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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血图腾-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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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那个时候,夏国刚刚从废墟之上建立起来,民生凋敝,百废待兴,朝臣们主张弃罢兵戈,修生养息,担心这场小小的争夺战会持续扩大,将这个崭新的国家拖入又一场世界大战的泥潭之。

    所以,为了解决争端,兔元帅单青只能妥协各方,经过漫长的商谈,最终做出巨大的让步,决定夏国和婆娑帝国各拥有飘云谷的分之一,剩下的分之一,一半分给星月国,另一半分给从婆娑帝国分列出来的巨车国。

    极度稀缺的资源,导致飘云飞舟的数量十分有限,也只有像湖州城这般都府级别的大城才具备拥有通行飘云飞舟的大型驿站,翔云驿站。

    可以说,有无翔云驿站,翔云驿站的繁忙程度,是衡量一个城市重要程度的绝对指标。

    甭说林奇,白宜男都是第一次乘坐飘云飞舟,两人都好奇的左看右看,感觉特别神奇。

    林奇念力很强,冥冥依稀感受得到整个飞舟释放出的一股独特的气息,便是飘云木的气息,只觉大不同寻常,与他接触过的任何木属植物都不一样。

    想当初他还在夏都城的时候,唯一的好哥们高博醉心于神行车和飞天鸢,一直有攒钱买一块飘云木的夙愿,可惜一直都没有实现,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少了自己为他从麒麟府往外带东西,他恐怕很难攒到那么多钱吧!……

    看着窗外湛蓝的天空和如丝如缕的白云,白宜男不由自主的发起呆来,与外边朗朗晴空恰恰相反,她心情晦暗,充满了难以抑制的悲伤。

    “如果那时候父亲选择乘飘云飞舟直接飞去紫晶山,而非为了一家人能做一次长途旅行选择陆行过去,或许就不会被星月匪贼给盯上,一家人就不会遭此大难……”

    想着想着,一股怒意渐渐涌上她的心头,冲得她情绪激荡,满腔愤恨,而她的头脑却是寒冰一般冷静,无意识的喃喃自语道:“世界是残酷的啊。”

    在近四千丈的高空,飞舟以既定的速度平稳飞行,乘客们好比待在一座可移动的天空城堡里,可自由行走,如履平地。

    过了一开始的新奇劲,在小小的包厢内,林奇和白宜男隔着一张桌子,都做起了各自的事情。

    白宜男喜好读书,知道此去夏都城要好几日的行程,所以事先准备了许多书,此时正一托腮,一摁着书页,不急不缓的读着。

    和父亲林梦龙一样,林奇也是一个十足的修炼狂,单撑着自己的座椅,笔直倒立着,胳膊不断的屈伸,炼“托云”。

    年前刚离开夏都城的时候,他连双托云都觉得勉为其难,现在单托云业已不再话下,甚至开始迈入五指托云的境界。

    借助在飞舟内的一种奇妙感觉,他坚持修炼整整个时辰,五指托云最久的一次持续了足有半刻钟,颇见成效,获得了一些以前从没有触到过的珍贵的体验,自是非常开心。

    “灰胡子说的没错,在飘云飞舟上修炼托云,果然是有奇效啊!”

    林奇仔细体味着此次修炼所得,只觉过去一年修炼“托云”所达到的进步,都比不上这短短个时辰来的多。

    “托云”是一种内外兼修的修炼法门,前期偏重外修,锻炼臂力、体力,后期愈发精深后,则偏重于内修,炼气化精,炼精化虚。

    他自从迈入“五指托云”的门槛,就达到了瓶颈,一年多来一直不得其法,难以寸进,此时终于有了度过瓶颈的迹象,如何能不高兴?

    一般的凡胎之体,身体浊重而迟钝,通过长期的内修,尤其是达到化境之后,能通过吸收天地灵气洗髓伐毛,精炼肉身,使得身体愈加轻盈,动作愈加敏捷,乃至能够施展轻身法,在一定程度上减弱大地的引力束缚,做出远远超出凡人极限的动作,跑起来比风还快,一跃百丈高,甚至于飞檐走壁,草上飞,水上漂,踏雪无痕。

    那些传说羽化登仙的神人,便是修为达到极高的境界后,已能够完全摆脱大地的束缚,腾云驾雾,飞天遁地,皆不在话下。

    在这四千丈的高空,大地引力减弱了一点,凡人以及一般武人定然感觉不出,他作为一个臻入化境的武道高,却是清楚明辨,大觉不同。

    此后,林奇继续不厌其烦的修炼“托云”,并专注于“五指托云”,血肉、骨骼、腑脏,全身各处都渗透着一股子玄之又玄的轻灵气,使得身体分明轻了少许,这令他欣喜若狂,高兴得不行……

