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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末的幸福-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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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殷凌不屑地走了出去,她才不写,大不了找家长,谁怕谁啊!
这学校真是讨厌死了!
殷凌一脸怒气随着大踏步,慢慢地平息了,那双炯炯的眼睛神气依旧,却夹杂了几分落寞和不符合年龄的悲伤。她原本很喜欢杭州,每每和母亲一起游湖爬山,都觉得这是个如仙境般灵气的城市。可正是这美好的天堂之都,让她品尽了寂寞的滋味。过去母亲工作也很忙碌,但她至少还有小伙伴。但这里的同学非常排外,总是很没礼貌地叫她乡下妹,穿得很漂亮的女生们联合起来排挤她,自以为斯文的男生则换着花样捉弄她,甚至班干部都联合起来虐待她,什么卫生难做就轮她!
殷凌天生自来熟,很快能和人打成一片,可她在这里读了一年多的书,也没能交上一个朋友。她终于觉悟到:对于这些自视甚高的同学,忍气吞声压根没点啥用。于是,脾气暴躁的她再也受不了这鸟气了,最近只要谁要惹上她,管你男生女生,一样扁!
有显赫的爹娘?哈,找班导师去低头,她大爷不屑!反正事情闹大了学校最丢人,她才无所谓呢!
能哭倒长城?哭啊,她才不怕!全班同学连带隔壁兄弟班级少说百来人都受着,她丫的最能合群,跟着受!反正餐巾纸揉两团塞进耳朵不就天、下、太、平了么!
殷凌擦了擦鼻子又抹了抹嘴,发现口里有生铁锈的味道,吐了吐口水,却发现有些红丝混在唾液里。
看来这次真的被揍得不轻,她抬头望了眼天色,身子一转绕去后头的小池塘,打算清洗一下,免得回家后妈妈看了担心。想起母亲发飙的模样,殷凌忍不住打了个颤,用打架都赶不上的速度直往目的地窜!
谁知道这年头大家伙儿都很善于发现,把这儿当私人地盘用的显然已不只有她——还没走到那个隐藏在草丛中的地头,殷凌就耳尖地听见一阵连着一阵的咒骂声和拳头敲击骨头的声音。
哇塞,居然有人上这儿打架,挺有脑子的嘛!殷凌咂咂嘴,毫不减速地往里走去。
“抱歉,借个地儿,请彻底地无视我吧!我就路过借个水。”她看也不看那三大一小四个男孩,下话就直扑小池塘。
她的举动太特别了,那些人显然不能适应,什么声音都没了,只有殷凌卷起的水花声,稀稀落落。
殷凌自然知道自己成了焦点,若换作平时,她也懒得进来搅和,多管闲事和强出头从来不是她的优点。在这个学校,她要明哲保身已属不易,根本不想再频添是非,给母亲惹麻烦。
何况,她没有理由的坚信:拳头底下出尊严!
打架最怕什么人?不是功夫好的,而是不要命的!人要受了委屈,绝对会卯起来往死里打,既然如此,又怎么可能会输?既然胜利都是属于正义的,那自然不需要她多管闲事了!
洗完了伤口还没听见声音,殷凌心想这帮人真衰,怎么把她的话当放p似的,不爽地随便瞄了眼,当下就愣了神:“咦,是你!”
只见狼狈地被高年级的大个子架在中间围殴的,正是顶着张冰块脸的宫煜。此时此刻,他依然带着一脸不合宜的淡漠,眼神冷冷的,看到殷凌也没有任何表情,甚至连别扭的转头都没有。
殷凌当然知道他也在这个小学读书,只不过因为不同年级,他们基本碰不上面。她歪着脑袋打量了下,这才发现原来他们不是在打架,而是很没品的单方面群殴!而宫煜显然早没了回击之力,虽然那张漂亮的小脸看上去似乎没什么问题,但这样被人架着狂扁……经验丰富的殷凌心知肚明——这家伙肯定被揍得很惨,只是在嘴硬而已!爷爷的,居然是比她还犟!
