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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血图腾-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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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大的钟声散放开来,瞬间溢满整个雷帝演武场。

    钟响了,证明他是一个绝对合格的麒麟子。

    可是,这还不够,远远不够!

    他又是一拳,拳力更胜方才,狠狠砸在震颤的白砣钟上。

    “当!”

    余音未散,又一声钟鸣轰然泛响。

    不够,仍然不够!

    第拳砸出,鲜血飞溅,他拳头被生生震裂了。

    “当!”

    巨音连绵,震动大地,地面上尘埃腾腾,大大小小的石子纷纷跳了起来。

    少年清澈的眸子里透着红色,酝酿着疯狂。

    一拳,一拳,又是一拳……

    就这样,他竟一连打了九拳,白砣钟的轰鸣一声比一声高,音浪一浪紧追一浪,以这口著名的铁心钟为心,辐散十方。

    殷红的血从钟沿上滴滴往下落,在他的脚前破碎,溅散,染出一朵血色的花来。

    林奇缓缓直起身来,双耳双眼、鼻子、嘴巴,窍皆流出血来,是被白砣钟给震伤的。

    这一夜,洪亮的钟声彻夜激荡,夏都城半城人都被吵得睡不安宁。

    ……

    了却了这个不大不小的心结,林奇没有理由继续停留,离开雷帝演武场,离开麒麟学宫,踏上出城的路。

    事到如今,他必须继续往前走,逆流而上,与死亡誓死搏斗,直至死方休!

    这一次离开,与上一次不同,他自己做出了判断,做出了决定。

    他不急不缓的走在街上,脚步坚实,没有什么能阻挡他的步伐,包括他自己。

    蓦地,他空握的左传来奇妙的触感,本能地抬起来时,右握住腰间剑柄,当即半抽出来。

    “谁?”

    他看向自己左侧,发现这只赫然被另一只牵着,一只修长、细腻的玉,女人的。

    “是你!……”

    以这只为起点,他左边迅速显现出一个完整的女子的身形,一身幽绿的斗篷,轻纱遮面,双眸碧色,瞳似有花,体态婀娜,散发幽香。

    女子笑了一笑,道:“林奇,年不见,别来无恙啊?”

    林奇一脸惊容,不可思议道:“花师姐……你……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此女正是花之一族的花小妖,拥有千年难得一见的碧眼双花瞳,人称碧眼妖花,为旷世妖孽,绝代天骄。

    说来,他认识的人,也只有化小妖才有此等本事,能神不知鬼不觉的接近到他身边。

    花小妖不悦道:“怎么?见到我你不高兴吗?”

    林奇很难形容自己此时的心情,却也绝谈不上高兴不高兴,深深的看着此女,一时心绪如潮,沉默着没有说话。

    花小妖轻哼一声,转到少年右边,抓起他的右腕,只见他右上,乃至整条右臂上,都有粗粗细细或淡或深的银纹在闪耀,仿佛血液变成了水银一般的颜色一样,整个人还散发着炽烈的热量。

    她看着林奇,问道:“你的怎么了?”

    “没怎么。”

    林奇抽回,当然不会轻易跟此女说什么。

    自从那次因缘际会,他炼化了一小缕银凰焰,便获得了一种神奇的能力,不灭之体。但凡身体受了或轻或重的伤,渗透在他全身各处的银焰就会自行凝聚,通过燃烧他炼化的灵气能量帮他修复损伤,速度极快。

    花小妖大有深意的道:“无根之火是世上最强大也最危险的存在之一,你小心玩火**!”

    “这个我当然知道。”

    林奇说着,不动声色的插回腰间软剑。

    花小妖岂会看不到少年的小动作,撇撇嘴,道:“实话跟你说吧!是你舅舅雷大公爵委托我来的,一者帮你引荐那位漂亮姐姐,二者是送你出城,者是送你一件小小的礼物。”

    林奇恍然,“原来是这样。”

    “我们走吧。”

    花小妖说着,转到林奇左边,挽起他的臂膀,和他一起往前走。

    林奇只觉乖乖的,很不自然,“花师姐,你这是做什么……”

    “怎么?你是怕被你那小未婚妻给瞧见吗?”

    花小妖笑道:“放心好了,有我在你身边,别说紫羽飞看不到你,那些个对你心存疑虑的宵小之辈也看不到你。”

    “你这话什么意思?”

