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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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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德音节和“热忱音节”可参看章五关于图画和雕刻表现性格和情感的说明。等节所说杜里调的乐章着重在品德音节;茀里季调则着重在热忱音节(但《集题》卷十九,曾说及“拟茀里季调”合于“行动音节”)。农夫田间的劳歌,桡手划船的呼应,都以行动音节为基调(菲洛德谟:《音乐》iv8。

    6)。号角之声鼓励行进及战斗(阿里安:《杂史》i4)。斯巴达尚武,其曲谱和诗歌多取行动音节(普鲁塔克:《拉根尼制度》14)。

    ②原文为“部分”

    ,从吐力脱(Tyrwhit,1730—1786)等校改为“音节(旋律)”。

    ③见章五。

    ④或译“引发情感”(release

    of

    emotion)

    ,或译“祓除情感”(pur-gation)

    :如引泻之药,可清除腹中积食,宗教音乐可引发情感而祓除心中沉郁,以上两种译法似异而相通。参看下文。我们现有的《诗学》未见这词的详解。蔡勒:《希腊哲学》卷二2。

    107说,《诗学》的现存抄本,不仅残缺,并经窜改;许多应有的论题,都已佚失。

…… 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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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三,操修心灵,操修心灵又与憩息和消释疲倦相关联①。所以各种乐调显然都可采用,但为了各尽其利,在不同情况中当然应该各择所宜。如果目的在于教育便当选取最优良的培养品德诸乐调②;如果听取他人的演奏,就可列入行动乐调和热忱乐调这类节目。怜悯、恐惧、热忱这类情感对有些人的心灵感应特别敏锐的,对一般人也必有同感,只是或强或弱,程度不等而已。其中某些人尤其易于激起宗教灵感。我们可以看到这些人每每被祭颂音节所激动,当他们倾听兴奋神魂的歌咏时,就如醉似狂,不能自已③,几而苏醒,回复安静,好像服了一帖药剂,顿然消除了他的病患④[用相应的乐调]也可以在另一些特别容易感受恐惧和怜悯情绪或其它任何情绪的人们,引致同样的效果;而对其余的人,依各人感应程度的强弱,实际上也一定发生相符的影响:于是,所有的人

    ①此节所举音乐三利益,(甲)教育,(乙)祓除情感,(丙)操修心灵,和章五所举三种效用:(一)怡悦,(二)陶情,(三)培养理智有异。

    (甲)教育同于(二)陶情,即训练品德。

    (一)怡悦和(三)培养理智并于(丙)

    ,两者在章三,亦联带叙述。这里增加了有关宗教感情的(乙)目,此目仍同品德或情操相关。

    ②“培德诸乐调”是(一)本卷屡经列举的杜里调、(二)拟杜里调(《集题》卷十九)和(三)精于音乐教育者所论述的乐调(本章下文31行)。

    ③行“当……似狂”分句,《苏校》四版Ⅰ640,揣为边注,加括弧。

    《纽校》Ⅲ563—565页,说“禁颂音节”不尽是“兴奋神魂的音节”

    ,这一分句当属正文,不是“祭颂音节”的注释。

    ④参看柏拉图《理想国》560D;《斯特累波》418页;普鲁塔克:《会语集录》vi7。

    2。关于诗歌的激发和祓除作用,详见布彻尔:《亚里士多德的诗学和美术理论》(Butcher,A‘s

    Theory

    of

    Poetry

    and

    Fine

    A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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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4政 治 学

    们全都由音乐激发情感,各各在某种程度上祓除了沉郁而继以普遍的怡悦。所以这些意在消释积悃的祭颂音节实际上给与我们大家以纯正无邪的快乐。

    因此,这些乐调和音节在音乐竞赛中可以为一切登场艺人所采取。

    但听众有两类:一类为自由而夙有教化的人们,另一类为工匠、佣工等普通的俚俗听众。竞赛和观摩演奏不但应该让第一类听众入场,对于第二类听众也应该一律开放,他们正需要借以息劳解倦。这类听众的灵魂因困于劳作而丧失自然,他们就欢喜倾听偏异的乐调和缓急失常而着色过度的音节①。人们凡是趣味相投,便觉兴致洋溢,以为无上欢乐;所以当艺人献技于低级听众之前,就应当允许他们演奏性质较低而合于俚俗的词曲。

