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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魔倾城录-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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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等她说完,倾城便撤了结界。
「咦──你就不怕我使诈?」
拍拍干瘪的口袋,倾城苦笑道:「你瞧,我变成穷光蛋啦!想来想去还是跟着你比较划算──至少有吃有喝,住店不怕闷香,吃饭不怕蒙汗药。」
李璧华听罢噗哧一笑。走上前来,纤指在他眉心不轻不重的一戳,嗔道:「俏郎君,你可真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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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集 歧路芳华

第一章 歧路芳华

李璧华告诉倾城,他们将要前往迦林江的发源地「罗汉山」。五毒宗的总部碧螺谷就在山里。
碧螺谷同时也是红巾马贼的基地。
这里面有着一种奇妙的角色转换令倾城叹为观止:当黑星、李璧华和他们的同伴回到碧螺谷,穿上长袍、草鞋,就成了五毒宗的虔诚信徒、养殖毒虫、草药为生的化外淳民。
当他们感到生活变得乏味,或者需要一笔巨款以供下一次祭祀挥霍,就穿上马靴缠上红巾,摇身一变,成了边民闻名丧胆的红巾马贼。
他们当然有更好的选择,在某位王公、贵族的号召下参加有利可图的战争,从事寻找公主、追捕逃犯之类的赏金任务,这时候,他们就是标榜忠诚与勇气的「红巾佣兵团」了。
前往碧螺谷的途径共有两条,乘船溯流直上──或者换乘骆驼横穿「浩瀚」戈壁滩。
李璧华选择了水路。
她说沙漠里有两个太阳,天上一个太阳,沙子反射一个太阳,那个金晃晃漫无边际的世界里有着太多的热量,会伤害她的皮肤。
说这话的时候,她让倾城看她的掌背。他们都知道那是女人最妩媚同时也最容易被伤害的皮肤之一。
那细腻的纹理和白腻的光泽,让倾城联想到遥远的故乡,那里曾流传着这样一首瑰丽而细腻的诗句,「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玉生烟」不就是「璧华」吗?多么神奇的缘分。倾城也觉得走水路是个好主意了。
被嫉妒烧坏脑子的醍醐跑来提醒倾城:「你没有权力干涉主人的任何决定,你不过是个阶下囚。」
倾城告诉他:「高贵人物知道自己为什么更重要,下贱胚子连奴才也当不好。」
醍醐恶狠狠的说:「我宁愿走沙漠!让疯骆驼啃掉你的耳朵!让太阳烧瞎你的眼睛!让响尾蛇咬掉你淌着毒液的舌头!」
倾城忍不住笑了,「坏心眼儿的男孩儿,我不过捏了一下你的脸,你就恨不得让我去死?你真狠毒。你要倒楣了。」
倾城去找李璧华,对她说:「我们还是走沙漠吧。醍醐想让疯狂的骆驼啃掉我的耳朵,让太阳烧瞎我的眼睛,让响尾蛇咬掉我该死的舌头,我很想知道假如我真的失去了舌头、耳朵、眼睛之后,还有没有勇气活下去,我更想知道走出沙漠之后,我的尸体还值不值现在的身价。」
倾城说这些话的时候,他们已经离开码头,坐在五毒宗专用的楼船上。
李璧华把醍醐找来,问他:「你看这江好不好?」
醍醐战战兢兢的说:「主人说好就好。」
李璧华又问:「你说这水好不好?」
醍醐还是说:「主人说好就好。」
倾城连声叹气。
