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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张·爱玲画语-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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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赤子,天真喜悦到她不需设防,所以她愿意与她深交。

一九三九年到一九四二年底港大停课之前的校园生活,是爱玲最纯净自由的岁月。除了努力学习,争取考上伦敦大学之外,余事倒是不劳挂心的。偶有小愁,也没有牵肠挂肚的,更何况有炎樱这样的开心果、知己陪着。全然不像在圣玛丽亚女校那样受人歧视,以近乎自闭的方式孤独着。就连一直缠绕她的“旧衣服”心结,也因为连得了两个奖学金,狠狠做了些衣服而吐气扬眉略有疏解。

不过,我想爱玲多是不太怀念在港大的生活,此时她已经学会了冷眼旁观。我上学时老师也曾说过,你们会怀念大学无忧无虑时光的。可惜到了现在,能够继续保持联系的人却无几。

并非我薄情寡意,的确未曾有让我怀念的力量。大多数人眷恋的不过学校里人与人之间温馨的相处,因那实在不能伤筋动骨,和日后的惨烈比起来,真是单纯的快乐。

有了这种单纯的快乐,任何地方都是很可爱的。譬如爱玲和炎樱,在香港沦陷后,依然满街找寻冰淇淋和唇膏。撞进每一家食店去问可有冰淇淋。只要有一家答应说明天下午或许有,第二天就会步行十来里路去践约。一盘昂贵的冰淇琳,里面却吱格吱格全是冰屑子。天天上城买东西,名为买,其实不过是看看而已。“从那时候起我学会了怎样把买东西当作一件消遣。街上摆满了摊子,卖胭脂、西药、罐头牛羊肉,抢来的西装、绒线衫,蕾丝窗帘,雕花玻璃器皿,整匹的呢绒”。

乱世繁华,自有一番光华夺目。她和炎樱在一起更能体会到生的喜悦。

上帝说,他把男人和女人分成两半,找到了,才拼和成一个完整。

我觉得女人和女人,男人和男人之间也一样。要不然,人世情意何须分出亲情、爱情和友情呢?

她遇到她也是圆满。炎樱对爱玲,比起爱玲对炎樱更是重要。炎樱娇小圆润,是很讨喜的女孩。她人缘好,性格开朗,没有爱玲照样能活得很快乐。但爱玲如果不遇上炎樱,那就真是太孤独了。知己好友就好像一面镜子,反映出天性中最优美的部份。炎樱对于爱玲就是如此。

胡兰成在《今生今世》里闲闲一笔,读来恰可为爱玲的心境做注解。“爱玲从来不牵愁惹恨,要就是大哭一场,她告诉我有过两回,一回是她十岁前后,为一个男人,但我记不得是爱玲讨厌他或喜欢他而失意,就大哭起来。又一回是在香港大学读书时,一年放暑假,仿佛是因炎樱没有等她就回上海家去了,她平时原不想家,这次却倒在床上大哭大喊的不可开交。”

我印象中爱玲至少哭过三次。除了前面胡兰成说过的两次,另外一次则与他有关。或者不知,或者不愿明言。两男一女,可见爱玲对炎樱真是看得重。第一次与胡兰成,第二次与赖雅,炎樱都是媒证。婚姻是一生大事,慎为珍重。爱玲视她已如亲人。

常听人说女人和女人之间难有真正的友情,只有男人之间才可高山流水知音相酬,心里着实不服。然而,看过了如胶似漆的女友,转身即说是非,或者因为琐碎小节反目成仇,也能体会到女人友情的脆弱,实在经不起谗言、误会和男人的颠簸。女人的敏感计较,常常会毁了看上去漂亮华丽的情感。

我自己也是怕了。看上去人缘宽阔,却是暗自谨慎,择女友如择男人,艰难而沉重。翻遍电话本找不到能够倾诉的人,找到了,电话接通,草草几句又挂断。各有各的忙,各有各的事,各有各的难。

真想有一个完全无须设防的好友,有相同的志趣,互补的性格。如果你不擅言辞,她可以代你说话;在你需要的时候,她心甘情愿地维护你。即便过了许多年,她依旧像第一天认识你那样待你。

我需要!非常需要!然而,我们怎么寂寞成这样了呢?

