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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子决定脑子-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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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副败家的高强本领,经过几番折腾,整个国势又开始式微了。
第六代、第七代通常都会有回光返照式的中兴,出来几个君主挽狂澜于既倒,如周的宣王中兴,汉的宣帝中兴,唐的宣宗中兴,明的弘治中兴,清的同治中兴。这是王朝的自我调适能力使然。
八九代之后就又不可避免的要故态复萌,这一回终于无药可救了。
如此折腾了一大圈,终点又成了起点,小百姓们又将迎来有天无日的日子。
二千六百年前,齐国的大政治家管仲针对当时的社会状况说:君求焉而无止,民无以待之,走亡而栖山林。意思是皇帝老儿索取无度,小百姓没得活了,只得躲进深山老林。(参见《管子?地数篇》)
这便是亡命之徒的由来。亡命的本意并非后来的不要命。《史记?索隐》引崔浩的话说,“亡”是无的意思,“命”通名,“亡命”即无名,“亡命之徒”指的是那些因逃匿而被削除名籍的人。
历史上有名的亡命之徒是战国末年的魏国人张耳。《史记?张耳列传》说:张耳尝亡命游外黄。后来张耳投奔陈胜,又佐刘邦鼎定天下,终于成为大汉朝的开国元勋。
继亡命之后,出现的是亡户。亡命是及身而逃,亡户则是合家逃亡。
《晋书?毛璩传》说,海陵县的四面都是湖泽,湖泽之中又遍生芦苇,逃亡的人家全都藏匿于此,这里成了朝廷威令不及的空白地带。
当时任镇北将军、谯王怡司马的毛璩,建议率兵千人前去讨伐。那一年正好赶上久旱无雨,毛璩命人放火,已成枯槁的芦苇一下就着火燃烧起来,亡户们无处藏身,只得出来自首。
史书上说,单是这一次征讨,朝廷便接收了近万户人家,这几乎就是当时一个郡的人口,可见逃亡者之众。
时间过去了一千多年,到明朝的嘉靖年间,当时的大清官海瑞在他的《兴国八议》中还是这么说:赋役日增,民多逃窜。
王朝换了一个又一个,羊的命运一点没变,为了活命,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沦为野羊。
为了适应自然环境的变化,野羊的角磨尖了,腿练长了,善跑又能斗,其适应环境的能力自然要比驯顺的羊更强,于是也就有了更多的生存机会。结果,原本该由逃亡的羊来承担的税赋就完全转嫁到未曾逃亡的羊的身上,未逃的羊因为不堪重负,又会加快逃亡的速度,于是野羊的队伍终于日渐庞大。
狼们一旦发现野羊的存在已经危及其正常的吃羊秩序,便会毫不容情地予以干涉乃至剿杀。《晋书?王戎传》载:王戎的从弟王澄当荆州刺史时,因为巴蜀流民杀了他手下一个县令,王澄便命令成都内史王机出兵围剿,“袭之于宠洲,以其妻子为赏,沉八千余人于江中。”
第6节:王朝的循环规律(2)
王澄的残暴不仁,换来的结果是,“于是益、梁流人四五万家一时俱反。”野羊们一旦发现天下竟无一容身之地,亦即成了野羊,仍然逃脱不了被吃的命运,为了生存,他们就只有铤而走险,揭竿而起。
狼吃羊,羊亦能吃狼。南宋的洪迈考据道:陈胜义兵一起,每个郡县不堪暴政压迫的百姓便争相起事,砍杀他们的领导来响应陈胜。晋安帝时,孙恩在东方造反,把抓获的县长一个个煮熟了,让他们的妻子儿女来吃,不肯吃的便要被大卸八块。隋大业末,群雄蜂起,抓到当官的和他们的家属一律斩杀。黄巢攻陷长安时,对当官的,也是抓到一个杀一个。宣和年间,方腊造反,抓到当官的,一律将其四肢斩断,再将挖其肺腑,或者用膏油熬了,再乱箭射杀。杭州士卒陈通造反,抓到当官的,马上枭首示众。(洪迈《容斋续笔》卷五,盗贼怨官吏条)
这便是流民的造反,最后,良民们也加入到这一行列,终于天下鼎沸,于是一个王朝便走向了终结。
我们再来考察流民亦即羊历次起事的结果:
秦末陈胜、吴广起义引出刘汉帝国;西汉末年绿林、赤眉起义引出光武中兴;东汉末年黄巾起义引出三国鼎立;隋末十八路烽烟引出李唐王朝;唐末黄巢、王仙芝起义引出五代割据;北宋末年的方腊起义引来金兵南下;元末红巾起义引出朱明三百年江山;明末李自成、张献忠起义引来清兵入关;清末洪秀全起义则是半途而废。
这中间除了建立汉朝的刘邦和建立明朝的朱元璋为起义元勋外,其他的流民运动要么半途而废,如太平天国运动;要么引来异族的统治,如金兵的南下和满清的入关;要么从旧堡垒中引出新的统治者,如光武中兴、三国鼎立、李唐王朝的建立和五代十国的纷立割据。
我们再来看看刘邦和朱元璋又是如何成功的:帮助刘邦鼎定帝业的大功臣张良、韩信均为六国旧人,张良为韩相张平之子,韩信为韩国王族之后。其他如萧何为沛县主吏掾,曹参、任敖皆为狱吏,夏侯婴为厩司御,张苍为秦御史,周昌为秦泗水卒吏,佐刘邦定朝仪的叔孙通则为故秦博士。另外,成为朱元璋参赞军机的大功臣刘基本是前元进士,提出“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这一战略规划的朱升曾当过前元的池州学正,其他如宋濂、叶琛、章溢、陶安、詹同、崔亮、陶凯、任昂等人也均为前元官吏。
一句话,新兴的王朝若能得到旧官僚的支持,便能稳坐江山,否则纵使得了天下,也会被人撵下台去。篡汉自立的王莽,当上皇帝后干了两件对小百姓来说意义非凡的大事:一是平均地权,收天下田为国有;二是人人平等,废除奴婢制度。结果王莽及身而亡。
任命王安石变法的神宗皇帝同样遭到大臣文彦博的警告:陛下,你是代表读书人治理天下,并非代表天下人治理天下。(《宋史?文彦博传》)
康熙皇帝说:昔项羽起兵攻秦,后天下卒归于汉;其初,汉高祖一泗上亭长耳。元末陈友谅等并起,后天下卒归于明;其初,明太祖一皇觉寺僧耳。“我朝承席先烈,应天顺人,抚有区宇,以此见乱臣贼子,无非为真主驱除耳。”(见《圣祖仁皇帝圣训圣治》)
所谓乱臣贼子,指的当然是些不堪命运安排、揭竿而起,最后惨遭屠戮的流民领袖。所谓真主,就是那些识得时务,能见风使舵,最后登上帝位的窃国大盗。
折腾了一通,羊还是羊,狼还是狼。所谓“江山代有英雄出,各苦生民数十年”。(见于右任作于1924年的《读史三首》,本诗前两句是:风虎云龙亦偶然,欺人青史话连篇。)代前朝而起的新王朝一切又从头再来。
封建的政治发展史同人类的进化史正好背道而驰,人类的发展史是不断进步的历史,封建的政治史则不断退化。每一个朝代的开国君主,都会从前朝的覆亡中吸取教训,治人者食于人的专制本质既然不可更易,那么唯一可做的也就是在制度上下工夫去努力修缺补漏,这便造成君权专制的一代又一代地加剧。
三代时,制衡君权的是民权,刘师培说:观《尚书》一书,可以觇君权专制之进化。上古之时,一国之政悉操于民,故民为邦本之言,载于《禹训》,夏殷之后,一国之权为君民所分有,故君民之间有直接关系,所谓“后非民罔使,民非后罔事”也,降及周初,民权益弱,欲伸民权,不得不取以天统君之说,所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者也。(见刘师培《中国民约精义》按语)
三代之后,能对君权构成有效抗衡的,唯有相权。秦汉时,皇帝虽然成了“朕一人”,却得丞相为百僚之长,皇帝是国家元首,丞相是政府首长,皇帝有皇帝的办事机构——六尚,丞相有丞相的办事机构——十三曹,皇室有皇室的财政来源——少府,政府有政府的财政体系——大司农,皇室与政府互为权力之二轨,相权能对君权形成有效的补充和遏制。故赵高能杀二世皇帝,王莽能篡汉自立。魏晋南北朝直到隋朝,丞相仍为政府之行政首长,故曹丕能篡汉建魏,司马炎能篡魏建晋,刘裕能篡晋建宋,萧道成能篡宋建齐,萧衍能篡齐建梁,陈霸先能篡梁建陈,杨坚能篡周建隋。
唐宋时,丞相已由秦汉的首长制改为委员制,中书、尚书、门下三省的长官都是丞相,这三省,原本只是内廷的官职,有如皇帝的秘书,政府的首长们便成了承旨办事的应声虫,相权于是成了皇权的附庸,再也无力与皇权抗衡了。
