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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天下-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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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之间就全变成了白色。他临死前发了死愿,摩柯沁一族永生永世甘愿侍奉恶魔,诅咒中州塘国天灾不断,万民涂炭。据说勃儿贴赤那死后第二天,回来报丧的人还没到,他的妻子豁埃马兰勒就将包括四个儿子在内的一家一千零一十三人全都下毒杀了,她自己也横刀自刎,追随丈夫的诅咒而去。没有人知道豁埃马兰勒怎么就提前知道了勃儿贴赤那许下的那个怨毒的诅咒,人们都说,上天一定听到了勃儿贴赤那的声音,然后将他的意志带给了豁埃马兰勒。”寻涯公子语气淡淡的,诉说着历史上的斑斑血迹。

    羡尘张大了嘴看着远处渐渐露出真容的永胜关,莫名地感觉这座建筑里面似乎有一股寒气一下子把他包围起来。缓缓地打了一个冷战,羡尘将自己缩得小小的,只是埋头赶车。

    见到羡尘这样,寻涯公子不禁微微笑了笑。“我不该说这些的”

    “不不不……寻涯公子见识比我强的多,而且我非常喜欢听故事。我是听说在前几年的时候,有人出去永胜关外还能捡到铁盔和断了的刀剑,甚至在地下还能挖出人的骨头来呢。”羡尘赶忙提振精神,不想放过这样一个听到精彩故事的机会。

    “当年那一战,确实有很多人丢了性命,也有很多人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还有很多人自以为得到了,其实却是失去了。”寻涯公子抬头望着天空,今天只有星星点点的云在天上翻动,看起来就像是随手撒在天上的棉絮。

    想不通寻涯公子那看似绕口令一样的话是什么意思,羡尘也沉默了下来。

    “羡尘,你可知道这永胜关为何要建?”寻涯公子指着远处永胜关在曲水上的那段说道。

    “不知道。”羡尘诚实地说,“也许有的人觉得住在山里景色很好?。”

    寻涯哑然失笑,“这话说的就错了。你想这么雄伟的一座要塞城池哪是一朝一夕就能建起来的,当然不是为了给人住的。永胜关,就是原来的蓟门关从前朝隆成的时候就开始建了,那时候只是建在蓟山上的一些砖石堡楼。传说在崇仁皇帝打败北蛮汗王的时候,就要建一座像山一样雄伟的城池,镇守在这里,让北蛮人永远无法侵犯我们。当时光是把这座山挖平就用了五十多万苦工,很多人都活不过一年就累死了,却仍然没有达到预期的程度。后来有一个大师来到这里,看到这样的情景,心生不忍,就施展神通将山削去半截,这才建成了现在这样的永胜雄关。”寻涯公子说着说着,眼中似乎有晦暗的光芒一闪而过。

    羡尘听着这种撼天动地的伟大事迹,看着眼前那不知多高的山巅,想着别说是挖山,就是爬到那座山上去就要多么困难。羡尘喃喃地说,“这真的是人能做到的吗?”

    “能做到这样的已经不是人了。但是自从这座关建成之后,那些北蛮就再也无法侵犯我大塘的土地了,只能龟缩在塔玛查干的那边。”寻涯公子声音低沉。不知为何,对话突然变得异常的沉重。

    “啊,公子这么说,那北蛮人为什么在山的那边生活的好好的一定要侵犯我们的土地?”羡尘以前总是听说那些北蛮人特别的凶残,什么人都杀,老人和孩子都不放过。有的时候甚至把整个一个村子都杀光了。那时候谁家孩子哭了,大人就吓唬他说,再哭,再哭蛮子来了把你抓走,于是孩子就吓得不敢再哭了。羡尘从来没有见过北蛮人,对这些骑马杀人的蛮人有极大的好奇心。

