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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打折扣-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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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门前,一会儿跑回自己的大后方,跑了半天一次也没有接触到球。
上半场结束时,比分仍是1:0,唐吉一万个不甘心,因为我们输的那个球是他上场以前被对方踢进的。于是下半场的战斗就更加激烈,到后来几乎演变成了真正的战斗。唐吉假装不小心,狠狠踢了对方前锋一脚,随后就被司马恒伸腿绊了个嘴啃泥。唐吉满眼冒火爬起来,忽然狂喜地大叫一声“手球!”——原来司马恒在禁区内犯手球了。
对方在禁区内犯规应该罚点球。我方人员立刻欢呼雀跃,一齐大叫“唐吉看你的啦”。发点球射门是唐吉的拿手好戏,因此我们都知道这个球十拿九稳。唐吉把球放好以后,稳稳当当地后退几步,然后开始运气,对方的守门员登时紧张起来。这时发生了一件谁也没想到的事情:汪油嘴突然从后面跑上来,抢在唐吉前面飞起一脚,那球作了个歪歪斜斜的抛物运动,与对方球门风马牛不相及地飞到一边去了。十四中方面顿时捧腹大笑,十六中这边则炸开了锅:
“狗日的汪油嘴简直该打!”
“他八辈子没有踢过球是不是?抢个啥嘛,又不是金银财宝……”
“今天根本就不该喊他来!他狗日的是个汉奸……”
“比汉奸还坏!刚才那个球也是他整输的,今天我们倒霉就倒在他身上!”
……
汪油嘴四面楚歌极端孤立恼羞成怒:“滚你妈卖×;!你狗日的才是汉奸!刚才那个球输了也怪老子?毬!”
“当然怪你狗日的!”唐吉脸都气青了,“我们还没有来你就要比赛,害得我们这边少两个人上场!”
“少两个人上场?滚你妈的鸡巴蛋!狗日的舒雁也算人?”
“我怎么不算人?”我气得声嘶力竭,“你才不算人!”
“你上场顶个屁用!你狗日的会踢个啥球?踢你胯底下的毬!”
“你才是踢胯底下的毬!你才是顶个屁用!”唐吉恨不得把汪油嘴当场骂死,“舒雁再差也比你顶用,比你狗日的顶用得多!”
“就是!”我很不实事求是地大声附和,“我当然比你顶用得多!我至少不会抢自己人的球。你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双方的人一齐哄笑起来。汪油嘴气得跳脚大骂:“笑你妈个×;!妈哟,老子不踢了!老子不稀罕你们的鸡巴球!狗日的舒雁,老子日你先人……”
汪油嘴下场后,比赛接着进行。他在长椅那边一面穿衣服,一面向我伸出中指头乱晃,看样子还在继续骂我先人,我当然没有理他。
球赛结束时,汪油嘴早已离开。我发现我放在长椅上的的书包被扔了下来,里面的书本文具盒撒了一地——显然是汪油嘴干的。这家伙屁大个事也要报复,并且总爱针对别人的物质财富下手,尽管那财富往往只是一枝铅笔一个作业本,但是糟蹋别人的东西使他能够获得一种特殊的满足。真是不可理解……
我匆匆将地上的东西收进书包,忽听唐吉惊叫一声:“呃?我的信封呢?”
我心里一紧,赶紧叫他好好找一找。唐吉将外衣从地上提起,一个一个地翻口袋,还是没有找到。然后我们在草地上四处搜寻。最后大家都走了,只剩下我和唐吉站在那里哭丧着脸面面相觑。
“狗日的汪油嘴!”唐吉气得直捶胸口,捶了两拳突然转怒为喜:“哈,在这儿呢!”然后他撩起棉毛衣,从内衣胸袋把那个牛皮纸信封掏了出来。
我松了一口大气,便和他踏上了回家的道路。唐吉一路上对自己赞叹不已:“……好险哪!幸好我早有防备,脱衣服的时候把它放到里头去了,不然的话,黎明写的‘联络信’就真的不见了……”
我心里咯噔一下,猛地站住了。
“糟糕!那个人肯定也发现这封信不见了……”
第一部(21)
“哪个人?”唐吉吃惊地问我。
“就是那个,那个‘C’呀!”我急得说话都不连贯了,“黎明这封信是写给他的,他一定会到寒林寺去取。可是他到那儿一看,发现信不见了,就知道他们已经暴露,就会赶快逃跑。等到我们把信交给卓校长的时候,他们说不定已经毫无线索了……唐吉,我们失策了!我们昨天晚上看了这封信,不该把它留在你手上,应该把它放回去……”
“然后我们就埋伏起来,等着看取信的人是谁,把他们一网打尽,对不对?哎呀,你昨天晚上怎么不说?”
