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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情-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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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痴情(1)         
痴情(惟樱)   
01   
我真的很不适合爱人。   
我仅剩的一点良知告诉我。   
因为我想不出我能爱一个人比爱自己更多。   
不过,我也很难想象自己被爱。   
我不符合任何一本童话故事中女主角的形象,反倒和其中的一些反派颇有共鸣。   
我自私,冷漠,凡事喜欢独断独裁,喜欢珠宝、华服、美食、浮华场面……   
我是个物欲至上的女人。   
偏偏在外人眼里我是进退合宜、高雅动人的大家闺秀。   
我发誓我不是故意做个两面人,只能说一切是天生。   
所以,这样的我,怎能去被爱和爱人?   
隋意,中国人士,出生于小康家庭,身体健康,五官端庄,一路从学于一流幼儿园,一流小学,一流中学,一流大学,当然,这个“一流”是有区域性的,分别局限于小街道,小城市,省城,中国范围内。总之,这样的覆历表在找工作的时候,不会让人“眼前一亮”,倒也能“值得考虑”,何况,她学的是热门专业——法律。   
为什么要学法律呢?毕业答辩的时候,老师问这个品学兼优且热衷于社团活动的乖巧女生。   
“因为从小便对它感兴趣,觉得自己有义务尽一切努力来申张正义。”她诚恳而自然地端坐回答。其实正解是:我从小的志愿是当“武则天二世”,学法律,是因为它好挣钱。   
为什么在繁重的课业之余还坚持参加社团活动呢?老师暗自称允,继续问。   
“想锻炼自己的能力,也喜欢交朋友。”迅速挂上自己招牌阳光笑容。其实正解是:想找工作时覆历表里有点料啦,认识多些人好尽情奴役啊。   
恭喜你大学四年取得如此傲人的学业成绩。老师笑容满面,示意她可以离开。   
“多谢老师教诲。”恭敬地行礼退出,保持着不骄不躁的表情。其实正解是:因为考试重点是用背的啦。   
是的,她的表现好似有双重性格,不过,别误会,她所在的家庭和睦,她自幼便一帆风顺,没遇过大挫折,生理和心理都发育正常。会这个样子是因为——她懒,而且觉得这样活得挺爽,表现自我是需要能量的,不能四处现,要有的放矢,不相干的人,能用姿势应付就不用说话,能说一个字就不要解释一大串,只要目的达到了,方式不是问题。   
所以,大家的“隋意”是温和的,有些清高的,知书达礼。起先她怕被人误会,真相大白后会被人追求责任,很诚恳地说明自己是自私自利的冷血动物,是没心没肺的拜金主义者。不过,最后总是换得一阵哈哈大笑后,“隋意”的特质里又加了一项“幽默”。   
不过,要是她自己说的话,她身上勉强算上的一个优点是“诚实”,诚实面对自己,从不毫无理由地欺瞒他人,大家有“被骗”感觉,其实也只是从一开始就误会了而已。         

第2节:痴情(2)         
不过,别人的“误会”不是她的问题,她的目标只有一个——挣大钱,然后花光光。她真的是从物质享受中得到极大的满足,这种喜悦是如此纯粹而又充满光辉——她自己的感觉,以至于她想不出人生还有其他意义,除了享受。   
不过,上帝显然要告诉她,人生还有其他意义。   
刚入社会,她便遇到了江风起,大学教授,教英国文学,浑身上下充满儒雅绅士气息,为人温柔可亲,体贴非常。   
在隋意读中学意识到自己有可能结婚时,她在脑海里刻下的梦中情人模版便是这个样子。   
所以在她二十三岁的冬天,坐在自行车的车座上,看着车轮前被自己撞倒在地的江风起,她便知道了一件事:她的初恋终于发生,还是一见钟情!   
