崖之水,由于涓涓;干云蔽日之木,起于毫末〔四〕。前事之不忘,后事之明镜。宜因天变,匡正其失,以塞天意。”上深纳之。

    〔一〕 范书和帝纪作“闰月丁丑,太常丁鸿为司徒”,又曰“六月戊戌朔,日有食之”。续汉志亦同。袁纪恐误。

    〔二〕 据黄本及说文、全后汉文改。

    〔三〕 出诗大雅板章。“畏”作“敬”。

    〔四〕 老子曰:“合抱之木,生于毫末。”

    丙辰,京师地震。

    是时窦氏骄横,威震海内,其所置树,皆名都大郡,乘势赋敛,争相赂遗,州郡望风,天下骚动,竞侵陵小民,掠夺财物,攻亭驱吏,略人妇女,暴虐日甚,百姓苦之。又擅檄缘边郡突骑善射有财力者,二千石畏威,不敢不送。司徒袁安、(太尉)〔司空〕任隗及有司数奏劾〔一〕,皆寝。

    〔一〕 太尉乃宋由,任隗任司空,阅本卷上下文可知。

    初,宪女婿射声〔校尉〕郭举、卫尉邓叠母〔元〕(兄)出入禁中〔一〕,谋图不轨。上渐觉之,与清河王庆图其事,使庆求外戚传〔二〕,因与中官郑众密谋之。众劝上亟行其诛,上曰:“宪在外,恐变生,不可。”是月,宪还京师。众白太后:“帝当谨护玺绶。”〔三〕庚申,上幸北宫,诏公卿百官,使执金吾卫南、北宫,诏收宪大将军印绶,封宪为(亲)〔冠〕军侯〔四〕,笃、景、瑰皆就国。郭举、邓叠下狱诛。上以太后故,不欲极其狱,乃守宪等,选能相以逼迫之,宪、笃、景皆自杀,宗族免归本〔郡〕(部)〔五〕。

    〔一〕 据范书改补。

    〔二〕 求汉书外戚传,欲行文帝诛薄昭、武帝诛窦婴故事。

    〔三〕 “众白”以下据龙溪精舍本、学海堂本补。蒋本阙,黄本“

    众白”误作“象由”。

    〔四〕 胡三省曰:“宪先已封冠军侯,不受,今复封,以侯就国。”

    〔五〕 郡部形近而讹,故正之。

    河南尹张酺上疏曰:“臣愚以为窦氏之事,宜下理官,与天下共平其罪,恐后世不见其事。窦氏盛时,群臣莫不阿附,唯恐在后,皆以宪为伊、吕,比邓夫人于文母〔一〕。及陛下发雷电之怒,皆以为罪不容诛,何前后之相背也!赖圣朝明达析其中。伏见夏阳候瑰前为光禄勋,每与臣相见,常有励节竭忠庶几之心,检敕宾客,未尝犯法。闻王政有三宥之义〔二〕,故蔡叔流言,周公原本而诛〔三〕。臣愚以为可黜瑰爵关内侯,还京师,竭忠供养比阳主,以优属重示厚德。”上感酺言,徙瑰为长沙侯。

    〔一〕 李贤曰:“按邓夫人,即穣侯邓叠母元。张酺论宪兼及其党,称邓夫人,犹如前书霍光妻称霍显,祁大伯母号祁夫人之类。”按文母,文王之妃太姒也。诗周颂雝曰:“既右烈考,亦右文母。”又王引之经义述闻曰:“列女传母仪传:‘太姒仁而明道,号曰文母。’然则文母之称,专美太姒之文德明矣。汉书元后传:‘太皇太后,当为新室文母太皇太后。’后书邓骘传:‘伏帷和熹皇后圣善之德,为汉文母。’何敞传:‘伏惟皇太后秉文母之操。’皆本周颂为义。”可知文母乃汉代褒美皇后文德之雅称。时邓夫人贵盛,故宪党皆争以文母谀媚之。〔二〕 礼记文王世子曰:“公族其有死罪,则磬于甸人,其刑罪,则纤剸,亦告于甸人。公族无宫刑。狱成,有司谳于公,其死罪,则曰‘某之罪在大辟’。其刑罪,则曰‘某之罪在小辟’。公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公又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及三宥不对,走出,致刑于甸人。公又使人追之,曰:‘虽然,必赦之。’有司对曰:‘无及也。’反命于公。公素服不举,为之变,如其伦之丧,无服,亲哭之。”

