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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途屋-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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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那张脸……唉!
  叹息声不住的逸出。
  “我妹妹的情况如何,救不救得回来?”一见手术中灯熄,医护人员鱼贯的定出,一名心急如焚的男子立即大步上前。
  “薛先生,你稍安勿躁,听我们分析令妹的病情,她目前的状况还算稳定,如无并发其他器官衰竭的现象,七十二小时后便会脱离危险期。”这是他们最新的观察结果。
  “你是说她活下来了?”
  “是的,薛先生,令妹的生命力很旺盛,是我见过最坚强的。”她拚了命要生存,努力的汲取氧气。
  他却没有松一口气的表情,反而更加冷肃的追问,“那她的伤呢?能回复到以前的模样吗?”
  “这……”主治医生为难的顿了一下。“薛先生,百分之七十的灼伤本就不好医治,而且病人的皮肤细胞组织被大火烧得坏死,想要恢复以往细致的肌肤不太可能。”
  其实是完全无机会,他说得含蓄不想让家属过于难过,一些情况比她轻微的伤患都无法百分之百的痊愈,何况他妹妹的手肘已经被火烧得扭曲变形,再高明的整形医生也不敢担保她的手不会留下后遗症。
  尤其她不只手被烧了,整个身体有一大半严重烧伤,神经受损不轻,即使勤于复健也恐怕无法恢复往常的灵活。
  “若是做皮肤移植呢?再多的费用也不成问题,我们薛家负担得起。”他不仅要救回她,还要救回她一向最注重的容貌。
  宝儿非常在乎得体的外表,视同生命和骄傲,虽然他们希望她放松点,别刻意要求自己太多,但她仍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仪表,始终高贵如公主的维持优雅形象。
  他不敢想象她一旦知道她现在的状况是如此的糟糕,她是否还有勇气挺起胸膛,以傲然的神情坦然接受她不再完美的事实。
  “这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主要是令妹的情形不适合移植,而且她本身也没有足够的皮肤可以移植,挖东补西不是最好的办法……”
  “不,我是指移植别人的皮肤,最好是幼儿到十五、六岁少女稚嫩的皮肤,我出得起钱购买。”为了妹妹的将来,薛圣哲不惜牺牲别人。
  “嗄?!这个……”主治医生愕然得说不出话,被他凌人的气势震慑住。
  年纪轻轻不过二十五岁的薛圣哲已有未来企业家的气势,沉稳的气度和冷厉的眼神颇有大将之风,叫人不容小觑。
  薛氏企业是建筑界的翘楚,以房地产和炒作上地起家,累积三代的人脉逐渐往政界发展,政商关系良好,奠定不败的龙头地位。
  而从小刻意被以接班人栽培的他自有一股浑然天成的领袖气质,一投足一举手都散发出不凡的光华,引领别人的目光跟随他的意志而动。
  “人体皮肤的来源由我负责,你只管给我找来最好的整形医生,我不要看到她身上有一丝一毫的疤痕。”
  “薛先生……”这根本是强人所难,强将腐朽化神奇。
  年过半百的主治医生才想开口安抚家属的情绪,要他打消如此荒谬念头,哪知本应麻醉昏迷的病人忽然大喊好疼,痛苦的泣音由烧烫伤加护病房传出,薛圣哲立即越过他奔入病房。
  虽是不合规定,但谁阻止得了呢!死而复活本是件不可思议的事,何况伤重的病患居然还能抗拒麻药大声喊痛,身为医者也只有睁一眼闭一眼由他去,家属的忧心他们能体会。
  只是一向亲密的兄妹并无恍如隔世相见的喜悦,薛宝儿迎面一句“你是谁?”让呆立当场的薛圣哲有种遭雷击中的感觉,那双清灵如水的黑白大眼太纯净、太晶莹,一点也没有他所熟悉的清冷、淡漠。
  “我……我是你大哥,薛圣哲。”
  “那我是谁呢?”原来她有个哥哥,真好。
  她也不知道好在哪里,只觉得自己似乎从未有过兄长。
  “你是我妹妹薛宝儿,我们薛家最重要的宝贝。”也是大火中仅剩的幸存者。
  一场火毁去薛家的快乐,包括厨师、女佣和女主人,还有一对同父异母的姐弟,一共九人罹难,还有一具尸体不可考,直至两年后仍查不出那人是谁。
  第二章
  “巫斯叔叔,你开这间店很阴森喔!你卖鬼是不是?鬼里鬼气放着鬼音乐,你冥纸收不收?我叫些好兄弟来捧捧场,包管你天天高朋满座,收钱收到手软,来日到了下面铁定是大财主……”
  喝!我闪,没打到。二十几年的相处可不是假的,他由小鬼变成精了,想暗算他没那么容易,人是会随年纪的增长而长进,绝不可能老像小时候一样动作迟缓。
  铿!铿!
