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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大间谍-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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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
那姑娘没有理会耿朝忠装逼的言辞,一把将钱包扔了过来。
耿朝忠轻巧的一抄,将钱包塞回手里,然后慢吞吞的往回走,那女贼顿时急了眼,娇叱道:
“拿来!”
“拿来可以,你得陪我几天。”
女贼顿时睁大了圆圆的眼睛,愤怒的看着眼前这个满脸坏笑的家伙。
看样子,遇到色胚了!
“本姑娘不要了!”
女贼转身就走。
“别误会啊!叶小姐!”耿朝忠一把拉住女贼,然后把良民证递给了对方,继续说道:
“虽然你见财起意,但我可不会见色起意。我让你陪的意思是,让你帮我介绍介绍风土人情。毕竟我初来乍到,什么都不懂,你又是本地人。”
“本姑娘没时间!”
叶菲菲拿了良民证,转身就走。
她才没兴趣陪一个不认识的“肥羊”逛街呢!
“旅顺口陈家庄乙组二户叶菲菲。”
身后传来了肥羊的声音。
叶菲菲咬咬牙,转过身来。
“好,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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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的有问题,明天改了一块发。
写了8000多字存稿了,但是回头一看,感觉有硬伤,我改一下明天一块发。前面几章一定得开好头,头没开好后面很难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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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叶菲菲不能不去。
因为她不是过路贼,是本地贼。
过路贼被抓住不要紧,无非是报个诨名,再挨一顿毒打,押过去就没事了。
本地贼就不同了,一旦被抓住,还露了底,那麻烦事可就太多了。
都怪这该死的日本人!
还有这该死的保甲连坐制!
叶菲菲暗暗咒骂,但是却只能无可奈何的跟在这个家伙后面。
“老大,你找她干什么,一个娘们能有什么用?再说了,还是个贼。”
小易在后面嘀嘀咕咕的抱怨。
啪!
只听一声爆响,紧跟着是一声哎呦,小易跌跌撞撞的滚到了耿朝忠前面,身后则传来了叶菲菲彪悍的叫骂声:
“你说谁娘们呢?!你过来,看老娘不把你的卵蛋踢爆!”
小易举起拳头,回头恐吓的瞪了叶菲菲一眼,看看耿朝忠,却发现老大只是笑而不语,于是只好讪讪的收回了拳头。
初到东北,人生地不熟的,找一个本地人当向导是最好的。不过,自己干的事情很多都是见不得光,万一漏出风声,那也是个大麻烦。正好这个女贼送上门来,还有把柄落在自己手里,那是再完美也没有了。
几个人又走了几步,只听后面传来了咕咕的声音,也不知道是谁的肚子响。
是叶菲菲的肚子在响。
下午出来去码头打秋风,被这混蛋耍了一下午,几乎绕着旅顺城跑了一整圈,中午吃的那点积食早就消化的一干二净。
小易咧嘴怪笑,叶菲菲则满脸尴尬。叶菲菲看到小易的神色,不由得恼羞成怒,又是一脚踹过去,小易哈哈大笑着躲开,场面让人发笑。
耿朝忠肚子里暗暗好笑,看看天色也到了吃晚饭的时候,开口道:
“好了,跑这么久,我肚子都饿了,也不知道你们哪来的力气打架。叶姑娘,哪里有好吃的,带我去!”
叶菲菲知道耿朝忠是为自己解围,对他的恶感稍稍消解,也不说话,走到两人前面,开始带路。
“叶姑娘,无须多虑。我对空空儿没有偏见,再说了,你看我的手段应该知道,我多少也学过一点,咱俩应该算是半个同门了吧!”
耿朝忠笑着说。
空空儿,取自妙手空空,也算是小偷的雅称了。
叶菲菲点点头。
这么一想,还真是。
这混蛋的偷盗本事确实厉害,就在自己从他怀里摸钱包的一瞬间,竟让顺势摸走了自己的路引,想到自己的路引就放在胸前私密位置,叶菲菲的脸不由的有点发红。
真是既丢了面子又被揩了油,亏大了!
不过看样子,这家伙倒不像是要难为自己的样子。
“你什么时候放我走?”叶菲菲边走边问。
“吃顿饭,问几句话就走。对了,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白展堂,这是我的伴当小易。”
耿朝忠热情的做着自我介绍。
“伴当?”
