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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泊在异界-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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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会。我这药,足够让他们睡三个时辰。倒是你,”蒂莫西忽然想起了什么,看了看埃尔莎:“我的女儿,让我放心不下呀。”

    “爸爸。”望着蒂莫西诡秘异常的目光,埃尔莎一声惊叫,一道黑色的光环笼罩了她,她顿时象阳光下的雪人,渐渐瘫软了下去。

    “你放心,我的孩子,这只是一个让你手脚无力的诅咒。对你的身体不会造成任何伤害。”

    蒂莫西很“慈祥”地笑了一下,说:“你最好不要试图通知你那些北冰半兽人朋友,否则我可不能担保那些肉眼看不见的生物,会不会在你身体里繁殖,从而造成意想不到的后果。”



第三十四章好一个恋旧情的山姆 

    这个世界是奇妙的,让你永远意想不到的。

    蒂莫西那种老奸巨滑,老谋深算的人,却有埃尔莎这么一个性情豪爽,直来直去的女儿。这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

    蒂莫西一走,埃尔莎就开始闹腾,一会儿让赫顿把她的诅咒解了,一会儿说要方便,把赫顿弄的没脾气。

    但你有千条计,他有一条法。

    赫顿就是死活不理她。要论武斗,赫顿不如埃尔莎。可要论脸皮,埃尔莎就差多了。

    赫顿先把斯特曼用绳子捆了,又来捆我。

    他也是太大意了,直到我伸出手近距离放了一个闪电术,他才明白过来了。

    可已经太晚了。他两眼一翻,头发唰地一声竖了起来,呈拖把状,昏迷过去。

    “伊莎贝尔,你没事?”

    “我当然没事,不然谁来救你?”

    我指了指斯特曼:“你能不能解开他们的昏睡状态?”

    “这个容易,不过我可没办法解救自己。”埃尔莎垂头丧气地说。她也练过诅咒,不过没有赫顿精通。她更喜欢直来直去的斗气,在她看来用诅咒害人太没劲,面对面砍人才是人世间最爽的事。

    “这个也很容易呀。”我嘻嘻一笑,用凝水术聚了一个大水球,哗地倒在赫顿身上。

    赫顿被冷水一浸,睁开眼,瞳孔里出现了我的影子,顿时一缩,整个人都跳了起来。

    想跑?没那么容易。

    我又用一个电击术,蓝光的光弧在他湿透的衣服上乱蹿,他又一次全身僵硬地倒在了地上。

    “你再跑啊,看看我的风刃能不能追上你?”

    不等他说话,我嗖地放出一个风刃,贴着他的头皮扎入地上。

    赫顿刺猬似的头发,从中犁出一道青色的头皮,成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二分头。

    赫顿脸都白了,尖叫道:“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我没有想杀他,我要的是威慑,我蹲下去,笑着说:“那要看你合不合作了,解除你妹妹的诅咒,再解开我手下人的毒,这你可以办到吧?”

    “可以,可以。”他忙不迭地点头。顿了顿,又不相信地追问:“我救了她们,你真的肯放过我?”

    人不同,思想就不同。

    一个人亏心事做多了,总以为别人会和他一样心歹、心毒、心黑。

    我当然不会杀他,我只是在他治好埃尔莎、弗雷德、斯特曼之后,给斯特曼使了个眼色。

    斯特曼一拳把他打昏了而已。

    这里肯定不能再呆了。只是我们来到恒多罗的城门口,才发现城里的戒严虽然解除了,但城门口的把守却很严。门口的石墙上贴着绘有我们图象的通辑告示,门口被尖锐的鹿角分正两个通道,成群的士兵正在一个一个盘查过路人。

    这可怎么办?硬闯肯定是不行的,虽然我们也能闯出去,但我相信,诅咒神殿绝不会就此罢手。在这大街小巷,不知隐藏了多少诅咒师和喇嘛。

    就在我一策难展的时候,忽然传来霍德管家的声音:“伊莎贝尔大人。”

    我转身一看,只见一个车队正停在不远处,山姆正坐在马车上向我招手。

    不对呀,按理说,我们大闹了诅咒神殿,山姆应该被牵连才对,毕竟是他带我们入殿的。

    可如今,他却意气风发地站在这里。从他脸上,看不出一点沮丧。

    这是怎么回事?

    想归想,我的脚步可没有停留。毕竟这时候不是胡思乱想的时候,与其想,不如问。

    我可不认为这个草包少爷能耍出什么花招?