  啊!话收回,他错了,姜是老的辣,他被老家伙骗了,他使诈找帮手,他要提出严重抗议,老欺少不要脸,会娶不到老婆。
  摸着被弹珠弹中的后脑勺,已长成卓尔青年的云清霈恨恨的瞪着他喊一声叔叔的中年男子,态度像孩子似的不甘心遭到偷袭。
  “什么鬼音乐,小孩子不懂事不要乱说话,这是我们巫界的巫乐,如同佛教的佛经,有清心静魂的作用。”使烦躁的人心得到平静。
  他挤眉弄眼的指指自己的身高,“巫斯叔叔,我这个子还叫小孩子吗?发育也未免太好了。”
  老婆都拐到手了还叫他孩子,那哪天孩子蹦出个孩子又叫什么,大小孩一起手牵手去踏青,提着野餐盒边唱快乐颂。
  呵——那很驴耶!一点都不庄重,不符合他一族之长的身分。
  一想到此他就哀怨了,想他奸诈的老爸当没几年的云氏族长,一句要陪老婆去德国看小舅子就把重责大任丢给他,与他亲爱的继母双宿双飞逍遥去,全无顾及儿子的“年幼无知”,虽然那年他已年满二十。
  然后逛完德国又去美国,听说他一样下负责任的亲妈约他们去大峡谷游玩,顺便看看荒野上的大野牛,借口人生苦短要及时行乐。
  一晃眼他们竟然跑去非洲大草原和犀牛赛跑,一下子又出现北极与白绒绒的北极熊比赛捉鱼的技术,两个大雪人根本玩得忘了家中嗷嗷待哺的“小孩”。
  以前科技不甚发达的时候只寄几百张相片来炫耀,一来宣告他们尚在人间,二来故意表现他们的自在惬意,以“惋惜”的口吻抱歉他不能同行。
  现在可就神气了,直接由卫星视讯传送,两道恩爱非凡的身影在樱花树下吃樱饼、喝清酒,落英缤纷衬托出那碗冒着热气的拉面有多么美味。
  真是太没天良的父母,两人世界过得优游轻松,却从不考量儿子的苦处,责任一放海阔天空。
  “少嘻皮笑脸打马虎眼,地扫干净了没?”果真上梁不正下梁歪,他也有不正经的潜质。
  嘴角一抽,清逸的脸庞露出一丝无力。“巫斯叔叔,我不是来打杂的,请不要把我当免费的小弟使唤。”
  以他现在的地位多得是跑腿的人,用不着他纡尊降贵亲自动手,除非事关他亲亲老婆。
  “那你来干什么?吃饱了撑着没事干,当门神嫌碍眼,扫个地又碍手碍脚,我实在看不出你有什么作用,活着当废料实为父母的不幸。”他还是小小的比较可爱,人一大全变调了。
  厚!有够毒,他为自己默哀……三分之一秒。“我来冲人气嘛!免得你们生意萧条,门可罗雀。”
  瞧!他多有心呀!长辈开店特来捧场,还不忘呼朋引伴带些鬼来消费,就怕他们勒紧皮带喝西北风,年纪一大把还两袖清风。
  云清霈的眼角扫向被一群年轻女子包围住的“店主”,视线不自觉的落在那只他曾拿来骗美眉的银戒上,雷米尔的指环实至名归的回到原主人手上。
  “我看你是别有用意,小心眼睛看到抽筋,我没法向你们云氏一族交代。”司马昭之心,人尽皆知。
  他干笑的呵呵两声。“好奇嘛!一直只见大名不见人影,难免心痒痒的想一睹庐山真面目。”
  好吧!他是小人,他承认,二十年来老听那个鬼魂女挂在口中,念念不忘的不肯去投胎,怀念的眼中有着令人心疼的悲伤,身为凡夫俗子的他当然也要凑上一脚瞧瞧。
  其实这些年巫斯叔叔一直不放弃寻找往返过去与现在的时问路,但时间一长大家早不抱任何希望了,以为他终其一生就这么过了。
  没想到皇天还是长眼的,不辜负为朋友两肋插刀的有心人,让他瞎猫碰到死耗子的意外发现另一条“时间路”,顺利的把失魂落魄的失心人拉到现代。
  雷米尔的指环是一则传说,它成就了两对有情人的结合,也打造出爱情的传奇性,叫人不由自主的为这则未完的故事动心,想看看是否有美丽的结局。
  再怎么说他也很关心童年玩伴的“幸福”,毕竟她陪他度过不少欢乐时光,对她倾心所爱的男子是一名什么样的人,他始终放在心头上猜测着,期望有一天她的爱人能与她重聚。
