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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史-第3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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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后抄写工作完成。新抄本在一个正式仪式上呈给皇帝,第二天当着皇帝的面在新的档案馆里封存。①这座建筑在清代为同样的目的服务,并在19世纪初彻底翻修。这座建筑真是名副其实的“石室金匮”。②它的厚墙是用坚固的砖头砌的,墙上只有很少的小窗口,原稿放在100多只金属箱子里。在20世纪30和40年代,这座建筑仍在那里,保持着它原来的样子。它座落在皇宫东南,南池子南段路东。③纂修正史——官修史书的最终产品,是史官的另一个任务。元朝的正史是设在南京一座佛寺里的一个史馆纂修的。④1594年,开始了纂修到这年为止的明朝正史的工作。像修实录那样,任命了一个班子,以王锡爵(1534—1610年)和其他大学士为总裁,另外一些高官——大多数是翰林院以外的——为副总裁,和19个纂修官,多数是翰林院的修撰、编修或检讨。①但1597年宫中失火,烧毁了所有的草稿和资料,这项工作就搁置起来,显然再也没有恢复。②由于那时没有进行修实录的工作,实录的纂修未受到火灾的影响。
① 书名后括号中的三个数字,即(2。1。1)或(4。5。7)指傅吾康在其《明史资料介绍》'172'(吉隆坡和新加坡,1968年)中讨论到的著作的索引号。
② 郑晓:《吾学编》'65'(1567年),11,第42叶。关于建文帝的死见本书第4章。本章引证的著作和与傅吾康书中条目的对照,《剑桥中国史》这一卷的书目中未列入。更多的书目信息,见傅吾康的《明史资料介绍》'172'。
① 间野潜龙:《祝允明的史学》'369',见《明代文化史研究》(京都,1979年),第211—241页;和陈学霖的祝允明传,见富路特和房兆楹编:《明人传记辞典》'191'(纽约和伦敦,1976年),第392—397页。又见克里斯琴·墨克:《祝允明(1461—1527年)和苏州的文化义务》'401'(安阿伯,1978年),第302—444页。关于《藏书》'317',见本节下文及后《传记著述》。
① 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271'(华盛顿特区,1943—1944年),I,第145—146页。
② 《明人传记辞典》'191',第807—818页。
③ 李贽:《藏书》'317'(1599年;1959年北京重印),两卷,第7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811页。下面是论李贽的两本重要新著——让·弗朗索瓦·比耶特:《李贽,被诅咒的哲学家(1527—1602年):对明末中国官场社会学的贡献》'7'(日内瓦和巴黎,1979年);陈学霖:《当代中国史评中的李贽》'22'(怀特普林,纽约州,1980年)。
④ 奥托·弗兰克:《和的本质、相互关系及资料价值》'168',载《普鲁士科学院会议会刊》'柏林',哲学历史部,4(1930年),第103—144页。
① 《明人传记辞典》'191',第811页。
② 《清代名人传略》'271',第351—354页。
③ 埃蒂恩·巴拉日:《传统中国的政治理论与实际行政》'5'(伦敦,1965年),第19页。又见朱莉娅·金:《介绍》'88',《远东》,23,2(1976年12月),第191—211页。
① 《清代名人传略》'271',第314—316页。
② 《清代名人传略》'271',第421—426页。
③ 巴拉日:《传统中国的政治理论和实际行政》'5',第31—32页。又见威拉德·彼得森:《顾炎武(1612—1682年)生平》'426',《哈佛亚洲研究杂志》,28(1968年),第114—156页;和29(1969年),第201—247页。
