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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山门异类-第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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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此子进入长安,又要掀起何等风浪而来。看着准备前往安兴坊的任城王府邸的陆哲一行人,宇文银叹了口气,他预感到陆哲入长安,此事并不简单。

    现在只剩下裴青奴和阿飞云针等人了,一盏茶的功夫之后,陆哲等人已经到达任城王府了。

    半个时辰之后,陆哲懒洋洋地泡在大大的浴桶里,在拒绝了王府侍女擦背之后,他美美地端起银杯,里面是加了小冰鱼的西域葡萄酿,轻啜一口。

    冰冷柔滑的葡萄酿入喉,被热水浸泡的他,顿时觉得浑身无一个毛孔不畅快,触手可及之处,里面装着各色糕点。

    这才是人生啊。吃了一口不知道什么糕点,甜甜的,让很久没有接触甜味的味蕾一下子活跃起来,陆哲满足地眯起了眼睛。

    直至此刻,身处这个伟大帝国核心,陆哲这才觉得自己算是来了一趟大唐。

    为了纪念这个特殊的时刻,很有仪式感的陆哲决定做点什么。

    于是他举起酒杯,对着窗外依稀升起的残月,遥遥相敬。

    “你好,大唐。”


………………………………

第一百五十二章 全员完美融入(二合一章节)

    陆哲以为要等一段时间,才会有人来找自己。

    原因很简单,官僚系统的低效率,冗长的层层审批上报评估程序,古今一般同。

    于是,刚到长安的第二天,陆哲骑着小青驴,带着阿飞和云针,让那位公主府的车夫,名为李忠的大汉作为向导,好好地逛了逛这座奇迹之城,因为灭了四道寺,身怀大量金饼子的他,这几天过的颇为惬意。

    毕竟,有钱在什么地方都可能觉得好玩。这也是古今一般同。

    雁塔晨钟,草堂烟雾,曲江新绿,东市的贾家汤饼,西市的胡人炙羊肉,甚至连胡肆的波斯姬香艳的胡旋舞和身毒人的杂耍戏法,陆哲这几天,好好地感受了一下这长安风华。

    当然,他也不是单纯的游览,他也是很忙的。这里是长安,全天下最顶尖一群人居住的地方,他之前的一些计划和设想,算是可以尝试着实现了。

    他造了一口锅。

    铁锅这个东西,作为老饕的陆哲很早就想有一口了。可是受限于磐石镇的铁匠水平,他们打造出的,则是厚重的铸铁锅,厚薄一点不均匀,以至于天然居里面现在还是用的石锅,保温虽然不错,倒是导热还是很慢。

    现在可以了,陆哲到长安的第一天,借着任城王府的权势和他的金饼子,陆哲找到了一个很好的铁匠,打造了一口很不错的铁锅,当晚就在王府厨子诚惶诚恐的眼神中,亲自下厨炒了一发回锅肉、葱爆羊肉、韭菜炒鸡蛋还有醋溜菘菜,招呼飞飞、云针还有裴青奴等人,美美地吃了一顿。

    虽然对于主仆同桌而食,裴青奴还有点微词,但是尝过陆哲做的炒菜之后,裴青奴也不得不承认,这位仙人弟子果然有一手,此等美味,便是太极宫中之人,也从未食过。

    飞飞和云针也是大开眼界,对面自己这位神秘的小主人,愈发地看不清了。

    炒菜是如此惹人喜爱,以至于每天晚上,飞飞和云针都会期待自己这位小郎君兴尽而归,回王府吃饭,裴青奴嘴上说着此不合礼法,但是每次云针过去请,她于是欣然前往。而且每次都违反了仕女应少食的规矩,每次几人都吃得盘光碗净。

    当然,陆哲造铁锅也不是完全为了吃,在检验过铁锅的效果之后,陆哲定了好几口大锅,让铁匠打完之后,送到磐石镇去,自己的天然居还有以后的炒茶业务,都需要铁锅才行。

    既然物质文明建设了一番,精神文明也不能落下。陆哲这几天去了长安有名的书肆——天一坊(天一生水,古代书坊怕失火,很多都叫这个名字)整车整车的书籍往王府搬,除了自己看以外,剩下的都让人送到了陈州。

    虽然大唐的书籍很贵,但是再穷不能穷教育不是?陆哲这几天,在城中的

    陆哲做的第三件事,就是给自己的小青驴安上蹄铁。

    不要以为安马蹄铁很简单,虽然这个东西看上去没有什么难度,一眼可以看穿,但是放在古代,也是费些功夫的。

    按照驴蹄子的大小打造铁条和钻孔都很简单,但是问题在于。

    古代没有铁钉!