    林奇闻言,顿时为之色变。

    ……

    !!
………………………………

第109章 天目葵

    ()  清晨,夏都城渐渐开始苏醒。

    东边日出,西边月落,天武帝像正好矗立在日升月落的一线之间,满身披挂着星星点点的光华。

    一肩挑日月,战袍缀群星。

    这是夏都城大雄景之第一,十大奇景之第,一年之只有在特定的时日、特定的地点才能看到此等雄奇壮景。

    红帝城,紫气楼,早已座无虚席,一掷千金的达官显贵们早就预定好了位置,凌晨到此守候,就为一睹那难得一见的景色。

    十一层,朝向夏都城方向有且仅有一个窗口,窗前的座位上正坐着一男一女两个人。男的正是林奇,女的则是从夏都城一路带他来此的花小妖。

    林奇怔怔的望着那巍峨的巨像,花小妖则一挽着他的臂膀,一托着下巴,饶有兴致的看着他脸上的神情变换。

    花小妖开口问道:“你身在夏都城,长在夏都城,应该是从小看着他长大的,怎么看你样子好像从来没有见过帝像一样?”

    林奇收回目光,淡淡道:“以前站在他脚下,我总觉着他马上就要倒下来,把我压个稀巴烂,现在从这里看,感觉他其实站得挺稳的,而且,像是在往前走一样……”

    花小妖浅浅一笑,道:“天武帝像代表着我大夏的国祚,他要是走了,可就不得了了啊。”

    林奇默然无语,心却道:“他九百多年前就已经走了,夏国不是还好好的嘛!”

    “对了,光想着带你来看景了,忘了把这好宝贝给你了。”

    花小妖说着,摸摸无名指上一只样式精巧、奇异的绿宝石戒指,绿光一闪,变戏法也似从招出两个沉甸甸的宝盒来。

    这戒指的指环呈殷红如血的颜色,似用血玉雕镂而成,镶座是一朵盛放的花朵,鲜红的花瓣密密麻麻的足有百多片,花心处睁着一只深刻的人眼,正是花之一族的妖花图腾,天目葵。而就在这花之眼上,嵌着一只圆圆的绿幽幽的宝石,宛如瞳孔。

    显而易见,这枚戒指时一件十分稀罕的空间宝物,但对于花小妖这等人物来说,拥有一件空间宝物,并不是什么值得奇怪的事情。

    “是什么?”

    林奇记得她之前说过要送自己一件宝贝。

    花小妖笑道:“这东西与其说是送给你的,不如说是送给你那只小猫的。”

    “小?”

    林奇讶然。

    “喵……”

    一声猫叫,看上去仅有拳头大的小猫从林奇的脖子里钻出来,站在他肩上,看向花小妖。

    “真乖!真聪明!”

    花小妖忍不住伸出指,温柔的刮刮小家伙的脖子和下巴,抚抚它的头。

    “喵。”

    小轻轻叫唤一声,竟接受了此女的爱抚。

    林奇一颗心高高提起,原本还真有点担心小一发怒,会不会一口咬掉此女的指,见此状况,十分惊讶,他还是第一次见它对一个陌生人展现出如此温驯的一面。

    而且,更令他感到奇怪的是,和此女一起待了这么久,从头到尾,小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一直在他肩头睡大觉。

    花小妖把两个宝盒相叠放在林奇身前的桌子上,道:“这是雷大公爵让我代他转交给你的。”

    林奇伸拿起上面的宝盒,入非常沉重,仿佛捏着一大坨金子。两只宝盒看上去完全相同,乃是某种非凡的金属材质,表面刻满了玄妙的云雷,整个儿被一张上书一个篆体“雷”字的符箓封印,可想而知,里面封存的东西绝对不一般。

    “大约百年前,紫阳纪末,双月纪初,苍龙大岭出了两头结伴而行的大妖,一为皂角牯牛,一为吞天白鼠,它们方一出世,就接连杀死妖王排位榜成名多年的数尊妖王,跻身前六十之列,轰动妖族。再后来,这二妖竟越过妖族的地盘,到夏国各地的城池兴风作浪。皂角牯牛可缩身变小,随意一扑,就能撞破一座铜墙铁壁的城楼。吞天白鼠可变成堪比大象的庞然大物,一口吞下成百上千人!”