④ 《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531—1535页。
⑤ 内藤:《支那史学史》'404',第356—357页、371—372页。
⑥ 内藤:《支那史学史》'404',第368—370页。
⑦ 《清代名人传略》'271',第355—356页。
① 奥托·弗兰克:《中国历史编纂学的起源》'169',载《普鲁士科学院会议会刊》'柏林',哲学历史部,23(1925年),第276—309页。
② 《礼记》'313',郑玄注本(2世纪;1936年上海重印),1,第5页;李雅各译:《礼记》'310',见《东方的经典》,27(牛津,1885年),第2页。
③ 威廉·洪:《公元708年前的唐史馆》'272',《哈佛亚洲研究杂志》,23(1960—1961年),第92—107页。
④ 《明实录·太祖实录》'380'(1418年;台北1961—1966年重印),第338—339页。张廷玉等编:《明史》'41'(1736年;北京1974年重印),73,第1787页。
⑤ 翟善编撰:《诸司职掌》'17',(1380年;重印,《玄览堂丛书》,第43—50卷;重印,台北1981年),第19叶和第56—57叶;申时行编:《大明会典》'465'(1587年;台北1964年重印),2,第34叶(第79页),和10,第8—10叶(第196—197页);贺凯:《明王朝的政府组织》'265',第40页。
① 《大明会典》'465',2,第34叶(第79页);《明史》,73,第1787—1788页。
② 《明史》'41',73,第1788页。
③ 《明史》'41',70,第1695页。
④ 孙承泽:《春明梦余录》'485'(4。8。2)(清初;香港1965年重印),32,第1叶。
⑤ 《明实录·太祖实录》'380',14,第181页。关于明代的起居注,见今西春秋的有关文章:《明季三代起居注考》'273',载《明代满蒙史研究》'496',田村实造编(京都,1963年),第587—662页。
⑥ 关于宋濂、魏观和詹同的传记及(或)介绍,分别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225—1231、698、43—44页。
⑦ 《明实录·太祖实录》'380',27,第412页。
⑧ 《明实录·太祖实录》'380',139,第2188页。
① 见《大明会典》'465',221,第7—9叶。
② 奏议的日期是1575年4月7日。李焯然新近发现'见《焦竑之史学思想》'321',《书目集刊》,15,4(台北,1982年),第42—43页,注51',这篇奏议确是张四维(《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03—105页)起草的,并收入他的《条麓堂集》'38'(跋于1596年;东京1975年影印),8,第14—15叶,和陈子龙等编:《皇明经世文编》'57'(1638年;台北1964年重印),373,第1—5叶(见本章,《经世文》)。由于这篇奏议只作了小的修改就以张居正的名义呈给皇帝,后来的作者包括今天的作者在内,就把他的作者身分视为当然,并用他的文集《张文忠公全集》(晚明;重印,《国学基本丛书》,第309卷,台北,1968年)的原文,4,第53—56页。不十分全的原文,见《明实录·神宗实录》'380',35,第825—831页;孙承泽:《春明梦余录》'485',32,第25—29叶。此外,吴晗的《读史劄记》'594'(北京,1956年;1961年重印),第165—166页作了部分引证,今西的《明季三代起居注考》'273'第611—620页引证了全文,并附解释。《大明会典》'465'中的有关章节,见211,第7—8叶(第2040页)。
③ 间野潜龙:《明实录研究》'370',重印,《明代文化史研究》,见《东洋史研究丛刊》,31《东京,1971年),第1—134页。
① 这是指内阁东诰敕房和西制敕房,两房指派中书舍人(贺凯:《明王朝政府组织》'265',第31页,注4)。见沈德符:《两殿两房中书》,载《野获编》'468'(1619年;北京重印,1959、1980年),9,第247—248页;山本隆义:《明代内阁制度的建立与发展》'599',《东方学》,21(1961年),第87—103页,特别是第95页。
