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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孤竹君-第1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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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这个给他,问问他喜不喜欢。”王诩拿出一件粗麻袍递给剧亢。
剧亢接过后递给了乌青王。
乌青王楞了一下,脸上表情惊喜,抱着麻袍如获至宝,连忙点头叩谢。
“让他先穿上。”王诩笑了笑,看着乌青王穿上麻袍后喜难自抑爱不收拾又有些遗憾的样子问道“他似乎不满意。”
剧亢不耐烦的扫了眼乌青王“他说这衣服虽然好,但是太薄了,不保暖,而且打猎逃跑劳动起来也不方便。”
王诩微微一笑,又翻出一件张唐进贡的紫貂拼白虎皮的皮裘扔给乌青王“告诉他,如果他愿意,乌青部以后都可以不用再打猎,也不需要被野兽驱逐,这衣服只是春天穿的,其余四季有不同的衣服,也有充足的食物供给你们。”
“四季新衣?”剧亢微微一惊,有些诧异的看着王诩。
剧亢虽然是个孤儿,但是毕竟是名门之后又被朱家所救,从小不算富贵,但也是衣食无忧,但是朱家收留的孤儿侠士太多了,基本上每个孩子的衣服都是大了穿完小的穿,n之后即便自己有生计了,也是一两件衣服互相换洗穿几年。
四季新衣,那是百姓贵族才能达到的水平。
这位孤竹大帝对这群野人会不会有点太好了,这些放在中原抓到都是当奴隶的家伙啊。
虽然疑惑,还是翻译了。
乌青王听后抱紧了虎皮裘,又惊又喜的跪在地上鬼叫起来。
“当然这些都不是送给你们的,你们也要付出同样的代价。”王诩制止了乌青王的鬼嚎,继续说道。
乌青王有些警惕的瞄了眼王诩,对剧亢说了一大堆。
“他说乌青部所有的财富都已经被抢走了,他现在除了那些没用的族人,一无所有,如果大帝愿意,他可以把所有的族人送给大帝当奴隶。”剧亢有些厌恶的瞪了眼乌青王翻译道。
“倒是个合格奴隶主啊。”王诩轻笑出声“告诉他,我接受他的进贡,同时也给他一个机会,就是他可以继续统领这些人,只不过是在我的领导下。”
剧亢疑惑的看了眼王诩,给乌青王翻译完之后“他非常愿意为大帝效劳,只要给他提供食物和衣服就可以,他愿意在大帝手下担任一个合格的臣子。”
王诩听后摇摇头“告诉他,我们不是君臣关系,我们是邦交关系,他依旧是扶余国的乌青王,然后就送他出去吧。”
剧亢把抱着虎皮裘满脸惊慌的乌青王给踹了出去,不一会儿又回来了,把自己磕的松子壳都打扫干净后问道“大帝需要我去监视他吗?”
王诩看着剧亢少年老成的模样笑了笑“你是朱家派来帮忙的?”
“我叫剧亢。”剧亢点头称是。
“多大了?”王诩问道。
剧亢微微皱眉“快弱冠了。”
“看样子,应该是个侠士,武功如何?”王诩笑着问道。
“不敢托大,应该还算可以。”剧亢谦虚道。
“剧这个姓氏比较少见,跟老将剧辛有关系。”王诩问道。
“是家祖父。”剧亢沉声道。
“名门之后啊。”王诩笑了笑“怪不得那夜会跟着高渐离夜袭燕王喜。”
剧亢身子一僵,有些诧异的看着王诩。
在燕王喜被押送回咸阳的之时,他曾经和高渐离秘密的想要去刺杀燕王喜以报大仇,但是没想到半途遇上一个神秘青衫男子,高渐离就取消了计划,之后又消失无踪。
这件事应该只有他们两人知道,怎么王诩会知道?
