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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规则-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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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奖说办得好。
  如此说来,介休的林县令并没有隐瞒失职之处,自然不该处分。但是御史既然告了,总要给人家一个面子,虞知府就撺掇张藩台把林县令在另外一起案子上隐瞒不报的错误附带上奏,结果中央下令,将林县令“斥革”。林县令鸡飞蛋打,白守规矩了,白白巴结上司了。
  林县令的反击是极其凶悍的。我们知道他凭着铁证揭发了钦差大臣,揭发了省政府,揭发了太原府。他还揭发了虞知府,并且把帮助虞知府找娼妓的差人的供词,把虞知府嫖过的娼妓的供词一并搜集齐全,显示出很高的专业水平。只要把林县令的报告往北京一送,山西乃至全国就要兴大狱了。
  三
  在官场中,违背潜规则的现象并不常见。我在读史书时留心搜集数月,收获寥寥。时间长了,我也想通了其中的道理。违背潜规则,意味着互动中的某一方要擅自涨价或者压价。这不是小事,简直就是抢劫钱财。除非双方的造福或加害能力发生显著变化,潜规则是不能随便修改违背的。而帝国体制延续两千多年,利害格局已经相当稳定。双方都认识到,遵守这套成规对自己最有利。这就好比交易,一个愿买一个愿卖,不成交对双方都没有好处。既然是交易,拿人钱财就要替人消灾。拿了人家的东西还要害人家,对无力反抗的小民可以,在官场上则难免遭到报复。
  在虞知府与林县令的关系中,林县令已经尽了东道的责任,连娼妓都帮他找了,虞知府还要撺掇张藩台出卖林县令,从潜规则的角度说,这就是虞知府不对。
  在张藩台与林县令的关系中,林县令也算小心伺候了。省政府办事索取使费,介休就老老实实地给,并没有说三道四。招待钦差大臣本来并不是林县令的直接责任,钦差大臣得了数万两银子,只能领几个省市领导的人情,绝对不会领他林县令的人情,但是上级摊派下来,林县令并没有说二话。他买的是省市领导的面子。既然林县令已经尽到了在陋规中的责任,并没有露出公事公办的脸色,省市领导也就有义务替他担待遮掩,不能再摆出公事公办的架势。既然如此,怎么可以把他的小错误卖给御史呢?从潜规则的角度说,这又是张藩台的不对。
  总之,尽管从表面看来林县令违规了,好像他不懂规矩,揭发了钦差大臣与山西几位领导人的私下交易,但在本质上,并不是林县令违规,相反,他的所作所为正是维护潜规则的尊严,他要惩罚违规者。出卖钦差大臣只是一个间接的连带,一张惩罚违规者的王牌。
  遭到林县令的重击,张藩台很快就清醒过来,他立刻决定向七品芝麻官低头。在向一把手杨巡抚汇报的同时,张藩台和姜首道(太原一把手)与林县令谈判,答应赔他一笔巨款,补偿被“斥革”的损失,也请他认个错,撤回上诉。张藩台肯出的巨款数目是一万两银子,虞知府激变责任最重,一个人掏三千两,其余七千两由张藩台、姜首道和太原的王知府分担。
  以当时中央规定的粮价折算,一万两银子将近二百万人民币,数字不算小了。我不清楚道光年间捐一个县令的官价是多少,但我知道清朝同治年间,也就是此事发生的二三十年后,买一个县令只要三千两银子(注2)。由此看来,林县令赚了不少,但是他仍然不干。几经周折,双方终于达成协议:林县令宣称介休财政亏空巨万,张藩台和姜首道答应由后任承担这笔亏损。按照清朝的正式的规矩,林县令的亏空要由他自己赔补,赔不起就要抄家。现在林县令不用赔了,等于又得了一万两银子。对张藩台一方来说,这个方案的好处是不用自己掏腰包,麻烦是需要找一个肯顶着这笔巨额亏损接任介休县令的冤大头。姜首道找到了这样的大头,名字叫多瑞,一切问题便迎刃而解。
  于是,林县令认错撤诉,姜首道则出面向一把手杨巡抚汇报,说事已查明,不用入奏皇上了。杨巡抚看了汇报,对张集馨说:姜首道等人既然已经查办明白了,我也不愿入告。一旦入奏皇上,张藩台恐怕不能不受连累。不过这摊派钦差费一项,事关重大,必须再查,以免后患。杨巡抚委派张集馨和叶名琛专查这笔款子。
  我以为杨巡抚的决定是非常英明的,这事不能就这么完了。林县令凭着几封信,把山西的省领导们折腾得焦头烂额,用两万两银子才算把事摆平,这分明树立了一个危险榜样,想学习林县令的人还有多少?这种地雷一般的、一旦处分下级官员就会爆炸的信件还有多少?花多少银子才能摆平?留着如此重大的隐患,省领导还怎么当?