    莫看铁钉很简单,中国是到近代才有这个东西的,当时汉阳铁厂生产出来的,老百姓称为洋钉。

    于是,在陆哲这个“仙人弟子”的干预下,本来要千年后才出现的东西,此刻便出现在了大唐。

    那位铁匠技术很好,陆哲稍微一形容,就把陆哲需要的东西做好了,然后在阿飞的帮助下,成功地帮助小青驴装上了蹄铁。

    一开始,小青驴对于自己的新鞋子还有些不适应,老是尥蹶子,等到过了半天之后,咯噔咯噔的驴蹄声就开始在任城王府响起了。

    对于驴蹄铁的事情,知道这个有可能改变这个世界格局的陆哲,严禁阿飞说出去,准备到时候面见长安权贵,甚至求见李世民的时候,再将此物献出。

    本来以陆哲侍女自居的裴青奴,是可能发现陆哲小青驴的异状的,但是她也没有发现这个可能改变战争局面的发明。

    因为裴青奴实在太忙了。

    因为任城王府虽然在长安,但是任城王长期不在京城,这里只留了一些侍卫和一个老管家,等到裴青奴到来,她才算是暂时做了任城王府的主。所以府上的事务,老管家事事都要与裴青奴商量。

    而任城公主李雪娇为何要将身边女官送到陆哲身边,主要就是担心自己看好的这个小小合作者对于长安生态圈不了解,需要一个深谙此道的人在身边帮着打理,出身世家的裴青奴自然是个极好的人选,而且任城公主也需要一个信得过的人看住陆哲,再加上裴青奴剑术惊人,还可以保护年未若冠手无缚鸡之力的陆哲,所以裴青奴就作为任城公主的心腹,暂时代理陆哲的侍女啦。

    当然,任城公主之所以能将心腹女官派来,本身就说明了她对于陆哲的看重,算是一笔极重的投资了。

    而这段时间,裴青奴的主要工作,就是包装陆哲,让其成功融入士族的圈子。刚刚到长安的第二天,裴青奴就叫来裁缝,仔仔细细地量了陆哲的身高体型,从冬到夏,做了几十套衣服,包括常服,猎装,礼服等等。并且亲自教导陆哲一些士族交往的礼仪,完全是一副礼仪老师的派头了。

    事实上,长安的士族,无论是礼节,还是一身行头也是颇为繁复的。且不说吃饭,行礼,饮茶,游猎,音乐,射箭等君子六艺中所涉及到的东西,便是日常出行也很麻烦,比如陆哲需要各种镶嵌了宝石的幞头来搭配各色的圆领袍,与之相配的,还有靴子,玉佩,香囊,扇子,腰刀,马鞍,烫金的名词,上好檀香木做成的名刺盒等等,另外还有仆人和侍卫的衣服配饰,也是很重要的,林林总总的一大套。

    偏偏这位小郎君平日里玩性甚重,日日出门游玩,经历过这一路,深知这位小郎君手段和个性的裴青奴,自然也不敢阻止,只能在每天的晚饭后,小心翼翼地对陆哲进行教学。

    看过陆哲动辄灭人满门的手段,还有一路上的种种神奇之处,裴青奴早就对其仙人弟子身份深信不疑,只是感叹仙人教他本事的时候,没有好好教导他的心性,教出这么一个游戏人间,不喜人间规矩束缚的小先生出来。

    所以,裴青奴白日里要处理任城王府的迎来送往和陆哲以及飞飞云针的行头,晚上还要教导陆哲礼仪,自然忙得不可开交。

    陆哲和裴青奴都这么忙,作为百花宗保安队长(陆哲封的)的飞飞和百花宗外门执事的云针,自然也闲不下来。除了每日跟陆哲出去游玩,帮陆哲处理杂事(帮着买铁锅,书籍等等物资)以外,关于仆人的礼仪,他们也被老管家喊去,教导礼仪。

    当然,士人身边的侍女和侍卫,也是有礼仪要求的,而且需要注意的地方还更多,毕竟如果自家主人失礼,对方还可能不介意,如果随从失礼了,那可是极其丢脸和很少能被原谅的事情。

    飞飞把命卖给了陆哲,自然无可无不可,但是云针,竟然一点异议都没有,让陆哲心中暗暗警惕,决定好好观察一番再说,毕竟他的那个大唐版“三尸脑神丹”,其实是给孕妇补气的药丸,如果被其发现不是毒药了,说不定自己会有危险。