第一个这样回答的人很聪明,第二个就是白痴了。
李璧华也叹了口气。
她不耐烦的冲醍醐挥挥手,醍醐以为他可以离开了,然而李璧华却开口了:「醍醐,无论我有怎样的感受你都和我一样,是这样吗?」
醍醐只好说是。
「那么你听着:现在我渴了,你去替我喝水吧。」然后,醍醐就被拴上缆绳丢进迦林江了。
华丽的楼船在平静的江面缓缓滑过,留下一行泪渍般的波痕,在那个秋末的傍晚,你会看到迦林江沉醉在斜阳晚照里,半江瑟瑟半江红的画卷里有着些许褶绉。那是渔歌桨影走近了。
在倾城眼中,一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的黄昏天空是神秘的翡翠色,在被剥夺了物理力量的同时,他阴差阳错的得到了精神特技,就在这里,他第一次真切的感受到了神的潜力。
太阳还没落山,月亮斜斜挂在天畔,七八点星宝石似的点缀着空寂的天宇。在这个日、月、星同在的黄昏里,倾城感觉到自己「接通」了玄武大陆的魔力之源。他把自己的感悟告诉了李璧华。
他说:「你看,太阳、月亮和星星一起出来了,为了欢迎我。」
李璧华没法理解倾城的话,她实话实说:「你看到了太阳、月亮和星星,这很正常,在玄武广袤的天空中,这样的景观经常出现。」
倾城不高兴的看了李璧华一眼,她竟敢扫他的兴,他真有点生她的气了。
这时候,一个念头脱口而出:「你会成为我的妻子。」事实上他根本不明白自己是怎么想到这句话的,说完之后他都把自己吓住了。
李璧华一下子来了精神,饶有兴致的问倾城:「你要追求我吗?」
「只是一个预言。」
「哦……」李璧华哑口无言,好一会,她说:「原来你的眼眸不止是蓝色、红色和白色。」
倾城反问:「你到底看见什么了?」
李璧华微微一笑,把额前发丝撩到耳后,「你说我会成为你妻子的一瞬间,你的眼睛是黑色的。」
倾城出神良久,最后说道:「那是我的祖先的眸色,可是我现在还不能够继承它。」
李璧华打断他的话,追问道:「这都不要紧,我只想知道,你刚才说的是不是真心话?」
「华姐姐,讲讲沙漠吧。我想知道,假如我们选择了另外一条路,会遇到怎样的风景?」
李璧华幽怨的白了他一眼,淡淡的说:「男人不是傻瓜就是胆小鬼,没有一个好东西。」
然后她就开始讲述沙漠了。
「我们要去的地方叫做碧螺谷,它是一个山城,这座城向陆路旅人展示的是一种面貌,向水上来客展示的却是另一种面貌。」她这样说的时候,眼中产生了绚丽的漩涡,据此倾城有理由怀疑她接下来的描述是梦想而非现实。
她说:「你在草原上,朝着夕阳的方向行走,夜最深的时候,你会突然发现伴随自己一路的草原已经突然消失,你独自一人,被抛进冷酷的戈壁中,在空旷的地平线上,你会看见租售骆驼出售淡水的帐篷,你可以挑选一头母骆驼,它们通常都比较温和,你当然也可以选择公的,万一不幸遇到发情期,你就会被发疯狂奔的公骆驼带到天那边,直到被太阳烤成肉干。
「你骑着骆驼在沙漠里漫游,刚开始的时候会有一点害怕,因为除了风沙和仙人掌无人与你相伴,接下来你会觉得很浪漫,油然生出一种放歌天地间的超脱感,你当然会放声唱歌,好听不好听都无所谓,因为没有别的旅行者,歌声充溢的空间都属于你,这是幸福的,也是悲哀的。
「假如这时温度适宜,我建议你脱去衣裳,赤裸裸的走在沙漠里,你会被风沙吹痛,可你不可能拒绝天人合一的诱惑,你赤裸裸的走在沙漠里,你会发现生命原来就是这么简单,世界原来就是这么真切,真切得就像你自己的身体。既然你已经触摸到了世界真切的一面,那么在这个世界上你还有什么可怕的呢?因为陌生,所以恐惧。
「你在沙漠里独自旅行,当然会遇到很多风景,海市蜃楼会让你看到远方的城市。你会看到江水在向你迫近,挂着黑白旗帜的货船默默行走。可你听不见号角声,因为一切都是假的,哪怕那艘船里坐着现在的我和你。」
