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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张彩照回明末-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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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忠是天启三年的二甲进士,贵州人,三十岁时中了进士,现年过四十,饱读诗书,官声还不错,

    他在屋里来回的走动着,紧闭嘴唇,黝黑廋削的脸上满是忧色,因为脸廋,一双眼睛显得有点大,细弱的手放在桌子上,握紧的拳头绷得紧紧的,露出五道骨节。

    “先生,近期朝廷的钱粮催的太紧了,可是还有一半多没收上来,先生可有何良策?”宋忠愁眉苦脸的问师爷牛得草。

    牛得草身材廋长,长脸宽额,身穿圆领蓝色长衫,头戴襦巾,脚穿方头靴,细细的眉毛下有一双细长的眼睛,开合之间不时露出一丝精光。

    他是绍兴人,今年四十五岁了,家里有一儿一女,女儿已嫁为人妇,儿子在家里已考取了秀才,正在当地县学里攻读,准备再次考举人。

    普通家庭是养不了两个读书人的,没办法,牛得水只得自己退出,在亲戚的推荐下,两年前来到吉安府永新县当了宋忠的钱粮师爷。

    师爷是古代各地方官吏间产生的一种产物,他们并不属于朝廷分封,而是由各地方官吏自己出资聘请的一种职,主要是给自己做幕僚,为自己出谋划策。师爷虽不入品次但颇受官吏的敬重,很多官吏经常以先生称呼师爷,而自称学生,师爷称呼官吏为东翁。

    师爷以绍兴师爷为有名,师爷的种类也很多,有刑名师爷,书启师爷,折奏师爷,征比师爷、钱谷师爷等十数种,而钱谷师爷,也称为钱粮师爷,就是掌管钱银和粮食的师爷,是负责征税上的工作。

    最被县令器重的就是钱粮师爷和刑名师爷,钱谷师爷掌管一县粮钱赋税,而刑名师爷则负责县内的刑事案件。

    “东翁,北方又是流寇又是鞑子的来回折腾,早已是十室九空了,朝廷的赋税只有加在南方了,可这样一来,南方的百姓活下去就更难了,说实话,在这样的世道,当官还真的是苦差啊。”牛得草同情的说道。

    听了牛得草的话,宋忠神色疲倦的叹了口气:“你说这官军是怎么打的仗,花费了朝廷那么多的钱粮,竟然每次都被鞑子打的丢盔卸甲,难道那些鞑子是神人?我太祖成祖时的那支无敌军队去那里了?”

    十年来,他已在多个地方当过知县,感觉到这官是越来越难当了,朝廷每年征收的钱粮是越来越多,可是流寇和鞑子闹得反而更凶,真是太让人想不通了。

    “东翁,这其中的事说起来就复杂了,还是不说为妙,省得祸从口出。”

    看了一眼牛得草,宋忠叹了口气,语带疲乏的说道:“先生说的也是,本官只是发发牢骚而已,下面还未征够的钱粮,还要请先生多费心了。”

    “请东翁放心,属下会尽快把这事好的,夜深了,大人你就快去歇歇吧。”说完,牛得草弯着腰宋忠作了个揖,就转身出去了。

    一条清澈的小河在城东一片住宅前缓缓流淌着,不时有几只绿色羽毛的鸟雀从河面掠过,河边垂柳轻拂,清风徐徐,风景很是优美。杨得贵杨乡绅的府宅就在这里,这里石板铺的街道平整,路两边绿树成荫,漂亮的宅子一家接一家,这附近的居民非富即贵,属于永新县有钱人住的地方。

    这天下午,一个二十多岁的壮汉满身酒气、摇摇晃晃的来到杨得贵的府门前。

    此人身高体胖,粗手大脚,阔脸方腮,穿一件茶褐绸衫,敞着怀,戴一顶万字头巾,敞开的胸口露着一丛黑毛,貌丑形粗。粗黑的头发乱蓬蓬的,一对铜铃大眼,眼珠上还带着缕血丝,一副没睡够的样子。

    “二少爷,你又喝多了……”一个门丁谄笑着走过去要扶他。

    此人是杨得贵的二儿子杨祥。

    杨得贵有两个儿子,杨祥是杨得贵的二儿子,今年二十一岁,此人性情粗鲁,不务正业,他不爱读书,也不好枪棒,喝酒耍钱是他最大的爱好,整天在外面喝酒鬼混,对家里的事从来就是不闻不问。