“你想吃什么?”隋意淡淡地问坐在病床头的儒雅男子。   
“不必费心了,你赶快回事务所上班。”男子温柔地笑,正是不幸地被她的自行车撞到在地,又恰好扭伤脚的江风起。医嘱住院一周,隋便义不容辞地付医疗费,并担起看护任务。   
心里被他的一笑扰得突地一跳,脸上还是云淡风轻,不是欲擒故纵啦,是爱面子。   
“粟子炖鸡怎样,我晚上五点钟带来。”看着他的眼睛,她便温柔而又不容拒绝地笑。   
江风起只有连声道谢,对于她霸道的温柔,早有领教,但也不排斥,有淡淡的欣喜和期待,这感觉,自三年前妻子去世后便再也没有过了,事实上是很久没有情绪的波动。   
对眼前的这个“淡然”的女子,却有感觉,“淡”只是她的表面,“要什么”,“要”或“不要”,她的眼睛坦坦荡荡地写得很清楚,她有一双琥珀般的美丽眼睛,有个引人深究的奇怪性子。   
敛敛心神,看着她轻盈远走,心头浮起妻子未茹的身影,她是他的挚爱,明媚而又大方,温柔又解人意,偶尔的俏皮令他哭笑不得,他们的生活一直是那么多姿多彩,直到她突遭车祸而亡,如果没有那一双稚儿幼女,他必也随她而去。   
如今,只剩追忆。   
看着镜中身披白色婚纱的自己,隋意有些茫然。   
两年了,从初相识到现在已经两年,从牵手到淡吻,每一步都是令她雀跃不已的飞跃,风起好温柔,令她醉,眼中只有他。   
在事务所待了两年,到现在还是律师助理,连律师执照也无暇去考。   
风起浸心于教学,他和亡妻所生的两个孩子思思和维维才七岁,缺人照顾,她的时间差不多都用在他们父子三人上面,所以求婚时,风起建议她当家庭主妇,她就一口答应了。   
辞职的时候,Boss深看了她一眼,犹豫着像是下了一个狠心,看着她说:“Miss隋,你还年轻,你真的非常有潜力,希望你不会后悔。”         

第3节:痴情(3)         
隋意当这是客套话随便听下。   
从见到江风起的第一眼起,事业,享乐就显得不重要了,只要和他在一起,便比什么都令她喜悦。   
“那为什么我会这么茫然呢?”站在新娘化妆室里,她自言自语。   
“准备好了吗?”是风起的声音。   
心一惊,将一切抛诸脑后,隋意走向英俊逼人的新郎,微笑着一同会客。   
没有在教堂举行婚礼。   
是风起决定只开一个小小的自助餐宴会的,她没有意见,怎样都好,只要从今以后他们在一起。   
新婚夜。   
看着一番云雨后沉沉睡去的丈夫,隋意快乐得想笑。   
“丈……夫……嘻嘻。”就这两个字念在口中都令她充溢着幸福的感觉。   
忽然,眼光被他胸前亮晶晶的不明物吸引住,她不由伸手去摸。   
“不!”江风起突然发出凄厉的喊声,腾地坐起,满头大汗。   
“风起,怎么了?”   
“未茹……我梦到……未茹……”他捂住脸,满头的汗,嘴里发出支离破碎的声音。   
良久,他抬头,温柔地一笑,下了床。   
“风起?”   
“不好意思,我今夜就睡客房,你好好休息吧。”   
隋意怔怔地看着他头也不回地走出新房。   
该去追他,温柔地抚慰他,不去计较他对亡妻的深情,不要在意他胸前那枚熟悉的钻戒,那是他上次婚姻的婚戒,她已看了两年,没什么大不了的……   
可她还是一动不动,只觉得,心好凉。   
一夜未眠的结果是她睡到近中午才起床,风起上班,思思和维维一对龙凤胎也早已上学去了,她只有无所事事地在屋内瞎转。   
这套公寓布置得很雅致,采用的是淡紫系列,从美学的角度来看无可挑剔,可见上届女主人的品味。   
可惜,她讨厌紫色,从小就讨厌,毫无理由,是非理性地、绝对地讨厌。   
那么现在,作为这个的家庭主妇,她是不是有权更改自己的生活环境?   
“最好不要吧。她……未茹……在上面花了很多心思,孩子们又很习惯,还是不要改吧。”风起的态度很温柔,但拒绝的意思表现得很明显。   
隋意沉默,因为她不确定刚才从他眼中一闪而过的情绪是不是厌恶。   
做一个家庭主妇,对隋意而言,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食物可以找外卖,家庭卫生有小时工。江风起父母家是大富之家,他名下有一笔数额可观的财产,收入又很丰渥,她从不担心花费。他本人要求也很简单,一日三餐而已,两个小孩像极了江风起,温柔有礼,成绩优异,她帮不上什么忙,除了照顾他们的日常起居。   
空闲时,她偶尔会问:“我是不是大材小用了?”         

