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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手窃国-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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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心里对于赵源刚才的做法很恼恨,不过劝和不劝分,她没必要出言火上浇油,离间他们的兄弟感情。因此,她柔声劝说道:“你不要害怕,他不会当真对你怎么样的。”
他苦笑一声,没有说话。
她自认为很了解赵源,这家伙总喜欢无时无刻地炫耀并自矜着,到处彰显自己的存在。表面上看起来喜怒无常、心狠手辣,其实不然。他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性情乖张而任性,就像一个被父母宠溺坏了的孩子。有时候,她甚至觉得,他挺单纯的,有点犯傻。
“他要是真想杀你,你哪里还能安安稳稳地坐在这里?大王和王妃把他视为唯一的继承人,信任器重,就算他真那么做了,他们也拿他没办法。以大局和家族利益为重,你肯定是要被牺牲掉的那个。”
说完之后,她有点后悔,虽然道理如此,不过点破之后,未免太残酷了。
没想到,赵汶并没有因此而垂头丧气,而是很豁达地回答:“这样也好,我可以安安静静地过日子。没人注意,才可以偷懒;偷懒的日子,才是最快乐的。”
牧云见他想开了,松了口气,起身准备出去更换掉沾满泥土的衣裙,顺便再洗洗手。
“咦,这是什么……姊姊,你受伤了吗?”赵汶一眼看到坐垫上凭空多出来的一点点血迹,颜色鲜红,显然是她刚刚留下的。
牧云很诧异地翻转过手掌来看了看,只不过是最轻微的擦伤,根本没有流血出来。“没有啊?”话音刚落,她偱着他的视线望过去,立即脸红了。下意识地摸了摸裙子后面,果然,湿润了一小块。
“怎么会这样,明明还要再十多天的……”她自言自语地嘀咕一句,恰好和丈夫四目相对,后者完全是很单纯的关切,显然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也许是那碗益母草在作怪,回头再去翻翻医书,看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她不好意思解释,慌里慌张地提起裙子跑掉了,只留下赵汶一个人坐在那里目瞪口呆。
……
真是越怕什么越来什么,他们夫妻俩盼星星盼月亮似地盼着赵源回京,偏偏第三天一大早,赵源再次登门拜访了。这一次和上一次大相径庭,他春风满面,和蔼亲切,显然心情不错,好像已然忘记前天发生的不愉快了。
“蜜蜂蛰过的地方怎么样了,还痒痛吗?”
话音未落,他已上前来观察赵汶额头上的伤口了。那天的处理还算有效,已然消肿了,只是结了块小小的血痂。至于新婚之夜被他用刀柄砸出来的伤口,差不多愈合了,看样子拆线还要等几天。
“不痛也不痒了,谢谢哥哥。”
他不等弟弟邀请,就自顾自地在大床上坐下,简直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屋子。他冲外面招招手,“把东西拿进来吧!”
很快,一名小厮提着两只竹篮进来了,到床前放了下来,又低着头退去。
“去拿几个果盘过来。”赵源对侍立在旁的婢女吩咐道。
“这是什么东西啊。”
牧云打开盖子,周围的空气中立即弥漫起水果的清香,满室芬芳。她好奇地朝里面看了看,有红艳艳的草莓,有亮光光的樱桃。还有两样她从来没有见过的水果,很是新奇。
赵源伸手取过一个大如苹果的水果,稍一用力,果子立即从中间裂开了,露出一粒粒水粉色,晶莹剔透的果实来。“来,尝尝看。”
牧云接过来,小心翼翼地掰下几粒,放进嘴里略一品尝,不是特别甜,略酸,味道很清香。“嗯,挺好吃的,这是什么呀?”