爱玲去美国后,只和极少人保持联系,而当中多半是出版社、杂志社的编辑。只有炎樱,她与文字无涉,只是单纯的好友。爱玲待人真,炎樱也真,山长水阔,岁月迢迢,她一直陪伴在她身边。

一九九五年爱玲去世以后,不断有人请炎樱写关于爱玲的回忆录,都她被拒绝了。因她是真正了解她的,她深知爱玲洁净,不喜这些世俗纷扰。炎樱此举堪称高洁,比落几多寻常拿他人炒作自己的名人。古有伯牙摔琴谢子期,炎樱虽是外国女子,亦有落落君子之风。

爱玲一生人缘疏冷,好友十个指头未用完都数得过来。但这又何妨?乱世中,夫妻情义都如风中落叶般摇摇欲坠。两个女子之间的友情能历经世事不动不移,真是不易。高山流水,知交零落,山冷水断叫人痛断肝肠,却合了佛家意思:好的东西就是叫人微微不安,因此不可贪恋。世景荒芜知己稀,爱玲遇着一个炎樱也尽够了。

而我,至少还有你。


海上花开

“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成千上万的人死去,成千上万的人痛苦着,跟着是惊天动地的大改革……流苏并不觉得她在历史上的地位有什么微妙之点。”

这是爱玲被引用最广泛的一句话。爱玲的朋友、作家柯灵将这句话进行演绎,来分析爱玲成名的因由,甚是妥帖。

他说:“如果不嫌拟于不伦,只要把其中的‘香港’改为‘上海’,‘流苏’改为‘张爱玲’,我看简直是天造地设。

“……我扳着指头算来算去,偌大的文坛,哪个阶段都安放不下一个张爱玲;上海沦陷,才给了她机会。

“日本侵略者和汪精卫政权把新文学传统一刀切断了,只要不反对他们,有点文学艺术粉饰太平,求之不得,给他们什么,当然是毫不计较的。天高皇帝远,这就给张爱玲提供了大显身手的舞台。抗战胜利以后,兵荒马乱,剑拔弩张,文学本身已经成为可有可无,更没有曹七巧、流苏一流人物的立足之地了。张爱玲的文学生涯,辉煌鼎盛的时期只有两年(1943—1945),是命中注定:千载一时,‘过了这村,没有那店’。幸与不幸,难说得很。”

有了这段话,我觉得不枉爱玲和他相交一场。

爱玲的成就在陷落的上海。一九四三年,《传奇》时代的张爱玲,仿佛那个“孤岛”寂寞夜空最后一束惊艳的烟火。

爱玲是深爱着上海,在她的眼里,“上海人是传统的中国人加上近代高压生活的磨练。新旧文化种种畸形产物的交流,结果也许是不甚健康的,但是这里有一种奇异的智慧。”也正是在这样的土壤里,开出了她这朵奇异的智慧之花来。

爱玲最初将稿件投给了英文月刊《二十一世纪》,一份综合性的刊物,发表的第一篇文章是《中国人的生活和时装》,并且附有自己所绘的十二幅发型和服饰插图。由此开始,爱玲再接再厉,一连发表了九篇文章。

但是,真正使爱玲出名的是《杂志》。爱玲的成名作品《倾城之恋》、《金锁记》、《红玫瑰和白玫瑰》等小说名篇以及一些精彩的散文,都是刊登在这个背景复杂的刊物上。

然后,一发不可收拾,爱玲妙笔生花,盛开在四十年代幽暗的上海天空中,又如彗星般扫过上海文坛。少年时代的天才梦,终于在风华正茂的岁月里,变成了令人称慕的现实。

她的成就引起了阵阵惊呼,也引起了更广泛的关注,许多人为她善意地设计她的文学道路。譬如“不要到处发表作品,写了文章,可以交给开明书店保存,由开明书店付给稿酬,等河清海晏再印行。”爱玲则用一种委婉决断方式对这种关怀敬谢不敏。

她有自己的考虑,有自己对人生、时代的理解。她迫不及待无比激动的心情,在《传奇》序言中有过这样的表达:

“呵,出名要趁早啊!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最初在校刊上登两篇文章,也是发了疯似地高兴着,自己读了一遍又一遍,每一次都像是第一次见到。就现在已经没那么容易兴奋了。所以更加要催:快!快!迟了来不及了,来不及了。”

在我眼里,盛名下的爱玲依然是一个小女子,外表冷漠,内心欢喜的女孩子。如她所言,“狂喜的人,我还能想像得出他们的心理;你们这种谦逊得过分的人,我简直没法了解!”

