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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不要再提之非爱-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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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这一切,真的有用吗?到如今是否还有必要?
抬头仰望异国秋夜清冷的明月,轻声询问。
明月无语。
我也无语。
第二十七章 理由
    第二天,天气还是很好,我的心情也不错。
Tonny可怜兮兮的跟在我身后,希望我改变主意,能让他继续和我们一起出游。我无视他伤心欲绝的神情,毅然和他分道扬镳,和慕容跑去了东京,后来又登上了飞往欧洲的班机。
慕容没有问我甩下Tonny的理由,我也乐得不提。因为实在不知该怎么说。
不是我狠心,只是所有可能和凌皓有关的人,我都不想与之有什么牵扯,更不希望慕容与他有超过友谊的关系。我怕慕容受到伤害,所以宁可错杀一千,也不能放过一人。
我的这种心态,有点奇怪。好像是在吃醋,又好像是别的情绪在作怪。
一路上,我和慕容嘻嘻哈哈,仿佛又回到了从前,回到了我们刚刚认识的时候。
领略了西班牙的风情万种,德意志的古典庄重,阿尔卑斯山的如诗如画,我们来到这次旅行的最后一站,繁华的时尚的花都——巴黎。
巴黎是一个由夏特勒广场向周围放射状建设的城市。
以夏特勒广场为基点,其周围到香榭大道这块巴黎市中心是全城最古老,但也最热闹的地点。市中心的“中心“是为塞纳河所围绕的西堤岛上的圣母院和巴黎地方法院。西堤岛之北,是协和广场、巴黎歌剧院、马德莲教堂、罗浮宫、杜勒丽花园等旅游必去景点。从卡卢索凯旋门为起点,进入杜乐丽花园,经协和广场方尖碑,顺着香榭大道直通庄严的凯旋门,再延续到拉德芳斯的方舟建筑,这条中轴线是举世知名的风景线。
我和慕容漫步在香榭大道上,往西看,巴黎的象征——艾菲尔铁塔、荣军院在左岸。更北一些,蒙马特山丘上的圣心堂白色尖顶彷如地标似地耸立。
其实对慕容或者对别的女孩子来说,去巴黎游览倒在其次,购物才是主要目的。
有一个词恰如其分地形容出这种逛到天昏地暗,买到手脚发软的疯狂行为,那就是——血拼。
永远无法理解女人对衣服的狂热感情,也不明白女人为什么会始终缺少一件衣服,明明衣柜里的衣服多得塞也塞不下了,足够每天不重复的展示好几个月。
只是知道,当一个女人要逛街买衣服实际上是不需要什么理由的,高兴的时候去逛是为了庆祝,不开心的时候去逛是为了发泄,忙的时候去逛是为了缓解紧张的神经,无聊的时候去逛则是为了打发时间。用一句颇有哲理的话总结概括,没有理由就是最大的理由。
陪慕容逛遍了塞纳河两岸的店铺,高档的大众的一网打尽,上流的平民的无一遗漏。
等我拿着大大小小一堆购物袋在街头咖啡馆坐定时,我不得不赞叹造物主的神奇,因为他竟然能造出女人这般奇妙的物种。平时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爬个楼梯都气喘吁吁,仿佛能要她的命。偏偏逛街的时候生龙活虎,精力充沛,一整天如此高强度的劳动下来依然神清气爽,不见丝毫疲倦。不但没有疲态,甚至还因为刚才买得不亦乐乎的兴奋使娇颜染上了红绯,那是非常健康漂亮的颜色,令人心旷神怡的景色,景美人更美。
尝着巴黎著名的黑咖啡,静静观察周围的行人,行色匆匆的有之,悠然自得的有之,或者像我这样无聊得观察别人的也大有人在。这是一个让人心情放松的城市,给人很舒服的感觉。
如果能一辈子留在这里就好了。慕容放下咖啡杯,发出我还在脑海中转动的感慨。
是啊。
我点头,对她微笑。
她也失笑。
我俩都知道,只是想想而已,不是现实的考虑。
因为不可能。我们的家不在这里,而我和她都是很恋家的人。
再好的地方,却始终不是家,也永远成不了我们的家。
风景再美,看看就行,不能沉迷其中,更不需要试图成为风景的一部分。这是我的旅行理念,也是我多年来遵行的法则。
无论走得多远,总有个地方在等待我回去。
我的家,简陋的普通的小小的家。
想到家,心里却涌起种异样的感觉。婆婆不在了,那个家只剩我一个人。安静的地方,没有人气的地方,在深夜里感到凄凉的地方。
终于知道自己很怕寂寞了,原来一直自认坚强的自己也是很怕寂寞的,也许当很多年前原本平凡幸福的家庭因为那场车祸破灭的时候就开始觉得寂寞了吧。为了从此以后相依为命的婆婆,逼迫自己坚强,不愿被人同情,在人前故作坚强。
想和慕容在一起,也是因为寂寞吧,两个人的体温比一个人暖和,而且,慕容是同类,自幼父母离异的小孩,无法得到家庭温暖的小孩,一定也很寂寞吧。
因为寂寞,所以才会渴求烈焰般的温暖。
初见凌皓的第一眼,就被他身上的温暖所吸引,那样的自信骄傲狂妄,直觉告诉我他的身边是可以安心睡觉的地方。
因为那样,就爱了,爱得毫无保留,爱得失去自我。最后神大概知道了我爱的理由,给了我那样的结局作为惩罚。
直到失去后才明白,爱得比对方多的人是注定会输的人。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从此以后,心如止水,从此以后,不再相信爱情这种东西,从此以后,不允许自己再有相同的软弱。
慕容呢?
