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眷蓝-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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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岚在经历被某男欺骗加抛弃后曾有那么几个时辰的小郁闷,她抱着一坛子酒撒泼似地问身边的人:“曾有人以我换佳酿千坛。江山何物?若用它换酒,能换多少?”
已无故被当作炮灰的男子抚额道:“若以江山易酒,可汇酿成河。”
隋岚闻言,差点没将手中的酒坛摔出去。
她一度以为自己可以顺利嫁人安稳度日,但在经历了被抛弃后,难保不会遇到第二个抛弃她的人,何况江山原来如此多娇,于是乎……
她不安于室了!
姑娘们,文文被我把名字改了下,原来的名字是《若取江山换酒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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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原创…言情…古色古香…爱情
作品风格:轻松
所属系列:花月正春风
文章进度:已完成
文章字数:217079字
第1章 楔子…逃婚
阳春三月,正逢桃花开得煞是可爱。
初五天,宜嫁宜娶,老天爷很给面子,将日头洒得正好,不寒不热,时有微风,偶有两三片桃花瓣飘得星星点点,最后落入溪水中,让人不得不叹上一句“落花有情流水无意”。便是这样一个难得的好日子,恰逢当朝丞相三公子娶妻,京城内好不热闹。
入了夜,轿子落在了府门前,款款走下来一个从头到尾红透了的人儿,然后送入洞房,本以为是皆大欢喜大结局,谁知道这当口却出了茬子,那新进门的夫人竟然逃了,而且不仅逃了,她还胆大包天地潜入隔街的将军府偷走了一件宝贝。
这将军府自然是凕将军的府邸,不然怎说她胆大包天呢。凕将军是好惹的人么?自然不是,虽听闻跟她有些交情,但也绝不能让她入了府偷走了某某宝贝而浑然不知觉。听说,只是听说而已,当时那夜凕将军在府里,其实喝得酩酊大醉,而且还听说,亦只是听说而已,那凕将军为的正是这位丞相公子的新夫人。
当天夜里京城便炸开了锅,禁军在城里城外搜了个遍,差点没掘地三尺,毕竟大家还算清醒地觉得那新夫人尚且不会遁地之术。
这乱世有点乱事儿便也不觉得有什大惊小怪的,于是京都大街上卖菜的还是吆喝着卖菜,唱曲的还是哼哼着唱曲,那茶楼子里说书的还是敲着扇面说得个天花乱坠,说的段子,仍是三百年前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而每每说完后依旧忘不了补上一段自己听来的结局。
“……却说当年我高祖皇帝举兵攻入京城时,放了一把火,太子爷带着公主逃出皇宫,最后在汀州一带被人斩杀,他死前还恶恨恨地下了个誓说‘我定要你大兆大乱’。后来高祖皇帝杀了所有的前朝遗亲,但唯一下落不明的就是当时年仅十五岁的公主,据说她没有死,但去了哪儿确也没人知道……”
这故事耳朵都能听出两层茧子了。什么“前朝公主生来就有异相”云云,什么“她的双眼是蓝色的”云云。还有更多呢,譬如,前朝所奉道法,公主出生之日,天下百花齐放却又齐谢,请了个阴阳师来看过,只说公主那双眼是妖物,当时的皇帝皇后便要剜了她的眼,但太子爷却护着她。后来也不知是不是应了那阴阳师的言语,这公主长到十五岁,冶朝真就灭了。
不过那都是传说,传说!?
然,三百年后,这大兆朝却真真出了一个眼蕴幽蓝的女子,那个人就是我,隋岚。而那个胆大包天逃婚的丞相公子之新夫人亦是我,隋岚。
几日以来,京中的禁军依然没有懈怠,搜而无功,不过是徒做辛苦罢了。想他位至禁军校尉,行事也向来谨慎,竟然也做出这般因私费公之事,这似乎是我的罪过。
低调地隐入茶舍中躲过街道上大步而来的士卒,我兀自端起桌上的茶碗细抿了一口,那味与前次来差之甚远。思来也知,与他同来定是待遇不同的,谁教他是丞相之子、大兆响铛铛的慕三公子,难道我隋岚离了他连口热茶都喝不上了?心里一闷,将茶喷在了地上。
“你……”
突如其来的声音将思绪拉了回来,定神一看竟是去而复返的禁军卒子。我心里咯噔了一下,手中的茶盏不由得一紧,稍有不安,片刻却又静了下来。“军爷,何事?”便低头笑道。
“抬起头来,让爷看看。”卒子很是不客气。
微怔了一瞬,我慢慢地抬起眼来。卒子也已走了过来,随即展开了手中的画像,看了看,又睨了睨我,半晌敛眉道:“不是……走走走,别碍老子办事儿。”
低下头,不自主地瞥了画像一眼。诚然,那张图上画的女子自然就是我隋岚,只是那画中之人双瞳幽蓝如泽,而如今,我的双眼却是纯粹的黑。在卒子的趋赶下起身而去,心里却止不住生怨,沈慕瞳啊沈慕瞳,你真就把本姑娘当朝廷要犯了吧。怎教我有欠于你,若是从前,岂能饶你?