  张集馨受命之后,与叶名琛商量了一个清除地雷的办法,其名义之严正,构思之巧妙,清除之彻底,直叫我看得目瞪口呆,拍案叫绝。张集馨声称,此事固然不能因为林县令说一句话就信以为真,也不能因为林县令认一个错就断定全无。因此,特为此事通知山西全省各级政府,凡摊派过钦差费的,立刻要据实上报。没有摊派过的,也要出具切实的书面保证,加印盖章,送省备案。
  试想,林县令与领导翻脸时是什么处境?他已经被中央下令“斥革”,整个成了无产者,再没什么可损失了。现在的各级领导又是什么处境?他们最要紧的是保官和升官,谁愿意拿自己的前程冒险,像绑票的土匪一样敲诈领导?果然,张集馨很快就收到了下属各级政府盖了大印的保证书,全省皆无摊派问题。地雷报废了,危机摆平了。
  四
  如果把官场上的潜规则体系比喻为一座大楼,那么,这座大楼始终躲藏在堂皇的正式规则大厦的阴影中,而上述事件不过是在灰暗大楼的一个高层套间里闹了几个月的一段小事。大楼里还有许多楼层和许多房间,那里边的人们每天过着平凡多于热闹的日子。在大楼外边的院落里,也不时上演一些精彩的剧目。
  全面描绘潜规则大楼内外及其悠久历史,远非本文所能胜任,但我们不妨随张集馨在西北角的楼梯上转几层,看看其他楼层和房间的模样。因为楼层和房间太多,我只能以静态描绘为主,迅速浏览一遍部分房间的门窗尺寸,房间里发生的故事只好简略或者由前边的事件代表了。但读者不难想象,每一间房子里,都可能演出过精彩纷呈的戏剧。
  (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正月十七日,上述危机过去五年之后,四十五岁的张集馨接到皇上的任命,出任陕西督粮道。这个官是著名的肥缺,近似现在的陕西省军区后勤部主任,勉强也可以叫省粮食局局长,主要负责征收、保管和供应西北地区的军粮。俗话说“过手三分肥”,陕西粮道每年过手粮食二十万石(约一万五千吨),他该有多肥?又该如何分肥?(注3)
  我得先声明一句:张集馨不是贪官,按照官场的真实标准衡量,他的操守要算相当不错。这一点就连皇上也很赞赏。在接到任命的第二天张集馨拜见皇上,皇上说:听说你的操守甚好,前几年申启贤(山西一把手)年终密考,还称赞了你的操守。此去陕西,你更要坚持,老而弥笃,保持人臣的晚节。张集馨表示:谨遵圣训。
  拜领皇帝的教导之后,张集馨开始按照潜规则处理分肥问题。
  一般来说,清朝的京官比外官穷。外官有大笔的养廉银子,其数目常常是正俸的二三十倍,灰色收入也比较多。可是京官对外官的升迁和任命又有比较大的影响,“朝中有人好做官”的道理并不难懂。于是,在长期的官场交易中就形成了一种交换机制:京官凭借权势和影响关照外官,外官则向京官送钱送东西。前边提到的“钦差费”就是这类交换的一种。这类陋规的名目还包括离京送的“别敬”,夏天送的“冰敬”和冬天送的“炭敬”。“敬”的具体分量取决于双方关系的深浅、京官的用处和外官的肥瘦。
  张集馨接到任命时,已经在北京住了四个月,旅费快用完了。他写道:“今得此缺,向来著名,不得不普律应酬。”于是大举借债。他托人从广东洋行以九厘行息借了九千两银子,从山西钱庄借了五千两银子,又从同事和朋友那里借了二千两。张集馨记载道:连同我在京买礼物的数百两银子,共用去别敬一万七千两,几乎都没有路费了。
  一万七千两这个数字似乎有点吓人。我们知道这相当于人民币三四百万,可以买上百处房产或五六百条人命。陕西粮道能有这么肥么?此外,用得着如此出血分肥么?究竟粮道有多肥,我们一会就会看到。至于分肥,从情理推测,掏私人腰包的一方肯定是知道心疼的,张集馨也用了“不得不”这个词,想必是无可奈何,不敢不遵守规矩。