第4节:痴情(4)         
自幼光环不尽的她,还没有失去自信的时候。   
尽管婚后闲人碎语不断。   
江风起在家举行Party,参与者尽是些自命名人才子之流,碎嘴者嘛,自是不少。   
“江教授两次娶妻,真是由灿烂走向平淡啊!哈哈哈!”   
咦?没品味的家伙。   
她做任何事往往是五分耕耘十分收获,素有“天才”美称,轮得到你狗眼看人低?   
无所谓,她懒得理这种东西。但,风起为何沉默?   
江风起携妻带子参加家族聚会,座中人皆是一群二世祖,不过家境太好,书也是读得不少,没有天才,背书机器倒是很多,却又自认天赋异禀,很有一番清高模样。聚在一起的话题只有文学、哲学一类,也只是拾人牙慧。   
隋意坐在一旁,很是无聊,她对这些没兴趣,听他们背诵名家名言,更是打瞌睡。   
“嫂嫂,您觉得怎样?”   
睁眼一看,眼前多了一张不怀好意的笑脸。   
“很有意思,大家引经据典。”   
隋便淡笑,内心打了个呵欠。   
旁人脸上涌起暧昧的笑。   
大概嘲笑我没文化吧,讽刺你们只知背书,也没反应,笨!   
江风起也无反应。   
“白痴,骂你们只懂背书也听不懂!”   
一道冷冷的男声响起。   
咦,谁这么善解人意,道尽人家心事?隋意顺声望去。   
好黑好漂亮的眼珠子!   
她看人素来先看眼睛,邪气或正气无所谓,漂亮便行。   
眼前的男人有着十足漂亮的单眼皮眼睛,那双眼珠子,黑钻一样!   
人倒是有点傻,这么轻易便流露锋芒,也不管对象值不值。   
隋意无谓地移回目光,不再有兴趣。   
她不喜欢浪费时间在傻人身上。尽管最近愈来愈觉得自己智力退化。可是仍不愿放弃,做事情未尽十分努力时,便言失败的人是白痴——这是她的信条。   
她在骂,自己的底线。   
“隋意将你们父子三人照顾得很好啊。”   
家中长辈出面打圆场,转移话题。   
“应该的。”她摆上恭顺模样,应付场面而已,谁不会?   
“还不谢谢阿姨?”   
“谢谢阿姨。”两小孩有礼地应嘱行礼。   
“哎呀,不要这么客气。”   
是,别客气,她对小孩向来兴趣缺缺,现在也只是爱屋及乌而已。那丈夫呢,她惟一在乎的人,会有什么反应?   
转头望去,看见他又习惯性地出神,眼中的迷思不是为了自己。   
感觉,又离底线近了一步。   
“抱歉,我去趟卫生间。”优雅地起身,隋意离席而去。   
绕到客厅外的走廊一处,只想吸口新鲜空气,再呆下去,会无聊到窒息。   
一会儿,远外传来匆匆的脚步声。         

第5节:痴情(5)         
“四少,您刚才怎么为那女人说话……哎呀,您真的走啊?!”   
“嗤,我自己不耐烦,你管我那么多,那种全职保姆,谁有心思为她说话。”   
“四少,您这么一走太不给他们面子了。”   
“闭嘴!”   