    花小妖也不卖关子,娓娓道来:“这二妖的暴行惊动了夏都城,立即派遣风神军天部镇魔团前去围剿,十六员雷将一起出动,付出莫大代价才成功将那二妖镇杀,最后活下来不到二十人……这两个盒子装的,就是那二妖的妖丹。”

    林奇闻言,登时肃然起敬,莫说妖王内丹本就价值连城,多少强者付出了自己的性命才换回了这两颗妖丹,更赋予它们难以衡量的价值。

    花小妖道:“这两颗妖王妖丹在宝库里存放了将近百年,一直也派不上用场,现如今,拥有大小如意能力的缩骨猫重新现世,给它吃再合适不过了。”

    如此好东西,林奇岂有不收的道理,“还请代我谢过舅父大人。”

    花小妖一脸痛色,从指上把那枚绿宝石戒慢慢指摘下来,对着林奇道:“这个小东西也一并送给你,里面有一丈空间,应该足够你储藏物品了。”

    “空间宝物?一丈空间?”

    林奇对空间宝物并不陌生,但听这枚小小的戒指居然有一丈空间,着实吃了一大惊。但凡空间类宝物,皆是有价无市的存在,就算空间狭小,只有两来尺,也能当做家传宝物传承了。拥有一丈空间的空间宝物,绝对属于上品,可遇而不可求,也只有像花之一族这种历史悠久的古老家族,才具备相应的财力、权利,在漫长的时间有缘得到这种宝物。

    “如此贵重的东西,我怎么能要?”

    林奇连忙拒绝道:“花师姐还是自己留着吧!”

    花小妖岂容他拒绝,径直抓起他已然恢复原状的右,把这戒指戴在他的小拇指上。

    “咝!……”

    十指连心,剧痛钻心。

    林奇本能地就要伸抹掉这咬的戒指,却被花小妖一把捉住腕,动弹不得,“等一等。”

    实在难以想象,此女纤细柔能的臂竟有如此强劲的力量,五根修长的指一瞬间简直如同坚硬的钢铁一般,将他牢牢的钳制住。

    林奇眼睁睁看着,只见花小妖眸幽光闪闪,花轮转动,那戒指随即像活物一般动了起来,指环化为两条主根并散发出无数的须根,在须根的牵引之下一点一点的吃进肉里,盛放的妖花徐徐合拢,将绿宝石包裹起来,随着根须钻进了他指血肉里,消失不见了。

    “这……”

    花小妖方一松开林奇的,林奇连忙摸摸右小拇指,除了残余的仍旧刺骨钻心的剧痛,竟完好无损。

    她抿嘴一笑,不慌不忙的道:“不用急,我教你葵花诀,只要你用这只掐葵花诀,戒指就会自动从你小拇指上长出来,天目葵盛放后,你便可以随意在戒指空间内取放物品了。”

    林奇又惊又奇,一脸狐疑的道:“你这戒指怎的这么奇怪,不但入肉生根,居然还能潜入我的血肉之,究竟怎么回事?”

    花小妖攥着林奇的指,轻轻摩挲着,喃喃说道:“因为这只戒指可不一般啊!你可一定要小心保管,千万不要损毁,更不能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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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0章 邺城

    ()  次日正午,林奇终于等到了姗姗迟来的白宜男,与她一起坐着神行车离开红帝城,去往邺城。

    现今,马车虽然依旧是人们出行的主流交通工具,但与之相比,神行车更加方便、快捷,正变得越来越普及,神行车渐渐取代马车,已是大势所趋。

    当然,神行车与飞天鸢一样,因为很难操控,安全性大打折扣,仍处在摸索、发展的阶段。

    取得神行车的执照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尤其是在夏都城直属区域内,为该辆神行车掌舵的人固然只是一个小小的驾驶员而已,收入却相当不菲,最起码也能与一个城镇的镇长相提并论了。

    城区内,神行车的速度受到严格的限制,夹杂在河水一般的车流,二人乘坐的车子缓缓驶过红帝城西门……

    “呦!呦!呦!……”