她爱那个人也是因为同样的理由吗?
想找到可以放下面具失声痛哭的怀抱,希望深夜里能在对方温暖的怀抱里安心入睡。
但是,神说,不可以,每个人都必须坚强独立,都必须自己面对生命中神给的考验。想要逃避,想要倚靠,唯一的结局就是痴心碎落一地。
现在,两个同样寂寞的人在一起应该没问题吧。
虽然不确定,但有过同样体会的人应该可以尽量避免相同的错误。
然后,是幸福吧,平淡的些微的幸福。
只是,本来已经很确定的事,为什么到现在我还在找理由说服自己?
第二十八章 借口
    苏?
慕容的话唤回了我的神智,抬眼看她,她正皱起眉头,吞吞吐吐,仿佛有千言万语,一时又说不出口。
什么?
我耐心的等待着她的提问。看来我疑惑,慕容也很疑惑。
苏,你爱我吗?
是的。
这真的是你想要的吗?
是的。
我们这样真的能得到幸福吗?
是的,只要我们努力,一定是可以幸福的。
苏,你不觉得我们之间很奇怪吗?
奇怪?慕容为什么会觉得奇怪?我们之间有什么地方奇怪?我沉吟半晌,还是说,不觉得。
可是,苏,我们这样正常吗?既然彼此相爱,为什么从不亲热?就算抱在一起,也不是因为欲望?这真的是两个快要结婚的人会做的事吗?
我一时无语。从不亲热?那早安吻晚安吻算不算?照慕容的说法应该不算吧,因为不带欲望。
苏,可以吻我吗?浪漫的巴黎街头应该只适合法式长吻吧。
我瞪大眼睛,瞠目结舌。
我告诉自己这不是什么困难的事。这么多年,若说没吻过女人,别人信,我自己还不信呢。只是,法式长吻,对手是慕容?
我——
我的脑子一片混乱。我知道自己现在做不到,理由很多,比如说,我不够开放,脸皮薄,没法在人前表演,比如说,现在还不到时候,比如说——
其实,所有的一切都是借口。做不到,只是因为对方是慕容,我口口声声说爱的那个人。我爱她,所以现在做不到,很矛盾,却是真实。看来已经没法自欺欺人了。
苏,我没有办法想象和你亲热,你也一样。这一点,我们应该达成共识,剩下的就好办了。
我点头。慕容很聪明,只要冷静下来,就马上能够理智分析目前的状况了。
那一天,我们谈了很多。以两个成年人的心态冷静讨论所有的一切。
我们可以亲密,却无法做到亲热,只是因为我们的爱是有底限的,越过了底限,我们的爱就会变质。至今没有越过,因为我们都不愿意破坏这段感情。
苏,谢谢你这段时间的照顾,虽然你故意混淆了概念,我大人有大量,就不和你计较了。
过河拆桥的小鬼。
我苦笑,握紧了她的手。竟敢说我故意混淆,我说的从来就是事实,那也是爱,不过不是爱情,而是亲情而已,如兄如妹的感情。或者用慕容的说法,还如父如女吧,当然我是不肯承认的,这也未免把我说得太老了。
苏,有一天我一定会找到我想珍惜和知道珍惜我的人,在这之前,我要赖着你。呵呵,我已经可以想象凌皓铁青的脸色了。
凌皓?为什么现在还提凌皓?我和他已经结束了。不要认为我一定会回到他的身边。这些年,这么多事,他不累我还累了。况且和他在一起,总没好事。再说哪天我被抛弃了,你收留我啊?