② 见司马迁:《史记》'477'(约纪元前90年;北京重印,1959年),130,第8叶;巴顿·沃森译:《中国伟大史家的记录:译自司马迁的》'559'(纽约,1961年),第50页。
① 东阁也许指内阁的建筑,左右房也许指诰敕房和制敕房(见前,注46)。但这个推测不能证实。
② 杨联陞:《中国官修史书的结构》'609',见W。G。比斯利和E。G。普利布兰克编:《中国和日本的史家》(伦敦,1961年),第45页。
③ 沈德符:《野获编》'468'(1619年;1869年重印),8,第25—26叶。
④ 见令西:《明季三代起居注考》'273',第597—615页;陶元珍:《万历起居注》'502',《文史杂志》,4,7—8(重庆,1944年),第54—56页。
① 关于纂修“日历”的唯一详细的记述,是黄佐写于1560至1566年间的《翰林记》'258'(6。2。7),第13章:《修日历宝训》(重印,《丛书集成简编》,台北,1965—1966年),第159—160页。《明实录·太祖实录》'380',仅第1507页提及纂修的敕命,日期是洪武6年九月四日(1373年9月20日),和第1573页提及完成的敕命,日期是洪武7年五日一日(1374年6月11日)。又见宋濂:《大明日历序》'489',载《明文在》,薛熙编(1889年;台北重印,1968年),第353—354页。
② 《大明会典》'465',221,第3—4叶(第2938页)。
有关历史或作为历史资料的明代政府出版物
明朝官修史书最重要的产品是《明实录》。③本来,实录是准备秘密保存于宫中而不是打算出版的。然而,有几种私人抄本保存下来,现在可以得到其中两种抄本的影印本。对所有的明史研究者,它们都是最重要的资料。①只在有了一种与新版二十四史相类似的新的校点本后,才可能对这种资料作出更充分的评价。
在明朝的16个皇帝中,现存13个皇帝的官修实录。建文帝和景泰帝的实录,分别包括在《太宗(成祖)实录》和《英宗实录》中。由于明朝的灭亡,没有为最后一个皇帝修实录。包括在印出的实录中的所谓《崇祯实录》是私人纂修的。没有必要在这里对13部实录一一加以讨论,因为这个工作在别处已经做了。②按照涉及的时间,篇幅的变化在8至596卷之间。它们总共将近3000卷,分为500册(1940年版本),或133册(1963年版本)。
在材料的安排上,实录遵循编年体。它严格按照年月日的顺序,记录皇帝或以皇帝的名义采取的行动,以及重要的政治事件。这些记录自然而然地包含了对帝国政府有用的信息。记录下来的事实大多以奏议摘录的形式出现,因为主管官员是以这种方式把事件向皇帝报告的,再有就是有关诏令的摘录。此外,高级官员的任命、调动或停职,跟惊人的自然现象一样,通常均有记述。
但是,没有必要把事件记录在它们实际发生的那个日期下,而是记录在向皇帝报告和在皇帝面前讨论的那个日期下。如果事情发生在很远的地方,那么,在事件发生之后和传到朝廷之前可能有相当长一段时间。在报道一个高官死亡的那个日期下,通常附有他的小传。每年年终,有关于人口、岁入和外国“进贡”使节等等的统计资料。
从明代实录的纂修组织来看,显然这是一件重大的政治任务。有些总裁和纂修官因表现出由于个人好恶而产生的偏见,受到后来作者的严厉谴责。由于实录的绝大部分是由官方文献的原文和有关政府活动的枯燥报告构成,作者表示个人意见的机会主要就在于选择某些文献和压下另一些文献。这样,事实和事件可能被大大地曲解。此外,也可以用压缩文献的方法来故意歪曲原意,即使这违反了规章。除了这些之外,就很少有机会塞进非常含蓄的褒贬暗示了。还从来没有过对任何故意伪造文献的指责。如果文献本身(如奏议)包含了错误的陈述,纂修者也没有责任去改正它。无心的错误在实录中决不在少数。
上面提到的偏见,不仅限于按照儒家政治伦理观的一般标准进行褒贬,就像一切中国历史家所普遍承认并运用的那样,而且与高层的许多集团和个人有密切联系,他们在日常政治生活中互相进行斗争。至少有一次皇帝本人也被卷入了。这不仅说明这样一个事实,即如果大学士之间发生了重要变动,正在纂修中的实录要修改,而且也说明这样一个事实,即在两个已知的例子中,已经完成并封存起来的实录,也一反惯例和常规,又拿出来重写。
