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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徒-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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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水楼中,鼓乐齐鸣。
    徐公身着崭新的官服,笑呵呵的与客人们打招呼。
    看到刘阚和灌婴来的时候,徐公的三角眼眯成了一条缝,脸上更笑得,仿佛花开一般。
    “刘生,快快请进!”
    刘阚拱手道:“徐公大寿,恕小子早先不知,故而未能早作准备。匆匆备了些礼物,还请徐公莫要嫌弃才是。”
    说着话,灌婴让跟在身后的蒯彻,把礼单奉上。
    “杜陵酒神,沛县刘生……奉上贺礼!泗水沉窖十瓿,黄金两镒!”
    原本喧闹的酒楼中,一下子变得安静下来。徐公的脸上,笑容更加灿烂,看刘阚的眼神儿都有点不对了。且不说刘阚那杜陵酒神的名头在商贾之中有着怎样的地位,十瓿沉窖,黄金两镒,可以说是这寿宴开始到现在,最重的一份贺礼,徐公怎能不开心呢?
    不仅仅是开心,最重要的是感觉有面子。
    刘阚那是什么人?虽然白丁一个,可是却背负着皇家御用酒师的身份,非普通人可比。
    “刘小弟,客气了,太客气了!”
    徐公连连说:“如此重礼,却让我怎受的起?”
    “大人为官一任,造福乡邻,实乃我大秦治下百官之表率。小小心意,大人莫要推却。”
    这话说的,让刘阚都觉得很恶心。
    但又不得不说,而且还要满脸的笑容。一时间,周遭人阿谀之声顿起,让徐公着实虚荣了一把。对刘阚的看法,又高了一等。于是和刘阚携手走进堂上,并安排在了主位。
    周围一干商贾,自然点头哈腰。
    刘阚拉了一下灌婴,在食案后坐下,“灌大哥,且忍耐一下吧。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莫要为这种人生气。且看他得意一时,他日必遭报应……有道是,人在做,天在看。”
    原本,灌婴是不想来这种场合。
    但人在屋檐下,不能不低头。既然低头,就莫要再让别人挑着理儿,于是就跟着刘阚来了。
    听刘阚这番劝说,灌婴忍不住笑了。
    “还是一只贪财的老鸟。”
    刘阚一口酒险些喷出来,扭头看了看灌婴,“斯文,斯文!”
    灌婴也笑了,当下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喝着酒,说着话,倒也看不出他心里的不痛快。
    午时将近,酒宴开始。
    这一天,易水楼并没有对外营业,宾客们觥筹交错,菜碟更如流水般端上端下,尽显出徐公在这宋子,那不可动摇的地头蛇之位。一派虚假的应酬,也使得气氛热闹了许多。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易水楼的主人家,安排了一个助兴的节目:击筑。
    筑【注】,是一种击弦乐器,形状有些类似于后世的古筝。有十三条弦,弦下有柱。演奏的时候,以左手按弦的一端,右手执特制的竹尺,击弦发音。这是先秦时代最为流行的乐器,甚至比之古琴,还要流行。起源于楚地,其声悲亢而激越,在民间广为流传。
    击筑,是一种时尚。
    酒宴之时,若没有这个节目,这酒宴的规格就会低俗许多。
    刘阚前世也只是听说过,却从没有见过。不由得来了兴趣,兴致勃勃的等待节目登场。
    不多时,一年轻女子怀抱着一张筑,走到堂上。
    朝着众人欠身行礼,而后坐好。一手按住弦,另一只手,则执起一支竹尺,做好了准备。
    刹那间,喧闹的堂上,鸦雀无声。
    这是一种礼。虽然春秋战国五百年,使得礼乐崩坏,风雅颂荡然无存,可这礼,却始终留存在人们的心中。乐,是一种极其高雅的事物,若无礼,则无以品味其中精髓。
    就连徐公,也正襟危坐。
    铮——
    竹尺轻击于弦上,那女子纤纤玉手,随之传花蝴蝶一般的变化着,移动着。
    慷慨激昂的乐曲,从那尺下,弦上,手中流出。那种感觉,足以让人的心,为之澎湃。
    所有人都不敢出生,甚至在走路的时候,都放慢了脚步。
    徐公的脸色,却渐渐的难看起来……
    刘阚没太多音乐细胞,只觉得这曲子慷慨激昂,悲壮的让人感觉血在烧。可除此之外,再也没甚感触。甚至还有一种很怪异的感觉,这样的曲子,从女子手中发出,不伦不类。
    “这是什么曲子?”
