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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麻辣教师-第2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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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屋前,上施可馨房间溜达一圈,小丫头睡的挺甜,怀里抱着一个洋娃娃。时不时的吧唧吧唧小嘴,肥嘟嘟的小脸蛋浅露出两颗小梨涡,煞是可爱。

    不为别的,为了这小丫头,施满江也不能停歇。

    地下世界崇尚的是丛林法则,弱肉强食,一旦入行终生都难退出。不管是大哥还是吊毛,通常只有两个结果――非死即残,蹲大牢!

    施满江无心进入地下世界,只是现在这个社会,当大哥的心肠忒坏。为了减少损失,更多的获利,他们已经把目光盯向学校,尤其像南华三中出了名的烂学校。

    烂学校脑残学生多,心思完全不在学习上面,成天就想着混社会跟大哥,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爹妈费那么大劲把他们养大,一泡屎一泡尿的,结果替别人卖命去了。

    可乖了。

    在父母面前,在老师跟前从来没表现的那么听话,大哥让他们往东绝不去西,让他们砍谁就砍谁,连眼皮都不带眨一下的。

    回头要出点事儿,到头来倒霉的还是父母。

    高校的学生最好忽悠,有干仗伤人的能力,恰好正值青春年少,懵懂无脑。成天一副天大地大老子最大的吊样,最适合利用不过。爹妈生,父母养,用不着他们当大哥的头疼,出了事儿,学校为了声誉会出面担保,父母更会想尽一切办法,不用大哥承担一星半点的责任。

    多好!

    简直就是废物再利用。

    施满江作为学生老师,职责所在,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学生走上歪路,不但毁了自己一生,整个家庭都会为之破裂。

    施满江没办法做到不闻不问。

    偏偏现在的学生好装个b,事儿特多,今天这个校霸把人欺负了,明天那个扛把子又是跟的谁谁谁老大,施满江能管得过来嘛!

    另外,施满江也想挣点钱,发家致富,不然连牛肉都吃不起。想致富,人脉是第一位,而进入地下世界无疑是最快的捷径。

    短短一年时间,施满江积累数亿的财富,有了这笔钱,足够施满江一次更大的跨越。

    只不过,现在的他,每走一步都必须小心翼翼,否则,一着不慎,容易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陆天豪何等的精明,混迹地下世界数十年,到头来,仍旧没能落的个善终。

    华夏表面上看起来风平浪静,实则暗地里风起云涌,鱼龙混杂,充满不定性。饶是施满江也不敢有丝毫大意,因为这里是华夏,他的那套最简单粗暴的方式,在这里并不适宜。

    一些事儿,只能是在背地里使刀子。

    有些人,哪怕再想弄死他,有那能力,也不能贸然动手。譬如霍百亿,头顶着诸多的头衔,施满江倘若真把他杀了,后果谁来承担?就算是潘中国老将也难以承担。

    通常,对付霍百亿这一类人,首先得抓到他的把柄,戴他头上的光环全部褪去,之后才能痛下杀手。

    这需要一定的手段和时间。

    “喂!”

    “呆子,等下。”施满江进屋前,贝姐款款走来,双眼醉意朦胧盯着施满江,曼妙的身姿依在墙壁上,双瞳剪水,秋波流转。白皙丰润的脸蛋,在暖色灯管的映射下,泛着温润的光泽,宛如剔透完美的璞玉雕琢过一般,白里透着酡红。

    “我?呆子……”

    施满江愣了愣,眼神不由自主的在女人饱满之处掠过。“大晚上的,早点休息吧!明天就过年了,你回家看看去。”

    “你在哪儿,哪儿就是我的家。”

    贝姐手里拎着瓶红酒,咕噜噜倒了一口,浑然不顾形象,一副醉醺醺的样子,朝着施满江走来。“我说,一晚上办了那么多事儿,干脆把咱俩的事儿也给办了呗!”

