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大秦孤竹君-第10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丁�
屠檀身上也中了两箭,对方的箭簇近距离下直接射穿了他的铠甲,箭头刺入了他的下肋骨。
“喝!”疼痛加上愤怒让屠檀再次爆喝一声,手中最后一支箭射出后弃弓,提剑,刺入驼鹿铠甲缝隙的臀部。
已经有些力竭的驼鹿因为疼痛产生了应激反映,嘶哑尖锐的哀鸣着,疯狂的向前冲去。
眼见着驼鹿就要撞上战车的后车厢时,塞人亲卫们像是不要命一般连人带马的向着屠檀冲来,用血肉之躯拦住了屠檀的去路。
巨大的冲撞让屠檀气血翻涌,眼前一恍,恍惚间仿佛看到了战车上那个丑陋的塞人首领丘翕侯,正冲着他露出劫后余生的癫狂笑容。
只差一点啊。
肝胆欲裂的屠檀不免在心中哀鸣一声,手中的犴鸢剑机械的挥舞着,砍掉了一个亲卫的头颅。
不过最终只是徒劳,人太多了。
强大的驼鹿也被那群疯狂的亲卫撞得失去最后一丝动力,将屠檀整个人都掀飞了出去。
身体飞舞在半空中时,已经泛花的视线中,眼着近在咫尺的塞人战车渐渐远去,疲劳到麻木的身体终于支撑不住了,最后一口气,卸掉了。
屠檀缓缓闭上眼,也感觉不到自己的身体砸在地上,被马蹄践踏的痛楚,嗡鸣的脑海中,只有愧疚。
“大帝,罪臣屠檀,力竭矣。”
………………………………
第二百四十七章 沚戛军,屠尽(求全订)
第二百四十七章沚戛军,屠尽求全订
人和人之间的差异,在于思考。
在已经形成了不可抗力的社会价值关系下,思考的强弱有时候决定了一个人社会地位,尤其是文化越闭塞,越封闭的社会环境中。
也就是所谓的原始。
越原始,思考的力量就越强大,最先学会思考的那批人,成为了奠定后面社会基础的统治者,后学会思考的人,只能在这群统治者制定的规则下,成为执行者,而最后一批被剥夺了思考能力的人,就会成为被奴役者。
孤竹国的社会秩序是原始的,一切都是由王诩结合后世中外几千年的人类文明发展史,最终选出来的一种暂时适合孤竹国的社会价值,这种价值,将会在孤竹国的领土上,无限蔓延传承,直到,被另外一种新的社会价值取缔。
而王诩想要塑造的价值观中心,可以称之为,让所有人有仪式感的活着。
诗周颂我将:“仪式刑文王之典,日靖四方。”
皇太后答书:“将仪式于文考,以教孝于诸侯。”
归田录卷二:“不暇讲求三王之制度,苟取一时世俗所用吉凶仪式,略整齐之,固不足为后世法矣。”
仪式是一种从礼法形成中,产生的一种形式。
或者说,仪式是一种统治者为了凝聚人群的集体行为,而造就一种形式。
但是仪式感,确实在这种集体行为中,只有个人才能感受到的一种感觉。
西方谚语常说,一万个人眼中有一万个哈姆雷特,这是对于个人审美需求的尊重,仪式感也是这样的。
仪式的目的是构筑一个想象共同体的过程,人们通过参与同一个活动,为一个目的而执行,从此在执行过程中寻找精神上的同伴,抵御孤独和恐惧。
只有达到了这样一种想象共同体一群人才能够形成一个集体。
华夏人为什么会以华夏人自称?