    刘阚发现堂上的人们,表情有些古怪。
    蒯彻见周围没人注意,忙探身在刘阚耳边轻声道:“主人,这就是著名的易水送别。”
    易水送别?
    刘阚没反应过来。
    蒯彻的声音很小,并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
    他就坐在刘阚的身后,于是压低声音解释道:“就是那荆轲别离一水时放歌的易水送别。”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刘阚顿觉一股寒意窜起,扭头看着蒯彻,那意思分明是在询问:这曲子,不是被禁了?
    没错!
    荆轲刺秦,天下人皆知。
    而易水送别,也因荆轲而名传于世。起流行的成都,不仅仅是局限于击筑。甚至有人改成了琴、笙、鼓、钟等八音齐奏的大乐曲。有井水处,就能听得到有人哼唱此曲。
    教司乐坊中,若不会演奏此曲,就会被视作外行。
    虽然,始皇帝下令禁止,可实际上呢,除了在秦地之外,山东六国所在,基本上不予奉行。所谓禁者自禁,弹唱者依旧弹唱。这曲子非但没有息声,反而越禁越是流行。
    徐公的脸色很不好看,却也图之奈何。
    这是风尚,这是潮流……
    所谓法不责众,全天下的人都在传唱,难不成你杀得了世上所有人?只是作为老秦官吏,徐公心里总归是不太舒服。脸色有些阴沉,眉头微微蹙着,轻轻的哼了那么一声。
    一曲乐毕,众人齐刷刷的鼓掌称赞。
    那女人捧筑礼谢,正要离去时,却见一中年男子,蓦地从堂下站起来,沉声道:“音亦有情,你击筑手法虽然精妙,然则却未能把握住其中的真髓,却是糟蹋了这首曲子。”
    此人身高八尺,体态修长,略显单薄。
    头裹红蓝相间的头帻,一系青衫,更衬托着卓尔不群的气质。
    他走到堂上,厉声对那女子道:“若心中无慷慨悲歌之豪气,若无义之所在,虽千万人吾愿往之的心,就算是你手法再精妙,终究是是落了下乘,只能奏出其中精髓之一二。”
    那女子,是宋子城中一等一的击筑大家。
    自学会这一曲易水送别之后,从没有被人如此的指责过,一时间那俏脸,涨的通红。
    “你是何人?”
    易水楼的主人家站起来,厉声喝道:“此乃徐公之寿宴,你竟敢如此放肆,莫非寻死?”
    那中年人淡定一笑,从女人手中接过筑。
    跪坐下来,把筑放在身前,“正因徐公寿宴,在下才要献丑,以为徐公贺寿,不知可否?”
    ————————————
    注:筑,自宋代以后失传。千百年来,只见记载,未有实物。但1993年,考古学家在长沙河西西汉王后渔阳墓中发现了实物,当时被文物界称之为新中国建国四十余年来,乐器考古的首次重大发现。
    学术界也成这渔阳筑,为天下第一筑。
    第一部 潜龙勿用 第七十二章 风萧萧兮易水寒(二) 
     更新时间:2009…3…12 9:06:34 本章字数:3857
    中年人坐下来的时候,曾向刘阚微微一笑,点头致意。
    不过除了刘阚之外,其他人都被这中年人的言语所震惊,并没有发现他这个悄然的举动。
    他认识我吗?
    刘阚盯着那中年人,心中疑惑不解。
    很陌生!刘阚可以肯定,他没有见过这张面孔。但是心中,又生出一种奇怪的感觉。
    我认识他,我绝对认识他!
    徐公阴着脸,三角眼泛着一抹寒意,“你是谁?”
    中年却闭上了眼睛,当他的手放在筑弦的一刹那时,整个人都仿佛发生了变化。那是一种高雅,一种贵气,一种……一种用言语无法形容出来的气度。雍容?亦或者华贵?
    总之,所有人的心里,为之一振。
    乐娘先前还很不服气。可是在这时候,眸光闪烁,眼中秋波荡漾。恭恭敬敬的走上前,双手奉上了竹尺。而后退了一步,跪于中年人的身侧。那竟然是,以师礼侍之的举动。
    “乐,由心生。若心中无气概,任你技巧精湛,终奏不出其中三昧。”
    高渐离,是高渐离!
