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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宋-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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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宋》
作者:寻香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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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病倒了。
其实这半年来我身体一直都不好,最近这几天我也一直在卧床,靠着存稿支持更新。昨天昏睡了一整天到现在才起来,以致昨天都只更新了一章。
现在发个通知给大家。
刚开新书,本不该如此。可是我的身体实在支持不下去了。
家人都不准我不要再写小说了,我也可能会去住个院。
因此,《问宋》只能暂停更新了。等我身体好了再回来写吧。
大概,看过年后能不能继续回来写这本书。
对不住大家了!抱歉!
……(本卷结束) ……
第一卷 乱世铜炉
第1章 男儿带吴钩
正是江南好季节,杭州某旅游景区的仿古度假村里,庭院深深,绿叶几重。清风拂过古色的窗棱,送进一丝南国水乡特有的水草腥味和栛子花香。
聂云手下的狼毫笔,便如这屋畔的溪水一般转走轻盈如灵蛇练舞,一笔狂草灵犀张扬,铁钩银划苍劲有力。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身后一名面目朗俊的青年轻声吟念,聂云却斗然顿住,收笔。
“字如其人,的确有点纵横捭阖的大将之风。”青年点头赞叹,“哥,后面两句怎么就不写下去了呢?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这是唐朝大诗人李贺的诗句吧?”
青年正是聂云的弟弟聂齐,该景区的股东之一和业务经理,一名家境殷实的成功商人。聂云难得休了一次长假,特意来看望他叙一叙兄弟亲情。
聂云搁笔上架心情轻松的哈哈直笑:“老弟啊,封侯非我意,但愿海波平。”
聂齐咧嘴一笑:“哥,你接着显摆,我候在这儿听着呢。”
聂云不以为意的笑了笑,拿起一本书坐到了窗边藤椅上。春日的阳光洒在身上暖意洋洋,他沿着书签展卷开来悠闲自若的开始品读,很慵懒很享受的神情。
聂齐瞅了一眼他大哥手里那本书,深蓝色的仿古式小32开书皮,一本《百战奇略》,作者署名“明,刘基”。于是倒了一杯茶递过来讪讪的笑道:“哥,你怎么越来越像咱老爸了?记得咱们小时候那会儿,他老人家就天天逼着咱们学武打拳、练习书法。现在想来还真是挺有趣的。这都21世纪了,商品经济社会信息爆炸的时代,学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呢?就说我吧,小时候跟他学了十几年,现在有用的也就是签名的时候比较拉风一点。”
聂云想起仙去的老父,那位真正上过越南战场、浴血杀过敌寇的共和国军官,轻轻皱了下眉头淡淡的笑道:“老弟,有些东西,永远不会过时。”
聂齐微微一怔,随即有点尴尬的搓着手笑了笑:“我不跟你争,一年都难得见一次,一会可别惹得你发火了又像小时候一样拎着我胖揍一顿。你先休息一会儿,我去安排一下工作好腾出空来晚上替你揭风洗尘。”
“行,你去忙吧。”聂云笑了笑点头,目不转睛的盯着书本去了。
聂齐转身离去拉开门,临走时回头看了自己的亲哥哥一眼,轻叹一声暗忖道:大哥算是典型的“虎父无犬子”了,完全继承了老爸的衣钵和性格。反恐特警,一名铁血军人,除非因公殉职死得壮烈否则永远默默无闻……现在这世道,这样的人能值多少钱呢?大哥这样的人要是生在古代乱世,或许……
房间里,聂云看了一会儿书便掩卷搁置于旁,站在窗边欣赏度假村的景致。大都市里人们的生活,的确是安宁滋润炫烂迷离。相比之下,自己这名反恐特警军官的生活便是云壤之别,还时刻走在风险边缘有性命之虞。
能衡量价值的,并非只有金钱。这一点,聂齐不懂,更多的人也不懂。又或许正因为他们懂,所以他们更加不屑。
“人各有志。”聂云呵呵的一笑,踱起步来走到桌边拿起那管狼毫软笔,奋笔而书奔墨如泓:
——“挥羽扇,整纶巾,少年鞍马尘。如今憔悴赋招魂,儒冠多误身。”
※※※※※※※※※※※※※※※※※※※※※※※※※
夕阳西下,如血残阳给这密林山坡上的一方战场,平添几分血腥与狰狞。
淋漓的鲜血将坡地染成一片酱紫色,又汇成一道道小渠往山脚流溢。穿着各色衣甲横七竖八的一两百具尸体,或肢残臂断头胪搬家,或插着刀剑弓矢。
风起,血腥味四周弥散,歪斜残破的军旗有力无力的懒懒飘扬。几匹斩断了腿脚的战马卧在地上挣扎嘶鸣,丛林里跑出的几只獾狐野兽绕着战场逡巡,不时的舔舔嘴巴发出一串说乃唤小�
激战方才结束,血未冷尸体上犹然散发出热汽,杀气太重唳气太浓,连这些食尸的野兽也不敢贸然靠进。
蓦然,战场旁边的丛林里传来一阵响动,野兽们警觉的跑进了灌木丛中,探出头来观望。
几名衣衫残破的青壮男人贼兮兮的摸到战场边,多大数人的身子都有些轻微的发抖。
“快!快一点!等金狗们来收拾战场可就晚了!”其中一人低喝了一声,然后所有人像盗墓贼一样摸进了死人堆中,手脚麻利的捡刀捡剑,摸死人的身子找钱袋。
没过一会儿,他们每个人都有了不小的斩获。不是背着一捆斩马剑或是弯刀,就是背包里塞满了钱袋子和金银钱货,但有运气差的没寻着好东西,也从死人头上瓣了几个头盔揣着。
猛然,一声“啊”的惊叫响起来,吓了所有人一个毛骨悚然。随即“叭”的一个耳光声,听得一人势如奔雷的大声怒吼:“腌臜鸟人要死了不成,鬼叫什么!”