    〔三〕 书蔡仲之命曰:“惟周公位冢宰,正百工。群叔流言,乃致辟管叔于商;囚蔡叔于郭邻,以车七乘;降霍叔于庶人,三年不齿。”据此则袁纪“蔡叔”恐系“管叔”之误。

    于是何敞、班固免归家,敞子与瑰善,固党于窦氏也。

    初,固不教儿子,儿子负固势不遵法度,吏民苦之。洛阳令种竞尝出〔一〕,固奴干车,诃奴,醉骂辱竞〔二〕,竞大怒,畏宪不敢发,心衔之。及宪宾客皆被系,竞因此捕系固,遂死狱中。诏谴责竞,而主者极罪〔三〕。固字孟坚,彪之子也。

    〔一〕 范书班固传作“种竞”。按说文曰:“竞,从二兄,二兄竞意,从丰声,读若矜。一曰竞,敬也。”二字通。

    〔二〕 “醉”原作阙文,黄本作“辞”,此据陈澧校而补。龙溪精舍本亦作“醉”。

    〔三〕 极罪,范书作“抵罪”。

    初,世祖问窦融,在西州时每所上章奏,谁与参之,融对曰“皆班彪所为也。”世祖雅闻彪名,将召之,会彪举茂才,〔为徐〕(除)令,以病免〔一〕。后应三公之命,辄谢病去,复以司徙掾望都长〔二〕,所历二县,皆为吏民所爱。彪既才高,而专心文史之间。司马迁着史记,自太初已后阙而不录。其后好事者或颇缀录其时事〔三〕,然多鄙俗,不足以继其书。彪乃采前人遗事,旁贯异闻,作后传数十篇〔四〕。因斟酌前史,而讥正其失。略曰:

    唐虞三代,诗书所及,世有史官,以司典籍。至于诸侯,国自有史,故孟子曰:‘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其事一也。’定、哀之间,鲁君子左丘明论集其文,作左传三十篇,又撰异同,号曰国语二十篇〔五〕。由是乘、梼杌之事遂闇,而左氏、国语独彰。又有记录黄帝以来至春秋时帝王公侯卿大夫,号世本十五篇。春秋之后,七国并争,秦并诸侯,则有战国策三十二篇〔六〕。汉定天下,大夫陆贾记录时功,作楚汉春秋九篇。孝武之世,太史令司马迁采左氏、国语,删世本、战国策,据楚汉列国时事,上自黄帝,下讫获麟,作本纪、世家、列传、书、表凡百三十篇,而十篇缺焉〔七〕。

    迁之所记,从汉元至武帝,则纪其功〔八〕,至其〔采〕摭经传,分散数家之事〔九〕,甚多疏略,务欲以多闻广博为功,论议浅而不笃。其论术学,则崇黄老而薄五经;序货殖,则轻仁义而羞贫穷;尊游侠,则贱守节而贵俗功。此其大弊伤道,所以遇极刑之咎也。然善述事〔理〕〔十〕,辩而不华,质而不野,文质相称,盖良史之才也。诚令迁依五经之法言,同圣人之是非,意亦庶几矣。

    夫百家之书,犹可法也。若左氏、国语、世本、战国策、楚汉春秋、太史公书,今之所以知古,后之所由观前,圣人之耳目也,焉可阙哉!

    〔一〕 据范书叙传改补。又举将,范书作“司隶”。按万斯同东汉九卿年表,时司隶乃鲍永也。

    〔二〕 范书班彪传作“后察司徒廉为望都长”,袁纪此必有脱误。〔三〕 李贤曰:“好事者谓扬雄、刘歆、阳城衡、褚少孙、史孝山之徒也。”沈钦韩曰:“史通五史篇,诸好事者若冯商、卫衡、扬雄、史岑、梁审、肆仁、晋冯、段肃、金丹、冯衍、韦融、萧奋、刘恂等相次撰续,迄于哀平间,犹名史记。”杨树达曰:“东观汉记:‘