但是,苏,你得承认,和凌皓在一起,生活会变得很有趣是不是?看那个天之骄子,人中之龙,对你恨得咬牙切齿,却又拿你无可奈何,感觉很棒是不是?而且,因为不确定,才有挑战性。再说我有预感,哪天你们真的说再见了,先说再见的人一定会是你。
慕容,不用等到哪天,我们已经说再见了。
我已经不知该说什么了,都不知道慕容那是什么逻辑?因为有趣所以在一起,好像对对方太不负责任了。感情不是在谈生意,何况凌皓那么精明的生意人,怎么可能吃亏,付出多少,他肯定可以连本带利收回。因为觉得有挑战性,所以放任自己再次重复过去,好像对自己太不负责任了。
苏,凌皓天天鲜花电话,那能叫分手吗?
我每次都建议他拿这些钱去帮助非洲难民,资助失学儿童,捐给慈善机构顺便积积阴德,他不肯听,我也没办法啊。
苏,凌皓对你而言是特别的,这一点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凌皓也知道,但是凌皓太笃定,都不肯亲自来求你回去,有点可恶。我们和他玩个游戏好不好?
我不认为他是那种开得起玩笑的人?
苏,如果他爱你,他就不会生气。
我想了一会儿,觉得慕容的话也有道理。除了凌皓之外,我没法对人有这么强烈的感情,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无论这种感情是爱还是恨。只是因为过去发生的一切我现在不敢相信凌皓对我有几分认真。应该给凌皓一个机会证明他的感情,英雄救美是最老掉牙也是最有效的方法,英雄都可以为美人出生入死了,还不能证明他的真心吗?但是现实的生活风平浪静,没有绑架,没有仇杀,没有抢劫,甚至连争风吃醋也没有,实在是没有给凌皓表现的机会。没有机会,制造一个也是可以的。只是——
我看着慕容晶晶亮的眼睛,那里面闪烁着名叫兴奋那种东西。我已经可以想象慕容的游戏一定可以挑战某人理智的极限,不过,那是他的事,与我无关不是吗?
好。我点头,宠溺的对她笑,她现在还是找点事情来忙比较好。
那我得好好计划一下。
慕容于是笑得像小狐狸一样狡黠。
我的脸上也是同样的笑容。
第二十九章 婚礼
    MuRongxin,doyoutakethisman,SuYi,tobeyourlawfulweddedhusband,tolivetogetherintheestateofmatrimony!Willyoulovehimhonorhim,forthimandkeephiminsicknessandinhealth,andforsakingallothers,betruetohimaslongasyourbothshalllive?
(慕容馨,你是否愿意这个男子成为你的丈夫与他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他,照顾他,尊重他,接纳他,永远对他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白色的小教堂里布满了鲜花。
我和慕容的身后站满了观礼的嘉宾,也不知她是从哪里找来的群众演员。
教坛前,慈眉善目的老牧师尽职地一丝不苟地履行着他的职责。
这是一场隆重的完美的结婚仪式。
牧师刚刚念完一段结婚祝词,现在转向慕容,开始询问她。
我听到慕容没有丝毫犹豫,飞快地说了句。
Ido。
(我愿意。)
然后牧师看着我,问。
SuYi,doyoutakethiswoman,MuRongxin,tobeyourlawfulweddedwife,tolivetogetherintheestateofmatrimony!Willyouloveherhonorher,fortherandkeepherinsicknessandinhealth,andforsakingallothers,betruetoheraslongasyourbothshalllive?
(苏逸,你是否愿意这个女人成为你的妻子与她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她,照顾她,尊重她,接纳她,永远对她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我看着墙上基督耶稣的受难像。我清楚这个计划实在是太疯狂,太胡闹,太把神圣的教堂当成一场游戏的上演地。
但是,慕容决定的事,根本不可能改变。
慕容说,只有在一种情况下,她才能确定凌皓对我的感情,也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我可以稍微对凌皓有点信心。
所以事情成了这样。
但是,现在这种情况?