并不是因为他们出生在华夏这片土地上,而是华夏的祖先们用血汗仪式构成了这种想象共同体,在华夏这片宽广的土地上,你不会认识所有的省份,城镇,县村,更不可能认识大多数的人华夏人,但是你依旧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是个华夏人。
这就是仪式的作用,因为它的存在,让你认同华夏,从而来视线你与所有华夏人的认可和甄别。
当一个拥有仪式的文化,就会从弱小的个体,凝聚成无比强大的力量。
而仪式感,则是建立在集体仪式基础中,寻找一种个人的认可。
这种认可是会上升到哲学的最高程度。
我是谁活着是为了什么。
而且通常这种仪式感,很难被其他人了解和认可,又被称之为,一个人的狂欢。
一个人做完一件事情,然后转头来告诉自己,这件事情的意义,这种自我审视的过程中,会让人类空虚的精神得到一种满足。
是一种人活着的真实感。
在王诩塑造的孤竹仪式中。
第一个觉醒仪式感的,就是屠檀。
因为屠檀是已经受到过大秦仪式熏陶的大秦人,在大秦仪式和孤竹仪式的冲突下,他觉醒了个人仪式感。
大秦仪式的霸道王权是建立在上古几千年甚至金万年的价值观基础上的,后来又与法家思想集合,像是一柄悬在所有人脖颈的铡刀,让大秦人夜不能寐,不管你是王侯将相,还是黔首黎民,身居何处,都会在午夜梦回中惊醒,因为恐惧死亡,而惊醒。
所以大秦人,从不期待朝阳,甚至希望太阳永远不要升起来,宁可永远沉浸在黑暗中。
因为大秦仪式,是逼着所有人,没有选择的活着。
但是孤竹仪式,是一种柔和的引导,像是父母的手,牵着婴孩一步步长大,虽然孤竹的日子苦,早期用茹毛饮血形容并不过分,但是每个人都在期盼着太阳早点升起来,迎接新的一天。
两种截然不同的仪式,让屠檀心中的矛盾,他在为秦王执行任务的时候和在为王诩执行任务的时候,在下意识的比较中渐渐化作了仪式感。
屠檀知道自己可以为了秦王而死,是感谢秦王的恩遇,士为知己者死,这是义,但是他已经不再愿意为了秦王而活了。
屠檀同样愿意为王诩而死,这是再塑之恩,心甘情愿,但是不一样的是,他也愿意为孤竹而活,这是希望和人生。
在没有得知荆轲身份之前,屠檀还在幻想着,自己为秦王尽忠后,在孤竹的生活。
他很喜欢碣石道的一处浅湾,想要以后再那里建一座房子,与浪声为伴,与海鸟为邻,左依深山,右连朝歌,然后他准备娶一个老婆,一个不需要知书达理,只需要善解人意的女子,然后生一堆孩子,看着他们长大,为大帝所用,然后坐在碣石道的仙台顶,看着孤竹昌盛万年。
他不想做屠睢,不想做以后可能会为秦王开疆辟土统领万军,名垂青史的国尉。
他只想做王诩麾下一个跑腿的司士,足矣。
但是当发现自己相交近十年的好友荆轲,也是秦王卫尉后,所有的希冀都幻灭了,屠檀想起了王诩曾经在私宴上跟他说过的一句话。
梦想之所以高贵,那是因为求而不得的美丽。
屠檀从小钻习法家典籍,对道家老黄之术向来嗤之以鼻,尤其是梦想,理想,大义这些东西,在他眼中都是上位者蒙蔽大众的手段而已。
但是在孤竹国,屠檀却愿意相信这些曾经被自己鄙夷的东西。
美梦有多美,在现实面前就有多狰狞。
所以屠檀此去,真的是抱着必死的决心,去完成他生命中,最闪耀的仪式感。
他从来没从王诩口中说过,真的想要些什么。
似乎人世间的一切,在王诩这种羡门人物眼中都无足轻重,以至于屠檀这么长时间,都没有在替王诩工作中获得荣誉感。
作为一个有思想的工人,在面对自己喜爱的工作时,却得不到荣誉感是很失落的一种事情。
但是这次北援大秦,屠檀是真切的听到了王诩说过,不惜一切代价,也要讲塞人留在燕地,将塞人首领活捉。