    东平王苍上光武受命中兴颂,明帝问校书郎,此与谁等,皆言类相如扬雄前代史岑之比。’知史岑为西汉人。晋冯段肃见下文固奏记,文称‘京兆祭酒晋冯、弘农功曹史殷肃’。‘殷’与‘段’形近误也。”

    〔四〕 杨树达曰:“论衡佚文篇云:‘班叔皮续太史公书,载乡里人以为恶戒,叔皮不为恩挠。’”

    〔五〕 范书标点本作“二十二篇”,汲古阁本作“二十篇”。按四库提要曰:“汉志作二十一篇。其诸家所注,隋志虞翻、唐固本皆二十一卷,王肃本二十二卷,贾逵本二十卷,互有增减,盖偶然分并,非有异同。而此本首尾完具,实二十一卷。诸家所传南(惟昭所注本,隋志作二十二卷,唐志作二十卷。)北宋版,无不相同,知隋志误一字,唐志脱一字也。”

    〔六〕 汉志及范书均作“三十三卷”,袁纪恐误。

    〔七〕 李贤曰:“十篇谓迁殁之后,亡景纪、武纪、礼书、乐书、兵书、将相年表、日者传、三王世家、龟策传、傅靳列传。”按贤注乃本张晏说,分见史记自序集解、索隐,汉书司马迁传注。余嘉锡太史公亡篇考曰:“卒者,终也,终述之至麟止,则武帝以前,无不成之篇,故篇末总叙之曰:‘上记轩辕,下至于兹,着十二本纪,作十表、八书、七十列传,凡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篇数字数之详如此,是其书皆已写定,不独无有录无书之篇,亦不当有草创未成之作矣。盖十篇之缺,实在迁死之后,故曰‘其书稍出’,明其出之未全。逮杨恽宣布其书,而此十篇竟不复传,但有录而已。”

    〔八〕 范书作“则其功也”。

    〔九〕 “采”字据范书补。又“数家”范书作“百家”。

    〔十〕 据范书班彪传补。

    固九岁能属文,五经百家之言,无不究览,其学无常师,又不为章句,训诂通而已。性多爱,不以所长傲物,人皆重之。弱冠早孤。固以唐虞三代,诗书所及,世有典籍。故虽尧之盛,必有典谟之篇,然后冠德百王。汉绍尧运,以建帝业六世,史臣乃追述功德,私作本纪,编于百王之末,厕于秦、项之列,太初以后,阙而不录,故采撰前纪,缀集所闻,以述汉书。元起高祖,终于孝平王莽之诛,十有二世,二百三十年,综其行事,旁贯五经,上下洽通,凡百篇。未成,明帝初,人有上书言固私改史记者,诏收固京兆狱,悉敛家书封上。是时扶风人苏朗伪言图谶事,下狱死。固弟超〔恐固〕为郡所诬〔一〕,乃诣阙上书,具陈固着述意。会郡亦封上固书,天子甚奇〔之〕〔二〕。征诣校书部,除兰台令史。〔与故〕(举)睢阳令陈宗、故长陵令尹敏、司隶从事孟异共作世祖本纪及世祖功臣、平林、新市、公孙述二十八篇〔三〕,奏之〔四〕。帝迺复使成前书。自永平始,研精积思二十余年,至建初中,其书乃成。世甚重其书,学者靡不讽诵焉。

    〔一〕 据范书补。

    〔二〕 据陈璞校记补。

    〔三〕 据范书改补。又惠栋曰:“异当作冀,扶风茂陵人,见马援、杜林等传。”又史通正作“孟冀”,袁范两书均误。

    〔四〕 此乃撰修东观汉记之始。

    自为郎后,遂见亲近,赏赐恩宠优渥。章帝好文章,逾益进幸,数入读书禁中,或连日逮夜。每行巡狩,辄献上赋颂。朝廷时有大议,令固问难于前,然位不过郎。固虽笃志于学,以述作为务,然好傅会权宠,以文自通。其序事不激诡,不抑亢,赡而不秽,详而有体,使读之者亹亹而不厌,亦良史之才也〔一〕。至于排死节,否正直,以苟免为通,伤名教也。史迁之作,皆推之于谈;彪经序其谋,略以举矣,而固尽有功〔二〕,岂不胜哉!〔一〕 胡三省曰:“贤曰:激,扬也。诡,毁也。抑,退也。亢,进也。余谓激诡抑亢,皆指史家作意以为文之病。”又李贤引尔雅曰:亹亹,“犹勉勉也”。