趁这会儿工夫,几个高年级也在打量殷凌。他们知道她——五年三班那个打乡下来的铁拳女。
看出她和被他们痛殴的小鬼认识,他们不由脸色一青。对于这个很不女人的女生,他们多少有些忌惮。这个和他们同级的女孩并不好惹,听说打架是不要命地狠,拳头也是真真的硬。
“喂,你们打爽了没?”殷凌笑眯眯地看着他们,哼哼,这小子不要她救是吧?她就偏要救,偏要成为他的救命恩人!看他以后还敢不敢给她脸色看!
“你要多管闲事?”
“我跟他又不熟,干嘛为他干架。”殷凌耸耸肩,“不过,既然你们跟那家伙打过架,应该知道他也是打起来不要命的类型。估计你们打晕他之前,他估计不会哼一下,但等他昏过去了……嘛,应该也差不多好送医院了,那时候我不保证我会说我什没都没看到。我这个人可是很诚实的。”
被殷凌这么一说,几个大男生也有点儿怕了,这小子那么瘦弱,没准真会出事。心里一惧,手自然地一松,被他们架着的宫煜顿时倒在地上,睁着一双打眼睛一声不吭,连呻吟都没有,仿佛早就不会呼吸了。
不……不是吧!三个高年级顿时慌了手脚,摇着地上一动不动的宫煜,然回应他们的,却是顺着宫煜苍白的唇角流下的一抹猩红。
这下子,殷凌也傻了眼了:不会吧,这小子真的死撑到这地步,他是傻子么?
事实证明,宫煜真的很傻。他被打断了两根肋骨,其他乱七八糟的伤更是多得外行人压根听不明白。总之根据医生们的判断,他至少得在医院安安分分地住上半年。
殷凌看着病恹恹的宫煜,倒也有些佩服。虽然和这家伙着实不对盘,但她也不想看他真出什么事儿。而这件事作为校园暴力事件的典范,沸沸扬扬地一直闹到了省里,一干学校领导都挨了处分,听说可能还得换校长。大大小小的“头目”接二连三地往宫煜家里跑,慰问品、水果鲜花堆得小山一样的高,搞得殷凌看到苹果就反胃,看到鲜花就打嚏。
不过,因为这样一闹,殷凌才知道原来宫煜家有的不只是钱。当然这对她来说没什么差,反正从搬到这里的第一天起,她就没把自己和他们归到一类。可偏偏苏澜不是这么想。她特别找了一天,郑重其事地对殷凌说:“殷殷,这次是你保护了我们家的小子,阿姨不会忘记。你既然是洁伊的女儿,我也当你是自己女儿,以后就我一声干妈,知道不?”
殷凌为难地看着母亲,然王洁伊却反常地沉默了。班导师太多的来电让她知道女儿过得不好,为了殷凌,她愿意舍弃自尊:“殷殷,叫干妈。”
“干妈。”殷凌只得怯怯喊了,小声得很不像她。
苏澜在她黝黑的小脸上用力吧唧了一下:“从今天开始,你就是干妈的小公主,谁熬欺负你,干妈给你靠!”
殷凌闻言终于笑开了脸。她从苏澜 “放肆”的动作看出她是真心疼爱自己,丝毫不嫌弃她是一个“乡下人”。她很高兴。
因为苏澜的关系,殷凌爱屋及乌地对别扭的宫煜更多了一份宽容,跟母亲去医院看他的时候,不会因为他冷着一张小脸就生气,最多就是不搭理他。偶尔的偶尔,还会放肆地跳到他床上去闹腾一番,帅气地表演鲤鱼打挺,震得休养中的宫煜上蹿下跳,直气得脸红脖子粗。
在别人的眼里,他们显然是对两小无猜的欢喜冤家,甚至连医生护士们常拿他们开玩笑。可事实上,他们之间的关系还是冷冰冰的,谁都不觉得好。
尽管如此,殷凌还是很有成就感了,因为平日里一声不吭的宫煜至少会对她开口了,虽然十有八九都是简单有力的一个字——“滚!”