这个任务对于孤竹国目前的军事实力来说,并不难,尤其是有秦军的配合。
但是单枪匹马,数十万兵戈之中活捉敌酋,这是属于屠檀一个人的仪式感,一个告别孤竹,告别大帝的仪式感。
这种行为在外人眼中很莫名其妙,至少在秦军很多将领眼中都有些莫名其妙,毕竟能够体会这种个人仪式感的人,永远都是少数。
荆轲可以理解,却不认同。
在李左车眼中,屠檀的行为属于个人英雄主义,而且是有目的性的。
而在道家王怀眼中,这是一种不智的,失了智的行为。
在李信眼中,这是一种值得尊敬的将军素养。
而翟仇能够体会到屠檀的这种仪式感,但是却不能理解。
但是不管谁,都不希望屠檀在这场战争中死去。
因为这不只是大秦的损失,也是孤竹的损失,于情于理都不会让屠檀有什么意外。
所以在发现屠檀单枪匹马杀入战团,直指塞人敌酋丘翕侯的时候,东边山林指挥着大秦精骑兵李信就已经重新制定了突击路线,本来他要等匈奴的骑兵再往前一些再围截,但是为了援助屠檀,不得不放弃包抄的机会。
因为屠檀冲的太猛了,几乎都已经冲进后方匈奴部队的战圈中了,就算他能力敌千军,终究会被这数万马蹄踩成肉泥。
西面山林中埋伏的翟仇也调整了作战方案,在屠檀杀出去的同时,就领着孤竹大军紧跟其后。
犴鸢铁骑为箭簇,沚戛军为羽翼,王室军为箭杆,破虏军为箭尾,一支强悍无比的神箭,为屠檀护航。
就在屠檀被塞人亲卫用自爆战术击飞后,犴鸢铁骑的骑枪就化作一面钢铁护盾,将那些试图将屠檀踩碎在马蹄下的塞人骑兵尽数搅碎。
翟仇的长枪连续洞穿两名塞人亲卫的尸体,坐下驼鹿一跃而起踩在之前屠檀斩杀的半人高的尸体山堆前,持剑从鹿背上跳下,跪在身体泡在血泥中昏死的屠檀,掀开面甲探了探他的鼻息,紧绷从唇终于微微松懈半分。
起身高举沚戛军,赤红着双眼,咆哮声和几乎压过了身旁两侧不足三尺,飞驰而过的孤竹大军“沚戛军,屠尽。”
然后吹响了沚戛军特制的那支角。
………………………………
第二百四十八章 让他,且活着吧。(求全订)
第二百四十章让他,且活着吧。求全订
“屠!”听到角声的沚戛军同时发出一阵咆哮声,随后像是打了鸡血一样,脱离了原本的队形,手中沚戛军飞舞如风,收割着匈奴骑兵的头颅。
王诩曾经说过,沚戛军的战士因为经历问题,尽量不要在战场上沾染太多的血腥,很容易失控,所以翟仇在训练沚戛军的时候,特意规定了两个模式,常规模式就是以伤敌为主,这样对于这支轻型骑兵队伍,机动性更强。
而另外一个模式,就是s模式,无差别,以制造血腥残忍的杀戮场面来震慑敌人。
为此,沚戛军的沚戛剑,有一面,是锯齿形状。
本来是王诩设计用来破甲的,但是如果用来对付穿着皮甲的敌人,那画面就有些血腥了。
不一会儿,整片战场就变得血肉横飞起来,当李信带着大秦精骑赶来的时候,以翟仇和昏迷中的屠檀为中心,方圆一里地内,已经化身炼狱血泽。
秦军再次看向这位抬着担架的金色面具将军时,眼中闪烁着畏惧之色。
这已经不属于歼敌了,是完全的屠戮啊。
“麻烦将军把他送回辽阳城医治,最好,能够让大帝见他一面。”翟仇从已经没过小腿的血泽中站起来,把手中的担架递给李信。
“剩下的敌人只是少数了,不用再追了,公孙戈会在燕北长城把他们都拦下来的。”李信舔了舔唇,接过担架看了眼屠檀皱眉道。
“沚戛屠戮令一出,不亲眼见到最后一个敌人死去,是不会停止的。”翟仇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个让人毛骨悚然的笑容,李信几乎能够看到他那双比血还猩红的眸子。