叶菲菲露出古怪的神色,看着耿朝忠和小易。
耿朝忠一愣,马上明白自己说错话了——这时的伴当还有另外一层意思。
“不不不,他是我的秘书。你别误会。”
耿朝忠连连摇头。
“哈哈!”叶菲菲发出杠铃般的笑声。
这姓白的倒也有趣。
叶菲菲领着两人来到一个叫做老张家的菜馆,找了个包间,然后轻车熟路的走了上去。
不一会儿,一个伙计拿着菜单走了上来,耿朝忠指指叶菲菲,说道:
“你点!”
“冬菇栗子、宋嫂鱼羹、脆炸响玲!”
叶菲菲一口气点了七八个菜,看样子根本没打算给耿朝忠省钱,不过耿朝忠却依然脸色如常——即使再点十来个,对现在的他来说也是小意思。
叶菲菲察言观色,看出耿朝忠不在乎,咬咬牙,又点了七八个,什么山珍地味,穿山甲熊掌鲍鱼的都要了几种,哪知道这白先生依然是一副好整以暇的样子,这让叶菲菲更加摸不着深浅,脸上不由得也多了几分慎重,对那伙计说道:
“后面那几个,不要了!”
伙计一愣,虽然不满,却也不敢发作,依然笑吟吟的记了菜名,走了下去。
“菲菲,看样子,你也是个独行侠啊!”
耿朝忠叹口气,说道。
“你怎么知道?”
叶菲菲露出惊诧之色,问道。
“偷儿都是有帮会的,除非是过路贼。就算过路贼,也得给地头上的香主上点孝敬。你这本地贼,跟了我这么久,都没人过来打探,也没人搭救,不是个独行的,还能是啥?”
叶菲菲红了脸。
没错,换了别的小贼,只要不是被关在派出所,早就有同伙过来搭救了,哪像自己,孤家寡人,无依无靠,真出了事,连个搭救的人都没有。
她偷盗的本事其实很一般,也没有正式学艺,无非是在码头欺负一些人生地不熟的散客。真要碰上本地人,她也不敢动手。
再说了,就算偷儿也有帮会,她一个姑娘家,也不敢加进去。所以只能是隔三岔五的捞一把。
没过一会儿,菜就上齐了,耿朝忠又要了两盏散白,给自己和小易满上,却没给叶菲菲倒酒,只是任凭她自己作主,倒了杯茶水。
此时,叶菲菲的心也渐渐的放了下来。
起初,她担心被拐卖,所以找了个离派出所近点的酒家。后来,又怕对手在酒里下毒,哪知道对方根本没给自己倒酒的意思。
“白先生,你找我到底为何?”
叶菲菲憋不住,终于开口了。
“菲菲,我问你,这日本人的地盘上,都有些什么帮会?青帮洪帮在这里好使不?大通悟觉四辈,谁当家?”
叶菲菲一脸茫然的摇头。
耿朝忠哑然。
小易同样一脸无语。
“老大,这不仅是个雏儿,还是个傻子。偷了这么久还没被人卖到窑子里,还真是天大的运气!”
叶菲菲白嫩的脸胀得通红,大声辩解:
“我是偶尔才做的,又不是经常!我也不想做贼!要不是。。。。。要不是。。。。。。。。”
说着说着,叶菲菲眼眶一红,豆大的眼泪珠子一滴滴的从漂亮的眼睛里掉落下来,看来是说到了伤心处了。
不知道为什么,面前的这个年轻人,让人产生一种特别的信赖感,不知不觉中,自己就放松了警惕。
“好了。”
耿朝忠温言说道: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你也别伤心了。不过以后这事可不能干了,你知道这事有多危险吗?好多好人家的姑娘小伙,就是因为挜不住穷,偶尔干个几回,就被堂口抓进去,没过多久,污了身子,断了念头,那就真成了贼了。
还有那长得有几分姿色的,卖进窑子,永世不得翻身!