    说话时,贝姐上前搂着施满江脖子,整个人像个树袋熊一样挂在男人身上,吐气如兰,媚眼如丝。“怎么样?过完年挑个好日子,把我娶了吧!礼金什么的,咱们可以慢慢商量,免费都行。”

    说着,贝姐嘟着性感的小嘴唇,一脸我见犹怜的小模样,委屈道:“过完年人家都二十六了,再不结婚,以后嫁不出去了。”

    年前年后,不少人张罗着结婚,贝姐都羡慕死了。每每看到别人结婚,穿上婚纱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时,贝姐就幻想着有那么一天,自己心爱的男人能够为自己穿上纯白色的婚纱,在海岸边,在太阳下。

    贝姐从来没想到过有这么一天,身为南华万人迷的她,居然要鼓起勇气借着喝酒壮胆,去跟一个男人告白。

    “那个……”

    “你喝醉了,别喝了。”

    施满江上前抢过贝姐手里的酒瓶,眉宇间掠过一抹慌乱。

    一直以来,施满江都刻意的躲避贝姐,不是不喜欢,而是给不了她结果。

    漂亮的女人谁不喜欢,其实,这些天跟贝姐在一块接触下来,在施满江心里,贝姐跟刘曦的地位一样,不分伯仲。

    只是有些东西,他给不了。

    “早点休息吧!天色不早了。”

    施满江转过身,留给贝姐一个冷漠的背影。

    贝姐那张俏脸瞬间变得煞白,嘴角尽显苦涩,心里隐隐作痛,好不难受。旋即,贝姐故作轻松,满不在乎的样子,强颜欢笑道:“我跟你开玩笑的,看把你吓的,多大点事儿。”

    “还真以为我嫁不出去呀!明天我就找个人结婚去。”

    说出这句话,贝姐心头一酸,再也止不住眼泪夺眶而出,哭成了泪人儿。她蜷缩在角落里边,楚楚可怜的模样,让人好不心酸。“你混蛋你,就知道欺负我,呜呜呜……”

    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为了跟施满江在一块,贝姐这一年来付出多少心酸?都没有生过小孩儿,却已经能够熟练的给施可馨带尿不湿,每天定时定点泡奶粉,晚上起来把尿,发烧,感冒,喉咙发炎,尿床……

    一听说新闻,哪个奶粉牌子出问题了,贝姐就紧张的要死,深怕给小可馨喝的奶粉也有问题。然后花一整天的时间,上网查询,又找食谱,吃什么能够让小孩子更健康,骨骼发育的更全面。

    贝姐从来没有如此专注的去做过一件事儿,深怕小丫头片子受到一丁点的委屈。

    有的时候,丫头生病了,送医院扎针的时候,贝姐几次没跟人吵起来。现在医生护士特别不专业,就跟地里的萝卜一样,都是量产出来的,一点质量都没有,扎个针都扎不好,有时候扎五六次。

    那针尖就跟扎进贝姐心坎上一样,疼的丫头哇哇的哭,贝姐也跟着掉泪。

    付出多少辛酸,换来的却是施满江如此冷漠的背影。

    其实,施满江心里也酸酸的,怪不难受。

    因为成长环境,施满江很少跟人接触,尤其是感情方面,第一次恋爱,完全就是个菜鸟。用贝姐的话来说,就是爱情白痴,什么都不懂。

    他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唯一的办法就只能回避了。

    施满江并非是贝姐所想象的那种,拒绝不了诱惑的男人,否则,早在国外的时候,施满江就失身于大洋马了。

    因为喜欢,才会毫无防备让贝姐骑到他大腿上,最后失身于她了。

    本身就有好感,有喜欢。

    转过身,施满江来到贝姐跟前,拉了下她胳膊。“起来了,晚上地上冷,别着凉了。”

    “要你管。”

    贝姐撒手,气的腮帮子鼓鼓的。

    施满江就着贝姐一屁股坐下来,嘴巴微张开,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两人都陷入沉默。

    贝姐气呼呼的,转过身背对着施满江。

    就他会啊!自己也会转身不理睬她,哼!

    其实,贝姐也没成想真逼施满江娶自己,女人不都那样,哄哄就开心了,哪有像他这样的,一声不吭,转身就走的。

    “真是大笨蛋,哄女人都不会。”

    许久,施满江突然转过身来,一把将贝姐搂入怀中,紧跟着肥厚的大嘴唇覆盖上来,可劲的啃咬女人性感湿润的小嘴。

    “唔唔唔……”

    “你混蛋,放开我。”

    哪有这样的,刚刚才把人气哭,现在就要亲吻人家。

    可是,贝姐哪有施满江力气大,推搡了几下,旋即闭上眼,睫毛颤动着享受男人的呵护。

    躺在施满江强健的臂弯中,嗅着男人独有的阳刚气息,贝姐彻底醉了。

    “要是可以一直这样下去多好,每天什么都不做,就依偎在他怀里。”