李信看着重新上了驼鹿踏着血泽奔驰而去的翟仇,清咳了两声回头对着手下说道“一屯和三屯,随我护送屠将军回城疗伤,其他人听从王怀将军,打扫战场。”
燕国虽为战国七雄之一,但是可能由于地缘因素,在历史上留有的痕迹,并不算太多,后世发掘的几座燕国的墓葬,也只能笼统的推演出燕文化的雏形,但是细节如何,就不得而知了。
而且可能因为辽东后期遭受了多次游牧民族入侵,大量的墓葬被挖掘,还有后期元清在燕国土地上大兴土木建造王宫,肯定导致了很多公侯大墓消失在历史中,而且这种拆迁意外挖到古墓的事情,通常在封建社会中是秘而不宣的,根本不会有历史文献留下来。
毕竟挖坟这种事情,在华夏文明中是大逆不道的事情。
当然,考古是不一样的,考古通常是保护性挖掘,而且挖掘的目的,就是继续丰富完善华夏文明的细节。
所以王诩的辽阳城另一件事,就是把这燕国最后的荣耀与文化,记载下来。
王诩后世参观过很多燕国的文物,其礼器特征还是以周文化为主,而且没有太多商文化的影子,但是有趣的是,燕墓中出土过大量的,兽首兵刃和器皿。
如马首剑,鹰首剑,狼首剑等兽首兵刃,这些兵刃都是写实风,与游牧民族的风格有些相似,可以看出来燕国与东胡等民族的交流过程中确实有受到影响。
而燕国更为著名的,就是瓦当了,燕国的瓦当是战国时期最出众最有特色的产物,上面一饕餮纹饰为主,完全取自周饕餮的图案,而且质量上乘,王诩让人在燕王宫里找几个烧制瓦当的大匠带回去改良砖石。
而且燕国的青铜器冶制技术也是七国最先进的国家,王诩在燕王宫的宝库中,找到了不少铁制的东西。
总之一整天,王诩的心情都很好,似乎上午屠檀的事情根本没有影响到他一样。
而跟着他在燕王宫摸砖探瓦一整天的仇珠儿,则对王诩越发的好奇了。
她虽然没有见过中原的君王,但是东胡的首领她都见遍了,而且从长辈的遗留中也从未看到过王诩这样的君王。
竟然对这些砖瓦感兴趣?
不过辽阳城终究是刚建立几年的新城,没有什么太多古建筑的气魄,王诩逛了一天也就没什么性质了,至于宝库里的东西,除了那几件燕国和周朝互相进贡,授予的青铜礼器之外,也没有太多吸引他的地方。
不过这些礼器的铜鼎,几乎每一个在工艺和制作水准上,都不比后世被镇国宝器的后母戊鼎差,有几个甚至比后母戊鼎还要精美绝伦,全镂空技术,一看就是来自楚国的失蜡法。
可惜问了一圈,也没找到能够使用失蜡法的大匠。
燕国能够制造礼器的大匠,都被王翦当年攻破蓟城时带走了,现在燕国制作青铜器的大匠,技术都很一般。
而最让王诩感兴趣的燕国藏书馆,也让他大失所望,燕王喜逃难的时候,根本就没带来得及带藏书。
亡之不冤啊,王诩看着空荡荡堆满了酒坛子的藏书馆轻叹道。
“大帝,该用膳了。”王贲派来的导游司马卬适时的提醒道“因为王宫御厨大部分都去民役了,没有凑够国礼大宴,还请帝君恕罪。”
“随便吃点就行了,朱家去给我随便盛点。”王诩蹲在一个比他还高的三足卣,卣是一种用来装酒的器皿,不过这么大的卣,还是第一次见到,而且卣底还有文字,如果不是碍于形象,王诩真的很想趴在地上,看清楚下面写的是什么。
“帝君是要把宴席安排到这边?”司马卬没有理解王诩的意思。
“你只要带着他们去就行了。”朱家拍了拍司马卬的头,指着身后的两名亲卫笑道。
司马卬疑惑的抓了抓头,也没敢多问,带着亲卫离去。
司马卬一走,王诩就盘腿坐在了地上,也不在乎身上的白袍被弄脏“燕王喜被关押在那儿?查到了嘛?”
“查到了,不过他的情况似乎不太好。”朱家左右瞥了眼四周,低声说道。
“要死了?”王诩微微挑眉。
“应该是,王贲帐下最好的医师都守在他身边。”朱家说道。
王诩捏了捏下巴,眯起眼“秦王对于六国亡君一般都如何处置?”
