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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录-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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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师的人们,试验材料和经费一眨眼就齐了。
    除了席德·梅耶这样被困在暗夜精灵族的超级大魔法师,整个大陆再不会有第二个魔法师肯这么浪费自己的魔力。
    除了我们,大陆上也不会有第二伙人,可以在一个固定的地方,“挖”到大堆的高级魔法卷轴。
    老鼹鼠将卷轴做好后,埋在地下。然后我和哈姆莱特去挖。这样,他没有违背暗夜精灵的规矩,我们也没有得到他直接的帮助。
    当然这一切不是无偿的,做为条件,老鼹鼠要我们当骑士,理解骑士的精神与美德。
    “您说的骑士的美德是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精神、诚实、公正这八种”我同情的看着老头说。他显然对我的进步很满意,赞许的点点头。
    “不过这些狗屁美德我一个都不信”我耸耸肩膀“我打不过你,你要逼我做骑士我也不能反抗。可我当了骑士也不干你们说的骑士的那些事情”。
    “当骑士是一种荣誉,只有最杰出的人才能当骑士”老鼹鼠被我们气的直翻白眼。
    “一头杰出的奴才而已”我不屑地吐了口吐沫,“大伙都一双眼睛两只手,凭什么骑士就得给王国效劳。况且,我在垃圾堆里寻找食物的时候,帝国在哪里?”
    “谁规定骑士要保护公主?我们不欺负谁,也不当谁的奴才,这样不是更好?”哈姆莱特的想法和我一样。
    我们不希罕什么名声,荣誉,梅耶大魔法师说的大道理我们也不懂。想这许多空话很费脑子,还不如想怎么收拾劳伦斯实在。
    烧粮车的后果与我们所设想的大相径庭。劳伦斯并没有被送上绞刑架,据米勒他们打探回来的情报说,诺思帝国的大检察官亲临了粮车被劫持的现场,得出了至少上百个中级以上法师参与了劫粮行动的结论。
    拥有上百个中级法师的盗贼团,实力当然不是劳伦斯所能对付的。所以,他没有获罪,并且因为战斗到最后而获得了勋章,爵位也跟着升了一级,由伯爵变成了侯爵。
    不过德尔菲的税率又高了一大截。据佣兵们传言,为了打通帝国高层的关节,劳伦斯家的藏宝库又空了一次。这些钱,自然得从百姓身上找回来。
    这次行动带来的第二个后果就是,我们都成了诺思帝国的“A”级通缉犯。
    偷袭的时候我们都戴着面具,魔族没有办法画图像悬赏,所以宣告只要发现戴面具(特别是黑色面具)的可疑人物,通通逮捕。
    劫粮行动带来的第三个后果就是,很多家人惨死在魔族和兽人手上的盗贼,四处寻找我们要求入伙。魔族的通缉令所带来的广告效果真不一般。当盗贼们见到魔族的通缉令,发现我们不但有钱,还有圣光魔法师的时候,就铁了心要和我们一起干。
    他们冒充我们的样子四处给诺思帝国找麻烦。导致带面具的盗贼集团名气越来越大,游吟诗人甚至亲自给大伙取了个名字,叫我们“影盗”,像影子一样存在,却触摸不到的盗贼。
    这个名字我非常喜欢。
    我和哈姆莱特私下里见了几伙盗贼,在福雷河附近的一片森林里,建立了新的营地。我们都是没有家的人,在营地里,我们把彼此把对方当做兄弟。
    我们没有按席德·梅耶的要求,以珍妮为号召,举起反抗大旗。除了我、哈姆莱特和最初那三个佣兵,其他人都不知道珍妮的真实身份。
    在他们眼中,那个总是带着面具,名字叫做“简”的女孩,是哈奥森兄弟的妹妹。
    哈奥森兄弟指的是我和哈姆莱特。我们现在的名字分别为莫兰·哈奥森、奥托·哈奥森,老人马哈奥森算是我们的父亲。
    当我们把更换名字这个决定告诉老哈奥森时,老色马居然喝醉了,抱着酒坛子哭了一夜。我想他是被气的,因为有我们这么不听话的养子。
    五小挫折