出了茶舍竟已飘起了雨,打散了枝上的桃花。记得那年随慕瞳进京时也是这般天气,物犹在人颜却换。正思着,道上行人却散了开,迎面而来一匹赤红大马,马上之人亦如平日,一身黑衣再配上那张冷峻面孔。人说:当世之将莫有鲜于凕之敌,其剑如飞虹贯日,有冬秋肃杀之气,可谓天下无敌。不过本姑娘倒觉得,那张黑锅脸才最是无人匹敌的。
一双冰寒的双眼投了过来,我心里一颤。是怎样的情愫?希望他能停留,却又不愿被他识破。但那一眼却极快地滑过,如此轻渺。他还是那个凕将军,永远不会为任何人而停顿,早已看透。
转过身,出京的城门便在眼前。三月的兆都,总美得让人唏嘘,而一年前的金汤却亦然如此。
与他,与他,缘何而起?
第2章 抢亲呀
大兆初平元年春,金汤城正值赶集,热闹得不得了。此城所在的汀州本是大兆重镇之所,然时经三百余年,国势多少有些衰微,十年前各地州令也都称王的称王改制的改制,平州令早有野心自然也随了趟儿,自封为“平昌王”。时诸侯群起,都自诩天子王师,东征西讨,却已是天下大乱,谁人不说大兆王朝气数将尽。
“听说朝廷东征了。”
“那有什么,这些年又不是没征过,我们不也一样没事儿吗?我们这儿叫金汤城,是固若金汤的,怕甚朝廷。”
“但这次是来真的了,率兵的可是那个赫赫有名的凕将军。”
“……”
是了,朝廷又要出兵了,这三月一战五月一役的日子让金汤城民都已经麻木了,而本姑娘自然也不例外。在余世子带着一群侍从冲进茶肆前,我还悠闲地坐在角落里嗑着瓜子。
今日的说本儿是老故事。且说前朝观和帝是一位风流卓尔的才子,他登基后不久遇到了一位自己爱得神魂颠倒的女子,接入皇宫封了皇妃,然后几年后却招了妒忌,当时朝中正闹兵变,一干老臣以皇权作挟逼死了皇妃。观和帝心存愧意,最后终于思念成疾,数月后便病逝于皇妃的坟前。
故事本应在此结了,这段风流韵事却被先生添了些新意。言道:其实当日皇妃并没死,而是被一宫侍所救,隐于东海之外的一岛屿。几月后观和帝得知此事,终于醒悟,于他而言何为可贵?于是使上了金蚕脱壳之计,以假死来蒙混世人。数年之后,渔人在海外小岛之上偶遇一对夫妻,猜测便是观和帝与那皇妃。
“你说这天下真有为了美人而放弃江山的人吗?”旁边一兄台已戏谑道。
另一人随了句:“若是我,那……自然两样都要,我就宰了那群老臣。”
我拿着瓜子悠悠地剥开瓜壳,正当这瓜仁欲入未入口中之时,门庭处喧闹起来,一群人涌了进来。我眼神不坏自然认得当先那个穿着绛紫绸袍的男子,心里一咯噔,立马伸手撑住脑袋,将脸面挡去一半。
人道:冤家路窄呀冤家路窄。怎么这般何处不相逢,我只盼着那群人快来快去。曾不料,一群人直直地朝我这方围了来,边走还边吆喝道:“在那里。”
真就是冲我而来,随着声儿落,前去无路。左右是躲不过了,我抬起头来,扯了个笑,“余世子,小女子这厢有礼了。”
姓余的一张脸笑得跟艳阳天一般,向身后打了个手势,便有侍从将我堵向墙角。
“岚岚,我都说过,你是我的。”他道。
一阵恶寒,我不经意地颤了一颤,“姓余的,那日我还说得不够清楚吗?你赶紧去投胎估计还有机会,我绝对不会介意嫁个比自己小十七八岁的夫君。”
言毕,对面的人面色无常,我暗自惊奇。以我对此人的认识,他不该如此淡定的,怕是有备而来。忽然见他将手插入怀中,我不禁退了一步。
从他怀中摸出来的是一张白绢,随即便递了过来。我敛着眉接过,绢上一字一笔跳入眼中。
我与这余世子算是有些过节,他是汀州平昌王的独子,跟他老子一样,风流成性,据称烟花柳巷有其行径,府弟之中更是姬妾满堂,就连人家的妻室也不放过,看中抢了来,三、五月后又将其抛弃。
三月前本姑娘不幸被他盯上,于是如粘上了贴身膏药一般,怎么甩都没甩掉。这些事儿闹得金汤城人尽皆知,就连三岁的小童也道:“余世子要娶那蓝姑娘。”而每每见了我都避了个八丈三尺远,一望便知将我当做妖精了。