我苦笑着。
Ido。
(我愿意。)
事情已成这样,还能怎么样?
这只是在演戏而已。
也许,错过了这次机会,我今生再也不会有说我愿意的机会了。毕竟,现在慕容是这世上我唯一心甘情愿说我愿意的人了。就算这一切不是真的,就算是在神前撒谎,我想神也不会责怪我的。
那个人?
也许当年我会说,但现在——
我现在只相信唯有缺憾才会更珍惜。
我是,他亦如此。
如果,他不能及时赶到,你打算怎么办?如果,他根本对这件事不做任何反应,你又打算如何收场?
我问慕容。她千算万算,不知有没有想到,人算总归不如天算,命运通常都是喜欢和人们开玩笑的。阴差阳错、造化弄人、无巧不成书都是用来形容这种情况的。
到这种时候,他还没出现,无外乎是那么几种情况。一、他在路上,但是还没到,这是最好的可能了;二、他根本没收到这个消息,这个可能还算差强人意;三、他收到了消息,但是无动于衷,甚至有可能知道了我们的小秘密,正等着看好戏……
以我对凌皓的理解,我倒觉得第三种情况最有可能。
慕容一幅胜券在握的得意神情。
苏,放心。如果他赶不到,只能说明他没福气。如果他还没收到消息,只能说明老天也不帮他。如果他根本没反应,那你跟他也没必要再继续。将错就错也是个不坏的主意,计划要跟上变化嘛。再说,有那个人在,我保证他会在第一时间得到这个消息。
她努努嘴,向我暗示身后的人。
Tonny!
我的伴郎,正局促不安的站在我身后。
再次碰到Tonny对我俩来说纯属意外,对他来说是不是巧合我就不清楚了。
慕容辛辛苦苦,偷偷摸摸做好了计划,正愁没个合适的人选去通知凌皓,Tonny就这样凭空冒出来,笑着对我们说好巧又遇上了,简直把慕容高兴坏了。
她装作说漏嘴,不小心说出这个消息,又再三要Tonny保证不告诉任何人,成功的让这个消息由他透露出去。不过,慕容给的时间不多不少只够凌皓乘专机到达这里。
用慕容的逻辑,时间太充足的话凌皓极有可能知道真相不上钩,一个好的导演一定要把所有的戏码都安排得恰到好处。
我觉得凌皓肯定不会上当,毕竟我们的婚礼太草率,没有任何亲朋好友来观礼,怎么也说不过去。再说他极有可能安排了人手随时注意我们的动向,不可能什么事情也不知道。
但是慕容竟然存了把假戏真做当最后的杀手锏的心,我倒是没料到,也只好没话可说。这是一场闹剧,但我宠溺她胡闹下去。
幸好牧师不懂中文,否则听了她的话,我怀疑他会抓狂到拿圣经砸我们。
新郎新娘可以交换戒指了。牧师说。
事情继续如慕容剧本上写的那般发展。
我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戒指,帮慕容戴上;慕容含羞带娇着也帮我戴好。
我们演的煞有其事,不知情的人准会被我俩脸上的神情骗到。
如果没有人反对他们的婚礼,我在此宣布这一对新人结成夫妻,新郎可以吻新娘了……
等一下。
一道宏亮威严略带沙哑的声音打断牧师的话,观礼的众人视线往后面一转,顿时瞠目结舌,半刻没有声音。
教堂的门口已来了一群人。
刚刚开口说话的那人正快步走进来,他挟着霸主的气息,一步步走近。
我反对。
他的声音不算太大,但足够众人都听清,他的发音无懈可击,别人肯定也不会误听。
不管是东方人还是西方人,碰到有人来破坏婚礼,观众总是最开心的,我们的观众也不例外,静默之后是议论声,人人都露出大感兴趣的表情,等着新娘被别的男人抢走,或者有另一个女人来争夺新娘的位置,尽管他们是慕容请来的。
我们生存在一个没有完美的时代,心理难免有点畸形。
我每次看到这种八卦新闻时,也总是会多看两眼,但碰到自己是主角,绝对是万千滋味都涌上心头,哪怕所有的一切都在演戏。
这场婚礼无效,我来接我逃跑的新娘。
他笑着靠近我和慕容,离我们只有一人宽的距离,站定。看看我,又看看慕容。
他叹气,突然动起来,快若闪电。
我想过所有可能会发生的事,但想不到他会做这种事,慕容也考虑过所有的细节,但显然也没料到他会这样做。
等我反应过来时,我已在他怀里,正被迫和他进行一个法式长吻。
这绝对是惊世骇俗,饶是外国人多么开放,多么见多识广,也一时个个石化,牧师老爷爷简直是要昏过去了。
本来人人以为他是来抢新娘的,没想到他要的竟是新郎。
我努力挣扎,但一时失了先机,他又死命抱着不放,倒也不易挣脱。
过了几分钟,开始被这颇有戏剧性的发展惊得鸦鹊无声的观众总算找回了声音。
听到下面的声音越来越大,我是越来越恼火。
两个男人当众接吻,亏他干得出来。这种私密的事,有必要当众做吗?他不要脸我还要面子呢。
这个无关乎男女,私下里怎么亲热我都不介意,但我介意有观众,而且还是这么多观众。
我现在简直是怀疑他是不是在报复,明明知道我不喜欢当众做这种事,还在这么多人面前亲我,怎么说都是有问题。
在我彻底失控,打算对他又踩又踢时,他聪明的及时松开了我。
玩够了吧,跟我回去。
他还是一幅一切尽在掌握中的语气。
谁要跟你回去!