“我是现在才想起的……”
“哎哟我的天!这些事情哪本反特小说都说过,千万不能打草惊蛇,你怎么现在才想起?”唐吉立刻大肆抱怨。我针锋相对地指出这些小说他也看过,而他直到现在也没有想起不能打草惊蛇,他才不吭气了。
默默地走了一阵,唐吉又说,反正我们要路过寒林寺,干脆把这封信放回去,埋伏下来等一会儿,说不定就能发现那个“C”。我说现在放回去是不是已经太晚,他可能再也不会来了。唐吉说,他要是不来,我们把信取出来拿走就是了,也吃不了什么亏嘛。
于是我们走到北城根街时,便拐进了寒林寺的林盘。
这时已是正午时分。晴朗的天空阳光明媚,林盘里遍地摇曳着明亮的光斑和婆娑的树影,空气中弥漫着落叶和青草好闻的气息。有几个中年妇女领着小女孩的在收集干枯的树枝,对我们的到来毫无兴趣。
我们来到那颗高大的银杏树下,唐吉将信取了出来,却没有立刻放进去,他笑嘻嘻地说我先摸摸那个洞在哪里。说着他就把手伸进了挡土墙与银杏树之间的缝隙去摸,摸了一阵忽然惊喜地叫起来:“又有一封信!”
他把手抽出来,果然拿着一个信封,不是牛皮纸的,而是一个式样美观的淡蓝色信封,角上还印着一个小小的花束。信封面上也是一个字都没有。
我们的第一反应与昨晚一样——又高兴又恐惧,于是拔腿就跑。中年妇女和小女孩们纷纷惊奇地望着我们。谁都不可能在这样注视下持久地狂奔,所以我们很快就放慢了脚步。还没走出林盘,唐吉就迫不及待地撕开信封想要先睹为快。他抽出厚厚的一叠信笺,刚看了一下,就失声大叫起来:“哎呀!怎么是这个……”接着他一屁股坐到地上,现出一种瞠目结舌的表情。
我凑过去一看,心里顿时一震。然后我们把头凑在一起,一页一页地看起来。看着看着,渐渐把周围的世界忘掉了。
最心爱的黎明:
今天早晨我到寒林寺来,没有见到你的信,知道你果真像你上次说的那样,不会再给你的刘思秀写信了。一想到你将从此离我而去,我的心碎了。
我明白你这样做完全是为了使我免遭厄运。我也曾想说服自己接受现实,接受你的忠告,把你忘掉,但是我做不到。我无法欺骗自己的心,无法忘记我们在一起的每一天,每个小时,甚至每一分钟……我回家后立刻给你写了这封信,我要向你袒露我的心迹。这封信我将仍然放在我们的伊甸园,我深信它会到达你手中的。我知道你和我一样,还会继续来到这颗银杏树下倘佯,寄托对于往昔时光无尽的怀恋之情。
黎明,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用这个小洞传递书信的情景吗?那天晚上我约你到这颗银杏树下相会,本是想向你倾诉衷情,见到你以后却摆脱不了胆怯和羞涩,满腹的话儿怎么也说不出来了。后来我们发现了这个隐秘的小洞,我就对你说,我明天将给你写一封信,放在这个小洞里,叫你晚上来取,请你看了以后,把回信也放在这个小洞里。我把信放进小洞以后彻夜未眠,不知道你会给我一个什么样的答复,直到取回你的信读了以后,一颗悬着的心才放下来。那是一种多么醉心的感觉啊!我简直不敢相信巨大的幸福就这么飘然降临到自己身上了。这棵古老的银杏树是我们爱情的使者,我们的月下老人,后来我们就把这个地方叫做我们的伊甸园。多么甜蜜的名字,多么甜蜜的地方!那时我满怀希望地憧憬我们的未来,以为我们的两人世界一定也将会同样甜蜜。
但是我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万万没有想到她竟会去见我的父母,竟会对你的家庭出身和社会关系说那么多的坏话,使我父母几乎要同我断绝关系。从那以后,我们的往来就一直处于我父母和她的双重监视之下。在你出事以后,她更是成天想抓我们的把柄。其实她的心思正如她自己所说的那样:她得不到的东西,谁也休想得到。为了我不受牵连,你刻意掩饰着我们的关系,于是这个伊甸园又成了我们传书的鸿雁,我们纯洁爱情的避难所。在这些凄风苦雨的日子里,我只有从它这里才能感到一丝温暖,也只有它才会默默地聆听我悲伤的倾诉。
