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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子的另一边-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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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始还知道要小心处理尸体,后来索性草草了事,欲盖弥彰地遮掩一下,也带着招摇立威的味道。

    太嚣张的结果不但引起纽约警方的密切注意,也连累到联邦调查局辑毒组必须额外关心(这一点,只要看看那一尺多高的刑事记录便不难想象)。

    当然,这些还只是小麻烦。

    在警方出头之前,他们的黑吃黑行为已经惹毛了道上的大人物。终于七大派系中的拉各斯家族决定花点精神来教训一下这些不懂规矩的小子。

    这个西班牙家族在七大派系中不过排名车尾,不过这一次他们显然存心要一展实力,它动用强大的眼线网络,赶兔子似的,先将丹他们逼出曼哈顿,然后在全纽约州范围内,追击他们。

    要到这个时候,有点得意忘形的丹、荣、泰、刀才意识到与纽约七大帮相较,他们终究还是弱势团体,甚至根本还不构成真正的黑社会势力——他们没有严格的组织结构,也没有完善周密的情报网络,更没有成熟的机械配给与军火库,甚至连起码的接头暗号都没有。

    遭遇初次打击时,虽然还没有惨到全军覆没,但也没人能够全身而退。原本就只有三十多人的小帮派,一下子便只剩下了十一个老弱残兵。

    丹当即做了一个非常明智的决定。

    他安排所有人蛰伏,自己与荣、刀、泰潜回曼哈顿,重操就业。只不过这次,他们的雇主就是他们自己,任务对象则是拉各斯家族。

    干黑色贸易,他们也许还不够成熟,但杀人就完全不同了。

    应该没有人会怀疑丹荣刀泰要为已经死去的伙伴报仇的决心,事实上,他们已经向所有人证明了这一点。

    拉各斯家族根本没有料到这些无法无天的小子在受到毁灭性打击后,还竟敢向七大派系索仇挑战,且连连得手。起初他们以为七大派系中有人支持德圣拉琪尔斯,等到他们终于搞清楚来来去去就是那四个小子在捣鬼后,便愈发恼羞成怒。

    短短一个月时间,各路人马都晓得,丹、荣、泰、刀项上人头悬赏金额已经向上激升到了二十万美金。一个月前,还都是无足轻重的小角色,现在却已受到各方瞩目。

    再一个月后,拉各斯家族损失的已不单单是派出去追杀丹、荣、泰、刀的家族杀手和警觉性不够太过托大的中级头目,他们的家族生意也受到破坏。至我认识他们的时候,拉各斯家族提出的悬赏已经到了300万美元。

    看完那一堆可以令常人目瞪口呆的宗卷时,我脑中十分混乱。

    书房里,爸跟我说:“若单纯站在黑道的角度,确实知道了他们的事迹后,我不得不承认你这几位朋友的确‘年少有为’,前途不可限量。”

    这个自然。

    能向黑道伸去一只耳的人都应知道。

    因为始终无法收拾掉丹、荣、泰、刀,拉各斯家族在各路人马中的威名受到严重打击,而丹他们却名气大振,几乎引起道上所有较大派系的瞩目。

    在我把他们抓来庄园戒毒之前,七大派系中的安卡罗家族和哈瓦那家族都曾派人与他们接触,意图延揽。当然,也有不少纽约弱势团体与华人小帮想追随他们,一齐扳倒拉各斯。

    以他们的能力,再过个几年,必能在黑道上出人头地。

    爸跟我说:“你应当知道他们是极度危险的人物。”

    我明白他所指的,但依然忍不住要为他们辩护。

    “他们是为了生存!”

    爸忧虑的是,“……他们没有任何是非道德观念!”

    “他们当然有!”

    没错,任何人知道丹他们的事迹后,首先会想到的便是他们的冷血。即使只是杀人敛财的工具,他们仍是由控制德…圣…拉琪尔斯的黑帮培养出来的,是它向他们提供了一条可能“功成名就”的“锦绣前程”。但他们有了独立承担任务的能力后,便反噬其主。还有德…圣…拉琪尔斯,这家孤儿院本是他们的出身地,事后他们却毫不犹豫的反过来接管了它。

    任何事任何人,只要暂时可以提供他们能够倚借的力量,他们便会毫不犹豫地依附上去,同样的,任何事任何人一旦束缚阻碍到他们的脚步,他们亦会不假思索地将其彻底毁掉。

    按照黑道崇奉忠义的惯例和道义,这种欺师灭祖般极端实现的行为是最不能被容忍的禁忌。

    可是我看到的,是另外一些旁人不一定会注意到的事。

    比如,泰住院受到警方监视时,丹他们并没有放弃他,而是在风声最紧的时候,甘冒大险地硬是将他劫出了医院。换了是那些盛名赫赫满口仁义的大哥,怕还不是一句“丢车保帅才是明智的选择”,或收买、或胁迫地要求泰一个人全顶了?!