    杨得贵为此没少骂他,可是根本没多少作用,他就当是耳边的风,依旧是我行我素的。

    “滚开,老子自己会走。呃!……”杨祥嗡声吼着,打着酒嗝,抬腿一脚,“啪”的一声,把门丁踹了个后倒,然后摇摇晃晃的走进了门。

    一走到院子里,杨祥便大声叫道:“快……快点给本少爷拿蜂蜜水来,渴死我了……来迟一步小心你等的狗腿。”一个仆人急忙要去拿蜂蜜水。

    “不要管他,渴死他算了。”杨得贵说着话,出现在房门口。

    一听声音,杨祥知道是父亲杨得贵,转过身来,嬉皮笑脸的说道:“爹,你怎么咒我死啊……我死了你怕是要哭鼻子的……”

    “哼,你这小畜生,死了才好,书也不读,啥事也不做,整天就是和一群狐朋狗友在一起吃喝鬼混,老子怎么会养了你这样的儿子。”

    “呃!”的又打了一个酒嗝,杨祥咧着大嘴道:“爹,你有那么多的钱,你不愿意让我花,难道你想带到棺材里。”

    “混蛋,有你这样和老子说话的吗,你说你要练武,老子请来了武师,可是你才学了几天就怕苦了,你说你到底想干点什么事?”杨得贵生气的指着他训斥着。
………………………………

第六章 好色的杨大公子

    “我什么事也不想干,就想喝喝酒、耍耍钱。”说完,趁父亲杨得贵不注意,杨祥哧溜一下,串出房溜了。

    “啪!”的一声,杨得贵气的直拍桌子。

    恼怒之下,他抓起一个茶杯摔的粉碎,连声骂道:“孽障!孽障!真是气死老夫了,气死老夫了……”。

    “父亲,你是在和谁生气。”一个青年说着话,从门外走了进来。

    此人身材修长,穿一身月白的文士衫,头戴方巾,手握一把纸扇,看上去风度翩翩一表人才的,可是仔细看却面色青白,眼圈发黑,面带淫光,脚步虚浮,一看就知道是个好色之徒。他就是杨得贵的大儿子杨瑞。

    方巾为职官、儒士所戴的方形软帽,以黑色纱罗制成,其形四角皆方,所以又名“四角方巾”。四方平定巾是以黑色纱罗制成,可以折叠,呈倒梯形造型,展开时四角皆方,也称“方巾”,或称“四角方巾”

    这杨瑞今年二十四岁,可还未成亲,此人性格阴狠,仗着几分才气和杨家的财势在五年前勉强中了个举人,从此后就再没进展。这杨瑞生性好色,只要是漂亮的女人他都喜欢,尤其喜欢漂亮成熟的半老徐娘,他家的佃户,已有好几个人的老婆被他上过了,家里的丫鬟中有点姿色的,也几乎被他睡过了,甚至他还几次偷看三十多岁的风韵犹存的继母沈玉凤洗澡,有一次偷看时,还差点被伺候沈玉凤的丫鬟发现。

    这天中午,他和几个有钱人家的子弟在青楼喝花酒,喝完了花酒回到家里,便拿出从青楼****手里花十五两银子买来的一本名叫《孽缘乱史》的小说看了起来,这本小说图文并茂,写的都是奸情故事,有父女、兄妹、母子、公媳等,情节描写挑逗露骨,直看的他口干舌燥,浑身燥热。

    杨瑞虽是个色鬼,也看过许多的********小说了,可是这样的书却从没看过,他连喝了几口茶水,这才好受了些,身子一阵燥热,他便出来院子里乘凉。刚走进前院子里就听见父亲在发火骂人。

    杨得贵头也不抬的道:“除了你那个不争气的兄弟,还有谁……”

    “爹,你就别生气了,二弟他就是这样。”杨瑞安慰道。

    看了他一眼,杨得贵说道“都是我娇惯了他,要不是看在你那失踪多年的娘的份上,我真想把他赶出去,唉,你娘失踪了十多年,也不知是死是活……”

    二十年前,杨得贵那时三十来岁,还只是一个普通的举人,闲暇也时常和一班书生在一起激扬文字指点江山。

    娶妻祝丽英,姿色葚好,两人夫唱妇随夫妻和睦,三年间生下杨瑞和杨祥兄弟。

    在一次回娘家的路上,祝丽英却失踪了。经过多番的查找,也没找到,又过了几年,当了知县后,杨得贵才续了沈玉凤为妻。

    “爹,听说你见过一个海外回来的蛮子了,还拿一百二十两银子买了张白色的虎皮,这事是真的吗?”杨瑞问道。

    看了他一眼,杨得贵说道:“你不说这事我还忘了,那蛮子太不识抬举了,老夫本来想出三十两银子买这张虎皮,可他竟然真的敢收老夫的一百二十两银子,老夫恨不得当时就掐死他。”