    〔二〕 据黄本补“有”字,蒋本阙。

    窦氏既废,天子追览前议,嘉袁安之忠,知宋由之不正也,乃策免由。

    秋七月己丑,太尉宋由有罪自杀。

    八月,司空任隗薨。字仲和,光之子。初,光济世祖于信都,封〔阿〕陵侯〔一〕。光薨,隗袭爵。隗好黄老,清静少欲,以功臣子行异于众,擢为虎贲中郎将,稍迁九卿、三公。隗玄默守直,不求名誉,然内行仁义,世人以此服之,帝亦雅重焉。窦宪之专政,朝臣莫违,隗与袁安屡抗异议。于是天子追思隗忠,擢子屯为步兵校尉。

    〔一〕 据范书任光传补。

    辛丑,大司农尹睦为太尉,太傅邓彪以老病罢,太尉睦代录尚书事。

    冬十月己亥,宗正刘方为司空。

    五年(癸巳、九三)

    春正月己亥〔一〕,大赦天下。

    〔一〕 范书作“乙亥”。按是月乙丑朔,无己亥日,袁纪乃涉前“

    己亥”而误。

    辛卯,立皇弟万岁为宋王〔一〕。

    〔一〕 范书和帝纪作“广宗王”,袁纪误。又水经注清水曰:“和帝永元五年,封皇太子万年为王国。”“太”系衍文,又“年”即“

    岁”也。

    二月戊戌,诏有司省内外厩马及上林池圃,悉以假贫民。

    甲寅,太傅邓彪薨。窦氏之专权,彪守己而已。御史中丞周纡,国之司直也,屡忤窦氏,彪尝以事奏免纡,世以此讥之,然修礼教。

    (二月)戊午〔一〕,陇西地震。

    〔一〕 “二月”已见前,此乃衍文,故删。

    三月庚寅,遣使分行贫民,开仓振廪。

    夏六月丁酉,郡国雨雹,大如雁子。

    冬十月辛未〔一〕,太尉尹睦薨。

    〔一〕 范书亦同,然十月庚寅朔,无辛未,二书皆误。

    十一月己丑〔一〕,太仆张酺为太尉。

    〔一〕 按是月甲寅朔,无己丑日,范书作“乙丑”是。袁纪“乙”多误作“己”。

    六年(甲午、九四)

    春正月,永昌夷献犀、象。

    司徒丁鸿字孝公,颍川定陵人也。父綝从世祖征伐有功,封〔陵〕(颍)阳侯〔一〕。鸿年十二〔二〕,事太常桓荣,十六而章句通,布衣荷担,不远千里质问异义,是以能成其名。初,綝从上时,鸿独与弟盛居,困苦饥寒。〔常〕(帝)怜盛〔三〕,有委国志。及綝薨,既葬,鸿挂衰绖于冢庐而逃去,留书与盛曰:“鸿贪经书,不顾恩义,生不供养,死不饭唅,皇天先祖,并所不祜,身被大病,上不任为蕃辅,下不能守土。先上病状,辞爵封于仲公〔四〕,章寝不报。谨身放弃,求良医,如遂不瘳,永归沟壑。”始鸿与九江人鲍俊友善〔五〕,俊遇于东海,鸿佯狂不识俊,俊乃止而诮让之曰:“自昔伯夷、吴札乱世权行,故得申志。汉有旧制,春秋不以家事废王事,故与卫辄之〔立〕(子)〔六〕。今以兄弟私恩,而绝父不灭之基,未可谓智也。”鸿感悟垂泣,叹息而还,就国教授,扬州称之。鲍俊亦上书具言鸿至行,明帝甚然之,诏征鸿。召见,说文侯一篇〔七〕,赐御衣及绶,廪食公车〔八〕,与博士同礼。顷之,拜侍中,徙封鲁阳侯〔九〕。〔一〕 类聚卷五一引东观记曰:“丁綝从上渡河,及封功臣,上令各言所乐,谓綝曰:‘诸将皆欲县,子独求乡何也?’綝曰:‘昔孙叔敖敕其子受封,必求硗确之地。今綝能薄功微,得乡厚矣。’上从之,封为定陵新安乡侯,后徙封陵阳侯。”范书丁鸿传亦同。袁纪乃涉前颍而误,故正之。