    再来,丹他们控制孤儿院后,并没有再与人贩子勾结贩卖院童,而是试着以自己唯一的技能,杀人赚取佣金,贴补支撑孤儿院的收支。无论那是否正当的工作,至少他们不曾不劳而获,而且他们为的只是与自己一样出身同一间孤儿院的孩子们。

    最后,当他们遭遇拉各斯的打击杀伤后,没有人变节倒戈,向仇家摇尾乞怜,亦没人借口势力悬殊选择忘记血仇,自顾自地逃命去。相反,他们的选择是安排其余伙伴蛰伏,然后自己不报此仇是不罢休的杀回了曼哈顿。不过只得四个人,却毫不畏惧的对上了纽约七大派系之一。

    我问爸:“丹并不吸毒,他没有毒瘾,并不会因为戒断期而无力逃跑,即使在我把他带回来之前已经被我打伤,以他的身手要自己脱身并非难事,他为何不走?荣、泰、刀为何见我痛打丹后,从不认为吸毒有错的他们却全力配合戒毒?”

    “要不要去看一看他们现在的睡姿?”我告诉他:“从我没再铐着他们的第一天起,他们便把丹护在角落靠墙的一侧,刀和泰时刻守着他的两翼,荣甚至夜里抱着他睡。”

    我头一次碰到他们,彼此既不相识,又无情谊,他们落跑逃命的时候都不曾忘了拉我一同走。

    也许他们真的没有世俗的道德是非观念,但那又如何?

    至少,他们不会欺负弱小、不劳而获。

    他们不会因为仇人的强大而丧失勇气,忘记伙伴流下的鲜血付出的生命,消减复仇的决心意志。也许不是明智的做法,也许十分愚蠢,可纵然是要同归于尽,也绝不退缩。

    他们不会遗弃、背叛自己的伙伴。

    危急的关键时刻,没有人会为求自保而独自逃命,只会不惜放弃自己,也要维护同伴。

    天晓得,怎么会有人认为他们的血是冷的?

    在我看来,他们正是那种无论面对日常小事还是生死关头,都能心口言行如一地秉持着真实人性的热血男儿。也许就是因为这样的人在如今的明文社会里已经快绝种,所以似他们这般才会被倒过来当作异类看待。

    我激动到无法控制自己的音量。

    然后才发现情绪激荡之下,我已经不知不觉地将以上想法全对爸爸说了出来。

    他没有反驳我什么,只是问我:“你很喜欢他们?”

    我点头,就在那一刻,我突然想到要如何善后丹他们的事了。

    那是我出生以来最迫切渴望得到的承诺。

    我要求爸,“请您出面,收养丹、荣、刀、泰,做他们的监护人,直到他们法定成年。”

    俗话说,知子莫若父。

    爸爸对此并无震惊表示,只是一时间没作声。

    他沉吟半晌,与我道:“东平,这是个十分严重复杂的问题,让我跟你妈妈商量后再决定好吗?”

    我知道他的为难。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要求。

    其后代表的各种各样的司法程序,以及为之所要付出的庞大时间、精力、金钱可能会象噩梦一般,让我的父母和我在这之后的几年、甚至十年内都不胜其烦,但这却是我所能想到的对丹他们最好的善后方式。

    我蹩紧眉头,握紧拳头。

    至可恨我尚不及十四岁。

    假若我已成年,这件事便根本不用爸爸来为难。

    爸爸一定明白我的心思,他从书桌后走出来拥抱我,而后重重地拍了拍我的背脊,要我别急。

    他说:“爸爸不是要拒绝你。可是这件事若真要做起来,你便会多出四个兄弟,这种大事怎能不跟你妈妈商量?”

    但我怎能不急?!

