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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录-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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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脑简单的老人马立刻上了席德·梅耶的当,自从得知珍妮的生死与他的寿命息息相关后,他最怕的就是珍妮出意外。席德·梅耶拿这招对付他,屡试屡中。
    对付一个老鼹鼠,我和哈姆莱特已经吃力。再加上一匹疯人马。结果可想而知。暴怒的色人马帮老鼹鼠捉住了我们,一顿狂踢猛揍。说我们两个不成气的东西,害死了伊沙贝儿不说,还要害死珍妮,害死他们。
    他们都是珍妮的契约兽,珍妮死的时候他们也就死了。
    我不喜欢席德·梅耶,也不喜欢老人马,但我不愿意他们死。于是,在月色下,鼻青脸肿地我和哈姆莱特再次坐到石头凳子上,心不在焉地听老鼹鼠的训导。“骑士是公主的守护者,精神的传承者,力量与正义的完美结合……”,天哪,编这本骑士守则的人,一定是个疯子,或者,他天生犯贱。
    其实老鼹鼠不罗嗦,我也一直会保护珍妮的。理由我一时也说不清,可能我已经真的把她当成伊沙贝儿的妹妹看了,也可能是出于习惯,但肯定不是他们说的‘忠诚’,与‘英勇’也扯不上边儿。
    我可以把珍妮当妹妹,但不会向她效忠。她的嘉摩缕钵没给过我一点好处,我对那个已经灭亡的帝国没有责任,也没有义务。
    “席德·梅耶大师老了,固执的我也劝不动,你们别理他说的那些东西”珍妮很无奈的对我们说。温暖的圣光源源不断的从她纤细的掌心涌出,包围了我和哈姆莱特。我们脸上的淤青慢慢消退,身上的痛楚也在瞬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知道”,我和哈姆来特舒服地享受着珍妮发出的圣光,设计着自己的美梦,“等给伊沙贝尔报了仇,我们就找个海岛去隐居。老鼹鼠找不到我们,即使找得到,他也不能从海底钻出来!”
    “我要和你们一起去,给姐姐报仇!”珍妮拽着我的衣角小声的说“我的圣光,能对付那些魔族”。
    泪水顺着她长长的睫毛,一滴滴的落在我手臂上。这个小公主就是麻烦,一提到伊沙贝尔,她的眼泪来得比泉水还快。
    “不行”,哈姆莱特皱起了眉头,拒绝了伊沙贝尔。他的理由简单无比“我老婆已经没了,要是你老婆也出事了,将来谁叫我舅舅?”
    正当面红耳赤的珍妮和我不知说什么好时,哈姆莱特拍拍我的肩膀,“我拣她回来是给你当老婆的,可不是当盗贼的。”
    然后,哈姆莱特溜了,我愤怒地追了上去。等到珍妮反应过来时,我们已经在去德尔菲的路上。她想追,已经来不及。
    二特权
    我,哈姆莱特还有佣兵麦可和米勒,我们四人扮作卖西瓜的老农夫,拉着两车瓜来到德尔菲。城门的卫兵收了两个银币的进城税后放我们进城。在城边找了个客栈放下货物,我们按着地图到城主府附近踩点。
    劳伦斯的家在城西的贵族区,那里的街道比我以前住的地方宽得多,也没有果核和马粪。每个贵族家都围着高高的栅栏,大草坪上有喷泉和花坛,宽大的房子前有各种雕塑,有时还停着金灿灿的四轮马车。
    按老头给的地图看,那个栏杆雕刻着石像鬼,草坪上有巨大的黑色兽人雕像的房子就是劳伦斯的家。就是他那色狼侄子,想得到伊沙贝尔的初夜。
    就是那该死的初夜权,毁了我的米店和肉店,毁了我所有的梦。
    夜,深了。城主劳伦斯大人家的灯火也渐渐黯淡下来。“动手吧。”我低声回头对趴在房顶的麦可说。
    麦可点点头,放下背上那捆暗黑色的绳索。他和米勒在人马山谷之战后,加入了我们。作为佣兵中的哨探,使用绳索和钢抓是他们的必备技能。
    米勒小心的把绳索用钢爪固定在烟囱壁上,我们沿着烟囱的内壁滑下来,进入劳伦斯的家。通常最大的壁炉都设置在客厅里,劳伦斯家也不例外。客厅的烛台已经燃烧的差不多了,我们在昏暗的烛光中悄悄进入天井,顺着台阶往顶楼走。
    劳伦斯家很有钱,每个楼梯转弯处都立着真人大小的神像雕塑,正好方便我们躲藏。按老头给的地图,顶楼左边第二个房间就是他的卧室。这家伙据说还有两下子,所以我们带了两个老鼹鼠做的迟滞魔法卷轴,哈姆莱特一推开门,我就向里面抛出了一个卷轴。淡兰的光芒充满了房间,然后我听到重物落地的声音。
    房间里只有一个瘫倒地上的女精灵,看样子没有什么武技,而且被我们吓坏了。我把长剑架在她的脖颈上,低声问道:“劳伦斯呢?”