李璧华最后告诉倾城:「其实我怀疑每个城市都是一面对着江河一面对着沙漠,一半勇敢,一半懦弱,一半得意,一半落魄,一半真心,一半谎话,一半柔情似水,一半热情如火,一半痴情念念,一半水性杨花……依我看,城市也是女人。」
倾城说:「城市和女人还有一个相似之处,那就是他们一生中都要经历很多人。有的来了又走了,有的永远定居在那里,最后变成坟冢,成为城市的一部分。」
李璧华若有所思的说:「那么城市一定不是处女,没有主人的城市只是一座巨大的坟墓。」
倾城笑了,「这个暗喻很好,虽然我不介意你不是。」
李璧华十分惊愕的望着他,好一会儿才呻吟道:「狂妄总该有个限度,你就不怕遭天谴吗?」
倾城反问:「你什么时候见过儿子谴老子?」
李璧华叹道:「我对你的不知死活感到非常困惑。要知道,现在我只用一根手指就能结束你的性命。」
「因为神性。」倾城莫测高深的说,「我来到玄武后失去了保护自己的能力,当我不得不对前途放弃一切计画的时候,我却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自由。」
李璧华蛾眉紧蹙,「我还是不明白『神性』到底是什么。」
倾城略一沉吟,尝试着解释道:「神性就是一种『理解未来的能力』。」
李璧华还是不明白,可她不好意思再问,而且倾城看起来已经很疲劳。他在决定休息之前告诉李璧华,可以让醍醐上船了。
天黑了,倾城躺在床上,感到自己像被掏空了,仿佛又回到了母亲的子宫,睡在温暖的羊水里。
入睡前的那一段似乎很悠久又似乎很短暂的时间里,他想到了很多互不相干的问题。
为什么我会失去功力?
谁是我的母亲?
为什么会这样疲劳?
那一瞬间,我所看到的果真是未来吗?
在半睡半醒的天光云影里,倾城感到李璧华绰约的身姿飘到床前,她轻轻揪住他的耳朵,低声埋怨:「你倒成了老爷啦!」
倾城在梦中嗅到了奇妙而熟稔的香气,他悠悠的醒了过来,看见李璧华躺在自己身旁。
她穿着绣花的睡衣,质地不差,绣工却极其诡异,一个瞎子也很难绣得这样可怕。倾城细细观摩了她的睡衣,指着一团红乎乎的图案问:「这是什么?」
李璧华偏着头,顽皮的笑道:「你猜。」
「我只知道那一定不是马粪。」
李璧华气得差点哭出来,她用颤抖的女高音尖叫道:「那是我绣的玫瑰呀。」
「你要是没见过玫瑰,最好别在它们身上滥用想象力,须知这也是一种亵渎。」倾城苦口婆心的劝道。
李璧华反驳道:「我从小吃草根树皮,十八岁之前没吃过肉,可我什么菜都会做,而且好吃得不得了!」
倾城用楚楚可怜的眼神看着她,不好意思再说让她伤心的话了。
李璧华也有点不好意思了,她说:「不信……你先来尝尝这个吧。」
说罢,她就窸窸窣窣地脱掉睡衣,露出白晰丰腴的胴体。倾城只用眼角一扫,就知道她比自己经历过的所有女人都更精通性事。
李璧华钻进他的被窝,紧紧地贴在他身侧,用梦呓般的嗓音说:「我会成为你的妻子。」
倾城摇摇头,目光静静落到窗外。
圆月如盘,皎洁如玉。
李璧华发现了他的冷漠,讥笑道:「难道你果真不是男人?」手伸向他的下身,讥笑转而变成惊叹。
她咯咯笑起来,娇滴滴的说:「你怎么在裤裆里栽了个大萝卜!好吓人哩!」说着便把水蛇似的手臂伸进他的衣襟里。
倾城有点生气了,「难道你没看见月亮吗?」他说,「今天晚上我不想做这种事。」
李璧华狐疑的瞟了一眼窗外的明月,自作聪明的笑道:「原来你怕光呀。我们拉上窗帘好不好?把月亮挡在窗外,不准她偷看。」
「你敢拉上窗帘,我就诅咒你不得好死。」
李璧华仿佛被人搧了一耳光,脸色变得很难看,她忍不住问:「既然你不喜欢我,干什么骗我说会成为你的妻子?」
「我没骗你,可今天不行。」
李璧华叹道:「算了吧,你在装傻。你知道自己需要什么。」
她翻身钻进被子,在无边无际的温柔黑暗中寻找到他那坚硬的东西。
她有很多方式对付它,用手指,用柔软的唇,用湿润的秘处,可是她突然觉得这样都很没意思──她都成什么了?