    刘阚的手,在食案下一把抓住了灌婴的胳膊。灌婴没有认出中年人的身份,却能从刘阚的手上,感受到他身体在颤动。不由得奇怪,扭头看向刘阚,却见他脸上,一派平静。
    你怎么回来了?
    我不是要你走吗……可你为何要回来,而且是如此明目张胆的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眼下的这副形容,怕才是你的真面目吧。
    你为了什么?为什么要走出来?难道,只是为了演奏一曲?让世人重新记起你的名字?
    徐公的三角眼,眯成了一条缝。
    就在他将要发作的一刹那,中年人手持竹尺,轻轻的敲在了筑弦之上。那动作,让人感觉到赏心悦目,行云流水一般,浑然天成。乐声起时,这大堂上,是一派寂静无声。
    手指拂过,竹尺轻击。
    动作是那么的轻柔舒展,可是却发出了苍凉悲壮的黄钟大吕之音。还是易水送别,但是和先前那乐娘所奏,完全是天壤之别。如果是,乐娘的易水送别,只是令人心潮澎湃。
    那么中年人的易水送别,却如同是一把火,一把在身体中燃烧起来的熊熊烈焰。
    那火,足以把人的血烧干,烧净……你静静的聆听,灵魂仿佛置于在一片萧索悲歌中。
    刘阚倒吸一口凉气。
    壮士的悲歌,已唱遍了天下;壮士的血,却已经被漫漫的黄沙所覆盖……
    人们,总是喜欢遗忘,遗忘过往那些悲壮的事,悲壮的人。可如果真的这样子,就算易水送别为天下人所知,又能如何。那故事,那人,都已经忘记了,乐曲,只是空壳。
    “风萧萧兮易水寒,
    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探虎穴兮入蛟宫,
    仰天嘘气兮……成白虹!”
    那苍凉的放歌声,似有着令人难以抗拒的魔力。中年人一边击筑,一边放歌,再无早先那淡定雍容之气。唱到了最后时,已然泪流满面,泣不成声。而这声音,更感染的所有人,心怀壮烈。有那青年人如灌婴,握紧了拳头,身子颤抖,咬牙切齿的战栗着。
    这,才是真正的易水送别。
    即便是徐公,也不禁为之动容。
    只是那眸子中的光芒,更加阴寒,如毒蛇一般,紧盯中年人。
    荆轲啊,你莫要着急,我来了!中年人的眼中满含泪水,若癫狂一般,奏响音律。
    我虽然来迟了,但我终还是来了。若你英魂尚在,请等我一等,我们在一起把酒放歌吧!
    “够了!”
    徐公终于承受不住乐音中蕴含的压力,双手掀翻了食案,呼的站起身来,仍控制不住的战栗着。
    乐音,止息。
    “你,你,你……你是谁?你究竟是谁?”
    中年人深吸一口气,松开了筑弦,把竹尺递交给了乐娘。声音仍带着些许颤抖,“曲若无魂,图之奈何?”
    “小女子,受教了!”
    乐娘泪流满面。
    “我叫高渐离!”中年人转过身,情绪已经平静下来,又恢复了早先的淡定和从容。
    他朝着徐公一拱手:“我忍了八年,藏了八年……呵呵,现在已不想再忍,再藏。”
    徐公面颊抽搐,突然厉声喝道:“来人,把他给我拿下!”
    “不用费事儿,我今日既然来了,就未曾想过要逃走。”
    徐黑带着人冲进了堂上,高渐离却毫不慌张。那份雍容华贵的气度,震慑的徐黑,不敢妄动。
    “好,好,好!”徐公阴冷笑道:“既然你要寻死,那我就不客气了。且看看你有怎生的骨头。”
    “高某恭候徐公的手段!”
    徐公大吼,“徐黑,先给我斩了这高渐离的双手,带回衙门,我要好好的审问他。”
    “慢着!”
    刘阚突然站了起来。
    徐公阴冷的看着刘阚,“怎么,刘生要为这贼子求情?”
    刘阚一笑,走到徐公身边,压低声音道:“徐公,非是我要求情。这高渐离,乃陛下亲自下令通缉的人。当务之急,您应该立刻呈报咸阳……若是擅自私刑,您可知道陛下心中是怎么想?以小子愚见,还是先把他看押起来,等咸阳方面有回复,再做决断。”
    “这个……”
    徐公沉吟片刻,轻轻点头,“若非刘生你的提醒,我险些铸成了大错……来人啊,把高渐离打入大牢。未得我的手令,任何人不得私自见他。徐黑,你立刻持我印绶,赶赴咸阳,求见廷尉李大人。”
    “诺!”