“那、那边……有个活的!吓得我、我以为见鬼!”
话刚落音众人尚未围过来,某处地方的一具尸体蓦然自己翻了个身又直挺挺的躺着不动了。倒是那具被翻起的尸体下面,一只布满血污手慢慢扬起来,五根手指狰狞的分张开来,然后猛然一把拍到了身边另一具尸体上。
这群汉子个个脊背一寒身上出了一层冷汗,有人撒腿就跑。
“贼杀才,都给老子站住!”那个大嗓门沉声一吼,逃走的几人瑟瑟发抖的又走了回来。
“有甚可怕?随老子过去瞧瞧!——还真有个活的!”
众汉子一起围了过来,少了之前的恐惧更多的是好奇。于他们来讲,半死不活的人,当然远没有死人可怕。
在他们惊悚的眼神逼视之下,那具“尸体”就这样颤颤巍巍的站了起来。浑身上下几乎没有一处干爽的地方,鲜血淋漓如同来自地狱血池的夜叉。
……
一觉醒来时听到这些奇怪声音,神思有些模糊的聂云还以为犹在梦中。
让他奇怪的是,不过是沉沉的睡了一觉,现在却感觉大脑意识不是很清楚,有点像大醉之后的感觉,而且身体非常的虚弱。刚才身上被压了重重的一团东西翻不过身来感觉就像是鬼压床一样,鼻息间也有一股浓烈的血腥和恶臭味道,闻之令人作呕。
身体很虚弱,若非聂云的意志坚韧非比常人,恐怕也就这样被深埋不起难以翻身了。咬牙积攒一些体力后,他奋尽全力将压在身上的重物掀翻。
喘着粗气撑着身子慢慢坐起身抬起头来,刺眼的阳光几乎让他睁不开眼睛。
片刻后,他斗然瞪大眼睛,浑身如同电流袭过猛烈的绷紧。
眼前,有几个衣衫褴褛神情凶悍却又透出一股匪气的古装汉子,每人不是扛着一堆刀剑就是背着布包袋子,典型的一副贼寇流民扮相。其中有一个黑脸汉子犹为醒目。他身高几乎要接近两米,虬髯板结须发烈张活像一头雄狮,一身黑肉宛如铁板拼结,形如铁塔,猎豹似的一双铜铃眼睛瞪得极圆了死死盯着聂云。
就在这群汉子身边,一面歪倒的旗帜沾染了半片血渍,但上面的一个字却是清晰得刺眼——“宋”!
放眼四看,分明就是个人肉道场修罗杀阵!死尸遍野血流成渠,浓厚的血腥气息几乎将空气都染作红色。
如此血腥震撼的一幕,除些让置身于生死边缘的聂云晕厥过去。摇摇欲倒之时,他狠一咬牙几乎是出自本能的将手中一物往地上一撑。‘嚓哧’一声刺耳的切裂利响,吓得身前那群汉子齐声一叫往后跳退了几步。
聂云半晕半醒的眯着眼睛低头一看,自己手中所执的居然是一把血污弥漫的斩马长刀,方才刀尖正插进了身旁一具尸体的腹中,深入半截透体而过。
体虚乏力头脑昏沉,聂云几乎没能说出话来,闭着眼睛身体也在摇摇晃晃。
“黑、黑哥!我认识他——他就是咱们村儿的聂三郎!”