    寻涯公子说,“北蛮人一生都在马背上,他们的土地贫瘠,养不活庄稼,就只能养得活草。在蓟山往北,就在塔玛查干大草原的那边因为曲水从地下流过的地方有成片成片的草原,另外一边却是苔原。本来这些北蛮人在草原上生活也很自在,每年都能找到合适的肥沃的草场。可是后来人越来越多了,就把草场都分给了各个部族,大家自己有自己的领地,有的人草场就肥些,有的就荒些。其实不管肥的荒的,草场上能不能活人全看老天眼色。干旱的年头,牛羊会把草根都从土里面翻出来吃,到第二年不管下多大的雨,那片草场都会荒,没有三五年年别想长出来。这时候那边的部族的就要死人,牧民饿了就什么都不顾,把自己家的那些老牛羊和羔子都杀来吃。但是能解得了一时的饥荒,还是撑不下去。于是就开始打仗,男人们都磨亮了弯刀,装满了弓箭,跨上马背去别的草场去抢粮食,抢女人,甚至把一个部族整个全杀了,霸占他们的草场。但是打打杀杀也不是办法,于是后来就推选了一个汗王,各个部族都推选了族长什么的去做贵族,大家商量着协调什么时间去那块草场上放牧。但是就是这样,草场仍然不够用,每过几年就要发生一次饥荒,饿死人也是常有的事。后来,有一个行者说我们的苦难不是我们应该承受的。他曾经去过草场之外的地方。他说,草场也是有边界的,草场的那边是一座大山,高耸入云。山上的雪一万年都不会融化,他曾经九死一生翻过了那座山之后,就到了另外的一个地方,那里有一望无际的草原和奔涌的大河。他说,我们应该出去,去山的那边去寻找更多的草来喂养牛和羊。于是当时汗王就开始让人随着那个行者去大山那边去看,结果两年之后,一百精壮的汉子最后只有两个人活着回来了,那个行者也死在了路上。他们说,那个地方叫做中原。虽然有从海边一直贯通大陆的蓟山隔着,但是有一条大河可以从水上顺流而下进入中州。于是这两个人被封为了汗王的金刀勇士,地位甚至比一般的部族将领还高。可是路途凶险死的人也确实太多了些,所以汗王也只能放弃了挥军南下的企图。”

    寻涯公子目光飘远了,眼睛里神色变换。“然而天下机缘变化,真的没有人能说得清楚。很多年之前有一年的冬天特别的冷,从玛耶山上融化下来的水少了,很多草场春天都没有发芽。牛羊把干草吃没了之后就开始把草地里面的草根都挖出来吃了。那次饥荒饿死的人不计其数。很多人甚至早晨出去,晚上都不知道能不能回来。如果晚上不回来了,那就是饿死在路上了。也不用去找了,因为去找了也可能就回不来了。后来,草场渐渐地都开始长了起来,但是十块草场还是有九块都不够用。牧民们只能把生下来的牛羊崽子都杀了。但是还是有一两块草场是能用的,可是这剩下的一两块草场是专门给汗王贵族们养踏火宝马的。很多牧民都打不到秋草过冬,没法活了,他们就开始去偷那些汗王草场的秋草。结果被贵族的帐下武士抓住,一万多人受到了牵连,被削掉了头盖骨埋到草地下养草,据说这样生长出来的草有人的精血,马吃了这样的草在战场上就变成了恶魔,不再怕人,甚至能活生生吃了人。很多人在被埋到草场中的时候还是活着的,却被土埋到脖子一动不能动,只能徒劳地张大嘴惨嚎。那一次,哭号和惨叫整整持续了一个月。一块大草场整个都翻了过来。可是饥饿的时候,人就已经不是人了。饿得狠了,人和狼也没有什么区别。”

    寻涯公子说道这里停顿了很长的时间,可还是说了下去,“后来男人们就拿起了自己的刀,护卫着自己家族的牛羊群去汗王贵族们的草场上去放牧。杀戮又开始,但是牧民们却不肯再退了。老人们都说,哪边都是死,额其格腾格里和额赫格扎尔对每一个儿女都是公平的。他们用决绝的目光看着自己家的儿子骑上马去和那些贵族打仗,又用悲怆的哭声将儿子血肉模糊的尸体埋葬。仗打了半年多,后来就出现了勃儿贴赤那这个人,他原来是摩柯沁部落的一个牧民的儿子。有一天夜里他带着族里精壮的一百多个小伙子们冲到了汗王的大帐,就凭这一百多人砍翻了汗王一千多的精卫,最后冲入了汗王的金帐之中,杀死了汗王。汗王死了之后,仗也打不下去了,勃儿贴赤那索性自己做汗王,称做天可汗,意思就是上天选出来的骄子当上了汗王。”

    寻涯公子叹了一口气接着说,“勃儿贴赤那当上汗王之后,就把所有的贵族都请到了牧民的裘棚里。给他们讲道理,最后所有的人都杀了一只黑羊喝了歃血酒,定下黑羊之盟,一起出钱造船从曲水顺流而下,越过过蓟山从南边攻打塘国。”

    寻涯公子停了下来,清澈的目光望着羡尘,“你想啊,羡尘,在家里是哥哥弟弟互相抢吃的打的死去活来的,可是就算是赢了的人最后也还是饿死,但是这里却有这么广大肥沃的草场,这么多的粮食和水源,虽然可能战死在战场上。那换做是你,你是想饿死还是想抢着一点粮,吃饱了战死在战场上,作为一个勇士死去?”