    〔二〕 东观记、范书均作“年十三”,袁纪恐误。

    〔三〕 据陈璞校记改。

    〔四〕 李贤曰:“仲公,盛之字也。”

    〔五〕 东观记、范书均作“鲍骏”。

    〔六〕 哀公二年公羊传曰:“曼姑受命乎灵公而立辄,辄者曷为者也?蒯聩之子也。然则曷为不立蒯聩而立辄?蒯聩为无道,灵公逐蒯聩而立辄。然则辄之义可以立乎?曰可。其可奈何?不以父命辞王命,以王父命辞父命,是父亡行乎子也。不以家事辞王事,以王事辞家事,是上之行乎下也。”鲍俊之言,取义于此。又陈璞引陈澧校曰“

    立误子”,甚是。范书正作“立”,故正之。

    〔七〕 即尚书周书文侯之命篇也。鸿师事桓荣,其所主乃欧阳尚书学。

    〔八〕 李贤曰:“禀,给也。公车,署名,公车所在,因以名。诸待诏者皆居以待命,故令给食焉。”

    〔九〕 乃乡侯,范书注引东观记曰:“鲁阳乡在寻阳县也。”

    华峤曰:论语称“夫子温良恭俭让以得之”行首乎〔一〕?故尝请论之:孔子曰:“太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让,民无德而称焉。”〔二〕孟子曰:“闻伯夷之风者,贪夫廉,懦夫有立志。”〔三〕然则太伯出于不苟得,未始有于让也。是以太伯称贤人,后之人慕而徇之。夫有徇则激诡生,而取与妄矣。故夫邓彪、刘恺让其弟以取义,使弟非服而己享其名,其于义不亦薄乎?又况乎于有国之纪,而使将来者妄举措哉!古之君子立言,非〔苟显其理〕,将以启天下之方悟者;立行,非独善其身,将以训乎〔天下之方动者〕哉〔四〕!原丁鸿之心,其本主于忠爱,何其终悟而从义也?以此殆知其徇尚异于数世也。

    〔一〕 出论语学而。

    〔二〕 见论语泰伯。

    〔三〕 见孟子尽心章句下。

    〔四〕 据范书丁鸿传论引华峤语补。

    二月乙未,司空刘方为司徒,太常张奋为司空。

    三月丙寅,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

    六月,初伏日闭关〔一〕。

    〔一〕 李贤曰:“汉官旧仪曰:‘伏日万鬼行,故昼日闭,不干它事。’”乃时人迷信所致。

    秋七月,京都旱。司空张奋上疏曰:“岁比不登,人食不足。今复旱,秋稼未立,阳气垂尽,日月迫促。夫国以民为本,〔民〕以谷为命〔一〕,政之急务,忧之重者也。臣〔蒙〕(义)恩尤深厚〔二〕,受职过任,夙夜忧惶,章奏不能序心,愿对中常侍,口陈得失。”上即引见,明日车驾亲幸洛阳寺,省录囚徒,于是大雨三〔日〕(

    月)〔三〕。

    〔一〕 据范书张奋传补。

    〔二〕 据范书张奋传改。

    〔三〕 据范书改。

    南单于安国〔初〕为左贤王〔一〕,师子〔于宣〕(次当)为单于时〔二〕,数轻兵出塞,斩获有功,故国中皆敬师子而不附安国,安国由是病师子〔三〕。匈奴降者异时居塞外,数为师子所掠,故亦怨之。安国乃委计降者,使图师子。安国既〔为单于〕(伪严于),师子〔为〕(而)左贤王〔四〕,觉知安国之谋,乃阴为之备。每会议事召师子,辄称病不往,安国益忿。〔一〕 据通鉴补。

    〔二〕 据范书改。“单于”二字据黄本补,蒋本原阙。

    〔三〕 “病”字蒋本亦阙,据黄本补。

    〔四〕 黄本“伪”作“为”,“而”亦作“为”。又范书南匈奴传曰:“安国既立为单于,师子以次转为左贤王。”则“严于”系“单于”之误,故据补正。

    是时中郎将杜崇使安国,安国心不平,因上书告崇。崇敕西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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