    这一头,荣他们康复得一日比一日迅速,天天鼓噪着要离开,那一头,爸与妈却一商量便是一个礼拜,连律师们的第二批调查宗卷都送来了,还没个结果。

    我管不了爸到底在与妈商量什么,直接吩咐律师们为办理收养丹他们的司法程序开始做准备,要他们彻底调查他们的身世和经历,一点一滴都不许漏掉。

    非得这样,才能稍稍安抚我不耐焦躁的情绪。

    为这件大事,我已不惜跟爸妈软磨硬泡。

    至于律师们送来的第二批宗卷,大部分是丹荣刀泰在孤儿院的经历与他们入院前后经过。

    资料并不很多,至少没有第一批宗卷那么多,甚至连一半都不到,我却花了足足三天才将它看完,而这三天,是我这一生人中,少数几个自觉十分难捱的日子之一。
4
    基本上,他们四人中身份来历比较完整明确的应该要属刀。

    他的本名是道格克利富德。

    刀是他的随身武器与绰号。

    克利富德是道格母亲娘家的姓。

    她是控制德圣拉琪尔斯黑帮中一个日尔曼中级头目的情妇,道格是他们的私生子,他继承私生老爸的金发碧眼,生就一副典型的日尔曼人长相,加入杀手团时,他十五岁,已经是个小有战绩的少年杀手。

    此次的资料还补充了一些头一次宗卷中忽漏了的信息。

    象,由于母亲失宠,道格加入杀手团既是受贬,也是受命。

    他受命暗中监视杀手团其他成员,如有背叛行为就地清除。

    最初看到这里,我立时便想以丹的果断狠辣,如果知道这个岂会放过他。而后,大概是一年后某一个很偶然的时机下,道格亲口证实了我的猜测。

    果然——起先,刀是丹立志要除掉的人。

    他早有要摆脱德圣拉琪尔斯的打算,已经与荣和泰计划好,功夫学成后,头一个用来试刀的便是道格克利富德——杀手如可以干掉同行前辈便足以试刀天下,且谁叫他又是个间谍密探。

    计划就放在头一个任务中进行。

    头一个任务总会有牺牲,干掉任务对象后,便轮到刀,现场将被伪装成一桩意外,如有必要再干掉一个警察或佣人也无所谓。

    彼时,在刀所知道的计划里,因那议员好赌且又好色,丹将化装成伴游女郎陪着化装成黑帮份子的泰一同上赌桌同装作公子哥的刀对赌,荣则假作刀的清客兼保镖。两组人赌面巨大,引起整个地下赌场关注,最后泰将丹一同押上赌桌,把政客吸引入局。

    结局是刀得财,政客得人,泰人财两失。黑帮分子身份的泰随即发飙,被保镖荣错手打死,刀与荣主仆二人被请入警局,丹则被政客趁乱带走,待到单独相处时即下手干掉政客,装死的泰暗中跟随配合,有必要时会同刀与荣一起干掉政客的贴身保镖。

    而在他所不知的计划中,泰勾结他的保镖,设局诈财,被杀的人是他而非原计划中的泰。

    直接导致他们功败垂成的意外因素便是,行动当日那议员身边还多带了个女人,而那女人偏偏就是刀的母亲。

    当泰举枪对住刀时,他母亲护子心切,抢过政客保镖腰中的枪射击,重创泰,政客立时觉得不对路——怎么一个高级交际女郎会那样情急地去保护一个年轻的纨绔子?他趁乱欲退,丹见状立刻出手,大庭广众下,一枪射中任务目标天灵盖,与此同时,刀与荣亦同时干掉政客的保镖们,随即分散突围,彼此间配合得天衣无缝。

    任务完成了,代价却大得惊人。

    此案引起社会震动。

    泰被送进医院,受到警方二十四小时监视。

    黑帮决定丢车保帅,所有人等统统列上黑名单,连克利富德女士亦不例外。

    原本安全的据点已经成为最危险的地方,丹找到一间汽车旅店藏身,他与荣汇合时已是任务完成后四十八小时,他们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去医院救出伤势已稳定的泰。他令荣守住泰,自己则去解决本该随那议员一同解决掉的刀。