  他算是任重道远、情深义重了,百忙中还抽空来一窥究竟,聊表一下朋友之情。
  “现在看到了,你可以走了,大门的位置在你左手边别走错了,不要占空间影响我们刚开幕的生意。”巫斯咒语一念,将他身后两只张牙舞爪的鬼镇入黄符内。
  “哈哈……真幽默,巫斯叔叔的冷笑话越来越冷了,你也有你的中年魅力在,不必在意锋头被人抢走了,我一定挺你到底。”背影颀长,黑发过肩,就不知长相如何。
  巫斯却眼一沉,声音也转冷,“我说的不是冷笑话,你这张不知轻重、口无遮拦的嘴给我闭紧点,我可不想听见你说出一些不合宜的话。”
  发长及腰的巫斯并未见老态,一头白发依旧吸引不少女人目光,只见成熟并未横生皱纹,给人的感觉大约三十岁左右。
  他还有个“年轻欧巴桑”杀手的外号,举凡瞧过他模样的年轻妈妈都会迷上他,从二十岁到四十岁之间都想对他投怀送抱。
  可惜他志不在此,在经历好友对爱的可怕执着后,他对其是避之唯恐不及,敬而远之,不让自己被爱情那魔物缠上,因此摆着一张冷面孔示人,只差没挂上“生人勿近”的牌子。
  “什么叫不合宜的话,麻烦叔叔解释一下,我不太能理解。”古人讲话太深奥,他需要一台翻译机。
  巫斯冷冷的一瞟,“譬如留声机和荷米丝。”
  “喔!是鬼魂女……咦,不对,为什么不能提起她?他不是一直在找她?”从过去找到现代,不停不停的找寻他的爱人。
  “重点是他不知道他要找的人是她。”巫斯没好气的说道,意兴阑珊的直想打发他走,省得他说错话。
  “为什么他不知道是她,他们不是相爱至深?”云清霈有故意搅局的意味,同样的故事他早听上百回了,连这会抛下他回娘家的老婆都知道。
  “为什么、为什么,你从小就喜欢问为什么,你就不能安静一秒钟别来烦我吗?相爱不一定相守,有时分隔两地也是一种爱情。”
  自我牺牲的爱情,他在心里想道。
  “相爱不相守怎么叫是爱情?!他寻寻觅觅的找寻,她躲躲藏藏的避开,就像太阳和月亮永远也碰不上面,我实在看不出他们在玩哪门子的捉迷藏。”只会叫看戏的人在一旁干著急。
  “因为雷米尔已经忘了荷米丝是谁,就算让他们碰上面也无济于事,只会乎添更多的伤心和无奈。”对他们而言是一大伤害。
  “不试试怎知他是真忘了她,也许他只是一时没能想起来,困在混沌的记忆中。一真爱不会受限魔法的框框里,它的力量大得惊人。
  “这……”他倒没想过这一点,一味的担心他们会伤了彼此。
  云清霈诡笑的以肘顶顶他的肩膀,“巫斯叔叔,以你无上的巫术难道解不开雷米尔的指环上的桎梏吗?”
  推别人去死一点也不必觉得不好意思,反正古人早该作古了,早死晚死都是死,何必留名青史。
  “以生命布下的血咒哪是说解就解得开的,就算解开又如何,他们也不可能在一起。”
  一生,一死,这是无可挽回的结局,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所以荷米丝宁可忍受相思之苦也不肯见她爱逾生命的情人,情愿从他记忆中彻底消失,甘为影子无声无息,只愿他有个重新的人生。
  只是世事难以顺从人的安排,即使脑子里已经没有这个人的存在,但深深爱过的感觉仍留在心中,让他苦苦追寻那一段遗落的过去。
  雷米尔的苦他知道,但他什么忙也不能帮,只能看着他们两人同时被爱折磨,默默的希望他们能早日从爱的泥淖解脱,两两相忘。
  “为什么不可能,巫斯叔叔不是很厉害……吓!卑鄙,你用人骨丢我。”哼!小人招数,趁人不备。
  巫斯冷笑的勾起唇,“用大骨腿扔你还算客气,都两年了,你把人给我搞丢了两年整。”
  他还没找他算帐,一天拖过一天敷衍了事。
  “嘿!更正,那不是人是鬼,还有,你有付我保管费吗?鬼爱到哪里就到哪里,我哪管得着。”他长得像灵界管理员呀!