    不知不觉间,飞舟离湖州城越来越远,很快越过龙泽郡的地界,飞临其它州郡的上空。

    小似乎慢慢喜欢上了白宜男,不再黏在主人身上,大多数时间都懒洋洋的卧在白宜男旁边,随着翻动的书页,顽皮的摆动尾巴,给她捣乱,白宜男倒也不恼,乐得逗这小家伙玩。

    “喵……”

    一声猫叫,小家伙难得的回到主人身边,伸长了脖子去瞧他正在专心致志观察的一个物件。

    白宜男的目光也被吸引过来,只见少年握着一个刀状的物件,整个儿像是用一整块极品青玉雕琢而成的,里面依稀有一根长长的羽毛的纹路,便好奇的问道:“你们在看什么呢?”

    “喔,没什么。”

    林奇把玉刀揣进怀里,干巴巴的道。

    但见对方无意跟她说什么,更无意向她展示那物件,白宜男略显失望,倒也识趣的没有追问,继续埋头看书不提。

    与白宜男相处这么久,林奇对她或多或少还是有几分亲近感的,对此物之所以向她只字不提,不是对她设防,而是因为这东西实在是太了不得了,绝对不能让第个人知道。

    这东西来自于盘瓠一族的黎白夜,那一夜在平湖上相约见面,他们说了许多话,分别之前,她把玉刀送给了他。

    据黎白夜所说,这把玉刀唤作青翎刃,原本并没有外面包裹着的青帝灵玉,只有里面那一根羽毛,传说是一只不知名的上古神鸟的翎羽,整个儿轻若无物,两侧羽毫竟锋利无匹,轻轻一挥,切金断玉,威力十足,为不世出的奇物。

    青翎刃曾是天武帝林泽送给皇后的定情之物,后来在麒麟一族代代传承,麒麟一族没落之后,辗转落到了盘瓠一族的,最终成了黎白夜的压衣刀。

    在此期间,此刀经不起漫漫时光的摧残,逐渐失去了灵性,一丝一丝的羽毛枯萎凋零,终至失去锐气,成了一根普通的羽毛。由着此物来历实在匪浅,蕴含着特殊的历史意义,被能工巧匠用宝玉封印起来,才得以保藏至今。

    林奇从小熟读《战兵图录》,从没有见过有关所谓青翎刃的只字片语,作为麒麟一族,且是世上最后一个麒麟,他也不知道族曾有过这么一把奇刀,是以特别好奇,自认为既是天武帝赠与爱妻皇后之物,必定极其不凡,当然想搞搞清楚……

    他知道对于黎白夜而言,此物绝对有着非比寻常的特殊意义,便也回赠了她一样东西,那便是麒麟一族代代相传的信物,那枚黑色的玉石小剑。

    年前,他被迫逃出夏都城,母亲把那小剑给了他,叮嘱他一定要贴身藏好,绝不能遗失,甚至说了“剑在人在,剑失人亡”的话。

    现在,他很快就要回到夏都城,却把家族信物随送给了一个只见过区区两面的少女,不得不说,实在是太任性了些。

    不过,他也有他的考虑。

    正因为那东西实在太重要了,他才不敢带在身上,交给黎白夜放到她的随身空间之,或许更为稳妥、保险。

    此去夏都城,再离开时,必是一场更为严酷的求生之旅,若能继续活下去,当然最好,若不能,麒麟一族的遗物也需有人继承,盘瓠一族或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

    !!
………………………………

第107章 雷啸天

    ()  飘云飞舟一路向北,沿途经过一些特大城池,一般都要降落到该城的翔云驿站,有乘客下去,也有乘客上来,顺便还要做适当的检修,并补充能量。

    至于林奇和白宜男,则一直待在飞舟上,因为他们的目的地是终点站夏都城。

    数日之后,听得络绎不绝的惊呼声响起,跨越半个夏国图后,飘云飞舟终于飞临夏都城的上空。

    “帝像……那……便是天武帝像……”

    透过窗户,白宜男目瞪口呆的看着那座矗立在夏都心的巍峨如山的巨大铁像,周遭云遮雾绕,云鸟翱翔,当真是顶天立地!