    南方派了使者和我们接触。来的人是个很帅气的年轻士兵,笑起来有一口很白的牙齿。他自称派姆,是佛拉伦尔将军的副官,给我们带了佛拉伦尔将军的亲笔信。派姆说将军称赞我们是英雄,烧掉十万魔军的粮草的行动帮助他们取得斯帝尔城保卫战的胜利。还说将军非常感谢我们为嘉摩缕钵帝国做出的贡献,会把我们的功劳上报请皇帝陛下,查理。
    我们很冷淡的告诉派姆我们只做自己该做的事情,并不在乎南方怎么看。
    那个查理,只有我们知道他光鲜的外表内,是怎样龌龊。我们不喜欢魔族的诺思帝国,也一样不喜欢查理建立的南嘉摩缕钵。
    他没有国王的权杖。那个象征着嘉摩缕钵帝国最高地位,镶嵌着红宝石的权杖被珍妮砸断了,埋在人马山谷里。
    这个秘密,除了我们从人马山谷幸存下来的六个人,一匹马,没有第七人知道。
    派姆很惊讶我们对嘉摩缕钵无所谓的样子,不过还是礼貌地告诉我们近期不要再攻击魔族,尤其不要再打军粮的主意。他们的间谍收集的情报表明,因为魔族现在急需军粮,魔族元帅的义子兰斯亲自率领重兵和劳伦斯押送粮食。
    提说义子,我立刻想起劳伦斯侄子的脓包样,所以不由得冷笑了几声。派姆皱了皱眉头,告诉我是魔帅安德烈的精灵义子兰斯,千万不要去惹他。
    切!我还不知道好多贵族有了私生子不敢认,就说是义子义女的,然后带在军队立混军功,不久就可以混个伯爵侯爵之类头衔,名正言顺的当贵族了。
    这次军粮,我们当然还是要劫的。理由很简单,这次押运粮食的将领,还有劳伦斯在内。如果这次再失败的话,我想他就彻底完了。
    只是怎么偷袭就成问题了。第一,老头梅耶不肯再给我做那么多魔法卷轴了,他说如果我们真的要持续对抗魔族,就要按他的建议组建军队,打出珍妮的大旗。第二,我们的队伍虽然比以前人多,但也还不到一百人,对付不了大量魔族士兵。第三,魔族这次会很谨慎,偷袭难度更大了。第四,这次要不要带珍妮?虽然她坚持要去,可这次会非常危险,我不想希望她受到伤害。第五,怎么样安全撤离阵地……
    我们和几个经验丰富的老佣兵商量了很久,决定只能利用熟悉地形的优势了。暗夜精灵梅耶可以弄到德尔菲附近很详细的地图。最后我们决定把伏击地点设在亚尔河边的山谷。那里离魔军的前线只有一天多的路程,按米勒的分析,他们快到目的地时是最容易松懈的时候,也是我们最好的机会。
    因为珍妮坚持要去,哈奥森只好极不情愿的跟着。还提了条件,就是不参加袭击只保护珍妮,而且一旦情况危险,他只带珍妮一个人逃离。虽然老人马不干活有点影响战斗力,但珍妮不会有危险,让我放心了很多。好在现在是夏天,亚尔河附近的山谷林木茂盛,方便我们隐蔽,撤离。
    我们把突袭的时间选在黄昏,主要是考虑天黑了以后撤退方便。德尔菲城卧底的兄弟传来的消息,军粮来的时候应该是月初。要是满月的那天该多好啊,关键时刻,珍妮佯装遇到危险,我不信老鼹鼠敢不出头。他发一个禁咒就能把魔族消灭差不多,根本不需要我们费力气。
    兄弟们还带来一个坏消息,是关于这次押粮的另一个将军,魔帅的义子兰斯。
    据说这个兰斯是魔帅最宠爱的义子(魔族的贵族圈盛行的说法是,兰斯是魔帅安德烈和精灵公主的私生子),不但长的非常帅,而且武功都是魔帅亲自教的,非常高。
    至于怎么高,大伙谁都不知道,报信的兄弟说千万要小心这个家伙。
    夏天的黄昏很美,我躲在岩石的夹缝中眯着眼睛看天上的晚霞。北方的天空,几片闪烁着银光的流云迅速的向南飘来,那一定是探路的银翼飞马队。要不是凭借茂盛的草木和岩石遮掩,魔族的空中部队很容易发现我们。
    银翼飞马来回巡视了几圈以后,我开始感受到大地轻微的颤抖。我们埋伏在一个V型山谷的两翼,只有谷底平坦的道路可以让粮队通过。当夕阳半落的时候,我看到晃动的彩色旗帜,听到魔兽和战马的嘶鸣。
    我们的计划是引爆珍妮布置在山谷的两端的魔法阵,把粮队堵截在山谷里。老鼹鼠属于嘴硬心软的那种人,虽然口口声声说再不会帮我们,上次月圆的时候还是做了些魔法卷轴。不过因为时间太仓卒,数量不到上次的五分之一。
    这次的粮车防护工作明显严密了很多,推车的都是身穿铠甲的士兵而不是苦力,粮车上都插着长枪和刀剑。
    “敌人至少两三千呢。太多了,我们能毁多少算多少吧,不能硬拼啊。”哈姆莱特回头低声和我说。
