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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为人-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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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重要参与者徐晓回忆旧人旧事:半生为人  作者:徐 晓                       
 作为《今天》诗刊的重要编辑,徐晓是历史的见证人,更是历史的参与者。徐晓在《永远的五月》、《爱一个人能有多久》中追忆与爱人周郿英的生死恋情,《无题往事》一文回忆了她与一代奇人赵一凡的交往……在那个年代,这一群体所代表的理想主义和浪漫主义精神以及敢于怀疑的理性精神,使许多人着迷。作者以个人经历为线索的私人史,从一个侧面记录着那个年代的人和事。   
同心出版社 出版             
爱一个人能有多久   
永远的五月1   
深秋,我终于为丈夫选定了一块墓地。陵园位于北京的西山,背面是满山黄栌,四周是苍松和翠柏。绛紫和墨绿色把气氛点染得凝重而清远。同去的朋友都认为这地方不错,我说:“那就定了吧。” 
我知道这不符合他的心愿。生前,他曾表示希望安葬在一棵树下。那应该是一棵国槐,朴素而安详,低垂着树冠,春天开着一串串形不卓味不香不登大雅之堂的白色小花。如果我的居室在一座四合院,我一定会种上一棵国槐,把他安葬在树下,浇水、剪枝,一年年地看着它长得高大粗壮起来,直到我老,直到我死…… 
然而这样一个简单的愿望在如今已成为死者的奢华。那么,就把遗憾再一次留给自己吧。我在心里说:“郿英,对不起……” 
人活在世上到底需要承受多少遗憾才算了结呢?活着,就一定会有明天有下次,有弥补的机会和方式,死了,给活着的人留下的只有遗憾——切肤的遗憾。 
然而,我必须跨越生与死、男人与女人、过去与现在的界限,重新翻阅他人生的全文,咀嚼它,品味它,不管那会使我怎样地痛苦和心酸,除了面对,我别无选择——这是一个男人能够留给一个女人的全部财富,这是一个父亲能够留给一个儿子的真正遗产。 
和周郿英第一次见面是在北岛家。那是一九七八年冬天,他在西单墙看到第一期《今天》,留下了自己的姓名和地址,还四处游说约来了许多他的朋友。那天,除了北岛,我谁也不认识,印象最深的是程玉和老周。我和程玉同在半步桥的北京看守所坐过牢,虽不是同案,但也算是难友,自然有一种同命相怜的缘分。老周使我印象深刻是因为他的胡子,两腮光光的,惟独下巴底下留着。开始我以为那是现代派的标新立异,后来才知道是因为他人太瘦,不好刮。有一次住院,护士们因此给他起外号叫“老山羊”。 
以后,我们经常在七十六号《今天》编辑部见面,他几乎每天下了班都去。他话少,使人感到深不可测。 
那时大家都穷,没有钱下饭馆。记得最清楚的是,有一次,我骑车去七十六号路过胡同口的一家小饭馆,饭馆的灯光昏暗,昏暗的灯光下,一个戴眼镜的瘦高个儿把粮票凑到眼前,用大姆指一张一张捻着数。我觉得眼熟,刹了闸仔细看,原来是“老木头”,正用大家一两二两凑起来的粮票买烧饼。“老木头”是赵振开的外号,北岛是赵振开的笔名。老周去了常常买些切面,当时挂面是每斤二毛六,切面是每斤一毛五,省下一毛一再加一分钱,可以买三个一两一个的芝麻烧饼,买两个二两一个的大火烧。这笔账振开、芒克都不会算,但老周天生是个好当家,只要有葱花、香菜、香油,他做的热汤面总会让大家吃得笑逐颜开。男人们经常一起喝酒,经常有人喝醉,免不了出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洋相。他的酒量与北岛、芒克、黄锐、黑大春这伙人相比并不逊色,但他从不喝醉。和许多号称酒鬼、酒圣、酒仙的在一起,他从来没有醉过,总是像个老大哥扮演收拾残局的角色,然后把喝醉的人送回家,或是坐在马路边上听酒后真言酒后胡语,直到深夜。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那些日子,每个星期天我们都到七十六号去印刷装订我们的杂志,条件虽然艰苦,做自己喜欢的事大家都觉得很神圣。傍晚,我们再转移到赵南家去聚会。来人不管是否相互认识,都可以在那里朗读自己创作的小说、诗歌、剧本,有时候也读名著。在那里,我读到了叶甫图申科、帕斯的诗,知道了法国女作家玛格莉特·杜拉的名字,并因她的短篇小说《琴声如诉》而对她崇拜备至。 
