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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麻辣教师-第2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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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眼神就像是毒蛇一样,锐利,阴冷,折射出令人头皮发麻的寒芒。
发家致富的这些年,霍百亿不知道祸害了多少人,多少个家庭因此而家破人亡。霍百亿祸害别人的时候,从来不会彷徨,害怕过,旧相识碾死一只爬虫,充满快感。
可当死亡的指针对准自己时,霍百亿突然发觉,自己才是可怜的小爬虫。他吞了吞口水,喉咙就像是塞了一团棉花,好不难受。
不过,当狂欢提起施满江的时候,霍百亿那双浑浊的老眼中再度生出寒芒。施满江不死,霍百亿无时无刻不活在痛苦之中,只要有万分之一的机会,哪怕付出再大的代价,霍百亿也要杀了他。
当然,下一次动手,霍百亿肯定不会出现在施满江面前。施满江不死,他绝不会再回霍家大院,甚至不会出现在大西北,乃至华夏。
如果敲定的话,霍百亿会暂时推却所有的活动,只身离开华夏,去其他的国家躲一阵子,施满江不死,他绝不再回西北。
霍百亿半眯着双眼,凝视着狂欢身旁滴血的长剑,顿了顿,旋即问道:“莫非,你又要跟我说你们昌平吴家能够摆平他?”
“嗤!”
霍百亿冷笑连连,经过上次那件事儿,他不会在相信昌平吴家的人,若非昌平吴家在武道圈子名声比较大,身为一个精明的商人,霍百亿岂会轻易地信任别人。
狂欢瞳孔收缩,眸中寒芒愈发的浓烈。霍百亿的蔑视,令狂欢大为不爽,心中杀意盎然。
一个三教九流的商人,也敢蔑视他们昌平吴家,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东西。这要是在过去,霍百亿就是一条狗,钱再多也没有丁点地位。
现在翻身了?
早晚特么弄死你。
“血玫瑰!我想,你应该听说过吧!”
施满江现在才刚刚突破,半步传奇的境界,对混元一氮完全不能驾驭,这个时候还有机会。倘若某一天,施满江真突破武道桎梏,成就传奇的话,恐怕,饶是血玫瑰也不敢接这单活儿了。
“必须趁施满江成长起来之前,灭了他。”
把噩梦扼杀在摇篮中。
事关昌平吴家声誉,施满江必须为此付出代价。
倘若奔雷没死,还有的谈,现在,不死不休。
昌平吴家三剑客名满天下,现在被施满江干掉一个,像什么话。
总得有人要死。
为此,昌平吴家已经做好两手准备,连闭死关的双刃太阿都出来了。
狂欢负责跟霍百亿‘沟通’,让霍百亿出钱出力出人脉,企图谋杀施满江跟河间柳家。
河间柳家现在已经垮了,出了个败家的玩意儿,都不用狂欢可以去针对,他们自己就会垮台。狂欢所做的,只不过是加快他们家族湮灭的脚步罢了。
倒是突然蹦出来的施满江,有些棘手。
说到底,还不是因为霍百亿,倘若不是因为霍百亿的关系,他们这辈子跟施满江都不会有交集。
“现在的问题是,除了施满江本身的实力之外,最难搞的是他背后的人。”
回去后,狂欢把在霍家大院所发生的事儿,报告家族,家族立即派人调查。昌平吴家曾经开过武术学院,门下学子无数,出社会后,混的烂的,也就算了,不予理睬。混的好的,当然要巴结,维系关系。
有那么一些人在军中任事儿。
通过多方打听,狂欢终于掌握了施满江的身份・狼巢的王,狼王。
狼巢那可是华夏顶尖的部队,总人数不到二百,每一个都弥足珍贵。尤其是施满江带进狼巢的那些人,个顶个的都是顶尖的兵王,剩下部分成员则是由华夏各部队的精英,通过无数次的考核,测试,最终选拔出来加入浪潮。
这一部分人,占据多数。
得到这个消息后,昌平吴家大为震惊。
军方就好像隔世的行者,脱离尘嚣,跟地方上很少有牵连,但是,他们的能量极其强大。
军方代表着国家,更何况施满江所在的部队・狼巢,更是国之利器。倘若施满江没有脱离狼巢的话,借他们昌平吴家一百个胆子,他们也不敢去动施满江。
既然脱离了,那就不是军方的人。
狂欢他们打听过了,上次之所以下来一群狼,主要是因为和尚。和尚还是狼巢的人,被奔雷杀人,主谋是霍百亿。为此,狼巢下达诛杀令,要取霍百亿的人头。
并非是因为施满江的缘故。
另外,他们也道听途说,两年前血玫瑰跟狼巢就有过一次交锋。血玫瑰完胜,狼巢死伤好几个,在总部被人杀了的。由此可见血玫瑰有多么的豪横,而狼巢,不过是沽名钓誉之辈。
在总部都被人杀了,装什么犊子?还最牛掰的尖刀部队呢!笑话,业绩呢?这么多年,麻烦请问下狼巢都干了什么?把钓鱼岛抢回来了?还是台歪统一了?