    “山姆少爷,你怎么在这儿?”

    “这还用说,当然是为了等你了,我的小美人。”山姆又恢复了最初见到我时,那色迷迷的德性。

    我朝他的车队打量了一下,依然还是一群陌生面孔,虽然一路走来,我却和他们没什么交集,能认出的人实在不多。

    这时一个弓箭手正在向我张望,撞上我的视线,马上转向了别处。

    我有那么可怕吗?

    “伊莎贝尔,你可把我害苦了。”山姆说:“要不是莲花女深知我洛克威尔家族的底细,我真要被你们拉下水了。幸好莲花女不是不明大义的人,她说这件事我的功要大于过,毕竟是我带你们去的神殿,不然她还真难见到你们。只是偷走宗佛和万咒书,你们的胆子也太大了一点。”

    说着,他向我们打量了一下,诧异道:“怎么?宗佛怎么没被你们带来?”

    宗佛在埃尔莎那儿,她去找她的北冰半兽人朋友去了。有了鹰身人这个飞行器,她想出城,显然比我们简单的多。

    这些,我当然不会对山姆说。

    这个人,我还真是信不过。尽管我们相处了那么久。

    “你怎么知道宗佛和万咒书是我们偷的?”

    “嘿嘿,你当我是傻子吗?”山姆的笑容不象傻子,象白痴:“宗佛和万咒书可从没离开过诅咒神殿一步,可你们一来,他们就不见了,这还不能说明问题?”

    说的也是。我点点头,盯着他问:“那么山姆少爷,你想怎么样?”

    “我没想怎么样啊,我可是一个恋旧情的人。”山姆委屈地说:“伊莎贝尔,你也太小看我了,你以为我会怎么做?告密,还是真的把你们抓起来?不,不,我山姆可不是那样的人?”

    我不信。我似笑非笑地看着他,说真的,我还真觉得他就是那样一种人。

    “好了,好了,上车,我带你们出城。”山姆在我注视下似乎有些慌了,一挥手:“快点,别让人看见。”

    我、斯特曼、弗雷德上了车,好在这辆马车比我雇的那辆大的多,装四个人绰绰有余。

    我向山姆伸出了手:“弗雷德带的那个袋子啦?你不会忘了拿吧?”

    “怎么会?”山姆尴尬道:“你不说,我还真差点忘了。”

    袋子里除了衣服和钱,最重要的就是那张传送卷轴了。那可是斯特法诺当年救了一个炼金术士,才换取了他的空间法阵,制作出来的。虽然只能传送一个人,但这可是救命符。

    别的可以不要,但这个一定不能丢。

    车队到了城门口,看守城门的那个小统领还想撩开帘子,往马车里望,却被霍德扇了一记耳光。

    “干什么?你看清楚通碟,这可是封疆大臣洛克威尔家的车。这样的车,你也敢搜?”

    统领一脸怨念地看着这个奴才,正要发火,忽然脸色一变,畏畏缩缩地让到一边去了。

    透过门帘豹缝隙,我顺着他的视线看了看,却没有看见什么破绽,站在他面前的都是一脸肃穆的洛克威尔家的侍卫,没有什么不对啊?

    马队渐渐动了起来,出了这座宏大的城池。

    我的内心却有点不安,我总觉得有什么事情不对头。

    我碰碰斯特曼,悄悄问:“你看这支侍卫队跟以前有什么不对?”

    斯特曼是个粗线条的人,他的记性比我也强不到哪儿去。瞅了半天,才不确定地说:“好象少了一个人。”

    “谁?”

    “旅馆里那个向我挑战的刀疤脸。”

    果然不对。

    我记得清清楚楚,埃尔莎伏击这支队伍时,死了三十二人,也就是一百人的编队还有六十八人。可刀疤脸不见了,应该是六十七人才对,可现在数数,依然是六十八人。

    这是怎么回事?

    只有一种可能。

    侍卫队伍依然是六十八人的队伍,人却不是那一批人。



第三十五章这是什么地方?

    谁说山姆是个草包?也许一个人在危险来临的时候,感觉会敏捷很多。

    这个我认为的笨蛋,在我脸色微微一变之下,立即以与他身材不相配的速度冲出马车,顺着外面的斜坡滚了下去:“救命啊!”