在加上最近听了太多关于羡门传闻,剧亢越发的心惊。
“剧辛老将保你平安应该不易,你作为独苗应该好好珍惜,以后就跟在我身边吧。”王诩笑了笑“我身边没有那么多规矩,只要守好本分就行。”
剧亢眨了眨眼,躬身行礼“臣领命。”
“去吧,每天给我禀报一次乌青王动态就行了,还有第一条任务,就是让这些扶余俘虏负责押送后方粮车和畜牧。”王诩吩咐道。
剧亢皱起眉“粮草辎重乃是军中要务,交给一群来历不明的奴隶不妥吧。”
“放心吧,他们对于这些粮食,看护押送的会比我们还要金贵。”王诩轻笑着摆摆手,看着满脸怪异的剧亢离去后,拿起之前看到一半的简牍,这些都是襄平城保留的一些资料,记载了当年秦开对于东胡和东北三大古民族的资料,虽然不太详细,但是也足以给王诩提供很大的帮助了。
大军在林中古道行走速度极慢,因为清理道路需要花费很多时间,襄平城到三十多公里,足足走了七天才到,而且这一路非但粮食没有变少,反而更多了。
自从发现松子这种好吃的零食后,孤竹大军赶路之余就是在林中收集松塔,而且还发现了诀窍,就是找松鼠的储备粮,第一次发现这个窍门的是剧亢。
这孩子似乎对于松子有着异于常人的偏爱,最终发现了这个秘密,在追寻了几只肥硕的松鼠之后,找到了它们的仓库。
剧亢追着它们到,一个巨大高达二十多米古木看着它们爬上树上钻入树洞中,突然灵机一动,因为剧亢发现这棵树比周围所有的树木都要高大,但是却毫无生气,反而有些死气沉沉的,敲了敲树干果然,里面都被掏空了。
于是剧亢几斧子下去,差点被里面不知道藏了多少年的松鼠储备粮淹没,虽然最底层有部分已经腐烂了,但是大半都是好的,一棵树弄出来几百斤的松子,十分吓人。
于是按照剧亢的方式,孤竹军开始不用爬树射箭这种笨方法了,漫山遍野的追杀松鼠然后抄家。
一个星期时间,给大军的粮食储备提供了几十石的松子榛子等坚果,几万人每天吃坚果吃的不亦乐乎,于是黄豆粉和黄豆饭就便宜了那几千扶余俘虏。
同样这几天这些扶余人也渐渐的适应了在孤竹大军中的生活,毕竟在这里每天能够吃饱饭的日子,比在祖地省吃俭用要快活的多了。
而且不少扶余妇女对孤竹军的将士们格外热情,王诩这两天一直都有接到孤竹军士关爱扶余妇女最后被罚的报告,但可能是因为罚的并不重,加上这几个月的军旅生活憋坏了,这种事情越发的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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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七章 巨人国(求全订)
第二百七十七章巨人国求全订
食色性也。
孤竹军构成主要以奴隶为主,即便奴隶们从小就被精神n丧失了人性本能甚至对繁衍产生恐惧心理,也并不是不可逆转的,毕竟这是生理本能。
经历了战火血腥的洗礼后,似乎唤醒了孤竹军士的生理本能,所以最近才会发生这么多孤竹军士关爱扶余妇女的事情。
刚开始零星几起只是偶然事件,大家都没注意,但是慢慢发展成数百起的必然事件,就要引起注意了。
最后王诩只能暗示朱家和墨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假装没看到吧,毕竟能让孤竹军找回人性还是一件好事儿。
之前王诩在军中那么推广结婚套餐福利,都没有促成几对,而这几个月他们就性情大变开窍了,可见有些心理障碍,需要更大的压力洗礼后才能突破。
不过为了防止扶余妇女形成军妓现象,王诩又颁发了一条军令,就是不得强迫对方,而且若是两情相悦的话,可与申请结婚。
这条军令下达之后,最高兴的不是孤竹军士,而是扶余妇女,相对比扶余男人,孤竹军士一个个简直都是最佳伴侣啊,两三天时间,两千多孤竹好男儿就落入这群扶余妇女之手了,让墨丁气的火冒三丈,每天抓着那群春心躁动的士兵打。
大骂他们放着孤竹国那么多好女子不去追,非要追这群腌臜的扶余nn,简直是自甘堕落。
“你这个想法有问题,这些扶余人已经被乌青王卖给我了,也算是孤竹民众了,而且人家又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人,除了大多数都带着孩子之外,也都是勤恳能干的女子,别总一口一个贱婢贱奴的,跟谁学的毛病?”王诩用树枝抽了抽墨丁轻嗤道。
墨丁踢走被他教训的亲兵,转头对着王诩苦笑行礼。
那名亲兵冲着王诩跪拜谢恩,笑的一脸开怀的跑了。
“一群天天不穿衣服在人前乱晃,不知礼义廉耻的女人,不是贱婢是什么?大帝千万别被这群贱婢给污了眼睛,否则回去司徒大人会弄死我的。”墨丁满脸苦笑。
“不穿衣服?”王诩微微挑眉,笑着说道“不过也能理解,毕竟是未曾开化之人,衣食都成问题,哪里顾得上廉耻,以后就好了。”
“唉,总觉得,亏。”墨丁叹了口气“火凤部那么多好女子都待字闺中。”
“呵,这种事情,你情我愿的,你就别在这儿瞎操心了。”王诩笑了笑“前方搜寻到城池了嘛?”