他根本就当她不存在,她再怎么努力也没用,最多不过成为别的女人的代用品。于是她就气呼呼的放弃了。
忿忿的钻出来,李璧华一声不吭的穿上睡衣。
出门前她回过头来,素白的十指在面前画了个心状图案。
通过这个诡秘的手势,她把胡乱披散的齐肩半长发归拢,露出她美丽而苍白的脸庞。
「别以为没你我就不能快活!」推开舱门,李璧华穿过走廊,去了醍醐的房间。
她的脚步声消失后,倾城想回到梦的世界中,可是他发现再也回不去了。
李璧华写满怨恨的脸庞总是在他面前晃荡。
他想,我是不是应该接受她?
可是在满月的光辉下,现在,除了水月,他心里再也容不下任何人了。
此后倾城再也没法入睡,只好爬起来,想到甲板上吹吹风。
经过醍醐的房门时,他听见女人的呻吟和男人沉重的呼吸,于是原路返回,钻回卧舱,倒头睡到天亮。
一夜无梦。

第二章 碧江幽梦

黎明的时候,倾城醒来,看见李璧华提着深红色的水桶伫立在甲板上。
睡衣在风中鼓荡,使她看起来像个女巫,骑上扫帚就可以飞到天上去。李璧华从铁皮桶里掏出一条鱼,丢进江里。
此时晨光熹微,倾城听见鱼落水后溅起轻微的浪花。
倾城很好奇,推开窗子问道:「你在干什么?」
李璧华不理他,仿佛一夜之间他就失去了与她交谈的权利。
倾城又说:「你在放生?原来你这么好心。」
李璧华硬梆梆的说:「我的心肠一向很好,只有瞎子才看不出来。」
倾城笑道:「你可不可以把我当成一条鱼。」
李璧华开始并没有领会他的用意,微微一愕后才听懂,嗔道:「少打歪主意!你休想逃出本姑娘的掌心。」
「我不逃走。告诉我为什么要放生那些鱼好吗?」
李璧华得意的笑起来:「你猜!」
「你想用鱼送信。」倾城立刻答道。
「你是怎么猜到的?!」李璧华诧异极了。她不敢相信倾城竟会一下子看穿这些鱼的奥妙。
「居然对了?」倾城自己也没料到信口胡诌的答案居然歪打正着,「不是有句古话叫做『鱼雁传书』?我看你把鱼放生,心想八成是用它们来给远方的人送信吧。」
李璧华深深望了倾城一眼,叹道:「你真是个天才。当年高阳仙师正是从这句古话中得到灵感,进而发明了『千里鱼』传信法。」
原来李璧华早已把藏有密信的纸笺用肠衣包裹,藏在一种经过特别训练的鱼的肚子里,让它们把生擒倾城的消息迅速送回碧螺谷。
用来送信的鱼就是「千里鱼」。它们游得很快,顺流之下,一夜可走五百里水路,不亚于古之千里马。
为什么「千里鱼」会乖乖送信?
它们又是怎样找到收信人的呢?