我估计你也没干多久,否则早就被堂口抓起来了。”
听耿朝忠说的恐怖,叶菲菲的眼泪不仅没有止住,反而掉的更厉害了,她怯怯的说:
“上回就有人抓我,吓得我两个月没敢出来。这回是饿的急了,这才,这才。”
耿朝忠叹口气,本来打算找个道上的问问情况,然后跟大连的青红帮搭上线,看看能不能找到这个胖子的一点线索。
哪知道,这却是个雏儿,屁都不懂。
不过,既然见了,也不能当没看见。
耿朝忠从怀里掏出钱夹子,留了几张,然后将剩下的五六块银元都掏出来递给了叶菲菲。
“拿着!给你的,拿了钱,你就走。不过你得答应我个条件。”
叶菲菲一愣,止住了眼泪,又警觉的看了耿朝忠一眼,说道:
“你别想骗我,我不会跟你走!”
耿朝忠哭笑不得。
“听着,我的条件是:以后别干这行。如果再被我发现,我立刻报官!你知道被日本人抓住是什么下场!”
叶菲菲愣住了。
她看着耿朝忠的眼睛,发现里面有的只是真诚。
她的眼眶又红了。
萍水相逢,这份没来由的关心,是她从小到大没有感受到的。
“好了,看你这点出息!”
耿朝忠像一个大哥哥一样,伸手揉了揉她的脑袋,然后把银元放到她的面前,开始往外走:
“好了,别哭哭啼啼了,拿了钱早点回家。救急不救穷,你也好好想个营生。对了,附近哪有好点的旅店?”
叶菲菲一下子跳起来,说道:
“我知道!白大哥,你跟我来!”
叶菲菲一马当先出了门,片刻后,才像想起什么似的,跑到店家那要了个瓦罐,将桌上的剩饭剩菜仔细装了,然后提起来往外走。
三个人结了帐,在叶菲菲的带领下,开始往东走。
“六子,要不要上去把他们干了!”
老张家酒家拐角处的青灰色片瓦后面,有两个形貌猥琐的汉子正看着耿朝忠一行三人窃窃私语。
“你脑子有病吧!就咱两个?再说了,那两个男的看样子也不好惹,还是等那小妮子落了单,然后咱们把她弄回去,先快活快活,然后卖老陈那里,也算一笔外财。”
另外一个贼眉鼠眼的家伙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
那边叶菲菲还在用银铃般的声音给耿朝忠介绍:
“这主城区日本人多,城外十三里铺还有皇军,一般人都是先出城,到了东头的老区住店。那里都是咱中国人。我领白大哥去个地方,您肯定能满意。”
耿朝忠一边点头,一边不动声色的看了小易一眼。
“老大。”小易给耿朝忠使了个眼色,欲言又止。
耿朝忠眨眨眼睛,示意自己知道了。
有两个狗子盯住了他们,只是不知道是冲谁来的。
早就知道这东北民风乱,俗话说:
“有卵的做胡子,没卵的做贼。”
现在看来是碰上没卵的了。
那边叶菲菲却仍然懵懂,只是对耿朝忠却亲热了好多。
她的手挽着耿朝忠的胳膊,丰满的胸脯擦着耿朝忠的肩膀,很有点小鸟依人的感觉。
不过耿朝忠却对她的热情有点吃不消——今天算是见识了东北大妹子的热情了。
真要是认可你,那可真的没话说!
等到几个人来到城东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叶菲菲带他们去的旅店却早就满了员,一连走了几家,都是如此。叶菲菲的脸上满是歉意,不好意思的说道:
“咱们今天绕城逛了好几圈,店都住满了。要不,白大哥你去我家住一晚上?”
耿朝忠有点犹豫——倒不是不好意思,他和小易原本的打算就是找不到旅店就找民居的。只是,住一个大姑娘家,却又有点不合适。
“家里很大,我阿,阿爹也在家。”
叶菲菲又补充道。
“好。”
耿朝忠点点头,既然叶菲菲他爹也在家,那事情倒也无所谓了。
叶菲菲的家也在东城,没走半里路,三人就来到了一座大宅子面前,叶菲菲指着面前几进几出的高宅深院,满脸自豪的说道:
“这就是我家!”
耿朝忠有点发懵。
眼看着这两米高的院墙,朱红色的大门,青瓦绿树,俨然是大户人家的场面,只是,有这么好的房子,这叶菲菲怎么还出来干这不入流的买卖?!
