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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大间谍-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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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有钱让他骗吗?”叶菲菲无语。

    “那他一定是骗色的!这种浪荡公子,我年轻的时候见得多了!”叶老头斩钉截铁的下了决断。

    “是啊!确实见过不少,满京城最出名的浪荡公子不就是叶赫那拉…啁嘩嘛!要不怎么能骗了我额娘!”菲菲一脸嘲讽。

    叶老头气的满脸通红,可又无法辩驳,嘴唇抖了半天,才蹦出一句:

    “不管怎样,你别跟外面这些杂七杂八的人来往!要是换以前,你也是正儿八经的格格出身!哪能随便找个人就嫁了!”

    “谁说我要嫁了!”叶菲菲脸上红扑扑。

    “你休想瞒得过我的眼睛!你跟你那死额娘一样,一眼看上了,第二天就要嫁!”叶老头显然对自己的老花眼兼近视眼很自信。

    “你别管,反正白大哥答应我了,他有一种西洋针,打了就可以戒!”叶菲菲和盘托出。

    “西洋针?你知道有多贵嘛?!说不定一针下去,我的房子就没了!再一阵下去,我的女儿也没了!”叶老头看的很通透。

    叶菲菲无言。

    就在父女俩唇枪舌剑的时候,小易也已经回到了耿朝忠的卧室。

    “老大,那两个人是两个贼头儿,专门混码头一带的,他俩交代了,这边青帮的老大是大字辈的钱大幸,就住在城东灯笼胡同,要不我们明天去拜拜码头?”

    “欠打型?”

    耿朝忠扑哧一声笑出声来,小易满脸狐疑的看着老大,实在想不明白这名字有什么好笑——难道还能比自己易宝的名字好笑嘛?

    耿朝忠很快收敛了笑容,吩咐小易:

    “行,明天我们就去拜访一下这个大字辈的前辈,看看能不能捞到什么好处。对了,小易,你明天出去给我在海龙号上托个口信,送到码头附近的翠丰楼饺子馆就行。就说,我要几针吗啡,找苏斯洛夫安排。”


………………………………

第四章 酒席

    “那两小贼,你没下狠手吧?”

    停了片刻,耿朝忠又问道。

    “没有,我按您的吩咐,还算客气。”小易回答。

    耿朝忠点点头。

    初来乍到,以后还得用上旅顺口大连的青帮兄弟,事不可做绝。

    “明天你先去办事,办完事然后去灯笼胡同递个名帖,最后买几车粮油回来,我们要在这地方常住几天。”

    小易一听耿朝忠这话,有点发愣,问道:

    “要常驻?为何不去大连?或者去奉天也行啊?”

    耿朝忠摇摇头,没有回话。

    如果按照以往的安排,他肯定会在大连和奉天光明正大的开店,不过现在不同,弄不好就要用些手段去营救朱胖子,如果搞急了,说不定明亮钟表行都得舍弃,那还敢大张旗鼓?

    第二天一早,耿朝忠给了小易十几块银元,让他出去找几个苦力伙夫,买些米面菜蔬,运到叶菲菲的宅子,但是除了吃的喝的,别的一概不买,防着这叶老头变卖了抽大烟。

    不大一会儿,一个个推平车的,赶马车的满载着吃的喝的来到门外,粮油,茶叶,各种吃的喝的用的流水价的运进来,以往门前冷落车马稀的叶府,瞬间热闹的像是赶集,惊得叶老头以为遭了匪,叉着手躲在屋里不敢出来。过了好半天,才在叶菲菲的拉拽下出来看热闹。

    耿朝忠正站在门前指挥着一帮苦力往府里送东西,顺便撒几个铜板激励大家,看着叶老头出来,也不看他,背着身说道:

    “老丈,本来这事我不想管,不过既然摊上了,我这人眼窝子浅耳根子软,见不得别人遭难,这才帮点小忙。

    不过,这忙也不是白帮。

    你也别翻白眼,我不是为你家闺女,我已有妻室。

    只是我正好也要在这地方住几天,权当是租金了。

    这个,你不介意吧?!”

