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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自白-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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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一会就回来了,这又是一场虚惊。昨天夜里做梦,梦见政府派人抓我,我藏在一家老百姓的天棚上,被政府人员发现,把我从天棚上往下拉,我怕掉下来,便惊醒了。
  下午,李寓春被捕到这里,他戴了一副脚镣,穿一件大黑布棉袍,自己在一个小黑屋。那屋没有窗户,只有一个门,是重禁闭室。与我是邻居,在我监号的里边。他一咳嗽,我与王焕斌都听见了。他要求看报,看守所给了他一张《长春新报》。他在门口看,屋内没有光线。他拿着报纸念了起来。这是给我们听呢!于是王焕斌问我:“雄飞(李寓春的号)兄来了吗?”
  我说:“来了,我方才看见了,脚上戴着东西呢。”
  过了一天,张看守长又把李寓春调到尚传道的隔壁,一个很小的屋子。不一会儿,出了事,看守的战士说李寓春把被子撕了,企图不轨!这下子麻烦了,张看守长把被子拿走,把李寓春吊在小屋子的门上。怎样的吊法我不能出去看,只听李寓春的脚镣子在空中乱响,显然两脚不是站在地上,并且李寓春用哀告的声音说:“看守长,我再也不敢了,饶恕我吧!……唉哟!受不了,唉哟……”
  小楼上的犯人都听见了,我心里非常难过。我们失败了,落到人家手里,给上什么刑也得忍受。其实这样用刑还不如打一枪痛快,今天给李寓春来这个,也是给我们看。叫人不寒而栗!在吉林听说共产党不打人,不骂人,现在可以说不打好人。意思就是说打的都是坏人。我想起前些时候龚秘书长给我看的那个文件,说不准刑讯,那么这吊起来是干什么呢?他们这些举动上级干部不会知道。我看到张看守长就害怕,尽管他没有骂过我,也没有打过我。
  我在吉林写了一份简单的坦白,只二十多页,这次应当写一份比较详细的坦白书。我没有纸了,又得要求买纸。肖干部对我说:“以后写材料由公家发给你纸,不用你自己买纸了。”
  不一会儿拿来一些纸,都是黄色的粗纸,仿佛手纸似的。长春解放伊始,什么物资都缺乏。
  我从8岁开始写,一边写,一边请示政府人员如何写。写到1948年在长春督察处杀人的那些罪恶,我有些犹豫,督察处杀了许多地工人员及进步人士,每次都是我在场指挥。可是督察处处长张国卿也参加了呀!这个罪恶应该由张国卿负全责,还是由我负全责呀?我认为自己是中间的传达机关,上边有郑洞国批的公事及张国卿下达的命令;下边由督察主任和一些外勤人员具体执行。督察处没有我一样杀人,至于我呢,是奉命实施。这个责任我不能全负,也不能一点不负。写到这个地方我放下了笔,思想斗争起来。想起在吉林对朱副处长承认杀了四五十个人,觉得太不慎重。现在把我杀人经过一一写出来,我的心便忐忑起来。
  正在这时几个穿蓝棉制服的干部来到我的监号窗前,头一个高个,我认识他叫王恒烈,他们在我窗前站住,王恒烈说:“这不是关梦龄吗?”他们一齐对我看了一眼,在我窗前走过。看样子王恒烈还是一个负责干部。我心想,好哇,今天你当了干部,到我面前示威来了。我回忆以前:有人密告他是八路,并且说他在长春第一次解放①给共产党做工作。八路军退出长春时,把四支手枪存在他家。还说他与他表兄高心鲁用长春东兴粮栈作掩护进行地工活动。我根据这些情况与密告,以及我自己的考察,断定高心鲁与王恒烈都是共产党地工人员。由于高心鲁是我的盟兄弟,私交太好,没有逮捕他。一直到一九四八年六月高心鲁、王恒烈先后奔赴解放区,我仍没有抓他们,因为高心鲁的母亲是我的义母,因此我不能下手。