尚且记得,那日正下着大雪,他命人抬了几箱金帛在阁外相候,师父先前只拒而不见,这余世子竟恬不知耻地在阁外扎了营,道,誓要娶我。几日后,师父将他叫进了堂中。我站在边上,师父问了他好几句,他都忘了答话,只顾着愣着眼打量我。
便是这样一个人,我那视之若父养我近十年的师父竟中意了他,三番两次地让我考虑。我师父何许人也?世外高人、痴狂浪人,据他自己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鬼谷派三十九代传人白泽。在我看来,他就是个诡异独行怪人,否则怎教我考虑那……姓余的呢?
师父为何如此我这辈子是闹不明白了,但碍着我的牛脾气,他还是护着我将姓余地赶下了山。然而今日唱的又是哪一出?
我不太相信自己的眼睛,余世子一群人围得太密,连光也挡去大半,我嫌太暗,推开一人走到窗边,就是阳光看了个清楚。
字体刚毅中正竟又藏着一丝不羁不屑,是师父的墨迹,但是这上面的内容……实在让我愤懑。
“姓余的,这定是你伪造的。”手有些颤巍,没等我扯破那布帛,竟又被他一把夺了回去。
“怎么恼了?”他叠好白绢,放入怀中,“若是假的,你又何必恼它。你放心地跟本世子回去,本世子绝对不会亏待你的,我会一辈子痛你爱你的。”
我又一个寒颤,看着那张谄媚的脸,一肚子的火全都泄了出来,直直地一拳打了过去,“白泽,他……他居然拿我换酒。”
不错,那布帛之上寥寥百字,写的大概意思便是:他有徒隋岚,虽无才却也手脚齐全,可作牛做马任劳任怨,而他白泽一生好酒,于是拿我换美酒千坛。
手却在半途被余世子的随侍劫住,心里的闷气顿时憋得十足,“我不信,我要回杞山。”
姓余地环手一笑,清淡地答了个“好”字。
定是为了让我死心,我真的回了杞山,只是被绑在藤舆上抬去的。
杞山半腰的飞阁是我与师父所居之处,自九年前被师父收留便一直住在此,一草一木一花一柳,今日却被一把火烧了个干净。到山腰时,火势正猛,远远地看着檐角被吞噬,而白泽自然已不知所踪。
“如何?满意了吧,跟本世子回府吧。”余世子戏谑地伸手过来,抬起我的下巴。
我心里的火真烧得旺,看着那手便如啃猪蹄一般地咬了下去。这次他没那么好运,痛得哇哇地大叫起来,随行的一群人也草包般地急得团团转,直到有咸腥入了口,我才松了牙齿。
这样较劲倒算是胜了气势,却终归要输掉排场。敌方人多势众,更要命的是我还被五花大绑在藤舆上。等到余世子回过神来,我却只能任其鱼肉。
“你……你这死丫头,我早知道你不肯就范。看我今天怎么收拾你。”姓余的已然发了火,指使着侍从闪到林子中去。
山腰的火还在烧得火热,今日春寒,风却吹得冷冷的。“嚓”地一声,衣衫已被姓余地撕破,和着里衬亵衣都扯去一角,半边肩都露了出来,白煞煞的迎着凉风,瑟瑟地发抖。额上却蒙了一层汗珠。我手脚被缚,只得干瞪着眼,真希望这眼神能化成箭穿了几万个窟窿。
这时,却听“嗖”地一声急窜而来,我忙定下心来,转眼一看,只见土里竟多了一支羽箭,与余世子相差不到寸许,不免有些惊,但更多的却是喜。
“谁?谁不想活了。”余世子显然已吓丢了魂,捂着手臂乱嚷嚷。这才发现他手臂已受了伤,那紫衣上片刻便被染得艳如春花一般。想来是被刚才那羽箭所伤。
“世……世子,是玄鹰骑。”隐去林中的侍从已冲了出来,惊慌地指着另一山头道。
葱郁的山头不知何时多了数十骑,须臾间已策马驰了过来,渐渐看得清楚,当先一个男子的衣襟上连绵绣着飞鹰图腾。
这样的阵势足以吓退余世子,见他双腿发抖的样子,我不由得笑了出来,但是这一笑竟让他回了神,盯了我一瞬,他忙开口命道:“快走,带……带上她。”