    多少次,她听说天武帝像的雄壮、神气、英伟无匹,耳朵都听出茧子来了,如今第一次见,被震撼得无以复加,方始明白天武帝像究竟有多么雄壮,多么神气,多么英伟无匹!

    看着那熟悉的巨像,林奇愣愣出神,各种复杂的情愫在他心头井喷,一时难以自已!

    “喵嗷。”

    小爬上主人的肩,也好奇的看向那身披战袍的巨人,只见他身上闪闪放光,好似披挂着一身的宇宙星辰。

    下了飞舟,重履夏都城的土地,林奇自是感慨万千,却并没有丝毫故地重游的心情,只想着先把任务完成再说。

    出了翔云驿站,他带着白宜男乘马车前往城区,去找一个人,一个他信得过的人。

    作为千年古都,夏都城早已经极度繁华,过了这区区年多,一点儿也看不出有什么变化,还是像以前一样宽阔的街道,高大的楼宇,熙熙攘攘的人们……

    白宜男就不一样了,初来乍到,目睹如此繁华胜境,看得眼花缭乱,一路上窗帘始终就没有放下过,眼睛一直盯着外边。

    ……

    “在这里等我,不要乱走。”

    两个多时辰后,林奇把白宜男安置在一家不起眼的客栈里,说了这么一句话,就带着小一起走了。

    ……

    傍晚时分,雷公路上,行人零落,两两的,每当他们遇到一个骑着独角怪兽的英伟的年男人,都要停下来弯腰问好,恭恭敬敬的喊上一声“公爵大人”。

    夏国的国祚业已延续千年之久,依然拥有公爵尊位的家族越来越少,直到如今,已是屈指可数。这位公爵大人,自然就是雷之一族当代家主,雷啸天。

    这条雷公路,只通往一个地方,那便是雷公府。当然,如果非要计较,也包括府之府的麒麟府。

    原本,这条路的两边长满了遮天蔽日的绿柳,每一棵都有千年树龄,据说是雷公府初建之时,雷帝夫妇亲种植的金风垂柳。

    雷公府,除了十几岁以下的孩子,绝大多数人至今仍记得走在那美丽的林荫大道之金风拂面的感觉。可惜的是,因为十年前发生了震惊世界的麒麟府刺客事件,那两行千年古柳被一把火烧了个精光,雷公路就变成现如今光秃秃的模样了。

    有人说,那一夜,雷公爵雷焕与天树刺客激战,正好打到了这里,天降雷火,把柳树给引燃烧光了。

    也有人说,是因为麒麟府迁到了雷公府,为了保护好那一对母子,避免府邸周遭有任何刺客藏匿之处,雷公爵下令将柳树焚毁的。

    还有人说,天树一族拥有操控树木的能力,为了不给他们任何可乘之,雷公府忍痛毁掉了柳树。

    总而言之,各种各样的说法应有尽有,不一而足。

    众所周知,雷大公爵是一个不苟言笑的人,平时喜欢独处,虽然身份极其尊贵,官职极高,却从来没有前呼后拥的习惯,常常骑着雷兽,形单影只的走在路上。

    不过,因为他身居大司马、天下兵马副元帅、五雷大将军等要职,重权在,日理万,必须时时刻刻都带着随从。

    此时,一男一女两个校尉军官就远远的吊在雷啸天的后面,两人皆是人龙凤,才能过人,家世清白,绝对忠于夏国,所以才会得到随侍雷大公爵的会。

    “哒哒哒哒……”

    怪兽迈着四蹄,轻快的走在路上。

    只见此怪非牛非马,高有**尺,长足一丈多,一身油光闪亮的黑绒,脖子和脊背上则长着长长的白毛,双眼有拳头大小,头顶长着一根冲天的独角,约莫四尺来长,乃是南墟森林雷眼山的特有物种,独角雷兽。

    雷啸天年轻的时候,和妹妹雷炜彤一起跟着祖父雷鸣到雷眼山上修炼,有一天到山下玩耍的时候,遭遇到一次罕见的雷瀑,意外降服了此怪,便一直带在身边,追随他经历了无数的战阵,力量十分强横……

    当经过一抹稀罕的绿色时,雷兽忽然驻蹄,看向路边从石板缝里顽强的长出来的几根柳枝,伸出舌头舔舔嘴巴,似乎很想上去啃上几嘴的样子。

    “老伙计,随它去吧!这也是它们该得的缘法。”

    雷啸天拍拍雷兽的头顶,温和的说道。以他的眼力,岂会看不出这柳枝的蹊跷,只不过有心成全它而已。

    世间万物皆有灵性,除了顽石之类的死物,就属草木最难成妖。

    那一夜,雷公路上所有的柳树都受雷击而死,唯独一个老桩活了下来,如今还发新芽长出了枝条,有此缘,实在是难得的很,若让雷兽几口吃掉,他于心何忍啊……

    雷兽晃晃巨大的脑袋,似乎颇不乐意,但也不敢违命,继续朝前走。

    “嗯?”