“找到了,绕过这座山,往前十余里有一座土城,斥候回报,城外有耕地,应该也是个千人以上部落,应该是大帝所说的襄平昌县。”
王诩点点头,这个襄平昌县是秦开记载的,按照地理方位,应该就是鞍山古城,鞍山也有十万年的古人类部落名为小孤山遗址,而且还在旧城区发掘出大量战国晚期燕制的青铜戈和青铜箭簇,证明这里以前确实曾经是燕国管辖,不过现在应该是被扶余人占领。
对于昌县到底是那个扶余部落,乌青王也不知道,张唐也不清楚。
不过几千人的小部落,平推就行了。
“带着大军直接过去围城逼降就行了。”王诩笑道。
“遵旨。”墨丁领命,招来亲兵下达命令后又绕回王诩身边“大帝,我们如此行军速度,是不是有点过慢了。”
“怎么?有急事儿?”王诩笑着打趣道。
“臣能有什么事儿。”墨丁笑道“臣只是心疼大帝,跟着我们一群人在这里餐风饮露,受蚊虫所侵还有野兽所扰,大帝您最近都瘦了,回去后司徒肯定要扒臣一层皮。”
王诩微微晃神,捏了捏手臂上结实的肌肉“瘦了吗?”
“嗯。”墨丁点点头“长途跋涉不说,而且环境还如此恶劣,休息不好吃不好的,臣看着都揪心,不如我让翟仇护送大帝绕回襄平从平刚还朝吧,估计半个月就能到,咱们这么走,至少还要一个月。”
“还朝只是次要的,咱们主要的是摸清楚辽东以东的地貌,寻找重建殷都之地。”王诩笑了笑“至于怜儿要扒你皮的事情,放心吧,她没那么多闲心管你。”
墨丁讪笑两声“那这次咱们在昌县修整两天吧,大帝好好休息休息。”
“确实要在昌县停留两天,昌县以后是我们重要军事枢纽和矿产地,需要好好探查清楚。”王诩笑了笑“让后军也拔寨吧,启程。”
“领命。”墨丁去下达命令。
王诩看着依旧一眼望不到头的山岭丛林,轻轻叹了口气嘀咕道“没想到我这个挖坑的,竟然有一天能够翻身成钢铁玉矿大王,真是世事无常啊。”
鞍山,因为有一座形似马鞍的山脉得名,在后世有钢都玉都之称。
这两个戴好简单粗暴的象征着一个名字土豪。
鞍山探明的矿石种类有三十几种,铁矿超过一百亿吨,华夏第一,菱镁矿超二十亿吨,占据世界总量十分之一,这种矿石除了本身价值之外,更珍贵的在于它的共生矿丰富黄铁矿,褐铁矿等产量小的不说,造玻璃水泥用的的石英矿,萤石,方解石,重晶石等石矿是王诩目前最看重的。
而且更重要的是,盛产大理石,花岗岩,还有玉石。
这些东西以后都是可以拿去秦国或者西域骗物资的好东西,现在都埋在这些参天巨木之下。
王诩以前对于物质就没太大的n,来到这里之后成了大矿主之后更加单薄了,但是到了鞍山地界,王诩都忍不住有点躁动,总觉得感觉脚踩的地方不是土地,都是金币。
“富强、n、文明、和谐、、平等、公正、法治。”王诩正念叨着核心价值观来平静心情的时候,前方突然出现了躁动声,撩开帘子问马车旁边的剧亢“怎么了?”