“石榴。”
说话间,侍女已经拿来盘子,取出部分水果逐一清晰,整整齐齐地摆放进去,放回桌子上。
牧云很高兴,一冬天都没吃到什么水果,如今虽然是春天,可身处北方,水果匮乏,几乎吃不到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女人大凡爱好吃穿,她并不例外。尝完石榴,她将剩下的部分分给赵汶,目光转向另外一些黄澄澄的,类似小梨子一样的果子。
“这是枇杷。”赵源主动捡起一枚剥了皮,递给她。
“嗯……这个更好吃。这么多稀奇东西,你从哪里弄来的?”她笑问道。
“南梁的徐州,两淮之地。这两样果子你要尽快吃光,过不了两天就要坏掉了。”
赵汶倒是很关心这两种稀奇果子的来历,因为这块地方可是梁国的土地。梁国和魏国现在虽非敌对关系,不过货物流通可不是那么方便的。“从徐州到晋阳,快马加鞭也要用半个月的功夫,既然那么容易坏,你怎么弄来的?”
赵源满不在乎地回答:“这有什么难的?我派人到徐州去采购,以冰块夹塞其中。枇杷容易碰伤,每只外面都裹上一层棉絮,才能保证完好。而后以驿卒传递,每日骑行一百余里,依次轮换,到了晋阳,不过花去十天功夫。”
赵汶有些看不惯了,“这哪里是吃枇杷,和吃金子没什么区别了。这件事千万别给兄兄知道,否则他又要发火了。”
他的担忧不是没有道理,赵雍白手起家,从一穷二白的守城士卒做到现在的大丞相,其中艰辛可想而知。他自己不喜奢侈,自然也不喜欢见身边的人奢侈。
赵源眨了眨眼睛,促狭道:“这些小事情他才懒得关心呢。否则,你花二十两金子给云儿买茶叶,他怎会到现在都没有追究?”
赵汶本来就不善言辞,被哥哥一下子戳到了虚弱处,立即噎住了,哑口无言。
见弟弟这般尴尬模样,他得到了满足。他有个连他自己都不曾意识到的爱好,那就是看着别人难受。当然,并不包括他喜欢的人。
他现在心情大好,看着这位横刀夺爱的弟弟居然没那么碍眼了。他哈哈大笑着,拍了拍弟弟的肩膀,有意无意地拍在前天他狠力掐伤的部位上,“算你小子有福气,虽说一个大美人儿每天摆在你眼前,只准看不准吃很难受。不过,秀色可餐,还能呆在她旁边蹭点好吃的,日子过得清闲自在。真是傻人有傻福啊,哥哥羡慕你!”
牧云突然觉得,现在的赵源可以前不同了,具体变了什么,她说不清楚。也许,他从来就并非善类,只不过她只看到了他痴情的一面,忽略了他恶劣的一面。此时的他,就像一只高傲而邪恶的猫,将毫无还手之力的老鼠玩弄于爪下,放走再抓回来,一次又一次。看着老鼠苦苦挣扎,简直比吃掉它还要快乐。
看着低头不语的赵汶,她禁不住同情起来。虽然她并不喜欢这个比她小了三岁的丈夫,但并不讨厌。赵源这样肆无忌惮地欺负他,她有点看不下去了。
“拿开你的手,不知道他这里受伤了吗?”她没好气地说道,随便将赵源的手从他的肩头上拨开了。
赵源并没有生气,也没有如上次那般很明显地吃醋,而是饶有兴致地盯着她,笑眯眯地调侃道:“哟,大美人儿生气了,心疼自家男人了。瞧这脸蛋,红扑扑的,比擦了最上等的胭脂还好看。要是美人儿不赶,我就赖在这里,从早到晚地瞧着,怎么瞧也瞧不够。”
17
17、蜜月三人行 。。。
见他如此无赖,她恨不得在他那张光洁漂亮的脸上痛打两拳,看他到时候鼻青脸肿的,还有没有心情在这里痞气十足地对她调戏。
