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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套:一个套子引发的血案-第1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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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都在洗耳恭听,看徐虹接下来如何为她跟张锋之间的不轨关系进行“辩护”。

    最后一个证人是陈先生,徐虹却没有询问他,她说:“我不回避不否认我的当事人以往犯下的过错,我知道我的当事人过去曾经做过违法的事情,为此我的当事人已经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他被劳教过。

    但是,受害人是否曾拥有不良记录,不影响其拥有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对方以此作为辩护理由,公然违反法律维护公平公正的原则,是一种歧视行为。

    即便张锋是一个罪犯,被告人常雨泽是一个警察,常雨泽都没有权力在公务之外正常状态下开枪『射』杀张锋,警察枪杀无辜同样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况且,从张锋在归德工作的这段时间来看,他已经认识到过去所犯下的错误,他正在愧过自新,他积极主动的帮助他人,献出爱心,都是他愧过自新弥补过错的表现。

    我不知道被告人想指证我的当事人有什么过错,是想指证我的当事人有道德污点吗?

    但是请对方先审视你的证人们。对方证人高小姐、李小姐、孙先生和陆女士,你们都曾经得到张锋物质或行动上的帮助,或许他的某些习惯和言行让你们看不惯,以至于让你们对他产生误会或厌烦心理,但是,你们不能否认这个事实,张锋没有做过伤害你们的事情,反而给你们提供过有益的帮助。你们不知感恩,反而指证对你们有帮助的人有道德污点,你们这样做不是莫大的讽刺吗?

    被告人借口我的当事人品行恶劣图谋勾引并与你妻子发生同宿同居的不道德关系,导致你情绪失控怒而伤人。可是,你方证人没有提供任何一个有说服力的证据,都是道听途说的传言。

    被告人身为警察,理应更更熟悉法律,更尊重法律,可是你的行为却是藐视法律,恣意妄为,你不采取谨慎态度去调查证据的真伪,而是借用道听途说的传闻随意给他人按上道德败坏通『奸』同居的罪名。

    事实上,被告人不是因为受害人有过错在先导致被告人怒而伤人,其实被告人早有杀人之心,因为被告人就是一个目无法纪滥用职权的人!他认为他手里掌握的公安部门赋予他的公权力就是他的私权,他可以借此任意加害他人,他可以非法殴打他人,非法关押他人,甚至枪杀他人!”

    陈律师立即提出严正抗议:“代理人不要信口雌黄,你没有权力指责我的当事人藐视法律,我的当事人身为国家公务人员,法律的维护者,他始终坚守法律,依法执法。

    仅就本案来说,我的当事人也没有回避法律责任,他开枪误伤受害人张锋,理应接受法律的审判。今天,我的当事人出庭接受法庭审询,就是希望得到法庭公平公正的审判。”

    徐虹:“我作为受害人的代理人,有权代替受害人坚持他的观点,伸张他的观点,我有权指证被告人故意枪杀我的当事人。至于被告人藐视法律执法犯法的行为公诉人会出示所有证据。”


………………………………

49一审9

    看到徐虹与陈律师的激辩,出庭参与公诉的检察院公诉处的领导非常尴尬,本来在法庭上指证被告人有罪是公诉人的事情,结果受害人代理人喧宾夺主,整个法庭上都是代理人与辩方在质证。

    或许他们公诉人也只能这样,开庭前上面领导已有交待,他们检方出庭只是履行公诉程序,在庭审中不对被告人过多指证,也就是说放任辩方作有利辩护。

    归德公安局和检察院已经达成共识,在庭审中务必要袒护常雨泽,现在只有法院方面还没有达成共识。

    一开始法院的态度也很明确,阻止徐虹出庭,有意袒护常雨泽,但是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徐院长突然变卦,不仅允许他女儿出庭,而且还让法庭给于她适当的发声机会。

    刘逢东对此不解,但是也不便以强令语气要求徐铎,他深知徐铎的脾气,居高临下的命令语气不仅不会让他让步,反而会激起他更大的抵触,况且,他也不想让老伙计太为难,既然他突然改变对女儿的态度,自然会有他的理由。