    就教育而论,则如刚才所说,选择歌词和乐调应当以培养品德为主。我们曾经说明,杜里调为培养品德的乐调之一种,但我们也该兼收那些于哲学和音乐教育都有研究的思想家所论述的其他乐调。在《理想国》中②,苏格拉底在杜里调外只选取茀里季调是错误的;他在先既反对笛声,后来又存

    ①“偏异的乐调”或“变调”

    (曾见卷四129024)是急管哀弦,过高过低的乐调,当指吕第亚混合调、吕第亚急调和慢调、伊昂低调等。

    “着色”音乐,是全音程的变异;“过度着色”是半音阶(Chromatic)和四分之一音程(enharmonic)

    的变异。

    ②见柏拉图:《理想国》i39。

    此节批评柏拉图的音乐教育理论同卷五末第十二章13161以下各节批评柏拉图的政治理论相似,和原卷上下文不相切合。

    《纽校》(Ⅰ519、Ⅲ569)揣拟这些文字本为亚氏批评《理想国》的若干片断,《政治学》这书的编订者检到了这些断片,按其内容分别保存在这两卷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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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茀里季调,则他的谬误尤为可异。茀里季调之于其它乐调恰恰犹如笛管之于其它乐器;两者都以凄楚激越、动人情感著称。这可以诗体为证。巴契亚(,酒神热狂)以及类此的情感冲动[入于诗篇而谱于乐章者,]只有和以笛管最为谐合,如果用其它乐器,便觉失其自然。

    就乐调说,也与比相似,茀里季调中的音节最能表达这类热狂心境。第茜朗布(“热狂诗体”)

    ①,通常都知道它同茀里季调的音节相适应,可举以作为一个实例。精于乐艺的名家可以引证许多掌故和篇章来说明热狂诗体的性质。在这些掌故中,有如菲洛克色诺就曾拟以杜里调为谱,填制一篇题名《米苏人们》的热狂诗章②,他终究没有成功;后来他不得不仍旧沿用茀里季调来编写。一般公认杜里调最为庄重,特别适于表现勇毅的性情。又,我们都认为万事都是过犹不及,我们应该遵循两个极端之间的

    ①狂欢或热狂诗体,词源已失考;或谓原系酒神狄欧尼修的别名,所以后世把它作为他的祝祭诗章的名称。这种诗体初起于杜里族作家。

    《希罗多德》i23,说“首创于抒情诗人阿里昂”

    (Arion)

    ,盛年公元前624年)。其后引入雅典,在酒神节歌此乐章,亦为舞曲,遂专用此诗体,谱于茀里季调:既音节放荡,复和以笛管,载歌载舞以逞时众轻狂之情。柏拉图:《法律篇》70A—B,“古时乐章和诗体分类,其一为祭神所作”祈颂歌曲“

    (hymus)

    ,另一方悲逝吊丧所作“哀伤歌曲”(lamentation)

    ;又一为“清愉歌曲”(paeans)

    ;又一为“狂欢歌曲”

    (dithrambs)

    ,此诗体专以庆祝酒神的诞生;又一为法式正体,即“弦诵歌曲”

    (citharoedics)。

    ②抄本(“故事”或“传奇”)

    ,施奈德校作(《米苏人们》)

    ,为一诗篇题名。米苏人以孱弱著称于古代;埃斯契卢和索福克里都曾根据戴勒夫(Telephus)所传述的故事编有题名为《米苏人们》(Mysians)的剧本。据此校订则菲洛克色诺又有同此题名的诗篇。近代各本多从施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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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74政 治 学