那个施满江,狂欢估摸着他也是实在没脸在部队呆下去,丢人,一年造多少军费?什么事儿都没干,完了还被人干到总部来了。
干脆就滚出狼巢,跑南华装犊子来了。
在部队丢人现眼,跑南华称王称霸……呵呵!
血玫瑰能够杀他们一次,就能杀他们两次。
“你要是真有心为你那死去的儿子报仇,花钱啊!你不是有钱嘛!”
前段时间霍百亿给了施满江十五个亿,这在大西北都已经成为笑谈,十五个亿啊!连狂欢剑都为之眼热。既然能够拿出那么多钱给施满江,难道就不能拿出更多的钱买施满江的命?
霍百亿当然知道施满江是狼巢的人,否则,他岂能拿出十五个亿交给施满江?他完全可以选择离开西北,去哪儿都行,一个小小的南华王,能把他怎样?
偏偏施满江是狼巢的人,霍百亿无奈只能乖乖把钱转到施满江卡里。
霍百亿,百亿资产,经常出入国内外。对狼巢的了解,比狂欢要多的多。
夏蝉不知春秋!
在霍百亿眼里,狂欢不过是一只可怜的爬虫,目光短浅,心胸狭隘,不知道这个世界有多么的广阔,更不知狼巢在国外的名气有多么的惊人。
作为一个成功的商人,发国难财极其必要,富贵险中求,越是危险的地方,越是充斥着惊人的财富。
有的时候,霍百亿偶然也会出入中东一些小型国家。跟随访谈团出过访问,代表着华夏商人楷模,跟当地的政党,商人做一些简单的交流。
如果洽谈甚欢,在进行下一步会晤。
那些小国家之所以混乱,石油是祸乱之源,地下富含的石油存储量足以引起一些大国家觊觎。所以那些小国家都特别的乱,他们足够的富有,但却没有强大的军事能力来保卫自己。
起先,受邀说是要去那些小国家的时候,霍百亿诸多担心,怕出祸端。同行的人告诉他让他放心,国家高层早就安排好了,肯定不能出事儿,就算是出事儿了,也有人会去救他们。
那是霍百亿第一次听人提起狼巢。
前几年,华夏人在国外几乎可以横着走,不用担心有麻烦。一个是友邦多,自古以来,在历史上华夏都跟友邦相处不错。到今天,华夏每年投资在其他国家的金额多大数万亿。
帮他们修建铁路,桥梁,学校……基础设施,帮助他们富裕起来。
前几年,中东的一个小国家突然爆发内战,炮火连天,尸横遍野。昔日繁华的大都市,转眼倾覆,湮灭,处处满目疮痍,残垣断壁,入目处尽是废墟。
其他国家暂居该国的商人,大多受到波及,死伤不少。
那些发达国家来不及庇护自己的国民,只得把大使馆撤回。强大如美利坚等国,也都撇下了自己的国民。不是不管,是没办法去管,人家内战,美利坚没资格和权力派兵进入他们的国家,否则,对美利坚将会极其不利。
独独华夏。
在取得友邦的同意后,第一时间排出核潜艇,飞机驶往邻国。同时,安排人手进入该国,不惧万难艰险,克服重重困难,一个不漏的把所有华夏国民,全部转接到邻国,然后安全送回华夏。
当时,就有狼巢的人参与其中,协同保护运输。狙击几波乱兵,浑然不顾自身的安危,护送他们回国。
也就是在那一次,国内的一些富商,方才第一次接触到狼巢,知道他们这一群人的存在。狼巢威名方显,因此,霍百亿去局势动荡的小国家访问时,才能被告知狼巢的事迹,让他别担心。
很长一段时间,只要是出国去往那些小国家洽谈生意什么的,只要想到狼巢这两个字眼,霍百亿都能够把心放在肚子里,安安心心的去往战乱之地。
因为华夏,因为狼巢,天涯海角,甭管他们到哪儿,国家不会放弃他们。
曾经,施满江和狼巢是他的保护伞,而现在,施满江却成了他的噩梦……
倘若早知道施满江的身份,又何至于此。
“血玫瑰?”