    刘逢东对此也不是特别担心,法庭审判只是一个过程,如果庭审中没有特别大的变故,相信以归德公检法的合力,他有把握让常雨泽获得较轻的判罚。

    庭审继续进行,公诉人也出示证人证言,指控被告人有知法犯法滥用职权的前科。这些证言和证据并非该案的直接证据,只是证明常雨泽有滥用职权的行为。这些证据自然对常雨泽不利,有可能会加重对他的判罚。

    检方本来不希望采纳这些证据,但是在受害人一方强烈要求下,迫于外界的压力,检方不得不加入这些证据。

    公诉方的三个证人相继出庭作证,名字分别是徐桂枝、莫前秋、周福道。

    他们三人的证言基本一致,都是说他们去北京办事的时候,遭到以常雨泽为首的多人非法控制、非法关押,在关押期间遭受恐吓、殴打、谩骂等非人待遇。

    然后,他们被常雨泽等人强行送进归德市精神病院,在没有经过正规医疗诊断的前提下,他们被认定为精神病人,被强行关在里面,受到电击、灌『药』等非人折磨。( )

    整个期间他们无法联系到外面的亲人,他们的亲人也多方寻找他们无果,甚至以为他们在外遇到不测,已经客死他乡。

    所不同的是,他们关在归德精神病院的时间长短不同,分别是一年两年三年,时间最长的那个就是常雨泽刚到北京执行截访任务时发生的。他们三人从精神病院解救出来的时间基本一致,都是在去年下半年。

    在证言的最后,三人都发出悲怆的呼声,强烈呼吁法庭对常雨泽这种披着执法外衣却滥用公权执法犯法肆意践踏公民合法权益的犯罪行径予以最严厉的惩罚!

    这三个证人都是中老年人,看肤『色』和衣着都是普通人,他们刚开始出场时还带着木讷和畏怯,说话有点脱节,方言哩语很重,几句话说开,话语内容涉及到那些可怕经历,他们立即进入状态,都是满脸悲伤,老泪横流,甚至语不成声,他们血泪控诉被告人常雨泽的残忍和凶恶,就象是旧社会的劳苦大众在控诉地主恶霸欺压善良百姓的涛天罪恶,庄严肃穆宽敞明亮的法庭也因此似乎产生某些异样的悲壮气氛。

    旁听席上一阵『骚』动,常雨泽的一些同事也在旁听,他们都了解他在北京的工作,这分明是整个截访工作的弊端,现在证人却把罪责都加诸到常雨泽一个人的身上,这是不合理不公平的。

    宋腊梅更是情绪激动,几个证人所描绘的精神病院里的残酷和黑暗让她心悸和震惊,她深信儿子是一个善良敬业合格的警察,儿子从不会做出那些丧尽天良的事情。而那几个证人却一口咬定她儿子就是迫害他们的主犯,这让她非常委屈,她忍不住想站起来替儿子声辩。

    常献义紧紧拽住她的胳膊,不让她站起来,免得她扰『乱』法庭,他努力安慰她,在这里,一切都由法庭作主,相信法庭会给儿子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

    宋腊梅搂住老伴的胳膊低声哭泣起来,庭审还没有结束,儿子就已经扣上了个迫害老百姓的恶警察的大帽子,她怎么不伤心呢?

    徐铎对于女儿的这个指证比较反感,常雨泽在北京的截访工作还是他给刘逢东力荐的,如果女儿指责常雨泽的工作违法,是不是变相也在批评他。不过,他的情绪稍有波动,很快又安静下来,他紧紧攥住老伴的手,为了这个家庭,为了老伴,他希望女儿提出有意义的声辩,能够澄清她清白的声辩,而不是这些宣传社会正义的嗷头。

    听到这三个证人证言,常雨泽心中特别烦燥,他对徐桂枝还有点印像,另外那两个证人他没有一点印像,可能是他以前在北京截访时抓捕过他们,他那时是在执行公务,即便方式有些不妥,根本不是犯罪。

    并且,这些上访人员押返归德后被基层信访部门的工作人员送进精神病院,他根本不知情,如果他们要起诉,矛头也应该对准基层信访部门,是民告官的行为,现在却把罪责加到他个人身上,真是可笑。