    羡尘还沉浸在寻涯公子所讲的那个故事上。羡尘小时候和姐姐在一起没少饿肚子,他知道那种感觉。人饿的时候开始反而会很亢奋,心里烦躁又手脚发软。接着胃里开始痉挛,就像是很多野兽在争着抢食你的内脏一样。然后就是虚弱,虚弱的甚至没连睁开眼睛的力气都没有了,只能整天整天地昏睡,不知道睡过去了之后是不是还能睁开眼睛。

    他想象着饥荒的时候那些北蛮人挤在裘棚里,大人们眼睛通红,眼窝深深地塌陷了进去。颧骨突出就像是两个突出的牛角,腮帮子也深深地凹了进去。孩子们的胳膊和大腿就像是麻杆那样,胸前的肋骨一根根像筷子一样整齐的排列,眼光呆滞不转,只能躺在羊裘上一动不动。饿的无法忍受了大人们把牛羊的骨头煮了又煮,希望孩子们能够喝着这泛着骨香的汤不再吵着说饿。可是孩子们都是正在长身体的时候,这没有一丝干东西的汤水怎么能填饱肚子。于是就拼了命的喊饿,饿啊饿啊男人们就拿起了砍刀和弓箭,红着眼睛就赶着还能跑动的马坐上了船来到了塘国。善的人抢粮,恶的人粮和女人都抢,一路战火燃烧。羡尘心中竟然开始对那些北蛮人充满了同情,他们为了自己的家人能够有一口吃的,只能骑在瘦骨嶙峋的马背上不停挥舞弯刀,直到血流干,肝脑涂地,再也没有一丝力气为止。每一场战争之后,满地的尸体,可是帐篷中的妻儿老小却能啃着他抢回去的硬邦邦的糙米面饼子哭喊着他的名字,为他唱一首安魂的牧曲。

    羡尘出神地想着,沉思了一会他才小声地说,“饿了很难受的”。

    寻涯公子微微笑了一下,不再说话,眼神又飘向了远方连绵的群山。

    又走了一个多时辰,羡尘指着前面越来越清晰的建筑对寻涯公子轻声说,“公子,马上就到永胜关了。”

    俗话说,望山跑死马,从刚刚看到蓟山到现在已经快到了下午了。
………………………………

第6章 山雨欲来风满楼(五)

    站在永胜关前面这才真正地感受到了这天下第一雄关的威势。轰隆隆的曲水从关旁边奔流,城墙在山腰上笔直地耸立着,仰头望一望不禁心里生出一种压迫感,似乎这墙就要朝着他倒下来了一样。

    羡尘翻身下车将马停住,说道,“公子,这就是永胜关了,前面能看到的那个城楼应该就是检查通关文牒的入城口。这里我进不去。公子什么时候回返,我提前来在此等候公子。”

    “不必了,羡尘,到时有人送我回去。这一路谢谢你的陪伴。这是五个金铢,就当是这次你带我来陪我说话解闷的辛苦费了。”寻涯公子伸手从随身的小包里面拿出了五个金铢就往羡尘的手里送去。

    羡尘的眼睛在这金灿灿的五颗珠子出现的时候就已经完全的被它们所吸引了,但是舔了舔嘴唇,羡尘还是坚定地摇了摇头,郑重地对寻涯公子说,“公子,虽然我很想要这五个金铢,我也很想给我姐姐买身新衣服。但是五个金铢实在是太多了,我只要一个。”

    寻涯公子重新打量了一下羡尘,说,“羡尘,你很不错,日后有缘我们再见。”他将手收回了口袋,再伸出来的时候只剩下了一个金铢,就递给了羡尘。

    “谢谢寻涯公子,和您走了这一路我又听到了好多有趣的故事,回去给我那些小伙伴们讲一定羡慕死他们,嘿嘿。”羡尘将金铢珍而重之的放入贴身的一个布口袋里,再向寻涯公子行了一礼。等到寻涯公子转身验过文牒进入城楼里之后才一声欢呼跨上马车,快马加鞭地向着回家的路赶去。