  这次在北京究竟是如何分肥的,张集馨没有详细记载。但两年之后他调任四川臬司(主管公安司法的副省长),在北京又送了一万五千两银子的别敬,并记下了具体的“尺寸”:军机大臣(类似政治局委员)的别敬,每处四百两银子。上下两班章京(类似为军机处服务的秘书处,共三十二人),每位十六两。其中有交情的,或者与他有通信联系,帮助他办折子的,一百两、八十两不等。六部尚书、总宪(类似监察部长),每位一百两。侍郎(副部长们)、大九卿五十两。依次递减。同乡、同年以及年家世好,一概要应酬到。看看这些数字,动辄就出手一两座宅院,少说也送上半条人命,潜规则所承担的分配财富的重任,真叫人刮目相看。
  在张集馨任上,每年还往京城送炭敬,具体数目未见记载。
  我们已经转完潜规则大楼的京官层,现在随着张集馨下一层楼梯继续转。
  五
  陕西粮道的日常工作是收发军粮。发放军粮的程序中包含了重大的利害关系,其中最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就是粮食质量。这方面的冲突,张集馨刚刚到任就领教了。
  张集馨的前任叫方用仪,为人贪婪,卸任前他的子侄和家人在大雁塔下的市场上买了四千石麦壳搀入东仓。这是一个很大的数目,如果用这批麦壳替换出小麦卖掉,用载重量三吨的卡车运,大概要装一百车,价值高达数十万人民币。按说,规模大了便难以掩人耳目,作弊也就不容易得逞——后任不肯替前任背这么大的黑锅,听到风声后通常会拒绝签字接手。但是与张集馨办理交接手续的不是方用仪本人,而是代理督粮道刘源灏。代理督粮道是公认的发财机会,如果刘源灏和方用仪办交接手续的时候拒绝签字,显然会失去这个好机会,于是他签了字,方用仪作弊得逞了。我估计方用仪所以敢如此大规模作弊,正因为他算透了刘源灏的心思。当时有一个流行比喻,叫做“署事如打抢”。署事就是代理的意思,连打带抢则是标准的短期行为特征。这个比喻所描绘的可以叫“署事潜规则”。
  张集馨到任后访知此事,便拒绝从刘源灏那里接手签字。刘源灏苦苦劝说,说仓粮肯定没有其他方面的亏损短缺的问题,再说方用仪已经回了江西老家,还能上奏皇帝将他调回来处理此事么?细品刘源灏说服张集馨的理由,其中包含了一个暗示:如果漏洞确实就这么几千两银子,为了等待方用仪回来重办交接,公文往来加上路途花费的时间恐怕需要好几个月,张集馨因等待而蒙受的物质损失恐怕还要超过这几千两银子。如果再算上得罪人的损失,算上在官场中不肯通融的名誉损失呢?换句话说,等待公事公办的代价太大,不值得,还是认账合算。张集馨果然被说服了,认了账。由此反推回去,方用仪离任前决定掺一百卡车麦壳,而不是五十卡车,也不是二百卡车,这分寸实在拿捏到了老谋深算的水平。
  按照常规,满营八旗的官兵每个月分八天领粮。到了领粮的日子,张集馨叮嘱部下说:我这是初次放粮,绝对不许像方用仪任上那样掺假,让众官兵轻视我,以后的公事反而不好办。他指定用好粮仓放粮。
  领粮的官兵们来了,他们早就知道方用仪掺麦壳的事,警惕性很高,断定仓吏带他们去的仓是麦壳仓。仓吏极力辩解,官兵更加怀疑,“围仓大哗”,坚决不肯在张集馨指定的粮仓领粮。于是粮道方面请官兵自己指定仓库,没想到官兵们指定的仓库,恰好是掺了麦壳的仓库,开仓一看,官兵们脸色变了,开始互相抱怨。张集馨下令打开刚才指定的仓库让他们看,里面装的果然是圆净好麦。最后张集馨下令把这四千石麦壳筛了出去,铺在粮仓的路上,解除了众兵的怀疑。
  八旗的骄兵悍将并不是好惹的。激军队闹事,在任何时代都是很难遮掩的大罪过,粮道不能不小心伺候。
  按照程序规定,八旗每月领米之前,粮仓要派官员将米样送到将军那里检验。这里说的将军是各省驻军的最高领导,省军级干部,粮道的伺候对象。他对粮食质量的态度,对领取粮食的官兵影响极大,将军稍微挑剔两句,在第一线领粮的八旗骄兵就能闹翻天。张集馨说,粮道必须应酬将军,因为怕他从中作梗。