对宫煜非同寻常的别扭劲儿,殷凌可是没点所谓,她的无敌迟钝可以打倒一切,何况身后还有苏澜给她的爱。王洁伊为了养家,常常忙得不见人影,能让殷凌感受到家庭温馨的,只有不管何时都不曾忘记准备的爱心餐点。而苏澜为了儿子毅然辞去了高薪的工作,顺便帮着照顾好友的女儿。
苏澜给殷凌的是王洁伊所无法给的周全,以及在敏感时期女孩子急需要注意的问题。因此殷凌对苏澜一直有一份特别的感情。而习惯了宫煜的冰冷后,她真觉得那也没什么,既然不是针对她,又有什么好在意的?
谁让她是姐姐呢!这个伟大的字眼让独生子女的殷凌充分的体会到了一份责任感,并对宫煜展开了让人只想尖叫的“爱的照顾”。莫名摊上这份怎么也甩不开的“爱”的宫煜,因此迅速消瘦了……不过这份强大的压力终被转化成了伟大的动力,他居然顽强地在五个月的时候就被批准出院,恰好赶上了过年。
因苏澜的一再请求,王洁伊终于同意一起过年。这是殷凌在杭州过的第一个年,虽然只有两家人,她还是特别兴奋,尤其当她看见大大的餐桌上还摆满了和镇上不同的美味都是不曾吃过的好料时!
小孩子总是不会想得太多,有好东西吃才不会顾及那些有的没的,殷凌小小的嘴里塞满了各种各样的肉,吃得两眼直冒爱的红心,却在看到王洁伊时,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小脑袋:“对不起,妈妈,我好像又兴奋过头了。”
“多吃点。”王洁伊没有责怪她,反而为她夹了块鲈鱼。和自尊比起来,女儿的快乐更加重要。为了这个家,这个外柔内刚的女人可以牺牲很多。
“妈妈也多吃点。”殷凌为母亲夹了一大块东坡肉,用期待的目光催促着瘦弱的母亲,“可好吃呢,你快吃呀!”
“你们感情真好。”苏澜看她们相互夹菜的殷情劲儿,一阵羡慕,还是闺女窝心。
殷凌有些不好意思了,在两个母亲的面前,率性的她才会表现出女孩子应有的柔顺。为了转移话题,她刻意地问道:“弟弟呢?”
“那个小没良心的,跑去缠他爸爸去了!”苏澜可吃味了,平日都是她带着孩子,也没见那小子对她这么百依百顺的!
苏澜的老公是个有远见的生意人,原本在国企当负责人,公司在他的经营下可谓是有声有色,年年创新高。这让他发现了自己在管理和经营上的才能,于是看准了改革开放的好机会,适时地下了海,更大胆地将逐渐走上了海外拓展。
忙碌的工作让他顾不上回家,而苏澜亦是一名事业型女性,对经商很有一套,在公事上辅佐丈夫,所以于公于私都还算能频繁地见上面。至于他们可怜的儿子,就不怎么能见到他爸爸。可一旦碰着了,哈,娘都不要了!
若不是亲眼所见,殷凌也不敢相信那个十巴掌也打不出一个字的宫煜,居然会带着可爱的笑容坐在父亲的怀里,乖巧地听他说话,而且——有!问!必!答!
神啊!他一定是中邪了!殷凌瞪着圆圆的眼睛,看着那一大一小,看着看着,不知怎么的竟羡慕起来。她沮丧地耷拉着脑袋,赖在王洁伊身上:“妈妈,爸爸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啊?”
