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爱过流星·风前几人老-第10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后来我又在公司里碰见了陈晓,这次是在白天。我以为他是故意的,谁知他跟我说:“林孜,我放你假,跟我出去玩吧?”我白了他一眼说:“你以为你是我的衣食父母啊?(衣食父母就是老板的意思)”他坏坏的笑了笑,“我不是你的衣食父母,但我是你衣食父母的衣食父母啊。”“啊?”我一时间没能想明白这是什么逻辑,就被他生拉硬拽了出去。“喂,你知道我旷工一天的代价是什么吗?”我满脸的乌云。“别那副表情好不好,都说了我是你衣食父母的衣食父母了,你还怕什么?”“你是我老板的老板?”我的惊讶程度怕是要比他那天来的猛烈些吧。“差不多吧。”他诡异的笑笑。“什么叫差不多呀?就算你想害死我也得让我死个明白吧?”“干嘛说的这么凄惨?我只是跟你们老板借用你一天有什么关系吗?我们是合作关系,不过我的股份比他多。”他见我低着头不说话,碰碰我的肩膀说:“你又怎么了?你不会有事的。”我终于忍不住了,抬起头冲他喊:“你这个假公济私的家伙,有你这种老板真是我们的不幸。”看着陈晓满脸惊愕的站在那里,我得意的走掉了。
7
不知道是谁放出去的流言,关于陈晓追求我的事一天之内传遍了整个大厦。每个人都暧昧的跟我笑,笑的我浑身起鸡皮疙瘩。连老板也对我特别好,好的我以为这是暴风雨来临时的前奏。
我一开始劳神劳力的跟每个人解释,后来让我发现这根本无效的是每天有人喊着我的名字送来的一束玫瑰,署名竟然是CX。嘘唏声中有人嫉妒,有人羡慕,有人不屑。后来我干脆放弃了辩解,由其自生自灭去吧。
陈晓倒是一副置身事外的模样,当他出现在公司时,他看着我被众人的目光掩埋的时候,他偷笑两下然后佯装咳嗽。我黑着脸瞪着他,他竟然走了过来,他说:“林孜,今晚我们吃什么菜呀?”MYGOD,我当时就差没晕了过去。
公司的同事紧跟着起哄,老板也看着我微笑不语。我心想我豁出去了,你都不在乎,我在乎什么。我挑衅的看着他说:“昨晚的碗你还没洗呢。”
没想到这就落入了他的圈套,从此路人皆知,真相大白,我林孜是他陈晓的女朋友。
8
陈晓对我很好,不只是表面上大家看到的那些。我们俩在一起的时候都是他做饭给我吃,他的手艺确实很好,而我长这么大也只会煮泡面。我能感受到他在尽力的包容我,所幸我的安静让他觉得温暖。他说他要给我最接近真爱的爱,他问我真爱是什么,我说是本能需要吧。
半年以后我们同居了,因为我相信他所能给我的不止是感动而已。他工作很忙,但很少出去应酬。不工作的时候他都是待在家里为我拼那幅我怎么也拼不到一起的拼图。
周末的时候我给他包了顿饺子,虽然皮很厚,馅很咸,他依然吃的津津有味的。我看着看着,眼泪就流了下来。他一边吃一边说:“傻瓜,你哭什么呢。知道吗,只有傻子才悲伤。”
可是以外发生了,我不知道对我信誓旦旦承诺过的陈晓怎么会做出这种事。一天,一个自称是周雯女人找到了我,她说陈晓是他的,他们已经发生过关系了。听到她的话我的心猛的一痛,我并没有完全相信她的话,只是冷漠的保持缄默。
“陈晓,你爱周雯吗?”吃过饭我装做很随意的问他。
“什么?”他一惊,手僵在了正要放下杯子的半空中。“她来找你了?她跟你说什么?”他缓缓的放下了我送他的那个印有蓝精灵的杯子。
我叹了口气,知道这多半是事实了,于是眼泪开始不争气的往下掉。“那你爱我吗?”我不敢抬头,这么一刻,我突然有种不曾有过的自卑。因为眼前的周雯是那样一个明媚如花的女子,犀利,有棱角。
陈晓拉过我的手,一起坐在沙发上。他用手擦着我脸上的泪水,他轻轻的说:“孜,我真的是爱你的。和周雯发生的事其实我一直都想告诉你的,但是我又怕你会生气。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和周雯是大学同学,她爱我爱的执着而热烈。可惜她不是我喜欢的那种女孩,她的生活太过繁华了,她的光芒会使身边所有的人暗淡。可是有一段时间因为和父母吵架,弄的我心里很烦,于是经常喝酒。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找到我租的房子的,她便硬是要跟我一起喝。结果我们都喝醉了,于是就……”
我相信了他的话,我想这足以证明我还是爱他的吧。“陈晓,她说她不会放弃你的。”
“孜,你只要相信我只爱你一个就好,其他的我来解决。”
“你真的忍心放弃那么一个美丽的女子吗?”