    “不介意,白大哥你随便住,我不收你房钱。”

    叶菲菲笑靥如花,抢先答道。

    不过叶老头却连连摇头,看他那意思,显然是怕耿朝忠来个鹊巢鸠占。

    耿朝忠察言观色,知道叶老头在寻思什么,拍拍衣袖说道:

    “还有,我在这也是为你好。你知不知道外面有些不走正道的人盯上你闺女了,我不在这看着,说不定就有人对你们动手。如果你真不愿意,这吃的算我行善,我一会儿就走。”

    叶老头怀疑的看着叶菲菲,叶菲菲点头说:

    “阿玛,真的有坏人盯上我了,昨天不是白大哥,我可能就回不来了。”

    叶老头看着女儿的神色不像是说谎,再说,饥一顿饱一顿饿了这么多天,看着眼前这些吃的喝的还真是眼馋,也就半推半就了。

    不一会儿,小易走了回来,告诉耿朝忠:

    “办妥了。”

    耿朝忠点点头,进屋换上中式长衫,叫上叶菲菲,然后带上小易,一行三人往灯笼胡同走。

    这灯笼胡同里住着的是旅顺口青帮大佬,钱大幸。

    此刻钱大幸正听着手下的汇报,说是刚才有个人年轻人过来递了条子,还附了一百块大洋的仪程,出手倒很是阔绰,言说是岛城那边过来的青帮子弟,特来拜见。

    “岛城来的?”

    钱大幸捻着下巴上几根稀疏的胡须,暗暗思量。

    天下青帮是一家,不过如果是岛城来的,那就更多了几分香火情了——旅顺口的青帮和岛城的一脉相承,都是山东半岛的青帮弟子闯关东登陆到辽东,然后不停向内陆迁移到大连,奉天。

    这钱大幸六十多岁,也是从烟台迁到辽东,祖辈在此地也有一百多年了。但归根结底,也是登莱子弟。

    想到这里,钱大幸拿住腔调吩咐手下:

    “让他们进来!”

    不出片刻,一个穿一身青色中式长衫的年轻人,领着一男一女走了进来,看到梨木椅子上坐着的钱大幸,急忙过来拜见。

    “岛城青帮悟字辈白展堂,初来贵地,特来拜见师祖!”

    白展堂?

    听上去倒也有点耳熟,不过仔细一想却想不起来——看来是岛城不知道谁收的弟子,交换名帖的时候许是见过。

    那年轻人又走上前来,说道:

    “晚辈乃是拜在岛城张好古张六爷座下,时候不长,师祖不了解也很正常,不过晚辈在岛城开了家电器行,此次前来是想在旅顺大连探探路子,还请师祖高抬贵手,行个方便。”

    张好古的弟子?

    白展堂?

    怎么感觉越来越熟了呢!

    钱大幸点点头——既然能开的起钟表行,如此倒还算是个人物了!

    钱大幸正思忖间,旁边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汉子眼睛确是一亮,低头走到钱大幸耳边,低声说道:

    “爹,就是那个前段日子在岛城一口气买下好几辆轿车的商人,儿子经常往来两地,这白展堂在那边挺有名气。”

    想起来了!

    钱大幸猛地明白过来。

    这白掌柜,不就是三儿提起的那个烧包的大富豪嘛?据说这人来岛城短短几个月,混的是风生水起,可小看不得啊!

    这种大富豪大商人,为了行事方便,偶尔也会拜入帮会,但是人家本身财雄势大,属于玩票性质,自己可还真不能把人家当晚辈对待。

    比如常校长也是悟字辈,自己能在人家面前拿大嘛?!

    想到这里,钱大幸生姜一样的老脸上突然绽放出笑容,从椅子上起身走了几步,扶住耿朝忠的手,说道:

    “原来是白掌柜!你怎么不早说?!这可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得一家人了!三儿,摆酒!设宴!今天我和白老弟不醉无归!“

    钱大幸此话一出,耿朝忠也是一乐。

    这老家伙,自从自己进来,一直板着个脸装大,没想到脸色变这么快,还真是个变色龙。

    既然对方放下了架子,那事情可就好谈了,耿朝忠顺势把身后的叶菲菲往前一推,说道:

    “师祖,不忙,我堂妹闹着玩,学人勾物,不知道怎么得罪了码头吃手艺活的兄弟,今天来,还请师祖吩咐下面一声,高抬贵手。”

    钱大幸打量着眼前这姑娘,突然想起早上一件事儿来。

    今天一大早,就有码头吃饭的两个伙计来报告,看样子吃了点苦头,说是有人去码头偷东西不讲规矩,原来就是眼前这姑娘。

    钱大幸一看这姑娘的姿色,就知道那几个坏胚打什么算盘,不由的老脸微红,开口道:

    “好说,好说,这算什么事儿?!”