王洁伊轻轻摩挲着女儿的长发,她知道殷凌委屈,打有记忆开始,她爹就没尽过当父亲的责任。他们家的经济不像宫煜家那么宽裕,打电话什么的根本就是奢望。偶尔一封家书,她已经满足。可女儿还小,不可能明白那么多。看女儿从小像男孩似的,直想保护妈妈,王洁伊又感动又心疼。她只希望孩子的父亲能顺利毕业,他们一家可以好好团聚,给殷凌一个完整的家。
“妈妈,你别难过,我只是随便说说的。”殷凌反手抱住母亲的脖子,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有多让大人吃惊——她,太敏感了。
苏澜看着正努力哄母亲发笑的殷凌,默默给好友一个了然的眼色,心里却多有感叹。正因为这样,她更坚定地留在宫煜身边的决定,在这种情况下,她怎么舍得离开他!
眉宇,在想到儿子的健康报告后,轻轻颦起。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去看了澳洲三大奇观之一——大洋路的十二门徒,真的是太漂亮了,总觉得不管拍多少照片,都无法将这美景摄入
在澳洲那么久,最近才不得不感叹——这果然是神赐之地,当真美得不可思议。
另:因出版社要求,将宫子改成宫煜了……
子宫变成了公寓。。也算是升级吧,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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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红色炸弹 。。。
“呃?自闭症?”那是虾米东东?当苏澜将此事告之殷凌时,知识尚显贫瘠的她只有满脑子问号。
“恩,怎么说呢,就是和你弟弟现在这样,害怕跟人相处,不喜欢和人讲话,觉得躲起来一个人呆着才有安全感的心理疾病。虽然你弟弟的情况不算很严重,但干妈真的很担心。”
“呃……为什么弟弟会变这样?”
“我和你干爸工作忙,怕你弟弟没人照顾,就请了一个阿姨。”苏澜捏紧拳头,努力压抑着内心的愤怒,“没想到那个阿姨居然是个大混蛋!平日里对你弟弟不好也就算了,竟然还偷偷殴打他!把你弟弟关在衣柜里,不给你弟弟饭吃,还威胁他不准告状!”
那个恶劣的保姆吃准了孩子畏惧的天性,将他们一家子蒙在鼓里整整一年,要不是宫煜脾气倔强,受不了地从窗子怕上阳台给邻居发现,他们还不知道要被骗到什么时候!
“你和弟弟从小一起,应该知道他虽然有些害羞,但也不是不搭理人的没礼貌的孩子,他是被欺负到怕了,才不敢说话也不敢相信别人的。结果,他还被你们学校的人当作怪人,居然联合起来欺负他!”苏澜摸摸殷凌的头,说到这里更是满脸的心痛,孩子是母亲身上掉下的一块肉,他痛,她更是加倍的痛啊!
“对哦,他以前嘴还满甜的。”虽然偶尔也很毒!殷凌想起他也曾绕着自己姐姐长姐姐短,后来就算关系不好,也会配合着吵吵闹闹,完全不像现在这么不讨人喜欢!
“殷殷,再半个月就要开学了,干妈可以请你帮我照顾照顾弟弟么?”
“我?”殷凌诧异,倒不是她不愿意,而是想帮也帮不上啊,“可是我和他不同级也!他是低年级,我是高年级,我们在两个楼。”
“哈,这不是问题,别看你弟这样,他很聪明的。你干爹就让他参加了升级考试。下学期开始,他可以直接跟四年级的课。”当然,普通的孩子再聪明也没那个资本,苏澜为了这件事不知道跑了多少关系,欠了多少人情债,“以后你们就在楼上楼下了。”
啊,他居然跳级!难道他平时躲在房间里都在看书么……殷凌有些不平衡,忍不住地腹诽。
“殷殷,你愿意帮干妈这个忙吗?”苏澜不是用大人的嘱托,而是真诚地请求。她的举动让殷凌有种被尊重的感觉,美滋滋的尽是说不出的感动,当下就拍着胸脯保证:“包在我身上,有我在,保证没人敢欺负他!”