    一大片飞影掠过地面,原来是一群骑着鹰兽的鹰骑士训练结束,返还位于红帝城西北角的红鹰巢。

    红鹰巢又名鹰王宫,可以算是红帝城里的一座城之城,为夏国境内所有鹰巢最大的一座,豢养着近千头鹰兽,常驻鹰骑士多达百位,声名赫赫,受人敬仰。

    透过车窗举目望去,鹤立鸡群的红鹰巢如同一座高耸的险峰,上面布满了蜂窝般的鹰巢,大大小小的鹰兽飞起飞落,鹰啸连绵,十分热闹。

    远离城门之后,林奇才看清了红帝城西门的全貌,只见这座红砖砌筑的巨城竟有着不亚于夏都城的雄壮和瑰丽,城楼之高大,城壁之坚固,城防之严密,方方面面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红帝城是一座卫城,作为拱卫夏都城的最重要的壁垒,它的地位极其特殊,非但是夏国最大的鹰骑士团的大本营,而且常年驻扎着黑旗军、五雷军、天武军、龙虎军等多支著名军队派驻的精英军团,由夏都城任命的红元帅统一指挥。

    白雀纪九十年,号称世界最强军团的炼魔团五十万大军一路势如破竹,闪击攻入夏国腹地,直逼夏都城。最后的天武者林成率领天武军、黑旗军、龙虎军合共十万人千里驰援,就在这座卫城与敌军展开决战。

    此城当时还不叫红帝城,只叫红城。

    双方鏖战四日,死伤无数,终因红城城防不够坚固,难以继续守卫,林成被迫弃城,退守夏都城。

    然而,当他们到了夏都城下,却发现城竟无人接应,偌大的夏都城早就成了一座空城,且已落入炼魔团的。

    原来,趁着炼魔团急攻红城无暇他顾之时,当国宰相令狐白雀命全城令军民一律撤出夏都城,逃往洛城。

    如此一来,林成率领的残余兵将腹背受敌,就在夏都城下与炼魔团展开了死战,最终全军覆没,无一人生还。

    据传,天武者林成战至最后一人,强行激发麒麟血脉,头上长出麒麟之角,身上布满血色的鳞纹,发如血红,冲冠而起,一持天武剑,一执惊龙枪,在红城和夏都城遍布死尸、洒满热血的战阵之上,上演了一场残酷的血魔神之舞,最终力竭而死,成为天武者的绝唱。

    林成,世称红帝,红帝城正得名于此。

    作为林成的嫡传血裔,世上最后一个麒麟,林奇对这段惨痛的过往有所了解,他实难想象在那场著名的城下之战,林成和他的将士们在被夏都城背叛后,是怀着怎样的心情与敌人血战至死的……

    雄伟的红帝城渐渐消失在视野,林奇的心绪也平稳下来,把注意力放到许久不见的白宜男身上。

    他开口问道:“怎么样?有什么结果吗?”

    白宜男轻轻“嗯”了一声,道:“以后,每隔个月,我都要到麒麟学宫士师堂跑一趟,去找那位大博士。”

    林奇对这结果并不感到奇怪,试探着问道:“那个东西……到底是什么?”

    白宜男摇摇头,道:“他没有明说,我也不太清楚。”

    任谁都有秘密,知道了未必就是好事。

    林奇闻言,便也识趣的不再多问,有些在意的道:“你没跟别人说起过我吧?”

    他之所以没有直接带此女去找灰胡子尤图・阿耶尔,非要花大力气绕个弯求到舅舅雷公爵雷啸天那里,就是怕惹来不必要的麻烦,导致身份泄露。

    雷啸天日理万,哪里有闲时间管这琐碎小事,交给花之一族的花小妖去处理,先前,白宜男就是被花小妖着人带去麒麟学宫士师堂的。

    白宜男撇撇嘴,略显不悦的道:“当然,我又不是嘴贱的人,你特意交代了,我怎会向不相干的人提及你半个字。”

    “那就好。”

    林奇倒也并非信不过此女,只是以灰胡子的智慧,简简单单的一句话,甚至是一个字,都能推算出很多事情来。

    ……

    次日傍晚,两人到达邺城。

    邺城虽然不属于一州一郡的都府,但也算是一座相当繁荣相当重要的城市,作为战略要冲,古往今来都是兵家必争之地。

    夏国建立之前,天武帝林泽为一统天下而征战四方,麾下将领接连在小小的邺城吃了败仗,导致战势陡转直下。雷帝雷帅将兵不足五百人,奇袭邺城,然后里应外合,成功夺城,几乎是以一人之力夺下拥有万精锐严防死守的绝壁坚城,史称雷亟邺城!