“魏王假被安置在咸阳宫中,韩废王韩安以为之前某乱被处死,赵王迁被流放房陵,楚君负刍似乎也在咸阳宫中,秦王对六国亡君还算仁慈,只要不是谋逆,基本都放过了。”朱家说道“燕王喜下场也应该是老死咸阳。”
“吃完饭,我们去看看他。”王诩笑着点点头“我很想看看,是何等昏君,能把燕国一片大好山河玩的支离破碎。”
“帝君若是不嫌弃,就由在下带路可好?”这时,一声有些陌生的温润嗓音在门口响起。
朱家下意识的将腰间宝剑出鞘半寸,看着门口面带微笑的青衫男子。
“荆轲。”王诩缓缓起来,眯着眼看着青山男子,跟他想象中的勇士形象不一样,更像是一个文弱书生,不过确实有一种侠客的洒脱感,和亲近感。
“承蒙帝君青睐,竟然记得在下名字。”荆轲笑着躬身行礼。
“朕为君,你面见不跪?”王诩微微皱眉。
“帝君恕罪,面见秦王,在下也不跪。”荆轲朗声笑道。
“有趣,朕欣赏有骨气的人。”王诩也勾起嘴角。
“帝君领会错了,并非在下有骨气,若是帝君想让在下跪拜很容易。”荆轲往前走了两步。
朱家也猛然往前走了三步,脸上带着笑意,手却没有离开过剑柄。
这可是大刺客荆轲啊。
“说来听听?”王诩脸上的笑容有些不自在,眸子也微微黯淡下来。
“帝君,见他一面吧。”荆轲轻叹一声,撩起下摆就要跪下。
王诩猛然转身“壮士且慢。”
荆轲身形一滞,再次叹息一声。
大殿内突然陷入了一阵诡异的寂静。
“没死就好。”王诩沉默了良久,最后轻笑着开口。
“让他,且活着吧。”
………………………………
第二百四十九章 嬴政是怎样炼成的(求全订)
第二百四十九章嬴政是怎样炼成的求全订
上古先秦之前,文字发展的并不算太丰富,从商契文到秦篆常用字数应该也就一千余字,字数总量应该不足万余字。
所以这个时候是真的惜字如金。
有时候一个字,就代表一个典故甚至一句话。
这个时代的每一个字,都需要咬文嚼字,这样也造成了文化传播的复杂性,因为大多数人,没有这么多时间去学习一个文字,在不同情况下的多种含义。
同时上古流传下来的典籍,为什么需要后人注解,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汉以后文化发展迅速,而且文字格局也有大量的变动,即便是将一辈子时间都用来考据上古文字的许慎,所著的说文也有部分偏差于上古歧义。
所以从古至今,先秦一直在被后人无数次的注解,妄论以及曲解。
王诩此时让荆轲个屠檀传达的这句。
让他且活着吧。
很明显就是一句上位者对下位者的怜悯宽恕,这个且,在这句话中,用苟活来解释。
而且是一种命令。
如果在后世,你这么对别人说话,一定会引发矛盾。
但是现在,对于封建社会下的臣子来说,这就是天大的恩赐。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这是后世明清时期白话曲解的产物。
但是这种观念在封建时期确实是主流观念,也并非是出自儒家的伦常观念,只不过后期董仲舒为了独尊儒家,把孔子的原话重新注解了一次,讨得汉武帝欢心。
孔子的原话为君使臣以礼,则臣事君以忠
董仲舒巧妙地偷换了概念变成了君要臣死,臣不死是为不忠。
从一个君臣双向付出的关系,变成了单向付出的关系。
屠檀为君命赴死,这是尽忠,王诩以宽仁饶恕,这是执礼。
这是所有君臣之中,最向往,最理想的状态。
荆轲现在渐渐理解了,为什么鸡贼了大半辈子的屠檀,会在能够衣锦还乡,光荣退休的时候,做出以身殉义这种蠢事儿。
这位身份神秘的孤竹大帝,确实有着让人无法抗拒的魅力。
荆轲站直身子,对着王诩行了一个天揖大礼,以表感谢。
感谢他能让老友屠檀心安理得的,过好下半生。
王诩接受了荆轲这个了大礼,笑着说道“荆先生再来燕国,是替秦王接燕王喜回咸阳的?五年前先生拎着桓齮的头颅易水而去,五年后带着大秦精锐滦河而来,先生可谓功成名就。”
荆轲不以为然的笑了笑,丝毫不在意王诩话中的歧义“食君禄,奉君事而已,谈何功名,那都是君王的恩赏罢了。”
见荆轲满脸坦荡,王诩微微挑眉,心想此人果然是心思沉稳的有些可怕,心理素质这么强,怪不得能够忽悠的屠檀这个专业间谍都找不着北。
“先生不像是看重名利恩赏之人。”王诩眯着笑道。
“在下只是一介俗人,即便不看重名利,也还有其他牵挂的东西。”荆轲轻笑着摇摇头,目光看向朱家笑弯的眼睛中闪烁着异色“朱先生,是要搏一下?”
“久闻赤犬卫卫�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