她是率真的,没有任何虚伪的谦逊。



有女如青

爱玲在《我看苏青》一文中说:“把我同冰心、白薇她们来比较,我实在不能引以为荣,只有和苏青相提并论我是心甘情愿的。”爱玲这一句,可见苏青其人不俗。于是,我切切地去寻找苏青。于是,我发现了一个与爱玲相近,却也迥然相异的人和传奇来。

苏青,本名冯允庄,又名冯和仪。苏青这名字,我一见即喜,喜到心里去。苏字灵透,青字又俊雅,似我这样不通平仄的人张口也能凑两句诗来:姑苏城外离人柳,别梦青青到徐家。又叫我想起诗经里“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兮;雨雪霏霏”的意境。冯和仪这个名字,我也喜欢,古雅大气,又堂皇,合着“有凤来仪”之意。胡兰成在《今生今世》一书中就是这样称呼她的。我印象深刻。

苏青一九一四年出生于浙江宁波,长爱玲六岁。同样的富裕显赫家世。祖父是举人,先是经商,后由殷商变成地主,家有良田几千亩。宁波虽不及上海,却也开埠早,是上海的门户,开文明之先。

她的家庭虽说是书香门第、大户人家,但在她父母看来,读书毕竟不是女儿家的正经职业。虽然苏青一九三三年考入国立中央大学(即现在的南京大学)外文系。但是她依然不得不早早地就辍学,嫁给了徐崇贤为妻。两人在同一所高中念书,通了两年的信,却连个照面都没打过。美其名曰自由恋爱,其实不过是信中二人称呼逐步变得亲昵而已。

旧式婚姻虽然隔绝,却有一种陌生的神秘。新婚燕尔,徐崇贤对她还恩爱有加,然而,那薄雾似的爱毕竟是不能持久的,待到两人走近,面贴面以后,就冷冷地散去了。

苏青与爱玲可有一比:一般的受过高等教育,一般的从小在优渥的环境中长大,一般的对于生活而言十足的低能。

爱玲的委屈是内生的。仅就爱而言,胡兰成的出现十分突兀,让她措手不及。她的青春期是被截断的。从父母之手到爱人之手,虽过程短促,稚嫩苍白,却简单明了。虽然有一纸婚约,二人依然是“一个金童,一个玉女”。胡兰成父母双双亡故,不用伺奉公婆,承欢膝下,少了几多口舌是非。这对拙于交际的爱玲来说自然是好事。

苏青则没那么好的运气。这受过新式教育的少奶奶处理家务常常手忙脚乱,心浮气躁。且公婆健在,怀孕生下的又是女儿,未能给徐家延续香火。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内不能见容于夫君,外不能见容于公婆。她的处境好比一脚踩空在阁楼上,上不得,下也不得。

如果丈夫帮她还好,起码还有人对题《钗头凤》,共唱《东南飞》。像我母亲虽与我奶奶不和,但父亲疼爱她,好歹不孤单。其实我父亲这样做是最明智的,因你是要共妻子生活的,帮了妻子,事情就有转圜的余地,即是帮了母亲。

偏偏是苏青的丈夫另有新欢,恨不得她自动隐身下堂去。背靠娘家也是枉然,嫁女如泼水,已为徐家妇,好好歹歹自己处着去吧!父母竟也做了袖手旁观人。

爱黯淡下来,生活便显露出斑驳狰狞的气色。丈夫只顾在外花天酒地,不养家,也不负责任,碍于面子,还不许她在职业上发展。纵使她有再多的戒指也供不上这样坐吃山空。无奈之下,她向他要钱以作家用,竟挨了丈夫一记耳光。他是彻底不爱她了,一颗心硬成了石头,再风化成粉末,风一吹,飘飘洒洒散落开来。

对于苏青的这段婚姻,爱玲有自己的看法:“其实她丈夫并不坏,不过就是个少爷,如果能够一辈子在家里做少爷少奶奶,他们的关系是可以维持下去的。苏青本性忠厚,她愿意有所依附,只要有千年不散的宴席,叫她像《红楼梦》里的孙媳妇那么辛苦地在旁边照应着招呼人家吃菜,她也可以忙得兴兴头头。”