    男人躁动的体温彻底将她融化。

    眼角,有一滴晶莹的泪珠滑落。

    施满江吻了上来,用嘴唇拭去女人眼角的泪渍,眼神饱含柔情,赤果果盯着贝姐姣好的面容。“贝姐,你别这样,你这样子我的心真的好痛,痛的快窒息了一样,没办法呼吸了。”

    不是不在乎,而是不知道该怎么应对。

    天大的事儿,施满江也没逃避的习惯,独独感情这方面,施满江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凤贝仪,刘曦,他都喜欢。

    刘曦属于那种青春奔放型的女人,豪迈,又不失稚嫩,像个活泼可爱的小精灵,总是能够令人心情大好。而凤贝仪则属于那种任何一个男人都想珍藏的极品暖床型的女人,妩媚,性感,天生的尤物,骨子里带着一股子魅惑。

    两个人各有千秋,都是超级大美女。

    单单从外表,姿色,身段来评断的话,很难说那个更胜一筹。

    这一年来,贝姐为小可馨所做的一切,施满江全看在眼里,既感动又心酸。

    双手轻轻捧着女人堪称完美的脸颊,施满江一字一句说道:“宝贝!我真的很爱你,很爱很爱!”

    刚刚贝姐说‘明天随便找个男人嫁了’这句话的时候,施满江的胸口心如刀割般难受,放佛要失去人生中最珍贵的东西一样。

    倘若真有那么一天,施满江不知道自己会是怎样,大概会抓狂吧!

    施满江终于意识到一味的逃避起不到任何的作用,到最后只会让彼此伤的更深,明明相爱的两个人,最后却成了陌路。

    “只是……”

    有些话实在难以启齿,施满江自问不是渣男,却把渣男该干的事儿都干了。无论是刘曦还是贝姐,两个女人都是他的至爱。施满江不想失去贝姐,又怎能忍心伤害刘曦。

    “我知道,我都知道!”

    施满江心里想的什么,贝姐再清楚不过。“谁让你那么笨的,人家又不真的要你娶我,就是跟你开个玩笑,看你什么反应。谁知道你转身就走,笨死了!就没见过你这么笨的男人,混蛋你!”

    堂堂南华一姐,躺在施满江怀中,尽显女儿态。

    说完,贝姐却是忍不住噗嗤一声破涕为笑,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光彩。

    说施满江傻,其实自己才最傻,谁让自己喜欢上这个笨拙的大男孩儿,连哄女人都不会。

    “喂!”

    贝姐小嘴凑上来,轻咬着施满江耳垂,霞飞双颊,声若蚊蝇羞答答说道:“人家今天没有大姨妈喔!要不要干过年啦?”

    “……”
………………………………

第五百四十八章:一石三鸟 Vip

    所谓几家欢喜几家忧!

    本来大过年的,家家户户喜气洋洋,一片欢愉。独独牛舟霍家大院,偌大个庄子,到处裹满了白色的孝布,空荡荡的看不到人影,落叶纷飞,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子萧瑟的味道,死气沉沉。

    大厅的正中,被布置成了灵堂,霍少安的黑白相册悬挂在墙壁上,嘴角挂着一抹惨淡的笑容,宣告短暂的一声彻底结束。

    灵堂深处,一个衰老的背影,蜷缩在绒棉地毯上,犹如一条死狗一般,半响,身体抽搐下,跟着发出一两声无比凄惨的悲恸声。

    人生四大悲莫过于幼年丧母,少年丧父,中年丧妻,老年丧子!

    丧子之痛,不亚于剐心割肉。

    短短几天时间,霍百亿苍老了不少,头发全白了,浑浊的老眼布满了血丝,看着怪不吓人的。

    最可悲的是施满江竟然当着他的面,抹了霍少安的脖子,而霍百亿非但不能报仇,反而当众下跪,求施满江放他一条生路,方才得到这苟延残喘的机会。

    这几天,施满江抹杀霍少安的画面,以及他当众下跪求饶的画面,不时的萦绕在他脑海。霍百亿痛不欲生,简直比死还难受。“施满江,王八蛋我要杀你全家,我要杀你全家,啊!少安,少安啊!爸爸对不起你啊!呜呜呜!”

    霍少安才多大岁数,二十出头,他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精彩,最好的年华还没来得及绽放,就被施满江彻底毁了。

    就这么一个儿子……

    霍少安没了,霍百亿活着还有什么意义?他的价值体现在哪里?