黑暗中,叶菲菲的脸也有点发红。
不过好在天黑白大哥也看不清楚,她走到大门前,使劲的拍着门环,大喊道:
“阿玛!阿玛!我回来了!”
阿玛?
耿朝忠更加懵逼了。
这是闹哪一出?
宫廷剧吗?
难道自己出趟门,就能喜提一个格格?
正发呆间,门被推开了,一个拄着拐杖,戴着瓜皮帽,身穿马褂的清瘦老头打开房门迎了出来,看到闺女身后还跟着两个男人,不由得一愣,问道:
“你是谁?”
“我朋友!在咱家住一晚上。”
叶菲菲大大咧咧的接过话来,然后挤进门去,将老父亲撞得一个趔趄,然后从门里伸出白嫩的手腕,一把将耿朝忠拉了进来。
“拜见老丈!”
耿朝忠无奈,拉着小易给叶菲菲他爹见礼。
叶菲菲他爹连声咳嗽,显然是被女儿的无礼举动气的够呛,他努力睁大昏花的老眼,用怀疑的眼神把耿朝忠看了又看,觉得眼前这年轻人衣冠楚楚,不像是坏人,这才勉强点点头回话道:
“好叫先生知道,我们晚饭已经吃过了。”
叶菲菲翻了个白眼,说道:
“是,吃过了,我和白先生一块吃的!还给您带回来不少呢!”
说完,把手里的瓦罐塞给老爹,开口吩咐道:
“您自己热热,再吃一顿呗!”
那老头满脸通红,被闺女没头没脑的一顿臊,提了瓦罐头也不回的奔厨房去了。
小易走进来看着这场面,不由得呵呵发笑,耿朝忠回头看了他一眼,小易立即闭了嘴。
叶菲菲也不说话,领着两人来到第二进的院落,耿朝忠一路走一路打量,发现这院子足足有七八亩大,三进三出,连正屋带厢房足足十几间,这可是典型的大户人家啊!
只是,这么大的院落,除了父女二人,却没见到别人,整个院子冷冷清清,也没什么灯火,月光下显得一片破败之象,感觉像是来到了鬼屋。
“菲菲,你可是姓叶赫那拉?”
耿朝忠停了片刻,问道。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article_title?}》,微信关注“优读文学 ”,聊人生,寻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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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戒
叶菲菲沉默不答,带着耿朝忠两人来到一座客房,点亮了灯火。看里面窗明几净,打扫的倒是颇为干净。
“小易,你出去,看看后面的钉子走了没有,如果没走,打探一下他们的来路,明天我们去会会他们烧大香的。”
小易点点头,然后走了出去。
“有人跟我?”
叶菲菲露出了惊讶的神色。
“嗯,应该是。如果跟的是我,今天就动手了。“
耿朝忠回答。
他来旅顺口的消息,几乎没人知道。再说,就这几个人,他还真是不放在眼里。
叶菲菲脸上露出恐惧的神色,不过看着耿朝忠平静的面容,心里却没来由的多出几分底气,她勉强笑了笑,摘了帽子,秀发清爽的披落在肩头,在烛火的照耀下,凭空多了几分妩媚。
“白大哥,您看出来了?”
“你叫阿玛的时候,我就猜了个大概。”
“我爹是辛亥的时候逃到这里来的,当时各地都在杀满,我爹说,南昌那边满营都被杀尽了,还说汉人不久后就要冲进北京城杀光满人,尤其是我们这些姓叶赫那拉的。
所以,我们就从北京跑到了青岛,后来青岛的日本人走了,我们又从青岛坐船跑到了旅顺。这里有日本人,我们安全还能算是得到保证,后来,就在这小地方安顿了下来。
。。。。。。。。。。”
叶菲菲安静的诉说这自己的来历,耿朝忠则静静的侧耳倾听。
当时辛亥杀满,真可谓流血漂橹。汉人三百年的民族仇恨,一旦到了雪耻的边缘,那可真是如火山喷发般灼烧。
虽然光绪年间已经放开了满汉通婚,但是毕竟时间不长,辛亥期间,很多满人女子为了自保,都嫁给汉人为妻。而一些有门路的宗亲,则四散逃命。
像溥仪这一类显贵,逃往了租界,次一等的重臣,则逃往了青岛,再次一等的满人平民,则只有跑回了东北。
叶菲菲的父亲,只是一个叶赫那拉氏的远房宗亲,则是慌不择路的跑到了旅顺口,托庇在日本人治下。
只是,没了收入来源,还有着抽大烟的恶习,短短十几年间,家财散尽,这所刚来时置办的大宅子看着还算堂皇,实则早已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仆人老奴也一一离散,最近这三年,只剩下父女二人相依为命了。
尤其是屋中值钱的金银细软,全都被叶菲菲的父亲一一变卖,化作了那缕缕青烟。
耿朝忠只有叹息。
一人吸毒,全家受害。
毒品,可以说是自人类诞生以来最邪恶的东西,没有之一。
“现在家里已经没有一点值钱的东西了,要不是我跟父亲说,如果他把房子卖了,我就自杀,只怕这房子。。。。。。。”
叶菲菲满脸凄苦。
“拿来。”
耿朝忠突然伸出了手。
“什么?”