    “主人…主人今天去…列农大人家的酒会,不会回来了”。我能听到她牙齿颤抖的声音。
    “想骗我是吧”我手里稍稍加劲,剑峰一紧,在她粉嫩的脖颈划出一道血口。
    那个精灵筛糠一样的颤抖着“主人真的,真的不在家。不信,您去问他的侄子默克老爷,他就住在二楼。楼梯右边镶黄金天使像的房间”。
    我想是伊莎贝儿的灵魂在指引我们,让我们可以碰到小劳伦斯这个败类。一拳打昏这个精灵,我们悄悄的向楼下溜去。
    快到二楼的时候,我们听到一阵匆匆的脚步。躲在雕像后面,我看到两个彪悍的卫士抬着一个五花大绑的少女向二楼走去。除了绳子,那个女孩身上什么都没有。
    我们冲进默克·劳伦斯的房间时,他正半躺着品味果酒,饶有兴致的欣赏横卧在地毯上的少女。女孩徒劳的挣扎着,试图挣脱绳索,像网里不甘心被打捞上来的鱼。她越挣扎,劳伦斯越开心。这个混蛋,坏得彻头彻尾。
    坏蛋通常不会是硬骨头,才给了他三拳两脚,默克就满含鼻涕眼泪,抱着我们的大腿叫爷爷了。劳伦斯确实不在家,默克为了保命主动交代了劳伦斯的藏宝室,亲自给我们开了密室的门。最后我们四个人每人背着一个大口袋从原路撤退。两个口袋是两口袋珠宝金币,另外两个是默克和那个被抓来的女孩。早晨城门一开,我们就推着西瓜车出了城。那女孩也是被抓来交付初夜权的,我们给她一些金币让她走了。
    我们在人马山谷住的那个石洞和当时一模一样,我甚至有种幻觉伊莎贝儿会和当年一样,披着新娘的嫁衣走出来。默克这个混蛋茫然的看着伊莎贝儿的墓碑,他根本想不起来伊沙贝尔是谁。
    知道我们是因为这个人要杀他,默克·劳伦斯登时被吓尿了裤子。这个垃圾抱着伊沙贝尔的墓碑,死活不肯松手,边哭,边哀求道:“爷爷,我不是要她死啊!我也没有非要她初夜啊,你们饶了我吧”。
    哈姆莱特一脚把默克踢飞,他不愿意让这个垃圾打扰伊沙贝尔的安宁。
    默克爬过来开始吻我的靴子。我直想吐,把他踹了出去。
    “爷爷,我是个贵族,这是多少代传下来的权利,每个贵族都这样啊!”默克顽强的爬起来,继续去吻哈姆莱特的脚“我也不知道会害的爷爷娶不了她啊!”