黎明,我知道你心中的痛苦百倍地深于我,为了保护我,你强忍着撕心裂肺的伤痛坚持和我断绝往来。但是你说服不了我。你为我舍弃了最后一丝慰藉,这只能使我对你的爱更加刻骨铭心。黎明,我知道你的心在为我流血,可是你知道我的心也在流血吗?我不能埋葬我们的爱情,不能失去你。失去了你,我的人生将永远是一片阴暗,再也没有幸福,没有阳光,甚至没有一丝生趣……
黎明,答应我吧,千万不要离我而去!让那些人说三道四,飞短流长去吧!让他们给我扣上这样那样的帽子吧!只要有你的爱,这些我都不在乎。现在我唯一顾虑的只是我的父母可能一时经受不起这样的刺激,但这只是暂时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最终是会接受你的,因为我了解你。你并不是反党,你根本不曾反党,你完全不是章志伟白婉君说的那种人!错误是有的,但是难道有不犯错误的人吗?难道犯了错误不允许改吗?我相信头上的阴霾早晚会消散,我们一定会拥有一个相濡以沫的两人世界。那时候,不管在外面受到多大的压力,我们回到自己的世界里,还是可以享受属于我们的那份温暖,那份人生。
黎明,我相信你看到这封信以后,一定会和我一起下定最后的决心。既然如此,我们也不必再避人耳目了。这些伊甸园的书信是我们爱情的见证,我将不再在上面使用俄文字母M和C,我要直接写上我心中最珍爱的名字,也要直接签上我的名字献给你。
黎明,把你的心扉也毫无顾忌地向我敞开吧!我在想象中亲吻着你,等待着你的回信。
永远爱你的 刘思秀
看完最后一行,我脑袋里一阵眩晕,觉得眼前的一切都晦暗无光。我以为天忽然阴了,闭了一下眼睛,再次睁开时,天空还是一片澄澈,透过纵横交错的枝叶,看到几朵白云在随风飘荡,那样的纯洁,那样的无邪,却又那样的令人忧伤……
然后我看见唐吉的眼眶红了。他别过头,不住地眨眼睛,说风把沙子吹到眼睛里了……
其实当时一丝风也没有。
半个小时以后,两个少年走进了十六中的校门,手里拿着两只信封,一只是牛皮纸的,另一只是淡蓝色,式样很雅致。他们在操场上四处张望,却没有见到他们要找的人。于是他们来到工具间,将两个信封从紧锁的门缝下面塞了进去。
然后他们商量了一阵,决定再去看看卓校长回来没有,因为他们还有一个牛皮纸信封要交给他。那个信封里有一句威胁他们的话,但他们都认为跟住在工具间的那个人没有关系,否则那人昨天晚上就不会毫无警觉地将他们带到自己的伊甸园去了……
两个少年在卓校长家门口站了下来。举手敲门之前,其中一个把手伸到书包里掏了一下,倏然大惊失色——那个信封连同夹着它的咖啡色笔记本都不翼而飞了!
此后他们再也没有见到这两件东西,也就再也没有来找自己的校长。
第二部(1)
幸福的傻瓜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傻瓜各有各的不幸。
各种不幸的傻瓜里面,又有一个傻瓜最不幸,他的名字就叫舒雁,因为舒雁与她在同一间阅览室上了三年晚自习,却连一句话都没有说过……
以上这些,就是1965年9月14日那天晚上,她走进第一阅览室的时候,我的主要思想活动。
她进来的时候我没有抬头,但我很清楚地知道她走进来了,轻盈地迈着两条长腿,挎着那个洗得很干净的帆布书包。我还知道有人已在那边给她预先占好了座位。那是个干瘦的小伙子,狭长的脸颊令人想起一匹戴眼镜的马。他为她将椅子拉开,她便悄无声息地走过去,在那把椅子上坐下来,毫不理睬周围男生悄悄注视的眼光。从书包里取出书本的时候,她会轻轻摆动一下背后的两条长辫子,好像想把它们整理到一个妥贴的位置。我知道她每当打算认真地干什么事情以前,都会无意中做一下这个动作,就像运动员上场之前会下意识地伸展四肢做个热身动作那样。然后她就会埋头做她的功课,直到图书馆响起闭馆的铃声……
三年来一直是这样,只要她一出现在这个阅览室,我立刻就能感觉到。因为第一次在这里见面时,我就把她认出来了。
那也是一个九月的夜晚,我刚进入大学二年级,正在这间阅览室上晚自习,忽然听到背后有个女生的声音:“请问,这里有人吗?”