“聂三郎?!对,是他!——”那个狮雄黑汉子势如奔雷的低吼,“快!你们两个把他扛起来,快闪!金狗就要来收拾战场了!”
“金狗、宋旗……难道这是……”聂云无法说话,只能在脑海里沉吟。
两个汉子依着黑汉子的吩咐上前,先取了聂云手上的刀,然后左右将他架了起来拖起就跑。一群人在死人堆里穿梭而过,没多时就消失在了树林里。
聂云脑海里已是惊涛骇浪,神思越发混乱。本待挣扎几回或是说几句话,不料身体实在太过虚弱,禁不住这样的折腾眼前发黑身上一软,又给晕了过去。
……
七天以后的清晨,聂云躺在一间斗室的木板床上,环视房中,眼神之中多有异讶。
虽然已经看过多次,可眼前这般景象仍是让他震惊莫名,尤其是床头桌上那一柄犹然带着血腥味的斩马刀。若非有超乎常人的镇定和沉稳,他恐怕早已被吓得惊弹而起甚至是化作失心疯了。
难道是南柯一梦?
自己不过是在一场晚宴上多喝了几杯,一觉沉沉睡下,不料醒来已是身外客。二十一世纪的特警军官聂云,转眼化作了一名从死人堆里被人扒救回来的军汉聂云,还是个厢军步兵都头,也就是相当于一个民兵排长。他现年二十岁,由于在家中排行第三,村里邻人则称之为聂三郎。
同样是出身于军武之家,不同的是聂三郎的父亲和哥哥们都只是普通的大宋小卒或是低级军官,而且已经全部战死沙场,家里只剩下一位年近五旬的老母亲。其实聂云下面还有两个弟弟,四弟去了关中求学念书,最小的五弟早年就跟着一个江湖拳师去练武游历,如今都因为战乱而阻隔在外没能回得家来,也不知是死是活。
“宋朝,宋朝!而且是靖康之役三年后的南宋王朝!……”聂云喃喃自语,有点疲累虚竭的闭上眼睛,脑海里飞闪而过一串耳熟能详的名字——岳飞,秦桧,金国,高宗赵构……
这是个“一带江山如画,风物向秋潇洒”、“傅粉疏狂,窃香俊雅,无计拘管”的富庶风流时代;同样也是一个“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一卷兵书叹息无人付”令人拍案又扼腕的时代……
从今天起,多了我这个天外来客,聂云。
【新书终于出炉了,呵呵!请大家多多支持!】
第2章 满村皆是走私犯
聂云右边大腿上中了一箭,胸口被斜刺了一刀,虽然伤口比较深,但所幸都不是什么致命致残的重伤。因此歇了几天后也就没什么大碍了,只是伤口未愈腿上缺点力气,失血较多有些虚弱。
母亲张氏是个典型的中国古代农村妇女,勤劳而贤惠,任劳任怨舐犊情深。看着自己的儿子重伤卧床险些丧命,母亲虽是伤心却也坚强。她除了耐心而细致的照顾着聂云,反而不时的来劝聂云不要动怒耐心将养身子。只是偶尔一个人静下来的时候,也会暗自垂泪。
几天来,不管是出于感恩还是血浓于水的直觉,聂云都接受了这个慈爱的母亲。在与她的交谈中,聂云也对现在这个时代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
现在正是大宋绍兴元年(公元1131年),靖康之耻已过去三年。现在,皇帝赵构为了躲避女真人“搜山检海”的过江追捕还在东南沿海各处惶惶游荡,甚至还有可能在海船上飘着。
“不向关中兴帝业,却来江上泛渔舟”,说得便是这段时间的事儿了。
实际上,聂云现在所在之地所用的年号,是金国的年号“天会”。因为它位于沦陷区,地处以前北宋与西夏的边界地带,兰州兰泉县。两年前,金国人立了一个傀儡皇帝刘豫建立了一个号称“大齐”的伪政权统治中原沦陷地,兰州相对中原地处僻远因此沦陷的时间相对稍晚,兰泉一带的州县和军砦直到近期才陆续由金国和伪齐正式接手。
新旧政权交替,难免酿出冲突杀伐。“聂云”本就是大宋兰泉县东关堡的边防厢兵,他们一群军汉就是因为和金国人和伪齐的伪军起了冲突,才有了那一日的血战,从而聂云重伤险些丧命,也就有了后来被村人救回的事迹。
……
日上三竿时母亲出门办些事情,户外院子里传来一串脚步声,马上门口闯进了一个彪形大汉。他巨大的身躯几乎将门盈处的阳光都遮了个严实,房间里都暗了几分。
“俺干娘在不在家的?——哈哈,三郎醒了!”如同虎孔的大嗓门响起,聂云听得有几分耳熟。细下一回想,那日自己在战场上被救回来时,可不就是这个人的粗嗓门在发号施令?再看那鹤立鸡群般的身形,应该就是他了!