    “呜…呜…爷爷你放了我,多少金币我都给你。我以畜牧之神的名义发誓,我不知道这样是不对的啊”。他抹了一把血和鼻涕的混合物,继续道:“都是我的奴仆害死她的!都是他们告诉我哪个女孩好看,该要谁的初夜啊!”
    “爷爷,我回去就把那些害人的奴才全杀掉,您饶我的命啊,呜呜…”
    “败类,你知道你毁了多少人的婚姻”哈姆莱特咬牙切齿的抓起一把长剑,狠狠插在默克的大腿根上。
    默克哭嚎的更加厉害“我没别的出息,就喜欢女的。那些女孩子我一般只留她们一夜,然后就放她们嫁人去了,从来不杀的。要是她们伺候的我好,我还赏她们两个银币呢。”
    我们鄙夷的看着地上的脓包。这些贵族眼里,我们这些贱民没有感情,没有尊严,和牲口没有什么区别。
    这些软骨头世世代代像寄生虫一样活着,不干活,也不动脑子,只会像畜生一样凭着本能吃喝,交配。杀这种东西,会脏了我的剑。可不杀他,又太便宜了他。我们所有的梦,就因为这个家伙全毁了,米铺没了,肉铺也没了,伊莎贝儿死了,我们不得不过着流浪的盗贼生活。
    我看看哈姆莱特,他似乎也在犹豫怎么处置默克。那个垃圾说得有几分道理,初夜权是法律赐给他的,即使他不行使,其他贵族也会行使。
    因为这是贵族们的权力,没有人会主动放弃。
    “我有个主意,你们等我一下”哈奥森眨眨大眼睛,一脸的不怀好意。那是老色马一生中最聪明的点子,很多年后,提起那个鬼点子,珍妮还会笑出眼泪。
    老色马走出石洞,很快又抱着一块布满苔藓的石板回来了。“杀这个家伙也不解气。他不是就喜欢女的么?那就让珍妮来处置吧”。然后很严肃把石板交给珍妮,解释说那是他以前收集的德鲁伊魔法,终极变形术,德鲁依用这种魔法来把自己变身为动物。
    这个魔法很耗费魔力,要六级以上的魔法师才能用。
    珍妮扫了一眼石板,脸庞立刻红的像要滴出血来。
    劳伦斯的侄子默克永远的失踪了。我们没有杀他。老人马说的对,杀这种脓包,会脏了我们的剑。我们也没有折磨他,还让他每天都能享受到他唯一的嗜好。
    在北方一个偏僻的小村子里,从此多了一头种猪。主人每天都牵着它去配种赚钱。要是哪天它不肯干活或者不好好干活,不但没有猪食吃,还会被主人暴打。
    三劫粮
    本来我们以为我们的举动沉重地打击了财迷的劳伦斯。那天我们几乎毁了他的藏宝室。可德尔菲传来的消息说,劳伦斯把城里的税收提高了三个百分点,理由是加强城市安全维护。这样他损失的钱就可以赚回来了。我们气愤不过,又去他们家偷了一次。结果德尔菲城又多了一个税种,反击盗贼税。
    按珍妮的分析,劳伦斯会肯定会从反击盗贼的税收里把他的损失捞回来,或者拿走更多。兽人都是贪财的,劳伦斯更是兽人里著名的财迷。做为城主,他就可以无限制的加税,我们的盗窃行为,根本伤不到他的分毫。
    并且,我们也不能再去第三次。第二次去的时候,劳伦斯家的岗哨明显增加了,若不是老鼹鼠做的魔法卷轴非常好用,我们几乎不能安全地回来。
    只要劳伦斯还是城主,我们根本没机会复仇。除非他不是城主,我郁闷的想。我们该干点什么让他当不了城主呢?德尔菲城里有我们的眼线,很快就帮我们打听找到了一个机会。