我回过头,面前站着一个身材窈窕的姑娘,用一双黑而亮的眼睛专注地看着我。我觉得这种不自觉的专注神情似曾相识。这时她又轻声问了一句:“你旁边的座位有人吗?”同时将头微微一偏。这个动作使我一下子想起来了:她就是五年前在嘉平遇到的那个“月球上来的”女孩。当然现在已是亭亭玉立了。
后来我曾多次回想过那一刻。那一刻和书里写的完全不一样。我既没有被雷电突然击中的感觉,也没有“心中涌起一阵狂喜”。我只记得那天她坐在我旁边上了一次晚自习,至于最后是谁先离开阅览室的,我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校园生活似乎存在这样一个规律:你一旦认得了某个人,就会老是遇到这个人。那天以后我发现好几次在路上碰到她。每次我都会不由自主地看她一眼。倒不是因为她容貌出众。她不是那种花枝招展引人注目的女生,她只是挎着书包不声不响地走她的路。而我也只是觉得她白皙的面孔有种干干净净清澈如水的感觉,特别顺眼。幸而她对我毫无印象,路遇时视而不见,因此我并不感到难堪。
这样偶遇几次以后,不知怎的,这张面孔在我眼中就成为最好看的容颜了。我知道这仅仅是我的个人看法,别人未必赞同的。通过本寝室每天熄灯以后的例行闲聊,我早已发现自己的审美眼光很不符合标准。大家一致公认为漂亮的某某,我往往不觉得她有什么美;而我认为好看的,他们却说长得一般。
不知不觉间,我开始把这种偶遇当成一桩事了。有时走在路上,会突然问自己:今天会不会碰上她?这样一留意,才发现与她相遇的概率很小。我估计她比我低一个年级,是今年入学的新生,不然的话,去年我就会“认识”她了。但我在本系的新生中间没有见到她,所以我断定她是外系的。这就意味着我与她不会在同一座教学楼上课,不会在同一个食堂吃饭,也不会一起参加系里的活动。所以我们见面的机会必然少得可怜。
后来发现她喜欢到图书馆上晚自习。那以前我的晚自习是居无定所,有时在寝室,有时在图书馆,更多的时候是在教室,有此发现之后,我便将晚自习的地点固定在图书馆了。具体说来,是固定在图书馆的第一阅览室,因为我看见她总是走进这个房间。如果第一阅览室很小,我肯定不敢跟着进来,与她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四目相对。幸而第一阅览室是个很大的大厅,可以同时容纳三百人,我在这里像大海中的鱼那样安全。
我渐渐发现她与以前有许多的不一样。我印象中那个穿背带裙的小女孩很爱笑,很爱说话,说起话来语速很快,唧唧喳喳像只快乐的小鸟。现在的她却显得很沉静,说话很少,偶尔与同来的女伴交谈两句,声音也很轻。
与她同来的那些女生,很多是校文工团舞蹈队的。据此我推测她应该也是舞蹈队的一员。后来果然在文艺晚会的舞台上见到她了——有时是头裹黑巾的彝族少女,有时是腰系围裙的采茶姑娘,有时是长袖善舞的翻身农奴,有时是脖子会作横向位移的维吾尔女郎。她在队列中与其他伙伴同样的欢快活泼,该笑就笑,该跳就跳,与图书馆中不苟言笑的样子判若两人。
很长一段时间不知道她的名字。我因为在系学生会搞社会工作的缘故,经常和文工团的人打些交道,但在舞蹈队,我只认识队长高世强。高世强也是我们工艺系的,比我高一个年级。每次遇到高世强,我都想找个合适的借口将话题引到她身上,但是这个借口我至今也没有设计出来。
高世强与我们寝室的杨永远是哈尔滨老乡。杨永远素以消息灵通著称,每晚熄灯后都要举行新闻发布会,许多内容与他的老乡有关,包括高世强与舞蹈队另一位女生之间种种有趣的故事。一天学校里举行文艺晚会,熄灯后杨永远又拿他上铺的林正礼开涮:林先生啊,你说今天台上哪个女生最漂亮?“林先生”是个归国华侨,特别老实巴交(这与他所来自的资本主义社会似乎很不相称),由于他收到的家信总是写着“林正礼先生亲启”的字样,大家就管他叫林先生。林先生很认真地说是跳鄂尔多斯舞的时候最左边的那个。听到这话时我心里轻轻振了一下——“最左边的那个”就是她。接着就听到大家异口同声地夸奖林先生有眼力。随后便是一番相当热烈的议论。我吃惊地发现他们居然全都对她早有印象,连一向对女生非礼勿视的班长卢秋生也不例外。卢秋生扭扭捏捏地说,俺说句不该说的话,这个姑娘真他娘的标致得厉害。谢天浩说其实她平时不化妆比舞台上还要好看。楼自清说她走路的样子特像个公主,好多男生悄悄看她,她就像没感觉一样,真傲气哪。杨永远说那当然喽,人家不是校花也是系花一级的,能不傲气吗?