    斯特曼拔出寒铁剑,一挥之下,马车四壁皆都散了架。

    车队嘎然而止,四周的侍卫们皆由马车为中心,围成一个圆圈,合掌垂眉,哪还有一点侍卫的样子?分明就是一群加假包换的喇嘛。

    咒经声一起,地平线上顿时腾起一片尘烟。马蹄声震得大地都在颤抖,四面八面都涌来密密麻麻的人群,为首的皆提着黝黑的铁杖,半裸着肌肉虬盘的胳膊。

    好大的阵仗,仅是铁杖喇嘛都不下千余人。

    后面的怛多罗方向,倒是人敢少,但也更可怕。为首的道袍飘逸,却一脸猥琐,怎么装扮也脱不了那种世尘气。

    正是申公豹。

    申公豹跨虎而来,仰天笑道:“伊莎贝尔公主,看来我要第二次请你到诅咒神殿做客了。”

    “你做梦!”我嘴动,腹也动,先在空中丢了一个烈火燃烧,再用狂风一卷,火焰乱喷。本来只能烧死四、五个人的烈火燃烧一下子卷燃了十几个人的头发、衣服。那些着火的人顿时哀嗥乱撞,斯特曼趁机冲了进去,把这一个圆圈形的队伍杀出一个缺口。

    “公主,快走!”

    走?谈何容易。就算我们冲出了这个小圈子,那万马奔腾渐渐逼近的那些铁杖喇嘛怎么办?

    莲花女果然不简单,她见满城搜查没有效果,立即猜到我们在这帝都有卧底。撤销了禁令,反而把我们的熟人山姆推到了城门口。出城虽然难,但知道我们怎样出城更难。她干脆设下一个诱饵,直接把我们送出了城,送进她在城外的埋伏圈。为防止铁杖喇嘛功力太深,被我们看出来破绽,她故意安插了一些武功半高不高的喇嘛来充当山姆的侍卫。连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她都没有放过,可见她的心思有多么缜密。

    只可惜,她不知道刀疤脸和斯特曼起冲突的事,还是露了一点马脚。

    纵然如此,她仍然赢了。毫无悬念的赢了。

    论玩阴谋诡计,没人是她的对手。

    斯特曼见我不走,又杀了回来,一剑削掉一个人的脑袋,道:“公主,你不是还有个传送卷轴吗?你走吧,不要管我们,走一个是一个。”

    弗雷德手持一根从车轴上抽下来的一根铁条,狠命砸翻一个喇嘛,自已头上也挨了一棒子,打得脑浆迸裂。他就挂着这白白红红的一脑袋秽物,一脚踢碎刚爬上来一个喇嘛的鼻梁骨,抽空说:“是啊,公主,你就走吧!”

    我苦笑。

    走?我又何尝不想?

    可斯蒂芬是什么人?我能想到用传送卷轴,她会想不到?

    一挥手,我发出一个冰椎骤雨,把面前的喇嘛打倒了一大片。

    这才从山姆递给我的袋子里掏出那个卷轴,不管怎么说,死马当作活马医,总要试一试。

    不出所料,卷轴是空的,只是一个封皮而已,里面的东西早就不见了。

    我怒了。先施放了一个飓风,卷走了十几人。又抛出一个沼泽术,让冲过来的马队陷进去十几个人。算了,总是一死,不如拼了。

    我恨我自已。恨自已太笨,怎么也学不会空间传递这一深奥的法术。恨自已太懒,没有抓紧时间修炼空间法术。

    书到用时方恨少。

    我也是太疏忽了,心里总盘算着只是去见弗雷德的妹妹而已。我并没有太多的准备。

    这疏忽,害了我,也害了他们。

    空间魔法我也会,但只是皮毛。

    在所有魔法中,空间系的魔法是最深奥的,同时也是最可怕的。

    就算是斯特法诺这个空间系的传奇法师,也末必真正了解空间系的真谛。

    就在这时,我却听见了一种啄啄啄的声音,起初还很稀疏,片刻间便连成了一片。

    我回头一看,只见嗨呀正用蜂鸟一样的速度疯狂啄着什么,而且越来越快,初始还可以看见它的身影,渐渐连它是什么样子都看不见了,只见一片黄色的光晕。

    它面前渐渐出现了一个扭曲的空间,它竟然把空间琢碎了,啄出了一个黑洞。

    它制造空间的速度,甚至比传奇法奇斯特法诺更快。

    “快阻止它!”申公豹也不知是震惊,还是恐惧,一张脸都扭曲了,疯子一样大叫:“鼓,它就是神兽鼓,快阻止它!”