    魔族和人族的战争没有因为德尔菲的沦陷而停止。魔族仍然继续向南方开进,北方被征服的各个部族必须筹集粮食和武器,组织运输队伍向南方的战场运送。当运输队伍经过城市附近的时候,城主有责任派卫队保护运输车队,直到下一个城市的地界。
    最近一拨运粮的队伍七天后进入德尔菲境内,劳伦斯要负责整个城市境内的运输安全。通常这种保护基本是走个样子而已。因为亚尔河北部已经全是魔族的领地,没有什么大的反抗势力。之前最严重的案件就是一群饥饿的贱民在夜里偷了两袋运输粮,然后被魔族绞死。
    加上三个佣兵,我们现在一共只有五个人,想要给劳伦斯捣乱,力量还是太小了些。哈姆莱特提议找更多的佣兵,反正从劳伦斯那里偷来的钱足够提供最优厚的薪水。珍妮很认真的问要不要哈奥森一起去干活。我想都没想就说:那最好不过了。
    “你不会反悔吧?”珍妮笑嘻嘻地问,小巧的鼻子几乎卷到了面孔上。
    “傻子才反悔呢!”我说。老人马战斗力那么高,如果能把他拉上一起行动,就能多几分胜算。
    “那太好了,你终于肯带我一起去了。”珍妮高兴地叫道。看我反应不过来,她笑嘻嘻解释,要是她去了,哈奥森必须保护她,就一定会去卖力干活,而且她的圣光对付魔族很好用。
    珍妮的脑子总是转的比我快,老是绕着弯就把我骗进去。其实我真的不想珍妮去,我更希望她还能像以前一样,无忧无虑的在人马山谷打猎,烤兔子。
    我不想让她死。伊沙贝尔走了,生活的快乐失去了一半。我不想再失去剩下的一半。
    德尔菲城依山畔水,风景秀丽。城北有大片的灌木林和淙淙的溪流,是个打劫的理想场所。我和哈姆莱特带着佣兵埋伏在灌木丛后,看着车队渐渐走进我们的埋伏圈。
    嘈杂的脚步声打乱了平原灌木林素有的平静。
    飞马射手优雅的在林间盘旋瞭望,披着鲜明铠甲的兽人战士扛着斧子井然有序的开道,无数人族,兽人的劳力推着沉重的粮车,茫然的前进。高大的魔族士兵骑着马前后巡视,数米长的藤鞭不时的落在苦力身上,催他们快走。
    日落之前队伍就可以到德尔菲城了,劳伦斯很满意行进的速度。两天之后,他就可以在城南的边境把粮食移交给阿德雷城的城主,押送任务就算圆满结束。要是这次帝国南下可攻陷下斯帝尔城,不知道会缴获多少宝贝呢。据说南方的山地矮人有神秘的宝石矿,还能打造魔法兵器,要是都抢来的话……
    哈姆莱特慢慢掀去身上的伪装,从潜伏的草丛中站起,他手持一张半人高的长弓,如抱婴孩般的右手夹着特制的长箭,绑在箭杆上头的魔法卷轴已经开始发动,他这一箭必须射在粮车上,将最前面那辆粮车引燃。
    这一箭,他练习了无数次,绝对不会失手。
    火一下子窜起老高,把整个粮车都送了半空。然后,烟花一样落下来,在粮队前下了一阵火雨。
    到底是大魔导师老鼹鼠做的魔法卷轴,威力就像他亲自施展火焰魔法一般,甚至更强。整个运粮队一下子乱了套。充当前锋的兽人们惊呼着,拎着兵器四处乱窜。受到祖先的影响,他们怕火,特别是这种莫名其妙的野火。
    我带着几个佣兵从灌木后一跃而起,将手中魔法卷轴接二连三扔向粮队前方的魔族士兵。这是老鼹鼠亲自做的圣光卷轴,对于蓝血魔族,给人类疗伤的圣光对他们就是钢刀。不幸被圣光击中的魔族抱着身体在地上翻滚,哀嚎,一会儿功夫,我已经杀到了粮车前。