我躺在黑暗中浑身发热,仿佛内心隐藏的私密被人道破了似的,同时又产生了一种倾诉的冲动。我想说傻小子们你们今天总算说对喽!今天你们总算弄清楚什么才是美了!美并不是什么杏脸桃腮樱桃小口眉毛什么样鼻子什么样酒窝什么样,美是说不清楚的,美就是她这个样子……
但我只是问了一句杨永远你们说的是谁呀?
杨永远立马显示他知识的渊博和消息的灵通。我这才知道她叫方丽华,北京人,初中就参加了少年宫的舞蹈队,所以一到我们学校便被文工团看中了,高世强特地跑到电气系动员她来参加舞蹈队。一说到电气系,这帮家伙就将矛头转到了我身上。因为卓娅芳也是电气系的,卓娅芳曾来找过我几次,他们就老是拿卓娅芳跟我开玩笑。
自从意识到方丽华是个众所瞩目的人物,再次相遇时,我就不敢朝她看了。而且我发现楼自清说得不错,她出现的时候,经常有一些男生的眼球跟着她转。其中也包括高世强。那些眼球都有些仰视的味道。我当然没有必要这样去仰视什么人,哪怕是她。
这种状况持续了一年多,我发现她忽然从舞台上消失了。我感到有些纳闷,便在一天晚上熄灯以后说起这件事,当然是假装无意说起的。我问杨永远知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杨永远说这事全是他那个老乡造成的。他说方丽华一到舞蹈队,高世强就灵魂出了窍,只是因为他与舞蹈队另一女生的关系历史很悠久传播也很广泛,他不敢表现得太露骨,所以方丽华也就不知道他的心思。最后高世强终于按捺不住,给方丽华写了一封信,结果大大地碰了一鼻子灰——方丽华马上打报告申请退出舞蹈队,理由是“功课忙没有时间”。
杨永远的声音被众人的爆笑淹没了。我心里不知为什么掠过一丝快意。随即就觉得自己比高世强还要可笑——人家的事情跟你有什么相干?这样一想,我又安分守己地平静下来了。
然而不久以后,我却无缘无故地打破了自己的平静。
那是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我没有任何理由激动,我既没有看到方丽华,也没有听人说起她,我只是在球场上打着呵欠看露天电影。电影相当乏味,讲的是两个青年教师一面干革命一面谈恋爱的故事,其中有这样一个镜头:当女教师最终接受了男教师的爱情时,男教师高兴得跑到操场上,像小孩一样荡起秋千来了。看到此处我很有些不以为然:这男教师的表演未免太夸张了——毕竟是个大人嘛,怎么可能像小孩一样呢?这个演员懂不懂斯坦尼斯拉夫斯基?……这时一个念头不知怎么就冒了出来:如果那女的是方丽华呢?
倏忽间,一股颤栗滚过心坎,凉飕飕甜丝丝的,就像触电一样,以至于我闭了一下眼睛。我立时觉得那男教师的激动可以理解了。接着看下去,便觉得他非但不过头,反而处处显得太迟钝太麻木。我想这也难怪,他毕竟只是在演戏而已,而那女演员肯定不是他心里爱着的人。
这天以后,每逢看到或想到小说电影里的爱情故事,我就会在心里将那女主角的面孔想象成方丽华。这么一“置换”,便有了一种全新的感受。不仅感受到那爱情的甜蜜,更感受到那爱情所具有的撼人心魄不可抗拒的力量。这时我才明白:有许多东西,我一向以为自己是懂得的,其实并不真正理解,包括罗密欧为什么会殉情自杀,梁山伯为什么会心碎而死……等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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