我双眼一翻,心里真十分佩服这余世子,自己都快没命了,还顾得上我这女……“色”。
立即有人伸手来抬绑着我的藤舆,但手还未挨到木把,又一支箭已经插在了藤条间。好一支漂亮的黑羽三棱银簇箭,便是它吓得余世子等人再不敢靠近。余世子终于沉呤了片刻,终于挥了挥手,落荒而去。
见一群人真正消失无踪,我方松了口气。正欲欢心鼓舞,却发现手脚竟纹丝不动,低头看去,竟又是一额的冷汗。这不,自个的手脚还被绑在这藤舆上,而眼前越来越近的玄鹰骑却不知是敌是友。
“姓余的,你回来……回来。”我喊了一嗓子,哪里会有人应声。
我只得硬撑着脸面撇过头来。丈许外,当先的男子应是二十左右的年龄,目光冷淡深沉,但偏偏那脸上含着一抹笑,极不和谐的搭配。正当我出神时,男子已下了马,未转头,只开口道:“你们都先退到林外去。”
我闻言顿时一怔,气也沉了下来,这话听着怎么……有一种才脱虎口又入狼窝的感觉。看着对方的风骚样儿,眉间止不住紧了起来,再顾不得他是神是魔,开口便道:“喂,你眼儿往哪儿瞧呢?看够了没有?”
他一惊之后,却大笑了出来,眼中的冷寒刹时去尽,目光也从我肩头移开。而我却被他笑得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不自主地向后仰了仰,但总算感觉得到,他应无恶意。果不其然,他解下了身后的披风罩在了身上,并伸手解开绑缚我的绳子,口中问道:“你……不记得我了?”
微愕,细细端详起来。除却那双微染桃花的吊梢眼,也算是眉目轻盈,且举止风雅,神采奕奕。我算来活了十多年,还真没结交过这样的人,难道我的记忆出现问题了吗?我依然蹙着眉,半晌扯了抹笑,“不记得,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
男子的动作顿时停了下来,蹲在地上抬头笑望着我道,我不得不承认他的笑甚是多样,这时候竟又带上了一分怪痞,“真不记得了?”
我看得更深了些,虽然被他的神情镇住了,但依然还是诚实地摇了摇头。身后的绳子还未解开,但男子已经停下手来,半撑着头望着我,脸上的表情别提凋零成了什么样儿,等到只剩下残枝败叶时,他忽然爆发出一缕笑声:“小岚子,你既然敢……忘了我,你真是太没良心了,亏我日日夜夜都想着你。”
她顾不得自己的耳朵,继续再看他一眼,那张脸,那双眉……
“……你,你干嘛回来?”我想自己是记起来了。男子敛紧眉头,叉着腰续而又笑,“回来抢亲呀。”
第3章 旮旯里的记忆
我名字中确有个“岚”字,想我这十六、七年中,师傅唤我岚丫头,听着无比亲切,林中的砍柴的大叔的叫我蓝小妖,也尚能答应,若是如买菜买鸭的大娘叫我声小岚或岚岚我自然也是欣然受之,但这世上却就有人偏偏爱在这“岚”字后蛇足般地添一“子”字,而据我所知五湖四海内便只有一个人会如此喊我了,便是眼前的他。
“我叫,隋……岚。”我歪了歪嘴,管不了自己如今是否是张寡妇脸。
“是啊,小岚子,我记得。”他嬉笑得更欢快。
这结果我早就料到了,只是牙齿依然气得“吱吱”响。
好些年前,在我生命里没有出现“白泽”两个字时,竟还有一段潜藏的记忆,好似淡得已经快要消失,就像那年初春河面上的浮冰一般,在暖阳下已经化得支离破碎。
初到金汤城应是在夏末,因为北边诸侯攻伐汀州各郡,累得金汤城也禁了严,我好不容易才混了进去。当年的金汤城亦是繁华盛极的,只听人说,这儿的馒头都比别处白一些大一些。于是在一个小摊前,一站便是半日,双眼直勾勾地盯着笼子里的大白馒头,终于惹得摊主不乐意了,恶狠狠地叉着腰道:“你怎么还没走呀,小乞丐,老子告诉你滚远些,你没钱就没得吃。”
我嘟着嘴,瞪了回去,“我就看看,难道你也要收钱。”