    劳伦斯显然没有预料到有人敢在诺思帝国境内对帝国的军粮下手。带着他的卫队,气势汹汹地向我冲了过来。刚冲到一半,粮队后又响起了惊呼,一个巨大的圣光结界出现在那里,结界内,所有魔族士兵都倒了下去。老人马哈奥森挥动一双巨剑,毫不客气地切下魔族士兵的脑袋。在他的背上,戴着黑色面具的魔法师珍妮高举法杖,洁白的圣光源源不断的飞出,雨点般射向四散奔逃的魔族。
    飞马射手们赶来增援,却射不透圣光结界。每当结界弱下的时候,护卫在珍妮身边的麦可立刻丢出一个卷轴,用新的结界将原来的替换掉。
    有的魔族士兵拼命冲到结界的附近,试图用长刀砍破结界。却被远处的哈姆来特一一射翻。
    我猜想劳伦斯已经很久没有见到魔族武士这样被屠杀的场景了。他一边指挥士兵分头对我们进行攻击,一边大骂我们卑鄙无耻。不过他还不至于白痴到只会骂人的程度。几个飞马射手陆续升入空中,赶往德尔菲城寻求支援。
    劳伦斯也是久经沙场的将军,他看出出偷袭者人数不多,主要在依靠魔法力量。所以他将麾下士卒分为两股,与我们纠缠。战局渐渐开始胶着,大批的魔族士兵前仆后继地挡在了我们面前,用生命捍卫他们的军粮。
    只要可以拖延沙漏翻转一次的时间,德尔菲城中的飞行部队就到达,他可以轻易的歼灭我们这伙“暴徒”。劳伦斯的分析是正确的。不过正确的分析并不完全是取得胜利的关键。就在他指挥部下与我们交战时,粮队的中部发出一阵巨响,耀眼的七彩光环在空中爆裂,化作无数火球砸在粮车上。又一群披着树叶,顶着树枝的黑面具武士从林中冒了出来,对着粮车扔出几十个魔法卷轴。
    卷轴落地,炸开,烈焰从地面上涌出,吞没整个粮队。
    这些偷袭者数量也不太多,集中冲向了粮队正中。他们手中没有武器,只有一个个魔法卷轴。火系魔法的卷轴。
    只有高阶的大魔法师,才能用魔法阵将一定数量的魔法元素封存在特殊的白色丝绢上,做成魔法卷轴。而且魔法卷轴必须一个一个的做。在黑市上,一个魔法卷轴至少要卖两千金币,还是有价无市。
    风系的、火系的,米勒带着二十几个佣兵,对着粮车将魔法卷轴乱扔。好像这些卷轴都不要钱一样。
    席德·梅耶不愧大魔导师之名,他亲手做的卷轴,魔法火焰不但燃烧能力强,而且在魔法旋风中可以再生。几点小的火星在魔法旋风中很快就生长成车轮大的火球。那些没有着火粮车只要沾上一点,立刻冒出滚滚浓烟。再被魔法旋风绕上几卷,立刻变成新的火源。
    劳伦斯大声叫骂着,带着一伙士兵向我冲来。他知道自己已经来不及扑灭火焰,想活捉我洗脱自己的罪名。
    “那个当头领的,滚出来,跟我决斗!”劳伦斯轮着大斧,狂暴的大喝。他的眼睛已经变成了血红色,这是兽人狂化时的症状。变为狂战士的兽人不知道疼,越见到血,越会兴奋。
    我不会和劳伦斯决斗,我不是骑士,从开始就不是。如果不是他和那不公平的律法,我现在还是德尔菲成中一个快乐的粮店伙计。
    我带着佣兵们在粮车周围跟劳伦斯兜圈子,抽冷子再向火堆中补上几个卷轴。
    “别追别追,再追我拿魔法卷轴烧你”,米勒冲着一个魔族武将喊道。趁对方一愣神的功夫,将卷轴扔进了火场。
    “剧毒魔法火焰啊,想活命的到西边的小溪灭火啊,迟了就肠穿肚烂啊!”。麦可在圣光护罩里,捧着一堆卷轴叫喊。几个吃足了魔法卷轴苦头的兽人掉头逃开,麦可笑了笑,把卷轴抛向半空。