    “此人真有那么厉害吗?是不是像武松一样的人物……”杨瑞惊讶的问道。

    摇了摇头,杨得贵道:“这蛮子长的是很壮,可是听说他用来打老虎的是一把精巧的短火铳,我打算想法把它弄过来,以你的名义献给朝廷,一旦仿制出来,你可就立了大功了。”

    “火铳?哈哈哈哈……”杨天瑞说着,仰天大笑了起来。

    看着大笑的儿子,杨得贵不解的道:“你笑啥,我说错了吗?”。

    “哗”的打开了扇子,杨瑞在屋里转着圈故作斯文的扇了一会,这才慢条斯理的说道:“爹,我大明军队里也不是没有火铳,可是又有多少人喜欢用,打仗时不炸膛就不错了,就算你献的火铳仿制了出来,又有多少用处,又能当多大的官,再大能大过铸造红衣大炮的孙元化,大不了到军器监当个副手,一辈子和那些又脏又臭的穷匠户打交道,我才不愿呢。”说完,他摇着扇子走了出去。

    大明百姓的日子太苦了,那天晚上赵国华拿出的照片震惊了大家,引起了轰动,大家做梦也想不到有那样漂亮的城市和幸福的生活,几天后,连附近村子也有很多的人赶过来看照片。因为赵国华就吃住在孙老汉家,每天来看照片的人把孙老汉家挤的满满的,进进出出的,简直就像过年样的热闹。

    “你们是去凤鸣村的吗?”七八个从西边走来的村民对从北边走来的十几个村民打扮的人问道。

    “是的!你们也是去凤鸣村的吗……”从北边走来的十几个村民打扮的人说道。

    “正好一起去,快走吧,去晚了就轮不上了……”从西边走来的村民笑着道。

    “哎呀,几位老哥,等一等我们,我们也是去凤鸣村的。”说着话,又有十来个村民气喘吁吁的喊着赶从南边赶了过来。

    几个下乡收税的县衙公差见一拨一拨的人往凤鸣村赶,还以为是出了大事,急忙返回城去,进了县衙把这事报告了县令宋忠。

    “大人,你看,会不会是有歹人在煽动民众作乱。”县衙捕头王铁汉说道。

    师爷牛得草捻着胡须思索着道:“东翁,我建议派人过去察看一下再说。”

    听了牛师爷的话,宋忠说道:“王捕头,你速带人去鸣凤村察看,如有异动,速来禀报。”

    “遵命!”说着,王捕头带着几十个捕快,挎上腰刀,骑着向鸣凤村马飞奔而去。

    到了村里,才知道是闹了误会,但捕快们也不相信村民说的话,后来直到看到了照片才相信了,看着彩色照片上那漂亮繁华的城市,路上那密集的人群,捕快们也是看的目瞪口呆,目迷神炫。

    震惊之余,王捕头仔细打量起赵国华,王捕头名叫王铁汉,今年四十八岁,生的面圆耳大,鼻直口方,腮边一部浓黑貉胡须,说起话来中气十足。他在县衙当差三十年,看人很准,一看赵国华的样貌和气质,就知道看着他说的绝对是真的。

    “想不到这世上居然有这样的好地方……”王铁汉感叹的说道。

    想到赵国华在这样神仙样的地方住过多年,王捕头立即对他高看一眼。

    怀着对古代警察的好奇,赵国华仔细看了看了看他们,这些人穿青色布衣,交领、窄袖长袍,下打密褶,腰间系束红布织带,跟电视里看见的差不多。

    明代崇尚礼教,政府对各阶层的穿戴规定的十分严格,衙门皂隶的穿青色布衣,交领、窄袖长袍,下打密褶,腰间系束红布织带。

    地位更低的杂役穿青衣外罩一件红布马甲,腰系青丝带。

    “赵公子,这些东西能不能让我们带回去给县令大人看一看?”王捕头客气的说道。

    赵国华笑了笑,说道:“大人尽管拿去看。”