听到这三个字,霍百亿顿时眼前一亮。
这两天伤心过度,脑子没一刻清醒,要不是狂欢点醒,霍百亿都把这些杀手组织给忘了。
血玫瑰,那可是个顶尖的杀手组织,传闻,只要血玫瑰接下任务,没有完成不了的。换句话说,只要是被血玫瑰设定为目标――必死!
霍百亿动心了,瞳孔收缩,盯着狂欢,眼神之中折射出一缕寒芒。
侠以武犯禁。
像狂欢他们这一类有本事的人,向来心高气傲难以驾驭,霍百亿拿他们没办法,现在好了,有了血玫瑰只要花点钱便可――杀鸡儆猴。
今天他能够花钱杀了施满江,明天就能花钱杀他狂欢,灭他昌平吴家都不是不无可能。
霍百亿并不知道霍少安曾经有联系过血玫瑰,只不过被拒了。
至于昌平吴家,去死吧!
霍百亿才懒得费心思管他们死活。
………………………………
第五百五十章:短暂的安逸 Vip
凌华山庄。
一场跨越世纪的足球场,正在这里举行。
参赛的球员一共有四个人,施满江,施可馨,贝姐还有萧月月。
萧月月跟贝姐两人在一边围观,施满江跟施可馨两人是主要前锋,杀的是难分难解,不分上下。
施满江漏了个破绽,小可馨立马扑了上来,两肥嘟嘟的小手,抱着足球就往一边窜,一边咯咯笑着,笑声像风铃一般在风中传递开。
小丫头走路还不是很稳,跑起来的时候是用脚尖点着地面,屁股一扭一扭,跟个小兔子一样,一蹦一蹦的,即可爱有让人担心。
“啊!”
施满江故作抓狂状,发出虎啸狼嚎之声,咆哮道:“小丫头片子,抢爸爸的球,我要吃了你,嗷呜!我抓到你咯!”
“呀!”
“救命呀!妈妈,快救救我。”
小可馨奔着贝姐跑去,脸上幸福洋溢。
过年了。
难得几天安逸,施满江一直陪在小可馨身边,跟她一块玩耍。像这样的时光太难得了,经历那么多事儿,任何时候也远远没有现在这么的珍贵。
“平平安安才是真!”
“要是能够永远这样下去该多好!”
其实,施满江并没有多远大的理想和目标,在战火交织,硝烟弥漫的战场,在完全陌生,充斥着死亡危机的环境,一呆就是好几年时间。
经历得多了,施满江没别的念想,他想变强,想挣更多的钱,目的就只有一个――就是想要一个家,一个小小的避风港湾。
如此简单,却又弥足珍贵。
年少的时候轻狂,以为可以不顾一切,连自己的小命都不在乎。直到身边有人壮烈,施满江这才渐渐的发现,有些东西,比死亡还要难受。
以前,施满江是为国家奋不顾身,为了大家。而今天,施满江的心胸没那么的远大,连一个小小的家庭都经营不好,谈什么大家。
一旁,瞎子和火狼簇拥着邱佩琳走来。
自打邱佩琳回山庄后,除了睡觉上厕所,只要邱佩琳醒了,两人就无时无刻不跟邱佩琳粘一块,屁颠屁颠的,跟俩儿跟屁虫一样。
“像,真像,真是太像了。”
至今,火狼依旧难以置信,当初施满江他们亲自把肥狼狐狼的尸体安葬……死了的人,怎么就又活过来了?
火狼直勾勾瞅着邱佩琳,至始至终,他的眼神就没离开过,似乎整个世界的美景,远不如眼前的佳人来的更加动人。“嘘!瞎子,你说,她是狐狼吗?”