    我轻轻点点头“看差不多你就发撤退信号吧,硬拼我们人不够。”粮队的规模比我们预计的要大,队伍最前面已经出了山谷,后面的还没有进来。
    那就从中间截断吧,我心里想。
    我从怀里掏出一个蜡封的圆球,核对了一下图案,小心的把捏碎腊皮。
    珍妮受到老梅耶做魔法卷轴的启示,做了好多不同颜色的魔法光球。然后用魔力凝聚住,封在腊球中。珍妮的魔法力太低微,做的光球没有任何实际杀伤力,不过加入不同颜色,做为战斗信号已经足够了。
    一道橙色的光箭从山谷直冲天际。埋伏在山谷两端的米勒和伯瑞看到光箭,挥手掷出魔法卷轴。轰鸣的巨响中,山谷两端无数巨石和大树被震落,纷乱的滚下山谷,堵住去路。哈姆莱特又挥出一个绿色的光球,埋伏在山上的兄弟开始向山下射戴着沾着火棉花的箭,偶尔也扔几个魔法卷轴。这次我们手里的卷轴不多,只好省着点用了。
    魔族的士兵有些惊惶,有的开始嚎叫,乱跑。等他们乱的再厉害一点,我们就有机会冲下去狠狠教训劳伦斯了。我看了哈姆莱特一眼,和他心照不宣的点点头。就在我准备发第三个魔法光球的时候。魔族的队伍中传来一声悠扬的清啸。
    那个略带沙哑的男低音好听极了,婉转的长吟在山谷外回荡,比我以前听的任何曲子都好听。被挡在山谷外的大队魔族人马中,一匹银翼飞马腾空而起,修长的翅膀在夕阳下划出一道优雅的曲线。
    离的太远,我看不清那人的容貌,只觉得他全身都被夕阳的光辉笼罩着,有一种说不出的英武。
    远在一千五百米外,那人已经在半空中弯弓搭箭,射向对面山谷的兄弟。一点金光从他手中逬出,直插米勒他们的埋伏点。
    不用看,我知道他射中了我的兄弟。跟老人马练习了这么久射术,我的眼界绝对不会判断错。
    可是,即便我的射术现在已经和老人马差不多了,也不过六百到八百米射程。老人马说,就算是最高阶的骑士,也不可能射到一千米以外。
    偏偏那个家伙,在一千五百米外夺走了我兄弟的性命。
    那人出手非常快。就在我发愣的一瞬间,七八道亮丽的金色华光已经向山谷飞去。金光落处,石木横飞,兄弟们的躯体和乱石断枝纷纷从山上滚落。
    魔族士兵见状高呼雀跃,在那人的指挥下迅速向我们反扑过来。那人压低马头,在粮队上盘旋,哪里出现疏漏,他的弓箭便指向哪里。
    顷刻间,十几个兄弟倒在了他的箭下。魔族战士已经开始清理堵在山谷两端的木石,要是被我们截在山谷两端的士兵也进来,我们就都完了。
    “不行了,这人箭术太好了”我回头对哈姆莱特说。
    “这样下去不行啊,要不撤吧”哈姆莱特话还没说完,我就发现更糟糕的事情了。
    珍妮竟然从隐蔽的地方冲出来,对着骑着飞马的魔将发出了圣光攻击。她可什么防护也没有啊!我从岩石后一跃而起,同时挥手丢出另一颗魔力光球。
    光球在半空发出刺目的鲜红色。所有兄弟都从埋伏的地方冲了出来,杀进山谷。
    “你疯了,那是进攻的信号”。哈姆莱特忍不住在我身后大叫,“用刻着鹿角的信号球,笨蛋!”
    我知道我情急中放错了信号,可是已经来不及改了。兄弟们和魔族武士已经开始短兵相接,这种情况下,我们已经不可再退。
    空中,飞行的魔将毫不在乎珍妮的圣光。三团金色的光芒从他的弓上弹出,直奔珍妮。珍妮挥出的防护结界抵挡住了前两枚利箭后已经薄的若隐若现,挡住第三枚后碎做一片片晶体。
    眼看那魔将又对着珍妮举起长弓,我把怀里所有的魔法光球都对准他抛去,然后开弓对他猛射。那些光球爆发出光怪陆离的色彩,流星一样冲向魔将。他显然被这种奇怪的攻击术吓了一跳,一拉银翼飞马向北逃去。他的高度远远的超出我的射程,我发的箭都全部射空,噼里啪啦地落在地上。
    发动圣光攻击的珍妮和人马已经被魔族包围了,哈奥森双手挥舞大剑,蹄尾并用的对付魔族士兵。这个没大脑的家伙,早忘了以前说好的,有了危险要马上带珍妮离开。
    我用尽力气对着老人马大喊“混蛋,快带她走啊!”,挥动长剑狠狠的砍向冲上来的魔族。
    魔族的蓝血和人族一样的,充满着甜腥的味道。我疯狂的挥舞长剑,剑锋到处,血肉横飞,哀嚎四起。我冲下了山谷,冲向珍妮。
    四周到处是魔族,我机械的砍杀着,甚至已经感觉不到身中刀剑的疼痛,我看不见其他兄弟在那里,也没有时间去找他们。
    “路通了啊!”