第一个皇帝太祖的实录就是这样处理的。第一次纂修是在太祖的孙子和继承人建文皇帝统治时完成的。事情很明显,1402年篡夺了王位的燕王,他是太祖的第四个儿子和建文皇帝的叔父,不能让他父亲朝的实录原封不动。因为它宣称他的侄子是皇位的合法继承人,从而给他打上叛逆的烙印,并把他篡位的事传给后代。所以他下令重修。
新稿完成后,据说旧稿被销毁。但即使这个在几个月内完成的新稿,也不能令皇帝满意。几年后他指出,纂修者没有用正确的态度对待他们的工作,他们完成得太快,因而不彻底。第三稿在工作了七年之后完成,这是唯一传下来的。到了明代中期,它已经是所知的仅存的一部。这最后一稿由于它的许多错误而一直受到严厉的批评。早在17世纪,钱谦益(1582—1664年)在一篇渊博的《太祖实录辨证》(1。1。1)中,即批判地讨论了它的可疑章节。
出于同样的理由,建文皇帝(统治时期1399—1402年)的实录的真实性是可疑的。据一些人说,这个时期的一些事迹在万历朝被补充进《太祖实录》。它们不包括在这些实录的现存抄本中,而构成了《太祖实录》的头九卷,有些抄本有副题《奉天靖难'事'迹》,在这个标题下叙述了燕杰的篡位。由于这几卷用了建文皇帝的年号,而这个年号在万历朝之前没有正式用过,因此不清楚它们是同《太祖实录》的其他部分一起纂修的呢,还是后来补充进去的(见1。1。2)。
景帝朝的实录也有类似的问题,景帝是在他的哥哥于1449年被蒙古人俘虏后即位的。统治了八年之后,他被一次支持他哥哥的政变所废黜,这时他哥哥已被释放回来;他在几天后死去。《英宗实录》(1。1。5)包括从1436至1464年的三朝,景泰朝的实录(卷187—262)跟在它之前和之后的实录同样详细,但有一个特别的副题叫做《废帝郕戾王附录》,并分开立卷,即卷5—91。偶尔有一些明显反对景帝和这时起主要作用的于谦(1398—1457年)① 的偏见。正是他在这危急的日子里,在英宗皇帝被蒙古人俘获后,挽救了明朝,使其没有过早地灭亡。于谦在1457年的政变中,以莫须有的罪名被杀。
但是,早期的批评没有特别指责《英宗实录》的这一部分,像它们指责建文时期的实录那样。16世纪末,有一篇奏议要求为惠帝和景帝纂修单独的实录,奏议的作者沈鲤没有举出任何内容上的缺陷作为这个建议的根据,而只是从规格上强调,后来被承认为合法的皇帝的实录应单独纂修,而不应附在别的皇帝的实录中。②最严重的争论是围绕《光宗实录》(1。1。12)的争论,光宗是明朝统治时期最短(仅一个月)的一个皇帝。这些争论是由东林党人及其同情者与他们的对手之间的政治斗争激发起来的。进入17世纪后,这个斗争愈演愈烈,《光宗实录》遂成为党派论争的牺牲品。这部实录最初是在接近东林集团的人士的主持下纂修的。但当反东林集团在臭名昭彰的宦官魏忠贤③周围团结起来以后,东林党人大都被从政府中清除了。于是发出了一道圣旨,纂修一部类似于“白皮书”的《三朝要典》(2。8。4)。它的主要目的是指责东林党,为反东林集团的政策辩护。这项工作在1626年完成。于是,已于1923年完成并保存在皇史宬的《光宗实录》被启封,按照《三朝要典》进行修改,尚未完成的万历朝实录的有关部分也一起进行了修改。①这一不平常的做法,只有永乐朝修改《太祖实录》可与之相比,但后者的主使者是皇帝本人,而前者则是在官员中的一个党派集团和宦官的怂恿下进行的,皇帝只扮演一个被动的角色。
嘉靖时对《孝宗实录》(1。1。7)提出了类似的建议,它是在大学士焦芳②主持下纂修的。由于批评者一致谴责焦芳歪曲事实和诽谤他所不喜欢的人,建议修改实录并非没有理由。皇帝也承认这一点,但他仍然不愿照建议去做。③在《光宗实录》问题上,皇帝显然既无决心也无实权阻止有利害关系的集团进行别有用心的修改。
天启皇帝死后,当东林党人重新掌权时,《光宗实录》再次重写。先前的改写本连同《三朝要典》被销毁。现存的1628年本,偏见一点不比第二次稿本少。这些争论也涉及《宪宗实录》(1。1。11)的最后一部分,但全部修改在纂修完成之前就开始了。
除去这两桩官方重写已经完成并已保存在皇史宬中的实录的公案外,还应提到一桩私人干预实录的已知公案。在保存的《熹宗实录》(1。1。13)中,天启四年和七年(1624和1627年)有几个月的记录不见了。这一短缺早在清朝的最初几年就被注意到了,当时纂修《明史》的准备工作刚刚开始。