    无疑这是徐虹背后搞得的鬼,她为了保护『奸』夫,为了增加他的罪名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去年因为“林东风被精神病案”胡节济已经被她搞臭了,今天轮到他了。

    常雨泽立即提出抗议,他站起来大声说:“审判长,请问这些证人为什么不说明到北京具体办什么事情,为什么不说清楚我抓捕他们的原因,他们到北京都是非法上访,我抓捕他们是执行公务。”

    徐虹立即抓住常雨泽的语病向法庭提问:“尊敬的审判长,请问判定某人非法或合法,只有哪个国家机关才有这样的权力?”

    审判长:“只有法院通过审判才能判定某人违法或合法。”

    徐虹立即转向常雨泽质问:“请问被告人,你如何断定我方证人都是‘非法’的,他们都经过法庭审判没有?”

    常雨泽:“根据归德市信访管理条例,上访人员不得越级上访。”

    徐虹冷笑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人身自由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个人基本权力,任何上访人员都有去国家信访单位递交上访材料的自由。归德市信访条例只是市级『政府』制定的地方政令,而地方政令不具备法律效力,根本不能超越国家法律,更何况是国家最高法宪法。

    即便上访人违犯了归德市信访管理条例,也远远没有达到违犯法律的界线,你随便定『性』他人违法,正说明你心中根本就没有法律概念。

    并且,国家制定信访条例的根本目的是保护上访人的利益,规范上访责任的落实,而不是让某个人歪曲国家法规政策,肆意打击侵犯上访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1号信访条例规定:打击报复信访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被告人身为国家执法人员,理应了解和熟悉国家有关法律,依法执法,维护法律尊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但是,事实证明,被告人心中根本没有法律观念,有的只是滥用公权,披着公权的外衣肆意践踏法律,非法控制和关押公民,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常雨泽辩解说:“北京截访工作是市『政府』主管领导安排的,我必须服从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并且我只是参与部分工作,给上访人员集中培训以及把上访人员送进精神病院救治都是其他部门负责的,我没有参与这些事情,我不知情。”

    常雨泽感到非常伤心,他兢兢业业的工作,执行公务尽可能做到人『性』化,对于工作中的一些弊端,他认识到了,也有意改正提高,但是他毕竟只是领导手下的兵,领导交待的工作他必须不折不扣的完成,有些事情他无能为力。

    他所做的工作徐虹基本也清楚,她以前还鼓励他的工作,但是今天她却拿他的工作来攻击他诋毁他,这让他非常伤心,他认为他无愧于他的工作和警察职务。


………………………………

50一审10

    陈律师也替常雨泽辩护:“代理人不要搞错概念,我的当事人所做工作只是执行公务,具体做哪些工作都是上级部门安排的。如果你认为我的当事人执行公务期间侵犯了某些人的权利,你可以对我的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而不能把行政侵权错加为个人侵权。”

    徐虹:“辩方律师才是混淆了概念,我方证人只是指证被告人心无法律滥用公权执法犯法。被告人身为公安干警,职责就是打击罪犯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他应该清楚了解什么行为合法什么行为违法。

    非法关押上访者,把上访者强行送进精神病院,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力,我相信任何一个『政府』领导都不敢明确下达这样的非法指令。

    即便上级部门和领导给被告人安排的工作有违法之处,被告人要给上级部门指正违法之处,而不是盲目听从上级领导的违法指令。

    如果上级领导让被告人拿枪去杀死那些上访人员,难道说被告人也会盲目听从上级领导的指令杀人吗?被告人明知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是违法行为,依然执行上级领导安排的任务,这本身就证明被告人没有法制观念,认为权力可以大过法律,只要手中握有有权力,任何违法事情都可以做。

    非法关押和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强行把人送进精神病院,让人在里面遭受非人的迫害,被告人不觉得你的行为既是违法行为,也是丧尽天良的不道德行为吗!”