    他始终是他的心头之患。

    丹与刀并没有私人恩怨,他也并不讨厌他,但谁叫他是德圣拉琪尔斯的耳与目,要想自由,就得除掉他。

    他直接潜入克利富德女士的家,如他所料,刀果然在此,但他看到的景象忽然令他改变了初衷。

    克利富德女士已经弥留。

    她比他们先遭难。

    不晓得是什么人强行替她灌下毒剂,道格赶到的时候,她已口吐白沫,痛苦的碾转挣扎多时。

    丹潜入时,正看到刀在苦苦追问他那时间不多的母亲。

    “妈,”他号叫,“是谁,谁干的?”声音嘶哑沉闷,象只负伤惶恐的小兽。

    他一声声的喊她,妈妈,妈妈,妈妈。

    克利富德女士临死前衰弱地与她的爱子说:“妈妈以后不能再保护你,你要自己照顾自己。”

    丹看到刀泪如泉涌,

    他诧异。

    因为他突然发现那个一直比机械更冷血的少年杀手——刀其实比他所认识的任何一人都要脆弱。此时此刻的他,门户大开,丹要除掉他比踏死只蚂蚁还简单。一下子,他平日带给丹的威胁感如数解除。

    挨下来的事情极具戏剧化。

    刀的父亲悄悄出现,对着儿子亮出凶器,显然他比丹更想除掉他,结果是他反被自己认为已失去抵抗能力的儿子的一刀割断了喉咙。刀轻声与他那鼓凸着眼睛、死不瞑目的父亲讲道:“如果你可以狠心毒死妈,我为什么不能杀死你?”稍后,他对着丹的隐身之处叫道:“出来吧,丹。我知道你在那里。”

    丹坦然的走出去。

    他知道他不是自己的对手。

    刀对他说:“你动手吧。看到你杀那政客的手段,我就知道你们作那场戏全是为了要干掉我。”他不再遵守杀手的头号戒条,掩饰自己的情绪,所有的悲伤、无助和放弃统统坦白的昭示在丹的面前。

    丹只简单的命令他:“跟我走。”他带他到那临时藏身处,与荣和泰汇齐。

    这就是丹他们四个作为少年杀手第一次任务的真实版本。

    道格告诉我:“后来丹才告诉我,是我妈救了我。”

    当时,刀知道丹的存在,而克利富德女士同样也察觉了他的意图。那个已经要死了的女人用她最后的眼神警告他、命令他、哀求他不要伤害她的儿子。

    他与我讲:“这是丹当时的原话——他跟我说:‘她令我突发奇想,在那之前,我从没有想过有关母亲的问题,她令我想到妈妈。’”顿了顿,他继续道:“妈死后,我与丹在一起,虽然很有默契,但始终与别人不同。我从没叫过他老大,一直叫他丹,或者干脆什么都不叫。平时,我们吃喝嫖赌抽,样样学上手。”

    的确,混黑道的小流氓哪个不是如此。

    然后,他又跟我提到两年前那起正式引起纽约七大黑帮势力注意的那件著名的皇后区神秘黑吃黑事件。

    这件大事,我当初也曾有所耳闻,颇知道点首尾。

    三十公斤的高纯度可卡因在进行交易时被人走单劫走,一同失踪的还有那笔为数不少的毒品购金。会引人注意的原因倒不在那被抢的可卡因,而是参与此次现场交易的所有黑社会成员均被杀死在现场,据说血流成河。

    连警察都在猜测是哪个过江龙的手笔,不想竟会与丹他们有关。他尚未明说,我已吃惊,“是你们干的?”

    道格更正道:“不是我们,是丹,他一个人干的。”

    而且事情决定得很仓促,并没有给丹好好策划的余地,在他成功回去之前,荣与泰和道格甚至都不知道。

    这才是丹头一次干的白粉买卖。

    道格告诉我“这一战,丹中了六枪二十一刀……”

    真不晓得他怎么还能有命捱回家?!

    在丹终于清醒过来后,做的头一件事便是把那些走单抢来的黑货掷给他这些混帐兄弟兼手下。然后很平静地与他们说:“我宁可被人砍死,也不愿再受控于人。”

    道格说:“我们这一帮人,绝大多数都是德圣拉琪尔斯的孤儿,每个人都知道什么叫做受控于人,听到丹那样讲,全都忍不住眼圈红了出来,齐声唤他‘老大’,连我都不例外。”

    告诉我这些的时候,道格眼眶仍是红的。

    他说:“天晓得,他自己又没瘾,为了区区三十公斤的可卡因,挨了六枪二十一刀,几乎送命,不过便是这么一个‘老大’的称呼,教他不得不比其他人想得更多、更远,搏命的时候更不要命!”讲到这里,他的眼泪无声地流下来。