许是生意不咋样,他竟将罪过都赖我头上了。摊主一张脸顿时气得飞红,捏着拳手直直地朝我大步走了过来,还一口啐道:“这是老子的地盘,我让你看。”说着一拳便挥了过来,早知道他有如此阵势,我甚是机警地矮身,从他的手臂下穿了过去,冲到摊子的蒸笼前一手便抓了一个馒头,那胖乎乎的馒头还烫手呢,顿时乐呵得忘了形,忽然身子一轻,整个人却都被提了起来。
摊主揪着我的衣领依然扯着嗓子骂:“臭乞丐,敢偷我的馒头,看我不打死你。”
慌乱中我转过头去,此番动作却吓了他一跳,原本来凶巴巴的脸立马被冻住一般,好似见到了鬼。而我清楚的知道,我便是他眼中的那只鬼。
“妖……妖精。”
虽然尚小,但早已习惯了这俩字,只是小小的心里依然有些小小恨,于是我不紧不慢地将手中的馒头统统塞进了他的口中。捏着后颈的手终于松了开,趁他不备,我一溜烟地窜进了巷子。
“妖精,她是妖精,快抓住她。”
只觉得身后越追越近,越追越急,我将最后偷来的两个馒头全藏进衣内,没命似地向前跑。但常言道:祸不单行。正当我脚步慌乱时,却不知哪儿又横出来的一截木头,一个没躲过,硬生生地栽在了地上。紧随其后的呼叫声已经近到转角处,眼看就要追上,旁边的木堆中忽地伸出了一只手,极快地将我向旁一拖,还没等我惊叫出声,嘴巴已先被一只手死死地封了住。
“嘘……”
我稍稍静了下来,心里琢磨着此人应该没什么恶意,便由着他。
追赶着的人一拔拔地过去了,等到最后一个也消失在巷子口里,捂得我生痛的手却依然没松开。低眉看了看,是一只细得像鬼爪子一样的手,我幽幽皱了下小眉头,抓起那黑手便一口咬了下去。
“啊……”一声鬼叫,掩着身子的竹竿被掀得纷纷倒了地。我转过身退了数步,终于看清那人,一个跟我一样穿得甚是破烂的小子,只是足足高了我一头。许是刚才下口着实狠了一些,那手掌已见血痕,他一边猛吹着伤处,一边恶狠狠地挑着眉眼看着我,“你真没良心,是我救了你。”
我用余光睨着他,昂着头撇嘴道:“你还让我拌了一跤,那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别有用心打什么坏主意?”
“就你。”男孩眉间的凶狠迅速地掩在畅快的笑意中。如朝阳般的笑颜,从未想过能出来在一小乞丐的脸上,那不属于我,亦不应属于他。
“怎样?没底气了吧。”他自语道,又去揉了揉手背上的伤口。
我……确实没什么让他打主意的。我微底了头,极不情愿地掏出一个馒头递了过去,“那谢谢你,给你个馒头当补偿咯。”
男孩接过我丢去的东西,呲了呲牙:“这么脏,全是你的爪子印,居然让本公子吃这东西。”
“公子?”我不由得抽抽嘴角,圆睁着双眼上下打量着男孩,一把将馒头夺了过来,“那感情好,我巴不得公子……吃不下去呢。”
“怎么说也得请我吃烤鸡吧。”他丝毫不觉得那一波三折的“公子”俩字代表着什么,只顾着继续道,“你去后山打只野鸡,我去捡些柴火,落日后在城南山神庙见。”
落日!山神庙!
我拧着眉,看着他一溜烟地跑得没了影儿。
“小狗才听你的。”朝着男孩的背影做了个鬼脸,拿着馒头自个吃了起来,什么野鸡、什么山神庙,关我何事。
闲坐到落日,金光闪闪地洒了一林,直到山神庙之事快被我抛到九霄去外时,我竟然惊奇地察觉到费了老大功夫偷来的干粮牙根儿就不顶用,由两个馒头填满的五脏庙又咕噜咕噜直闹腾了。
要我去打野鸡,这根本就不可能,不过那山神庙……怎么会飘出烤鸡味,不会是野鸡自己跳进了火坑里了吧。
山神庙早已破旧不堪,里面供着一尊弥勒佛,笑得嘴都快扯破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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