    众捕快听他这样说,都是高兴。骑上马,王捕头笑着对赵国强拱了拱手,便带着照片飞奔回县衙去了。

    “唉,早一天来就可以看看那神仙住的地方是啥样了……”许多闻讯来看照片却来迟一步的村民感叹着。

    见照片被县里公差拿走了,大家又议论了一阵,这才意犹未尽的散了,可是还是有许多人不愿意走,希望赵国华回去的时候能带他们走,赵国华只得告诉他们,只有自己的师傅才能找到回去的路,而现在师傅也作古了,听了,这些人才死了这条心。

    这事说起来这也不奇怪,毕竟照片上那样的城市和赵国华讲述的那样的日子,比起大明百姓过的日子,简直是好的令人发指,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又是人的天性,看见的,听见的人没有不动心的,只不过有些人是故土难离罢了。

    “赵大哥,你过惯了海外的那种好日子,会不会嫌我们家穷?”孙小梅担心的问道。

    赵国强看了看她,微笑着道:“妹子,我不是那样的人,好日子能过,苦日子也能过,再说这也不是你一家人的日子难过,大明无数的家庭都是这样,在这动荡的年代里,能活下去就是一种幸福。”

    确实也是,在大明的北方,像陕西省,山西,河南,直隶等地,大部分的地区历经战乱,在农民军和满清军队的烧杀抢掠下,早已是十室九空,满目疮痍,大量的村镇县乡变成了片片的废墟,大家都生活在麻木和绝望之中,而南方虽苦,但多少还能勉强度日。

    听了赵国华的话,孙小梅脸色暗淡下来,低声道“唉,这就是我们穷人的命啊。”

    见他情绪低沉,赵国华便安慰他道:“小梅,你放心,我会想办法的,你们会过上好日子的。”

    “大哥,你说的是真的?”孙小梅惊喜的问道。

    “一定会的,天上不会掉馒头,但我们可以自己做出馒头来。到时候让你吃的一见馒头就头痛。”赵国华笑着打趣道。

    “我才不会呢。”孙小梅咯咯笑着道。

    看着孙小梅那高兴的样子,赵国华决定明天去永新县城里看一看,后世那么丰富的商品,有许多明朝根本没有,只要找到了市场的空缺,就能淘到来这大明朝的第一桶金,他以后还要和李自成张献忠皇太极等人瓣手腕,没有军队可是不行的,他打算组建一只新的大明朝的火器军队,用子弹去和鞑子们的大刀和长矛对决。

    火器军队是很烧钱的,没有大量的钱财是不行的。
………………………………

第七章 难得吃到的包子

    “喔喔喔……”,嘹亮的鸡鸣声中,天亮了。

    起了床,赵国华就着咸菜疙瘩吃了两碗稀饭,又拿了二两银子,就和孙小梅一起出了门,俩人用药娄背着采来洗净晒干的草药去县城卖。

    蔚蓝的天空如水洗过一样,没有一丝云彩,很洁净,东升的太阳狠明亮,道路两边绿树成荫,草木茂盛,不时有不知名的鸟儿啼叫着飞过,晨风习习,枝叶摇弋,丝丝凉风吹拂在脸上和身上,十分的舒服。

    走了大概有一个时辰,才看见远处的城墙的轮廓。

    “赵大哥,永新县城到了。”孙小梅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水,喜悦的说道。

    天又热,路又远,背着东西,走了两个时辰,不流汗才怪。

    两人很快走到了城门口,赵国华好奇的看着眼前这座三百多年前的县城。

    夯土包砖的城墙,城墙有六七米高的样子,上面站着一些手执长矛的军士,城门洞有四米左右的高度。

    城墙上面的士兵手握长矛懒洋洋的站在垛口后面。城门大概有五米宽,人流涌动,走路的、坐车的、拉货的牛车、引车卖浆的、背萝的,挑担的,牵着小孩的,热闹极了,进出的人流交错在一起,城门洞显得有些拥挤。

    “不要挤,不要挤,再不听就吃老子一鞭,哎,说你呢……还有你,拉车的那个,挑担的那个……”一个小军官手拿皮鞭的指着人群口沫横飞的呵斥着。

    城门口站着四个无精打采的军士,穿着破旧的鸳鸯战袄,头戴草帽状军帽,顶上缨都快要掉光了面黄肌瘦的样子,一看这几个士兵,就知道是饥一顿饱一顿的。

    着着这几个士兵,赵国华摇了摇头,交了两文钱的入城费,就走进了县城。

    县城道路成十字形,远处隐隐可见县衙大门,县衙大门当街是一条宽十五米左右的石板路,十字有路口一个酒楼,路两边就是一些规模不大的客店,盐米店,皮具店等商铺,叫卖声此起彼伏,噪杂闹热。侧面的巷子里,就是一户户的人家。