那个星期天的午后,阳光淡淡的,懒懒的,被七十六号凌乱、破败的院子分割得支离破碎。他站在午后的阳光下,细长的腿由于内八字脚而略微有点儿弯曲,脚下是一双旧得没有一点儿光泽的皮鞋,茶色裤子的裤角磨出了毛边,下巴的胡子长长的,一副不修边幅的样子。当时他在和谁说话,说什么我已不记得,但我记得他的姿势和表情。两臂抱在胸前,冷峻、若有所思——这是他的常态。在他死后这些漫长的日日夜夜中,我曾竭力回忆我们相识以来共同度过的日子,有许多细枝末节都淡忘了,惟有他的形象、姿势、动作、表情会从记忆中凸现出来,挥之不去。有时候不经意时,他会突然向我走来——推着那辆叮当乱响的破车,慢悠悠地向我走来;挎着那个破旧的黄书包,一肩高一肩低地向我走来;穿着那件草绿派克式大衣,步履沉重地向我走来……冷峻而若有所思。我能感觉到他的目光,他的呼吸,甚至他的气味,那种感觉是无法形容的。每当这时,我会反省以往把“绝望”这个词使用得太轻率…… 
就是那个星期天,他站在午后的阳光下。就在午后的那一瞬间,我产生了一个奇怪的念头:如果我愿意,他一定会爱上我,我一定能让他爱上我! 
这个念头使我得意,更使我吃惊,因为当时我正另有所爱,他也正被大家说服着,成全另外一个女孩儿的恋情,更何况大家私下里还在议论关于他曾经因为恋爱而自杀过的传奇故事。几年以后我们才真正恋爱,又过了几年我们才结婚生子,经历了爱的幸福和与之俱来的恐惧,经历了生的期待和与此相伴的死的绝望,而这一切都始于那个周日的午后,始于偶然回首的一瞬间他那冷峻而若有所思的样子对一个女孩儿的触动。   
永远的五月2   
一个人的吸引力是很微妙的。一次,我和画家栗宪庭从外地出差返京,他去火车站接我,握手寒暄之后很快便分手了。后来我和栗宪庭成了朋友,他对我说:“你的男朋友真棒,是个了不起的男人。”我当时吃惊地说:“你们只有一面之交呵。”以后十几年,他们几乎没有交往,听说他去世,栗宪庭说:“老周可是个好人,葬礼我一定得参加。”我想,这只是一种印象,一个艺术家夸大了的直觉。但是,一个男人,他之所以引人注目必有原因,肯定不是衣着,不是相貌。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他的份量,他的独特,肯定别有原因。 
一年多以后,《今天》被迫停刊,但我们的交往更加频繁。那时我重病在家,又刚刚经历了一次感情挫折,他常去看我,帮我挂号陪我看病。有一段时间我住在清华大学,怕我孤单,下班以后他赶到西郊再坐末班车回城。一次,他打来电话让我别买饭,他来了才知道,那天是腊八。让我吃惊的是,他居然给我送来了腊八粥和包子,赶二十里路用饭盒带粥,这样的事恐怕只有他才做得出来。 
他住在单位,家虽然离得很近,为了自在宁肯住在库房,晚上把一块木板搭在写字台上就是他的床。库房原是一座大庙,阴冷而潮湿,常有各种小动物出没。他津津乐道地给我讲过一只每晚必到、把两只前爪搭在门槛上陪他看书、听音乐的黄鼠狼,并开玩笑地说:“它能我和交流,早晚会成精变仙。” 
他的单位在市中心,朋友们路过时坐一会儿便不想再走,于是办公室成了客厅,下班以后常有规模不等的聚会。不管是谁来,都是面条一碗,一碗面条,有时外加八分钱一个的大火烧。即使喝酒,也只有二锅头、花生米,拌白菜心、水萝卜就算是奢侈之物了。鄂复明、王捷、万之、田晓青是那时候的常客。他们有时候海阔天空,国事家事天下事无所不谈;有时候话又很少,可贵在于“一切尽在不言中”的默契,总之彼此都觉得很满足。田晓青这样描述当年的感受:“不管什么时候,也不管隔多长时间,只要见到他,喝一杯酒聊几句就觉得心里踏实,觉得世界没变。”苇岸在一篇写黑大春的散文中称他为“诗人的摇篮”。我不喜欢这种形容,这是夸大了的赞誉之词,虽然出于好意,却不符合事实。但我相信一个充满了幻想与躁动的十八岁男孩儿的心灵,在那种娓娓的彻夜交谈中,会变得平和而安静。 
这种神交成为他的生活方式、生存方式。男人与男人之间既了解并珍爱各自的优点,又了解并包容各自的弱点的友谊,成为他生活的支点、人生的事业,一直持续到生命的终结。我想,很多朋友怀念他,是因为想起他便想起那个年代,想起那个年代自己的幼稚与单纯、真诚与梦想。现在我们上哪里去寻找当年的圆明园、丁家滩、十渡,又怎样才能促成当年那种背着瓶啤酒,带着干面包,在野外玩儿童年时的游戏的郊游呢? 