“我看你才瞎呢!她就是狐狼,就是她,肯定是她。你别看我眼睛瞎了一只,我眼睛贼着呢!”
瞎子嘀咕着:“老大不会错的,老大说是就肯定是。”
邱佩琳真的是受够了,要崩溃了都。
天呐!……什么人呐这都?
上厕所都要跟到厕所门口的,跟俩贵宾犬似的,蹲在厕所外边等她出来。邱佩琳在厕所里边呆上一个钟头,他们就在外边等一个钟头,一步都未曾离开过。
邱佩琳抓狂了,她要问清楚以前自己到底是做什么的,怎么周围的朋友,都这种人……似乎除了施满江之外,就没一个正常的。
一个和尚,暂且不论他的大秃头,不看头,先看脚。
好好的一双脚,终年不穿鞋,培养的跟熊掌一样,脚底板特厚。
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这都什么社会了,就有那么穷吗?连一双鞋都买不起?人乞丐腰上都缠着好几只鞋呢!
火狼长的那么挫也就算了,独眼狼还是个瞎子,那眼球,甭管好的坏的,简直不敢直视。狐狼知道他们对自己没坏心,可还是有点难以接受。
那个和尚最近倒是没看到他,不知道去了哪儿。
“喂!”
“能聊一下吗?”
已经来山庄好些天了,邱佩琳一直等着施满江给她提以前的事儿呢!按照正常人的惯性思维,一般失忆后,哪个亲人不是想尽一切办法,帮助他们失忆患者们恢复记忆的。
而施满江似乎浑然忘了这茬一样,根本没提及过。
施满江正好也想跟邱佩琳说下。“明天你跟他们去一趟四九城吧!去玩玩,等过些时间抽空我在过来接你会来。”
施满江让邱佩琳跟瞎子他们多在一块待一段时间,培养下感情,顺便去四九城祭拜下和尚。现在的南华,乃至西北,平静的可怕,因为是过年。
过年后,施满江赶在开学前的十几天时间,会去河间,以柳家为切口,夺得两张残页。
西北霍家也是个不安定的因素。
一个河间柳家,一个昌平吴家,一个西北霍家……没一个善茬。除却这些之外,还有诸多潜在的威胁。
开年之后,西北将会是一片混乱,看不见的硝烟在涌动,云集。
去四九城也好,暂避风头。
上狼巢分部走走,看到往日熟悉的场景,说不定邱佩琳能够想起点什么。施满江从不强求她恢复记忆,对于她而言,失忆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儿。
当然,要是能够想起来,也好。
“我不想去。”
邱佩琳不大乐意,她上凌华山庄来,主要是因为施满江当初的那句话‘你是我的女人’。
邱佩琳一个人孤零零的生活了两年时间,以前的记忆一片空白,总觉得这辈子就她一个人,孤零零的,举目无亲。唯独在施满江身上,能够体会到一丝丝的亲切感,这种感觉让她很是迷恋。
邱佩琳抿着性感的小嘴唇子,一脸的不情愿。“你先告诉我,我们以前是怎么认识的?我以前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对于以前的自己,邱佩琳特别好奇,尤其是遇见施满江之后,看到他身边出现的这一个个的怪人,和尚,瞎子,火狼……似乎每个人看她的眼神,行为,好像感情浓厚到令人不敢置信的程度。
关系有那么好吗?
一个施满江还说得过去,全部都是。
“还有,你能不能让他们别老跟着我呀?好烦人啊!”
还让她跟着瞎子去四九城,绝对不可能。
“你想知道你的过去,你就跟他们走一趟吧!到了四九城,或许你会想起点什么。”
施满江走到邱佩琳跟前,伸手撩拨女人额前的刘海,摸了摸她后脑勺,说道:“乖,听话!和尚你的至亲,他现在人不在了,葬在四九城的八宝陵,你去看看。”
“不在了……”
邱佩琳有点反应不过来,之前不好好好的吗?怎么,突然间人就不在了。
就几天功夫,回想起来,和尚临走前,瞅她的那眼神,充满温情。突然间,人没了,不知道怎么,邱佩琳心里空落落的,怪不难受。“是因为什么?”
“明天你跟他们上四九城,十天半个月我就过来接你。”和尚的事儿,施满江不想再提,灭了昌平吴家在说。
明年开年,大干一场。
就是杀!