他哪来这般自信,以为我总该乖乖听他的,不过我的话也是有赌气的成分在里面。
他脱掉慕容刚才给我套上的戒指。
这种东西,你要多少都没问题,不过只能我买给你。你们玩这么多花样,不就希望我来接你吗?我这么尽职的演出,你还有什么不满意?我虽然没说出那三个字,但我已经用行动表示了,还不够?
我无力的看他,慕容想要他来哀求我回去,那显然是不可能的,他这个人是做不来低声下气这种事的。也许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还有点可能吧。
苏逸,和你在一起,我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也不会许诺不切实际的东西。我对你的心意,只会用行动表示。我不知该怎么让你安心,但我会努力做到最好。
他深情的样子不像在骗人,我就姑且信他一回吧。
况且,世事难料,有些事,因为不确定,才更有趣。未来的事谁也说不清,我们能做的也就是珍惜现在。我已经给了他一次机会,他还是不死心,要和我继续纠缠下去,就不要怪我自私哦。
凌皓,只要你不后悔。
我说,凑上去,让观众再次石化。
第三十章 永远
    我和凌皓重新住到了一起。
生活又开始波澜不惊,了无新意起来。
工作,应酬,娱乐,交友,旅行,当然还有默契的床上运动,间或也会有些争风吃醋,吵架拌嘴,以及随之而来的热战冷战,这些琐碎的事情构成了我们生活的全部。
我以为我们很快会对彼此厌倦,然后最终分开。旁人也以为我们的关系维持不了多久。
但令人大跌眼镜的是,我们这样生活了很久,并还在继续生活下去。
凌皓的父母一开始并没有给我好脸色看,但渐渐的也就慢慢习惯了我的存在。
我不知道自己爱凌皓有多少。
我残缺的心能付出的真心并不是很多。我只是觉得寂寞,只是希望有人陪在我的身边;但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这样说很矛盾,但每个人都是矛盾的综合体,我不是心理学家,所以也没必要什么事情都分析个一二三出来。
只要能在深夜不因寂寞而无眠,只要能在寒冬感受得到身边人的温暖,也就足够了。
我也不清楚凌皓爱我有多少。
凌皓从没说过“我爱你”这三个字,最多在我半真半假说“我爱你”的时候,学着《人鬼情未了》里的男主角来上这么句——我也是。
每当这个时候我是很郁闷的。
竟然是我也是?
就好像和我一样不确定吗?就好像和我一样只是半调子的爱吗?就好像和我一样因为些莫名其妙的原因而需要对方吗?
这真是个令人抓狂的回答,但我偏偏连指责他的立场都没有,所以我也变得很少再说这三个字。
杨结婚生子了。
慕容后来也结婚了,她的另一位出现时曾跌碎了无数的眼镜。人人都说那个男人好福气,老实本分普普通通的上班族,娶到了本城数一数二的富家女,简直是祖上积德,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慕容对我说能遇到那个男人,是她的福气。
后来我认识了那个男人,不得不承认慕容挑人的眼光的确大有长进,能透过浮华的本质看到幸福的真谛了。
平凡人家出身的男人,平凡的成长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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