这些人中大多原本就是我的朋友,但说实在话,我时常会产生深深的自卑,和他们相比我似乎永远走不进他的内心深处。我羡慕他与万之、田晓青之间那种不用把话说透就能相互理解的默契;我嫉妒他与鄂复明、王捷那种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境界;我渴求他对待大春、桂桂那种兄长似的呵护。可我俩之间却不自觉地把宽容藏起来,把完美强加给对方,从一开始就总是相互折磨。我们都很痛苦但又执迷不悟,尤其我更是执着。不但他的散淡他的超脱他的深沉使我着迷,就连他的怪癖他的病体也不在话下全盘接受。很多人对于我在结婚之前就清楚他的病情表示不可思议,认为一定是他隐瞒了自己的病情。这不是事实,事实是结婚之前我不但知道,而且已经承担了护理他的义务。直到今天,我从未认为他的身体是我们之间的障碍。不,障碍不在于身体,婚后他年年住院直至一九九一年一病不起,我从没为此而后悔过自己的选择。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能走到一起结婚生子,肯定有必然的理由,不管那理由在别人看来是多么微不足道不值一提,但是对于他和她肯定是第一的、惟一的理由。 
在那几年,我作为他的常客之一对他的经历和为人有了更多的了解。 
一九五六年,他才十岁,因急腹症住进医院,手术后病理检验诊断为淋巴肉瘤。这是一种非常险恶的肿瘤,因此手术后还得施行放射治疗。五十年代,我国的放疗设备和技术都很落后,一个疗程下来,把一个十岁男孩儿的前腹后腰都烧伤成板结状。几十年来,他受尽了放疗性肠炎和粘连性肠梗阻的折磨,为此小学和中学他分别休学一年,“文革”开始时,他是北京六十五中高三的学生。 
因为身体不好,他没去农村,他的家成为下乡返城知青的集散地。同学和同学的同学、朋友和朋友的朋友、亲戚和亲戚的亲戚,从山西、陕西、内蒙、东北,从兵团和村子里带来大量当地的新闻。他虽然没有亲身经历、亲眼看到那些惊心动魄的事件和场面,没有在广阔天地里劳其筋骨乏其体肤,也不必为自己的现实处境而焦虑,但是他认识的、不认识的知青们挨整、被斗、自杀、坐牢的遭遇使他感同身受。那些年,他忙于看望同学和朋友的父母,忙于为那些急于回家探亲和不想马上离京的打假电报、开假假条,忙于接站、送站。与此同时,他读了大量的文学作品。有时候,他一连几天钻到图书馆里。高尔斯华绥、陀斯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雨果、狄更斯对灵与肉、善与恶的提示和剖析与当时知青们的苦闷、彷徨、失望、抗争绞缠在一起,使他如同受到了深刻的精神洗礼。他给一个在内蒙插队的同学的信中写到:“上午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我为他高兴,可是晚上回到家里又得知另外一个朋友被判处死刑,我的心情是可想而知的。然而,又能怎样,这就是生活。”可以想象,他是以怎样的心情迎来送往,而后,又是以怎样的心情在北京独处。 
一九七五年,他的高中同学在内蒙为知青打抱不平,涉嫌一件命案,再加上一些反林彪、“四人帮”的言论,好几个人身陷囹圄。他积极参与了此案的上访。一个当年参与此事的同学回忆说,所有的上访材料一经他的手修改,马上变得条理清楚,而且份量加重。上访很快有了结果,北京军区马上派专人调查,案情有了重大转折,一些同学很快被释放,另一些得到了从轻处理。虽然他身处北京,但他四处奔走出谋策划,对案件的解决起了重要的作用。 