王恒烈是高心鲁的表弟,我也因为老高家的关系没有下手。但是这些情况我也没有对他们说,我如果把这些话说出来有两种不好:第一,被我的上级知道,“包庇八路,勾通奸匪”,这就是死罪;第二,我说出来,高心鲁、王恒烈二人一定害怕,或者认为我要敲诈他们,那也麻烦。这两家再给我送钱,我怎么办呢?索性不告诉他们。我把密告信,及情报一烧,装作不知道。现在他们都是人民政府的干部了,王恒烈能到小红楼上来,说明不是一般干部。我早已知道他在长春念书的时候参加了中国共产党。他以为我只会跳舞、吃饭、吸鸦片呢。
  过去他们做地工,利用我的关系在长春大摇大摆:大查户口,到我的公馆躲避,坐我的车子逛大街,还经常到督察处找我。人们都知道高心鲁是关梦龄的盟兄弟,谁敢不高看一眼?今天说来他们是利用我,完成了他们的工作任务。他们胜利了,我失败了。我杀人太多,罪太大,提他们的关系与我不但没有好处,反而叫政府认为“邀功”。相反他们所知道的一切我必须详细的交待出来,不然他们会揭发我,共产党是不讲人情的。再加上这楼上楼下押着几十个督察处的特务。坦白之后再追到我身上,我再交待就迟了。
  关于我在督察处那一段,我没有写应该由谁负责任,反正就是那么回事,政府怎么看是政府的问题。写了半个月,150多页,交给政府,肩上少了一个负担,可是心理上却多了一个顾虑——都交待了,按照我的坦白,拉出去枪毙够条件。于是又有点后悔,可不写又不行呵!矛盾。
  每天晚上趁看守不在甬道上,董顺球、王焕斌就与我打“电话”。一天董顺球告诉我:“听说陈牧也来了,在四平抓到的。”我说:“早来晚来,早晚都得来。逃走的太少了。”
  我大包大揽了杨成荣的事情。没几天就看不见我的这个勤务兵了。可能是释放,回家生产了。
  有一天,看守战士把董顺球提出来扫地。他扫到我的门口,趁看守没注意,他把我的门一开,扔进来一个苹果,一个很好的大苹果。我拿起来擦了擦,偷着吃起来。我一边吃一边想,有家眷在长春倒是好,还有人送东西,我的家在北平,离这太远了。
  晚上董顺球在他那屋对我说:“尝尝苹果吧,长春的水果是很缺的呀。”
  “你给我这个苹果,我心里很高兴,象征着我的事将来会平安结果。”
  “对,一切没问题,我们这些人都认为脑筋最好的就是你。到什么时候,你都会有办法,不会吃亏。你看现在,你睡床上,我们躺在石灰地上;你吃干的,我们喝稀的。将来更不一样,现在这里分三等犯人,第一等就是你们这几个人,住单房间的;第二等就是我们和楼下的这些人;第三等是前面圆楼里的反革命犯,在那比在红楼还厉害。”
  一天,张看守长在董顺球的窗前大发脾气:“给你们报纸看,你们在读报中串供,乱说话,你们是吃草的还是吃饭的?你们若是吃饭的为什么不守制度?一个人不干人事那就不如吃草的。今天这是警告,要注意!”
  我一听,这是指张飞骂李逵,是批评我们这几个监号。可能我与董顺球谈话被他们听见了。犯人嘛,什么都要忍受,我想这还是好的,厉害的恐怕还在后头呢。
  我想将来一定有那么一个场面:一个大屋子,上面坐着法官,旁边坐着记录员,另外坐着旁听人,两边站着武装战士。把我提上堂,对我公审。把督察处杀人的事一件一件来审。对于这种局面我抱定宗旨,问什么答什么,一切杀人罪责我一概承认,都是我关梦龄干的。好汉做事好汉当,决不拖泥带水叫人看不起。给法官找麻烦那又何必呢?怕死不等于不死。
  不久,我看了冯至写的一本《平凡的真理》,上面只有两句话我记下来了,“往坏处打算,往好处争取。”我振作了精神。我认为到长春一定要枪毙我,但我要往不枪毙的方向争取。
  快要过春节的时候,我又写了沈阳地区军统特务材料80多页。还应该写什么呢?要大力争取,不然自己就有生命之忧。