    若不是仇恨的力量在支撑着他,霍百亿现在恐怕痛的连喘息的力气都没有,仇恨是支撑他活下去的唯一动力。

    “施满江,我一定要杀了你,我一定要杀了你。”

    可是……

    “怎么杀?”

    联想到那天,施满江的拳头突然迸发出炙热的烈焰,如同天上的星辰,一拳把人砸成焦炭,烈火烘烤,尸体惨不忍睹,绝非人力所能为。在霍百亿的眼中,施满江就如同从地狱爬出来的魔鬼般可怕,战无不克。

    阎王死了,奔雷死了,狂欢跑了……还有谁?

    纵观大西北,不,即便是整个华夏,在霍百亿的印象当中,也没有人比施满江更强大。

    否则,即便是荡尽万贯家财,霍百亿也要杀了施满江。

    霍百亿长居高位,身上自然而然的养成一种高高在上的气势,一般人在他面前,连张嘴说话的勇气都没有。而施满江却浑然没把他放在眼里,狂妄豪横,如同睥睨世间一切的死神,藐视一切。

    因此,但有机会,要么不弄,要弄就必须照死里整,决不能给予施满江喘息的机会。否则,死的就会是自己。

    虽然霍少安的死让霍百亿痛不欲生,可再痛苦也比死强。

    恍然间,屋子里的光线一暗,门口来了个人,身影被拉的修长,身后背着一把长剑。

    狂欢面色凝重,径直走到灵堂前,取三支香,点上,一二三拜,旋即插进翁中。

    “你来干什么?”

    霍百亿双眼半眯着,布满血色的老眼写满仇视。

    当初要不是他们昌平吴家给予霍百亿莫大的勇气,他岂会跟施满江作对?早知道施满江如此妖孽,霍百亿宁愿给他十五个亿也不想落得今天这个局面。

    “今天这一切,都拜你所赐,你居然还好意思过来,给我滚出去!”霍百亿眉宇间尽显疯狂,就像是一条疯狗,随时可能扑上前将狂欢撕的稀巴烂。

    霍少安的死,施满江是罪魁祸首,而他们这些人都是帮凶。如果哪天狂欢没撇下他们离开,说不定今天会是另外一番局面。

    “滚呐!”

    若非忌惮狂欢的实力,今天他别想走出霍家大院。

    狂欢低头俯视着躺在地毯上的霍百亿,看向他的眼神,就好像在端详着一只可笑之极的蝼蚁。

    武者向来自命天高,更何况狂欢是如此俊杰。

    霍百亿再有钱,在他狂欢眼里,依然是只蝼蚁,充其量就是个头比较大块一些。

    狂欢站在霍百亿跟前,蹲下身,锐利的眼神直视着霍百亿,就这么直勾勾的瞅着。许久,狂欢蔑笑着摇头叹息道:“真是可悲啊!即可悲又可笑,不外乎人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堂堂西北霍家坐拥数百亿的资产,可谓是权势滔天,无所不能,跺一跺脚,整个大西北都得跟着震荡,何等的威风。”

    “现在呢?”

    “哈哈哈!”

    狂欢放声大笑,旋即冷蔑道:“堂堂霍百亿霍老总的宝贝儿子,被人当面抹杀,而你……你在做什么?莫非你们霍家都是脓包废物?除了下跪和嚎啕大哭之外,就一点动作都没有?”

    “你给我闭嘴!”霍百亿后槽牙咬的嘎吱作响,恨不得扑上前把狂欢撕碎,浑浊的老眼中迸射出野兽般的光芒。

    他居然跑到霍家大院在自己伤口上撒盐,讥讽自己的软弱。

    真当我霍家是软柿子,什么人都可以肆意揉捏?

    此时此刻,霍百亿已经动了杀心,既然来了,今天就别想再活着离开。先杀狂欢祭奠少安,待日后有机会,再把施满江人头拎来。

    “怎么?”

    “难道我说错了吗?”

    狂欢似乎浑然没有注意到霍百亿眼中的寒芒,他的嘴角微微扬起,浮现出一抹嘲讽之色,更多的是厌恶。“看看你现在,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哎哟!你瞪什么?啊?废物居然也会瞪人?你吓唬谁?怎么着,说你废物不服气?”

    不用霍百亿招呼,他花钱雇佣的那些保镖,以及一干好手纷纷从黑暗中涌了出来,团团将狂欢围住,放佛一群嗜血的饿狼,下一秒钟便要扑上来将他撕成碎片。

    昏暗的烛光下,霍百亿的双眼泛着幽幽寒芒。“你以为这是你可以随便撒野的地方?”