  应酬将军的方式早有成规。首先,按照规定,将军和两个副都统本人的月粮是大米和小米并放,而大米贵小米贱,将军自然不愿要小米,粮道便全给他们大米。这是小事,算不了什么。其次,将军和副都统推荐家人在粮道工作,甚至只挂个名,到时候领钱,粮道也照例接受。再次,就是按常规给将军和其他高级军官送礼。
  清朝官场通行的送礼名目叫“三节两寿”。三节是指春节、端午和中秋,两寿是指官员本人和夫人的生日。陕西粮道送给将军的三节两寿数目如下:银子每次送八百两,一年五次总计四千两;表礼、水礼每次八色;门包(给门政大爷的小费,由他分发给将军的私人助手)每次四十两,一年二百两。我不清楚八色表礼和水礼的价值几何,但每年给将军的陋规尺寸当在五千两银子以上。
  在粮食问题上有权说话的军官还有副都统和八旗协领。粮道也送两个副都统三节,但没有两寿。三节的陋规是每节二百两银子,一年六百。此外还有四色水礼。八旗协领有八位,每节每位送银二十两,上等白米四石。
  我们已经知道,直接到仓库领米官兵有理由保持警惕,不能太老实了。话又说回来,他们并不老实,从来就不是省油灯,也需要粮道方面小心应酬。张集馨说,每到放米的日子,满营的一位低级军官率士兵来领粮,按照规矩,粮道要备一桌酒席,叫做“送仓”,由粮道方面的官员陪同带队的低级军官吃一顿。满营八旗,一连要陪八天。遇到挑剔的旗人,仓库方面的人员必须忍气吞声,闹大了还要请将军和副都统推荐来的家人从中做工作,好言安慰劝说,才能不闹出事来。
  粮道在军队方面的固定应酬,还有每年春秋年节的宴会。请将军、副都统的筵席必须有戏班子唱戏,叫做“戏筵”。驻扎在西安城里的满营和绿营(汉族军队)的中级军官,每年春秋也要宴请一次。这些联络感情的工作显然是有成效的。在张集馨之前,一个叫豫泰的官员曾当了半年督粮道代理,代理期间专收坏粮,希图民间踊跃交粮,以便得到过手的好处。这位官员收下的坏粮最后自然要到士兵及其家属的肚子里,却又没见到张集馨关于军队方面为此闹事的记载,想必粮道把军官们糊弄得不错。
  与军界有关的陋规大体如此。下边我们再换一层楼,看看粮道与地方官员的关系。
  六
  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在张集馨担任陕西督粮道期间,陕西巡抚(一把手)是大名鼎鼎的林则徐。我们知道,林则徐写过“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趋避之”的名联,他也确实如此身体力行了。这样的好官收不收陋规?据张集馨记载,那一年由于灾荒,停征军粮,“而督抚将军陋规如常支送”,以至陕西粮道深感困难。所谓督抚,指的是陕甘总督和陕西巡抚。这就分明告诉我们:林则徐也和大家一样收陋规。我并没有贬低林则徐的意思,他确实是一个难得的正派廉洁的官员。我想强调的是,如此高洁的操守并没有排斥陋规——这进一步证明了潜规则的适用范围是多么宽广。
  粮道给林则徐送的陋规比给任何领导的都要多。这是因为陕西巡抚每年都要向皇上密报下属官员的操守才干和各方面的表现,这叫年终密考,对官员的前程影响巨大。粮道给巡抚的陋规按季节送,每季一千三百两,一年就是五千二百两。此外还有三节两寿的表礼、水礼、门包和杂费。这是上百万人民币的巨款。
  陕甘总督的官比陕西巡抚还要大一点,但是隔了层,不算直接领导,人也不住在西安,所以陋规的数量反倒略低于巡抚。总督的陋规按三节送,每节一千两,此外还有表礼、水礼八色及门包杂费,所有这些东西,都由督粮道派家人送到总督驻节的兰州。
  陕西粮道有“财神庙”之称,省领导们自然不容庙里的和尚独吞好处,他们把粮道当成小金库来用,来往客人一概由粮道出钱招待,这也是长期形成的规矩。下边我们来仔细看看清朝官场如何请客吃饭。张集馨在这方面的记载极为详尽,语言也比较明白,我将原文照抄如下:
  “遇有过客,皆系粮道承办。西安地当孔道,西藏、新疆以及陇、蜀皆道所必经。过客到境,粮道随将军、中丞(引者注:即陕西巡抚)等在官厅迎接,俟各官回署后(引者注:即各位领导回到本衙门后),差人遍问称呼,由道中幕友(引者注:即张集馨请的师爷)写好送到各署,看明不错,然后差人送至官客公馆,一面张灯结彩,传戏备席。
  “每次皆戏两班。上席五桌,中席十四桌。上席必燕窝烧烤,中席亦鱼翅海参。西安活鱼难得,每大鱼一尾,值制钱四五千文,上席五桌断不能少。其他如白鳝、鹿尾,皆贵重难得之物,亦必设法购求,否则谓道中悭吝。戏筵散后,无论冬夏,总在子末丑初(引者注:半夜一点左右)。群主将客送出登舆(引者注:即送客登轿),然后地主逐次揖送,再著人持群主名贴,到客公馆道乏(引者注:可见粮道纯粹是给本省的军政领导作脸),又持粮道衔柬,至各署道乏(引者注:可见粮道清楚自己真正的伺候对象)。次日,过客起身,又往城西公送,并馈送盘缠,其馈送之厚薄,则视官职之尊卑。
  “每次宴会,连戏价、备赏、酒席杂支,总在二百余金(引者注:即二百多两银子,折人民币四万上下),程仪在外。
  “其他如副都统,总兵,非与院(引者注:即巡抚)有交情者不大宴会,惟送酒肴而已。如口外驼马章京、粮饷章京,官职虽微,必持城里大人先生书来以为张罗计,道中送以四菜两点,程仪一二十金,或四五十金不等。
  “大宴会则无月无之,小应酬则无日无之。春秋年节,又须请将军、副都统及中丞、司(引者注:即藩司和臬司的领导,藩司负责全省的钱粮,臬司负责全省的刑狱)、道、府(引者注:道府皆相当于现在的地市级官员)、县,以及外道府县之进省者,皆是戏筵。”
  “如十天半月,幸无过客滋扰,道中又约两司(引者注:藩司和臬司)、盐道(引者注:负责全省盐业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由国家垄断,是历代王朝的利税大户)在署传戏小集,不如是不足以联友谊也。”
  陕西粮道衙门的三堂上有一副楹联,清楚地描绘了督粮道的生活,楹联曰:
  问此官何事最忙,冠盖遥临,酒醴笙簧皆要政;
  笑终岁为人作嫁,脂膏已竭,亲朋僮仆孰知恩?
  别看张集馨那么忙,花了那么多的银子,人家还不领情。因为这是规矩,是应该的,你做得也许还很不到位呢。即使领情,外客主要也领省领导的情,省领导满意就算张集馨没有白忙。
  就如同在竞争性的市场上有利润平均化的趋势一样,在竞争声望、关系、安全和人缘的官场上,似乎也存在一种官场利益平均化的趋势。当然这么说不确切,因为官场利益是向着制造利益和伤害的能力流动的,如果制造利和害的能力谁都有一点,就会呈现利益均沾的局面,不过这种能力的分布并不那么平均。从平均的方面说,每个在官场上有影响的官员都有理由认为:我们都没有说你的坏话,我们有能力害你却没有害你,我们甚至还说了你的好话,让你得了这么一个美差肥缺,难道你就不能出点血,让大家也沾点光么?从不平均的方面说,京官、将军、上司之类的官员最有造福能力或者加害能力,自然应该多分。这种能力的强度像水波一样呈环状递减,分配的利益也如此递减。打秋风、请客吃饭、表礼水礼、程仪、炭敬冰敬别敬、三节两寿等等,都是在此规律下支配的官场利益分配机制。
  如果不遵守这些陋规又会怎么样呢?张集馨只简略地提了一句:如果你请客时不上白鳝和鹿尾之类的贵重难得之物,别人就会说你“悭吝”。显然,一个被大家看做吝啬、别扭、不懂规矩、吃独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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