  春节过得很难,我又吃一般犯人的伙食了。只吃了两顿有几块肉的菜。除夕之夜,坐在椅子上,手里拿着香烟慢慢地回忆过去的许多个春节:1945年的除夕,“八?一五”光复后,回到北平。与父亲母亲及弟弟团聚了。作为一个接收人员真是扬眉吐气,趾高气扬。住着大房子,坐着高级车,一切应有尽有。同事和朋友们在除夕的夜晚到我家欢聚,屋内温暖,人声欢笑,父亲看到这样的豪华生活,感到十分的愉快。第二天,大年初一,一件不快活的事发生了。早晨勤务兵从门口拿进来一张红色的贺年片,递给我一看,是八路军北平警备司令杨成武送来的。我很惊讶,八路军的贺年片怎么能送到我的大门?这是八路与我开玩笑吧?我把这张贺年片给北平站送去,并把这个情况告诉了马汉三(军统华北负责人),他对我说;“不是单单给你一个人,北平高级军政人员公馆,门前没有站岗的都给了。我们要针对这件事来布置我们的工作。”
  1947年的春节,在北平特务看守所过的。因为华北特务内部闹人事摩擦,勾起我的贪污问题,戴笠把我押了起来。但是由于我在被押之前是军统局北平肃奸委员会的总务科科长,直接管理看守所的总务,这次被押,看守所所长以下的人员对我另眼看待。我受了优待,平日吃的喝的不是一般犯人所能享受的。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在除夕之夜,我与在押的特务赌博,喝酒,闹得也很热闹,并没有感到难过。
  1948年的除夕,在长春度过,那晚上,因为逮捕政治犯庞静,一夜没有离开督察处,直到第二天,初一下午才出去吃饭。为了反人民没有过除夕。
  今年的春节,我在公安局看守所度过,失去了自由,一切也谈不到了。1950年的春节在哪儿过都是问题。不敢多想,前途异常暗淡。
  我把督察处历次杀人的地方绘了一张图,并且把活埋长春大学学生王恩孚等二人的地方一并绘图交给了政府。接着又写军统局华北与西北区的材料。东西好坏可以比较,我交待的材料可以从其他特务的材料中得到证明。
  在情绪安静下来的时候我也看了一些书,一些经典著作的书。开始看不进去,日子久了,也能看了。有的词句我还要背诵,以备将来好引用。小说也看了几本,不过是当着消遣看的。
  过了春节,看守所内的空气有些紧张。一天晚上,张看守长拿着几个锁吊,钉在我们这几个单房的门上。过去是没有的。呵,现在要锁门!同时到我的屋子,把玻璃窗钉死。这一钉玻璃窗我的心更难受了,不仅仅是不通空气了,而是要对我加强管制了。但有趣的是,他这一钉窗户倒为我解决了一个问题,在我刚到这屋的时候窗外有一个纸条,写着“小心……”我认为是对我“小心看守”,今天晚上因为钉窗户,这张纸条掉下来了,我一看是“小心玻璃!”
  门上锁、窗户钉死。天气逐渐的暖和,屋里闷热,浑身发痒。不能洗澡,只在春节的时候推了一个秃头,别的什么也谈不到。我在黄昏的时分站在玻璃窗前,自己小声地念着:
  这无尽的岁月,
  无期的徒刑,
  回忆过去,感到异常的惆怅;
  瞻望未来,充满了痛苦与失望。
  恐惧与悲伤,
  萦绕在我的心房,
  许多的问题无法去想……
  我想起许多死去的亲友,有的做过大官,是榜上有名的人物,可是一死了之。人生百年不过一死,我这算什么呢?两眼一闭,万事皆休。我想到应该自杀,藏在墙里的那条被服线可以帮我“上天堂”。但是又想,现在还看不出共产党要杀我。那么到看出来的时候来得及吗?每天考虑怎么死,这样的日子是最痛苦的。
  在2月底的一个晚上,大约有10点钟的样子,我刚睡下,张看守长来了。他把我推醒,叫我拿东西,穿好衣服。我很惊讶,我没有拿东西,我拿出一支纸烟,取出火柴点燃,我对张看守长说:“没有关系,我知道有这么一天,一点也不使我意外,希望来个痛快!”过去东北枪毙土匪时,土匪花钱给监斩的人,求他执刑时,不用炸子,用一般子弹,把头部穿个眼,不至把脑袋炸碎。所以土匪临死前都说:“朋友,来个痛快!”
  张看守长也没有听明白我的话,说:“没关系,快点吧!”我把东西收拾起来说:“算了吧,这些东西我不要了!”“拿着吧,你不要行李,怎么睡觉?”