    “消灭偷袭者啊!”耳边传来魔族武士的欢呼,我知道这次我们都完了。
    死就死吧。从德尔菲陷落的时候开始,冥神已经等着我们这些贱民来当他的仆从了。至少我不是跪着等死的。空中那个魔帅已经飞回来了,他显然也注意到我,猜到我是这些人的领袖之一。
    风,异常急速的向头顶压来。我能感觉到风中强大的攻击力。那攻击气流已经把我包围了。我仰头看到金色的光从天空向我飞来,我无处可逃。我只想知道,这么强大的魔将,到底是谁?
    我感觉到另一股更强大的风从我头顶掠过,一抹柔和蓝色的光芒在我头上飞过。抬起头,我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那抹柔和的蓝光刚好将魔将射来的金色利箭迎住,两箭相撞,在半空中“砰”地炸开,强烈的光芒刺激得我眼前一片空白。
    在倒下去的刹那,我听见魔族士兵惊恐的叫声“不死战神!”
    有人趁我摔倒的时候又给我背上补了两刀,腿上扎了几枪。好在我能凭敌人武器带动的风声判断他们攻击的部位,勉强躲开保护要害部位。等我的眼睛恢复视力的时候,战场的情况已经有了变化。
    战场上多了许多身穿黑色铠甲的人族士兵,他们杀入了魔族武士当中,用钢刀泼出一片片蓝血。那个骑着飞马的魔将在半空中和一个黑甲将军激烈的打斗。他已经不用弓箭了,开始在飞马上相对冲击。
    两匹飞马靠近,冲刺,二人交错而过。
    距离拉开,两匹飞马再次对着加速,长枪撞击在一起,巨大的气浪逼得附近的战士连连后退。
    无论魔族,还是人族,没人能在二人交战的时候插手。哈姆莱特的自诩力大,却也只能远远地观战。
    这是我见过的最华丽的一场战斗,从来没有人,把武技发挥得像他们一样精彩。就像德尔菲大戏院门口的歌剧海报,每一个动作,都伴随着一串音符
    五精灵王之弓
    “你是奥托,还是莫兰?”有人在我背后低声问。
    我回头看到一口白牙的派姆,正挥剑砍击我身后的魔族。只有私下无人的时候,我,哈姆莱特和珍妮才叫彼此的真名。在影盗组织里,哈姆莱特叫奥托,珍妮叫简,我叫莫兰。
    “我是莫兰,你们怎么会在这里?”
    “大家伏击的地点想到一起了。要不是路被堵了,我们还会早点”派姆笑嘻嘻的说,好像在酒吧一样悠闲。
    “我听到有人喊‘不死战神’”我犹豫了一下“难道……”
    “除了战神,谁能挡的住兰斯的箭?”提到不死战神,派姆立刻精神了,“伙计,要不是他那一箭,刚才你就完了”。
    不死战神佛拉伦尔的出现,是我们和魔族都没有预料到的。他的到来使袭击军粮行动顺利完成了。我们的兄弟死伤过半,哈姆莱特,哈奥森和我伤得都很重,好在珍妮没什么事情。
    乍一看上去,佛拉伦尔很可怕,古铜色脸庞上布满纵横的刀疤。虽然我对南方帝国没有什么好感,但这人说话做事的爽朗明快倒是很对我的胃口。手下的兄弟们见到传说中的不死战神都很激动,所以当佛拉伦尔邀请我们去他的斯帝尔城做客时,弟兄们都期待的看着我。
    哈姆莱特和我婉言谢绝了邀请。要是被他们发现帝国第一继承人珍妮就在我们中间,我们没有一个人能活着出得了城。战神佛拉伦尔倒不介意我们拒绝他的邀请,说只要是反抗魔族的人,就永远是他的好朋友。不过他也说我和哈姆莱特斗气很好但武技不足,趁当晚在林间休息时,教了我们几路剑法。
    也许他教的武技太难,我一路也没学会。
    虽然戴着面具,珍妮的魅力还是难以遮掩。不少人族将领对能发圣光的女魔法师大献殷勤,连战神也非常注意她,说她优雅的像个贵族。珍妮不冷不淡的说,每个人都应该是平等的,贵族并不应该比贱民更高贵。战神听了以后惊讶的看了她半天,然后一幅若有所思的样子。