据当时的人朱彝尊(1629—1709年) ④记述,这几部分据传是在顺治初期被明朝变节者冯铨删除的。冯铨曾是魏忠贤党羽,在纂修《三朝要典》和迫害东林党中都超过作用。早在1644年他就听命于满族人,1645年被征服者任命为大学士。同年在为准备纂修正史而启封实录时,他趁机秘密消除了包含有不利于他的章节的部分。对《熹宗实录》失踪部分的这个解释,被后来的学者所接受,再未认真地提出过疑问。⑤在纂修和对待实录时所持的政治偏见,很早就引起强烈的批评。明代的作家如王鏊(1450—1524年),①郑晓(1499—1566年),②郎瑛(1487—约1566年),③沈德符(1578—1624年)④和其他一些人从总体上谴责《明实录》。《国榷》(1。3。7)的作者谈迁(1594—1658)⑤的批评,可以看成是比较宽厚的。他写道:史之所凭者,实录耳。实录见其表尚不见其里。况革除之事,杨文贞未免失实。泰陵之盛,焦泌阳又多丑正。神熹载笔者,皆逆奄舍之人。⑥最后一句话透露出,作为一个不同的阶级的成员,所有的官员都有的对宦官的偏见。尽管有些宦官出身于上等人家,尽管有许多官员或甚至大多数官员同宦官合作,利用宦官达到自己的目的,但他们总是热心于为他们的干下坏事的同僚在宦官中找替罪羊。①虽然某些宦官被认为是“好太监”,但总的来说,几乎在一切历史著述中,不论是官修的还是私修的,对宦官的强烈偏见是明显的,因为作者几乎无一例外都是官员,或至少也是绅士阶级的成员。他们中的极少数(例如沈德符)表现出某种比较宽宏大量的态度,企图做到公平,甚至超越了他们自己的阶级的限制。宦官写的书尚存少数。刘若愚的《酌中志》(约1638年)(4。2。7),是最重要的之一,其中包含有许多只有太监才知道的宫廷生活的细节。
明代作家在时间上离他们所写的事件仍然相当近,对它们有个人的看法。这样,他们更有可能强调《明实录》的消极方面而不是它的积极方面。清代历史家有一种更积极的态度。也许,他们生活的年代距离实录中涉及的事件越远,他们越能作出更客观和实事求是的判断。《明史》的主要纂修者之一徐乾学(1631—1694年)②写道:明之实录,洪永两朝最为率略。莫详于弘治,而焦芳之笔,褒贬殊多颠倒。莫疏于万历,而顾秉谦之修纂,叙述一无足采。其叙事精明而详略适中者,嘉靖一朝而已。仁宣英宪胜于文皇,正德隆庆劣于世庙。此历朝实录之大概也。
直到万历中期(16世纪末),实录似乎是不公开的。但1588年,内阁中的副本由于经常使用而磨损破烂,下令重抄。只有当这件工作在1591年完成后,实录的稿本或它的有些部分才在皇宫之外流传。以后,富贵人家想拥有一部实录的抄本以显示门第,为抄写而付出的费用持续上升。由于这种需求,实录的原本经常被誊写。但因这些抄本主要是作为商品而不完全是为了学术目的,抄写往往粗心大意和不准确。在许多情况下,抄本拥有者把涉及他个人或他特别感到兴趣的事件,按照自己的爱好对原文进行修改、压缩或补充。出自原本的抄本就这样有了改变,当然就或多或少地背离了原本。这特别适用于嘉靖皇帝及其后的实录。③在现存的实录抄本中经常并大量存在的不一致,也许就是这样产生的①值得注意的是黄虞稷①的《千顷堂书目》——这是明代所著的最完全的书目(它的分类法与《四库全书总目》的分类法有所不同)——在第二类(史部)的开头有名为“国史”的细目。这个细目依次列出实录、《大明日历》(这在17世纪大约还在)、《宝训》、一些不再存在的《圣政记》和明朝早期的《年表》、《明伦大典》(6。4。2)、《三朝要典》、万历朝起居注,和一种《内值日记》。②明史馆的其他成果首先是212卷的《元史》。它是在1369至1370年间总共不到一年的时期内完成的,这部历史没有给明史馆增加声誉。它被认为是一部编得拙劣、不完善和不准确的作品,是官修史书中最差的一部。③1473年奉敕纂修、1476年完成的《续资治通鉴纲目》,也不比《元史》好多少。它被看成是朱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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