    他赶路焦急,又心里面很不情愿去住在那两家驿站里面,于是就直接奔第三家去了,这样下来两三天的时间,日夜兼程应该就能到家了。

    当羡尘来到了第三家驿站的时候,天早就已经完全的黑了。他把马安顿好了之后,找到厨房,摸出来几块吃剩下的糙米饼,就着水囫囵地咽了下去。

    他生怕惊醒了驿站的管家——让郝掌柜知道他在晚上还出来赶路就不好了,于是就睡在了马厩旁边的一间小草房里。

    他从怀中取出来蜡烛和火绒,轻轻吹了吹火绒将灯芯点燃了,又小心地拿着灯倾斜着将油脂烤化了一些,这才从胸口处将白天装着金铢的口袋取了出来。

    一边啃着剩下的糙米饼子,他一边将那粒金灿灿的珠子倒到了手心里,反反复复地打量着。珠子上面有一些弯弯曲曲的字,羡尘从来没有见过,正当他想凑着昏暗的灯火仔细瞅瞅这些字是怎么写的时候,突然一阵风将灯火吹得有些晃动了。

    羡尘一惊,站起身来,颤声喊了一句,“是谁?”

    但是周围都是昏昏沉沉的黑色,完全看不出来哪里有人的样子,只有远处似乎有低低的蛐蛐声传来。羡尘从小和姐姐相依为命,姐姐怕黑,晚上不敢自己出屋。羡尘稍微懂事了一些就自己当起了家里的男子汉,晚上如果有什么事了都是羡尘出去办的。开始的时候羡尘也怕,但是渐渐地也就习惯了。

    今天晚上没风啊,真是奇怪。他想着,也就不再深究了。想起姐姐,现在天黑了,姐姐应该已经回到了家里,窝在炕上看她自己从那些大家院子倒出来的污秽那里面翻捡出来的带字的纸片串成的书。姐姐识字,还教羡尘认识了好多的字。一想起姐姐教他认字的时候总是恼得说,“我这么聪明伶俐的人怎么就有了你这个榆木脑袋的弟弟。”羡尘嘴角撇出了一丝笑意,姐姐等着我回去,咱们能买好吃的了,还能给你买最喜欢的杏黄藏青花的裙子。

    他笑了起来,转过了身想将金铢重新放到口袋里。

    一时间羡尘以为自己眼花了,许是赶了一天的路头晕了?怎么明明是一个金铢现在却变成了五个金灿灿的圆球?

    五个金铢!羡尘不由得叫了出来,这是怎么回事,羡尘的脑子里面乱成了一团乱麻。在羡尘想来,五个金铢已经足够开一家店铺了,最起码在市集里头摆个小摊铺已经完全足够了。他将五个金铢握在手里掂了掂,奇怪,怎么五个珠子和一个是一样重的?但是看大小也和原来一样啊,难道是空心的?

    他用牙使劲地咬了其中的一个,凑到灯旁边仔细看,却只是看到自己的牙在上面留下了一个浅浅的牙印。

    咦?有字,羡尘发现在那些弯弯曲曲的文字的后边有一排小字,他将那粒金铢转动着念了出来:

    把戏一个,

    金铢五枚,

    祝愿羡尘,

    幸福快乐。

    突然之间,羡尘眼眶有些涨涨的,“寻涯公子,谢谢您。”

    他将那枚写着字的珠子用另外的一个小皮囊收了起来,把另外的四个金铢又重新放回了贴胸的布口袋里。这才吹熄灯火,合身躺倒了。

    第二天,天还没亮,羡尘就怎么的都睡不着了,他翻来覆去地在床上挣扎着想睡着,可是回家渴望看到姐姐明媚笑容的想法一直在脑袋里折磨着他。

    “嗯,我实在睡不着了,这么上路姐姐应该不会责怪我的。”羡尘的姐姐每次都叮嘱羡尘在外面跑驿站一定要吃得饱饱的,睡得好好的,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耍到天黑了或者是为了赶时间起早上路。万事都要计划好了才行,算好时间再干活。

    羡尘来到马圈里,拍了拍还在睡着的马。那马儿噗噜噜打了一个响鼻,似乎是相当不满羡尘这么早就把它吵醒。羡尘歉意地说,“好马乖马,我实在是睡不着,你就担待些,回去我给你买最爱吃的花生磨饼吃。”

    说着就把马硬牵到了水槽子旁边,把草料袋子直接放上了车。

    羡尘一阵鼓捣,不一会就已经将马车备好,坐在车上的时候,羡尘仰头看着天空中的星星开始发呆。

    姐姐曾经说,书上说的那些个故事都是假的,什么皇子爱上了贫女之类的都是哄骗小孩子的,要不然怎么写“天上的星星眨眼睛,地上的姑娘摇纱巾。纱巾飘进了深宫去,宫里的主人相思长。”姐姐愤愤地说,明明星星就是不会眨眼睛的,所以这一段话都是写书的人自己胡编乱造的。羡尘心中想着,姐姐,其实星星真的是会眨眼睛的,只不过你怕黑,从来都不肯自己出去看看星星和晚上天空中泼洒的银河,所以都没有看见过星星眨眼睛啊。