    同时,陆哲也给了云针一个任务,那就是把陆哲花大价钱的买来的棉桃,让她想办法织成布。

    棉布和棉花,自然是陆哲点亮大唐科技树,改善民生的一个重要计划,他甚至重金买了不少棉桃的种子,让人送到陈州栽种,并且告诉木氏的人,遍寻老农,一定要将其大面积种植。

    于是,在众人一番忙碌中,时光匆匆而过,转眼间,陆哲等人到了长安,已经是第五天了。

    “郎君,孙道长来访。”说话的是云针,此时她身穿白色丝绸做的侍女服,恭恭敬敬地对陆哲行礼,已经很像模像样了。

    “既是如此,快快有请。”陆哲微微一摆手,云针说了声诺,行了个礼,小碎步倒退而出。

    居移气,养移体。这段时间的疯狂礼仪培训,不仅让陆哲终于有点普通士族的样子了,其中云针才是完美地融入了侍女的身份。这让陆哲不仅有些不忍,好好地一个女技术员,结果被改造成了侍女,封建主义思想真是害死人鸭。

    他本来不想将其当做侍女,但是想起她对于那个婴儿所做之事,陆哲也只得硬起心肠,当了一把奴役他人的士族老爷。

    不过这个云针对纺织刺绣是真爱,通过这段时间的观察,陆哲发现云针对于自己给她的任务极为认真,不是出于侍女的自觉,而是真爱这个任务,好似后世技术人员碰到了新难题一般,不仅白天出色的完成侍女的人物,而且天黑都不休息,点灯研究如何把棉桃纺织成布。

    也许,她也是无心为恶,只是从小就受到了那种教育吧,想起天孙门的恶习,陆哲定定地出神,想起了云针的事。

    通过裴青奴的旁敲侧击,阿飞的暗地里监视的回报,还有一路上孙思邈对云针的看法,陆哲发觉其实云针本性其实不坏,内心也很痛苦纠结,与其说她是迫于中了陆哲的毒,还不如说由于她内心对杀死自家孩子的内疚和痛苦,让她同意成为陆哲的侍女来惩罚自己,虽然天孙门门规如此,但是母亲对于孩子的感情,是发乎本心,门规也很难战而胜之。

    所以,她才选择了离开于家,改投百花宗,成为外门执事,虽然有被迫的成分,但是也算是她内心当中对于自家宗门的否定吧。

    无论是改投百花宗,成为陆哲侍女也好,还是全情投入研究棉布也好,可能是她转移痛苦的一种方式。

    期间还有一桩轶事,就是陆哲收她的时候,问其姓名,针娘自承姓云,于是,陆哲恶搞的劲头又上来了,当即就要给她起个新名字。

    其姓不变,其名为纨嘉。纨者,细绢也,嘉者,美好也,当时众人都觉得这是个很美好的名字。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对于陆哲处于恭顺态度的针娘,对于云纨嘉这个名字表示出了相当程度的抗拒,当即就跪在地上,说愿意以针为名,死活不愿意改名。

    陆哲原本就是恶搞一下,想纪念一下自己后世弹幕大神,云玩家的身份。结果看到她直觉惊人得可怕,也就不再坚持。

    于是,针娘就改名成了云针,成为了百花宗的外门执事,现在暂代陆哲侍女一职。

    没想到不知不觉中,自己周围这帮山门之人,全部完美融入世间了呀,当初还以为这帮山门中人久居深山,到长安会很不适应呢,没想到最不适应的反而是自己。

    而且让陆哲有些欣慰的是,自己的百花宗也不再是只有自己这个空头宗主和蕴娘这个空头副宗主了,多了个保安队长和外门执事。

    班子开始搭建起来,好起来了呀,陆哲一边暗自感叹着,一边看着旁边一身崭新碧衣,立如标枪,眉眼好看的不像话的阿飞,还有衣着华丽,完全不似当日那么柔弱悲苦的针娘,再低头看看自己的锦衣玉佩香囊,腰间佩戴的那把小楼一夜听春雨,陆哲已经想不起当日出山之时,自己身怀大量干草御寒,身穿烂皮裘,是怎么一副模样了。

    还好,你还没有变。看着依旧一身破旧道装,身边一个小童背着药匣的孙药王远远走来,那慈祥温和的笑脸,仙风道骨的气质,一如当日五庄观门口初相见,不知道为什么,陆哲突然横生感慨。