“再美丽的东西都抵不过一个你。”
9
为了应付周雯,陈晓显得很疲倦。陈晓一直以为离开那个城市就会忘掉那一切,可是周雯却追来了。周雯的勇气让我自叹不如,如果不是因为我们喜欢同一个男人的话,我想我们应该是可以做朋友的。我欣赏周雯骨子里的那份不羁和躁动,她不悲观,喜欢就敢追求。
陈晓很周雯纠缠的时间多了,我就开始心生不安。不管怎么说,他们毕竟有段过去吧,而且周雯那么有魅力。我是个容易心软的女人,看到一次一次周雯守在我们家门口被陈晓拒绝的表情,那是心痛还是什么?陈晓也开始觉得失去耐心,每天都是沉默的给我削着苹果。我不开口,他也不说话。
于有一天晚上,陈晓没有回来。我坐在他的床上开始哭,照片上的笑容不知为何那么刺目。第二天早上他回来了,他一看见我就开始哭,他说:“孜,我得离开你一段时间。”我苦笑了一下,好像是意料之中的一般。“陈晓,我明白。”然后我就离开了那个房子,曾经的快意不过是以后的伤心罢了。
我还是在那幢大厦里上班下班,尽管物是人非,但我想,该走的那个也不是我吧。陈晓是自此以后再没出现过,但我那天偶然在街上撞见了他们两个。周雯很快乐,她跟我说:“林孜,谢谢你成全我们。”周雯一身大红,和陈晓站在一起竟然是那么般配。陈晓什么表情都没有,只是拉周雯赶快离开。他转身看了我几眼,我站在原地不动。
我就这样一直生活,昨天路过音像店的时候,突然看到一张海报,上面写着傻子才悲伤。我走进去,我让店家给我放了这首歌,一口气买下了3张。真的是如陈晓所说的那样,只有傻子才悲伤么?那我算什么?
10
周雯慌慌张张的来找我的时候,我正在办公桌上发呆。她哭着说:“你快来呀,陈晓出事了。”我突然觉得预感不好,拉着她夺路狂奔。在市中心的最大一家医院里我看到了陈晓,身上,脸上缠着绷带,我看不到他的眼睛。
周雯只是一个劲的哭,我强忍着悲伤问她:“这是怎么回事啊?”周雯不断的哽咽,结结巴巴的说:“他……他是为了……为了去拉我的……我当时真的……真的没看见马路上有车……”我双手抱肩,蹲在了地上。我看着手术室的灯不挺的闪动,我的心都是紧的。周雯趴在我身上哭,“你说陈晓不会有事吧?”我没有回答他,我回答不了。
四个小时之后,医生出来了。我从医生的眼神里读到了叹息,我什么都没有问。周雯疯似的喊叫:“他的怎么样了?我的陈晓怎么样了啊?”医生摇头,“我们尽力了。”我绝望的冲了进去,我又看到了熟悉的他,我的陈晓,曾经跟我说要给我真爱的陈晓。我什么都没跟他说,他就这么决然的离开了我。离开了这么爱他的两个女人,他是倦了么?
我拉着周雯的手,紧紧的抓住她。她瘫到在陈晓的床前,一遍一遍跟他说:“陈晓,是我害了你呀。”我看着她漠然流泪,我想这就是我跟周雯不同的地方吧。她的爱是感性的,而我的是理性的。
11
因为爱上了同一个男人,我和周雯成了敌人。可是没想到,又是因为怀念同一个男人,我们又成了最好的朋友。我和周雯分享着想念一个人的感觉,从这点上讲,她的就是我的,我的也就是她的。但是她的忧伤是海底的珊瑚,我的是水面的落花。
其实周雯一直以为她是赢了我的,其实陈晓找过我,他跟我说过事实的真相。周雯说自己得了很重很重的病,医生说她不会有超过半年的时间。所以她才来找陈晓的,她希望她最后的日子有他陪着度过。陈晓当时是相信的,当陈晓跟我说的时候我也是相信的。可是当陈晓离开我们之后,我才知道这根本是个骗局,因为如今已经过了一年了。但我已不想再提起这件事,人都不在了,还争执有什么意义?只有我一个人知道,陈晓始终是爱我的,但是他会想到我和周雯成了朋友了吗?