    雷啸天朝不远处的墙头看去,只见那里爬着一只漂亮的黄白花猫,两只琥珀金色的眼睛炯炯有神,一看就知非是凡物。

    “这是……珍珑虎么?”

    以他的见识,看到那稀奇的小家伙,也有些吃惊。

    “嗷!”

    只是区区一眼,小家伙就吓得炸了毛,踞蹲威慑,不甘示弱。

    雷啸天只觉有趣,不知道这小家伙胆敢闯到自己跟前,究竟是想做什么。既然能跑到这里来,应该不是野的,而是受人驱使来的。

    小家伙但见那个强大的存在只是好奇的看着自己,并没有做什么,便也识趣的收起了凶相,张口吐出一个拇指大小的信丸,用爪子抓着,如人类一般,一把投掷过去。

    雷啸天目湛异彩,伸接过信丸,很想知道自从黑猫一族消亡之后,究竟是什么人居然成功驯服了异兽珍珑虎!

    他搓开丸子,揉出里面一个小小的信笺,展开来……

    “……”

    读完之后,雷啸天表情骤变,以他的深厚城府,一贯的沉静如水,此时此刻,眉头上、眼睛里都禁不住洋溢着激动的神情。

    他再看向墙头时,小猫正好跳到另一边,消失不见了。

    “唉,长大了啊。”

    他轻叹一声,不动声色,继续御兽去往雷公府。

    ……

    当晚,雷啸天到麒麟祠堂上香,上完香后,就进了祠堂内深藏的密室之。

    “舅父大人。”

    雷啸天刚刚推门而入,一个黑衣少年就跪在他面前,恭恭敬敬的磕了一个头。

    “奇儿,快起来。”

    雷啸天几步走过去,把少年扶起来。

    这少年自然就是林奇,他让小送信给雷啸天后,便从密道的另一头悄悄潜入麒麟祠堂,静静等候。

    自从父亲林梦龙病逝后,雷啸天就把他当亲生儿子一样养在身边,对他比对雷仙儿和雷恒还好,他自然也把他当父亲一样尊敬着。

    雷啸天一眼就看出林奇已臻化境的修为,抚抚他的头顶,又拍拍他的肩膀,脸上露出难得的笑容,点点头,道:“嗯,不错,不错,年不见,长成一个男子汉了啊!”

    林奇还是第一次听舅舅夸赞自己,不禁露出难以抑制的开心的笑容,“舅父大人还好吧?”

    “舅舅我还能怎么样?老样子了。”

    雷啸天道:“回来后见过你娘亲了吗?”

    林奇摇摇头,道:“还没有,我想,等下次回来再见她吧。”

    雷啸天不置可否,道:“你的事你自己决定就是。”

    林奇花这么大功夫才见到雷啸天,当然不是专门来跟他叙旧的,言归正传道:“其实,我这次来,有一件事需要劳烦舅父大人?”

    “嚄?说来听听。”

    雷啸天随口道。

    当下,林奇就把有关白宜男的事情简单说了一遍,想请他差人把白宜男推荐给麒麟学宫士师堂的人,最好是他曾经的老师灰胡子尤图阿耶尔。

    雷啸天何等样人,毫不犹豫,一口就答应下来,“此事好办,我差人安排就是。”

    ……

    !!
………………………………

第108章 白砣钟

    ()  “吁!”

    人声喧闹的菜场外,一个独眼的马车夫御马停车。

    一个衣着朴素的贵妇人下了车,挽着一个精致的菜篮子,独自一人走向菜场,背影消瘦。

    妇人走走停停,认真的挑选,许多菜贩都认识她,都喊她“夫人”,比较熟的还会问一声“夫人好久没来了,身体还好吧”。

    她始终没有答话,只是不断的含笑点头,瘦白的脸上透着些许的红润,洋溢着难能可贵的喜色。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偌大的菜场,有商贩来,也有商贩走。看到这个气质独特贵妇人竟亲自来买菜,人们都好奇的交头接耳,想问问清楚,她到底是谁,是哪家的夫人……