李璧华告诉倾城:「假如我要训练出一条合格的千里鱼,至少需要一百条候选者。我要把它们放在一个池塘里,让它们分别吞下慢性毒药,假如十二个时辰内不解毒,这些鱼就会中毒死掉。
「毒性发作后,每一条鱼都感觉到了死亡的威胁,它们很痛苦很害怕,然而无计可施、无路可逃,鱼的家族里没有医生,它们只能自求多福。
「在长达一昼夜的折磨下,绝大部分鱼不堪痛苦,悲惨的死去,而那些侥幸苟活下来的,当然是家族中的最强壮者。」李璧华说,「接下来,我会把一种对鱼而言有着强烈气味的解药撒进水塘,解药不会溶解,在水中变成悬浊胶粒,在固定的区域内持久的散发着气味。
「奄奄一息的鱼们,并不知道那些有着刺激性气味的胶粒可以解除它们的痛苦,假如它们其中一员很巧合的吞下了胶粒,迅速恢复了健康,其他鱼看到,当然会很惊讶。它们会在那位幸运的同伴周围梭巡,探索它曾经过的水域,于是,又有一些鱼得知了胶粒的秘密,它们交头接耳,窃窃私语,把这个秘密无私的传播出去,很快的,大家都知道了,吞下解药后,它们终于摆脱了死亡的追逐。」
李璧华告诉倾城,鱼绝不是一种聪明的动物。可它们和最聪明的人一样怕死。它们绝不会忘记死里逃生的经历,它们会把毒药与解药的特征与作用永远记在心里──用一种远比人类更为牢靠的方法。
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些幸存者已经进化了。
当然,仅仅一次还不够,相同的试验要重复很多次,直到鱼们确切的记住解药的特征。
哪怕在千里之外,也会嗅到那特殊的气味,不顾一切的朝解药所在之处前进。
就这样,「千里鱼」的训练就完成了。
李璧华告诉倾城,她寄给黑星的信笺纸都是特别制作,浸渍了千里鱼们熟悉的慢性毒药,而在迦林江上游,红巾佣兵团的联络员早已把解药投进了江中,为了求生而长征的千里鱼很快就会把信送到他们手中。
李璧华最后告诉倾城,千里鱼送信的成功率可以达到九成以上,可是每次送信必须使用很多鱼,因为谁也不知道这些信使在半路会否被饥饿的天敌吃掉,会否被渔夫捞走。
它们千里迢迢不辞辛苦勇往直前,为了活下去。
李璧华的结论是,千里鱼的苦难给她的心灵带来了慰藉。每当她对生活失去信心,只要想想那些可怜的鱼,想想它们为了生存所付出的努力──不,应该说是「挣扎」──她就发现自己其实满幸福。
倾城忍不住笑起来,「你倒是不患寡而患不均呢。」
李璧华嗔怒地瞪了他一眼,仿佛他是一条千里鱼。
李璧华心想,我根本就不该把心事告诉他,这个男人既不可信赖又没安全感,他只会挖苦我,只会让我痛苦。可是越是这样想,她越有畅谈心事的欲望,她简直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了。
愁肠百结的时候,倾城问道:「难道你也时常不开心?」
李璧华咯咯娇笑起来,好像倾城问了一个傻问题。她放下空桶,站直身子,睡衣悄无声息的升到膝上,露出两截嫩藕般性感丰润的小腿。右眼摇曳着明媚的诱惑,左眼藏在发丝下,晨曦筛下斑驳的暗影,显得很忧郁。她故作轻松的说:「我已经二十七岁,还没有找到可以相伴一生的好男人,怎么可能高兴得起来。」
她的脸上藏不住企盼,希望倾城能够想起昨天晚上那个预言。可他却问:「昨天晚上你快活吗?」