我没有输,我不要哭。周雯已经想开了很多,我呢?是不是因为她也听信了陈晓的那句话,只有傻子才悲伤?
七色女儿
七色女儿
文:马琳
一万年以前,天空是七彩的。赤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交相辉映,奇特美丽。这七色的光芒全因一个女孩,她叫芙瑞拉。芙瑞拉是自然之母依茉莉的女儿,自出生便有七色彩衣裹体。瞬间,整个天空都变成了七色。
芙瑞拉生性善良,冰雪聪明,5岁的时候就知道体恤人间疾苦,时常给穷人们送食物,助他们的农作物丰收。她总是化为一株小草,扎在最高的山头,静静的伫立着。她喜欢自然的味道,风,野花,麦田,土地。
芙瑞拉很得宠爱,与她年龄相仿的是堂叔善良之神的儿子克德尔。克德尔生就一头褐色的卷发,深褐色的眼球,血红色的嘴唇,一张如纸白的脸被映的如此生动和纯洁。那天,芙瑞拉在祈愿台前为自己的7岁生日许愿,突然看见了擦身而过的克德尔。克德尔跟她微笑,好看的笑容露出了洁白的牙齿。芙瑞拉一愣,羞涩的欠了欠身子。
克德尔惊讶于芙瑞拉身上所发出的七彩光芒,照的眼睛都斑斓了。他也惊讶于她金黄如缎的头发,琥珀般的眼睛,鲜艳似玛瑙的嘴唇。整个天空在她的映衬下是如此的美丽与祥和,她具有与生俱来的自然力。
克德尔从此便经常出现在芙瑞拉的视线里,两个小孩子很快便熟络起来。克德尔教芙瑞拉变有趣的魔术,带着她到地上玩耍,和村民的孩子一起做游戏。他有时会偷偷的躲在她身后,看她美丽的身影。芙瑞拉好像知道似的也并不回头,就那么任由他看着。
12岁那年,克德尔拉着芙瑞拉的手说,我喜欢你。芙瑞拉羞的脸上一片红霞,抿着嘴唇低下了头。克德尔用双手托起了她的下巴,深情的看着她的眼睛说,永远不要分开好么?芙瑞拉的眼里盛满了少女温柔的情怀,浅浅的点了头。
随着芙瑞拉一天天的长大,越发出落的美丽了。地狱魔王戴利夫偶尔从看天镜里看到了13岁的芙瑞拉,便一下子心生爱慕,垂涎不堪。他趁芙瑞拉在地上摘花时用一阵风掳走了她,顷刻,七色光芒全失,天空只剩下了原来的蓝色。芙瑞拉的母亲极为恼怒,便告到了宇宙之神宙斯那里。宙斯命令戴利夫放了芙瑞拉,戴利夫不敢违背,谁料他却给芙瑞拉吃了一颗最恶毒的药,这使得芙瑞拉见不得阳光,无法在地狱以外的地方生活。宙斯也没有办法,只好命令戴利夫在下雨的时候放芙瑞拉回来。于是人们在雨后才能看见一道七彩光芒,就是今天所说的彩虹。
克德尔伤心欲决,最终抑郁而死。芙瑞拉在得知自己心爱的人已死之后,悲愤不已,情绪起伏不定,所以就有了今天的一年四季。处女座就是芙瑞拉美丽,纯洁和自然力的象征。
【都市夜归人】
七色女儿
文:马琳
一万年以前,天空是七彩的。赤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交相辉映,奇特美丽。这七色的光芒全因一个女孩,她叫芙瑞拉。芙瑞拉是自然之母依茉莉的女儿,自出生便有七色彩衣裹体。瞬间,整个天空都变成了七色。
芙瑞拉生性善良,冰雪聪明,5岁的时候就知道体恤人间疾苦,时常给穷人们送食物,助他们的农作物丰收。她总是化为一株小草,扎在最高的山头,静静的伫立着。她喜欢自然的味道,风,野花,麦田,土地。
芙瑞拉很得宠爱,与她年龄相仿的是堂叔善良之神的儿子克德尔。克德尔生就一头褐色的卷发,深褐色的眼球,血红色的嘴唇,一张如纸白的脸被映的如此生动和纯洁。那天,芙瑞拉在祈愿台前为自己的7岁生日许愿,突然看见了擦身而过的克德尔。克德尔跟她微笑,好看的笑容露出了洁白的牙齿。芙瑞拉一愣,羞涩的欠了欠身子。
克德尔惊讶于芙瑞拉身上所发出的七彩光芒,照的眼睛都斑斓了。他也惊讶于她金黄如缎的头发,琥珀般的眼睛,鲜艳似玛瑙的嘴唇。整个天空在她的映衬下是如此的美丽与祥和,她具有与生俱来的自然力。
克德尔从此便经常出现在芙瑞拉的视线里,两个小孩子很快便熟络起来。克德尔教芙瑞拉变有趣的魔术,带着她到地上玩耍,和村民的孩子一起做游戏。他有时会偷偷的躲在她身后,看她美丽的身影。芙瑞拉好像知道似的也并不回头,就那么任由他看着。