    我知道,他与荣和泰那时还怨恨我为了迫他们戒毒,痛揍丹的事。事实上,我还知道,这件事,不但是他们,包括我自己在内都会记一辈子。

    这是第二批调查宗卷中关于道格的那一部分。

    挨下来的是泰。

    他有越南血统,跟母亲一起嫁给一个过气酗酒的职业拳击手。他的继父一心想培养他成为自己的接班人,但使用的方式叫人不甘恭维。未几,终于在一次酒后训练中,他不仅将泰打成重伤,亦错手打死了老婆而不得不锒铛入狱。

    伤愈后,泰即成为孤儿。

    在到德圣拉琪尔斯之前,他曾在纽约各孤儿院游历近半年。因为他还有个在狱中的继父,人贩子怕有麻烦,所以没有卖他。

    然后便是荣。

    他亚裔血统,不晓得是日本人还是中国人,尚在襁褓中的时候,便被不长眼的父母扔在了德圣拉琪尔斯门口。

    没有被人领养的原因是,这小子婴儿时期里,但凡清醒的时候便在哇哇大哭,是个标准的哭包恐怖分子。没有被人贩子卖掉的原因是,他自懂事起又成为一个十足的暴力分子。打孤儿院里其他的小孩、打管理员、打驻院医生、打人贩子,发急的时候,连院里养的大狼狗都打。不管是被人打还是打人,也不管下场如何,下次惹毛了他照打不误,绝对没耳性。

    因为好战,荣总是一脸戾气。

    在德圣拉琪尔斯这种地方,若想生存,不是看他是不是乖巧讨大人的喜欢,而是看他的块头、挨揍时忍受痛苦的能力,以及他是否冷酷无情。一脸凶像可以吓退不少狐假虎威的洋小子,随时像疯狗一样扑打可以令人贩子考虑贩卖时的安全因素,也可以让喜欢粗暴待人的管理员三思而后行。

    他是院方最头痛的一个孤儿,也是在院记录最久的一个孤儿。
5
    最后是丹。

    其实第二批的宗卷,大部分内容都是关于他的。

    坦白说,有着道格、泰和荣做前例,在阅读他的调查资料之前,我已有心理准备,知道丹并绝不会比他们幸运。但我还是为那些资料的内容而震惊。

    根据这些调查结果,加上很久之后丹偶然提起的一些模糊的记忆,我拼凑出他流落德…圣…拉琪尔斯的大致经过。

    他是个南亚混血儿,血统复杂,没有国籍,也没有年龄与出生地——一般人认为重要的东西,他一样都没有。

    丹的生命始于曼谷红灯区,一切就从一个叫金老客的人妖歌舞团开始。

    他只记得一只老而糙的黑手粗暴的揪着自己,推推搡搡地将他带到一个嘈杂拥挤的房间里。

    那里到处都是形形色色浓妆艳抹奇形怪状的人。

    他进去后,四周慢慢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渐渐都集中在他的身上,他并不惧怕,只是好奇的回视“他们”。而后他看到了金老客的老板,也是后来他的第一个老板——一个丑得惊人、老得满脸皱纹的人妖。

    “他”以七万株的“大价钱”,把他从黑手中买了下来,给他取了个艺名,叫作“丹”。

    这不是个英文名字,而是个中文名字——丹顶鹤的丹。

    老板说,他第一眼看到丹的时候,真以为他是个漂亮的小女孩,并且不象是穷人家的孩子,因为他面如敷粉,唇若涂丹,气质娇贵,黑白分明的眼睛灵活且充满镇定。而那时,他尚不及一只凳子高。

    后来,我根据丹的这个记忆,判断他应该是被人贩子拐卖到曼谷红灯区的。但,不论丹真正的出身如何,命运已叫他“生”在了老金客人妖歌舞团,他的人生从那里展开。

    不知道是他的幸还是不幸,金老客没有即时替丹做人妖变性手术。他在歌舞团中,除了做众明星人妖的小厮、小弟、学习基本的歌舞技巧之外,就是担任群舞中的过场女孩。

    就这样过了三年,他渐渐长大。几年前,令老板惊艳的那种超乎性别界限的漂亮逐渐被男孩子的俊美所替代。在老板决定替他动整形手术前两天,他被他的第二个老板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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