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撵(子峭)-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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撵
作者:子峭
1。…前言:“我”为什么要杀人?
加缪说,真正严肃的哲学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自杀。这话经过一番还原,其基调还是柏拉图那句话:哲学就是预习死亡。我敢说,如果没有死亡这回事,就绝不会有哲学,就像没有生命就不会有生命科学一样。正是死亡催促人们追问意义,要不然,人如果可以永远活下去,思考意义就属于多此一举,甚至根本就不可能了:追问意义的前提是人的生命的有限性。
导致死亡的非正常方式除了自杀,还有更常见的方式:他杀,即杀人。如果自杀是个严肃的哲学问题,则杀人又何尝不是?反正只要与死亡相关,就注定与哲学脱不了干系。于是问题就来了:人到底有没有权力自杀?以及:人到底有没有权力杀人?对这两个问题,我的回答是:人没有权力自杀,但有权力杀人。
这回答可能会让一些人大跌眼镜。我这样说,不是故作奇论,而是基于如此这般的思考:生命是一件很神秘的事情,对于神秘之事,我们只能诉之于天,也就是说,生命的到来乃是天意,人对此无能为力。虽然傻瓜都晓得,一对男女只要愿意,可以通过性的结合而创造生命,可是准确说来,这“创造”与其说是创造,还不如说是行使天意:男人和女人不过是生命到来的一座桥梁——这桥梁本身乃是天意的体现,精子和卵子也不过是命运的使者罢了。——天是什么?天就是那个至高无上的无限,不可穷极者。而人作为有限的存在,如何能违背那个无限的旨意?天让我生我就生,天让我死我就死,天让我是男人我就是男人,天让我是女人我就是女人,天让我长成如此这般我就长成如此这般而不是如彼那般。只要你愿意,你也可以把天称为命运或天命。你什么时候生,这是天意,是你的命运,你什么时候死,这也是天意,是你的命运。只有傻里傻气的浅薄鬼才敢妄称可以主宰命运。可以被主宰的不叫命运,而叫奴隶。命运若降格为奴隶,那人们就没有任何必要发明命运这个词,可以用奥卡姆剃刀毫不留情剃掉。
当然,我说人没有权力自杀,不等于说人没有能力自杀。只要你想,你可以随时采取各种方式了结自己的生命:跳楼啊,投水啊,上吊啊,吃毒药啊,吃安眠药啊,把头撞墙啊,把刀架在脖子上啊,或者把手枪瞄准太阳穴啊,诸如此类。不管怎样,我以为这些方式都是违背天意,逆天而行。一句话,人没有权力自杀,因为生命不仅仅是你自己的,还是上天的。人如果自杀,那就是僭越上天之权,视神力为无物。
可为什么人又有权力杀人呢?
我说人没有权力自杀,这个权力直接与天相关,神圣不可冒犯。而我说人有权力杀人,这个权力不与上天相关,不是什么天赋人权。直说了,“人有权力杀人”中的“权力”,不是天赋的,也不是自封的,而是被杀者赋予杀人者的一项权力。从此意义说,这项权力是一种政治权力,基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来。这种关系,可以说是一种地狱般的关系(所谓他人即地狱),否则也不会导致杀人这种极端的政治关系。当然,这里所说的政治,不是在利益的意义上而是在尊严的意义上。尊严之为尊严,本身就是基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政治关系。简言之,杀人者的杀人权来自于被杀者,是被杀者赋予杀人者的一项特别权力——这“赋予”可以是无意识的,也可以是有意识的。我确信这是一个极其复杂微妙的过程,可以是心理过程,可以是思想过程,可以是情绪过程,可以三者都是,横竖三言两语说不清。正因此,我才起了通过一部小说来说明这一过程的念头,具体展现被杀者赋予杀人者以杀人权并行使杀人权的详细过程。
这个念头早在八年前(2002)我第一次读《罪与罚》时就产生了,那时候我上大三。这本书虽然以“罪与罚”命名,似乎“罪”与“罚”处于一种对等关系,实则陀思妥耶夫斯基重点描写的还是“罚”——杀人后的心理,而对“罪”——杀人前及杀人过程——的刻画较为简略,只占不到四分之一的篇幅。这令我颇感遗憾。当然,篇幅不说明问题,只要写得精彩,哪怕只占十分之一也好。可是,我读《罪与罚》却读不出拉斯科尔尼科夫杀人的必然性,不管是心理上的必然性,思想上的必然性,还是情绪上的必然性:总之,其间的因果关系没有充足的说服力。也就是说,陀思妥耶夫斯基对杀人前的心理铺垫还没达到说服读者(至少是我)的程度。当然,对杀人后的心理描画,那是相当精彩的,这另当别论。
有鉴于此,我想写一部具有充分说服力的杀人小说,要把杀人的细腻心理过程展现出来。可是,这对于我难道不是一件异想天开的事吗?毕竟上帝一清二楚:我没有杀过人,甚至连一只鸡都没杀过,有时候还因为踩死一只蚂蚁而忏悔半天,老天爷,一个如我这般的人,现在却要写“一部具有充分说服力的杀人小说”,这不是天方夜谭吗?