  专管孤魂野鬼。
  “通灵御鬼是你们云氏一族的专长,身为族长的你更是不遑多让,真要有心去找何愁找不到。”荷米丝和留声机的不知下落令他颇为忧虑。
  她的身体日渐透明,仅存的力量也在消失当中,他不知道她会遭遇何种事,或是完全淡化了,叫人为她感到不安。
  再说,就算她不在了,留声机也应该在,它是实物不会幻灭,拥有四分之一义大利血统的留声机保护者,以及狂热荷米丝传说的追踪者应该会找到它才是,不致至今音讯全无。
  笑得很心虚的云清霈汗颜的垂下双眸。“冤枉呀!巫斯叔叔,我有很认真去找,甚至拜托‘亲朋好友'四处查探,可是他们给我的消息是没有消息。”
  御鬼的天赋的确很好用,但是也要是鬼才可行,他的能力虽强也有限,无法面面俱到的达到他的要求,鬼生鬼灭不在他的掌控之中。
  “没用的小鬼。”巫斯冷嗤一声。
  厚!人身攻击,他不服。“那巫斯叔叔最行了,发挥发挥你的神功让我瞧瞧。”
  他不信他的本事高过他,三、两下就能把鬼找出来。云清霈有乃父风范,阴险的把问题丢还给瞧不起云氏本领的巫斯。
  “你……”哼!捉他痛脚,真是讨人厌的臭小鬼。
  “嘿嘿!别用眼白的地方瞪我,我胆子小怕作恶梦,你是巫师耶!随便作个法扎几个草人不就得了,比我大费周章请鬼找鬼省事多了。”
  他的时间是用来抱老婆的,鬼魂女硬是不搭理他他一点办法也没有,他纯粹是看热闹的人,一出戏拖了二十年还没打上剧终。
  忽然,云清霈压低声音搭上巫斯的背,没大没小的和他咬起耳朵。
  “巫斯叔叔,我们可不可以情商那位伟大的魔法师叔叔出手相助,毕竟是他生死与共的情人,要他出点力不为过吧!”
  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摆着不利用只会生锈成古董,纯然观赏用。
  “什么情人?要我帮谁的忙?”
  充满磁性的低沉嗓音蓦然响起,不带感情的低问,
  “嗄!魔法师叔叔,就是要你帮忙找荷米丝……”啊——他……他就是鬼魂女的……那个……
  这……未免俊美得不像人……呃,完了,巫斯叔叔的表情好难看,好像有人丢了一把屎在他脸上,他准备将“凶手”搓成一粒粒贡丸大小的肉丸子。
  而他刚好是那个凶手,齿链不密。
  现在转身而逃会不会丢人现眼,他还打算多活几年,让云家的子子孙孙千秋万世,开枝散叶危害人间……不不不,是造福人群。
  年纪大的人一定有重听,这位魔法师叔叔千万别耳力太利,他什么都没说,真的,他举双手双脚发誓,他没说出那名字。
  荷米丝。
  “荷米丝……荷米丝……好熟悉的名字,似乎在哪里听过……既遥远又近在我心中……荷米丝、荷米丝……”
  为什么他就是想不起来呢?脑子一片空白像荒芜的沙漠,不见绿洲,不见骆驼,不见市集,只有飞舞的黄沙和炽热的太阳。
  有些他记得的影像全然蒙蒙眬眬,明白心里有个影子却老是想不起那个人是谁,忽明忽灭的在梦中跳动,近得他几乎可以闻到淡淡的幽香,可是一醒来什么也没有,依旧是两手皆空。
  他不懂为何一想起没有面孔的身影便心痛不已,鼻头发酸好不孤单,四周的空气是冷的,少了一丝使人温暖的暖意。
  他的世界是结冻的,冰封在远古的记忆里,不论过去或未来,他找不到被他遗忘的容颜,心的黑洞正在将他吞没。
  知道自己爱着一个人,一个有春天铃兰花笑声的女孩,四季随着她的美好而转动,变化出美丽的七彩颜色。
  可悲的是他忘了她是谁,连残存的回忆也不曾留下,棉絮一般随风飘散,沉寂在蛮荒又古老的岁月里,从他的生命中淡化。
  哀伤的眼底有着深沉的悲痛,遗忘过往的黑发男子有张鬼斧神工的俊美脸孔,五官深邃十分立体,微微散发欧洲贵族的忧郁。
  “荷米丝是谁?为什么我听见这个名字会全身战栗,好像它对我很重要?”他好久没有这种近乎情绪的感觉,血液在奔动。
  “你听错了,是荷叶包的米丝,粽子的一种,官田一带的名产。”谁晓得有没有那玩意儿,竹叶包米叫粽子总没错。