    “中庸之道”。杜里调正是诸调间的中调①。所以,在少年们的音乐教育中应用杜里调的音节和歌词②最为相宜。

    人们如欲有所作为,必须注意两项标的——可能标的和适当标的;人们努力以赴各自的标的,尤应注意这些标的的可能性和适当性确实与本人的情况相符合③。

    就音乐而言,这些情况随人的年龄而相异。年老气衰便难再唱高音乐调,他就只能低吟较轻柔的词曲。苏格拉底认为轻舒柔靡的软调使人如入醉乡④,不宜用作教育;但饮酒陶醉,其始兴奋,而随后则使人不胜困疲,所以有些音乐家批评他的比拟为不伦,认为苏格拉底立说有误。我们应该想到年华荏苒,人生终必衰老,那时就愿有低柔的乐调和音节了;而且这类乐调和旋律也正须应用于少年时代的音乐教育。对于儿童们,凡内含有益的教训并可培养秩序⑤的曲调就应该一律教授;而吕第亚调则两者兼胜,尤为相宜。这样,音乐教育显然应该要求符

    ①参看章五。

    ②本章举音乐三利益,行文至此,已涉其二,而对第三种利益即操修理智,迄未详细说明(参看章五注)。

    ③13—34行所说老人唱歌以及“轻舒柔靡的软调”

    亦可采用于教育两事,同上文所持论点不符,《苏校》加括弧。

    ④见柏拉图:《理想国》i398E。

    ⑤“秩序”

    ,这里或译“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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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 治 学974

    合三项标准——中庸标准、可能标准和适当标准①②。

    ①中庸标准当取杜里调。可能标准是说老人仅能低唱柔调,少年可兼习高音和低音乐调。适当标准则拟吕第亚调有所兼胜,对少年特别适当。

    ②本卷和全书在这里终止,显然尚未完稿。就全书而论,我们当希望在叙述公民们的早年教育而后,论及其中晚年的公民生活和私人生活,以及其它已在前面各卷中预拟“另详”的各题。就本卷而论,以教育专题为限,也应该有关于体育和理智各门课程的说明,但本卷至此仅及音乐一门。罗斯著《亚里士多德》(D。

    Ros,Aristotle)

    ,1956年五版,vi269页:《政治学》这书,“不但关于教育的讨论未曾完篇,亚氏理想国的其它好多事情也付之缺如。……是否他的想像力有所不足,或讲稿遗失了一部分,我们现在无可考明;也许他像柏拉图一样,认为具备了良好的教育,城邦所需其它种种就会跟着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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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录 一

    本书章节摘要

    卷一 论家庭

    (壹) 章一至二: 人类团体绪论

    章 一 人类各种团体各有其目的,其组成和治理的方式亦各异。政治团体在于实现善业,具有最高尚的目的。

    章 二 由分析和溯源的研究方法,列叙家庭、村坊的依次发展而成为城邦。城邦之为政治团体不仅使人类可得更广泛的经济自给,而且使他们能够进而向往优良的道德生活。人类在本性上为一种政治动物。

    依目的而论,城邦既先于家庭,先于个人,应当是人生自然意旨的实现。

    (贰) 章三至十三: 家庭及其组成

    章 三 城邦源始于家庭。

    家庭的组成本于主奴、夫妇、父子三伦。家务管理主要在于治产。

    章 四 论奴隶:各家应用来治理家务的工具或有生命或无生命:家庭包括这两类工具。奴隶为有生命的工具,用供役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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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 治 学184

    章 五 自然万物常有主从之别,例如魂为身主,身为魂从。凡仅备体力而缺乏理智的人们应当为富于理智者的“自然奴隶”。

    但世事有时反乎自然常例,主人的身体和埋智未必都胜过奴隶。

    章 六 “强迫奴隶”

    (“法定奴隶”)出于人类社会的积习,或以为顺或以为悖,世人没有一致的意见。至于由身心优劣之别而“自然”成立的主奴相从关系,则可以相互为助而两得其利,这是合乎道义的。