两年后(2004),仿佛冥冥中有一个力量为了让我获得素材,云南大学发生了马加爵杀人事件。在万千杀人事件中,这件事一枝独秀凸立在我印象中,对我触动极大。当时我即将毕业,还记得中山大学周围的大街小巷到处都是公安部发布的A级通缉令:悬赏20万元人民币全国通缉马加爵。看了那触目惊心的通缉令,还有媒体对马加爵杀人的大肆渲染,我一时又动起了写小说的念头;只可惜由于诸多原因,不得不暂且放下。来日方长,等以后吧,反正在死亡这个不速之客到来之前我要写这样一部小说。
今年重读《存在与时间》,时隔六年再读,感触又不一样。读到后面“良知”一节,心灵突受震动,一瞬间又想起了马加爵案件。马加爵杀人的心理一直找不到合理的解释(心理要是合理起来那才怪呢),让人觉得不可思议。这种不可思议,我以为仅仅通过心理学或社会学是找不到答案的,必须诉诸哲学。而要把这种心理过程详尽展现出来,哲学又难免捉襟见肘,必须求助于文学。几乎在一秒钟内,我就决定了尽快动笔写这部怀胎已久的小说。怀胎七八年,再不写肯定要难产。当时是3月11日,我决定构思二十来天,4月正式动笔。结果两天后,我肚子里的“孩子”就搞得我身心动荡,呼之欲出:我实在抑制不住内心的冲动,立马动笔了。当时我尚在写另一部小说,但对杀人的想象完全攫住了我,支配了我所有的注意力,以至于不得不暂停那一部小说的写作,而开始新小说的写作。我相信这就是命运,就是机缘:任何事情总有自己的时机,迟不得,早不得,快不得,慢不得,这就是“中庸”的奥妙,信不信由你。
需要指出的是,马加爵事件直接触发了我写这部小说,也对我构思小说情节有一定的启示,但我所写的与马加爵案件只是形似,而非神同,可以说形似而神迥。我想在这部小说里具体展现杀人是怎么一回事,也就是说,展现被杀者赋予杀人者以杀人权并行使杀人权到底是怎么回事。只要不是滥杀无辜,我相信杀人必有其因,必是被杀者赋予杀人者的一项权力,一项因尊严而来的权力。因此也可以说,一个人被杀,其实是“借刀杀人”,准确说是“借刀杀己”——借别人的刀来杀掉自己。可是这个“别人”因为杀人也成了牺牲品,马加爵就是这样的牺牲品。我把杀人作如此定义,相信马加爵在天有灵听到了,一定感到欣慰,同时也感到痛惜。
当然,我也不是仅仅为了写杀人而写杀人;我还想通过小说来探讨我心中一直苦苦思索的问题,这都是些要命的哲学问题,可是要展现这些问题除了以小说的形式,我还没找到更好的办法。譬如,一直萦绕我心中的一些问题是:良心到底是怎么回事?它来自何处?它如何作用于人?这些问题连康德都以为神秘难解,与头顶的星空一并被奉为敬畏的对象。我相信,小说即便不能解答这些问题(事实上小说不是解答问题的),也能极尽可能把问题展现出来。这一点小说与音乐一样,你不要奢望《命运交响曲》或《圣母颂》能解决什么问题,它只会让你心灵荡漾起来,这就够了。在这个时代,让心灵荡漾起来可不是一件常见的事。