“我去看看。”剧亢策马探查一番回来后报告“沚戛将军抓到了几个怪物。”
“怪物?”王诩皱起眉“带来看看。”
不一会儿翟仇和几十个神奴拽着平时拉车用的铁链,捆着几个熊一般的庞然大物过来,喝骂声和咆哮声十分吵闹。
王诩掀开帘子要下车,被剧亢和翟仇拦住了。
“大帝就在这儿吧,此怪物凶残,以免惊扰大帝。”翟仇沉声道。
“是熊?”王诩皱眉问道。
因为距离十几米,王诩只能看到这些家伙身高都在两米以上,块头比过度催肥后的神奴更加庞大,身高更是高了两个头,而且浑身毛皮,不过有烧焦的痕迹,看不到面部。
“有点像是巨猿,跟青娘养的山魈有点相似,不过更加庞大。”翟仇回答道“臣带人去围攻昌县的时候,这些怪物投掷巨石,而且被城中人放出来后悍死无谓的冲阵,被臣活捉。”
“跟乌青部的大力士一样?”王诩微微挑眉,之前翟仇攻打乌青部的时候就被大力士伤到过,只不过那时候大力士被愤怒的孤竹军给分尸了,不过听说也是身高两米以上。
不免让王诩想起,后世有学者怀疑古代东北地区应该还有巨人人种残留,人类对于巨人始终有着好奇,后世患有巨人症的人类最高将近两米七左右,而且不管中外,都普遍有两米以上没有巨人症的存在,比如篮球运动员们。
巨人症算是一种基因突变,但是没有患巨人症的人基本都是基因问题,昆岗古墓更是出土的大量两米五以上的棺木,还有五具保存完好的两米三干尸,所以很可能在上古时期,是存在这种身高基因两米以上的种群。
在史书中也有记载,比如巨无霸的来源,就是后汉书中记载,王莽手底下有一个叫做巨毋霸的巨人,身高两米三左右,腰围有十围,而且擅驯服虎豹野兽,。
还有就是史记索隐中记载秦nn二十六年,有长人见于临洮,故销兵器,铸而象之。
正义引汉书五行志记载:二十六年,有大人长五丈,足履六尺,皆夷狄服,凡十二人,见于临洮,故销兵器,铸而象之。
这段就是补充为什么秦始皇会铸造十二个铜人,就是因为在秦nn二十六年的时候,临洮出现十二个身高十一米的巨人,秦始皇从他们身上找到了灵感。
身高十一米,应该肯定是记载换算错误,但是出现巨人很有可能是真的。
因为还有记载秦始皇当年手底下也有个身高近三米的巨人叫做李翁仲,司马贞的索隐说“石人重千石,坐高二丈,号曰翁仲。”
就是记载秦始皇按照李翁仲的样子在咸阳造了千石重的石人来震慑天下,咸阳被烧毁后石人却无损,后来刘邦在此地修建了长乐宫。
长安志引关中记云:“长乐宫殿前石人,其胸前铭,李斯篡,蒙恬书也。”
山海经中记载的大人国,就是在东北地区。
雷泽氏就是夸父氏的祖先,本来是炎帝的直属氏族,后来黄帝取缔炎帝的首领位置后,雷泽氏迁徙到东海之滨的山东地区,然后经常划船去蓬莱,在渤海湾东北建立大人国。
关于这类猎奇的记载多了,也就让人产生了兴趣,不过实际推断,上古身高两米以上基因的部落应该是真实存在的,例如马赛人那种。
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慢慢灭绝了,毕竟两米以上身高的族群,寿命都有些短,而且对于食物的消耗也大,目标大更容易被击杀。
所以看着这些怪物的模样,王诩觉得他们不像是巨猿,也不像是野兽,于是命人往他们身上泼水,洗干净后想要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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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八章 夸父逐日于夷族(求全订)
第二百七十章夸父逐日于夷族求全订
在封建制度中,奴隶是不能定义为人的,他们的地位与鸡鸭牛狗等牲畜的地位都一样,属于一件附属在贵族身上的物品。
而且这种习惯,很可能是在几十万年前古人类文明时遗传下来的。
因为现代人,也就是智人,在十几万年前,并不是地球上唯一的直立人属,按照现场已知考古出土的古直立人属,一共有十四种,智人只是其中一种。