    南去四百二十里,是钟山。钟山山神的儿子叫做鼓,有四翅,独足,可瞬息万里。

    《山海经》上如是说。

    这一段我不是没看过。可神兽和神一样莫测,有谁见过?我没想到,这个不起眼的小东西,就是传说中的空间系神兽:鼓。

    我没见过神兽是一回事,广成子的描述也是一回事。他完全在误异我。

    有四翅,独足,可瞬息万里。这种含糊的词句,任谁看见了都会以为这是一只会飞,而且飞得很快的鸟。

    其实不是。嗨呀根本就飞不动,它的翅膀根本就是一个装饰。

    嗨呀的真正厉害处,原来是空间。

    对于一个精通空间魔法的神兽,距离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不过不管它是人是兽,施展魔法时都是忌讳别人干扰的。嗨呀的个子太小了,要想啄出一个供人飞越的空间黑洞,显然不是一时半会的事。

    “斯特曼,别往外冲了,保护它!”

    听到申公豹的叫喊,涌来的人更疯狂了。车厢的底板就象一叶波涛中的小舟,被来自四面八方的力量冲撞得摇摇晃晃。

    斯特曼的长剑下,尸首已经堆成了山,鲜红的血溅得他全身都是。他怒吼一声,拧住一个喇嘛的胳膊,用全身之力一撞,那个喇嘛就象一个出膛的炮弹,五脏皆裂,直飞出去,撞倒了一整面的人。

    我也不敢怠慢,魔法师从来都是群攻中的翘楚,我用土系魔法的石矛术,引出上百个尖锐的石柱,挡住涌过来的人群,对弗雷德说:“我来挡,你快走!”

    弗雷德却一把我推进了已经成形的黑色通道,对斯特曼大叫:“我是最没用的一个,还是让我留在最后吧,你快保护公主走!”

    斯特曼一脚踢飞一个人,望了弗雷德一眼,钻进了空间。嗨呀自己也跳了进来。

    弗雷德刚想转身,一把利刃就砍在他的脖子上。尽管脖子只连着一张皮,他依然挣扎着把一个试图钻进去的喇嘛抱住,叫道:“快走!不要管我!”

    “弗雷德!弗雷德!”

    我含泪望着他。

    我看见无数只手拖住了他摇摇欲坠的身子把他拖入了人海,无数雪亮的刀锋落在他身上。

    我看见在碎身成泥的那一刻,他破碎不堪的脸上依然带着真诚的笑容。

    我看见黑洞边缘的空气开始剧裂地扭曲起来,一个喇嘛的手刚伸进来,就被扭曲的空间绞碎,变成了血肉横飞的碎末。

    我最后看见的是,白额傀儡虎从空中跃下,不知压倒多少喇嘛,申公豹咬着牙,朝越来越小的黑洞大叫:“你们逃不掉的,你们逃不掉的!”

    就象一个梦,醒来的那一霎间,周围总是寂寂无声,有些恍惚,有些悲伤。

    “弗雷德!”我大叫。

    “公主殿下,没事的,他不会有事的。”斯特曼抱住我说:“你受了伤,不要动。”

    我这才感到痛,全身都象散了架,一股尖锐的疼痛象蛇一样游走在四肢。

    面对四面八方的人,面对无数混乱的攻击,不受伤是不可能的。

    象魔法师这种职业没有强而有力的保护,是何其脆弱。

    我睁开眼,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巨大的树洞,之所以能肯定是树洞,而不是山洞,是因为随处可见的可触的全是腐败的木质纤维。

    树洞很大,象一个宽阔的大厅。在树洞里,有许多我很熟悉的东西,皇宫里的桌子、椅子,甚至我曾经用过的镜子。

    “这里在哪里?”我迷茫而疑惑。我似乎从没来过这地方吧,怎么会有这么多我用过的东西?

    斯特曼摇摇头,他也不知道。

    嗨呀却跳到我的面前,兴奋地大叫:“嗨呀,嗨呀!”