好了,“我”为什么要杀人?这在上面已经略有交代了。当然,详细的情节还有待小说来展现。这个“我”是谁呢?“我”不是正在写作此文的这个我,而是小说的主人公,名字叫孟荦荦。我很喜欢这个名字。事实上,这是我多年前写的另一部小说的主人公的名字。我是那么喜欢这个名字,以至于这部小说也用它,懒得再想一个名字了。这倒不是什么首创,早就有过先例了:巴尔扎克的同一个主人公就出现在多部小说中。
多年前,在那部未完成的小说中,我为“孟荦荦”特别写了一段韵文,用以说明其意蕴。不妨把这段韵文转录如下:
名为荦荦,实则落落。性爱子虚,情偏乌有。身为形下人,心常形上走;走而无头绪,唯独有忧郁。怎见得?——蛾眉频蹙兮,如愁云聚敛;杏眼常凝兮,似曲径通幽;傲骨挺立兮,如梅笑冬雪;瘦身欲飘兮,若竹舞秋风。率性纵情兮,常吟风弄月;心旷意远兮,每卧酒眠诗。其闲若何?寒江钓雪;其逸若何?野鹤唳天;其狂若何?腾云驾雾;其迈若何?登高临渊;其清若何?天凉月皎;其躁如何?海啸山崩;其呆若何?牛耘沃野;其忿若何?狼啸莽原。奇矣乎,出世复而入世!窘矣哉,骑驴却又觅驴!(选自小说《鸢路》第一章)
我用闲、逸、狂、迈、清、躁、呆、忿八个字来描画孟荦荦的性情,并归之以奇、窘二字,点画其存在状态。仅从这段文字就可以看出,孟荦荦与马加爵不管在外貌、性格还是思想上,均迥然有别,不可同日而语,二者杀人的心理亦必大异其趣,何啻天壤。
我把这部杀人小说命名为《撵》,虽就一个字,却大有深意存焉。具体是什么深意,就不需我饶舌了,留给读者细细玩味吧,——我对读者的智商充满了信心。
以下是马加爵杀人事件与孟荦荦杀人事件的比照,聊当故事梗概一览。
马加爵杀人事件
杀人者:马加爵;所学专业:生命科学
杀人地:云南大学(昆明)
杀人宿舍号:317
杀人时间:2004年2月13—15日
被杀者:唐学李、邵瑞杰、杨开红、龚博
杀人工具:铁锤
假身份证姓名:陈芬良
逃亡路线:昆明——广州——三亚(被捕)
被捕时间:2004年3月15日
狱中文字:写了一封自白书、一封忏悔信和家信
庭审上诉否:不上诉
被执行死刑枪决时间:2004年6月17日
枪决地点:昆明
孟荦荦杀人事件
杀人者:孟荦荦;所学专业:心理学
杀人地:ZS大学(广州)
杀人宿舍号:417
杀人时间:2004年2月13—15日
被杀者:贾力勍、关亨、金以恕、沈优子(女)
杀人工具:铁锤
假身份证姓名:彭皓人
逃亡路线:广州——重庆——贵阳——凯里——雷公山——三都——荔波——月亮山——榕江——黎平——镇远——岑巩——铜仁(在前去梵净山途中被捕)
被捕时间:2004年7月21日
狱中文字:写小说和两封信:一封给亲人一封给女友
庭审上诉否:上诉(为了争取时间完成小说)
被执行死刑枪决时间:2004年11月27日
枪决地点:广州
2。…第一章
你敢肯定一百万年后,地球依然存在,依然绕着太阳运行吗?
我不敢肯定。我只敢肯定这一点:到那时候如果还有“人们”的话,那“人们”早就把我忘掉咯。就算偶尔提起我,也多半是作为犯罪学的一个标本。孟荦荦?噢,想起来了,就是那个制造了震惊全国的“2•;23”大学杀人案的恶魔!冷血动物!自大狂!这种人还提他做什么!