……   
脚步声远去了,隋意从隐身处出现。   
全职保姆?形容得倒很贴切呢。   
不觉得家庭主妇与职场女强人存在的价值有何区别。现在的身份,确实有违她初衷,但爱情啊,她也只是不由自主而已。   
原来,再大的热情,若没有对方的回应,也会一点一滴耗尽。   
捧着簇新的离婚证书,隋意终于确定了。   
两年的交往,两年的婚姻,四年,只证明爱情与付出的努力无关。道理,早已明白,可是对方从未拒绝,便以为,努力付出,便会得到反应。   
也其实,从一开始就没计算过得失。   
爱便是爱了,何况,对方也给了自己一个机会,也就抱着希望,以为,爱,可以一点一滴地聚积。不是不可以过下去的,江风起还是那个江风起,温柔体贴;两个小孩也懂事可人,并不叛逆。   
只是,她和他们之间,永远隔着一个女人,是江风起梦中惊醒而泣的主因,是孩子们作文中惟一的母亲,是众亲友中标准的江夫人,因死亡而完美无缺。   
她不缺乏自信,从未做过与人争宠的事,因为不屑。但,她只有一个心愿,做与丈夫最亲的妻子。为此,她愿意做好附属的其他角色:好母亲,好江夫人。   
可惜,江风起永远的最爱是亡妻,不是不爱隋意,不是不疼隋意,只是,曾经沧海难为水吧。   
隋意知道自己心很贪,可以不是惟一,但必须是那个“最”。   
只是,现实改变不到她要的程度,便,只有放弃。   
没有争吵,没有怨怼,没有刻意地讨好。   
她可以不强求天性喜好的享乐,但,爱一个人,必须,也只能随着自己的本性。   
她冷漠、自私,有付出就要求有回应,而且是以十分换得十分,得到更多也不介意。   
她不急,给自己和江风起时间,并没有设定期限,只是经历过一点一点,慢慢地走向底线,无奈,只有再见。   
“抱歉。”   
签字分手的时候,江风起看着隋意,温柔地道歉。   
他知道走到这一步的原因,也知道隋意要什么,可他给不了。   
“这跟抱歉无关。”   
看着前夫的眼睛,隋意还是心痛,这分温柔,到什么时候才会不再令她心痛?   
以前愿拿一切来换,现在终于知道,她要的,是全部,少一分,也宁愿不要。   
是不是,不够爱心,不够包容,不够豁达,便无法得到一分完整的爱?         

第6节:痴情(6)         
可能是。   
不过,就算如此,也只有认了。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或许,有一天,她会发生质变,但不是现在,她已达底线,只有顺其自然。   
放手。   
离开。   
接下来,要做什么?   
呆呆地看着眼前的男子,隋意的脑子第一次出现空白。   
“隋女士,如果,您同意我们的条件的话,请签下这份合约。细节上面记载得很清楚,您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和我们商议。”   
男子很有职业素养,耐心地向她再次解释。   
这是一份无懈可击的合约,从身份到财产,基本原则,具体方式,解决事端方式及选择适用的法律条款,双方的权利义务……一应俱全,措辞严谨,毫无漏洞可钻。   
科班出身,隋意草略一眼即可判断。   
问题是内容有点奇怪。   
合约双方是羽山秋人与隋意,事实上,是一份婚前公证书!   
她的义务是与羽山秋人结婚,以其夫人的名义出席各种社交场合——如果他要求,权利是,拥有一张无限度使用的金卡,可自主安排自己的行动日程——除了必须参与的重大活动,应尽量参加,可随时单方面提出解决婚姻关系要求,但无权要求获得任何物质上的补偿……   
也就是,在合约有效期限内,权利义务不对等。“尽量参加他要求的社交活动”,也就表示,不参加也行。   
那她的任务除了挂衔以外,就是肆意挥霍了?   
可是,一旦婚姻结束,她岂不是一文不名?   
“离婚的话,我不保有婚姻其间所置的任何财产?”   
隋意谨慎地提问。   
“是。”   
“那我可以自主安排自己的生活,是否意味着我只须尽量履行社交上的义务,而无须满足对方当事人额外的要求,包括,心理上的,和生理上的?”   
她着重“生理”二字。   
“是的,这一点,合约的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讲得很清楚……”   
“我签!”   
迅速打断对方即将开始的长篇大论,她“刷刷”签上自己的大名,微笑地递给在旁恭候多时的公证人。   
“不过,这份合约必须双方当事人共同出面签署才有效?”   
“是的,明天下午两点,请您搭乘直飞东京的飞机,少爷在那恭候。”   
对方显然如释重负地一鞠躬,有礼地起身离去。   
不知道这算不算有点快,离婚的当天下午签订一份婚前公证书?   
隋意眨眨眼。   
美食,衣服,首饰,旅游……   
她的人生意义近在眼前。   
02   
享乐主义   
从一本批驳各种腐朽堕落的人生观的大作上,第一次看见这四个字时,我就为它深深迷醉。   
从此,我的人生信条有了典型的名词来解释。         

第7节:痴情(7)         
我从没有什么远大的人生理想。   
我喜爱美丽令人惬意的事物,欣赏,享受,而非研究。   
我期望努力挣钱,以成为经济独立的女人,只为了可随心所欲地享乐。   
享乐,包括物质上的,和精神上的。   
爱情,曾令我享受,尽管是一厢情愿。   
不可否认,爱一个人,曾令我快乐,尽管,得不到回应后,痛苦也同样多。   
我是自私的女人,只为自己去爱和被爱。   
所以,大概是没希望在爱情这方面修成正果了。   
别误会,我现在并非自甘堕落。   
因为,原本我就并非站在云端。   
只是,爱情无法令我享受。   
而人生,我坚持还有可追寻的快乐。   
珠宝、美食、油画、舞曲……和爱情,哪个带给我的快乐多一些?这之间,又有什么不同?   