    钱大幸一口应承,然后朝旁边的人点点头,立即有人走了出去——即使看在一百块大洋的面子上,这事也得了了。

    既然话一说开,这事情就好办了,两人交谈良久,中午又摆了酒席,看样子是要开怀畅饮。

    耿朝忠正要吩咐小易把叶菲菲送回去,哪知道叶菲菲两眼一瞪,娇声喝道:

    “白大哥,我也要喝!”

    没想到,这叶格格居然自告奋勇,要在酒桌上作陪,耿朝忠用怀疑的眼神看了她一眼,钱老太爷倒是不以为异,哈哈大笑道:

    “还真是巾帼不让须眉,白老弟,你就让她喝,这东北老娘们喝起酒来,比山东大姑娘还带劲儿!保管让你大开眼界!”

    这一喝酒,耿朝忠算是看出来了。

    刚一上桌,没喝几杯,叶格格就开始讲笑话:

    “各位,我有个表叔是蒙古人,他们那喝酒有个规矩。“

    叶菲菲清了清嗓子,学着男人的嗓音,说道:

    “我先介绍一下今天桌上的几个朋友,然后咱们先喝一圈。

    喝完之后你能说出来他们的名字,就是你认我们这些朋友,我们自己喝一杯。

    要是你说不出来名字,就是情谊还没到,你自己喝一杯。

    先从你旁边的噶拉仓巴拉丹扎木苏日丹开始,再往下是乌勒吉德勒格列日图愣巴猜…。。。。。。。”

    叶格格口齿伶俐,一连串的蒙古人名滔滔不绝的说出来,倒有点像是相声里的贯口,逗得满桌哈哈大笑。

    不得不说,这叶菲菲倒很有点交际能力,爷长爷短的,把这钱老太爷伺候的是舒舒贴贴,顿时让耿朝忠刮目相看。

    这一顿酒,喝的倒是宾主尽欢,只是,耿朝忠想问的话,还一直没来得及问出口——耿朝忠的真正目的,还是在打探朱胖子的下落。

    但是在这酒桌上倒还不便提起,初来乍到就问这个问题,徒惹人怀疑。更何况,这钱大幸跟日本人往来密切,说不定就会把风生走漏到日本人那里——在旅顺口,无论黑的白的,如果不跟日本人合作,那是寸步难行,所以这钱大幸跟当地的日本警备町也是颇有来往。

    直到喝完酒,耿朝忠也没找着机会。

    没办法,这事急不得,还是先去奉天城里找周丙,看他能不能知道点什么。

    人一有心事,就容易沉默——回来的路上,叶格格双颊晕红,眼波流转,媚态十足,偏偏还带着点满人姑娘的豪放和机灵劲儿,看上去还真是魅力十足。

    她挽着耿朝忠的手臂,一边往回走,一边打量耿朝忠的神色,突然嫣然一笑,开口道:

    “白大哥,你是想打探点什么吧?告诉我,我帮你打听!”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article_title?}》,微信关注“优读文学 ”,聊人生,寻知己~


………………………………

第五章 格格献计

    耿朝忠敏感的看了叶菲菲一眼,没有回答,反问道:

    “你还有个蒙古表叔?”

    “对呀!旅顺口蒙古人很多的,和我们一样,也都是宗亲王族,我阿玛就打算把我嫁给一个蒙古王公。”叶菲菲回答道。

    “哦。”耿朝忠点点头,没想到,这旅顺口还有不少蒙古人。

    不过想想也是,清廷讲究满蒙一家,很多蒙古王公也是从小居住在北京城,很多人也一并跑到了旅顺。

    不过,这叶格格今天着实是让他大开眼界。

    今天他算是明白了,皇室宗亲和一般人的不同。这种人,从小耳濡目染的都是宫廷内斗,但凡有点智商的,都是八面玲珑心思细腻之辈,就拿这叶格格来说,无论是酒席上的表现还是这份察言观色的能力,一般经过训练的特情人员都不一定具有。

    怪不得日本人要把满清的肃亲王格格金碧辉改造成“帝国之花”川岛芳子。

    不过,耿朝忠不知道的是,事实上,现在川岛芳子就在旅顺!