    想着想着,伸手拍了拍胸口处那四个硬邦邦的珠子,想着姐姐看到这么多钱的时候一定会吃惊的合不拢嘴的。想象着姐姐夸张的表情,羡尘又笑了起来。

    他打了一个哈欠,歪在马车旁边,任凭马车自己在崎岖的路上摇晃,一会功夫竟然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天都快大亮了。

    羡尘望着太阳升起的方向仔细地辨认,终于确定自己还是在正确的路上,没走到那些个叉子路上去。他放下心来,就拿起鞭子轻轻地来回甩着,心想,说老马识途果然是没错的。虽然这匹马还没到那么老,但是这条路来来回回的大约也是走了不知道多少趟了吧。不过他又有些后怕,真的应该听姐姐的话,这要是万一走错了路,再要从这前不着村,后不见镇的地方找到回镇子的路还不知道要绕多大的一个圈子。

    取出来一块糙米饼吃着,羡尘盘算着回家之后要去镇子东边郝掌柜那里报告。把这次的份子钱交了之后,还要详详细细地将这次给公子做向导的经过跟掌柜的说道说道。看得出来郝掌柜对这个公子非常的尊重,而这个公子似乎也不是第一次和郝掌柜打交道了。听说郝掌柜一年一次总要到乐丰城里面去,将一年的盈亏当着家族里面的老辈算明白了。老伙计们都管这个叫做拢帐,一年一拢,越拢越兴隆。想来郝掌柜大约是在那里见到过寻涯公子的吧。

    这寻涯公子到底是一个什么人呐,羡尘觉得这个人就像是一个站在窗花纸屋里头的人,只能影影焯焯地看着是有一个人影映在了窗户纸上,可是这个人是什么模样的却是一点也没有能看清。

    “可是寻涯公子是个很好的人啊,而且也很大方。”羡尘想起来那公子一脚踹在了驿站管家肥大的屁股上的情形,还是禁不住笑出声来,“就是有些跳脱得厉害……”

    羡尘不再想这些事情,他拿起水袋子狠狠地灌了一大口,将嘴里面酸酸甜甜的糯面顺了下去。用力甩出了一个响鞭,催着马就朝着安和镇子的方向赶去。

    连日不休息,第三天,当羡尘回到安和镇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远远地看着那些袅袅升起来的炊烟,他心里面咚咚地敲个不停。脸上有些涨红发烧,抄起鞭子就又甩了一个响鞭,马车颠着带起一路灰尘就直奔镇子西边羡尘的家里跑去了。

    羡尘脸上笑着心里美着,姐姐一定在家做饭呢。我就直接冲到厨房里去,把那些个瓢啊碗啊盆啊都抢过来,就大声地对姐姐说,姐,今天咱们不做饭了,咱们去街里头那家饭庄里去吃饭。姐姐肯定会说,这娃怎么回事,难道是出去了一趟把脑袋晒坏了吗,那家一碗米就要十个铜文,在蒸馍的王大爷那里都能买十个宣宣白白的馍了。羡尘就说,不吃馍,咱们今天不吃馍了,我们去吃好吃的,碎花肘子,松子鱼!

    羡尘想着那碎花肘肉真香啊,记得小时候过年的时候,姐姐带着羡尘去街上买犟驴打滚。羡尘一眼就看到了有一个穿着粉色小棉袄的小女孩在那里吃着什么东西,用油纸包着的,真香啊。闻着那味道羡尘就不想吃犟驴打滚了,他甩开了姐姐的手,自己就地表演了一回犟驴打滚,哭着喊着说,姐姐姐姐我要吃那个纸糊的,我要吃那个纸糊的!他姐姐白了他一眼之后,没好气的说,起来,想吃了自己去猪屁股上啃去!熊娃子别在这丢人现眼,买了赶紧回家!

    看着姐姐动了真怒,羡尘从地上好不难看地爬起来,眼睛里噙着泪水重新牵上姐姐的手,嘴里咬着已经没有任何味道的犟驴打滚一步三回头地回家了。

    前面就看到了自己家里虚掩着的大门。

    羡尘胸里面似乎憋着一口气,他还没等马车停稳,直接一跳就下了马车。也不理会已经震的发麻的脚,推开门大喊了一声:“姐,我回来了。”

    屋里却没有人应声。

    羡尘站在屋里转了两圈,姐姐干嘛去了,平时如果羡尘回来姐姐有事出去了一定会给羡尘留下小纸条的,但是没有啊。

    羡尘又跑到了院子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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