那便是救命恩人了。于是聂云在床上欠了下身子,抱拳推手施起礼来。前世他受老爷子的影响从小练武打拳,也习染了不少江湖豪侠的气息,对传统的古典文化也略有涉猎。因此他对这般礼节乃至说话谈吐的习惯,倒是不太陌生。几天的时间适应下来,至少不会让人觉得他有什么特别唐突的地方了。
那巨汉一步一震大踏步的走到床沿边来,后面还跟了几个青年汉子,便是那一日在战场上见过的一绺子在死人身上搜扒东西的家伙。
“醒了便好。亲不亲一村人,推个鸟的拳手。”巨汉叉着腰昂然挺立如同金刚,满不在乎咧着大板牙哈哈的笑,“三郎的命可真是硬,那都没死成。着啊,咱们轩辕村又多条好汉了不是?”
有宋一代重文抑武,武将军官没有什么心理和地位上的优越感而且还被文人所看轻瞧不起。像聂云这种小小的厢军步兵都头,就更什么优越感可言了。
聂云收起手来感激的点头笑了笑,也不多言。眼下对这个环境并不熟悉,尤其是一些“应该认识”的人也全无所知,言多必失还是少说为妙。
“咋个不说话?”巨汉也不客气,一屁股轮到聂云床边坐了下来,眨巴了几下铜铃般的眼睛愣杵柞的道,“莫不是被阎王老儿踢晕了脑壳,嘴里嗑不出嗓儿来了?”
他身后的一班儿匪气汉子都肆无忌惮的笑了起来,不过好像都对聂云没什么恶意,而且还表现得比较熟络亲近的样子。
“没有。”聂云哈哈一笑,“大恩不言谢,又何必说?”
“咄!谢个直娘贼!”巨汉一拍大腿仿佛有点忿忿的瞪着聂云,“咱们这些人都是喝同一洼子黄泥巴水长大的,想当年俺小时候家穷里得揭不开锅左右就要饿死,多亏得你老娘时时周济俺家。要不俺还叫你娘一声干娘呢?这几个杂厮谁家又没受过俺干娘的恩惠?这不算来我们都得管你叫三哥!”
身后那群杂厮青年顺着巨汉的话勺儿,很是识趣的一齐抱拳嚷叫起来:“三哥、三哥!”
聂云心中恍然,没成想自己和这巨汉之间还有些渊源。他们其中不少人应该都比我现在的年纪要大,大概这时候的人都习惯这样哥来哥去的叫吧……于是也就熟络的在巨汉厚实如熊罴的背上拍了一巴掌:“好兄弟。”
“叫俺泼黑子就行!”巨汉哈哈的大笑眉飞色舞,看他年纪应该也是不大顶多二十来岁,满脸的虬髯虎须却是生得黑亮浓密根根抖擞,因此比聂云和那些同年的杂厮们都显得老成了许多,颇有点接近张飞的造型。
一群人便围在聂云身边闲扯起来,聂云话语不多,多半的时候都在听他们胡天海天的扯淡。
原来这巨汉名叫朱贲,小名“黑子”。看他谈吐行为颇有点街头混混乡间无赖的习气,还带着人在死人身上寻货收财,也就难怪被人称作“泼皮黑”或是“泼黑子”了。只不过这两个诨名可不是谁都能叫,闲聊中就有人说起,曾经有不太相熟的人随口唤了他一声‘泼皮黑’,结果被朱贲胖揍了一顿瘟在床上三五个月没起来,险些去见了先人祖宗。
“三哥,你也甭当什么劳什子鸟兵了。眼下这到处都是金狗齐狗乱吠咬人,当官当将的没一颗好鸟。饿死的好汉也没来由要去伺候这群腌臜畜牲。”朱贲口无遮拦大喇喇的嚷道,“等你下得床了,俺就带着你一起去寻些赚钱活人的勾当,谁的鸟气也不用受,少不得还吃香喝辣将俺干娘也侍奉得安稳。你说中不中?”
“兵是肯定不会再当了。”聂云说得很坚决。既然现在这里已经是沦陷地由伪齐来统治了,再回去那就是伪军卖国贼。转念一想又问道:“只是不知道你说的勾当,是怎么回事?”