    27年的时候,川岛芳子在旅顺口与蒙古王族成婚,直到31年的时候才离开旅顺,跑到上海!

    看耿朝忠沉默,叶菲菲张口问道:

    “怎么了?大哥,你是不是不相信我?”

    叶菲菲歪着脑袋,似笑非笑的看着耿朝忠。

    “不是。”

    耿朝忠摇摇头,这女孩子十分聪明,说假话徒惹人不快,再说了,自己也没刻意掩饰。

    “那是为什么?您今天明显在旁敲侧击,想要打探点什么。“叶菲菲不依不饶。

    “我要找的是一个日本胖子,个子很高,足有200多斤,他是从瑞士回来的军火掮客,我要找他做点买卖,却死活找不到他,所以想通过帮会的消息打探一下。

    不过,今天跟这钱老爷子刚刚认识,不好开口,时机也不到。但这件事对我来说又很重要。”耿朝忠继续解释道。

    “200多斤的高大胖子,还是个日本人?这应该不难找吧?!”

    叶菲菲长大了嘴。

    “是不难找。”耿朝忠点点头,“但是难的是,我不能让别人知道我在找他。”

    “哦,”叶菲菲点头,陷入了沉思。

    她真的很想帮白大哥一些。

    在被耿朝忠抓住把柄的那一刻,她以为自己倒了大霉。

    但是她错了,她不是倒大霉,是转大运!

    眨眼之间,一道明媚的阳光照进了自己暗无天日毫无希望的人生,自从白大哥来到自己家的那一刻起,整个世界都变了!

    所以,她一定要尽自己所能帮助这位白大哥!

    尤其是,在她亲眼见到,白大哥的和旅顺口的青帮大当家谈笑风生之后。

    作为一个曾经的格格,叶菲菲很清楚攀龙附凤的重要性,虽然她从来没有放下自尊,去攀附别人。

    但是,这回她愿意破个例。

    因为直觉告诉她,这个白大哥身上还有着很多很多的秘密,而她叶格格,是个喜欢刺激,喜欢探险的人儿。

    看到叶菲菲久久不说话,耿朝忠突然也有点好奇。

    他不明白这个格格在想什么。

    “你在想什么?”耿朝忠开口问。

    “我在想一个故事,是我小时候的日本家庭教师给我讲的。

    她说,有一只猫,有一百条命。

    它给国王当宠物,国王喜欢打仗,有一天,它被箭射死了。国王大哭一场,把它埋在了花园的树下。

    它又给马戏团当道具,有一次,马戏团在表演节目的时候出了意外,真的把它弄死了。

    它还给船员当宠物,周游了世界各地,有一天风浪太大,它掉进海里淹死了。

    从此以后,它发誓不再当宠物,于是,他成了一只野猫。

    很多母猫都在追求它,但是它已经活了一百多次了,任何一只母猫它都看不上,直到它遇上了一只美丽的白猫。

    它们生活在了一起,还生了好多小猫。

    直到有一天,白猫老死了。

    这只有一百条命的猫抱着白猫大哭一场,从此再也没有醒来。”

    耿朝忠惊异的看了叶菲菲一眼,没有说话。

    “白大哥,你说这只猫,为什么不愿意再活一次了?”

    耳边传来了叶菲菲的声音,不过还没等耿朝忠回答,叶菲菲就回答了自己提出的问题:

    “如果总是为别人而活,给别人当宠物,那么活一百次和活一次又有什么区别呢?”

    “我还以为,这个故事是要告诉大家,即使是一只猫,也一定要学会游泳,这样才不会被淹死。”耿朝忠笑呵呵的回答。

    叶菲菲摇摇头,明亮的眼睛里闪过一丝不甘,开口道:

    “我已经想到了一个办法,可以帮白大哥找到你要找的人。”

    “什么办法?”耿朝忠眼睛一亮。

    “回家再说。”

    叶菲菲脸上露出神秘的笑容。

    耿朝忠有点期待——他也是实在没有办法,不得不死马当做活马医了。

    他已经把小易打发到奉天,去找军需处的周丙去了。

    不过,按朱胖子的尿性,在执行任务的时候,绝对不会跟不相干的人来往,即使是自己以前的下属周丙。

    要知道,朱胖子很早就认识柳直荀,但是直到柳直荀死,他都没有主动去见过柳直荀一面。

    这是个看上去圆滑可亲,但实际上原则性非常强的人。

    所以,耿朝忠对小易的这一趟行程,也没有抱太大的希望。

    但是,通过大连,旅顺方面的帮会来找,又嫌太慢。

    来的时候,耿朝忠已经想了很多。

    不过始终找不到一个太好的办法。

    除非,除非能够打入到关东军的情报机关内部。

    也就是,东条英机最新建立的情报组织——特高课!