人们准会这样说,我敢打赌。
甚至出于某种道义上的情愫,人们还会喷出一连串色彩飞扬的话来,冷漠呀,变态呀,怪僻呀,反社会呀,偏执狂呀,神经质呀,自以为是呀,自我封闭呀,自我中心主义呀,因贫穷而自卑、又因自卑而极度自尊呀,诸如此类。我仿佛看到一顶顶奇形怪状的帽子,纷纷投向我的脑袋。
我知道我的末日快到了。我现在只求一死,血债血偿。要不是我的代理律师多次怂恿,我绝不想表露自己的内心,任由人们猜测去。从被捕到现在,我的律师跟我谈了三次话,最后一次聊了很长时间,差不多两个钟头吧。我这个律师戴副眼镜,看起来比我大不了几岁,可能二十八九,捧起律师这个饭碗估计没多久,应该是初出茅庐,正想大干一番的样子。可是他言谈中总喜欢显示自己很老练,对专业问题游刃有余,这多少让我觉得有点滑稽。
我们第一次聊天有点紧张;这主要是他,那时候他还不了解我,我知道他心里老横着“杀人犯”这鸟念头。虽然他故意显得没那么回事,可惜这种故意被我看出来了。后两次聊天就随意多了。他发觉我这人还蛮有点意思,问了我很多超出他职业范围外的问题。可是我得说,就凭他那律师的脑子,不可能理解我,更别说进入我的内心。话说回来,这律师人还是蛮不错的,至少他跟我说话不摆那种臭职业架子,不弄出好像他是社会正义的伸张者和维护者,我的生死都在他一张利嘴上,其实只是他妈想多挣点钱,或者借我这案子的影响捞一个混账知名度。
可以说我们无话不谈,看守所对我还是网开一面,不刻意限制我们谈话的内容。当然咯,公务还是首要的。比如我律师说,只要我愿意,他可以尽力为我辩护,争取弄个无期徒刑或死缓,虽然这大有难度(他说到“难度”时有一种架势,就好像他做这行就是要挑战难度,迎难而上似的)。他还劝我在初审判决出来后一定要上诉,这是体现法律公平性的一个必要程序,即便无法改变初审判决(他说初审定罪铁定是死刑),也不是完全没有意义,至少可以拖一拖时间。当然,他最关注也最感兴趣的,还是想通过谈话找到我精神有问题的迹象和证据。可惜没有找到,谈下来他反而发觉我思维敏捷,逻辑缜密。本来就是嘛,我一向就是一个正常人,正常得不能再正常了。要是他竟然发现我精神有问题,那我敢说全世界的人精神都有问题。
律师找不到我精神有问题的证据,觉得很不可思议;因为在他观念里,一个精神没有问题的人做出杀人这种事,是不可理解的。越是不可理解,他越是对我的人生观起了兴趣。他转而想从人生观上找到一个解释的途径,也就是说,他想通过思想层面来追问我杀人的动机。总之,一定要找出一个动机,甚至我看他那架势,就算没有动机也要造出一个来,因为凭他所学,没有动机在犯罪学上说不过去。他说他看过一些犯罪心理学的教科书;我不用问就知道是些什么混账书。
顺便一说,我在大学所学的专业正是心理学。在我看来,那些教科学全他妈是瞎扯淡,那帮脑残的鸟人为了混个教授,你抄我我抄你东挪西凑胡编的,拣人家吃过的剩饭,自己的东西一点也没有。真正的经典却没几个人去读,比如我最欣赏的心理学家是弗洛伊德,可是一提到弗洛伊德,人们就把他说成是泛性论者,搞得弗洛伊德这名字简直成了性的代名词。其实这些鸟人压根儿就不懂什么是性,一说到性就全他妈想到男女之间那些混账鸟事上。
“作案总得有个动机呀!”这律师说(他坐在我对面一米五左右,以便近距离观察我),“你这样做究竟为了什么?”
“我没有动机。”我说,望着地面,“你看的那些书全是扯淡。”
“扯淡?”他笑了一下,“当然,我知道你学心理学的,不过……”他又笑了起来,仿佛在提醒我一个基本的常识:“杀人怎么能没有动机?”
“没有动机,——什么动机都没有,”我说,依然望着地面——近来我和人谈话总喜欢呆望地面,只偶尔抬头瞟一眼对方。
“那你怎么解释这一切,嗯?”律师问,顶了一下眼镜——他每半分钟要顶一下那混账眼镜。
“一定要解释?”我抬头看了他一眼。
“当然,这是我的职业习惯,也是分内之事嘛。”
我只能向他说,在我看来,人的行为不一定非得有一个动机;我干掉那四个同学完全是出于一时的情绪,傻瓜都知道情绪不可能有什么鸟动机,就像饿了要吃饭,渴了要喝水,憋久了要透口气一样,完全发自一种本能。
“你能不能描述一下那时候的情绪?”律师问。
“说不清。情绪是混沌的,语言是线性的,要用线性的语言来表达混沌的情绪,说不清楚。”
“不这么绝对吧?难道不能说是一种愤恨?”