    我霍家就算再不济,也轮不到你们这些阿猫阿狗肆意撒野。

    霍百亿从地上爬起来,冷眼瞅着狂欢,闷声下达命令。“杀了!”

    只有他儿子的命是命,其他人在霍百亿眼中就跟畜生没有任何区别,杀了就杀了。

    “铮――”

    狂欢拔剑。

    血色长剑透着一股子森寒的味道,剑锋直指霍百亿咽喉。隔得很远,可是看着那锐利的剑锋,霍百亿依旧头皮炸毛,遍体生寒,放佛下一刻钟,那冰冷的剑锋便会割断他的咽喉。

    “不知死活的东西,施满江能杀的了你我就杀不了你?”

    “也罢!”

    “你这废物活着也是浪费,干脆我送你下去跟你宝贝儿子团聚怎样?”

    旁边的保镖,以及一些好手,一股脑的冲了上来。

    “找死!”

    狂欢目光渐寒,挥手间,一剑飙血。

    冰冷的剑锋在左侧那人的脖子上,留下一道永不可磨灭的伤疤,血口迅速放大,旋即一抹温热的血花瓢泼而出。就好像水龙头一样,猩红色的液体哗啦啦的往外淌,没一会儿,地上就被沁透了。

    死亡的气息伴随着浓郁的血腥味在空气中弥漫开,霍百亿雇佣的那些保镖纷纷止住脚步,神色骇然。

    “咚!”

    随着一声闷响,那个保镖终于倒下,躺在血泊中挣扎了片刻便再无动静。

    “滴答滴答!”

    剑刃上的血汇成一团,凝聚成妖艳的血珠子,顺着剑锋滴滴答答掉落下来,砸在地上,碎成血色的花瓣,侵染地面,形成一块块血色斑点,触目惊心。

    “嗡――”

    剑锋扭转,再一次对准霍百亿的面门,指向他的咽喉。

    “别以为只有施满江能杀的了你,我也能。”

    某一个瞬间,狂欢确实动了杀念,当然,只是动了心思罢了,狂欢可没施满江那么疯狂。真杀了霍百亿,他们昌平吴家可承担不起这个责任。

    就是吓唬吓唬霍百亿,让这个老东西知道,谁是孙子谁才是主。

    狂欢冷眼瞅着霍百亿,一脸蔑视。“儿子被人杀了,连个屁都不敢放,完了还跟我急眼?”

    “有钱?了不起是吧?啊?你有几条命你告诉我。”

    “敌我不分。”

    狂欢今天来这的目的当然不是为了针对霍百亿,他是来跟霍百亿洽谈合作的,只不过因为上次他撇下霍百亿父子二人,自己跑路了,要不用点非常手段,霍百亿岂能答应再一次跟他们昌平吴家合作,为他们所用。

    “噗嗤!”

    狂欢一剑插进尸体心口位置,又是一抹血花飞溅,随后,狂欢随手捡了一张椅子,坐在霍百亿跟前,伸出一根手指。“给你一个报仇的机会,你就告诉我,想不想杀了施满江为你儿子报仇雪恨?”

    “机会只有一次,你自己斟酌。”

    “我可以告诉你的是只要你肯付出一定的代价,施满江必死无疑!”狂欢眼中掠过一道寒芒,他信心百倍。

    且不说他们之间已经结下梁子,就算屁事儿没有,以狂欢的性子,也决不允许施满江踏破武道桎梏成就传奇。

    还是那句话,简三之后无传奇,除却昌平老吴家。

    他们老吴家还没突破传奇呢!轮到施满江了吗?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事儿,霍百亿对河间柳家的打击还不够彻底,最后关头了,再来那么一下下,昌平吴家的计划差不多也快完成,到那个时候,施满江算个什么东西。

    狂欢要借助霍百亿的手,除去施满江跟河间柳家,而他们昌平吴家什么都不用做,只管坐收渔翁之利。

    一石三鸟。

    除去施满江,夺得残页,削弱霍百亿。
………………………………

第五百四十九章:狼狈为奸 Vip

    狂欢的剑,就像是翩翩起舞的蝴蝶,灵动十足,很难让人捕捉到它的轨迹,你永远也不知道下一秒钟它会出现在什么地方。

    他的眼神就像是毒蛇一样,锐利,阴冷,折射出令人头皮发麻的寒芒。

    发家致富的这些年,霍百亿不知道祸害了多少人,多少个家庭因此而家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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