经常听他讲一些离奇的事情,三角恋爱、情杀、起诉、私了、公了,似乎有一个场,有一个无形的道德法庭,他是法官,无偿地、没完没了地解决一桩桩公案。他不顾风险地帮朋友躲避过追查,不堪其苦地为朋友打过官司,不厌其烦地给朋友调解过恋爱、婚姻中的矛盾和纠纷,不无同情地听朋友诉衷肠倒苦水,同时,也不止一次地受到牵连,不公平地被误解、遭抱怨。现在的人对此可能不理解,不以为然,可是当年我们这些人就是这样相处的。只要是朋友,你的事就是我的事,生死相交患难与共的友谊也是这样建立起来的。不知是我们老了还是社会变了,我常怀疑以后是否还存在当年那样的人际关系。 
大家说他是个好人,他为自己创造了——或者说大家共同为他创造了这样一个人所共知的形象:在你遇到麻烦时,你第一个想到他。他有一种聚精会神地把注意力放在对方身上的习惯,他顺着你的思路听你把话说完,但并不急于下结论,也不总说你爱听的。他总是试图引导你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换一个角度重新把事情审度一遍。即使是你错了,他也绝不会让你感到孤立无援;在你需要帮助时,他会把同情、理解、时间、金钱给予你,让你没有拒绝的余地;在你一帆风顺的时候,他绝不再锦上添花。许多出国的朋友每年都寄来贺卡,让人带来礼物,但他从不回复,一次也不,固执得令人不可思议。 
不了解他的人可能认为他是个爱管闲事的“无事忙”,在对他了解不深的人看来,他不过是个热心的老好人,知道他所参与的活动的人会以为他很洒脱,只有熟知他的人才知道,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始终困扰着他,使他实际上很沉重,很孤独,很多时候他都感到力不从心,疲惫不堪。 
他曾经给我讲过这样一件事:他们厂里的一个工人,有三个孩子,夫妇两人每月只挣五十多块钱,冬天一家人吃白菜和咸菜,夏天买撮堆儿的黄瓜,他平时经常接济他们。一次过年,他给了那个人二十块钱,过年之后,他看到那个工人穿了一件新衣服,心里很不是滋味,忍不住对他说:“钱是给孩子改善生活的,如果你买二十块钱肉,一顿都吃了我也没意见,需要我还可以想办法,可不是给你买衣服的。”没过几天,那人死活把钱还给了他。他告诉我时,这件事已过了很多年,但他的情绪仍然非常激动。他说:“你不知道当时我多恨自己,我恨不得打自己几个耳光。他也是个人,别人能穿新衣服为什么他就不能?就因为他穷;他也是个男人,是三个孩子的父亲,他为什么没权利决定自己能不能穿一件新衣服?就因为钱是别人的,钱是我的;就因为我还拿得出二十块钱,我就有资格教训他,伤他的自尊,我成了什么人了!可你不知道他的三个孩子多惨……”他讲这一切时丝毫没有一点儿委屈,一点儿抱怨。不知为什么我当时觉得这有点儿像蒙太尼里似的忏悔。 
我流泪了。我为他难过,但我无话可说。他确实错了,我找不出安慰他的理由。我懂得他看到孩子时的感受,但我仍然无法为他辩护。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好心办坏事或好心没好报,他陷入了一种善良与另一种善良不能兼顾的悖论之中,为此我更加为他难过。我相信,如果他有很多钱,不,不用很多,只要他还能拿得出,就不会犯这样的错误。但是他不能,他真的不能。一九七九年,他为自己的亲弟弟办理回京的手续,对方一再索要好处,最后一次,他去车站为其送行,对方又提出要求,大有满足不了就会前功尽弃的架势。他从手腕上摘下手表递上去,为自己拿得出一件还算值钱的东西而庆幸。 
最能说明他这个人的是一次没有结果的恋爱。她离了婚,本人在外地的一个工厂工作,北京只有一个年迈的母亲帮她抚养着幼小的女儿,“文革”中一个黑五类兼有海外关系的家庭,面临这样的境遇,其艰难是可想而知的。在她没有调回北京之前,他几年如一日地每周去给老人提水、搬煤,以后又为她的调动四处奔走。我不能确切地说他们之间是同情还是爱情,是由同情导致爱情还是由爱情而产生同情,但是在七十年代,这种选择需要有足够的勇气。他曾经把这比喻成是背十字架。最终他们没能结合不是因为他对那样一个十字架不堪承受,而是因为他的母亲出于传统观念不同意他娶一个结过婚而且有了孩子的女人。他太爱他的母亲,不愿意伤害母亲,其结果是自己背负双重的十字架却谁也没有被成全。母亲为他大龄不娶操碎了心,他与她苦恋多年最终分手至死未见,三刃刀刺伤了三个人的心窝,以后又一度成为我们关系中的阴影。一个爱情故事的开始是浪漫的,结局却又免不了平庸,希望把一切都做得好到极致,结果却总是不尽如人意。 