    不用鸟语石,我也能听懂。

    原来这里就是它的家。


 

第三十六章罗罗鸟 

    嗨呀的家是一棵成长了不多少年的大树,也不知它用什么办法在近千米的位置啄出了一个大洞,用来放置它偷来的东西。

    白色的云雾,就在外面飘荡,似乎伸手可得。

    从洞口向外望去,无数从所末见的绿色的植物涌入眼帘。有棕色的树,根部分开,就象一个站起来的人。在它的每一个枝叉处都坠着一个南瓜大的果实,广成子叫它巨人石;有一种树,树皮光滑、白晳,纤细而美,树冠上长着一种红红的花朵。广成子给它起名美人;还有一种树,粗而矮,远远望去,象个纺锤。它的叶子极大,象一叶小舟。每一片叶子边缘都长满了圆球状的坚果,破壳食之如面粉,广成子叫它天仓。

    还有无数不知名的鸟儿,奇形怪状的动物在这森林里时隐时现。我曾经见过一种鸟,叫当扈,背中只有一翅,就象髯毛,却可以扶摇九天。我也偶尔见一兽从树丛中掠过,马身,全身雪白,却有一条漆黑的尾巴,没有蹄子,却有老虎的牙齿和爪子,奔跑起来几乎只见一个虚影。

    从树洞里放眼远眺,在山的另一端,是深蓝色的大海。一望无际,终日不休地奔腾着、咆哮着,虽然隔了几百里,依然让人惶然而震撼。

    这就是嗨呀的家乡,苍鹿山了。

    我背上被铁杖喇嘛打了一棍,我不比斯特曼,怎么经得住这一击?全身骨骼都象移了位,动一动,就痛彻心扉。在激战中还不觉得,等逃出生天,才觉得全身欲裂。

    幸好嗨呀每天都带斯特曼出去,除了收集天仓果实,就是收集一种羽状植物叶子上的露水。

    这露水对疗伤有奇效,堪比斯蒂芬的那种红色圣药。

    精神系魔法里有一种叫精神烙印的契约,就是让魔兽吞食主人的鲜血,从而产生精神联系。这契约,说穿了,就是人和魔兽之间的感情纽带。

    在地球上,曾经有一个英国物理学家无意中救了一只受了伤的幼豹,并把它哺育长大,尽管豹子最终回归了森林。但她每年都会去看望它和它的子女们,它则多次奋不顾身地在丛林中拯救过她,使她圆满完成了自己的研究。这其实也是一种契约,精神上的契约。

    收魔宠的精神烙印契约,并不象一些玄幻里所写的那样,一旦签定了契约,宠物就必须为主人尽忠效死,否则就被天谴,被神惩罚至死。

    没那么夸张。精神契约只是一种精神魔法,就象双胞胎一人出事,另一人会感到不安一样。

    尽管我来到了这陌生的世界,尽管我知道这世界曾经降临过神,而且不止一位,但我仍然不相信神的存在。

    我甚至怀疑他们是科学家,从科学的角度来说,当科技水平达到一定高度,用特殊方法凝集空气中的元素激发人体潜能,或者利用微生物的特性为人类造福这都是可能的。

    在盛元大陆,神的降临只有一千年,并没有什么神魔大战的传说,甚至后来的什么四大神殿也仅仅是因为信仰者的崇拜而建立的。我从不认为,那些神会指定什么人间代言人。道宗、教宗、宗佛、兽皇,他们都是人,而不是神。他们的做为,与神无关。

    我们只知道神降临盛元大陆一千年,但在这千年之前呢,又发生了什么事?我们一无所知。

    那时候的人到底是什么样的科技水平?有没有属于他们自已的文字,自已的发明创造?

    在盛元大陆,没有任何记载。

    其实在另一个层面,地球也一样。就算最悠久的历史,文学记载也只有三千多年。那么三千多年前呢?要知道历史学家公认的人类历史长达二十五万年,甚至更久。

    在这悠长的岁月长河中,多少往事已被掩埋,我们只能从一些神话故事里发现一点点时隐时现的蛛丝马迹。

    没有神,自然不会因为魔兽的不服从,而产生什么天谴。不过嗨呀吞食了我吐出来的血后,我依然在它身上放了一个精神烙印。

    我知道它是不放心外出,担心我的安全。

    但我不认为我会有什么危险,这树太高了,能有什么生物不辞辛苦地爬上来?

    只是我想错了,第二天还真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它不是爬上来的,它是飞上来的。

    开始我还以为那是一朵黑色的云,直到它停在洞外,完全遮住了阳光,发出锣钹一样“罗罗”的大叫,我才现发现它是一只鸟。

    罗罗鸟,长达三丈,利爪可穿树木,尖喙长五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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