明清时,国家又公开废相,皇帝开始以秘书为丞相,至此皇权彻底完成了对相权的吞并。唐宋时,皇帝以丞相为秘书,丞相的体统仍在,明清时皇帝以秘书为丞相,相权便荡然无存了。明清两朝近六百年时间,再未出现一例权臣篡政杀君的事。从此,皇帝真正成了“朕一人”了。
所以说,旧时中国的政治史是唐宋不如秦汉开明,明清又不如唐宋开明,王朝循环的结果不是向上递嬗,而是向下萎缩,是一代不如一代。
第7节:公义与人情(1)
公义与人情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有一副名联,叫做:“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世事虽纷繁如棋,究其根本,不外乎黑、白两色,也即孔夫子所谓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义利两端。
义是以天下为己任、匡时救弊的责任,是普天下共倡之、共守之的最大社会公约。利是“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史记?货殖列传》)的物质因素。游刃于公义与私利间的种种必要和诀窍,便是世故人情,也即曹雪芹所谓的做人的学问。
做人的学问无疑是我们特有的国粹。我们若说某人尚欠老练,听者一定明白,这绝不是说某人业务上不够精进,而是说他在人情方面尚欠圆通,不够世故。作为教育的一大组成部分,人们打从孩提时起,便被灌输以种种做人的规矩与方法。
在现实生活中,做人的学问往往比做事的学问更具有实用价值,更重要也更难掌握。做事仅靠技术就能臻于佳境,做人则是一门弹性极强的艺术,讲求的是无法量化和复制的分寸感,做事学一次即有毕业的可能,做人却要活到老学到老,要一辈子下工夫。
做人的着力点又全在一个“礼”字上,礼貌之礼、礼节之礼以及礼物之礼,唯有礼,才是调和公义与私利的最为有效的武器。
在我们并不贫乏的词汇中,礼貌之礼或礼节之礼以及礼物之礼,偏偏却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对应字。无礼之礼,指的是礼貌;拘礼之礼,指的是礼节;送礼之礼,指的是礼物。
更让人瞠目结舌的是,道理之理和礼物之礼,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也能互通不悖。有一则笑话说,某官最贪,一日拘两告对审,原告馈之以五十金,被告闻知,加倍请托,及审时,不问情由,抽签竟打原告。原告将手作五数曰:“小的有理。”官也以手覆曰:“奴才,你虽有理。”又以手一仰曰,“他比你更有礼。”(事见《笑林广记》)
送礼者通常都会小心翼翼地把财物之类的东西喻为自己的心意,受礼者接受的明明是财物,说的却是领情之类的遁词。似乎送礼者的心意比礼物更重要,而他之所以接受对方的馈赠,也是出于不违拗对方心意的良苦用心。也就是说,他注重的仅是送礼者的一番心意,而非礼物本身。
第8节:公义与人情(2)
礼一旦成为表现真诚的一种心意流露,便具备了无坚不摧的行为力量。
正因为如此,拒绝一个人的礼物在注重和谐和默契的社会里无异于当面毁约,这在人际关系中是极为忌讳的,其行为足以使一个原本有理的人从此处于劣势,并且让你蒙受不通人情的骂名。而人情又是你安身立命须臾不可或缺的通行证。
因此,在巨大的人情攻势面前,公义仅仅只是双方交易的一个筹码。讲价条件往往与对公义的损害程度相对应,对公义的损害越大,就意味着你所握有的讲价条件也在相应增大。
河南内乡县旧县衙的门楣上有一幅很不一般的横匾,匾上是这么六个字:“天理国法人情”。这比印象中的明镜高悬之类的高调现实多了。
要想看透我们祖先的行政与决讼,单看这六个被高高挂起的大字就足够了。
西汉末年,大名士卓茂被任命为密县的县令,有一个百姓慕名上控,告发其所在村的“村干部”(亭长)接受了他的米和肉等贿赂,要求上级领导依法惩处。
告状者明显是冲着卓茂的名气来的,案子不好不接。卓茂又是如何摆平这件事的呢?史书上说:卓茂先是屏退左右,然后问那位告状的:是亭长向你索要的呢?还是你有事求他?抑或是你们关系原本就不错,你才送他?