  我听还睡觉!便赶忙把东西包好,跟着他下楼了。
  到了楼下的最里边的一个监号。一进屋,尿桶的臊味,屋内的臭味骤然扑鼻而来,使人作呕。屋内有四五个人,都睡着了。看守的战士在铁栏杆外边喊:“把他们推一推,就睡在那吧。”
  我把行李一放,没有怎么整理就躺下了。心情非常紧张,这是要加严了,痛苦的日子开始了。墙角放着一个尿桶,十分难闻,说不定还要长久的闻下去。我为什么到这个屋子来呢?我坦白得不好?有没交待的被别人揭发了?我藏了武器?翻来覆去地乱想,天亮才迷迷糊糊地合上了眼睛。刚一合眼,就喊起床,什么起床?都睡在地板上。大家从地板上爬起来,把被子一叠,坐在屁股下面,不洗脸,也不漱口。这屋共有六个人,有几个人直看我,似乎认识,但我不认识他们。看守的战士用命令的口气说:“不准说话,谁要说话,就处分谁!”
  坐了半点钟的样子,门外响起饭桶的声音。我的肚子也饿了。一个战士送进来一个饭桶,高粱米饭泡在白菜汤里。六个铁碗,六双筷子。有的不是筷子,是木棍、树枝。由我们这屋的那个高个接过来,把饭桶放在地板中央。六个人围着饭桶,每人拿一个饭碗,拿一双筷子,用碗到饭桶里去舀饭,一个人一碗,我舀了多半碗。他们吃得很多,我只吃了半碗就放下了。看守战士认识我,在铁栏杆外边问我:“你吃了多少?”我还没有来得及答话,另一个同屋的犯人抢先说:“他吃了半碗。”
  这屋的规矩是,不准交头接耳,不准打瞌睡,不准乱看,不准藏违禁物品,不准伸腿(只许盘腿而坐),不准……我心想,最好是不准活着。一切都解决了。
  吃完早饭,楼下房子的门锁都打开了,一方面往外送饭桶,一方面放便。一个屋子一个屋子,依次到院中的露天厕所大便。外面站了许多武装战士,都是端着枪预备放的姿势。我看到一些年轻的战士,看样子还没有上过战场,他们拿枪看守犯人,表现得特别紧张。我对于这些年轻的战士很害怕:一个战士背手提轻机枪,很不熟悉地退子弹,我害怕他们任意摆弄,走了火,把我们打死。那真是冤哉枉也。
  放便时,我们六个人一组,要快跑,跑到厕所蹲下就拉屎,完毕,一齐回来。路上不准左右乱看。但是我看到楼下是12个监号,南北各6个,中间,四周都是走廊,看守在走廊四周监视。每个屋子一扇门,一面是铁栏杆,铁栏杆外面是走廊。假如我从走廊经过,一咳嗽,各屋都会知道我下楼了。
  楼下的制度可真严厉,可以说动辄则咎。盘腿而坐,目不斜视。这样坐下去,不残废才怪呢。这样不打不骂真够呛。
  我们这屋五个人,有四个人见过我。杨光是军统局绥靖第二大队第二中队长,张逸民是中统局长春区第四分区主任,李中候是长春警备司令部参二科的小特务,刘新斋是军统局东北特技组的中尉组员,另一个是中统特务姓王。他们说:“都知道你在楼上优待,怎么又把你调普通号来了?”我摇摇头冷笑了一下。自己感到很惭愧,为什么对我昨天优待,今天又不优待了?共产党的事情真是捉摸不定。
  一天上午,提我到前楼的审讯室。那个姓郭的与往日不同,进屋就喊:“你不老实!有许多问题打埋伏,欺骗政府。你考虑考虑,还想争取不?你经办的案件那么多,抓了好几百人,你都交待出来了吗?别人交待了,你还在这装没事呢。对你这样的不能客气——砸上脚镣!”
  接着事先布置的两个看守,把我叫到走廊,给我戴上了脚镣。再什么也没有说便叫我返回监号。戴上脚镣不让站着走路,叫弯腰手提脚镣走路,这样可以没有声音。回到监号,同屋的五个人都感到惊愕。我坐到原处思想极度紧张,情绪紊乱,忐忑不安,内心十分怨恨政府。心想,我这是自作自受,谁叫我自首呢?这就是自首的结果。我的脑袋太简单了,这样的下场叫人笑话。陡地,我想起一个日本歌子叫《秋词》:自己做错怨不得人,自作自己受;兴奋的歌声,热情的泪流,永远没有归期……唉,没有什么可抱怨的,我这一辈子走错了这步路,就搞得人不人鬼不鬼。真是羞愧难当,不如死了好。我想起在楼上墙壁里藏着的被服线,可惜没有带下来,自杀都困难了。活着难受,死又不能死,闹得死不死,活不活,天哪!我关梦龄已到山穷水尽之时了。
  我又想,如果我从解放团上火车到沈阳,沈阳解放到北平。我真的走不了吗?难道说长春这么多特务,就没有一个人逃走了?既然有人逃走,我为什么不能?想在共产党这儿工作已成空中楼阁。我自首受了这样的罪,叫军统局的人知道,他们会指责我说:“好哇,关梦龄叛变组织,投降奸匪,把自己同志检举了一二十人,把潜伏组织出卖给敌人,结果他自己被戴上脚镣押了起来,这就是没有骨气的下场!”