这保证可不是随便说说的,殷凌在学校也算是出了名的问题人物,就算六年级的男生也不敢轻易惹她!只不过那时她不知道自己这样的保证,为她和宫煜的未来带去了怎样汹涌波涛。
有时候,青梅竹马,那是孽啊!
“没想到小少爷还有过这样的经历。”童撤眼里尽是说不出的惊讶,她本以为像他这样什么都有的天子骄子,自是一帆风顺没吃过苦的,可世事尽不如人意,他远比她们想的苦的多。
这才发现,直至此时,她才真的放下了:原来,他那时的反常真的不是因为厌弃自己,太好了……
理解归理解,被自己当做朋友的人讨厌了,伤心总是难免的。现在知道真相,她算是松了口气,重拾了拿宫煜开玩笑的雄心豹子胆:“那后来呢?你们后来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好起来的?”
殷凌面色一僵,那瞬息万变的纠结表情,主动替蠕动的唇招供了一切。童撤是何等的聪明,只要一想起宫煜那绝不吃亏的脾性和他用不尽的小聪明,自然一下有了了然。
忍不住的,噗嗤笑出了声。然后是不可避免的,在殷凌苦苦的委屈表情中越笑越嚣张,只差没有扑地狂拍了:天哪!到底是怎样搞笑的生活方式,才能造就出如此宝的一对啊!想来她和萧珞也算是青梅竹马一对生,却相敬如宾这样的词语都不足以形容他们之间的冷淡。不是不信任,不是不熟悉,只是太漠然。
掐去眼角的泪水,童撤半是调侃,又带点羡慕地道:“谁要你不自量力老爱招惹他!”
殷凌颓然,在铁的事实面前,她根本没办法反驳——她就是不甘心嘛!不甘心总在小P孩面前吃瘪,虽然结果往往是……王八+乌龟通吃……
在殷凌上初一那年,殷盛傲总算学成归国。作为一名优秀的留洋博士后,他在那个积极追求人才的年代自然颇受器重。不但马上有了合适的工作岗位,单位还主动给他分了房,不算特别好,但三室一厅仅六十多平米的房子,还是让殷凌高兴了好一阵子。
这是她第一次拥有自己的房间,尽管塞上了床和写字台等基本设施后,剩下的空间连走路都嫌挤。可是殷凌还是非常开心,欢天喜地的将这个小天地好好打扮了一番,甚至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任谁挑衅都不生气,将这份好心情彻底的发扬光大。
那几年,她真的曾觉得有个父亲很不错,即便三天两头见不到人,但至少母亲可以不用再那么疲惫的工作,她们也不用再寄人篱下。在王洁伊自尊自重的潜移默化下,殷凌始终无法把宫煜家那座华丽精美的公寓当成是自己的家,因此不管苏澜有多疼她,她也不曾恃宠而骄,或是得意忘形。反而因为自己受到苏澜的许多关爱,渐渐变得开朗起来,甚至对同学的无理取闹和宫煜的别扭劲儿产生了几许宽容。
她的笑容多了,脸上的线条也不再像过往那么尖锐。青春期的孩子一旦染上了明媚的色泽,自然怎么看怎么漂亮。不说其他人的观感,就是冷冷淡淡的宫煜,对此也颇有几分诧异。虽在面上依旧对殷凌很不齿,但不可否认,他对这个总是在自己身边死皮赖脸的“姐姐”有了些对别人没有的亲密。
细水流长的感情,往往在不经意间,坠入了时间的魔法。等到恍然时,早已无法割舍这抹生命的奇迹。
孤僻的天才小公子,暴力的黑皮乡下妹,同进同出,在偌大的校园里,甚是特别。他们相携的身影一度成为X中一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特殊风景线。
当然,对于这等无聊八卦,宫煜向来只是冷冷一哼,丝毫不以为然。而殷凌却因绰号上的差别对待暗自咬牙,颇为不满。
可几番挑衅,她都无法从宫煜那里得到半分好处,他大爷心情不好时,她往往还会落得一个凄凄惨惨戚戚的可悲下场。因此最后的最后,她也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心不甘情不愿地认了——不管怎么说,乡下妹总比男人婆强些!