还一件事儿,施满江挺担心。
何振东之前跟施满江说过,霍少安有联络过血玫瑰的人,至于血玫瑰有没有接单,施满江不清楚,总之,他做好一切应对。
鹿死谁手犹未可知,如果可以施满江想把萧月月跟小丫头全部送走,放开一搏。
………………………………
第五百五十一章:放单 Vip
一个破烂的小旅社,收银员就是老板,下午闲暇时间,扣着鼻屎看着电影。旅社是旧房改造成的,不用登记身份证就可入住,标准间八十一宿。
像这样的小旅社充斥着整个城市的小巷子,这种地方,向来是藏污纳垢之地。
一辆价值连城的豪车缓缓行驶过来,在小旅社门口停了下来。
福特,铂金限量版的房车。
这车要价二百多万,主要有钱你都没地方买,非官方进口。
而且这车子一看就是改装过的,估计得造个三五百万吧!
车门打开,先是五六个保镖左右涌了出来,这阵势,把小旅社老板吓得够呛,鼻屎都不敢抠了,站起身来,怔怔瞅着。依稀间,可以看到这些保镖的腰间都别着――枪。
总共六个保镖,一个司机。
房车的空间很大,足够装下他们,而且一点不显得拥挤。
六个保镖分散开,形成一个防守的包围圈,眼神锐利,四下里扫了一圈。感觉差不多安全,有那么几秒钟的时间,其中一个壮汉打了个手势,旋即,几个保镖纷纷后撤一步,缩小包围圈的范围,拢在车门口。
随后,霍百亿从车内走了下来,神色匆匆,奔着旅社里边走去。
霍百亿走的很急,不敢在外面露面,深怕事情败露被施满江察觉到了。
南华王的可怕,已经深入人心,除非他死了,否则,霍百亿日后绝不会在西北露面。
为了谋杀,霍百亿已经推却所有的商业活动,对外宣称,自己身体不适,需要休息一段时间。
有关于霍少安的事儿,外界已经传的沸沸扬扬。
瞎子严重警告过霍百亿,霍少安被杀一事,不许对外宣扬,一旦造成社会舆论,他霍百亿将负全责。
外边人都在传言,各种新闻头条,娱乐杂志。
说二世祖霍少安嗑药飙车,被碾的稀巴烂,死无全尸。有的说霍少安夜夜笙歌,纵欲过度,死女人肚皮上了……众说纷纭,说什么的都有,反正很难堪。
这年头仇富心理扭曲的人很多,一个个疯狂点赞,各种骂娘,诅咒霍家全家死绝了才好,那话说的,一个比一个难听。
每天一早起来,看着霍少安黑白相册,看着那一摞关于霍少安各种惨死的新闻……为人父,谁能受得了?
霍百亿要报仇,哪怕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也在所不惜。
十五个亿都砸施满江了,也不差再糟蹋点。
……
二楼最后一间不起眼的小房间。
霍百亿在门口停了下来,准备敲门,手却停在半空,然后又放了下来。
可知道屋子里边可是血玫瑰的人。
血玫瑰,国内顶尖的杀手组织,号称死神之手,只要是被血玫瑰盯上的目标,没有不死的。
如果有的选择,霍百亿向来不喜欢跟他们这一类人接触,都是不要命的人,急眼了什么事儿都干得出来。
想到惨死在施满江手中的宝贝儿子,霍百亿咬了咬牙关,咬肌紧绷着,深吸了一口气,最终敲了敲房门。
“进来吧!”
声音很低沉,放佛来自地狱,不夹杂半点感**彩。
房门打开。
霍百亿跨进房门,他的那些保镖也纷纷跟随霍百亿一块涌入房间,随后,房门再度关上,一切归于宁静。
坐在霍百亿跟前的是一个老头,穿着朴素,看着像刚进城的乡下小老头,床脚下,还有一篮子土鸡蛋。
像眼前这样的小老头,霍百亿从来没有关注过,就好比风中的飘絮,直接被无视掉。
没想到,血玫瑰西北高级负责人居然是个拎着一篮子土鸡蛋的小老头,霍百亿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走错房间了?
除了小老头之外,屋子里还有个小女孩儿,看着大概只有十五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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