  “不,我没听错,你在隐瞒什么怕我知晓?”巫斯在说谎,他看得出来。
  呿!还是一样的精明,眼利如鹰。“好吧!我是瞒了你一件事,荷米丝是一个女孩子,她很喜欢你,想进一步跟你交往。”
  巫斯半真半假的道,故意转移话题模糊焦点,一只手拎住想开溜的云清霈后领,待会他再跟他算帐,闯了祸休想若无其事的离开。
  这小子太爱玩火了,每次点了火就想走,天下没那么便宜的事,该让他受点教训。
  “拒绝她。”他没有心,他的心早就死了。
  一听他坚决的语气,巫斯心头的一颗大石暂时放下。“不尝试认识对方吗?那是个好女孩,对你的感情相当真诚,错过可惜。”
  “没必要。”无情的人何必多情,再好的女子也敌不过他萦绕心中的那抹倩影。
  “怎么会没必要,多接触人群才能走出你封闭的世界,你需要谈一场小小的恋爱,把你的心找回来。”他太寂寞了。
  但不要太激烈的爱情,一次的生死相许已是他承受的极限,淡淡的,不必太浓烈,如饮水一般即可,醇酒般的热恋很伤身。
  他的眼冷然像一潭死水。“我已经照你的意思开一间店,停止漫无目的的游走,我认为足够了。”
  人,只是会移动的布景,乏善可陈。
  “不够,‘迷途屋'只是开始,我要你真正把心放开,重新接纳不同的生活。”是到了该改变的时候。
  “办不到。”他找不到他的心。
  “你……”很难不被他气得抓狂的巫斯怒视着,为他的死硬脾气感到头痛万分。
  迷途屋本质上是贩售魔法和巫术的商店,他们两个“古人”并无一技之长,电脑不通,不懂现代科技,无文凭在身无法工作,又不愿看人脸色,屈于人下,除了自行开店外别无他法。
  巫术不能喂鲍肚子,魔法不能滥用,在可允许的范围内,他们听从云中岳的建议出卖他们能提供的法力,让人们轻易的以金钱获得他们所要的。
  迷途屋销售的商品并不多,但足以应付精神生活贫瘠的都会男女,从卖出第一只福袋起,口耳相传的灵验度已为他们招来不少客人。
  开张不过半个多月,赚进的金额已超过上百万。而他们的商品以价制量,不是每个人都买得起,大部分人只是进来看一看,真正买得下手的并不多。
  其中以愿望袋最抢手,一次只能盛装一个愿望,也只能买一次,价格不高却保证一定实现,但心愿不能超过己身以外,否则便失去效用。
  店里还有能让自己听见心中声音的心符,和不管是谁一躺上去便美梦不断的美梦枕,以及让人如身陷虚幻空间的幻境石,每每令购买者惊奇不已。
  这里有巫斯为你看前世今生,排命解惑,不论你信或不信,他收费的价格因人而异,有时是天价,还不见得为人排解,有时分文不取替人除秽去污,端看他心情。
  来店消费者以女客居多,而且手笔之大令人咋舌,她们不外是求幸福和美貌,想要是如何捉住男人的心和留住青春的尾巴。
  但是不可否认的,里头的男子也是吸引她们目光的重点,其他倒在其次,女人的弱点在于受不了男色的引诱,以及想抚平男人眉间细纹的母性爱。
  “雷米尔,你一定要这么难沟通吗?我只是要你张大眼睛看看这个犹可取的世界。”尽管乌烟瘴气,物欲横流,它仍是美丽的,充满未知的希望。
  眼前俊美无俦,彷佛邪恶天神般的俊拔男子便是指环的主人——雷米尔,也是荷米丝倾其一生所深爱的魔法师情人,她的精血所困住的迷途灵魂。
  “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多谢关心。”雷米尔优雅的举起手轻拍,巫斯拎着人的巨掌顿时一松。
  得到自由的云清霈反而不急着离开,一脸兴味的看向一个比一个冷淡的“长辈”,赞叹造物者雕琢出完美的人种。
  雷米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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