她那副傻里傻气的憨厚模样,倒是博得了宫煜罕见至极的浅笑一枚,吓得殷凌一连做了好几个晚上的噩梦,又是挣扎又是哼哼呀呀地直嚷着:“马里马里轰,妖魔退散!”闹得王洁伊还以为她又捡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吃,弄得神神叨叨的!
“天哪,真是太宝了!”童撤笑得前仰后合,欲罢不能。
殷凌见状,也忍不住泛起了淡淡的笑容,却掩不住她眼底浓浓的苦涩。那些日子,快乐只多不少,虽不顺之事无时不刻,却不曾从她们脸上剥离笑容:“说了那么多,其实我只是想告诉你:那个男人在我的生命中,究竟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于殷凌而言,父亲只是一个虚空的名词,只有影子,不具形象。但就是这样的他,给了母亲最美丽的笑容,也给了她最疼痛的伤害。她也曾羡慕过那个男人,羡慕他那样轻易的得到母亲全心的依赖和尊重。她也曾嫉妒过那个男人,却因为他是自己的父亲而变得崇拜,甚至觉得他无所不能。
他颠覆了她贫穷却富足的生活,给了她漂亮的衣服,崭新的文具,还有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自己的房间。他有一个可以为自己无私奉献的妻子,有一个聪明孝顺并且深深仰慕他的女儿可是他却用极度无耻的外遇,颠覆了原本应该无比幸福的生活。
她知道自己变了,变得极端了,变得偏执了,变得可怕了:
他夺走了她的笑容;
她想念没有父亲时的每一个日子;
她知道自己扭曲得不可救药;
她为此,加倍的憎恨他;
她没有办法原谅——因为她是那样深爱着母亲,因为她曾那样的相信父亲。
“若非干妈,我会一并舍弃爱情。”殷凌抱着膝盖,将自己的脸深深地埋了进去,“可是即便我不停地、反复地告诉自己要相信,我还是没有安全感。”
即使是那样的萧珞,她还是惴惴不安着,只是她不能说、不敢说、不可以说。只因为信任,是两个人相处在一起的基本。
“那个男人,背叛了我的母亲,欺世盗名,最后……还毁了我。”
这样的人要她怎么原谅?就只为了那脆弱到不堪一击的血缘么?
殷凌忘不了在她为母亲的病辗转失眠了几夜后,竟亲眼目睹父亲和继母在床上打滚的那个瞬间,那种天崩地裂的感觉,只要稍稍想起,都觉呼吸梗塞。
她如何能不恨,即便逼迫自己不去想,她也忘不了。
她不能去想。
殷凌更忘不了那些叔叔阿姨们,在感叹自己母亲的去世后,竟那样真诚地祝福着那对狗男女。所谓的血缘至亲,是十六年里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却可以用一计铁掌,打到她撞破额头,再不愿回家。
这个世界上,亲人应该是真的很重要。但她想比起血缘这种死板的东西,羁绊和感情才是更重要的吧?
从离开家的那天起,从她得到救赎的那个怀抱时,殷凌才真正的把那间曾不敢拥抱的地方,当做自己的家。而她的家人,便是苏澜和宫煜。
尚未过尽千帆,她又回到了最初的起点。
若世间真有神,它定会为这一出荒诞拙劣的戏码,讥讽嘲笑吧?
“当我母亲去世,他就没有了补偿的资格;当他赶我出家门,就再也不配得到所谓的原谅。”殷凌发现自己在说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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