“离婚吧!彼此好过。”十年之后,终于有一天苏青昂然对那个自己叫丈夫的男人说。她要去寻找自己新的生活。

一九四三年,苏青开始在《风雨谈》上连载自传体长篇小说《结婚十年》。书中有许多关于婚姻生活中女性性心理的真实描写,在现在来说算不得什么,在当时却可谓前卫。一时她被社会称为“大胆的女作家”,大红大紫,风头大大盖过今天一帮用身体写作的美女作家们。其实,不过是标题和内容用得十分大胆,真正读下去,却是写得很干净。恰如胡兰成所评:“女娘笔下这样大方利落,倒是难为她。”

说起来,《结婚十年》我没看完,但我实在是喜欢苏青,喜欢得不得了。她身上几乎集结了所有我喜欢的女人的特征:率直、独立、坚定、大气、忠贞。

苏青为人率直,连写作都不喜欢用二三人称的,“我我我”地直身而上。她与爱玲都是上海“孤岛”时期走红的作家。日本投降后,两人都受到非难。苏青曾做过这样的表白:“我在上海沦陷期间卖过文,但那是我适逢其时,盖亦不得已耳,不是故意选定这个黄道吉日才动笔的。”

苏青个性独立,乱世中一个女子,拖家带口,也真是难为她。如她所言:“我房间里的每一样东西都是自己挣钱买的”。然而紧接着的一句却是:“可是我回头一想,这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呢?”哀而不伤的一句话,背地里或许是泪如雨下。亦说她做高官的情妇,她身边走来走去一个又一个的男人,欣赏她的红颜美貌,欣赏她的才气爽直,就是没一个人肯为她留下。

一九四六年夏初,上海的局势稍稍和缓,有人请苏青去编副刊,条件只有一个,就是要她改名。爱玲冷静客观地劝慰她说:“现实也得考虑!你去当主编,我也有条出路可走!我是不介意改名的,我这名字是一直都嫌它俗气,趁机改了也好!”

苏青显得很沮丧,创办《天地》那意气风发的神采已然不见了。她悲苦地说:“你算好的!有个姑姑给你挡一挡,靠一靠,我这一转身,老的老小的小,谁让我靠?现在又这样恶名在外,再嫁也没有人敢沽问斤两,我预备把自己挂在绳上,就这么风干了算了!”

天地茫茫,我要靠谁?谁能为我所靠?即便是这样的凄凉,她也熬过来了。爱玲远走他乡,她却留了下来。她还要撑着,还有子女要靠她。但靠了她又怎样呢?后来因涉嫌“胡风案”,至亲骨肉都与她划清界限,断绝往来。丈夫负,到头来依旧是一个“负”字。一生儿女债,想想真是惊心,伤心!

苏青晚景凄凉,她老病缠身,也不服药,但求速死。一门关煞,种了些草花,“这些花是我生命末期的伴侣”。她说。

一九八二年,苏青六十九岁。孤独地死去。

“这篇文章本来是关于苏青的,却把我自己说上许多,实在对不起得很,但是有好些需要解释的地方,我只能由我自己出发来解释。”这段文字录自爱玲的《我看苏青》。

这本书是关于爱玲的,却把苏青说了许多。因为我也有好些需要说明的地方,只能由苏青出发。因为苏青对于爱玲,实在是太重要了。

苏青比爱玲大,成名亦比爱玲早,却因爱玲才被广泛念及。爱玲对于苏青的评价虽有溢美之辞,却其情可谅,大概是出于某种知遇之恩吧。

借用某位女士的话,虽然伧俗,却也能说出原委来。“张爱玲的被发掘,是苏青办《天地》月刊的时候,她投了一篇稿子给苏青。苏青一见此人文笔不凡,于是便函约晤谈,从此变成了朋友,而且把她拉进文坛,大力推荐,以为得力的左右手。果然张爱玲也感恩知进,不负所望,迈进文坛以后,接连写了几篇文章,一时好评潮涌,所载有声,不久就大红大紫起来。”

又算起来,苏青是爱玲与胡兰成惊世之恋的媒人。能被爱玲和胡兰成两种不同性格的雅人喜欢并视为知交,可见她确是不俗。再有胡兰成因事下狱,亦是她拖着爱玲去说情。(彼时爱玲还不太认识胡兰成,只是偶闻其才名。)她倒是实心实意,事后也不见得了什么好处,言语上有什么炫耀之意。苏青这样的侠义,男子亦要自惭形秽。生在古代真是薛红线、张红拂之流。就是污风秽雨的上海滩,她也照样是金石玉磬响当当的。