    章 七 主奴关系异乎自由人间的统治,怎样待遇奴隶并教导他从事杂役,身为主人者不难习知,无须详言。

    章 八 论财产和获得财产的各种技术:自然为人类预设生活所需的物品;家主由狩猎、畜牧、农耕等方式各从自然间求得所需,以供应家庭,都是合乎自然的经济生活。

    各家所需都有限度,所以真实的财富(产业)也应有限度。

    章 九 由物物交换的原始贸易产生了作为中介的货币。由货币的流通,社会发展了商业和放债这类致富技术。

    货币原非生活所需的真正财富;不同于为家庭获得必需品的各种有限产业,经商和放债,无限度地聚敛金钱,不合自然。

    章 十 凭治产技术,获得了家庭所需以后,家务管理就在安排这些供应作适当消费,俾全家可得适当生活。遵循营生的目的,家主应以合乎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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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4政 治 学

    的经营、即农牧为重。为财货而求财货,放债取息乃是社会最恶劣的经济活动。

    章十一 获得财产各种方式的类别及其实际的研究。垄断获取暴利的若干实例。

    章十二 论夫妇和父子,并通论治家要道,以国喻家,夫妇关系类似政治家的治理其自由人民,父子关系类似君王的统治其臣民。

    章十三 家务管理重在培养善德,其目的在使全家的人都达成善德。主从的道德标准相异,为主为夫为父同为奴为妻为子女各有其所善。奴隶虽无理智,却异乎力畜而能感应理智,主人也应该以善德教导奴隶;至于自由从属,如妇孺的教育问题当待以后另论(卷七章十六至十七)。

    卷二 论理想城邦和优良城邦

    (壹) 章一至八: 理想城邦

    章 一 评柏拉图《理想国》中的政治理想:参加政治团体的人们必有所共通。柏拉图主张废弃家庭和私产,使一切财物和妻子完全归公。

    章 二 论妻子公育:柏拉图所持的目的在祛私尚公,力求城邦的划一。

    但自然万物因分化而得发展;城邦中不同分子各作不同贡献,因而能够彼此趋于自足,过分划一的城邦将无以自给。

    章 三 柏拉图用以达成这种统一目的的手段亦属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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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误。人类的私心不会因废除了私产制度便跟着消失,公产团体中将发生更多的财物纠纷。至于妻子公育使人人都成为公父和公子,并无真正的亲爱。人各求其所肖,嗣续的愿望出于生物本性,政治法度终究不能毁灭自然本性。

    章 四 妻子公育的理想在实施的细节上更可引起种种困难;如果父子兄弟真是不相认识,则人情将薄如淡水,而悖伦的罪行也将无以别于普通的罪行。柏拉图所拟阶级转换等手续都是不切实际的。

    章 五 论财产公有:财产的管有和应用两都归公不如私有而共同应用为合宜;财产私管可以得到比较认真的经营,而物资互济可培养人们博施的善心。人间因财物而起的罪行,其根源在人类的恶性;公产既不能消除人类恶性,也不能整齐群众意志,惟有凭教育消除人类恶性,然后城邦可期统一。

    章 六 评柏拉图《法律篇》中的政治理想:这里所拟的理想城邦比较接近实际而地域较大。他不再提倡妻子和财物的归公;但仍有所谬误:他所拟的均产条例,忽略了各家财产的定额和人口增殖的限制。他所拟的共和体制,对于城邦各要素没有作适当调整;所拟选举的方式含有寡头偏向。

    章 七 评法勒亚的法制:法勒亚法制的要旨在平均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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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均产须限制人口增殖,并先订定每户的适当资产额。要使人民去恶向善,以法制维持其财产定额,毋宁以教育提高其道德标准。法勒亚法制过度重视物质因素。

    章 八 评希朴达摩的法制:希朴达摩的法制一切尚“三”

    ,人民分三级,土地分三部,律例分三科。

    希氏另外还拟有若干新律,如奖励创制等。奖励创制,势将促进变革。过时而失效的律例应当废弃,但礼法都有本源,不宜轻率更张。

    (贰) 章九至十二:政治较为修明的现世各城邦

    章 九 论斯巴达政体:从事公务的人们(统治阶级)