12岁那年,克德尔拉着芙瑞拉的手说,我喜欢你。芙瑞拉羞的脸上一片红霞,抿着嘴唇低下了头。克德尔用双手托起了她的下巴,深情的看着她的眼睛说,永远不要分开好么?芙瑞拉的眼里盛满了少女温柔的情怀,浅浅的点了头。
随着芙瑞拉一天天的长大,越发出落的美丽了。地狱魔王戴利夫偶尔从看天镜里看到了13岁的芙瑞拉,便一下子心生爱慕,垂涎不堪。他趁芙瑞拉在地上摘花时用一阵风掳走了她,顷刻,七色光芒全失,天空只剩下了原来的蓝色。芙瑞拉的母亲极为恼怒,便告到了宇宙之神宙斯那里。宙斯命令戴利夫放了芙瑞拉,戴利夫不敢违背,谁料他却给芙瑞拉吃了一颗最恶毒的药,这使得芙瑞拉见不得阳光,无法在地狱以外的地方生活。宙斯也没有办法,只好命令戴利夫在下雨的时候放芙瑞拉回来。于是人们在雨后才能看见一道七彩光芒,就是今天所说的彩虹。
克德尔伤心欲决,最终抑郁而死。芙瑞拉在得知自己心爱的人已死之后,悲愤不已,情绪起伏不定,所以就有了今天的一年四季。处女座就是芙瑞拉美丽,纯洁和自然力的象征。
说明
【都市夜归人】里发表的文章;都是我的一个女性朋友的作品。
所以在这里收集她的作品让大家鉴赏一下;虽然基本上都是很短暂的语言;可那却是写的一个女人的心灵世界。敬请验收。
(我不喜欢哪位朋友对这个专栏指指点点的;因为你可以指责我的一切;但我绝不允许你指责我的朋友;不想看的就不要看;眼不见为净。)
有的还会附上一些评论。
一个人的情人节快乐!
这个冬天,这个寒冷的情人节之夜,有人陪在你的身边吗?
你会想到某一个人吗?一个人的情人节不会孤单不会寂寞
因为有人可想……时间不会因为寂寞而太长,
却会因为想你而太短
漫漫长夜都知道我对你的思念
可梦中的你又在哪里?一只鲜红的玫瑰还在盛开
他永远不会有枯萎的时候,因为我会一只接一只地让他盛开
因为一个人的情人节并不可怕
我依然会情人节快乐……
让你宁静!
凌晨一点整,合上那本令人伤心的书,关上那早已疲惫的台灯。闭上眼,寻找孤独中的幸福。这份期待已久的宁谧竟在不经意间,闯入了我的心间。打开收音机听着华健那犹如天籁般的声音,泪水在不知不觉中划过面颊,咸咸的!的确,孤独太可悲。突然发现自己仍旧活在过去,活在那个被人爱的世界里。朋友,家人像海岸上的灯塔,为我导航,曾经的幸福绝对百分百。但在这事与愿违的世界里,昨天已是回不去了。那已伤痕累累的天真的灵魂,也不在被我所支配。来或去,有喜也有悲。聚或离,总在天地间。人与人,日与夜,转眼之间沉淀,云淡风轻。
深深的祝福思念中的你们,能够快乐。也希望你们在悲伤无助时,想起不远处的我,想起那颗牵挂你们的心。
夜,是悲凉的。夜,是个回忆的场所。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什么?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生与死
而是我就站在你的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我就站在你的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而是明知道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明知道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
而是明明无法抵抗这股思念却还的故意装作丝毫不把你放在心里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明明无法抵抗这股思念却还的故意装作丝毫不把你放在心里
而是用自己冷漠的心对爱你的人掘了一条无法跨却的深渠
(完)
●●●●●●●●●●●●●●●●●●●●●●●●●●●●●●●●●●●●●●●●●●●●●●●●
公车!