“行啊,那你就每天蹲在这里吧,哪也不用去了,我们吃饭你就跟着吃饭,我们睡觉你就跟着睡觉。你们哥俩没事就坐在一起,大眼瞪小眼,那才好玩呢!”她怒极反笑。
“呃……”他原本等着牧云嗔怪着说些气话,譬如“滚”“混蛋”之类的。看着她就已经很高兴了,被她骂着就更别提多舒爽了,好像一只灵巧的小手搔着心窝,格外痒痒。
眼见着两人明着吵架,实则你来我往地“打情骂俏”,被夹在中间完全忽略了的赵汶终于忍不住了,“好了,你们两个累不累啊,都歇歇喝口水吧。”
两人总算管住了自己的嘴巴,暂时不斗嘴,改为吃水果了。牧云很喜欢吃赵源送来的枇杷,一口气吃了六七个。当然,她还不忘剥了几个给赵汶。
赵汶不舍得吃,又推回给她,没想到被赵源一把夺了过去,“美人儿亲手剥的你都不吃,架子还真大。我没架子,再剥了就给我吧。”说着,讨好似地朝牧云递了个眼神,美滋滋地吃了下去。
牧云将桌子上堆起的果皮一把抓起,朝他扔过去,“想得美——来,赏你吃这个。这可是稀罕物,保管你吃了脸皮更厚实。”
赵源并不躲闪,一大把果皮天女散花一般地落了他满身。他优哉游哉地一一拣拾起来,还不忘凑近鼻下作势嗅了嗅,赞道:“嗯,果然,美人儿碰过的东西就是香,闻一闻心都要醉了,不吃下去岂不可惜?”说罢,一下子扔到嘴里,当真吃下去了。
赵汶是个老实人,见他吃了一片不够,居然还要继续吃,连忙伸手拦下了,“她跟你闹着玩呢,别吃了,当心吃坏了肚子。”
“呵呵,侯尼于果然是个好孩子,我没白疼你。”说着,他还不忘在弟弟的脑袋上抚摸一下,好似正在呵护孩子的慈母。
牧云本来挺恼火的,不过看到他们兄弟眼下恢复了以前的友爱状态,总算是略略地松了口气,只是不知道赵源这个喜怒无常的家伙下一刻会怎么抽风,于是主动问道:“别逗了,你一大早颠颠地跑来,想必不是吃饱了没事干,拿他寻开心的吧?”
赵源显然还没有戏弄够,兴致盎然地说道:“谁说没事就不能登你这个三宝殿呢?想你们俩了,过来瞧瞧不行?”
“有什么事你就说,还用这么些果子来贿赂我,准定没好事。”她故意板起脸来。
“也不是什么大事,见你们整天蹲在家里闷得慌,带你们出去转悠一圈,叫你们开开眼界。”他终于把来意讲明了。
“去哪里?”
“有点远,京城。”
赵汶一听,马上反对了,“这怎么行,我还在读书,怎能荒废了学业?”
看着他那一本正经的模样,赵源笑了,不以为然道:“带你去玩玩,在一去一返,最多不超过两个月,哪里谈得上耽搁学业?何况,你也不爱读书,荒废几年了,还差这么几天?”
这个诱惑很大,尤其是对于这几年来一直蹲在王府里读书,几乎没有机会出去游玩的赵汶来说,免不了跃跃欲试了。他毕竟还是个十三四岁的少年,很想去外面见见世面。于是,他犹豫着望向牧云,但话仍然是对哥哥说的:“云姊姊也会去吗?”
“当然,她都被兄兄关了两年了,始终没有出去过,肯定闷坏了。现在她成了你的夫人,总算恢复了一半自由身,所以要带她出去散散心,好好玩一玩。”
赵汶倒是个细心人,不忘刨根究底,“原来是这样,那你直接带她去好了,你们两个在一起多自由,没人碍事。”
他这话一出,哥哥和妻子一并目瞪口呆了。两人先是面面相觑,然后不约而同地说道:“你这是什么话?”