    常雨泽:“我已经声明过了,我只是参与部分工作,对于他们被送往精神病院治疗之事我根本不知情。”

    徐虹:“人是你非法控制的,又是被你强行遣送回归德的,最终他们被送进了精神病院。这个时间前后跨度三年多,今天出庭指证你的还只是少数几个人,还有多人因为身体或心理上的因素,我没有让他们指证你。你敢说对这么多的违法事件你都不知情吗?”

    法庭立即制止了徐虹的询问,她询问的内容涉及到被告人的职务行为,证人可以指证被告人有滥用职权的行为,但是如果要追究被告人行使职权时发生的犯罪责任,法庭要求她另案起诉被告人,因为此时此刻她的询问已经脱离了本案范畴。

    徐虹深吸一口气,直视常雨泽,冷冷问:“那么,去年某月某日,你亲手把你的妻子强行送进归德精神病院,你还是不知情吗?”

    常雨泽心头一痛,低声回答:“是的,我知情。”

    旁听席上又传来一阵哗然声,常雨泽怎么会把徐虹送进精神病院呢?他们两个不是恩爱夫妻吗?从那几个证人的证言来看,精神病院简直就是人间地狱啊。

    徐虹:“被告人在辩词中声称他深爱妻子,受害人破坏他的婚姻才导致他愤而伤人。那么,被告人把你的妻子送进精神病院就是深爱你妻子的表现吗?

    从被告人多年的工作经历来看,他和他的同伙曾把多名上访者强行送进精神病院,他深知精神病院如何摧残人如何折磨人,不管你是否是正常人,关进精神病就都是精神病患者,正常人与精神病人等同,没有说话权,没有人身自由,没有丝毫的做人的尊严!”

    常雨泽痛苦的说:“是我错了,我当时怀疑你的精神有问题,所以才想给你找精神医师看看,我当时没有丝毫伤害你的心思,我只是为你好。”

    徐虹立即打断他的话,愤怒的说:“闭嘴!你有没有胆量站在我的证人面前对他们说,对不起,我把你们送进精神病院是为你们好!

    你知道他们在里面受到多少非人的折磨吗?把一个正常人按精神病人来折磨,你稍有抗议就是电击、灌『药』、捆绑等残忍的惩罚,不是精神病人也要活活折磨成精神病人!

    去年,我从归德精神病院出来后,又解救出来二十多个被精神病的上访者,其中有十人都是由你常雨泽亲手控制并强行送进去的。

    这十个人因为长年累月的折磨,身体上和心灵上都留下深深的创伤,有的已经不能生活自理,有的甚至已经被折磨成反应迟钝的精神病人。最终,我只能找出三个精神比较正常的证人来指证你的罪恶。”

    说到这,徐虹哽咽了,她停头停顿一下,又昂起头怒视着常雨泽,分明可见,她的脸上挂着几颗晶莹的泪珠,她悲伤的说:“常雨泽,你真的非常残忍,你害怕我追查真像,害怕我揭『露』你的罪恶,你欺骗我的爸爸,污蔑我是精神病人,强行把我关进精神病院。

    你深知精神病院就是折磨人的黑暗地狱,你深知我在里面必然要抗争,那么抗争越多得到的折磨越厉害,最终我会被活活折磨成精神病人!

    庆幸的是,我的爸妈可怜他们的女儿,没有完全被你欺骗,及时把我从精神病院救了出来。为此,我才知道你多年来所犯下的罪恶,那一个个被你亲手送进精神病院的上访者都是你的罪恶见证!”

    常雨泽伤心郁闷加激愤,他知道这件事他做得不对,他当时病急『乱』投医,没有经过慎重考虑,所以事情发生后很快他就后悔了,又求老岳父把她放出来,他之前真不知道精神病院里会如此可怕,如果知道了他无论如何也不会鼓动老岳父把她送进去。

    他现在百口难辩,那三个证人证死了他,因为他执行公务时导致他们受到控制,然后被强行送进精神病院,他确实没有亲手把上访者送进精神病院,但是时间足够长,进去的上访者足够多,要想说他完全不知情真是难以服众。