    我忍不住问不死战神他怎么能抵挡兰斯的箭,那家伙可是能攻击一千五百米的距离啊。战神笑了。他给我看他的月影弓,说除了武技,斗气以外,神器也同样可以增加攻击能力。如果换一把弓,兰斯的攻击距离也超不过一千米。不过他手里拿的是精灵族流传的神器――精灵王之弓。
    据说数百年前魔族用武力征服了精灵族,精灵族的不少珍宝落入魔族之手,包括前精灵王的神弓。这弓呈暗紫色,弓身布满了魔法花纹,发出的箭和光一样快,而且攻击力惊人。整个大陆能和它抗衡的长弓,只有战神的月影弓和失传已久的霓羽弓。如果我偷战神的弓,似乎不太够朋友。不过要是精灵王之弓落在我手里,兰斯这家伙就得被我追着跑了。想象自己高举精灵王之弓,追着魔族到处跑的样子,我心里无比激动。
    每天的秋天,当枫树叶最红的时候,就是魔族的赛马节。德尔菲沦陷后,魔族最盛大的赛马节就在德尔菲城举办。赛马节通常持续三天,各城市的名马和贵族们云集德尔菲,前两天是竞赛马的速度,骑手的骑术。城里的未婚少女们都会戴着精心装饰的帽子,盛装去郊外看马。城里的贵族组成一个评比团,评比出十位帽子最别致的美少女。第三天是真正狂欢的时候。十位获胜的骑手和帽子最美丽的少女会被簇拥着在城里游行,然后邀请参加国王的贵族宴会。
    当然,这一切都都是贵族的专利,与贫民无关。
    珍妮告诉我,国王的宴会上,不允许带任何兵器,不允许施展任何魔法。所有男士都要身穿打着领结,别着白金胸针的礼服,女士们都会戴镶嵌宝石的银丝珠花。如果遇到心仪的人,就赠送胸针或者珠花表示爱意。
    哈姆莱特已经嘲笑过我好多次,说我每次提到精灵王之弓的表情,都证明我生来就是做盗贼的料。当我决定在赛马节偷弓的时候,他只淡淡的说,走吧,难得你看上什么宝贝。这次珍妮用魔法改变了我们头发和眼睛颜色,我们打扮成参赛的乡村贵族,没有戴面具,大摇大摆的骑马进了城。
    老梅耶以前给的地图又派上了用场,我们很顺利找到兰斯的家。确切的说,那是一个华丽的小宫殿。因为精灵的听力比人族好的多,我们又打不过兰斯,所以我们没有敢轻率的跑进他们家。在城里溜达了几天。到赛马节第三天的时候,我们很早就去他的宫殿附近转悠,等他出门。
    我们吃惊的发现他们家门口聚集着很多人,年轻男女都有。他们也是天不亮就来在这里了。难道大家都在打这把弓的主意吗?
    太阳已经升的很高了。两对精灵卫兵保护着一辆华丽的敞蓬四轮马车从兰斯家的大门口缓缓驶出。马车的主人身着墨绿色的礼服,一头亚麻色的长发在微风中和谐的飘动。他悠闲的靠着车栏,优雅的向聚集的人群点头致意。身边的少女们激动的欢呼着,向他的马车投掷鲜花和丝帕。
    兰斯很高兴,因为他是整个城市的焦点。
    我也很高兴,因为我发现兰斯出门时没有带任何武器,他的侍从也没有人背着那把据说是暗紫色的神弓。兰斯的马车转弯时,我第一次看清他的样子。宝蓝色的眼眸,满月般光洁的脸,悠然华贵的神情,微抿的嘴唇又带着几分桀骜,让我想起水神殿里的战斗天使像。
    “小白脸还真长的不错”哈姆莱特悄悄的嘀咕了一句。我虽然很讨厌魔族,也不的不承认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华美俊秀的男子。这家伙背景又大,武功又高,还长的这么帅,我突然有点酸酸的,心里说要偷不了你小子的弓我就不叫“影盗”。
    围观的人都跟着他的马车向王宫的方向走了。我们绕到他家附近,看看四下无人,伺机翻进了院中。兰斯的花园没有劳伦斯家整齐的草坪和喷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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