而在这几十万年之中,除了一些被自然灭绝的人属之外,大部分古直立人属,都是在互相残杀和征伐中,最后只剩下了智人一属。
奴役,残杀同类,似乎是人类一种遗传的习惯。
也似乎是动物界中,同类相残最频繁最残酷的动物。
在各大古人类遗址中,都会找到其他人属的尸骨残骸,因为在那个时候,这些同类不同属的直立人,与其他动物一样,都是食物。
这种习惯一直延续到人类文明石器时代,出现是氏族利益,文明也趋近启蒙时期,人类对于其他氏族同样报以这样的看法。
所以当氏族击败了b氏族之后,理所当然b氏族的人类就会变成氏族的战利品,与兽皮,石器畜牧一样,于是便有了奴隶。
这是最原始的阶级形成雏形。
这种雏形奠定了人类文明的整体发展方向,连以礼仪之邦自称的华夏都难以避免这种奴隶制,更别说更加蛮荒偏远的东北古族了。
而且在这种制度下,人类发现奴隶有时候比驯化其他动物都有价值,因奴隶不但能够听得懂话,吃的也少,而且还能从事很多基础劳动,于是像驯服畜牧一样驯服奴隶,就成为了一门学问。
这门学问让人毛骨悚然,但是核心目的就是两个字。
服从。
后世人类进入文明民族时期,依旧存在这样的驯人学问。
这种学问充斥在大街小巷中,那就是乞丐。
乞讨是一种普通人预想不到的暴利行业,尤其是在初期时代,这是利用刚刚摆脱了温饱问题的国民善心形成的行业。
如何激发陌生人的同情心和善心,视觉冲击是最简单的方式,于是在大街上看到的那些身体残疾凄惨乞丐,大多数都是这个行业的工作者。
只不过这些工作者,都是非自愿,被人残害成这样的。
这种学问,叫做采生折割。
采生折割最开始是一种封建迷信的巫蛊行为,歹徒残害人命,折割生人肢体,采取其耳目脏腑之类,用以和药,以欺骗病人,或者用于迷信祭祀行为,妲己采比干之心,就属于最早的采生折割行为,不过妲己是为了震慑人心。
而后期一些丧心病狂的人类,将这种巫蛊行为,演变成了商业行为。
简单地说,就是抓住正常的活人,特别是幼童,用刀砍斧削及其它方式把他变成形状奇怪残疾的怪物。
清稗类钞记载,在乾隆年间的长沙县街头,有两个乞丐牵着一条狗在乞讨。这条狗跟往常的够有些不同,体型要更大一些,尾巴也稍微短一些。
令人惊奇的是,这条狗跟普通的狗一样,也长着毛发和脚趾。但令人惊奇的是,它居然着跟人一样的眼睛和鼻子,而且还会唱歌、说人话。
这种奇异景观吸引了很多人的围观,靠着别人的赏赐,两个乞丐赚了不少钱。
而这个跟会说话唱歌的狗,就是一个为采生折割的可怜孩童,这个孩童从小被一点点剥皮然后植入狗毛,当伤口愈合后,狗毛就与血痂一起长在身体上了,时间长了,孩童身上就长满了狗毛,变成了人狗。
而制造这样一个人狗,需要数百个无辜的幼童生命,因为伤口感染致死。
发展到后来,这种人狗制造成本太大,于是就用更加残暴的手段直接将幼童致残发配去街上乞讨,造成了大量惨案。
王诩以前资助的孤儿院,就曾经出现过这种将孤儿卖给乞丐人贩子采生折割的事情,之后暴怒的王诩发动了自己的人脉力量,将一伙千集团丐帮给彻底清理。
所以对于采生折割的了解,王诩比大多数人都清楚。
这就是一个考古专业的职业习惯,对于任何自己不了解的领域,都有想要涉猎的好奇心,当第一次听到这个词之后,王诩就将这个词的来历,从头到尾彻查了个遍,掌握了几百种采生折割的方法,让他一度受到不小的。
所以在知道了神奴的培养方式之后,王诩才会如此动怒,提前制裁了墨奎。
但是没想到,在这儿碰见更残忍的。
跟王诩的猜想一样,这些个两米多高的怪物,确实不是熊也不是其他猛兽,就是人类,但是他们身上基本上是很难看出正常人类的模样了。
因为他们也被人用植皮法,导致身上皮肤全是兽毛,而且他们的脸上,都是用利器划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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