    半空中,炸开几团漂亮的焰火。一头漂亮的不死鸟在火焰中诞生,欢快地鸣叫着,冲向魔族的飞马射手。银翼飞马吓得掉头就跑,根本不顾背上主人的命令。
    几匹飞马逃得太慢,被不死鸟从身边掠过。漂亮得银翼立刻与不死鸟的火焰之尾变成了相同颜色。然后,飞马变成了烤鸡。飞马背上的射手从空中掉下来,被摔成了肉饼。
    “劳伦斯将军被烧死了!”,有人在浓烟中大喊。
    “城主大人殉职了!”米勒模仿着兽人的发音,伤心地哭喊。
    劳伦斯提升斗气,用大斧挥出的气流,尽力逼退身边的火焰。他刚要开口说话,我一挥手,三四个火系魔法卷轴同时落向劳伦斯,浓烟立刻将他的话堵回了嘴里。
    我向珍妮挥了挥手,让她打开了最后一个魔法卷轴。一波蓝色的水光将所有带黑面具的人罩住,就在魔族和兽人战士惊诧的目光中,我们集体消失了。
    空间传送门背后,留下熊熊火焰。还有,从震惊中缓过神来魔族将士们绝望的哭喊。根据魔族法律,等待他们的将是军营门外的绞刑架。
    我们没有亲手杀死劳伦斯,但他的结局,肯定必被我们杀死还惨。
    四影盗的由来
    又一轮满月在山那边升起了。
    席德·梅耶捋着他的长胡子,开心的听我们讲伏击劳伦斯的过程。“珍妮,你的圣光攻击力不够,还要多练习”。他拍拍珍妮的头顶,从怀里掏出一大卷羊皮说“你的强项只在光系魔法方面,对水系元素感应能力一般,对火系元素几乎没有任何控制力。所以我打算让你学精灵的魔法,通过控制风系元素来辅助提升光系魔法的攻击力”。
    我不知道老鼹鼠对珍妮抱着多大的期望。私下里连哈奥森都说珍妮对光系魔法的领悟能力非常强,二十年后甚至有可能达到老鼹鼠的境界。席德·梅耶每次见到珍妮,却总说她要加倍努力,要她学新的魔法。我知道珍妮只能用最初级的火系魔法,比如烤鹿的时候生个火堆什么的。不过她这么年轻已经能用五,六级的水系和光系魔法了,还叫很差吗?
    正想着呢,耳朵上突然传来一阵剧痛。“小子,你们学骑士精神学的怎么样了,骑士的八种美德解释给我听”。
    我抬起头,冲着席德·梅耶翻了翻白眼。他是偷袭粮队战斗中功劳最高的人,所以有点居功自傲。
    当初准备烧粮草的时候因为人手不够,我和哈姆莱特商量后,决定请老鼹鼠帮忙。虽然暗夜精灵不能之直接卷入地面上的冲突,但帮我们做点工具不算违反他们与地面种族之间的契约吧。
    知道我们要去找魔族的麻烦后,老鼹鼠非常尽心。他尽可能多的满足了我们的要求,连保护珍妮的结界和撤退用的魔法阵也是他事先做好的。
    因为珍妮执意要参加偷袭,他怕珍妮受伤,所以干活分外卖力。据席德·梅耶大魔导师自己说,他是像作坊里的木匠一样,整整做了七天七夜的卷轴和魔法阵。
    高阶的大魔法师通常不会耗费大量魔法精力去重复做这种只有普通人才买的东西。大魔法师在各国都受到非常高的待遇,根本不缺钱。许多大魔法师会炼金术,或者能探测魔法宝石。而且如果需要钱,只要对国王说要做魔法试验了,或者‘无心的’透露给慕名拜师的人们,试验材料和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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