当矛盾的双方都是朋友,他又必须做出是非判断的时候;当明明是社会的不公,他不得不违心地劝说别人委曲求全的时候;当他所钟爱的人,由于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而走向极端的时候;当一个人因为境遇的悲惨而沉沦而堕落的时候——在是非与善恶的天平上寻求到的平衡,顷刻又在本能和现实的天平中倾斜了。在劝说别人的时候,被压抑的首先是他自己;在安慰别人的时候,受伤害的也首先是他自己。这种强烈的内心冲突,形成了极大的性格反差——坚强与软弱,情感与理性,苛刻与宽容,自闭与开放,悲观与乐观,现代与传统。 
也许是他深感一个人为另一个人所能做的太少太少,渐渐地他把类似于救世主的信条修正为:做我该做的,做我能做的。而他自己不论怎样累、怎样难、怎样苦都从不抱怨从不诉苦。我不止一次听他对我对别人说:“如果你受了伤,没有别的办法,一个人舔干净伤口,然后若无其事地站起来。”他这样要求自己,我成为他的妻子以后他也这样要求我。我哭他从不哄从不劝。他说,只知道孩子需要哄老人需要劝,不承认女人也需要哄,有理智的人也需要劝。同时,他却一如既往地成为女孩儿、男孩儿和女人、男人们信赖的兄长和朋友。我呢,则理直气壮地指责他:一个只爱妻子和孩子、不爱别人的男人是自私的;一个爱别人而惟独不爱妻子和孩子的男人是虚伪的。我承认虚伪不属于他,也知道不管是爱也好恨也罢,他的方式总是独特的。其实我欣赏的正是这种独特,可趣味是趣味,一旦真正面对它又无法超脱。   
永远的五月3   
他是这样一个人!我知道他是这样一个人吗?我能够承受这样一个人吗?如果当年能够这样问自己,也许我们会成为世上最令人羡慕的朋友,不管我们是否恋爱是否结婚。然而,我不能。我像大多数女人一样,希望所爱的男人既强悍深沉又温柔顺从。 
一九八五年春节前夕,我们终于结婚了。没有房子,没有仪式,没有钱,甚至没通知各自的家庭。我们置办的惟一家当是两块五毛钱一把的特小号铝壶。在一个临时外出的朋友家里,我们用这把小水壶和一个五百瓦的电炉烧水做饭,度过了新婚后最初的日子。二十天后,他急性肠梗阻发作住进医院,但这并没妨碍我忘乎所以地认为,只要拥有他我便拥有一切。 
两个月后他出院,我们住进了一间借来的小平房。虽然房子只有十平方米多一点儿,但总算有了自己的家,我们觉得很知足。 
冬天,炉子上的水壶和窗纸的响声呼应着,水蒸气把玻璃画得斑斑点点。那时北京的冬天似乎比现在冷得多,最冷时用湿手拉门上的铁把手会有被沾上的感觉。他回到家总是先摘下满是哈气的眼镜,一边擦一边念叨着,“还是家暖和!还是家好!”我们吃着炉台上烤的馒头片或烧饼,讲各自单位里发生的事情,谈论我们共同认识的朋友,追忆老北京的掌故。如果赶上下雪天,又正巧有朋友来访,他就像个孩子,一边顺口把“风雨故人来”的诗句改成“风雪故人来”,一边张罗着喝二锅头吃涮羊肉。他喜欢这种情调到了痴迷的程度,把我这个对北京风俗一无所知的南方人也感染得兴趣十足。夏天,他喜欢喝生啤酒。那时,北京的生啤酒不好买,我常常拿着大小不等的塑料桶去排队。我知道他下班回家,特别是朋友来了,喝不上生啤他会难受得坐立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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