那人说:是平时关系不错的缘故。
卓茂又问:既然如此,为何又要告他?
那人说:我听说贤明的亭长,能使百姓不畏惧他,他也就不会从百姓那里得到东西。我因为畏惧,不得不巴结他。他既然接受了我的贿赂,我就有权告他。
看来那人所在村的村干部可没少吃他的米、肉,要知道,一个小百姓要走上控告父母官的道路,就是放在今天,也是需要十二分的勇气的。那人的言下之意,也有碰上了好领导的扬眉吐气。
可是,他高兴得太早了。
卓茂说:你做人太差了,人之所以异于禽兽,就是因为懂得友爱,懂得相互敬重。现在邻里之间尚且相互馈赠,这是人之常情,也是相互联络感情的方法嘛,何况官民关系!当官的是不能凭借权势强行索要,可是,人活一世,群居杂处,就会有礼尚往来。你不想这么做,难道你能远走高飞、从人间蒸发了不成?再说,那位亭长的政绩很不错,逢年过节迎来送往,这很正常嘛。
卓茂的谆谆教诲不但没把不识趣的小百姓说明白,反倒把他弄得更加糊涂了。
那人说:既是这样,为什么要禁止官吏受贿呢?
卓茂的回答是:法律是强调大的道理,礼节却要顺乎人情世故啊!就像现在这样,我礼貌地接待你,你肯定不会怨恨我。如果我跟你打起官腔,你必定手足无措。你回去好好想想。(事见《后汉书?卓茂传》)
话说到这份上,就没什么不好明白的了。所谓的正式规定,不过是一纸空文,是当不得真的,除非你能从人间蒸发,否则你便不能不注重人情世故。
卓茂的话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公义与人情之一体双面的关系图谱,所谓的公义,体现的仅仅是普遍的价值或普世的理想罢了,而人情顾及的才是最具体最现实的利害关系。
公义与人情,一虚一实,犹如铁道之有二轨,虚者予人以信心和希冀,实者教会你基本的生存方法与规矩,此虚实二轨,兼及公理与私意、正义与陋俗、制度与权变、面子与实质等看似对立实能并行不悖的问题,人们在进行个体利益的公式换算时,往往要与普世的公义相抵触,如何调和这其间的尴尬,就足以考验一个人的人生智慧。所以大才如曹雪芹,也不得不把人情世故当学问和文章。
故事里的小百姓状没告成,反倒接受了一回思想上的再教育,这回总算明白了,也服气了,史书上就是这么说的,“于是人纳其训”,说明接受教育的并不止一个人,而是一大批。
第9节:官字两个口(1)
官字两个口
汉语言的最大特征是:动词没有明确的时态变化,名词又没有单数、复数之分,动词、名词亦可打破疆界,互用不悖,文法上还可以省略主语。所有的这一切,自然就赋予了我们的语言无比的灵活性。我们可以以主谓宾为干,定状补为叶,让一句话成为一篇奇文。我们也可以随意添加上一个语气助词,让原本信誓旦旦的一句话,变得截然相反。所以在我们的传统里,一直有着“一字师”的说法,意即一个字的改动,便会产生超乎寻常的效果。
光绪年间,粤中有一人,在老婆随人跑了两年后,才得到他们的踪迹,那人于是潜踪过去,把奸夫淫妇一并杀了。依照当时的律例,捉奸须在床,方可行使格杀权。否则,便算防卫过当,仍然要吃官司。当地的官吏有心要开释他,公文报上去,却被部里的办事人员驳回,有一个幕友便重新撰写判词道:
窃负而逃,到处皆为奸所。
久觅不获,乍见即系登时。
部里的办事见了大加称赞,立即允许了当地官吏的请求。(事见近人刘体智的《异辞录》卷二)
另一则奸案说:
一女子在楼上,见到墙外有人小便,那人用手指着小便的家伙调戏她,那个女的羞愤自尽。
当地的官员把那个男人抓了,因为他既无言语调戏,也无手足勾引,所以无法给他定罪。这时,一个老吏提笔批道:
调戏虽无言语,
勾引甚于手足。
于是,那人的罪名成立。
两个案件,一是官吏们想为其脱罪,一是官吏们要将其定罪,同样的事实经过,经过幕友的一番陈述,马上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一是罪名立除,一是罪名立就。前后之判,别在天壤。
因为官吏手中的笔杆子可以活人,也可以杀人,小百姓们对其更是敬畏有加,故在民间,一直有以笔喻刀的说法。