「其实我什么也没做。」李璧华低下头,无力的辩解。
倾城笑了,他用很温柔的口气说:「华姐姐,你说谎的时候最美了。」
这天傍晚,他们在码头上岸,红巾佣兵团的联络人已经在码头等候多时了。那是个皮肤黧黑的老渔翁,倾城注意他的时候他正坐在码头一角垂钓,身旁放着深红色的铁桶。
老头放下钓具,把李璧华、倾城一行带到一处驿站换乘战马。
进谷之前的路还是戈壁,倾城看见长长的商旅队从沙漠那边走来,驼铃仿佛有着某种魔力,可以轻易穿越码头的喧嚣,传到路人耳中。
他们骑着马一路西行,途经棕榈树荫下的绿洲,补充了淡水。经过牧区的村落,欣赏赤脚的少女们围着水井摇动手臂跳舞,她们的脸在面纱下半隐半现,仿佛时时刻刻准备勾引你。
日落时分终于抵达碧螺谷。倾城抬头远眺,谷径转折处,山壁上一块突出的岩石上矗立着竹楼。头扎红巾的哨兵正在楼上瞭望,远远看到李璧华回来,忙抱拳行礼,高声道:「恭迎大小姐!」
李璧华微微点了下头,提醒倾城小心,这才趋马向前。又有两名穿黑衣的汉子上前见礼,一人手持皮鞭在前开道,一人牵着马缰绳,拐进一条甬道。只见两侧峭壁拔地而起,生满了绿油油的藤蔓,间中点缀白色碎花,香气袭人。
倾城正留连两侧景致,忽发现藤蔓上、树枝上,挂满了无数花花绿绿的东西,竟在蜿蜒扭动,发出丝丝的口哨声,凝神细看,不由吃了一惊!原来甬道两侧的峭壁上爬满了大大小小长短不一的毒蛇。
有的粗如水桶,长达数丈,盘踞在岩石凹洞中,红信吞吐,口中毒涎淋漓;有的纤细如指,色泽鲜艳,妖娆扭动,触目惊心;更有不少异种毒蛇,或双首,或双尾,或生独角,或腮阔如翼,也不知从什么地方收集来这些奇毒之物。
行至峡口,头上忽然落下雨点般的碎石,众人忙停下脚步,举目一看,只见一条彩虹桥盘挂在谷径上空,兀自蜿蜒蠕动,每一伸缩,碎石便纷如雨下,原来是一条彩鳞大蟒。
倾城平生第一遭遇见这等场面,不觉啧啧称奇,笑问李璧华:「它是不是想收买路钱?」
李璧华一本正经的说:「对呀,阿花看中了你,想抓你回去做压寨老公呢。」
倾城笑道:「那你跟它说,我已经有妻室了,假如它不介意当偏房,我可以把你那份让给它。」
李璧华左右看了一眼,低声道:「这么多人看着呢!你给我留点面子好不好。」勒住缰绳,对那持鞭的黑衣汉子说:「给我狠狠抽阿花一顿鞭子,不知天高地厚的畜生,竟敢唐突贵客,成何体统!」
黑衣汉子领命上前,口中咻咻有声。那彩鳞大蟒蛇听到蛇笛,精神焕发,身子一弓,唰地倒挂下来,有如一道彩练飞瀑,蜿蜒游动,炫目之极。
黑衣汉子待它游近,忽然挥鞭便打。那藤鞭浸了雄黄药酒,是蛇虫的克星,彩鳞大蟒蛇挨了一鞭,痛得嘶嘶惨叫,扭曲翻滚,压倒了一大片花草,黑衣汉子仍不罢手,一鞭接一鞭,打得它奄奄一息,摇头摆尾,哀鸣乞怜。
倾城心中不忍,不觉蹙起眉来。李璧华斜乜着那蛇,嘴角泌出快意的冷笑。
醍醐上前劝道:「主人,阿花平日最得大当家宠爱,我们这样打它,恐怕大当家面子上挂不住。」
李璧华森然道:「大师兄喜欢这长虫,尽管在被窝里养着便是!干什么放纵如斯?谷中兄弟出入都要向这孽障低头,历年来被它坏了上百条性命,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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