    天武帝龙颜大悦,为褒奖雷帅,直接把邺城赐予雷帅,封他为邺国公,并在立国之后,加封雷帅为秦王,镇守秦川大地,兼领邺城。

    天武纪一百年,邺城可算是雷之一族的私人领地,天武帝陨落之后,海王纪始,雷族顺应大势,将邺城交还蓟州管理,只保留一个邺国公的虚衔。

    虽然是虚衔,邺国公的尊号也历经千年一直流传了下来。不知从何时起,将邺国公的头衔传给下一任雷族族长,成了雷之一族的惯例。

    毫无疑问,等到雷啸天之子雷恒成年之后,必然是下一任邺国公。

    雷族虽然从不插邺城的政务,但与邺城仍是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在城保留着诸多产业,说是邺城第一大族也不为过。

    不过,二人之所以来邺城,倒和雷族没有任何关系,而是因为此城是风神军四部之一人部的一座营地所在,他们要等一个人,一个重要的人物,带他们进入军营,正式加入风神军。

    这个重要人物不是别人,正是酒仙剑袁九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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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小铁匠

    在邺城连续等了五天,林奇二人也没有等到袁九刚,但也是无可奈何,只能乖乖继续等着,没有那人引领,他们根本进不了风神军的秘密大营,更成不了风神鸟。

    不知不觉,又五六天过去,袁九刚依然迟迟不到,因为他们身上已没有多少钱,林奇决定暂且到外面找点事做,好支付每日的吃住等费用。

    很快,他找到了一家规模不小的铁匠铺,做了一名学徒。

    至于白宜男,生就一双显眼的紫眸,一看就知是紫族血脉,却是不好随便到外面找活干,只能从长计议。

    这家铁匠铺名曰“冯氏炼铁”,在整个邺城都颇具名气,是炼铁长街上生意最好的铺子之一,除了打造寻常的刀剑武器、盔甲、战车部件等,最重要的产品是各种优质的马蹄铁,买家不但有一般客商,还有世家大族,乃至骑兵大营。

    林奇不但年纪小,身体也瘦弱不堪,若是换做平常时候,堂堂的冯氏炼铁,对他肯定是看不上眼的。但为了尽力赶制好最近接的几个大单,铺子里急缺人手,根本没法挑三拣四,于是勉强招募了他。

    起先,监工只让他做一些零七八碎的杂活,一有啥不怎么费力气的事情,只管往他身上招呼。没过几天,监工惊讶的发现,这个看上去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年,实际上有把子好力气,便加了工钱,把他调去拉风箱了。

    拉风箱说来很简单,就是一拉一推出力气的活,可对于真正的炼铁好手来说,要求却十分的高,火候的高低长短不同,直接影响着他们铸炼的精度。

    林奇作为一个化境高手,功夫精深,对力量的控制已达到细致入微的境地,很快就引起一位上席师父的注意,亲自开口,把他要了过去,并破格安排他做了一名地位不低的见习小铁匠,专门负责为他打铁。

    “叮!叮!叮!……”

    林奇一手用钳子捏着赤红的铁条,置于一个锥形的铁桩子上,一手抡着锤子,一锤一锤的砸,火星四溅,发出富有节奏的金铁激鸣!

    不远处,一个尖胡子的瘦老头坐在竹椅里,嘴里“吧嗒吧嗒”的抽着一杆旱烟,一双三角眼眨也不眨的盯着那打铁的少年,面上丝毫表情也无,不知在想着什么。

    一个长着一张圆脸的青年捧着一把红瓷茶壶放到老头身前的小桌上,“师父,咱们的三叶小兰花就剩下一底茶叶末了,这是我从小掌柜那里要来的绿蛇儿沏的。我听小掌柜说,绿蛇儿也是一等一的好茶,比起小兰花来,价钱还要贵上两三倍呢!咳咳,反正我也不懂,您先尝尝……”

    老头瞪了青年一眼,轻哼一声,拿着烟杆朝桌上的铁烟缸里磕了三下,然后甩手丢给了他。

    青年连忙接过烟杆,从口袋里取出一个漂亮的银质烟盒,揪出来些许价格不菲的上品烟丝,小心的塞进烟锅里,端在手里。

    这青年穿着一件无袖的汗衫,健硕的体魄显露无疑,尤其是那一双粗壮的臂膀,十分扎眼,一看就知是打铁的好手。

    老头拿起被磨得油光锃亮的红瓷茶壶,试着呷了两口,咂咂嘴,体味着淡淡的茶香,表情间似乎颇为享受。青年见状,轻吐一口气,神色略缓。

    但见老头放下茶壶,青年就把烟杆递了上去,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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