“不是,不尽然是,——甚至就不是!”我干脆说,“我觉得人类所有的形容词都无法表达我那时候的心理。”
律师摇了摇头:“我看你是不想说吧?”
“不是。我想说,但确实说不清。愤恨呀,疯狂呀,激动呀,自尊呀,随便你用什么词来形容都不够准确,我那时候的情绪要复杂得多。”
“阿——气——”律师猛打了一个喷嚏,那眼镜差点被震飞,幸亏他手快捧住了,连忙掏一张纸巾来揩嘴,一边说:“不好意思,这两天有点感冒。”
我忍不住笑了起来,倒不是笑他打喷嚏,而是因为我突然想起了一个比喻。律师用疑问的眼神瞟了我一眼,以为我是笑他打喷嚏呢。
我忍住笑,问他:“请问你打那个喷嚏有什么动机?”
“哈哈,”律师笑了起来,“你这家伙还有点冷幽默哩。”
“幽默感还有点,但我并不幽默。”
他愣头愣脑望着我,好像听到了一句荒谬透顶的话。我不想给他解释,只撇嘴笑了一下。要我说,幽默感和幽默其实是两回事:幽默感是一种对幽默的感觉,而幽默是一种行为。老实说,我对幽默有很好的感觉,可我他妈并不幽默,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大概天生就这样。与其说幽默,倒不如说我更倾向一种讽刺的性格,我一碰到那些混账鸟事就想冷嘲热讽,控制不住。要是我他妈足够幽默,大概也不需要用铁锤来解决问题了。
律师揩过嘴,又取出一张纸来擦擦脸,少不得又顶一下眼镜。其实他根本不需要频频顶那混账眼镜,因为顶上去不到一秒钟那眼镜又滑下来了。说来还真是,你明明知道有些事情做了等于没做,可你偏偏要去做,顶眼镜就是这种混账事情。
“打喷嚏当然没有动机;”律师说,“不过你当时的情况恐怕不能和打喷嚏类比吧?”
“作为比方,我觉得可以。”
律师暂时不再问什么,抚弄着手中的笔记本。他好像也在反省自己,是不是追问动机的思考方式本身有问题。因为事情明摆着:我当时被那一团鸟情绪攫住了,以致有那些行动。你问我那一团情绪怎么来的,我可以搬出当时的情境来解释,可你问我那一团情绪有什么动机,那就像问突如其来的一股风到底有何贵干一样。可是有些人总喜欢带着一堆先入之见来想问题,简直就像带着地球引力来走路一样。
不光我的律师,还有一个研究犯罪心理学的,女的,是个教授还是什么,我不太关心这些,大老远从北京跑来,专门对我做了一个问卷,想从我身上获得一些说服人的研究成果。出于礼貌,经看守所允许,我配合她完成了问卷。可是说心里话,那些问卷在我看来全他妈瞎扯淡,都是一些脑子进水的先入之见,不可能调查出什么鸟成果来。如果她竟以为获得了成果,那我敢打赌,这些成果早在一万年前就已经活在人的头脑中了。说白了,那不过是一些妇孺皆知的老常识,老得掉了牙。她大可不必来调查我,干脆就坐在自己的书斋里,一边品茶一边整出一篇什么混账研究论文来还省事。
“你现在最牵挂的是什么?”一会儿后律师又问。
“我妈,”我说,“还有我女朋友……”
这是心里话。我做出这种事来,最让我痛苦的就是愧对我妈。我爹去年过世了(死于肝癌),撂下我妈跟我哥住。我妈过得不开心,因为我那鸟嫂子不怎样,做人不够大方,婆媳之间不和气。要命的是,我哥偏偏又是个怕老婆的人,至少可以说是个没立场的人,我总觉得他活在世上的最大使命就是在母亲和老婆之间左右为难。面对这种景况,你可以想象我妈多么盼望我毕业,找份什么工作,然后她来跟我生活。这也一直是我心中设想的,可是一切突然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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