我真的分辨不出来。   
说实话,客观来讲,她的新郎很帅。   
如果忽视他那因不耐而有些倒竖的凶眉和她主观的审美标准。   
她喜欢温柔俊美型的男人,如和风般醉人,一如江风起。不过,作为她的金主,不可否认,她对这位新郎,真是越看越顺眼。   
只是,这个教堂是不是有点——破烂?   
斑驳长椅数张。   
老朽牧师一个,口中正念念不绝。   
观礼人——新郎的随从二人。   
外加新郎新娘各一个。   
这辈子,她大概与盛大婚礼无缘。   
她低头叹息。   
“?嗦那么多!”   
不耐的声音打断她微微有些感伤的思绪,只觉无名指一凉。   
一个超大钻戒已赫赫在目。   
俗气!   
“走啦!”   
新郎一把抓下胸前的领结,随手一抛,扬长而去。   
剩下,新娘一个。   
老朽牧师一人,张口结舌。   
斑驳长椅数张。   
无谓地走出教堂,不出意外地,一辆车已在恭候多时。   
金色的劳斯莱斯。   
既然她的行程可由自己安排,那运输工具应该也可由自己决定吧。   
嫌弃地决定,这是她最后一次乘这辆大俗车。   
新郎的西装外套已被扔在后座椅上,衬衫纽扣被扯断多粒,长发也很零乱。   
不可否认,他的身材很诱人。   
不知道合约上有没有约定,她有权向当事人提出满足生理需要的要求。   
“看什么看,烦!”   
羽山秋人怒斥。   
麻烦你遵守合约总则第二条“夫妻双方互敬互重原则”。隋意很想这样念上一念。   
不过,他是金主,先让一让。   
隋意合眼懒得理他。   
其实,一眼看见他,她就认出来了,他是那个给她“全职保姆”美称的男人。   
对他的映象有二:漂亮眼睛,白痴头脑。         

第8节:痴情(8)         
对她而言,情绪轻易为外人掌握,实属不智,无法控制情绪,就属白痴了。   
她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但还能控制自己的情绪。   
看来,只要她的丈夫不要太无礼,相处应不会太难。   
和白痴相处会难吗?   
她自信满满。   
天下真的是没有免费的午餐。   
低眉顺眼地坐在榻榻米上,给一群老头子老太太审视的隋意,认命地想。   
“怎样,看够了没有?”羽山秋人不耐地开口,尽管从进门到现在不会超过四分钟。   
众人似乎对他的大逆不道习以为常,又敢怒而不敢言。   
不赞同。   
不赞同。   
……   
如果人的脑电波会灼人,隋意相信自己已成为东京上空的一缕轻烟。   
不过,这种阵势,她在江家见多了,场面或许没这么大。   
毕竟羽山家是日本的名门望族,地方富豪难以企及,不过,质是一样的。只是,这又怎样?   
取得族人认同不是合同中规定的义务,而且羽山秋人的态度表现得也很明显。他也不在乎,更甚者,引以为乐。   
“好了,我已经结婚了。以后你们少管我的事,留心自己的几根老骨头就好了。”自顾自地站起身,羽山秋人盯着几张快脑溢血的老脸冷冷道,“别客气,气也没用。以后,羽山家就正式归我管了,羽山正人也帮不了你们的忙。顺便再提醒你们一声,我和羽山正人不同,我没有尊老爱幼的美德,所以,你们最好识趣,不要再来烦我!”   
和室门一推,他扬长而去。   
隋意犹犹豫豫地随后离去,想着要不要行个礼才走。   
虽然有点虚伪,但,还是不要无礼得太招摇吧。   
深深地一鞠躬,她保持温顺的模样走出房间。   
坐在轿车上,隋意谨慎地选择措辞方式。   
“请问,接下来,我还需要做什么吗?”   
刚下飞机就上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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