    高渐离被押走了。
    在从刘阚身边过去的一刹那,刘阚看到了他眼中的那一抹笑意,是畅快的笑意。
    他想要死!
    在瞬间,刘阚明白了高渐离的心思。
    酒宴上出了这一档子事,已经无法在继续下去了。
    刘阚和灌婴,带着蒯彻告辞离去。三人在街头走着,可是刘阚的脑海中,却一直闪现着那一抹若有若无的笑容。
    “高渐离,他想要做什么?”
    灌婴忍不住打破了沉闷,轻声的询问。
    刘阚没有回答。
    蒯彻见四周无人,压低声音道:“以小人之见,他想要刺秦!”
    “啊?”
    灌婴激灵灵打了一个寒蝉,忍不住向刘阚看去。刘阚没有半点吃惊的样子,似乎早已经预料到。
    “阿阚兄弟,你……”
    “莫问我,其实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做。天下一统,是大势所趋,不是杀一个人就能阻止,至少现在,不可能。秦军精锐,身经百战。外有王贲屠睢蒙恬这等名将,内有王绾冯劫冯去疾蒙毅这样的人物。上有太子扶苏,下有数百万三秦百姓……其实,陛下如果真的走了,于秦而言,于天下而言……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情……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刘阚说的是真心话,他现在很迷茫。
    若非是灌婴和蒯彻值得信任,他是说不出这样的言语来。
    可是这话说的却又太过于含糊,以至于聪明机智如蒯彻,也无法听明白他真实的含义。
    至于灌婴,已经完全懵了。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探虎穴兮入蛟宫,仰天嘘气兮成白虹。
    当年荆轲就是唱着这首歌,去了咸阳。
    但他失败了!
    八年后,高渐离也唱着同样的歌重新出现。是国仇家恨?还是因那一份浓的无法化解的兄弟情义?都不再重要了。对于高渐离而言,重要的是,当他出现在大堂的时候,他的整个人,得到了一种解脱。成与败,很重要吗?只要那一份情义在,就已经够了!
    明知道,高渐离不可能成功。
    但是在这一刻,刘阚不知为什么,却期盼着高渐离能够成功。
    “阿阚兄弟,我们现在……”灌婴推了一下刘阚。
    深吸一口气,刘阚长叹了一声。
    “道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义之所当,千金散尽不后悔;情之所钟,世俗礼法如粪土;兴之所致,与君痛饮三百杯。男儿大丈夫,正当如此……走,我们回家喝酒去!”
    这是前世刘阚在网络上看到的一句话。
    道之所在,出自于《孟子》,不过后面三句,就不知出于何处。
    蒯彻表情复杂,灌婴茫茫然不知所措。三人沿着大街走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们的住处,就在那易水楼中。乱了,全都乱了……刘阚挠挠头,转身要往回走。可就在这时候,从街角的小巷中,走出来了一个人。没等刘阚反应过来,他已经拦住了去路。
    第一部 潜龙勿用 第七十三章 回家
     更新时间:2009…3…12 18:03:01 本章字数:3646
    看清楚了来人以后,刘阚叹了一口气。
    而灌婴却明显的紧张起来,向旁侧跨了一步,隐隐和刘阚形成了夹击之势,盯着对方。
    “为什么不劝劝他?”
    刘阚说:“他成功不了,也不可能成功的……还要白白的遭一番屈辱,又是何苦来哉?”
    “这是他的选择!”
    来人披着一件羊裘,身上还背着一个包裹。头扎红蓝两色的头帻,生的是豹头燕颌。
    正是狗屠车宁。
    “老高脾气很倔强,认准的事情,决不可能改变。在这一点上,他和那个人非常想像。八年前,我和老高送他在易水河畔,丹太子也在,虽然声势很浩大,但我却知道,他不可能成功。现在,我又要送老高了,虽然我很清楚,他不可能成功,但是却无法劝阻他。”
    刘阚看着这个前两日还和他搏杀的家伙,心中有一种很难言的感受。
    车宁长出一口气,“你刚才在堂上为老高求情,我都看见了……我还是很讨厌你,但还是要说声谢谢。这是你要的方子!老房子里还有一些工具,你要是觉得可以,就拿走吧。
    我知道你想要说什么!