    “见过道长。”还未等孙思邈走近,陆哲立刻远远地长揖为礼。

    “多日不见,小友愈发风神俊朗了,前任云芝兰宝树,果诚不我欺。”依然是带着温和笑意的口吻,孙思邈如同宽厚长者一般,将陆哲扶起。

    “道长过誉了,小子惶恐。”陆哲也不自称哲了,而是按照士族少年一般回礼。

    呵呵,两人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行礼已毕,入房叙话。

    不出陆哲意料的,孙思邈这次过来找自己,是有人想要见自己。这段时间,他也对这个有了心理准备,对于想见自己的人,做了一个大概的猜测。

    他等这一天已经很久了,为此做了不少准备,为的就是能够见到大唐的核心人物,好早日实现自己点亮大唐科技树的计划。

    出乎陆哲意料地,这次要见他的人,竟然都不在陆哲的猜测里。既不是裴家,崔家,杨家,也不是长孙家,更不是宫中的御医。而是他根本就没有考虑过的名字。

    要见他的竟然是吴国公——尉迟敬德!


………………………………

第一百五十三章 贵人相邀

    之前陆哲想过,自己到长安之后,对自己有兴趣的会有那些人。但是他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第一个来邀请自己做客的,竟然是尉迟敬德。

    不是,他是怎么好意思来任城王府拉人的。

    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每个群体当中都有这么一个人,对上,成天在领导面前晃,谈想法谈心得,打周围人的小报告,领导说句天气凉了就马上安排汤锅进补,恨不得当领导的舔狗。对下,自诩是领导心腹,对于周围的人看不起兼嫉妒,如果领导对于某个人表示看重或者欣赏,他就会千方百计地拉拢或者打压,总之,一句话,他就是依靠领导而生的,自认为自己才是对领导最忠心,不允许别人说xx人对领导忠心。整天像打了鸡血一样,为了完成领导的任务,自己可以加班加点,不计报酬的完成,就觉得其他人也应该跟他一样,不然就是不对,然后排挤你,给你穿小鞋,打你小报告。

    而尉迟敬德,正是这贞观朝堂中的世民忠犬。对上无限谄媚,对下则是不屑加嫉妒。

    尉迟敬德乃是前隋降将,朝野之中很少同盟,于是他只好当紧紧抱住李世民的大腿当舔狗,当年在玄武门之变中,是第一个表示跟着秦王闹革命的,而且射死了李元吉。李世民登基之后,受封吴国公。

    本来这也是位极人臣,也是极好的前程,但是尉迟敬德觉得老子出生入死,杀了皇族才得到这个爵位,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人不过动动嘴皮子,凭什么和我一样,再加上太宗治理天下越发倚重这些文官,尉迟敬德感觉自己被边缘化,就不爽了,于是他疯狂揭发同僚的短处,每当发现长孙无忌、房玄龄、杜如晦等人的过失,必然不讲情面直言指责,经常还去李世民面前打他们的小报告,因此与宰臣不和,被李世民封往襄州当总督,去年才回来。

    尉迟敬德居功自傲,因为玄武门之变中提剑威胁房玄龄杜如晦加入,还亲手杀了李元吉,常以李世民心腹自居,他目中无人到什么地步呢?贞观六年,也就是两年前的一次酒宴上,觉得自己的座位才是应该离世民大大最近的,于是当着一众天策府老臣,开始阴阳怪气起来,这个时候任城王李道宗好心出言解释,结果被他一拳捣在眼睛上,差点打瞎。

    虽然任城王大度的表示没有什么事情,但是有这么一件事情在,他能大喇喇的来请任城王府的客人去他家饮酒,在大唐士族的生态环境中,是一种极其失礼的行为。

    讲道理嘛,人家一个王爷,被你一个臣子差点打瞎了眼睛,现在还一副你家来了客人,我还要让他来我家拜见,哪怕是不太讲究礼法的后世,也说不出过去。

    所以,陆哲听到孙思邈的邀请之后,沉吟了良久,有些不想去。

    药王爷似乎看出了陆哲的想法,于是对他说,小郎君不过一介白衣,以吴国公之尊,还是去拜见下方好。孙思邈语重心长地说,如同长辈教导晚辈一般。

    好吧,你药王爷都这么说了,陆哲还有什么好说的,当即写了拜帖,随即让阿飞将拜帖连同尉迟敬德的请柬,一同送往吴国公府。

    见到陆哲同意了,孙思邈又怕陆哲不懂得长安贵族之间交往的礼仪,又是细细交代了一番,吃过午饭之后,这才离去。

    “你如此为他奔走,怕是好意都喂了狗。过段时间你就知道了。”站在王府大门外,看着孙思邈骑驴远去的背影,陆哲想起了一件趣事。

    根据野史记载,在孙思邈缓解了长孙无忌的病之后,尉迟敬德与他也有些龃龉。后世有快板为证(谦儿哥曾经唱过两次,真是骚):