    须有闲暇,奴隶制度所以保证公民的闲暇:斯巴达由赫卢太(农奴)从事耕作,所以大家能参加公务,致力征战。斯巴达妇女奢纵,财富集于少数人之手。监察院、长老院、二王制、会餐规定,也各有可疵议之处。斯巴达以尚武为立法宗旨,其后果不良。财政亦陷于困乏。

    章 十 论克里特式政体:克里特岛各城邦的政体同斯巴达相似,而较斯巴达为原始。会餐制度优于斯巴达,监察制度则较差。克里特统治集团狭隘而多党派,常常起内讧;惟该岛孤悬大海,自古少外患,因此长时刻中能免于大难。

    章十一 论迦太基政体:迦太基政体同斯巴达相似而有很多优点。其制基于贵族政体而兼有平民和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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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因素。其缺憾之大者则在过重财富;名位可以贿求,官吏贪污成风,而且多兼职。常常迁移贫民到拓殖地区,使能致富,所以国内颇为平安。

    章十二 在前代立法家中,为雅典创制的棱伦可称贤达,他怀有民主抱负,完成一代新政,而能保全旧德,不弃良规。

    论述法家渊源。有关若干立法家的札记。

    卷三 公民和政体理论

    (壹) 章一至五:论公民

    章 一 城邦既为公民的集团,我们就应该先了解公民的本质。

    居住权利和诉讼权利,或公民的后裔,都不足以构成公民身分;政治权利才是公民资格的真正条件。

    在平民政体中,“凡属公民就终身具有参加议事、司法和行政机构的权利”。

    就一般政体而言,“凡属公民”

    在一定时期内可参加司法和议事机构。

    章 二 依照常例,双亲都是公民的后裔方才可以成为公民。在一度革命以后,有许条人能够入籍为新公民,这些新公民虽非世族,但照上述定义,他既获得政治权利,就在实际上已是一位公民了。

    章 三 有人说因革命政府的这种籍法而成为新公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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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不能算是城邦的真正公民。因此,我们就该辩证城邦的同一性。

    人们不以城墙认取城邦,也不以其中所住的种族认取城邦。城邦是一个组合物,人们凭它的组合方式承认它为一个组合物,这也应当从它的组合方式、即政治体系来认识城邦的同一性。

    章 四 另一个应该辩证的问题是:“好公民的品德是否同于善人的品德?”

    不同政体各有不同宗旨,各各需要与其宗旨相符的好公民。虽在理想城邦中,相异的政治机能也得具有不同的善德,而举世的善人,其善德却属相同。所以好公民不必都是善人。惟有理想城邦而其所拟政制又属轮番为治的体系,其中公民必须兼具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品德,人人都要具备四善德:在这里好公民便同于善人。

    章 五 艺匠和劳工虽为城邦所必需,他们却并不具备好公民所应有的善德,不应登籍而为公民。但不同的政体往往作不同的登籍法,贵族政体照例不许工匠为公民,寡头政体则富有的工匠可以登籍。至于平民城邦要是户口减少而国家需要兵士,往往放宽登籍法,收纳工匠。

    (贰) 章六至八: 论政体,并列述其类别

    章 六 政体凭(1)其所立的宗旨及(2)其政权的形态而分类。

    (1)就宗旨而言,凡顾及全邦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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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共同利益而为之图谋优良生活者列为正宗政体;反之,仅图统治阶级的利益者为变态政体。

    章 七 (2)就政权的形态而言,正宗政体可依统治者的为一人、为少数人或为多数人而分作君主(王制)

    、贵族和共和政体三个类型,变态政体则相应地分作僭主、寡头和平民政体三个类型。

    章 八 可是政权分类的实际不仅在执政者的人数,由资产多少而分化的社会阶级才是政权的基础:寡头政体实在是富室的统治而平民政体则为穷人的统治。其人数的为少为多只是阶级区别的属性,不是阶级区别的本质。

    (叁) 章九至十三:公民资格和政治权利的分配——寡头和平民政体建置的原则

    章九 各种政体各持有不同的正义观念:平民主义者认为人们出身相等(同为自由人)

    ,便应一切权利都相等。寡头主义者认为人们财富不等,便应一切权利都不相等。城邦的目的不仅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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