    不过,这太难了!

    以前党调科派来的人手,仅仅是在外围刺探,就被关东军参谋部直属的特高课一网打尽,更不用说自己想要打入到关东军内部了!

    这也是自己一直小心翼翼的原因。

    耿朝忠愁眉不展,叶菲菲的脚步却很轻快,她领着耿朝忠来到一座小院,推门走进一座房间,刚一进门,一阵清香就扑鼻而来。

    耿朝忠一打量,酱紫色的书柜,朱红的雕花木窗,还有一座香炉和一把古琴,香炉离升起阵阵袅袅的香烟,卷裹着纱帘,弥漫着整间香闺。

    叶格格竟然把他领进了自己的闺房!

    耿朝忠挠挠脑袋,有点尴尬,不过也没走出去——他又不是什么道学先生,闺房就闺房呗!~

    叶格格笑了笑,说道:

    “我阿玛从小就想把我培养成一个淑女,不过很明显,失败了。”

    说完,叶菲菲的略带羞涩的一笑,竟然露出几分温柔的女儿样,不过看到耿朝忠急切的神情,当即清了清嗓子,又恢复了假小子的模样,开口说道:

    “白大哥,要在大连旅顺口找一个人,说容易也不容易,说难也不难,只要找对了门路,还是很轻松的。”

    “别卖关子,赶紧说。”耿朝忠眼睛一瞪,明显有点着急。

    “还得从白大哥从我身上拿的路引说起。

    您知道,这旅顺口是日本人的天下,管制极为严格,农村保甲连坐,城市都是严格的路条良民证,并且经常抽查,这城市又不大,一般人很难混进去,一有可疑的外乡人,房东如果不报告,那是要受到严惩的。所以,像您这样的,如果不办理正规手续,很难在这里生存。

    不过,这制度虽然严格,但是也有漏洞,漏洞呢,就在这路引这里。”

    “路引?路引有什么漏洞?”

    耿朝忠拿出自己的路引,上面写着:

    白展堂,过路客商,岛城籍贯,面白无须,身高五尺三寸。

    形貌,籍贯,相貌特点一应俱全。

    不过,这路引只是临时的,如果找到了住处,必须第一时间到当地派出所报备,如果房东知情不报,轻则罚款,重则坐牢。

    总的来说,这是类似后世暂住证的一类东西,想到后世有因为没有暂住证被逼跳楼的例子,耿朝忠顿时明白了这项制度的威力——日本人这套,也算比较现代的管理制度了。

    “路引没什么漏洞,但是办路引的人有漏洞。”叶格格笑道。

    “这路引每两周就需要一报备,每次报备,就要把旧的路引盖戳,如果住的时间长了,戳不够盖的,就需要换新的路引。我刚才听您说,您这朋友是日本人,而日本人的路引和中国人的路引是不一样的,当地的派出所都会单独存放。”

    “然后呢?”耿朝忠还是有点摸不着头脑。

    叶菲菲白了耿朝忠一眼,似乎是笑耿朝忠傻,看耿朝忠还是反应不过来,这才说道:

    “所以,您只要装扮成日本人,申明您的路引遗失,就可以到当地的派出所里面查存根另办一张。而当地的派出所里都是中国人,认识日文的严重不足,又不敢得罪日本人。所以只要日本人去了,派出所的巡警一般都是把存根递给日本人让他自己找。”

    “所以,我只要扮成日本人,一个派出所一个派出所的找就可以了?”耿朝忠猛地一拍大腿,这才如梦初醒。

    “对啊!再说了,您的朋友那么胖,路引上肯定会注明,所以担保不会认错!”叶菲菲笑道。

    “只是,这大连这么多派出所,我得找到猴年马月?”耿朝忠又皱起了眉头。

    “白大哥,您傻啊!您的朋友既然是大商人,肯定不能住在穷乡僻壤吧!就找大连那几个日本人聚集区的派出所,准能找到!”

    耿朝忠满脸喜色,仔细一想,这法子还真是可行!

    果然是世事洞明皆学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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