  千头万绪不知从哪儿反省。晚上睡觉,脚镣把被里划破了;一副冰冷的铁镣挨着小腿,真是不舒服;夜里小便,还不准脚镣响,要轻轻地拿起来,提着,走到尿桶跟前,慢慢地把脚镣放在地板上,再小便,便完再轻手轻脚的回来。脚镣给我的威胁太大了。
  一天夜里,我对身旁的张逸民说:“你修修好,把我勒死吧,我受不了这个罪。”
  “拿什么勒呀?”他反问我。
  “把我这条毛巾撕成两条,接起来,缠在脖子上,扎一个死扣,一勒,就能勒死。”
  “你死了,我怎么办?”
  “你装不知道。”
  “我看你在外面很有两下子,现在怎么这样糊涂!你想想,咱们两人紧挨紧睡觉,你勒死了,我不知道,人家能相信吗?”他不同意,又说,“打官司,戴一副两副脚镣有什么了不起的!大马金刀换来镗鎯脚镣,没什么。胜者王侯,败者贼。不要难过,脑袋掉了才碗大的疤瘌。你过去怎么押人家了?怎么给人家戴脚镣了?心宽绰一点想,该吃就吃,该喝就喝,他说枪毙,就上汽车。振作点,别叫人家看我们太孬了。”
  又过了两天,看守把我提到办公大楼。还是那个郭股长,叫我写材料,专门写督察处抓人杀人——我经办的案件。我说我都写过了,他说不行还得写。他叫我到一个大屋子去写。屋里没有外人,都是督察处的特务,有杨绍林、董顺球(他们二人是情报科的前后科长),督察处主任秘书印匡时,审讯主任,接我任督察长的陈牧,少校督察郭子襄等,坐了一大屋子,都在低头写材料。把督察处的特务集合在一起写材料,那是暗示我们:自己不写,别人还写呢!并且叫别的特务知道,关梦龄已经戴上了脚镣,如果谁不好好写,也一样戴脚镣。这些作法我很明白。郭股长告诉一个战士:“给他拿纸,叫他也写。”我拿了一打纸,坐在靠窗户的桌子旁边,我想了一下,把已经写过的案件又补充了一些。我写几页,郭股长就拿走几页。我一直写了三天,才把这些案件写完。比过去又多又全面。
  3月中旬的一个上午,看守所把扩音机打开,播送长春市追悼被害烈士及无辜死难人民大会的现场实况。大会由长春市市长张文海主持。大会的会场设在中央银行前面的广场,也就是公安局的门前。会上陈列着烈士的棺材。许多烈士的遗族穿白戴孝追悼被害的亲人。张文海市长主祭,读祭文,我只记得有:“长春督察处是人间地狱……”接着烈士遗族上台控诉匪特的杀人罪行,要求政府对杀人的刽子手,督察处的特务依法惩办!“点天灯!”“杀人偿命!”“血债血还!”群众的呼声响彻云霄。我在监号听到这些声音很难过,当众痛哭怕人说装假,我偷偷地掉下了眼泪。自己是杀人的刽子手,是指挥特务杀人的元凶,内心不能无动于衷。我想一死了之,良心受谴责,精神上不安,加上戴的脚镣,多方面不好受,不如死了。
  大会结束时张市长说:“烈士的亲人要求对这些杀人的刽子手‘点天灯’,这个办不到。人民政府没有‘点天灯’这一条规定。但是政府一定依照法律来惩办这些杀人的凶手……”
  我心想,人民不答应政府,要求惩办我们,我的材料写完了,戴上了脚镣,等着枪毙吧,不被“点天灯”就算便宜了。然而真若枪毙又害怕了。矛盾非常,心绪不宁。
  大会之后,我们这屋的张逸民特别恐惧,脸一阵白,一阵青,他用手在自己的脖子上比划,意思是他的脑袋保不住了。
  我说:“你没有我重要,我是注定了的。”
  督察处的特务多数都知道自己凶多吉少,死的成分大。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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