俩人都知道赵汶是个老实巴交的人,没有多少心计,反应也比较迟钝。但是呆傻到这个地步,实在是不可思议了。
“你放心我们两个在一起?”赵源怀疑他是在装傻。
赵汶一本正经地回答,“有什么不放心的,你那么在意云姊姊,肯定会保护周全,不让她遇到什么危险的,我当然放心。”
赵源听完之后,不再追问了,眼神里充满狐疑,脸色更是阴晴不定。
牧云知道,他当然希望只带自己走,到时候两人脱离了大王和王妃的掌控,可就是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了。只不过他是个很在意面子的人,若是单带了她去京城,很快谣言就会从京城一路传回晋阳,说他们伯媳通奸,给太原公戴绿头巾。
所以,赵汶是个幌子,不得不打出来掩人耳目,届时他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在弟弟的眼皮子底下暗度陈仓了。
“我不去。”她思前想后,还是不想玩火。
这次着急的居然是赵汶,他是真的想出去,于是给她使了个眼神,希望她能够同意。
牧云假装没看到,很坚决地说道:“要么你就单独带你弟弟去,他毕竟是骠骑大将军,还兼着侍中的差使,虽是虚领,不过既做了这么大的官,不去朝觐天子,拜会同僚难免说不过去,他已不是小孩子了。”
没想到,赵源并没有继续劝说,而是爽朗地笑道:“行,那你就呆在府里吧。京城的美女大把大把的,到时候保管他领几个小妾回来。”
“好呀,那样最好。光指挥几个婢女实在无趣得很,再送来几个姬妾每天早上过来给我磕头问安,让我呼来喝去的,多有趣啊。”
两人都是开朗乐观的性子,脾气相投,于是一齐大笑起来。
赵源临走时,不忘叮嘱道:“我明天就起程,你替他整理好行装,明天辰时三刻,你送他到府门口就是了。”
“好,知道了。”
第二天一大早,天蒙蒙亮时,牧云就起身了。她把昨晚已经收拾好的东西都仔细地检查一遍,确认没有缺少必备物品了,又去厨房吩咐一番,令厨子准备好路上便于携带的点心干粮肉脯之类的给赵汶带上。
辰时三刻,这一对新婚夫妇准时地出现在府门口。赵雍一直懒得注意这个二儿子,他爱去哪里就去哪里,对此并没什么意见;陆昭君不喜欢牧云,见两人刚刚新婚三天就要分离,正乐得如此,故而在假作犹豫之后答应了。
淅淅沥沥的春雨中,府门外已经集结了五六百人的护卫队伍,各自牵马,整齐地列队肃立着。尽管淋着雨,这些人却纹丝不动,连一声咳嗽也不闻。
两人等了好一阵子,赵源才姗姗来迟,出现了。他倒是准备充足,旁边的小厮亦步亦趋地紧随在他身边,替他撑着一柄油伞,因此他一路走来,身上粉蓝色的衫子没有落上半滴雨水。
他先上了马车,然后探头招呼道:“还愣着干嘛,上来!”
牧云把装有随身物品的包袱交给丈夫,推着他上前登车。等他上了车,她简单地说了一句:“一路小心,照顾好自己,别生病。”随后就转身回了门廊下。
赵源从小厮手里拿过雨伞,隔着雨幕招呼道:“这么急干吗,你打着伞回去吧,别淋雨受了风寒!”