聂云后半句话没说出来,朱贲倒也心领神会于是嘿嘿的干笑:“那定然不是在死人身上摸金,那样的勾当只是碰着了干上一回,当不得主行。三哥你莫不是忘了,咱们村的人这么些年来谁不干这些勾当?只是近些日子来兵荒马乱的,干的人少了。只有咱们这些胆大的青壮凑成了帮儿,才敢接着干。”
聂云有点愕然,这时也顾不得露馅了直接问道:“是什么勾当?”
朱贲和身后的杂厮们错谔的对视了一眼,也亏得他是个直性子并没有生疑,直咄咄的说道:“外人不都管咱们轩辕村叫私货村或是行马村吗?这你都给忘哪?”
“哦、哦!”聂云连连摆手自嘲的笑,“我这一伤一病,脑子里有点混沌一时还真没想起来。对,私货。”
朱贲转而就大笑起来:“你们一家子人经常都在军厢里,可能是不太清楚这些勾当。往些年,咱们大宋跟西夏蛮子国时打时和,兰州这里也开过几时榷场和市,咱们村子里有些人就在‘和市’和‘榷场’那些地方做了‘牙人’。后来但逢打起仗来,官办的榷场和市就要封起来。村里的牙人却能寻得买卖销路,为了讨个生计弄些活钱于是带着家人做起了私货行马的勾当。这可是个能赚钱的活计,远比那种田做工要强。日子一长,村子里的人也就都跟着干了。”
聂云点点头,心中了然明悟——这不就是走私么!照他这么一说,岂不是满村皆是“走私犯”?
朱贲所说的“牙人”,就是“官牙人”的俚语简称,是在宋朝官办的边境榷场里负责联系买卖双方的中介。宋时的边境榷场是管得很严的,除了有严格的征税和管理办法,买卖双方也不能直接见面,而必须由官府指派雇聘的官牙人从中斡旋验货、讨价还价,然后再敲定买卖。而且,像中原的铜铁、硫黄、焰硝和军械,以及胡邦的马匹耕牛骆驼都是各国严令禁止进出**易的。原因自然可想而知。只不过走私货的行马,可就不见得会遵守这些朝廷的规矩了。
思忖片刻理清这些头绪后,聂云也就对朱贲等人那天在战场上干的事儿有些领悟了,不由得笑道:“这么说,那天你们在救我的时候,可是赚了不小的一笔?”
“嘿嘿!”朱贲轮着眉头笑得很贼,“三哥你可别骂我伸手找死人要钱。现在这混沌世道,谁手里多拽点儿东西谁就多几分活下来的把握。不过咱们这些干私货的行马也有咱们的规矩,但凡军器是绝对不卖给那些蛮子的。那不然以后他们可得轮着这些家伙来砍咱们的头了。”
聂云也没急着追问那些刀枪头盔去了哪里,而是疑惑道:“那你们卖什么?”
“最多的是绢和茶,现下最好赚钱的货品也就是它们了。另外药材漆器也兼顾着卖些。反正他们缺什么咱们卖什么。”朱贲仿佛对聂云没有半点隐瞒的意思,很爽快的接着说道,“至于蛮子卖给咱们的,不用我说全天人都知道——西夏蛮子国的青白盐,天下皆知。另外就是羊匹牲畜和一些兽毛羚角。”
聂云点头认可。饶是他这位来自21世纪的穿越者,也知道这西夏国(也就是现代的青海省一带)以盛产石盐著称。记得有一次去青海出差,得知青海省有“盐的世界”之称,也亲眼见识过世界著名的“察尔汗石盐矿”。当时听闻,那里的石盐储量占全国的九成以上比例。而且在中国历史上,青海一带也是历朝历代最重要的产盐地之一。
想到此处聂云便道:“现在正是乱世,兵火不休商路不通,物价定然飞涨。青白盐一定奇缺。相反,由于战乱西夏国的青白盐货源却会因为滞销堆积而变得廉价。此涨彼消差价就大了,的确是赚钱的大好时机。”
“兀这三哥聪明、上道儿!”朱贲兴奋的一拍大腿哈哈的大笑,“俺看你是条汉子,上阵淌过血、砍过贼鸟头的好汉子,因此便想拉你入伙一起干。以后咱们就是一条船上的生死血兄弟,有钱一起使有酒一起喝,刀剁子砍下来挺着脖子一起扛——你可是愿不愿意?”
聂云不禁腹中苦笑一声。前世自己可是专门辑毒查私、反黑反恐的特警军官,这辈子到了宋朝一来就先干起了走私的活儿。前世是兵,今生做贼,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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