    嘴八舌的交谈,人们知道,这妇人原来就是大名鼎鼎的麒麟之母雷炜彤。她的亲人全是麒麟一族最后的血脉,丈夫林梦龙早就病死了,四个孩子也先后夭亡,只剩她一个人还活着。

    她已经好久没来买菜了,“好久”,短短的两个字,却是整整年多的时光。

    雷炜彤买了很多新鲜蔬菜,直到菜篮子实在装不下了,才无奈作罢。

    此后,她又买了老母鸡,买了鱼,买了虾蟹,直到另一只也实在拿不动了,终于满意,喘着气开始往回走了。

    到了菜场外,独眼马车夫接过大包小包的食材,放到后箱之,雷炜彤刚要登上马车,一只漂亮的金眸小花猫走到她脚下,抬起头,朝着她“喵嗷”一声叫,天生的楚楚可怜。

    “你是谁家的小猫咪呀?”

    雷炜彤见状,一脸惊喜,弯腰蹲下身,伸轻轻抚抚小猫的头。

    小猫贴着耳朵,闭着眼睛,非但不害怕,反而一副很受用的样子。

    “喵嗷。”

    小猫环绕雷炜彤一圈,蹭了蹭她的腿,就走进了人群之。

    雷炜彤转身,静静的看着小猫离开的影子,小猫回头望了一眼后,就消失不见了。

    ……

    晚间,林奇再度潜入麒麟祠堂的密室,一进门就闻到一股久违了的浓郁的香味,一张桌子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精美的菜肴,全是为他准备的。

    “娘亲她是怎么知道的……”

    林奇跟了雷炜彤一天,就想知道她过得怎么样,身体好不好,不料她居然亲自到菜场买了许多食材,尽是他小时候喜欢吃的,所以忍不住又来了一趟,瞧瞧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结果令他既吃惊,又感伤。

    他坐到椅上,拿起碗筷,吃了起来。

    小也一跃跳到桌上,毫不客气的大快朵颐,它嗅到这满桌子的菜肴透着跟主人一脉相承的味道,着实馋得不行。

    不多久后,一人一猫把满桌菜吃了个干干净净,一粒米、一口汤、一片菜叶、一块肉都不剩,

    把菜碟、碗筷等全部摞好,林奇便带着小离开了。

    ……

    夜已深,月亮还没有升起,漫天繁星如织如画,一条星河横贯天际,星光弥漫,如落霜雪。

    夏都城地处夏洲北方,现在是秋季,正是秋高气爽的时候,但冬天的寒冷已按耐不住提前降临,空气充满了渗骨的冷意。

    林奇悄悄潜入麒麟学宫,神不知鬼不觉的来到雷帝演武场,心位置,雷帝雷帅骑跨雷兽高举天级战器雷阳锏的巨大石像十分醒目。

    距离雷帝像不远处,矗立着一座钟楼,里面挂着一口寒光闪闪的白色巨钟,其名白砣钟!

    通过了解,他知道今年的麒麟子试炼是在雷帝演武场进行的,所以,专程来到了这里。

    一步步登上钟楼,走到白砣钟下,林奇定定的看着这口白森森仿佛被打上霜一样的巨钟,明澈的眸子里闪烁着坚定的目光。

    他伸出摸摸钟面,冰寒刺骨,沉厚如山,仿佛将一整座大山压缩成了这么大的一块!

    深吸一口气,闭上眼睛,往事和人如一幅幅画卷在他脑海里铺展、闪烁。

    钢铁演武场上的麒麟子试炼,仙儿姐,紫羽飞,雷恒,离开娘亲进入麒麟学宫,嘲讽和屈辱,病痛和悲哀,痴情和绝情,绝望和希望……

    作为一个从一开始就不合格的麒麟子,在麒麟学宫,他遭受了太多的凌辱,太多的冷嘲热讽,太多的蔑视,一腔的愤懑郁积到现在,就要彻底爆发出来了……

    然而,此时此刻,这些他都不在乎了,一心想的是,一拳敲响这口钟,让娘亲听到这白砣钟的轰鸣!

    他后退一步,足踏弓步,含腰蓄势,双脚借力于地,气运周身,精纯的能量潮涌般灌注到右臂,紧握的右拳径直迸发出金濛濛的光芒。

    麒麟之蹄!

    他使出全力,一拳打出去,结结实实的击巨钟。

    “当!”

    宏大的钟声散放开来,瞬间溢满整个雷帝演武场。

    钟响了,证明他是一个绝对合格的麒麟子。

    可是,这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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