此时的雨势渐渐大了,牧云的身边虽有丫鬟跟随,却没有雨伞。她想想也是,于是重新来到马车前,伸手去接那柄雨伞。
意外的是,她握住了伞的这一端,赵源却仍攥着握柄不松手。她诧异了,刚刚抬眼看他,准备询问时,他突然伸出右手来,一把抓住她的手。
“啊,你这是……”
她刚刚叫喊出声,就觉得被他势大力沉地一个拉扯,拽上了马车。仓促之□体失去了平衡,她顿时跌进他的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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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金凤台 。。。
“你这是干嘛?”牧云狼狈不堪地爬起身来,旁边的赵汶适时将她拉起。面对一脸奸计得逞似坏笑的赵源,她没好气地问道。
“不骗你,你怎么会老实跟着来?放心,我不是饿狼,不会吃了你的。”
她知道上当了,不过为时已晚,上贼船容易,下贼船可就难了。她打量打量四周,车厢里的空间不小,不但有床,还有卧榻,就是比住所里的略小些罢了,三个人呆在一起倒也不嫌挤。
门口等候的侍女望着眼前这一幕,目瞪口呆了。赵源哈哈大笑着,得意洋洋地高喊道:“暂借你们夫人一用,好让太原公路途寂寞之时有人陪伴。别忘了告诉大王和王妃!”
侍女无奈,只得矮身应诺,目送队伍启程了。
从晋阳到邺城,有近千里路程,此时正值春雨连绵,土地湿滑泥泞,自然而然地拖慢了行程。好在赵源这次回去并没有什么紧急事务,一路上慢悠悠地走着,日行六七十里路程,晚上就在驿馆或者所经城池里经过。偶尔有那么两三天没有碰上可以住宿的地方,就和随行侍卫们一起安营扎寨,凑合着睡一晚。
就这样,三人同车,一路上平安无事、晃晃悠悠走了十五天,终于抵达了魏国的都城,邺城。
魏国是最为富庶强大的国家,它的都城更是繁华的中心所在。三国时期,邺城是曹魏的北方重地,漳河绕城而过。魏武帝曹操曾在这里建立了著名的三台——铜雀、金凤、冰井。而建安诗人中最富盛名的曹植则在此写下了流传千古的《铜雀台赋》,华美奢靡,“愿斯台之永固兮,乐终古而未央”。
如今,经过两百余年的战乱烽火,三台虽然矗立依旧,却换过好几任主人了。因年久失修,它们日渐破败,上面的木质建筑大多漆色剥落,廊檐斗拱好像蒙尘百年一般。夕阳西下之时的似血余晖映照其上,越发显得沧桑荒凉。
牧云从车窗口向外望去,远远地眺望着这三座雄伟高台,想到两年前第一次来邺城,同样经过这三台时的境遇,不免感慨万千。那时候她经过近一个月的风吹日晒,食不果腹的困苦行程,到达这里时已是衣衫褴褛,不成样子。更不堪的是,她是以亡国奴的身份被掠来此的。
在邺城的那三年,她忍辱负重,先是王府女奴,再是皇城宫女,直到宫中大乱之时被赵雍掠获。期间所经历的血雨腥风,皇权争斗、宫廷屠戮,尤为惊心动魄。如今,她又回到了这里故地重游,自是感慨万千,心中惆怅不已。
“你在想什么呢?”背后,赵源问道。
她并不想将那些不堪回首的过往告诉他,于是说了个谎,“我在看这三座高台。当年曹子建所作之赋何等煌煌,令人神往,渴望一睹三台风采。如今一见,虽宏伟依旧,却破败成这般模样,免不了心中遗憾。”
“魏晋风流,早已被雨打风吹去了。从五胡十六国开始,天下混乱,一直没有太平的时候。礼乐崩坏、人心不古,谁有心情重温这些旧物?”接着,他话音一转,“只不过,要是你喜欢的话,我完全可以派人修缮,将这里恢复原貌,供你观赏,可好?”
牧云摇摇头,婉拒了,“要想把三座台都恢复旧日模样,没有几十万两黄金是不行的。如今国家初定,百废待兴,你万不可拿这么多钱随意挥霍。”
她的话很在理,赵源并没有再坚持,而是退了一步,“你这么喜欢,不妨先修缮其中一座。你说先修哪个好呢?”