    沿街设摊的商贩个个高声吆喝,露着笑脸,向顾客殷勤地兜揽生意。

    “客官,吃个包子吧,新出锅的,馅大皮薄,又香又好吃……”

    “这位姑娘,买个拨浪鼓回去吧,我做的拨浪鼓可好了,买回你孩子一定喜欢……”

    “客官走累了吧,坐下吃碗豆腐脑,我家的豆腐脑又嫩又白,可还好吃了……”

    俩人一路走过,不时有人向他们推销着各式的商品。

    来到集市,两人把草药从背篓里拿出来摆放在路边等人来买。赵国华魁梧的身材,白皙的面容和短短的头发引来一些卖草药的乡民的注意,他夹杂在中间显得很是扎眼。

    “和尚,你这草药怎么卖?”一个穿青布直身的宽大长衣,头上戴四方平定巾的中年男人慢步走来问道。

    看了看他,赵国华和气的说道:“我不是和尚。”

    “嘿嘿嘿……不是和尚怎么头发那么短。有趣,真有趣,”中年男人笑着道。

    “嘿嘿嘿嘿……哈哈哈哈……”周围卖药的乡民也跟着笑了起来。

    这人倒也不错,笑过后,蹲下来检查了一下药材,说道:“你们这药我看着还不错,洗的干净,晒的也干燥,五十文一斤怎么样?”

    “老板,我们这草药很好的,少了六十文不卖。”孙小梅摇着头道。

    想了一想,又仔细看了看这些药材,中年男人还是同意了孙小梅说的价格。把药材送到了他的药店里,拿着买药得到的三百文钱出了药店。

    此时已是中饭时间,闻着路边香喷喷的肉包子味道,赵国华的肚子咕噜噜的响了起来。

    “老板,包子怎么卖?”赵国华走到一个包子铺门前问道。

    卖包子的是个矮胖的中年男人,和气当中带点精明,衣着虽旧,但浆洗的干净。

    看了看赵国华那短短的头发,卖包子的老板顿了一下,满脸笑容道:“这位大师父,我这包子皮薄馅大,汁多,可好吃了,包你吃过一次就忘不了,三文钱两个。”

    “是吗?那我得尝尝了,拿十个过来。”

    犹豫了一下,孙小梅低着头道“大哥,我们回家去吃吧……”

    知道他是舍不得花钱吃包子,赵国华便笑着拍了拍她的手,就和她走进去,在凳子上坐了下来。

    包子铺不大,有个三十来平方大小的样子,摆放着五张方桌,有十来个人在里面吃着包子。见两人进来,有几个人好奇的看了一眼赵国华的短发。

    花了十八文钱,买了十个包子两碗稀饭,赵国华就和孙小梅吃了起来。

    “哟,和尚还吃肉包子,真他妈稀奇。”一个样子粗鲁的村汉模样的人笑着低声道。

    淡淡的看了他一眼,赵国华也没理他,继续吃着包子。

    孙小梅家里穷,平日里连馒头也难得吃得上,更何况这雪白松软的大肉包子,因此吃的她是胃口大开。

    吃了三个包子一碗稀饭,赵国华就吃饱了。他来自于后世,商品极度丰富,吃的东西是太多了,麦单劳,肯德基都吃过几次了,面包、奶油蛋糕、天津灌汤包、小笼包、狗不理包子都吃腻了,现在这包子虽说味道也不错,但是在他吃来也不咋样。

    孙小梅狼吞虎咽得吃了两碗稀饭、六个包子,这才打着饱嗝,放下了碗。

    见赵国华笑着看着她,孙小梅的脸一下子红了,不好意思的红着脸低着头说道:“大哥,我吃的太多了……”

    “没事,能吃是一种福气。”赵国华笑着道。

    想到孙小梅吃包子时那狼吞虎咽的样子,算了算,自己还剩八十多银子,节约点,他和孙老汉还可以支撑两年左右时间。

    在明朝,二十两银子节约一点,就可以让五口之家温饱的过上一年了。

    于是赵国华又买了二百个包子。把包子装好放在背篓里,两人就走路回家了。

    因为回家的路远,出了城,赵国华又花四文钱搭了牛车。

    回到家时已是做晚饭时候,和村里的人打着招呼,两人向家里走去。来到家门口,进了院子,孙老汉的老伴刘大妈正在淘米,孙老汉正在洗着挖来的野菜,准备做晚饭。

    “爹!娘!……我们回来了。”孙小梅高兴地搂住了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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