我家楼下是一辆直达我公司的公车总站,每天早上,我坐第一班公车上班。
每次,都刚刚好有白领、学生、老人共30位在总站上车。而那公车,也刚刚好有30个座位。
不知道别人如何,我有自己固定的位置。
那是司机后面的座位,相对来讲,空间较小,而且可以在司机前面的反光镜中看到自己苍白的脸。
我是一家大型企业的销售部经理,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外表干净优雅,27岁,单身。
其实之前是有过两个女朋友的,可是,却都没有多久就分开了,她们不合适我。
我喜欢桀骜不驯的女人,希望她的个性以及棱角可以刺破我身边麻木的保护膜。她要有敏感的心。也许女人傻一点会比较快乐,于是细腻,敏锐的女人必须为她们的性格付出痛苦的代价。
我愿意承受这代价。
但事实上,我周围潜伏着的,是一大群有心机、有目的的女人。她们白天一身职业装,显的成熟,干练。晚上却穿着性感的衣服去PUB跳艳舞,之后醉得一塌糊涂被送到自己家或是陌生人家里。
让我恶心,简直是一群披着人皮的野狐狸。
在公车上,我可以迷茫的回忆自己的过去,有时会弄得神经错乱。
这个季节,总是下雨。于是车窗被雨抽出打无数条斜斜的伤口,整片玻璃痛得颤抖不已。
好像我曾经的心。
17岁的时候,我爱上一个性格怪异的女生。她洁白光滑的手臂上总是有大大小小的伤疤。她说是她后妈打的。
多年之后我才知道,她自虐。
她是我的同桌。
19岁的时候,我们考取了同一所大学,她已经出落得如蝴蝶一般艳丽。她穿黑色的衣服,如同一只黑色的精灵。迥异的她得不到友情,于是开始一段又一段的恋情。
我始终不敢向她表白,因为她说过讨厌外表儒雅的人。
而我,是典型。
平均每三个月,她就会换一个男朋友,都是那种要么爱摇滚到疯癫的男生要么散着长发叼着烟的男人,总之都不是大学生。
每次她深夜翻过学校高高的铁门时,我都会在黑暗处目不转睛的看着她,直到她歪歪扭扭的身影消失于一片月色之中。
之后心开始流泪。
大二的时候,她怀了孩子。
我陪她去医院堕胎。
医生说孩子已经三个月了。
结果,她进了手术室,就再也没出来。
大出血,医生也无能为力,她的体质实在是太弱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身体里的最后一滴血流干。
她死了,我精神恍惚了整整半个月。脑中不断闪现出她生前的各种画面,直到头开始剧烈疼痛,像要裂开一般。之后心开始麻木,整个人都变得麻木不仁,而且,异常的低调。唯一不会无动于衷的是她冰冷的尸体。
那些小女生说我这样叫做“酷”。偶尔她们送来情书,食物的时候,我会歇斯底里的大喊:“滚!”
于是一些些爱情在尖叫声中销声匿迹。
公车上有很多让我十分温暖的画面,比如学生们拿着外语课本轻轻地朗读,老人们互相搀扶着坐下。
有时我会若无其事的向窗外望,一排排树木向身后跑去,急急的如同逃亡。一家家早点铺子的上空冒着热气腾腾的白烟,一天的忙碌一触即发。
七年来,我心中所有的孤独、失落、悲伤、痛苦如同一种毒渐渐侵袭我的神经,直至深入我的骨髓。我被巨大的寂寞折磨得体无完肤,但却从不留任何痕迹。
有一天,我上了车之后居然没了位子。我的座位被一个女人占据了,长长的头发慵懒的散在肩上。化淡淡的妆,眼睛很美,眼神却很忧郁。
也没有其它的空位子,�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