    “一针治好娘娘的病,两针治好了龙一条。

    万岁一见龙心喜,钦身点他在当朝。

    封他文官他也不要,封他武将就把头摇。

    万般出了无计奈,钦身赐件大黄袍。

    在一旁怒恼哪一个,惹恼了敬德老英豪。

    为臣我东挡西杀南征北战跨马抡鞭功劳大,

    你为何不赐那黄袍?

    一副钢鞭拿在了手,手拿钢鞭赶黄袍,一赶赶到八里桥。

    药王爷,妙法高,脱去了黄袍换红袍。

    黄袍供在药王阁(gao),黎民百姓才把香烧。”

    虽然是民间故事,可见尉迟敬德心眼小这个也并非空穴来风。

    虽然不知道尉迟敬德找自己干什么,但是陆哲还是用心准备了礼物,既然是武将,哪有不好酒的,陆哲带上了两坛自家酿的贵台酒,换了身衣服,骑着他的小青驴,带着阿飞就出门了。

    约定的时间是晚宴,但是陆哲半下午就出门了,长安城里面,达官贵人和诸侯王,都是住在皇宫附近,而越靠近皇宫的,则说明其权势越大。太极宫的东面,是诸皇子还有一干文官体系的居所,武将一系的,则大多在皇城西边,而尉迟敬德的府邸,则在紧靠着皇城的辅兴坊,陆哲需要穿过长长的朱雀街,几乎走过大半个长安城,才能走到。

    哪怕是陆哲提前出门,到达尉迟敬德家里的时候,已然快接近约定的时间了。

    阿飞上前叫门,送上名刺,很快,里面就有仆人过来说,“国公正在午睡,还望郎君少待片刻。”说完,接过阿飞送上的礼物,然后把陆哲引到偏厅,送上些糕点酒水,便匆匆下去了。

    于是,陆哲和阿飞两人,就这么在尉迟敬德家的偏厅,等了小半个时辰,直到日头偏西,才有人来说,国公已醒。

    于是,在出门一个多时辰之后,陆哲终于看到了这位传说中的尉迟敬德,后世门神之一。

    在后世的传说里,尉迟敬德是个打铁匠出身,身材高大,皮肤黢黑,双臂有千斤之力。但是实际上尉迟敬德也是官N代,出生于官宦人家,属于高干子弟。曾祖父尉迟本真,后魏西中郎将、冠军将军、渔阳懋公,追赠幽州刺史;祖父尉迟孟都,北齐左兵郎中,金紫光禄大夫,北周济州刺史,只是到了他父亲这一代,才混得不好,而且父亲死得早,早年间才混得一般。

    面前的尉迟敬德,又高又胖,虽然跪坐在席子上,但是陆哲粗粗的估计一下,差不多有一米八几,快到一米九了,不过跟演义和民间传说不同的是,这位尉迟公,一点都不黑,反而白白胖胖,看着就一副凶悍之气。

    “汝便是那山水郎?”

    “小子陆哲,见过吴国公。”谨慎起见,陆哲按照这几日裴青奴所教的,赶紧行大礼参拜。

    陆哲伏下身子行礼,也不见对方让自己起身,过了良久,才听到一个浑厚的嗓音传来。

    “那吐蕃三策,便是汝所献?”

    “正是小子所献。”听到吐蕃三策,陆哲一颗心提了起来,莫不是这大唐军方按照自己方法做了,发觉效果不好?

    “汝不过一黄口小儿,这吐蕃三策所涉及人力物力极多,不知可曾试过?”

    这话就说得极为诛心了,陆哲的吐蕃三策中,涉及到经济战争,兵法和练兵之术,自己一介白衣,怎么试?造反吗?

    于是陆哲赶紧回复:“此三策乃是小子苦思得出,并未试过。”

    “哼!兵者,国之大事也,汝不过一黄口小儿,岂敢妄言军国大事乎?这战功,始终需要吾等兵士一刀一枪厮杀得来,何曾听说只靠些许细作,一干商贾,便可行灭国之事?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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