我们一直有着轻实证、重案牍的决讼传统,因为官僚的出身多为文人,而非技术官,他们在办案时往往又有着先入之见,这种时候,一旦有人说出他胸中所有、口中所无的话,他便激赏不已,甚至引为知己。这样的决讼,有如文学创作。
事实既然仅是官吏们形成判词的素材,那么如何把握官吏们创作时的天马行空,就变得至关重要。这种时候,唯一能够影响官吏们思绪的,便只能是人情上的投入了。
汉语言的另一个特点是模糊而富有象征性,可以言在意外,说了,等于什么都没说;不说,也能等于什么都说了。或是明里看是说甲,暗地里说的却可能是乙;明里看是说乙,暗地里说的却可能是甲。
这样的语言不但适于艺术题材的作品,在现实生活中,也给了官吏们充分的活动空间。官僚们之乐此不疲也就不难理解。
所以,就连非常严肃的司法文书,也无需精确的细节描述,整个案情,仅靠意会,便能定谳。至于那些要人命的判决书,有时竟也只是一首打油诗或是一首词,抑或是一篇对仗工整的骈体文。
灵隐寺有一个和尚,名叫了然,他常在花街柳巷勾连,迷上一个叫秀奴的妓女,最后钱财散尽,弄得衣衫褴褛,秀奴却不再见他。一夜,他喝醉酒后又去找秀奴,吃了闭门羹,他竟闯进去把秀奴杀了。和尚被捕后,负责审案的官吏在他的胳膊上发现了一幅刺青:但愿同生极乐国,免如今世苦相思。适逢苏东坡做杭州通判,案子上报到他手里,我们这位大文豪提笔判道:这个秃奴,修行忒煞,云山顶空持戒,只因迷恋玉楼人,鹑衣百结浑无奈,毒手伤心,花容粉碎,色空空色今安在,臂间刺道苦相思,这回还了相思债。(事见冯梦龙编撰的《情史?僧了然》)
伴随杀人者人头落地的,居然是一阕朗朗上口的词,这样的司法文书往往因其独特的审美价值而大受欢迎,至于事实真相,则不会有多少人去认真探究。
不但是判决书可以做成一篇文学作品。就连答辩状,也可照此依样画葫芦。
宋代的律法规定,“阃帅、郡守等官,虽得以官妓佐酒,然不得私侍枕席。”(见《古今图书集成?艺术典?娼妓部》引《委巷丛谈》)也就是说官办的营妓,只能三陪,不得出台,更不得与官员发生性关系。台州营妓严蕊因为同知州唐仲友的私情被人揭发,下在狱中,岳霖任浙东提点刑狱公事时,严蕊便写了一首词来替自己辩护。(事见周密的《齐东野语》卷二十)词曰:
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花落花开自有时,总赖东君主。
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
第10节:官字两个口(2)
单从字意来看,我们实在不能说她提出了什么强有力的脱罪理由,可是,最终她还是被无罪开释了,说明这么一阕词还是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为有些问题实在不是放在桌面上能说明白的,而我们的文字,恰恰充满了暗示性。严蕊的高明就在于此,用这样蕴藉含蓄的文字作此欲说还休的词,可谓再恰当不过了。
除了有巧辞妙句可资行私之外,官吏们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另一伎俩,便是以礼法的两执对立来为自己取便。
有一次,朱元璋打算处决一批朝臣,叫御史袁凯把卷宗送给太子复讯,太子却主张从宽处理,朱元璋便问他:“朕要严惩,太子却要宽减,你看谁对?”袁凯不好说谁对谁不对,便打了个马虎眼,回答道:“陛下要杀,法之正也。太子要赦,心之慈也。”朱元璋以为袁凯耍滑头,首鼠两端,两面讨好,狠狠训了他一顿,吓得他只好回家装疯。(事见《明史?袁凯传》)
袁凯之所以敢把心之慈与法之正相提并论,自有缘由。在传统中国,一直有法外施仁这一说法。仁者,人也。换句话说,仁,就是人情。心之慈,亦人之常情。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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