    他觉得他现在比窦娥还冤,那三个证人的事情与徐虹的事情混淆在一起,他无法分开解释,因为那三个上访者是被人恶意送进去的,所以徐虹也是被他恶意送进去的;因为那三个证人在里面遭受了非人折磨;所以徐虹也在里面遭受了非人折磨;因为他理应清楚上访者被送进精神病院会受到迫害,所以他把徐虹送进精神病院就是迫害她。

    不仅如此,徐虹还诬陷他怀有阴谋,把她送进精神病院就是堵住她的嘴,掩盖他的阴谋,她简直把他描纷成十恶不赦的大恶魔。

    看到徐虹脸上的泪珠,常雨泽越发心痛,恨是恨,悔是悔,他分得很清,他恨她『淫』贱不贞,但是他在送她进精神病院之事上确实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或许徐虹从精神病院出来后就对他已经恨之入骨了,或许她再跟张锋媾和就是对他的报复。

    常雨泽感到心口阵阵不适,浑身的气力快速消退,他坐回到椅子上,面『色』苍白,有心再辩解,却力不从心。

    陈律师见常雨泽脸『色』异常,担心他心脏病发作,急忙向法庭请求暂时休厅。

    医务人员进庭紧急救治,确认被告人有心脏病发作的征兆。审判长同意暂时休厅。

    趁这个短暂空档,范丽与刘逢东沟通,建议他与法院方面结合一下,对徐虹的言辞要有所限制,不能让徐虹过多的从道德层面诋毁和刺激常雨泽,否则不等法庭宣判他就被刺激得病发了。

    范丽也跟陈律师简单沟通,不能一味的让徐虹站在道德至高点上批判常雨泽,这不仅会刺激常雨泽犯病,也会给法庭带来不好印像,他们也要针对徐虹的道德缺陷攻击她。

    庭审如同战场,是你死我活的战争,只要能打倒对手,采取任何策略都是应该的。

    徐虹去了下洗手间,她正在洗手台洗手时,门开了,常雨泽的妈妈宋腊梅走进来,她进来就径直走向徐虹,看起来她是刻意等待这个机会。

    宋腊梅两眼红肿,满脸悲怆,眼角的皱纹更深了,似乎一下苍老了十多岁。她神情恍惚,走到徐虹面前,努力吐出两个字:“小虹。”。

    “妈。”徐虹轻声回应,伸手准备扶她,看着昔日的婆婆,心情感伤。

    “不不不,你别叫我妈,我不配做你的妈妈,我没有这样的福份,你叫我阿姨吧。”宋腊梅两手连摇,似乎想扫消面前的晦气,“小虹,看在前几年我待你不薄的份上,请你手下留情,放过雨泽吧。”

    徐虹缩回手,愣在那里,婆婆的眼神让她非常难受,可是常雨泽实在是罪不可恕,她没有任何宽恕他的理由,她摇摇头,“对不起,——阿姨,法律无情,我无法原谅他,那个躺在病床上昏『迷』不醒的张锋必须有人来承担责任。”

    宋腊梅看着徐虹忧伤但决绝的眼神,突然跨出半步,跪在她面前,流着泪,颤抖着哭诉说:“阿姨给你跪下了,阿姨一辈子没求过人,求你饶恕雨泽吧。”


………………………………

51一审11

    徐虹急忙伸手,却没有拦住她,眼见昔日婆婆跪在她面前,向她求情,她觉得痛苦万分,这超出了她心理承受,她半蹲下来,边用力搀扶昔日婆婆,边痛心的说:“阿姨,别这样,你先起来,有什么话慢慢说。”

    宋腊梅没有起身的打算,只是抬起头望着她悲伤的说:“我知道我这样做很丢人,可我就一个儿子,我不想看着他被人痛骂。我知道张锋病得很重,需要花很多钱治疗,小虹,希望你能说一个数目,不管几十万还是上百万,我跟雨泽他爸都能拿出来。”

    “阿姨,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雨泽确实犯下了杀人罪,他有开枪杀人的动机,他开枪时殷蔓蔓还在现场,人证物证齐全,任谁都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不,小虹,你理解错了,我跟你下跪不是求你给雨泽减轻罪责,雨泽是一个警察,知道伤人是重罪,他既然触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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