“铜雀台最负盛名,当然是它了。”
他眺望着夕阳下的三座高台,凝神思忖了片刻,笑道:“我看还是金凤吧。以前它破败了,是因为上面没了凤凰。如今凤凰又飞回来了,当然要有个落脚处。”
“凤凰是要落在梧桐树上的,你不种梧桐却修高台,能招来凤凰才怪。”
赵源是能言善辩之人,他转过头来,意味深长地望着牧云,笑道:“司马相如有云,‘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凰。 时未遇兮无所将,何悟今兮升斯堂!’凤求凰不易,岂能只区区一梧桐就打发了?当然要煌煌高台,才能留住金凤凰,免得它再次飞走。”
牧云闻听之后,心中一凛。这《凤求凰》不但是青年男子向心爱的女子表达爱慕之情的词赋,其中更是暗含了引诱私奔之意。现在两人彼此之间关系特殊,他看似无意地提到这个,正是别有深意。
一直坐在旁边默然不语的赵汶好像根本没有注意两人的对话一般,这会儿功夫,已经闭上眼睛,不知道是真睡着了还是正在假寐。
她婉言回绝道:“我看还是不要重修了,不属于现在的东西,就没必要挽留。管它昔日有没有迎接过凤凰,现在也是尘归尘,土归土了。该走的,不须留。”
赵源脸上的笑容渐渐僵住了。他眼神幽深地望了望天边的夕阳。此时,残阳已然坠落到遥远的山谷,消失不见了,只余下几片殷红的落霞,似血一般,染红了西边的天际。他伸出手来,缓缓地关闭了车窗。车厢里彻底昏暗下来,辨不清周围景象了。
颠簸摇晃中,牧云感觉到一只温暖的手抚上了脸颊,温柔而怜惜地摩挲着,从额头到眉睫,从鼻子到嘴唇。她想避开,却不知道怎么的,身体好像失去了行动能力一般,僵硬住了。
昏暗中,她看不清他的脸,看不清他的眼神,只能隐隐约约地看到他的轮廓。黑暗带给她难以言喻的无助感。寂寞有如滚滚东逝的一江春水,将她包围,毫不留情地吞噬。她很惶恐,很害怕,激励地挣扎着,哪怕一根稻草,她也要紧紧地抓在手中,不肯放开。
她轻轻地捉住他的手,覆盖住,一点点地抚摸着,顺着他手指的缝隙,直到和他手指相交;她将面孔深深地埋入他宽大的掌中,磨蹭着。百般眷恋、千般痴情,直到在他掌心印下深深一吻。
情深似海,情炙如火,两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在彼此的脸上唇上落下疯狂而凌乱的吻。两人之间看似隔了一层薄薄的轻纱,可真想突破它,却要比重重山脉的阻隔还要艰难。
吻过之后,他和她自动自觉地分开了,各自回到原位,好像根本没有发生过什么似的。
……
这一年多来,牧云和赵汶一直在晋阳,对邺城的境况并不了解。这次回来,在目睹都城繁华富庶的同时,两人也渐渐意识到,魏国的都城,名义上是天子居住之地,实际上已经成为了赵源的天下。
夜幕降临,车队刚到城门口,城门已然大开,从长长的门洞到外面的官道上灯火通明,她敞开车窗朝外面望了望,只见道路两边不但有大批护卫披坚执锐,神态肃穆地警戒着,还跪满了身着朝服,峨冠博带的文武百官。
他们个个俯身长拜,齐声高呼,“微臣恭迎世子大人还朝!”
她不禁诧异。赵源现在是尚书令、大行台、并州刺史、左右京畿大都督、领军。可谓是炙手可热,权势熏天。不过他上面还有赵雍这位魏国的实际统治者,所以和这些大臣官员们仍是同僚和上下级关系。可他们怎会自称“微臣”,而不是正常的“下官”?
牧云回头望了望这兄弟两个。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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