至于二人的交往,可谓是君子之交淡如水,是交浅言深。

“如果说她同我不过是业务上的关系,她敷衍我,为了拉稿子,我敷衍她,为了要稿费,那也许是较近于事实的,可是我总觉得,也不能说一点感情也没有。我想我喜欢她过于她喜欢我,是因为我知道她比较深的缘故。那并不是因为她比较容易懂。普通认为她的个性是非常明朗的,她的话既多,又都是直说,可是她并不是一个清浅到了一览无余的人。人可以不懂她好在哪里而仍旧喜欢同她做朋友,正如她的书可以有许多不大懂它的好处的读者。”爱玲如是说。

爱玲洒脱而寂寞,华丽而苍凉,为众人所青睐。而苏青,一如爱玲所言:太正常,太普通,太朴实,当然也亲切,有一种古往今来的无所不在的妻性和母性。

我想,民国荒凉的世界里,有这样两位女子,也不枉为热闹一场。在喧嚣和落寞之间,二人竟然逼肖《红楼梦》中的“钗黛”终局。


格物致知

爱玲在《天才梦》带有自嘲的口吻说:“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世人原谅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

“如果加上一点美国式的宣传,也许我会被誉为神童。我三岁时能背诵唐诗。我还记得摇摇摆摆地立在一个满清遗老的藤椅前朗吟‘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眼看着他的泪珠滚下来。七岁时我写了第一部小说……”

曾经也有一个人对我说:“其实人活在这世上极是普通,若老天稍微赐予一点能力,他往往出色地身不由己。”

我便在想,天才是什么?怕是天生的聪明,佛家所言的慧根,世事于别人手上蠢笨难行,到他手上却翻云覆雨,掌握自如。譬如,文字的灵性之于爱玲,便是老天惠赐,不得不服。文字在她笔下才有了流光溢彩的生命,真正的活起来。七八岁大小,很多人为写作文憋个半死,她已经轻巧地写出了《摩登红楼梦》。

爱玲是天才,在我只是浅浅说,这一节,有一个人却说到了骨头缝里了。读《今生今世》,胡兰成有这样的评论:“张爱玲论人,总是把聪明放在第一位,与《大学》的把“格物致知”放在“诚其意”之先,正好偶合。”

我心下便对“格物致知”起了意思,但不甚了了,于是翻出原文。《大学》开篇有这样的句子:“古之欲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又担心人不能解其意,将话倒过来说了一遍:“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

治国平天下之大志,于我这等小女子不过笑谈。我之俗人,只是眷恋儿女情长,如梦如幻,只想着有一个人爱,稳稳当当地齐家。偶尔拿出小聪明献媚于人,就很是满足。这样没出息,气死老夫子也未必不可能。

先说这“格物”二字。郑注有云:“格,来也。物,事也。直白连在一起,竟然是“来事”两字。今人说某人“会来事”,褒义上有“聪明”之意。

虽然与全句的正大恢宏相比,显得有些不相伦类,甚至有些附会牵强。但我却以为是对胡兰成论爱玲最好的解证,于是,有一种小聪小慧的窃喜。觉得又有可献媚之素材了。原来爱的珍重之中竟有这般滑稽可笑的心思。

这种解释自然与儒学正统一派的求知穷理不对,今人更是将这句上升到认识论的层次。但我以为,古人对世界宇宙的认知,所关涉的是人与天的关系。格物也相应的是因其天赋异禀所引致,而非“穷理”的勤奋努力。

其中性智的天分是最主要的。故所谓“格物”之“格”,可作“感通”解。某种天赋的对万物的体悟冥会,能够推出种种对人生世界的认知。简单点讲,一种天生的聪明,加上一点努力和用功,就能通晓世界了。

这又成了胡兰成的考语。真是泄气!他言道:“张爱玲是民国世界的临水照花人。看她的文章,只觉得她什么都晓得,其实她却世事经历得很少,但是这个时代的一切会来与她交涉,好像‘花来衫里,影落池中”,如同那花果山石头里蹦出的孙猴儿,天地万物已在心中了。只待师傅打开天灵盖点拨,万事自来交涉。

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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