叶菲菲有点发愣。
“把钱拿来,省的你给你阿玛买大烟。”
耿朝忠认真的说。
叶菲菲木然的从怀里拿出大洋,扔给了耿朝忠,然后猛地趴在桌子上,嚎啕大哭起来。
哭声在静夜里显得格外清晰,不一会儿,院子里传来了清晰的脚步声,紧接着,门被推开了,叶菲菲的父亲拿着一根棍子,疯了一样冲进来,大声吼道:
“你敢动我闺女一根毫毛,我跟你拼了!”
“我没动你女儿一根毫毛。”
屋子里传来了耿朝忠的声音。
那老头看了几遍,发现女儿只是趴在桌子上痛哭,那年轻人却一动不动的坐在那里,看样子并无异常。
叶菲菲抬起头,大眼睛里充满怨恨的看着眼前的父亲,她猛地冲过去,使劲的拍打着父亲的胸膛,凄苦的喊着:
“都怪你!都怪你!你为什么要抽大烟!”
老头呆呆的站在那里,任凭女儿的拳头落在自己身上,手里的棍子啪的一声掉落在了地上。
片刻后,老头终于走出了房门,如同行尸走肉一般。
而叶菲菲,依然趴在那里不停的抽泣。
“菲菲,你去看看你阿玛吧!一步错,步步错,原本,他也不想这样的。”
“不用你管!”
叶菲菲抬起头,满脸泪花的冲着耿朝忠吼了一句。
“我可以给你父亲提供帮助,帮他戒掉鸦片。”
耿朝忠又说了一句。
“大烟是戒不掉的!”菲菲抬起头说道。
“可以戒,我有一种药,只要打几针,就可以戒掉。”耿朝忠说道。
“真的?”
菲菲抬起头,满脸欣喜的问。
“当然是真的。”
耿朝忠大力点头。
确实是真的,鸦片不比海洛因,只要意志足够坚强,是绝对可以戒掉的。比如很少有人知道,开国老帅朱老总年轻时就是瘾君子,但他为了入党,只用一个星期就彻底戒掉了鸦片。
当然,朱老总的方法一般人很难模仿——就是连续一个星期不睡觉,疯狂阅读共产党宣言等马克思主义著作,并且大声朗诵。
耿朝忠当然不会让菲菲他爹入党。
但是,可以给他打吗啡。
这时候,中国人还很少知道吗啡,只要戒除了鸦片,老头子又买不到吗啡,他不戒也得戒!
“好!我去告诉我爹!只要戒了大烟,我就嫁给你!做妾也行!”
叶菲菲的眼泪来的快去的也快,她飞快的站起来,一溜烟的跑了出去。
“哎!我可没说要娶你啊!”
耿朝忠大喊。
可是叶菲菲根本没给他反驳的机会,就消失了。
。。。。。。。。。
“你说,这个年轻人有办法让我戒掉大烟?”
叶老头一脸的不可置信。
“是的,我相信他!”
叶菲菲满脸坚定的点头。
“他不会是来骗钱的吧?”叶老头明显不相信。
“你有钱让他骗吗?”叶菲菲无语。
“那他一定是骗色的!这种浪荡公子,我年轻的时候见得多了!”叶老头斩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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