    可有些事情,总归是要去做的,这无关对和错。
    当年,我不同意荆轲去,因为我觉得,那不值得;今天,我也不同意老高的行为,原因一样,不值得。可总还是要去做……过了今日,你就找不到我了。那老房子,请你烧了吧。
    在宋子住了八年,也该走了!”
    “你要去哪儿?”
    “去该去的地方……”
    车宁说完,将一把铜钥匙塞到了刘阚的手中,头也不回的走了。
    这些人,究竟在想些什么呢?
    车宁也好,高渐离也罢,他们的思想,让刘阚很难理解。可以看得出,那无关国仇家恨。
    可不是如此,又是为了那般?
    刘阚拿着钥匙,并没有立刻去车宁的家里探视。
    先回了易水楼的住所,让程邈和蒯彻收拾行装,准备动身。然后,他带着一瓿花雕,想要去牢中探望一下高渐离。但是在牢房外徘徊了许久,最终还是没有走过去询问。
    高渐离的身份,实在是太敏感了!
    ******
    第二天,刘阚去了一趟府衙。
    以拜望徐公的名义,旁敲侧击的询问了一下高渐离的情况。当然,刘阚问的非常隐晦。
    徐公也没有太在意。
    此时此刻,他沉浸在喜悦中。抓到了高渐离,可以想象到,自己的仕途将会更进一步。
    当年荆轲给始皇帝带去的震撼太大了。
    大的,甚至有些许恐惧。为此,始皇帝兵发燕国,迫使燕王送上了燕太子丹的首级。所有和荆轲有关的人,哪怕只是一点点的关系,全都一个不落下的抓起来,其中还包括了当时极为有名的赵国剑客,榆次人盖(音ge,三声)聂,可说的上是牵连甚广。
    而其中,高渐离也在那份名单之上。
    只是自荆轲死后,高渐离就隐姓埋名,再也没有出现过。
    八年过去了,荆轲早已尸骨无存,盖聂也被押送去了骊山……可始皇帝,却未曾忘记过高渐离。
    所以,徐公的心情非常好。
    对于刘阚那看似无意的询问,也并不在意。
    高渐离在被关押入大牢后,就被单独隔离起来。徐公呢,也没工夫去审问他,而是连夜派人六百里加急,赶赴咸阳。从徐公的话语中,刘阚还探到了另外一个消息。
    始皇帝嬴政,在十余日之前,再次巡狩东方。
    如今车驾已经出了函谷关!
    “刘生回沛县的话,老夫倒是要给你一个建议。按照行程,如果你这个时候上路,怕是会和陛下巡狩的路线重合。所以,我建议你不要走聊城一线,最好是改道走邯郸安阳一线,自成皋过大河,走鸿沟,经由大梁,从砀郡入泗水郡。路程远了些,不过能省却很多麻烦。”
    这心情好,说话都透着那么一股子亲热。
    鸿沟,是沟通大河与淮水的人工运河。早在魏惠王十年(公元前360年)就开始兴建。
    似乎说的有道理。
    这样一来,正好就可以错开和始皇帝的行程。的确是绕了远路,但却能节省不少时间。
    刘阚谢过了徐公,然后告辞离去。
    有一件事他算是放下心了……在没有得到咸阳的回复之前,徐公绝对不会去找高渐离的麻烦。
    这件事情,到此为止吧。
    若是牵扯的太深了,只怕会让自己陷入尴尬的境地。能做的已经做了,刘阚觉得,自己问心无愧。
    至于高渐离为什么会突然改变?这已经不是刘阚应该去考虑的问题了。
    就这样,刘阚在宋子又停留了三日。
    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车宁留下了不少的东西,特别是那些用来制作烧酒的工具,弃之未免可惜。但一辆车肯定是装不下了。刘阚干脆又在宋子买了一辆车和两匹驽马。
    把车宁留下来的东西一股脑的全都搬上马车。
    灌婴和程邈一辆,刘阚和蒯彻一辆。黑骡就拴在马车的车辕上,而后就离开了宋子城。
    “东主!”
    在离开宋子的第二天,蒯彻赶着车,终于忍不住开口询问:“您那天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哪天说的话?”
    刘阚不禁奇怪的反问。
    蒯彻说:“就是高渐离出现的那天。您在街上说的那些话……您说,如果高渐离成功了,对秦,对天下,都是一件好事?这些日子我一直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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